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合集下载

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评选方案: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提升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激励教师积极向上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我校决定在2024年开展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该活动旨在选拔出一批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教育经验丰富、对学生有较大影响力的骨干教师,为全校教师树立榜样,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评选目标1.选出一批具备优秀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的核心竞争力;2.选拔出一批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推动学科教研和教学互相促进;3.选出一批在德育、智育和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骨干教师,提升学校的整体素质。

三、评选条件1.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备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在岗时间不少于五年,教学工作表现良好,教学成绩突出;3.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4.具有良好的学生成长记录,有较大的影响力;5.具有良好的带头作用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分享经验。

四、评选流程1.宣传阶段:在学校内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向全体教师介绍评选目的、条件和流程;2.初选阶段:由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3.材料审核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初选名单的教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4.教学观摩阶段:选定的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展示,评选委员会对教学实施进行评估,并填写评估表;5.个人陈述+面试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入围的教师进行个人陈述和面试,了解其教育理念、教学经验和成果;6.评选表决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教师材料审核、教学观摩、个人陈述和面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评选表决;7.结果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在校内和校外媒体公布。

五、评选奖励将评选出的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列入学校骨干教师库,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奖励包括:1.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教师个人发展和教学研究;2.给予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加薪、晋升或其他激励措施;3.优先参加市、区或国家级优秀教师培训或交流活动。

2023年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2023年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2023年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法》、《中小学教师法》及相关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各地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旨在突出骨干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学质量和综合素养,以及为年轻教师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第三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是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教学成果、专业发展和其他综合素质,通过学校自主评价、上级评估和专家评审等环节进行的。

第四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评选社会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特点,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可靠、具有可操作性。

第五条小学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应当与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相结合,注重教师的成长和学校的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加强对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七条小学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三)具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取得一定的教学成果;(四)参加并完成学校和学区组织的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

(六)获得学生、家长、同事的认可和赞誉。

第八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应当突出以下特点:(一)教学能力突出,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教学内容和形式,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二)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研能力,能够引领和组织教学研究活动,促进教师业务水平的提升。

(三)关心学生成长,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能够有效地指导学生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品德修养。

(四)具有良好的班级管理和教育试卷装订、备课计划管理等能力。

第九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应当充分考虑各种类型教师的特点和优势,注重选拔各具特长和潜力的教师。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以下是针对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条例:
第一条:小学骨干教师是指在小学教育岗位上表现出色,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

第二条:评选小学骨干教师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正规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学成果;
3.在学校教学工作中展现出杰出的教育教学能力;
4.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教育教学服务意识。

第三条:评选程序:
1.学校设立小学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学科教研组组长组成;
2.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选标准和评审流程;
3.评选材料包括教学工作总结、学生评价、同事评价、教学成果等;
4.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5.候选人进行面试或教学示范,并接受评委的评审;
6.评选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的小学骨干教师名单。

第四条:评选结果:
1.评选结果在学校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评选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3.被评选为小学骨干教师的教师享有一定的荣誉称号和教育教学研究、培训等方面的特殊待遇。

第五条:评选周期: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周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第六条:评选结果监督:
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工会可对评选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以上是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条例,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学校和地方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具备着优秀的教学能力和管理经验,对学生的教育、成长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能够更好地激励教师队伍的积极性,规范骨干教师的评选流程,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制定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评选目的和指导思想1. 目的:评选小学校级骨干教师,旨在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优秀、具备较强教学能力和管理才能的教师提供一种展示自己、相互学习、促进共同进步的平台。

2. 指导思想:以教师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导向,在鼓励教师教学创新、加强自身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同时,注重培养优秀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情怀。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1. 评选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2) 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 教学业绩突出,工作出色,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4) 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乐于为他人提供帮助。

(5) 具备较强的师德修养,能够以身作则,起到榜样的作用。

(6) 积极参与各项教育教学竞赛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2. 评选标准:(1) 教学成绩:包括学生学习成绩、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

(2) 教育教学创新:包括教案设计、多媒体教学、探究式学习、课堂互动等方面。

(3) 教育管理能力:包括班级教育管理、考试、评价、班级活动等方面。

(4) 教师个人素质:包括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学研究能力等。

四、评选程序和流程1. 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将根据教师的实际表现和教育教学水平,进行初步提名。

(2) 材料提交:初步提名的教师需提交个人简介、教学案例、学生评语、家长评议等材料。

(3) 评审阶段: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4) 公示投票:评审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公示,同时进行全校教师的投票评选。

(5) 考察访谈:评选结果公示后,学校会对被评选教师进行面试、课堂观摩和学生家访等环节的考察。

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办法

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办法

东台市梁垛镇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办法(试行)为引导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适应教育现代化、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需要的教师队伍,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依据:盐城市教育局和东台市有关文件精神。

二、实施方法:根据有关政策条文,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通过资格审查教师的有关工作量化评估积分,由高到低,按照数额评选推荐。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三年来年度考核一次合格的得2分,优秀的得3分。

任现职以来,因师德表现突出,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按省市县分别加5、3、2分。

(所有奖励计算最高级别,不累加计算)2、学历职称:具有本科学历的得5分,研究生学历的得7分;二级教师得3分,一级教师得5分。

3、任教资历:符合条件的得5分。

4、出勤情况:近三年来,每学期出满勤得5分。

有无故缺课者不得分,每学期病事假累计每超过一周(每周以五个工作日计)扣1 分(迟到早退满5次算私假1 天),扣完为止。

5、教育教学能力:近三学年(2012.9-2015.6年)较好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得6分,教学实绩优良的,语数外教师三学年六学期中(以学年计)有一次前两名的加3分;专职技能科老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团体县、市、省获一二三等奖的一次分别得4、3、2分、5、4、3分;7、5、4分(同年度以最高一次计算,个人比赛折半计算)。

获得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一、二、三奖的,校、县、市、省分别加3、2、1分;4、3、2分;5、4、3分;7、5、4分(每年按最高一次算,不累计加分),开设过片级、市级公开课(讲座)的每次加2分;6、教科研能力:近三年来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县、市、省、全国报刊发表的有一篇加1、2、3、4分。

在县、市、省、全国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竞赛中获奖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2、1.5、1分,3、2、1分,5、3、2分(教育学会二级及以下学会论文不予承认)。

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

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

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引言:教师队伍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校级骨干教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具有重要的带头示范作用。

为了更好地选拔和培养校级骨干教师,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

一、认定标准校级骨干教师的认定标准如下:1.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水平高,学科知识扎实,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具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和成果,经常获得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2.教务能力:具备较强的课程设计和教材开发能力,善于组织教研活动和教学研讨会,对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有一定的贡献。

3.教风师德: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情操,爱岗敬业,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学生德育教育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带头作用。

4.教学研究和成果:善于开展教学研究,具备一定的教育科研和教改实践经验,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和学术影响力。

二、认定程序1.初评:学校成立由教学副校长、年级组长、科任老师组成的认定小组。

认定小组依据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成绩,对资格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初步评定。

2.资料提交:符合条件的教师需准备认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展示、教学反思等,向认定小组递交。

3.综合评定:认定小组依据教师的申请材料和现场考察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综合评定,得出初步认定名单。

4.公示:初步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受到质疑的教师可向认定小组提出申诉,认定小组对申诉进行审核。

5.最终认定:认定小组根据申诉情况重新评定,经过讨论决定最终认定名单,并向学校领导报告。

6.认定结果通知:学校将认定结果通知每位教师,并在学校网站、校园通告栏等处公布。

三、认定周期和频率1.认定周期: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即2024年为本次认定周期。

2.认定频率: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确保认定名单的及时更新。

结语:通过制定2024年二小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方案,旨在选拔出学校优秀的骨干教师,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更好的教育典范。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小学骨干教师的示范引导作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小学骨干教师是指在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

第三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际表现和成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条小学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为:1.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获得相应的教育和教学资格证书。

2.教学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成果,能够带领学生取得优异的成绩。

3.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4.具有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能够做到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5.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活动,并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第五条小学骨干教师的评选程序为:1.学校内部初评:由学校设立小组对候选教师进行初步考察,评估其教学水平、师德表现和成果,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教师。

2.学校内部公示:将初评合格的候选教师名单向全体师生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评议。

3.学校内部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候选教师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考虑初评结果、公示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4.教育行政部门评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学校推荐的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审。

5.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公示: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小学骨干教师的评选周期为一年一次,评选结果可以作为提职晋级、岗位聘用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小学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应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小学教师的参与积极性,鼓励和培养更多的骨干教师。

第八条本条例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制度一、指导思想:为了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实施新课程标准,培养我校青年教师成长,特制定此评选办法,以鼓励广大青年教师在工作实践中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提升我校师资的整体水平。

二、评选办法:第一条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一线专任教师,获得县级骨干教师以上称号的除外。

第二条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敬业奉献,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学校常规教学要求,很好的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2、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努力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规定学时。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对上级布置的任务认真完成,不推托,不应付。

3、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名列前茅,是师生公认的优秀教师。

能掌握先进的教育信息技术,在校级以上评优课中获奖。

4、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能主动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第三条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和程序:1、个人申报。

教师对照学校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对象和条件,认为初步具备条件的,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板城初中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学校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课堂教学的考核。

2、组织考核、评议。

学校成立评选小组进行考核、评议。

考核、评议主要根据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对照有关条件,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的初步名单,然后通过基本教育理论考试和公开课教学评议,按照统一标准严格打分,择优确定入选名单。

3、学校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考核组将择优确定的校级骨干教师入选名单,提交校务会讨论决定,并向全校公示一周,在充分征求广大教师意见后,由学校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4、校级骨干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校级骨干教师应履行的义务和职责:1、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一:《实验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实验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教师持续不断地发展、成长,表彰在教育教学中有突出成绩的教师,特制订《阿克陶县实验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提升教师素养为目标,建构骨干教师梯队,实现教师结构、学科结构以及教学资源的最优化。

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评比条件(一)基本条件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并在本校工作满一年的在职专任教师。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

无违纪违规行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旷工旷课行为,无经核实的学生和学生家长投诉;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调查中反响较好。

3、基础工作扎实,能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包括教育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代课、指导新教师等)并尽力完成,顾全大局。

4、全学年累计请事假不超过一周,病假不超过30天(法定婚假、丧假、产假除外)。

5、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胜任所教学科各年段课程,学科教学水平较高,同行公认,所承担的学科教学质量优异或者进步明显,各项指标均达要求。

(具体考核方法由学校课程部根据当年度实际情况确定);所上示范课、观摩课等获校级以上表彰。

6、带头上好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每学期要上好不少于一节的公开课或研究课.7、带头进行教改实验,主持了校级以上(含校级)立项实验课题,或参加了区级以上立项课题,并认真实践、按时结题,课题资料齐全。

8、熟练掌握和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教育手段。

能熟练制作课件并利用多媒体上课。

9、参加上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评比或者辅导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有至少一项在区级获奖。

10、学校行政人员中的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还必须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可参照学校相应部门的岗位职责)。

(二)优先条件1、承担班主任或者队工作认真、负责,所带班级的班风班貌良好或者进步明显的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辅导员)。

2023年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方案

2023年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方案

2023年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质量,发现和培养优秀的骨干教师,激励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校特制定了以下《2023年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方案》。

一、评选目的通过评选,旨在发现和树立一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一定规模和覆盖面,较强组织领导力及示范带动作用的骨干教师,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评选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每位教师都有机会参与评选,评选结果公开透明。

2.德才兼备原则:评选骨干教师需要综合考虑教师的德育成绩和教育教学水平,注重教育教学成果,尊重教师的专业特长。

3.群众评议原则:评选中将广泛听取教育主管部门、家长、学生和同事们对教师的评议意见,多方面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

4.适度量化原则:评选工作中既注重定性评价,又适度量化,通过数据统计等方式科学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工作成果。

三、评选内容1.师德表现:评价教师的德育水平和道德品质,包括师德操守、责任意识、敬业精神等。

将重点考察教师是否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关心学生悉心教育、师生关系良好等方面的表现。

2.教学业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成绩和教学方法,包括教学效果、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和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等方面。

将重点考察教师的课堂教学设计、学科知识储备、教学方法灵活运用等方面的表现。

3.学科带头人能力:评价教师在学科带头人方面的能力,包括对学科发展的贡献、科研水平以及对学科教研团队的带动作用等。

将重点考察教师在学科竞赛、学术论文发表、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表现。

四、评选程序1.初评阶段: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和考核结果,提出初评名单,并报请校领导审批。

2.德育评分阶段: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德育评分工作组,评议教师的师德表现,并根据评审结果得出德育得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3.教学成绩评分阶段: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教学评分工作组,评议教师的教学业绩,包括教学效果、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和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等方面,根据评审结果得出教学成绩得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发〔2018〕21号)和《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政发〔2012〕121号)精神,加强全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校(园)长参加评选,须近5年连续兼任本学科课堂教学工作,课时量应不少于该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一,参评人数须控制在分配名额的40%以内。

第三条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

第四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同时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从当届骨干教师中择优遴选产生。

已确定为特级教师、陇原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参加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

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参评教师年龄,自评选通知发出当年计算,男55岁及以下,女50岁及以下。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和学历,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五)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社会反映良好,近5年来教学业绩在当地教育质量测评中获得优秀(根据所教班级综合考评、学科质量测评成绩等确定,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六)已获得省级农村骨干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

第六条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骨干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3项;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4项。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三篇)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三篇)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培养优秀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是指对在教学中有突出贡献、教学水平较高、师德师风良好的教师进行选拔和评价,旨在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小学骨干教师队伍。

第三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德才兼备、素质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条件包括:1. 具备正规高等教育学历,具备小学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2.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教学评价良好;3. 具备较高的师德师风,言行端正,为人师表;4. 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教学改革实践经验;5. 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和喜爱。

第五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程序包括:1. 评选条件公示:学校将评选条件在校园内公示一周,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意见;2. 提名推荐:学校组织教职工提名推荐骨干教师候选人,候选人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3. 初评:根据候选人的提名材料进行初步评定;4. 确定候选人:根据初评选拔出若干候选人;5. 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改革和科研成果等;6. 公布评选结果:学校公布评选结果,并做出相应奖励和荣誉表彰。

第六条学校应加强骨干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条件,为骨干教师的教学和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改革,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激发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热情,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树立优秀骨干教师的典型,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评选条例。

第二条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三条评选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2.积极参与学校和区级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3.严守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规范;4.无违纪违规行为记录;5.具备相关的教育教学资格证书。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以下是一种可能的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第一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目的是为了表彰优秀教师、鼓励教育教学创新,提供优质教学资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二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范围为全校教师。

评选对象应具备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理论基础扎实、课堂教学效果显著等条件。

第三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由学校组织实施,评选周期为一学年。

第四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评价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教育教学能力:包括课堂教学设计和实施能力、教育教学方法运用能力、教材解读和创新能力等。

2. 教学效果:包括学生学习成绩提升情况、学生学习态度和习惯改善情况等。

3. 师德师风:包括教师在校园内外的表现、学生家长满意度等。

4. 教育教学研究:包括教师在学科研究、教学改革和教材编写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程序如下:1. 学校公布评选通知,教师自愿报名参与评选。

2. 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包括教育局、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等。

3. 评选委员会根据评价标准对报名教师进行初评筛选,确定初评名单。

4. 初评名单教师进行现场教学表演或提交教学视频等材料。

5. 评选委员会根据现场教学表演或提交材料对教师进行面试和评审,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6. 学校公布评选结果。

第六条:获得小学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将享受相应的奖励和评优待遇,包括加薪、晋级、培训机会等。

同时,骨干教师还需履行一定的教学示范和培训等职责。

第七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评选结果的真实性和公信力。

第八条:对于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评选委员会有权取消教师的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为一种可能的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具体条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3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旨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实现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

二、评选对象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对象为在小学校任教的教师中,具备以下条件的教师:1. 心系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2. 具有教育教学经验,在教学上有突出表现;3. 教育理念先进,具有创新教学思维;4. 乐于分享经验,愿意承担教研工作;5. 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信赖。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学校将通过发放通知、公告等形式,向全校教师进行推荐工作,并公布评选标准和程序;(2)教师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个人简历、教学经验、教育思想等材料,并提交给学校;(3)学校通过对材料的初步筛选,确定参与评选的教师名单。

2. 审核阶段:(1)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务处主任、学科组长等组成;(2)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研经验等方面;(3)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入选骨干教师的名单。

3. 公示阶段:(1)公示入选名单,征求教师和家长的意见;(2)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学校将组织调查核实;(3)调查核实结果公布后,学校确认最终的骨干教师名单。

四、评选标准1. 教学能力: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学生成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2. 教育思想:考察教师的教育理念、教育思维、教育观念等方面的创新和先进性;3. 教学经验:评价教师的教学经验,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管理、学生教育心理等方面的能力;4. 教研能力:考察教师的教研工作成果、教研经验、教研组织能力等方面的表现;5. 师德师风: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包括工作态度、人际关系、责任心等方面的表现。

五、奖励办法入选校级骨干教师的教师将享受以下奖励:1. 荣誉称号: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表彰;2. 培训机会:学校为骨干教师提供参加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机会;3. 岗位提升:进一步提升教师的职务、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4. 教育科研项目支持:骨干教师优先享受学校的教育科研项目支持,提供经费和资源;5. 评选宣传:学校通过校内、校外媒体宣传校级骨干教师的事迹和成就。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背景介绍小学校级骨干教师是具有一定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的优秀教师。

他们对教育教学尤其教材解析和讲解、学生开放式探究等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可以为学校教育教学进步发挥积极的作用。

因此,评选小学校级骨干教师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评选标准小学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应符合以下标准:1. 课堂教学质量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应该在教学中表现出色,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

他们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评选者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考察:•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指教师是否能够利用课程标准或者课程计划为蓝本设置教学目标,设计好教学内容,制定合理的教学进度;•教学思路和教学方法:教师是否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启发式教学;是否能够运用合适的教育教学方法,具有讲解扎实、教学组织合理的特点;•教学效果和学生反馈:评选者需要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观察学生文化素质的发展和学生评价,能够充分反映教学效果。

2. 学科知识丰富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应该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结构,能够进行全面深入的学科研究,掌握学科前沿发展方向,为学生解决学科方面的问题和困难提供更多的支持。

评选者需要考察教师在学科知识方面的能力,包括以下方面:•科研情况:教师是否经常关注学科领域的最新进展,并积极参与学科研究;•教学过程中的知识传递能力:教师是否可以把自己的学科知识灵活地融入到教学中,并让学生受益;•学生知识水平提升情况:评选者可以考虑样借学生学科成绩提升评估教师执教效果。

3. 学生管理能力小学校级骨干教师不仅仅是教师,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学生管理教育工作。

他们应该对学生管理有一定的能力,能够解决学生的纪律问题,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活动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评选者需要考察教师在学生管理方面的表现,包括:•班级管理情况:教师的班级管理是否得到学生、家长和学校的高度认可和支持;•纪律问题处理情况:教师能否以妥善、公正、合理的方式处理班级内的纪律问题;•学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教师对学生活动的安全有无保障,学生是否安心学习。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1. 背景骨干教师是学校中最为优秀的教师之一,其在教学、教研、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和经验,能够对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和引领作用。

因此,评选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具有重要的意义。

评选小学校级骨干教师,旨在培养和聚集一批在教育教学中思想成熟、业务精湛、道德高尚、教学成绩突出、能担任学校多种职务和工作的中坚力量,提高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推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2. 活动方案2.1 评选条件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要求符合以下条件:1.身心健康,品德高尚。

2.教育教学方面的成绩突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突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改革精神。

3.能刻苦钻研,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有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路。

4.具备一定管理和领导能力,能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并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均能安排得当,组织有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2.2 评选程序小学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分为以下几个程序:1.推荐阶段学校领导会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教学成绩、教学操守、思想品质等方面综合评估,提出推荐骨干教师的初步名单。

2.老师自荐阶段符合条件的老师可以根据学校的要求,提出自荐申请。

学校会对老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公示等方式,确保名单的公开和透明。

3.个人面试阶段通过初步筛选后,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其业务能力、教育教学理念、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因素。

最终,评选出我校的骨干教师。

2.3 评审标准小学校级骨干教师的评审标准应该注重科学性和公正性:1.教育教学方面的成绩包括学生成绩、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成果等方面的表现。

2.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包括教育教学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表现。

3.管理和领导能力包括学校管理和教学管理方面的表现,以及在团队建设中的作用等。

4.业务能力和素质包括教育教学方面的业务水平、学科知识结构、授课能力、师德师风等多方面的素质综合评价。

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方案(二篇)

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方案(二篇)

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方案一、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前五项为必达条件)骨干教师是我街道学校各学科的业务尖子,在本学科的教学、教育科研和培养教师方面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1、骨干教师必须具有优良的师德,爱岗敬业,依法执教,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骨干教师必须具有渊博的文化知识和扎实的专业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设施设备,准确、全面把握所任学科的课程标准,有较强的教材整合能力。

3、骨干教师必须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近年有较高水平的教学论文在街道以上获奖、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能承担或参与街道以上课题立项研究工作。

4、骨干教师必须在本街道工作两年以上,小学必须大专或以上学历,中学必须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职称,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必须为中级技工或以上。

5、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在职公办教师(育贤实验学校在职教师),年龄在___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为主,学校副校长及正、副主任可参与评选,但必须在教学第一线,且评选名额不超过___%。

6、教学效果显著、业绩突出。

小学抽测考试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达到街道平均线;中考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平均线以上;高考成绩达到全区同类学校前五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考工定级通过率达到___%以上。

7、体育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区以上竞赛获前三名,所任课班级学生体育及格率达到___%以上、优秀率达到___%以上,综合素质达标率达到___%以上;文艺教师指导学生(___)参加街道文艺汇演获一等奖,代表街道参加区文艺汇演获二等奖或以上;各学科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街道各项竞赛获一等奖或区二等奖以上。

8、评为市区街道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纳入评选骨干教师的重要条件。

9、参加街道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教师、到贫困地区挂职锻炼、支教或在本街道薄弱学校交流教师可优先考虑。

10、在教学中能起骨干带头作用教师可破格推荐。

二、骨干教师的评选办法1、骨干教师每两年评定一次,各校根据评选条件,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实行自下而上的原则,择优推荐参加街道骨干教师评选。

2023年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方案

2023年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方案

2023年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骨干教师是中小学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力量,他们以高尚的师德和扎实的教学水平为中小学教师队伍树立了榜样。

评选中小学骨干教师是为了发现和表彰那些在教学中突出表现、带动其他教师提高的优秀教育工作者,激励广大教师向骨干教师学习、追赶,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

二、评选目标本次评选的主要目标是:1. 通过评选,发现并表彰那些在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的优秀骨干教师;2. 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3. 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增强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评选要求1. 中小学全体教师均可参加评选;2. 候选人要求:(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操守;(2)教师能力突出,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3)在教学中取得突出成绩,能带动其他教师不断提高;(4)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教研活动,有一定的教研成果;(5)获得学生、家长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四、评选程序评选分为提名、初选、复选和终选四个阶段。

1. 提名阶段:(1) 学校教师和家长可以推荐候选人;(2) 推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和证明材料等;(3) 推荐材料经过学校审核后,提交到评选委员会。

2. 初选阶段:(1) 评选委员会根据推荐材料初步筛选候选人;(2) 初选出的候选人进行现场教学展示;(3) 同时,组织学生、家长和同事进行评价。

3. 复选阶段:(1) 根据初选结果和评价意见,评选委员会进一步筛选出复选候选人;(2) 复选候选人进行面试和答辩,评选委员会综合评价进行打分。

4. 终选阶段:(1) 根据复选阶段的评分,评选委员会确定终选候选人名单;(2) 通过公示和民主评议,确定最终的骨干教师名单;(3) 评选结果向全体教师公示,并举行表彰仪式。

五、评选评委1. 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和优秀骨干教师组成;2. 评选委员会成员应持有高级职称或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3. 评选委员会成员需保持公正、客观、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一、原则
以鼓励广大教师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培养、造就一支镇
教学骨干队伍,努力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发展为目标。

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条件
1、师德: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业务:具有较高的教学实践经验和教育理论水平,
能够指导本学科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能独立组织开展本学科
的教研活动,具有较强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
3、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继续教育应取得规定学分,学历达到大专及以上,普通话、计算机等级水平符合县规定
要求;
4、对象:教龄在三年以上的全镇在职教师;
5、近二年内,在县级以上获奖或发表论文1篇,有县级课题(此项条件今后将提高)。

三、办法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老师进行以教学实践能力为重点内
容的综合考评,具体比分如下:
1、近二年里,论文获奖或发表、课题研究(10%);参
加各级课堂教学汇报课、业务竞赛活动等(10%);辅导本学科学生竞赛成绩(10%)。

2、说课。

准备时间为1小时半,说课时间为15分钟;根据说课要求评分,占35%。

3、评课。

先听课(或看录像),再书面评课,时间为1小时;根据评课要求评分,占35%。

四、程序
1、成立考核组,报名、审核、公布初定名单;
2、参加说课、评课;
3、民主测评;
4、综合评定、公布镇骨干教师名单。

五、管理
1、每二年评选一次“镇学科骨干教师”。

被评为骨干教师的二年内,每人应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带徒二名,有一
个县级课题,有一篇论文在县级以上获奖或发表,作二次讲
座,四节镇级以上公开课。

2、每学年由学校考评小组对镇学科骨干教师进行考核.未完成相应任务的骨干教师,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今后,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应在镇学科
骨干教师队伍中产生。

4、待遇和奖励。

对被评为镇教学骨干的教师,应予以
表彰,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事迹宣传。

同时,尽可能提供外
出听课、培训等机会(每位镇骨干教师每学年可以享受不少
于500元的培训经费)。

对为学校作出成绩、争得荣誉的
骨干教师实行奖励。

中心小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