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办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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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异体质学生的管理,保障特异体质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特异体质学生的教育质量,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学生,是指具有特殊身体条件、特殊才能或特殊需求的学生。

第三条特异体质学生的管理应遵循尊重、关爱、公平、公正、安全、健康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家庭、社会应共同参与特异体质学生的管理,形成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特异体质学生的认定与评估第五条学校应设立特异体质学生认定与评估小组,负责特异体质学生的认定、评估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特异体质学生的认定应依据医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通过观察、测试、评估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特异体质学生的评估内容包括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学习能力、生活能力等方面。

第八条特异体质学生的评估结果应作为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的依据。

第三章特异体质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第九条学校应根据特异体质学生的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学习目标等。

第十条特异体质学生享有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学校不得因其特异体质而限制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身体状况、教育情况、成长经历等,以便跟踪管理和教育指导。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特异体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特异体质学生的安全保障,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应鼓励特异体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特异体质学生的家庭教育指导,与家长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特异体质学生的支持与保障第十六条学校应设立特异体质学生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特异体质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特异体质学生的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的合作,为特异体质学生提供专业支持和资源保障。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在学校教育教学与活动中不出现异常,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该办法。

掌握和处理特异体质学生的人员有:班主任、体育老师、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等。

(一) 班主任1.班主任必须履行的义务①了解:了解全体学生的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等,了解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身体情况。

②登记:对了解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③告知:将学校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将学生的国告知:将学校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及时告知相关老师、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以及学校,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④照顾:发现学生出现疾病或不适症状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缓解症状,防止出现新的更大的危险。

⑤开展活动前必须履行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提醒和告知,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

因病不能参加的学生要写出书面报告,班主任保存。

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写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均可⑥.教育学生活动中身体出现不适立即报告。

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必须给学生买保险(二)体育老师1.每次课前或活动前必须提醒学生有无因病或特异体质不能参加的或需降低强度的。

使用器材之前,必须检查一遍器材是否存在问题,有问题的绝对不能再使用。

3.活动前必须查看场地,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否则必须停止使用。

课堂或活动期间不允许擅自脱离岗位。

4.课前课后或活动前后必须点名,清点人数。

5.学期初第一节体育课必须告知学生哪些身体条件下不能上体育课或参加体育活动。

(三)学校转入学生必须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并做登记。

如果存在潜在危险较大的病情,谢绝接收。

每年进行一次常规体检,发现问题班主任及时告知家长。

中途请假回家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批准的假条。

(四)在校期间或学校安排的校外活动期间,学生突发疾病时所有在现场的老师应按顺序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开展必要的救护。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为确保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出现异常,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办法。

一、管理人员掌握和处理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人员包括:班主任、体育老师、实训老师、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其他老师等。

二、工作职责(一)班主任1、班主任必须履行的一般义务了解:了解全体学生的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等,了解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身体情况。

登记:对了解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告知:将学校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及时告知相关老师、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以及学校,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检查:活动过程中要检查有关人员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是否有学生不守纪律和安排,出现安全隐患等。

照顾:发现学生出现疾病或不适症状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缓解症状,防止出现新的更大的危险。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提醒和告知,内容包括:因病不能参加的。

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

对确需降低强度的,班主任要将名单及时提交给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

因病不能参加的学生要写出书面报告,班主任保存。

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写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均可。

3、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请病假,班主任要及时批准,但学生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4、学期中途转入或插班的学生,必须首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做记录。

5、要求学生及其家长及时准确的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向班主任和学校进行告知,必要时要出具证明。

6、教育学生活动中身体出现不适立即报告。

7、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必须给学生购买人身保险。

(二)体育、实训课老师1、每次课前或活动前必须提醒学生有无因病或特异体质不能参加的或需降低强度的。

2、使用器材之前,必须检查器材是否存在问题,有问题的绝对不能使用。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冲镇中学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一、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李安峰副组长:吴碧蓉加尔肯组员:哈里亚库木斯古丽刘向荣及各班班主任二、基本定义: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

通常分为: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由遗传因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由免疫系统参与而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殊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

心理偏差,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三、有关法规:中小学校发现或者获知学生擅自离校、旷课、重大生理心理异常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习、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应当注意与学生的生理、心理状况相适应,并采取安全措施。

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的学生,应当特殊照顾。

学校组织校外活动需要租用交通工具的,签订合同时,出租方应当提供驾驶员驾驶资格和交通工具的合法有效证件。

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对抗性体育活动前,应当提出安全要求,并采取防护措施。

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制止学生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入学;做好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工作;学生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告知学校;学生有特异体质的,应当向学校提供书面诊断证明或者书面报告。

提倡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特异体质学生的身心健康,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特异体质学生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等过敏的学生,以及患有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等特定疾病的学生。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特异体质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各班级班主任负责本班特异体质学生的日常观察、教育和管理,并定期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3. 体育老师、实训老师等相关部门人员应了解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状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4. 医务(保健)人员应定期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及时掌握学生病情变化。

四、管理措施1. 开学初,学校应组织一次特异体质学生的排查工作,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2. 学校应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病情、过敏原、治疗情况等信息。

3. 班主任应密切关注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 在组织集体活动、体育锻炼、实验课等时,班主任应告知学生及其家长相关注意事项,确保学生安全。

5. 对患有特定疾病的学生,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康复计划,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支持。

6. 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特异体质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应急处理1. 发现特异体质学生出现过敏反应、病情加重等情况,班主任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联系家长、拨打急救电话等。

2.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六、监督与考核1.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特异体质学生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各班级、相关部门的落实情况。

2. 学校对在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特异体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办法

黑龙集小学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办法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在学校教育教学与活动中不出现异常,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该办法。

一、掌握和处理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人员有:班主任、体育老师、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其他老师等。

二、具体职责:(一)、班主任1、班主任必须履行的一般义务有:①了解:了解全体学生的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等,了解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身体情况。

②登记:对了解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③告知:将学校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及时告知相关老师、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以及学校,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④检查:活动过程中要检查有关人员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是否有学生不守纪律和安排,出现安全隐患等。

⑤照顾:发现学生出现疾病或不适症状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缓解症状,防止出现新的更大的危险。

2、开展活动前必须履行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提醒和告知,内容包括:①、因病不能参加的。

②、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

③、对确需降低强度的,班主任要将名单及时提交给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

④、因病不能参加的学生要写出书面报告,班主任保存。

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写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均可。

3、学生请病假,班主任要无条件的批准,但学生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4、学期中途转入或插班的学生,必须首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做记录。

5、要求学生及其家长及时准确的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向班主任和学校进行告知,必要时要出具证明。

6、教育学生活动中身体出现不适立即报告。

7、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必须给学生买保险。

(二)、体育老师1、每次课前或活动前必须提醒学生有无因病或特异体质不能参加的或需降低强度的。

2、使用器材之前,必须检查一遍器材是否存在问题,有问题的绝对不能再使用。

3、活动前必须查看场地,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否则必须停止使用。

4、课堂或活动期间不允许擅自脱离岗位。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湖南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偏差学生管理办法,以加强对这些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他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管理领导小组:管理领导小组由XXX担任组长,XXX担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各班班主任作为组员。

二、基本定义: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

通常分为过敏体质和变态反应。

特殊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

心理偏差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三、有关法规:一)《湖南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条例》根据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协助采取相应措施,一旦发现学生擅自离校、旷课、重大生理心理异常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况。

根据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时,应注意学生的生理、心理状况,并采取安全措施。

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应特殊照顾。

学校组织校外活动需要租用交通工具时,出租方应提供驾驶员驾驶资格和交通工具的合法有效证件。

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对抗性体育活动前,应提出安全要求,并采取防护措施。

根据第二十条,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制止学生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入学;做好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工作;学生有不良行为时,应告知学校;学生有特异体质时,应向学校提供书面诊断证明或书面报告。

提倡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

《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特异体质,是指某些学生的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身体状况,表现为一种主要由于个体生化机制异常所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

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也称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遗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免疫系统参与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定疾病,是指在校学生患有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属于不常见的疾病,按致病时间可分急性和慢性两种。

包括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异常心理状态,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分为正常的异常心理状态和病理性异常心理状态。

二、相关法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未告知学校,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管理措施1、加强学校设施建设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

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精选三篇)

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精选三篇)

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精选三篇)**小学关于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一)为了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关爱、帮扶和管理,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界定本办法所称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主要指与普通健康相对而言,身体健康状况异常,如肢残、体残、智残等,或患有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低)血压、肿瘤、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肝炎、严重传染病等特定疾病,或患有焦虑、强迫、抑郁、自闭、偏执、躁狂等心理障碍性疾病,或有吸毒等行为。

二、排查登记与建档1、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包括: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活动禁忌等)。

对学期中途转入或插班学生,班主任首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2、通过向家长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及其他监护人有义务而且必须及时、真实地向班主任、学校书面告知学生身体健康不良状况,若属于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等情况,要填写相关登记表并签字认可,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学生档案,跟踪管理。

班主任把排查到的和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告知的学生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登记建档,填写《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登记表》(登记表须经监护人签字认可),相关档案上报学校政教处妥善保管,跟踪管理。

4、学校及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三、关注保护与管理1、学校要本着有利于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一视同仁,严禁歧视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对适宜跟班就学的,对其进行妥善编班,合理安排作息,特别关注与帮扶,切实体现出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特异体质学生 管理

特异体质学生 管理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
1. 建立健康档案:为每一位特异体质学生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他们的身体状况、医疗需求和特殊注意事项等信息。

这样可以帮助教师和学校更好地了解学生的情况,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照顾。

2. 制定个性化教育计划:根据学生的特殊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

这包括调整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考试方式等,以确保学生能够在适合他们的环境中学习。

3. 提供专业支持:为特异体质学生提供专业支持,如请医生、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定期对学生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心理支持。

4.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了解学生在家中的情况,共同商讨如何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同时,也要向家长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照顾孩子。

5. 营造包容的环境:在学校营造一个包容和尊重的环境,让特异体质学生感受到关爱和支持。

教师和同学们应该理解并尊重他们的特殊需求,避免歧视和排斥。

总之,特异体质学生的管理需要教师、学校和家长共同努力,制定合理的教育计划和管理措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特异体质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特异体质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特异体质学生(以下简称“特异体质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的所有特异体质学生。

三、特异体质学生定义特异体质学生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学生:1. 对某些药物、食物、油漆、花粉等物质过敏;2. 具有特殊生理结构或生理功能;3. 患有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如心脏病、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4. 存在心理偏差,如焦虑、抑郁等。

四、管理措施1. 排查与评估(1)学校每年开学初对新生进行特异体质排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2)对已发现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组织专业医生进行评估,确定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潜在风险。

2. 针对性教育(1)学校应针对特异体质学生的特点,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2)针对学生的特殊需求,开展个性化教育,帮助其克服困难,提高学习成绩。

3. 安全管理(1)学校应制定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学生安全;(2)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掌握自救互救技能;(3)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和药品,确保学生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救治。

4. 家校合作(1)学校应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共同关注学生身心健康;(2)学校应定期向家长通报学生健康状况,共同制定教育管理措施;(3)学校应邀请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的活动,增进家校联系。

五、责任追究1. 学校对特异体质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学校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特异体质学生给予关爱和帮助,如因失职导致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教师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特异体质学生的身心健康,预防校园意外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1. 特异体质:指学生的体质状况与常人存在显著差异,可能因遗传、环境、生活习惯等因素导致对某些药物、食物、油漆、花粉等过敏或产生不良反应。

2. 特定疾病:指在校学生患有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如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

2. 班主任负责对本班特异体质学生的日常管理,包括病情观察、药物使用、活动安排等。

3. 体育教师负责在体育课上关注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避免参加剧烈运动。

4. 医务室负责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定期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四、管理措施1. 排查与登记:开学初,学校组织对全体学生进行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排查,并将相关信息登记在册。

2. 健康档案:学校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病情、用药情况、过敏史等。

3. 日常观察: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应密切关注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 药物管理:特异体质学生需使用药物时,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并严格遵医嘱。

5. 活动安排:学校根据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其参加集体活动,避免参加剧烈运动。

6. 应急处理: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对特异体质学生突发疾病等情况进行紧急处理。

五、宣传教育1. 学校定期开展特异体质学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对特异体质的认识。

2. 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普及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相关知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引言:在学校中,每个学生都是独一无二的。

有些学生可能天生拥有特异的体质,这对于他们的学校生活以及健康管理都提出了一定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保障这些特异体质学生的学习环境和身体健康,我们制定了以下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一、特异体质学生的定义特异体质学生是指那些具有天生或后天的特殊体质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残疾学生、慢性病学生、过敏体质学生等等。

二、特异体质学生的申报和评估1.学生及家长可以在入学时或发现学生有特异体质后向学校申报。

2.学校会组织专业医务人员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特异体质学生的学校适应措施1.身体适应:a.针对有残疾的学生,学校将提供无障碍设施,确保他们可以顺利进出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

b.慢性病学生或过敏体质学生如有需要,学校将设置相应的医疗急救装备,并在适当的时候派遣专业医务人员提供帮助。

c.特异体质学生在课堂上如有身体不适,可向老师请假,但请假时需要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

2.学习适应:a.根据特异体质学生的具体条件,学校将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确保他们能够在适合的环境下学习。

b.特异体质学生在考试中如有需要,学校将提供加时等特殊考试安排。

四、特异体质学生的课外活动参与1.学校将鼓励特异体质学生积极参与课外活动,提高身体素质。

2.对于无法参与一些活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课外活动的要求或提供替代性活动。

五、特异体质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关怀1.学校将提供专业心理辅导师,为特异体质学生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2.学校将建立特异体质学生互助小组,让他们互相分享经验、交流困惑和鼓励彼此。

六、特异体质学生家长的参与2.学校将邀请家长参加相关会议和学校活动,让他们了解学校对特异体质学生的管理措施。

结语: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为特异体质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通过制定个性化的管理措施,可以更好地满足特异体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需求,并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方案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方案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学生出现特异体质问题。

特异体质是指个体对某些物质或环境因素产生异常反应,导致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

特异体质不仅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还可能引发校园安全事故。

为了保障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二、目标1. 建立健全特异体质学生信息档案,全面掌握特异体质学生的基本情况。

2. 制定针对特异体质学生的个性化管理措施,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3. 加强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4. 提高教师、家长和社会对特异体质学生的关注和理解,共同营造关爱特异体质学生的良好氛围。

三、具体措施1. 信息登记与档案建立(1)学校应在每学期初对全体学生进行特异体质排查,通过问卷调查、家长告知等方式,了解学生的特异体质情况。

(2)对确认的特异体质学生,学校应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特异体质类型、发病症状、发病时间、治疗措施等。

(3)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信息安全,仅用于学校内部管理和紧急情况下的救治。

2. 个性化管理措施(1)学校应根据特异体质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管理措施,包括饮食、住宿、学习、活动等方面的特殊安排。

(2)对过敏体质学生,学校应提供无过敏原的食品,确保学生在校期间饮食安全。

(3)对患有特定疾病的学生,学校应安排专门场所供其休息,并配备相应的医疗设备。

(4)学校应定期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健康教育与心理辅导(1)学校应定期开展特异体质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学生对特异体质的认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2)学校应设置心理辅导室,为特异体质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服务,帮助学生调整心态,增强自信心。

(3)学校应鼓励特异体质学生参加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拓宽人际交往,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4. 家校合作与社会支持(1)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特异体质学生的成长,定期召开家长会,分享学生在校情况。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了加强对特异体质学生的关爱,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

二、特异体质学生的界定特异体质学生是指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伤残以及其他严重的疾病的学生。

三、管理措施1. 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1)学校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全面体检,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

(2)对于在学期中发现的特异体质学生,学校应及时将其纳入特异体质学生档案管理。

2. 加强日常管理(1)学校应将特异体质学生的情况告知所有任课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以便在教学和管理过程中给予特别关注。

(2)任课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家长,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学校应根据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其体育活动和劳动强度。

对于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安排其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或劳动。

(4)学校应加强对特异体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其心理变化,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3. 应急处理(1)学校应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突发疾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当特异体质学生突发疾病时,任课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家长。

学校领导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及时将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3)学校应积极配合医院做好学生的治疗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和医院做好学生的治疗和护理工作。

四、家长责任1. 家长应如实向学校告知学生的特异体质情况,并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材料。

2.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3. 家长应定期带学生到医院进行体检,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学校。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办法为了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开学初学校应当进行一次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排查工作,以便学校采取针对性的管理和保护措施,防止校园意外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1. 特异体质特异体质是指某些学生的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身体状况,表现为一种主要由于个体生化机制异常所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

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也称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遗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免疫系统参与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2. 特定疾病特定疾病是指在校学生患有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属于不常见的疾病,按致病时间可分急性和慢性两种。

包括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3. 异常心理状态异常心理状态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分为正常的异常心理状态和病理性异常心理状态。

二、管理措施1. 加强学校设施建设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

2.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新入学的学生,主动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该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询问其有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以便在其学习过程中给予特别保护。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其书面告知,并向学校提供正规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疾病有关的书面材料。

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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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凤凰路小学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在学校教育教学与活动中不出现异常,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该办法。

一、掌握和处理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人员有:班主任、体育老师、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其他老师等。

二、具体职责:
(一)、班主任
1、班主任必须履行的一般义务有:
①了解:了解全体学生的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等,了解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身体情况。

②登记:对了解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③告知:将学校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及时告知相关老师、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以及学校,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④检查:活动过程中要检查有关人员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是否有学生不守纪律和安排,出现安全隐患等。

⑤照顾:发现学生出现疾病或不适症状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缓解症状,防止出现新的更大的危险。

2、开展活动前必须履行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提醒和告知,内容包括:
①、因病不能参加的。

②、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

③、对确需降低强度的,班主任要将名单及时提交给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

④、因病不能参加的学生要写出书面报告,班主任保存。

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写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均可。

3、学生请病假,班主任要无条件的批准,但学生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4、学期中途转入或插班的学生,必须首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做记录。

5、要求学生及其家长及时准确的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向班主任和学校进行告知,必要时要出具证明。

6、教育学生活动中身体出现不适立即报告。

7、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必须给学生买保险。

(二)、体育老师
1、每次课前或活动前必须提醒学生有无因病或特异体质不能参加的或需降低强度的。

2、使用器材之前,必须检查一遍器材是否存在问题,有问题的绝对不能再使用。

3、活动前必须查看场地,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否则必须停止使用。

4、课堂或活动期间不允许擅自脱离岗位。

5、课前课后或活动前后必须点名,清点人数。

6、学期初第一节体育课必须告知学生哪些身体条件下不能上体育课或参加体育活动。

7、不能提前下课。

(三)、学校
1、转入学生必须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并做登记。

如果存在潜在危险较大的病情,谢绝接收。

2、每学期初进行一次学生体质摸底调查,并做好记载。

3、中途请假回家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批准的假条,门卫方可放行,同时保管好请假条,保管时间为一学期,学期结束时交学校政教处。

门卫不可空岗,有紧急情况确需离开,在10分钟左右时间内,又无其他人看守时,必须先锁门。

5、学校在开展活动前,发函致家长,要求家长填写意见反馈单,特别是了解学生病情,及时交给班主任老师,以便掌握情况,做出相应安排。

6、因病休学的学生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必须在家休养,休学期满,出具医院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

三、在校期间或学校安排的校外活动期间,学生突发疾病时所有在现场的老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开展必要的救护。

2、立即通知家长。

3、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四、所有老师平时要学习和掌握一些必备的急救常识。

五、所有老师不允许提前放学。

六、所有老师不能因某个活动而导致上课迟到,必要时可先做安排。

七、以上方法和要求适合于全校所有老师及管理者。

八、责任追究:凡未贯彻落实学校规定和要求而发生安全事故者,将追究其一切责任,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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