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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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本规范共分 22 章和 1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墙体节能 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供暖节能工程, 通风与空调设备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管网节能 工程,配电节能工程,照明节能工程,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 程,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建筑环境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现场实体检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 7 ) 本 规 范 第 16.2.10 条 依 据 国 家 标 准 《 太 阳 能 供 热 采 暖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GB50495-2009 第 5.3.5 条的规定。
(8)本规范第 3.4.4 条为绿色建筑工程涉及的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子分部工程 验收方式的规定。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 筑节能中心)、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 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 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 69 号 7 楼,邮编:400015, 电话:023-63601374,传真:023-6386127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备案号: J13144-2015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234-2016Leabharlann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public building(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3)本规范第 1.0.4、3.1.2、11.2.4、22.0.6、22.0.7 条内容分别依据国家标准《建 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第 1.0.5、3.1.2 条、11.2.3、15.0.5、15.0.5 条等强制性条文要求。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和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和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和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6•【字号】鄂自然资办函〔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和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0〕3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更新机制做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36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等精神,积极推进我省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改革,全面及时掌握我省矿产资源家底现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和矿产资源国情调查的重要意义矿产资源储量科学分类是掌握国情矿情和有效管理矿产资源的重要前提和手段,也是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重要基础,通过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以适应新形势下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的统计管理要求,并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矿产资源国情调查以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标准为指导,是自然资源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矿产资源规划、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并为加强宏观调控、优化产业布局提供重要数据支撑。

二、切实加强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报编制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报编制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报编制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将矿产资源储量台账建立和矿山储量年报审查作为获取真实可信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变化情况的保底工程抓紧、抓实、抓细;要加强过程性监管,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标准要求编制矿山储量年报,确保本辖区内矿山企业编制的矿山储量年报相关数据与资源台账、地质测量及取样化验、生产设计图件等资料一致,实现数据变化全程留痕、修改有据、可回溯追踪;要加强跟踪问效,将矿山储量年报编制情况作为是否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的重要依据。

新旧标准各类资源储量的含义

新旧标准各类资源储量的含义

新旧标准各类资源储量的含义一、新标准(一)储量储量是经过详查或勘探,达到控制或探明的程度,在进行了预可行性或可行性研究,扣除了设计和采矿损失,能实际采出的矿产资源数量,经济上表现为在生产期内,每年的平均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内部收益率。

储量是基础储量中的经济可采部分,又可分为可采储量(111)、探明的预可采储量(121)及控制的预可采储量(122)3个类型。

储量在我国以往的总则、规范及统计报表中是统称。

即不论勘查程度和经济价值大小,只要报告中提交的都是。

而现在的储量,是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新概念,为可以实际采出的矿量,在我国新分类中,分为可采储量和预可采储量。

其条件是:在勘查程度上,必须达到控制或探明的程度;在可行性评价阶段上,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在经济意义上,评价结果是经济的。

(二)基础储量基础储量是经过详查或勘探,达到控制的和探明的程度,在进行了预可行性或可行性研究后,经济意义属于经济的或边际经济的那部分矿产资源。

基础储量据评价后的经济意义,可分为经济基础储量和边际经济基础储量。

经济基础储量是每年的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内部收益率并扣除设计和采矿损失之前的那部分基础储量,可分为3个类型: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探明的(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21b)、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

边际经济基础储量,是平均内部收益率介于行业基准内部收益率与零之间的那部分基础储量,也分3个类型:探明的(可研)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11)、探明的(预可研)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1)、控制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2)。

由于边际经济的基础储量基本上无效益,因此,不计算其中的储量。

基础储量在我国矿产勘查工作中是一个新名称。

与储量的区别一是没有扣除影响因素;二是估算范围不同。

而储量是从基础储量的经济这部分中,扣除各种影响因素后获得。

(三)资源量可分为3部分:内蕴经济的资源量、次边际经济资源量、预测的资源量。

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G轴含义辨析

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G轴含义辨析

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轴含义辨析(魁胡/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北京#"""0-1近几年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进展很快,其标志之一就是颁布实施了新的分类标准,即(2’3#--**4 #555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以下简称新分类1,并按照新分类开展了全国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套改。

笔者在评估师培训期间系统地学习了新分类有关文件,在此谈谈体会和疑问,与同行们探讨。

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新分类的最大成就是与国际接轨#摘要:颁布的新储量分类标准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储量改革有很大的进展。

新分类与国际接轨,具有重要意义,但新分类也存在着不完善问题。

本文就新分类中的( 轴含义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地质可靠程度( 轴的含义亟待澄清。

关键词:资源;储量;分类;(轴;含义新分类是在联合国国际资源’储量分类框架/ 简称联合国框架1 的基础上制定的,“完全可以和联合国国际资源储量分类框架相套用”$ # % 。

因此实行新分类的意义最主要的就在于与国际接轨,这也正是联合国框架制定的初衷。

联合国框架是三维分类,中国新分类也完全套用了三维,三维即经济轴、可行性轴和地质可靠程度轴。

与原来的分类分级相比较,经济意义更加鲜明了,但不能说原来的分类分级没有经济含义,因为表内表外的划分、工业指标的厘定都有严密的经济内容。

真正强化了的是可行性研究,这将有利于经济可靠性评价工作的落实。

同时,在储量分类中引入可行性轴,对中国传统的地勘体制和老牌地质队的传统做法也是一个不小的冲击。

而地质可靠程度不论新老分类都是最基础的、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分类根据。

联合国分类框架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的框架性。

联合国分类特别工作组始终坚持这个原则,旨在制定一个国际公认的对比框架,同时保留各国自己的特色,这正是他们的成功秘诀,因此,能得到联合国各地区委员会的支持和在6"多个国家推广。

这个特征对我国资源’储量分类的意义在于:在接受联合国分类框架的时侯,不必顾忌同时保留自己的特色。

精选-关于矿产资源储量标准修订的思考-范文资料

精选-关于矿产资源储量标准修订的思考-范文资料

关于矿产资源储量标准修订的思考现行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自2019年颁布实施以来,已经近十年了。

按照分类标准而修订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19)以及17类矿种规范,已颁布六年多了。

上一轮矿产资源储量标准的修改,对于推进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改革,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现行的矿产资源储量标准,改变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地质勘查作为国民经济计划体系中的一个环节,由政府包揽一切的理念,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特点,反映了矿产勘查作为商业性地质工作、作为一种市场投资性行为的特征,突出了经济与技术的融合。

矿产资源储量标准,作为技术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意志,促进了勘查与开发的衔接。

现行的储量标准也从技术标准的角度,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从过去的指令性技术管理,转变为指导性技术管理,强化了政府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

现行的矿产资源储量标准,更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使我国的储量标准由主要参照原苏联国家储量标准,转为逐步与国际上主要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标准相衔接,建立了在矿产资源储量方面与国际上进行对话的技术平台。

我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的颁布,使我国成为首个与联合国储量分类框架接轨的原“东方”储量体系的国家,对促进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原“东方”储量管理体系国家的储量标准改革,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在历史地看待现行矿产资源储量标准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经过多年来储量标准的贯彻实施,现行技术标准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正是这些问题,影响到储量标准在地质勘查工作中的运用和执行。

而且,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还在不断推进和完善的过程之中,储量标准作为地质技术标准的改革,必定有一个跟进的过程,有一个认识深化的过程,有一个逐步调整、完善的过程。

此外,作为标准,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每经过5~10年的时间,在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应该开展一轮修订。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7.28•【文号】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施行日期】2020.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油气中心、评审中心:为贯彻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转换的基本规则本次数据转换立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实际,遵循实事求是、简单可行、易于操作的原则,以2019年度矿产资源储量数据为基础,结合2020年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和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开展转换工作,最终形成2020年度新分类标准下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

新分类标准下储量与资源量按包含关系管理,转换后的资源量是反映矿产资源“有多少”的总量数据,不扣除储量所对应的资源量部分。

新分类标准下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转换基本对应关系》(附件1)转换形成。

(一)按照新老分类标准类型和定义,将老分类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66-1999))中的储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研究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证实储量和可信储量(图1)。

(二)将老分类标准中的基础储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图2)。

(三)将老分类标准中的各类资源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图3)。

(四)老分类标准中预测的资源量(334?),因可靠程度低,达不到新分类标准中资源量的要求,纳入“潜在矿产资源”管理。

二、数据转换实现路径(一)部按照对应关系将2019年度全国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直接转换后下发至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数据标准转换文件解读

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数据标准转换文件解读
其次开发了数据转换程序并根据不同的对应关系对数据进行了转 换。根据确定的不同对应关系,部信息中心对储量库中近5年的20多种 战略性矿产数据进行了转换,分析了不同对应关系转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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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再次就转换结果广泛听取管理部门、矿山企业、研究院所等各方面 意见建议,确定了最终的转换对应关系,进一步修改完善转换方案,使 转换方案尽可能做到既科学合理,又简单可行、易于操作。
最后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 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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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纲
文件出台背景 文件起草的主要原则
文件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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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件起草的主要原则
一是本次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着眼于满足国 家掌控矿产资源家底和宏观管理需要,总体上按照实事求是、简 单可行、易于操作的原则进行。
4.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将转换结果下发至矿山企业, 基建矿山根据矿山设计,生产矿山(停产矿山)根据矿山生产实 际等情况,填写矿山储量数据转换结果调整说明,编制2020年度 矿山储量年报,对转换结果进行调整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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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据转换的实现路径
矿山储量数据转换结果调整说明
采矿权人名称
采矿许可证号
矿山储量年报名称
转换结果是否调整
是□
否□
一、说明数据转换结果调整的依据与理由。
二、特殊问题及处理方式。
三、数据转换调整结果评述,包括信息来源、可靠性、调整结果(列
出下发的转换数据与矿山企业调整确认数据包括的各类型矿产资源储量)。
四、真实性承诺。
采矿权人签字盖章: 备注:数据未做调整的,无需说明理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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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据转换的实现路径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单位:根据《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11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235号)相关规定,为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以年度为统计周期,统计范围包括勘查开采查明的、建设项目压覆的、关闭矿山残留的(含闭坑、政策性关闭和采矿权公示注销)矿产资源储量及其变动情况。

二、矿业权人应于每年1月底前,填写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相关数据表,将电子文本报送相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放射性矿产的,报送自然资源部;其他矿产的,报送矿业权许可证范围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填报单元跨行政区域的,报共同的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已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评审备案权限及时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信息更新到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中,其中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经压覆审批的,由负责评审备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压覆审批情况及时将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更新到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中。

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33号)

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33号)

《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
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资源(储)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六条第六款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现予印发执行。

二○○○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附件
附件:
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
继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说明:
1.确定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依据的单元:
(1)石油:油田
天然气、二氧化碳气:气田
(2)地势:地热田;
(3)固体矿产(煤除外):矿床;
(4)地下水、矿泉水:水源地。

2.确定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
(1)石油、天然气、二氧化碳气:地质储量;
(2)地热:电(热)能;
(3)固体矿产:基础储量+资源量(仅限331、332、333),相当于《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
范总则》(GB1390892)中的A+B+C+D+E级(表内)储量;
(4)地下水、矿泉水:允许开采量。

3.存在共生矿产的矿区,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以矿产资源储量规模最大的矿种确定。

4.中型及小型规模不含其上限数字。

《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0)》一览

《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0)》一览

《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0)》一览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10月22日发布《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以下为全文简略内容:第一章矿产资源储量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发现173种矿产,其中,能源矿产13种,金属矿产59种,非金属矿产95种,水气矿产6种。

2019年我国天然气、页岩气、铅矿、锌矿、铝土矿、钼矿、银矿、菱镁矿、石墨等矿产资源储量增长比较明显。

一、查明矿产资源: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发现并查明资源量的矿产162种,所统计汇总的215个亚矿种与2018年相比,资源储量有所增加的106种,有所减少的47种,没有变化的62种,分别占49%、22%和29%。

二、勘查新增矿产:2019年,石油新增探明地质储量11.2亿吨,其中,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1.6亿吨。

页岩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7644.2亿立方米,其中,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1838.4亿立方米。

煤炭新增300.1亿吨,较上年明显下降。

主要金属矿产中锰矿、铜矿、铅矿、锌矿、钨矿、钼矿、银矿等新增明显,铁矿、镍矿、锡矿、金矿明显下降。

非金属矿产中磷矿、石墨明显增长。

表1 重要矿产勘查新增矿产资源第二章矿产资源勘查2019年全国地质勘查投入总体回升,其中油气矿产地质勘查投资增长,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投资下降。

油气勘探取得新突破,页岩气探明资源大幅增长。

锰矿、铅锌矿、石墨等矿产勘查取得新进展。

一、地质勘查投入2019年,全国地质勘查投资993.40亿元,较上年增长22.6%。

其中,油气地质勘查投资821.29亿元,增长29.0%;非油气地质勘查投资172.11亿元,下降0.9%。

2010—2019年全国地质勘查投资变化趋势二、油气矿产勘查进展1.常规油气勘查2019年,鄂尔多斯盆地庆城油田和准噶尔盆地玛湖油田新增探明地质储量超过亿吨。

鄂尔多斯盆地靖边气田和苏里格气田,以及四川盆地安岳气田新增探明地质储量均超过千亿立方米。

2.非常规油气勘查表2 2019年主要矿种勘查资金投入和钻探工作量完成情况表三、非油气矿产勘查进展2019年,全国新发现矿产地79处,其中,大型23处,中型32处,小型24处。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等4 则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等4 则

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14信息视点Information Network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 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更新机制,进一步加强矿山储量管理,及时掌握年度变化情况,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

《通知》明确,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标准。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指导矿山企业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数据新老分类转换工作,将其生产勘探、采矿设计、资源储量管理等工作中使用新分类标准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加强矿山储量动态更新工作基础。

矿山企业应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生产勘探和各种工程地质调查,及时完成工程验收、取样及原始地质编录,定期进行综合地质编录;及时更新查明资源储量台账和资源储量变动台账,绘制采掘(剥)平面图、井下井上工程对照图、资源储量估算图,全面准确地反映矿山资源储量情况,并及时升级资源储量类型。

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编制内容。

矿山企业应于每年1月底前编制完成矿山储量年度报告,报告中相关数据信息应与矿山资源储量台账、地质测量及取样化验、生产设计图件等逻辑自洽。

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中相关矿产储量数据应与报告中的数据一致。

矿山企业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强化矿山储量数据质量信用考核,将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纳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矿业权人存在弄虚作假、数据不自洽的,或未按规定提交储量年度报告的,将其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同时,全面推进矿山储量动态更新信息化管理。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与发展改革、工信、应急管理、交通、税务、统计等部门信息归集共享与研究,逐步实现储量年度报告数据信息与上述部门数据的可对比、可追踪、可检查。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规定解读(国土资源部文件)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规定解读(国土资源部文件)
2. 5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原则 上没有工程间距要求,达刭《总则》规定的稀疏 工程控制即可。在普查阶段,分布面积较大的层 状矿床,可采用2-3倍控制的工程间距(视矿床 稳定程度)估算333,以便区别334。
2. 6 内蕴经济资源量包括331、332和333, 因未进行(预)可行性研究或开采,经济意义不 明,界于经济的到次边际经济的之间,下列情形 属于此类: 2. 6. 1 完成地质勘查工作,只进行概略研 究的; 2. 6. 2 基础储量以外用一般工业指标估算 的; 2. 6. 3 因矿层薄、矿体小、开采难度大或 开采成本高,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分析或矿山 设计未予利用的; 2.6. 4 矿山关闭后残留的矿产资源;
3.特别处理 3.1 经勘探及可行性研究表明矿产项目是经 济的,及在建、正常生产矿山,按编码原则,控 制的基础储量应为112b,储量为112,实际分类时 归类为122b和122。同理2M12、2S12归类为2M22、 2S22。(错。注:这种情况实际不存在出现了就是勘探) 3.2 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相关储量报告 可直接采用代码表示资源储量类型。 3.3 资源储量类型应与勘查阶段和相应勘查 研究程度一致,同时满足地质控制程度和其他勘 查研究程度。资源储量类型不仅与地质工程控制 程度有关,还与地质研究程度、开采技术条件查 明程度、可选冶性能研究程度及工艺利用研究程 度等因素有关,特别是与涉及安全生产的开采
三、探矿权人应在新标准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矿产勘查工作程度和要求,并在勘查合同或委托书中加以 明确。 在矿床(井田)勘探工作进行前,应根据巳有地质勘 查成果,由矿山设计部门提出先期开采地段(或首采区、 第下水平)范围,先期开采地段要有保障一定服务年限的 资源量,主要由探明的、控制的资源量组成。 四、申请设立采矿权(含划定矿区范围),大中型煤 矿应达到勘探程度;非煤矿山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 单矿床应达到详查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矿产勘查开采 分类目录》中第三类矿产除外)。已设采矿权的生产矿山 利用原有生产系统申请在其深部和外围区域扩大开采的, 扩大区范围内资源勘查程度原则上应达刭详查。 五、如详查、勘探工作是依据(预)可行性研究开展 的,可不进行单独的矿床经济技术评价。

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山年报制度和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及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1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山年报制度和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及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1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山年报制度和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及登记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山年报制度和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及登记工作的通知(1999年11月17日国土资发[1999]4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储量登记统计是两项基础性的地矿行政管理工作。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发布施行;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及登记,仍按原国家计划委员会〔73〕计地字488号文颁发的《矿产储量表填报规定》和原地质矿产部令第20号《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有关矿产储量表的内容与要求按国家统计局统制字〔1986〕238号文件执行。

现就做好这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意见(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1.1999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原则实行新年报制度。

2.按原年报制度填报年报表的西北部分省区,应注意新旧制度的衔接,数据录入及报送数据应统一使用新系统。

3.重点抓好经济技术指标、资源消耗及利用指标审查填报工作,解决“三率”数据不情、不准等问题。

(二)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及登记1.各地质勘查单位和各矿山企业应按规定填报《截至1999年底基层矿产储量表》,在2000年1月底前报所在地的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逐级汇总上报。

填表范围为地质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划定范围。

2.凡已上矿产储量表的矿区和矿山,重点做好矿产储量变动情况的审核和各年度储量数据平衡;按《矿产储量表填报规定》及《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应新上矿产储量表的探明储量矿区和生产矿山,按规定程序做好审查和上表工作。

官方权威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

官方权威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矿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2010年年底前,按照经批准的进一步推进整合实施方案,全面完成整合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制度,初步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

《通知》指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范围,一是国办发2006年108号文件规定的整合范围。

整合矿种主要是煤、铁、锰、铜、铝、铅、锌、钼、金、钨、锡、锑、稀土、磷、钾盐等15个重要矿种,以及其他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

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

二是探矿权整合范围。

具备统筹部署整装勘查成矿地质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区;一个成矿区设置多个探矿权、布局明显不合理的勘查区;勘查投入达不到勘查实施方案要求、“圈而不探”的勘查项目;不符合矿区规划或不适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勘查项目;其他需要整合的勘查区及勘查项目。

《通知》指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目标任务是:矿产资源勘查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基本原则是,进一步推进整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相衔接;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安全生产相统一;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通知》明确了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一是科学编制方案,实行分级审批。

矿产资源/储量新旧分类标准对比

矿产资源/储量新旧分类标准对比

矿产资源/储量新旧分类标准对比
杨振华
【期刊名称】《吉林地质》
【年(卷),期】2002(021)003
【摘要】列举了新旧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及相关的定义,并把二者在勘查阶段,对矿体的控制程度、工程密度、储量类别、矿床的经济评价和可行性评价等方面加以对比,指出了相同之处与不相同之处。

【总页数】6页(P78-83)
【作者】杨振华
【作者单位】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吉林,长春,13006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N65
【相关文献】
1.我国实行新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与新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J], 王清明
2.矿物资源量和储量分类的发展及中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修订 [J], 张西平
3.矿物资源量和储量分类的发展及中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修订 [J], 张西平;
4.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中的资源类别纠结——资源储量分类之形式逻辑辨析 [J], 田山岗
5.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新旧分类标准对比 [J], 封远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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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要点

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要点

三、数据转换实现路径及时限要求
序号 1
2 3 4 5 6 7
主体 自然资源部
内容
时间要求
完成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数据转换,并将转换结果下发至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 按照对应关系将2019年度全国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直接转换后下发至各省级自然 资源主管部门。
2020年7月底前
负责组织对矿业权许可证信息、生产状态以及已评审备案未登记的信息进行核 实补录,应在“生产状态”中补录生产矿山、停产矿山、关闭矿山、筹建矿山, 或在“停办原因”补录保护区退出、政策性关闭等其中的一种情形。
• 按照地质可靠程度由低到高,资源量分为推断资源 量、控制资源量和探明资源量。
• 考虑地质可靠程度,按照转换因素的确定程度由低 到高,储量可分为可信储量和正式储量。
• 地质可靠程度:矿体空间分布、形态、产状、矿石 质量等地质特征的连续性及品位连续性的可靠程度。
• 资源量与固体矿产资源的关系如下:
• 查明矿产资源: 指经矿产资源勘查发现的固体矿产 资源。
—— 2021年3月底前 2021年2月底前
2021年1月底前
三、数据转换实现路径及时限要求_政策原文
二、数据转换实现路径
(一)部按照对应关系将2019年度全国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直接转换后下发至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矿业权许可证信息、生产状态以及已评审备案未登记的信息进行核实补录,应在“生产状态”中补录生产矿山、停 产矿山、关闭矿山、筹建矿山,或在“停办原因”补录保护区退出、政策性关闭等其中的一种情形。
新老分类转换基本对应关系
①将老分类中的储量按可靠程度和可行性研究程度转换为证 实储量和可信储量。
③将老分类中的资源量按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探明资源量、控 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

储量新旧分类标准对比

储量新旧分类标准对比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新旧分类标准对比2007-06-21 20:2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新标准已于1999年8月6日发布,并于199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经4年多了,但从这几年我区矿山企业及地质勘查单位提交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看,仍有些同志在新旧标准资源储量分类分级对比上不太清楚,为了使广大地质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尽快掌握对比方法,在此简要介绍一下新旧分类标准资源储量对比。

一重新制定《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原因近50年来,我国的储量分类分级虽经多次修订,但基本上仍是前苏联的模式,框架没有大的变化。

不论是地质勘探单位、矿山设计单位、生产单位还是综合部门,对分类分级都非常熟悉、得心应手。

那么为什么又重新制定呢?有如下几个原因:1.为了落实“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经济发展战略需要。

我国矿产资源虽然丰富,但人均占有量严重不足,且以矿石品位低、成份复杂、规模小者居多。

要想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2.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我国原来的矿产储量分类分级系统,对勘探获得的矿产资源数量,不论勘查程度和经济意义如何,统称矿产储量,显然是不科学的,也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

且我国的矿产储量与国际的储量和资源储量,或一些国家的储量基础都没有可比性,故需要重新制定标准。

3.需要转变观念、统一标准。

要适应国际上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与勘查阶段相对应的观念。

例如:联合国分类框架中详细勘探对应的是确定的矿产资源,一般勘探对应的是推定的矿产资源等等。

而我国储量级别在不同的勘查阶段交叉使用,造成观念上、统计上的混淆,不能被国外矿业界接受。

4.计划经济的色彩浓厚。

原分类分级中的勘探储量比例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勘探类型和工程间距,都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独资开发矿业时,为了减少风险、增加资源的可靠程度,在总结我国已生产矿山探采对比资料基础上确定的。

而现在勘探和开采都走向投资多元化,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了。

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数据标准转换文件解读

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数据标准转换文件解读
24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XX矿山储量数据转换
新分类资源储量类型
资源储量类型
矿石量
序号
证实储量
300
1
可信储量
400
2
探明资源量
1160(300+350+230+280)
3
控制资源量 探明资源量 控制资源量 推断资源量
1500(800+700)
4
3
一、文件出台背景
其中自然资规〔2019〕7号文第八项为“改革矿产资源储量分 类”:为最大化降低社会认知和信息交易成本,按照“有没 有”“有多少”“可采多少”的逻辑,将矿产勘查分为普查、详查、 勘探三个阶段。 科学确定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分级,将固体矿产简化 为资源量和储量两类,资源量按地质可靠程度由低到高分为推断资 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探明资源量三级,储量按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 性研究的结果,分为可信储量和证实储量两级。
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数据标准转换 文件解读
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 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2020年8月
1
内容提纲
文件出台背景 文件起草的主要原则
文件内容解读
2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贯彻落实自然资规〔2019〕7号文的改革要求 2019年12月31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 制度改革、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等决策 部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部印发了《自 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 (自然资规〔2019〕7号),就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出了11项 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矿产储量登记与换领新采矿许可证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80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矿产储量登记与换领新采矿许可证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80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矿产储量登记与换领新采矿许可证衔接工作的通

正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矿产储量登记与
换领新采矿许可证衔接工作的通知
(1998年6月26日国土资发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
根据《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为了做好占用矿产储量登记和换领新采矿许可证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占用矿产储量登记工作,应与换领新采矿许可证工作有机结合,相互衔接。

各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占用矿产储量补登记工作。

二、已经进行登记占用矿产储量,作为《采矿权申请登记书》中有关矿产储量栏目填写和审核时的依据。

在换证前来不及进行简测计算占用矿产储量的矿山,应在换证后补做简测工作,限期完成登记占用矿产储量工作。

三、为加快矿产储量登记工作的进程,对于因地质工作程度低、没有计算D级储量的生产矿山,应抓紧进行简测工作;对于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的,提供简单的地质资料,经地(市)地矿主管部门认可后,进行占用矿产储量登记。

四、新建矿山申请采矿登记,应严格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登记占用矿产
储量。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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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解读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固体矿产新的国家分类标准下矿产资源储量数据转换工作。

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有关负责人。

谈到文件的出台背景,部矿产资源保护司有关负责人指出,新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和《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已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为推进新分类标准的执行,必须妥善处理好新老分类标准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的衔接问题,从而夯实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基础,确保矿产资源家底真实可靠。

近期部矿产资源保护司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改革内容,对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开展了认真研究。

一是深入研讨,提出对应转换关系。

组织部信息中心、评审中心、油气中心(油气储办)等召开研讨会,认真研究了现有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基本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过程中新分类标准执行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新老分类标准转换对应关系;二是按照对应关系,由部信息中心开发了数据转换程序,对储量库中近5年的20多种战略性矿产数据进行了转换,分析转换存在的问题;三是广泛听取管理部门、矿山企业、研究院所等各方面意见,不断修改完善转换方案,使转换方案既科学合理,又简单可行、易于操作。

部矿产资源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印发的《通知》,勾画出推进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基本思路:转换工作与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矿山储量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矿山企业贯彻落实新分类标准,在直接转换结果基础上,结合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对转换结果进行调整确认,扣减年度开采、损失等数据,为2020年度统计工作奠定基础。

谈及《通知》的主要内容,部矿产资源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分类标准下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转换基本对应关系”转换形成,大致有4种情况:一是按照新老分类标准类型和定义,将老分类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66-1999)中的储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研究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证实储量和可信储量;二是将老分类标准中的基础储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三是将老分类标准中的各类资源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四是老分类标准中预测的资源量,因可靠程度低,达不到新分类标准中资源量的要求,纳入“潜在矿产资源”管理。

通过转换,把老分类标准下固体矿产的16种资源储量类型归并形成新分类标准下的5种资源储量类型。

部矿产资源保护司有关负责人强调,本次矿产资源储量数据转换分4步操作:第一步,由部信息中心按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转换基本对应关系》,对2019年度全国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统一转换后下发至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第二步,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矿业权信息、生产状态以及已评审备案未登记的信息进行核实补录;第三步,由采矿权人根据生产实际和矿山设计等对下发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转换结果进行调整和确认,对变化量较大的按照部7号文要求申请评审备案;第四步,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采矿权人确认的结果更新到储量数据库报部,由部汇总形成2020年度新分类标准下的全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数据。

应该说,新分类标准下转换后的资源量是反映矿产
资源“有多少”的总量数据。

部矿产资源保护司有关负责人说,在时限以及工作安排上,《通知》要求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数据转换工作,并统筹做好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和下一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衔接,将数据转换的最终成果作为统计工作的依据,实现新分类标准的贯彻落实。

部矿产资源保护司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新老数据转换工作,认真贯彻《通知》精神,落实管理职责,组织做好本辖区的工作,做好宣传培训,指导矿山企业开展数据转换和执行新分类标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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