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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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2.07.17•【字号】青府办发[2012]92号•【施行日期】2012.07.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青府办发〔2012〕9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级公司: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提高综合交通管理水平,加强对全区静态交通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青浦区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陈振华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常务副组长:王训国副区长副组长:侯小天区建交委主任陆章一区交运局局长陈阳区府办副主任成员:李柏青区建交委副主任唐祖玉公安分局副局长倪达锋区交运局副局长金松钿区发改委党委书记、副主任姚金生区教育局副局长徐鸣明区经委副主任李欢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解子忠区民防办副主任薛锋区规土局副局长冯志良区房管局副局长陈正贤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陈晓鸣区卫生局副局长庄爱军区财政局副局长徐永华区工商局副局长朱永明区税务局副局长刘殿生区质监局副局长钱永林赵巷镇副镇长李雪峰徐泾镇副镇长尤洪明华新镇副镇长汪清重固镇副镇长陆小龙白鹤镇副镇长钱闪星朱家角镇副镇长许伟明练塘镇副镇长杨河生金泽镇副镇长章国新夏阳街道副主任葛仁华盈浦街道副主任张树兴香花桥街道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运局,主任由陆章一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倪达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柏青、唐祖玉、薛锋、陈正贤、冯志良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青浦区创建上海市园林城区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青浦区创建上海市园林城区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青浦区创建上海市园
林城区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4.05
•【字号】
•【施行日期】2007.04.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管理
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青浦区创建上海市园林城区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因人事变动,现调整青浦区创建上海市园林城区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蒋耀区长
副组长:陈勇章副区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海平(工业园区) 王井(区环保局)
方启雷(青浦报社) 叶建伟(区建交委)
许建忠(夏阳街道) 江永兴(区财政局)
朱建忠(区委宣传部) 朱思毅(徐泾镇)
张正翔(区规划局) 张瑞云(淀山湖开发公司)
张映华(区委办) 吴瑞弟(区发改委)
沈金华(香花桥街道) 周亚军(盈浦街道)
陆金生(区市政局) 陆瑾(赵巷镇)
陆剑波(区水务局) 陈毕民(区房地局)
胡海民(区府办) 赵伟雄(公安青浦分局)
顾强(区新城公司) 顾骏(朱家角镇)
徐庆(华新镇) 徐金明(练塘镇)
徐春余(区卫生局) 钱决华(区农委)
曹杰(金泽镇) 曹伟明(区文广局)
鲁千林(朱家角投资公司)蒋家敏(区教育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陆金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海明同志(区绿化署)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绿化管理署。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四月五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成立本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成立本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成立本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10.08.20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8.2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成立本区第一次
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朱明福副区长
副组长:陆剑波区水务局
蒋晓红区统计局
林峰区政府办公室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国平现代农业园区
王锡璟张江青浦园区
叶明区规划土地局
包三红市监狱局管理处
汤福明区农委
沈亦龙区环保局
沈红慧区水务局
张国兴区财政局
陈水根湖区建设开发公司
陈很荣西虹桥商务开发公司
施周龙区发展改革委
徐彤市司法局计财处
徐永奎区司法局
徐鸣明区经委
曹宇淀山湖新城公司
曹林云青浦出口加工区
程建市劳教局计财处
程卫东工业园区
董正涛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虞骏区国资委
蔡磊区统计调查队
蔡红旗区建设交通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沈红慧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农村公共服务及产业用房手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农村公共服务及产业用房手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农村公共服务及产业用房手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16•【字号】青府办发〔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农村公共服务及产业用房手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农村公共服务及产业用房手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倪向军副区长肖辉副区长副组长:朱思毅区农业农村委主任朱永强区规划资源局局长成员:朱雪生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费晓勤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润华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陈栋辉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马铭区财政局副局长高剑峰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陈峰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费凤英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邓春兴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姚金生区民防办副主任何辉萍区政务服务办副主任陆春辉区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强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徐雅军赵巷镇副镇长王萍赵巷镇副镇长吴晶峰徐泾镇副镇长浦浩良徐泾镇副镇长徐晓兰华新镇副镇长万陆林华新镇副镇长朱键重固镇副镇长宋波重固镇副镇长陈岚白鹤镇副镇长庄祥华白鹤镇副镇长季靓朱家角镇副镇长王文娟朱家角镇副镇长杨欢练塘镇副镇长董汉成练塘镇副镇长庄跃华金泽镇副镇长陆慧明金泽镇副镇长盛钢夏阳街道副主任张建峰夏阳街道副主任陆广军盈浦街道副主任陈锦花盈浦街道副主任顾文坚香花桥街道副主任高雪峰香花桥街道副主任张浩青浦新城公司副总经理青浦区农村公共服务及产业用房手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朱思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朱雪生、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谢润华、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陈栋辉等同志担任。

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如下:区长赵惠琴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税务、审计、编制和办公室(机管局)工作。

副区长孙萍分管经委(商务委、粮食局)、科委(信息委、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工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服务中心(招商中心)、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张江高新青浦分园、湖区开发公司等;协管办公室(机管局);联系海关、烟草专卖局。

副区长朱明福分管发展改革委(物价局、金融办)、国资委、监察局、统计局(调查队)、研究室、行政投诉中心、西虹桥开发公司、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公司、供销社等;协管财政局(采购办)、税务局、审计局;联系金融单位。

副区长蔡忠分管人口计生委、教育局、卫生局(爱卫办)、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文广影视局(文化执法大队)、体育局、妇儿会、红十字会等;联系区委宣传部、工青妇群众团体、史志办。

副区长陈振华分管公安分局、司法局、国安分局、应急办等;协管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联系区委政法委。

副区长余旭峰分管意见提案办理工作、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地震办、外事办、法制办、合作交流办、侨办、台办、民族宗教办、城管大队等;协管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联系区委统战部、档案局。

副区长赵明分管地区工作(含市级镇属七个工业产业区块招商)、农委(集资委、现代农业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医保办)、民政局(社团局、老龄办)、水务局、信访办、社区办、气象局、行政学院、残联等;联系部队、安信农保、社保中心。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5.09.20•【字号】•【施行日期】2005.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二○○五年九月二十日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是青浦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房屋、土地以及住宅建设发展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房屋、土地、住宅建设发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全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等,并组织实施。

3、参与本区住宅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参与区有关部门对住宅及相关项目扩大初步设计进行审批;负责全区住宅项目规划的审核。

4、负责本区年度土地开发利用计划、住宅建设、施工及配套设施计划等的编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区住宅设计标准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住宅竣工配套计划、新建住宅绿化建设计划、组织协调全区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

5、负责本区房屋、土地的权籍管理和专业测绘,并根据委托的权限依法核实和确认房地产权属,办理房地产登记发证、变更、注销。

6、负责本区配套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按权限办理本区土地划拨、农用地转用等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区土地开垦、整理、复垦的报批以及农民建房的审批;按规定组织实施本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7.02.26•【字号】•【施行日期】2007.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和直属机构: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为:区长蒋耀全面负责区政府工作。

副区长张汪耀主管发展计划、体改、政策研究、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科技、工业、商业、旅游、外经、外贸、外资等工作。

分管发改委(物价局、体改办)、研究室、统计局、国(集)资委(办)、科委、经委、旅游局、外经委、行政服务(投诉)中心、技监局、安监局、供销社、烟草专卖局及青浦工业园区、徐泾生态商务区、赵巷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

联系金融、海关。

配合史家明副区长分管的相关工作。

副区长杨劲松主管财政、税务、人事、编制、监察、审计、外事、意见提案办理、信息化、教育、文化、宗民侨台、私企发展等工作。

分管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分局、人事局、监委、审计局、区府办(外事办、法制办、合作交流办)、信息委、教育局、文广局、档案局、机管局、区志办、宗教民族办、侨务办、对台办及投资公司、私营企业联席会议等。

联系群众团体。

配合张汪耀副区长分管的相关工作。

副区长刘凯主管政法工作。

分管公安分局、司法局、安全局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等。

联系检察院、法院。

配合陈勇章副区长分管的相关工作。

副区长陶夏芳主管农业、水务、卫生、体育等工作。

分管农委、水务局、绿化委、气象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人口计生委、体育局、妇儿委、爱卫办、医保办、红十字会和防汛抗台工作及现代农业园区等。

联系安信保险。

配合杨劲松副区长分管的相关工作。

副区长史家明主管城镇规划、城镇建设等工作。

分管建交委(交战办)、规划局、房地局、环保局、给排水、污水工作、新城公司、朱家角投资公司、淀山湖风景区等。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青浦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青浦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青浦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21•【字号】青府办发〔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青浦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青浦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召集人:金俊峰副区长第一副召集人:王毅荣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副召集人:(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名)尤海东区司法局副局长沈志刚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正义区商务委副主任徐军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蔡云峰区财政局副局长成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名)于文礼朱家角镇副镇长王良区教育局副局长王劼华新镇副镇长邓大虹区国资委副主任邓春兴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田德松区税务局副局长朱雪生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吕剑金泽镇副镇长刘磊赵巷镇副镇长刘静俊重固镇副镇长庄祥华白鹤镇副镇长肖菁练塘镇副镇长吴建平区水务局副局长沈激徐泾镇副镇长陆广军盈浦街道副主任邵志学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柏海峰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钟青区医保局副局长姜维维区民政局副局长费凤英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顾文坚香花桥街道副主任倪达锋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盛钢夏阳街道副主任崔蕴区科委副主任董敏区经委副主任童领乐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戴永军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王毅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沈志刚、徐军、蔡云峰、尤海东、张正义同志兼任。

今后,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21日相关附件:青府办发〔2022〕23号_关于调整青浦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80903F002
【发布日期】2011.04.13
【实施日期】2011.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加强本区规划管理和规范本区的土地使用行为,区政府经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朱明福副区长
副组长:张正翔区规划土地局
吴春泉区监察局
1 / 1。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青浦区城镇房屋拆迁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联席会议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青浦区城镇房屋拆迁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联席会议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青浦区城镇房屋拆迁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联席会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04.07.06
•【字号】
•【施行日期】2004.07.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青浦区城镇房屋拆迁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联席会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浦工业园区,区政府各委、办、局: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青浦区城镇房屋拆迁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召集人:孙继伟副区长
成员:朱思毅区监委
叶建伟区建委
张小弟区房地局
徐庆区信访办
特此通知
二○○四年七月六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正文: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因人事变动,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区政府有关领导成员分工作部分调整。

彭沉雷副区长原主管的工作,由蒋耀区长直接主管,相关副区长协助分管有关部门及单位。

协管分工如下:张汪耀副区长:协管发改委(物价局、统计局)、国资委、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公司,联系金融、保险机构;
杨劲松副区长:协管人事局、审计局、监委;
姚全根副区长:协管区府办(外事办、法制办)、研究室;
孙继伟副区长:协管信息委。

同时,姚全根副区长原配合彭沉雷副区长分管的相关工作,调整为配合孙继伟副区长分管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二○○六年四月十日
——结束——。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减量化工作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减量化工作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减量化工作小
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青府办发[2014]39号
【发布部门】80903F002
【发布日期】2014.05.26
【实施日期】2014.05.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减量化工作小组的通知
(青府办发〔2014〕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减量化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减量化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赵惠琴区长
副组长:孙萍副区长
王训国副区长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健区审计局局长
王永根徐泾镇政府镇长朱奇华新镇政府副镇长刘伟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吴希铭区农委主任。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浦园区管委会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浦园区管委会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浦
园区管委会的通知
正文: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浦园区管委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浦园区管委会,具体如下:
主任:李跃旗
副主任:顾啸流
陈瑜
XXX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增云质监青浦分局
王毅荣工商青浦分局
龙婉丽区经委
叶明区规划土地局
朱永明区税务局
宋林根张江高新区青浦园区有限公司
张兵区行政服务中心
张国兴区财政局
张宏洲区政府办公室
张树兴香花桥街道
赵宏林区环保局
钟青食药监青浦分局
施周龙区发展改革委
顾兴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徐鸣明区经委
唐金龙区科委
唐新明青浦海关
虞骏区国资委
蔡红旗区建设交通委
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浦园区管委会下设办公室,顾啸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鸣明、唐金龙、张树兴、宋林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管委会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结束——。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3.03.27•【字号】青府办发[2013]23号•【施行日期】2013.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青府办发〔2013〕2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大型居住社区在前期建设、移交接管以及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推进我区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计划制定、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

具体成员名单如下:第一召集人:赵惠琴第二召集人:赵明王训国成员:章凌云区政府办公室钱坤荣区地区办公室XXX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顾啸流区经济委员会侯小天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陈祝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玉之公安青浦分局陈卫国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盛自力区民政局徐英区财政局印国荣区教育局徐春余区卫生局曹伟明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王强区体育局陈瑜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大队张正翔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陈毕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陆剑波区水务局隋苏宏区民防办公室陆章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李维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陆冬云区行政服务中心张明赵巷镇程卫东徐泾镇张炜华新镇陆青夏阳街道办事处陈达香花桥街道办事处蒋家敏淀山湖新城公司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及建设推进、社区管理、社区商业、社会事业、综合治理、经费保障工作组。

1.办公室: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牵头各工作组协调解决大居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困难和问题。

陈毕民、钱坤荣任办公室主任,其中陈毕民负责前期建设与市政公建项目移交等相关事宜的协调,钱坤荣负责接管后运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的协调;董正涛、张跃才任副主任。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土地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土地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土地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2.11.08•【字号】青府办发[2012]139号•【施行日期】2012.11.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土地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青府办发〔2012〕13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级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管理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浦区土地使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赵惠琴区长副组长:孙萍副区长朱明福副区长蔡忠副区长陈振华副区长余旭峰副区长赵明副区长王训国副区长成员:章凌云区府办蒋彪区纪委(监察局)XXX 区发展改革委顾啸流区经委吴希铭区农委(农办)侯小天区建交委张宏洲区科委(科协)李维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盛自力区民政局(老龄办)徐英区财政局王健区审计局印国荣区教育局徐春余区卫生局(爱卫办)曹伟明区文广影视局王强区体育局陈瑜区绿化市容局(拆违办)赵宏林区环保局张正翔区规划土地局陈毕民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陆剑波区水务局陆章一区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土地局,张正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叶明同志任常务副主任,成员为区发改委、区经委、区房管局、区财政局主要领导。

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自然替补。

原青浦区土地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及青浦区工业用地招拍挂领导小组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开展第六次全
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10.02.23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2.2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
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迎接2010年国家卫生区复审,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区政府决定调整青浦区巩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调整名单如下:
组长:张国洪
副组长:胡燕平
孙萍
陶夏芳
朱明福
成员:(按姓氏笔画序)
马超黎食药监青浦分局
王井区环保局
韦明区委办公室
吴瑞弟区发展改革委
何强工商青浦分局
张正翔区规划土地局
陆剑波区水务局
陈毕民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金人伟公安青浦分局
金松钿区交通运输局
胡海民区政府办公室
侯小天区建设交通委
姚全富区绿化市容局
钱决华区农委
徐春余区卫生局
徐惠新区经委
曹伟明区文广影视局
蒋家敏区教育局
程伟区委组织部
缪京区财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绿化市容局内,由姚全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双琪、金林巧、沈林弟同志任副主任。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月九日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管理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主管全区统计、物价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能部门。

挂青浦区统计局、青浦区物价局牌子。

一、职能转变(一)加强和完善区域经济调控,衔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思路、大平衡、大政策和综合研究、综合协调"的职能要求,加强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研究,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

(二)加强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政府统计机构和指导业务主管部门统计工作。

(三)加强发展与改革的紧密结合和综合配套,从整体上、宏观上更有效地指导和推进改革和体制创新,使改革更好地为促进发展服务。

二、职能调整(一)承担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职能。

(二)承担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指导职能。

三、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发展战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结构调整、发展速度和总量平衡的预期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青浦新城创建国家卫生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青浦新城创建国家卫生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青浦新城创建国家卫生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04.04.18
•【字号】
•【施行日期】2004.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青浦新城创建国家卫生区协
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浦工业园区,区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大青浦新城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力度,营造人人动手,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区政府决定建立青浦新城创建国家卫生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萍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陆永福区市政局
副组长:於建明夏阳街道办事处
王雪忠盈浦街道办事处
周亚军青浦工业园区社管委
顾强区新城办
蔡双琪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朱洪生区府办
王小敏区爱卫办
成员:沈英夏阳街道办事处
王东升盈浦街道办事处
沈林弟区市政局
陈晓鸣区卫生局
杨甫荣工商青浦分局
冯志良区房地局
王荫芳区环保局
侯小天区规划局
顾四清区水务局
葛孚顺公安青浦分局
张坤龙区文广局
张国兴区财政局
蔡红旗区建委
朱建新区计委
钟小新区商委
蒋家敏区教育局
沈跃梅区供销社
盛建国区综治办
XXX伟青浦工业园区社管委
张少林区新城办
徐良根区爱卫办
刁建中区城管监察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政局内),陆永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产业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产业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产业项目推进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08.05.08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5.0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浦区产业项目推进领导小
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因工作需要,我区建立青浦区产业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汪耀
副组长:杨劲松、史家明、张正翔、龙婉丽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干火根(区行政服务中心)于海平(青浦工业园区)
王井(区环保局)王全根(白鹤镇)
朱伦(区税务局)朱奇(华新镇)
江永兴(区财政局)孙立新(盈浦街道)
孙立德(区投资公司)杨晓华(朱家角镇)
李文明(赵巷镇)吴瑞弟(区发改委)
何强(工商青浦分局)张映华(区劳动保障局)
张树兴(香花桥街道)张瑞云(淀山湖公司)
陆剑波(区水务局)陈毕民(区房地局)
陈祝平(区国资委)侯小天(区建交委)
顾强(新城区建设公司)顾啸流(区科委)
钱永林(重固镇)徐威(生态商务办)
徐险峰(练塘镇)徐惠新(区经委)
徐赞培(徐泾镇)浦亚明(金泽镇)
章国新(夏阳街道)鲁千林(朱家角投资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惠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八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2.04.29•【字号】青府办发[2012]45号•【施行日期】201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青府办发〔2012〕4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级公司:区规划委员会《青浦区规划编制办法》已经区政府讨论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青浦区规划编制办法随着青浦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强,规划体系不断完善,规划编制范围也不断拓展。

为了依法履行规划编制职责,规范规划编制委托、评价机制和程序,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提升规划编制质量,更好地服务青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编制职责全区和特定区域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等由区发改委作为组织编制主体,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协同参与。

(其中特定区域,其所在地政府或区属公司作为联合编制主体)全区和特定区域的总体规划,以及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由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组织编制主体(其中特定区域,其所在地政府或区属公司作为联合编制主体);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由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与区属公司或所在地政府联合作为组织编制主体;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与区属公司或所在地政府联合作为组织编制主体;城市设计由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与区属公司或所在地政府作为组织编制主体。

全区和各镇(街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它土地方面的规划(研究),由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组织编制主体,区相关单位协同参与(其中各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所在地政府作为联合编制主体)。

全区和特定区域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等由区发展改革委作为组织编制主体,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协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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