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的研究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解释一、什么是岗位设置管理?岗位是一个单位为实现其工作目标进行组织分工的基本单元.每个岗位都应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相应和任职条件。
岗位设置管理包含两层意思:一个是岗位设置,一个是岗位管理。
岗位设置就是事业单位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和领导职数,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各类岗位。
岗位管理就是事业单位在完成岗位设置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方式,择优聘用各类岗位工作人员,并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通过岗位设置管理,可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资源配置,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二、事业单位为什么要进行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是各类人才的主要聚集地,是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促进就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事业的发展变化,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要求。
为此,近年来国家先后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快推进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特别是在2006年,人事部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实施意见》,决定在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沿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身份管理贯穿于人事管理的各个环节。
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就是要打破身份管理,搞活用人制度,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二是建立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重要基础。
人员聘用以岗位空缺为前提,合同管理以岗位职责为依据,考核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工资待遇根据岗位等级和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确定.因此,只有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才能尽早形成符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用人新机制。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的意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立足学校岗位设置现状,着眼于人才队伍长远发展,优化学校人力资源配置,坚持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设环境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夯实基础。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科学设岗。
坚持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合理确定岗位数量,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质量和用人效益。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学校聘用制度改革,建立人才遴选、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发展、自主调节和自我约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依据《关于学院岗位设置调整变更的批复》,确定我校岗位总量为863个。
第五条管理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
第六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1个等级。
正高级岗位包括二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包括十一至十二级。
第七条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第一篇: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1、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什么特点?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六个特点:一是重在确立制度,实行国家通用标准(通用类别、通用等级、通用管理办法),人员不下岗;二是坚持与工资制度改革相配套,二者相互促进;三是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不矛盾;四是坚持统一规范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深化现行管理体制改革;五是坚持因事设岗与因人设岗相结合,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六是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二者不可偏废。
2、关于实施范围概括起来,就是五个纳入,四个不纳入:五个纳入是: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及正式在册人员均纳入实施范围。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实施。
党群口事业单位按省上文件精神也纳入实施范围。
企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认可的纳入实施范围。
长期休病假、提前离岗、内退、退养人员也纳入实施范围。
四个不纳入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纳入范围。
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纳入范围。
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范围。
临时聘用人员不纳入范围。
上述各条有些是实施范围中明确的,有些是不明确,经请示省上答复的,这些只做不说。
3、关于岗位类别根据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另外还规定了特设岗位设置。
特设岗位不是单位的一类岗位,而是三类岗位中的一类,是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工作任务完成后,按照管理权限核销。
特设岗位设置一要填写特设岗位设置审核表;二要符合文件规定的四个条件;三要经市人事部门批准方可设置。
经请示省人事厅,事业单位退二线领导的岗位设置,可以用设置特设岗位的办法来处理,决不能设置非领导职务。
4、关于岗位等级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三类29个等级。
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现就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超编单位岗位设置问题事业单位一般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内进行岗位设置。
对超编单位工作人员,凡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的,可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关于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问题事业单位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对性质明确的单位,其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按照岗位设置工作程序,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确定;对于部分性质和类别不易界定的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后再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三、关于现聘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单位如何调控问题事业单位现聘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期间,根据单位人员的具体情况,采取多退少聘的办法严格控制相应岗位人员数量,即超结构比例10%以内的退二聘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聘一。
四、关于现聘人员结构比例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单位如何调控问题.事业单位现聘人员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留有余地,逐年逐步到位。
五、关于高等级岗位数能否放在低等级的岗位上使用问题事业单位在岗位聘用时,要严格按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的结构比例聘用工作人员,如果出现高等级的岗位数有空余,低等级的岗位数又不够的情况,空余的高等级的岗位数可暂时放在低等级的岗位上使用。
空余的高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数放在低等级的岗位上使用时,副高、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要保持合理的比例。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岗位设置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最基础和重要的工作.它能够全面有效的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能有效的促进和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本文主要分析了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从而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对岗位设置工作的管理,提高事业单位的运行效率。
关键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解决办法事业单位是为社会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2006年我国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革重点主要为:一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进程。
二是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后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聘用合同规定。
三是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
四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
事业单位对岗位进行合理的设置,是改革的基础,能够促进单位人事制度的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将从对人员身份到对工作岗位的转化,通过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实现对岗位数量的控制、对人员结构进行调整,达到因事设岗、按岗用人、以岗定薪、聘用管理,从而确保事业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岗位设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目标不够明确。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目的是要转换用人机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然而在具体实施中,部分管理人员思想不到位,观念陈旧,没有真正改变以前旧的用人制度,认为岗位设置工作就是搞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而对通过设岗、竞聘上岗,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单位的长远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思路。
2.岗位结构比难以优化控制。
岗位结构比例是岗位设置的工作的核心要素之一。
岗位结构比例包含三个层面:一类是岗位类别结构比例,即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三大类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二是同类不同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如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级岗位、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三是同类同职级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如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二至四级之间的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调研报告第一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调研报告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主要精神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一是xx年中央批准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向。
同年,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聘用制。
xx 年8月31日又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xx年底人事部召开了全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加快进度,尽快入轨运行。
xx年7月,省里召开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会议。
对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是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是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事业单位实行岗位总量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
三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也是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对于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中的政策和原则。
(1)实施范围: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是一致的。
从单位看,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从岗位和人员看,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及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岗位类别:根据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类别,事业单位岗位包括三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3)岗位等级:a、管理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0

1、承担领导职责的管理(职员)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按省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省机构编制部门未核定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而确需设置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2、承担一般管理职责的管理(职员)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正厅级和未设内设机构的正处级单位,七、八级和九级以下职员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4:3:3;副厅级和未设内设机构的副处级单位,八级和九级以下职员岗位结构比例为5:5。
在管理岗位任职的人员,未获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但已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在次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竞聘。
七、关于事业单位三类岗位人员转换问题
1、管理人员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在不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管理岗位上任职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若工作需要调整到空缺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已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转岗一年后、三年内比照本单位同类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相应岗位任职资格后聘任。
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的结构比例是国家规定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超出核定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的,不作为本层级内部高等级岗位结构比例计算基数,超出的人员可聘任到本层级最低等级岗位。对按规定比例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单位,在省实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总量控制和管理中出现空缺的,可将空缺的岗位数放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使用。对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设置数量分别在3个以上的单位,一般应从高、中级岗位内部最低等级开始设置岗位。对首次晋升到高、中级岗位的,应在本层级内部最低等级岗位聘任。
粤人社发〔2010〕256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粤人社发〔2010〕256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现就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拟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列入转企改制名单但尚未转制的事业单位是否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企业举办的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鉴于我省实际情况,拟参公管理但尚未获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先进行岗位设置,待获得批准后再实行参公管理。
已批准列入转制名单但尚未实施转制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先进行岗位设置,转制后自然转换人事管理制度。
二、关于岗位设置管理人员实施范围的问题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时,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经过地级市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批准进入事业单位并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三、关于是否设工勤技能岗位的问题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时,应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
岗位设置应当坚持“按需设岗”,不能“因人设岗”。
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工作要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实行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已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事业单位,可不设工勤技能岗位。
四、关于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问题事业单位性质、类别已经明确的,其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按照国家、省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确定;对于部分事业单位性质、类别不易界定的,其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社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确定。
五、关于未定机构规格、编制数、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问题未定机构规格、编制数、领导职数(含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按照“一事一征求”的方式,由政府人社部门商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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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的研究
作者:钱晓宇
来源:《人力资源管理》2015年第06期
摘要:事业单位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的改善对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增强单位活力,以及转变用人机制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岗位的合理性能够有效增强职工的工作动力,增加工作热情和创造性,同时还能带给单位更大的发展空间。
这是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重要一部分,对于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具重要意义。
本文针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以及聘用管理两个方面展开研究探讨。
关键词: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 ;聘用管理 ;策略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策略
1.因事设岗,根据岗位选人
由于长久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受到传统观念诱导,在激励机制上存在较大问题,从而对于岗位的科学设置带来了不利因素。
特别是在人员聘用上特殊的人情照顾已经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
因此要采用科学的岗位设置策略,需要本着因事设岗,再根据岗位选人的原则。
纵观当前大多数事业单位,基本都可以根据职工的学历、资质、自身情况设置岗位,也能体现出因事设岗的原则。
但笔者认为,还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第一,要先对岗位的设置必要性进行拟定;第二,要对岗位具体承担责任进行详细说明,编写岗位说明书;第三,实现岗位聘用,并根据岗位制定工资标准。
2.任职条件设置
事业单位对于岗位设置要对不同岗位的不同人员进行严格科学的任职条件设置,如果一个岗位任职条件设置过高,不仅可能会产生空岗的情况,还会引发职工的不满情绪,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如果岗位条件设置过低,又不利于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没有竞争感,更谈不上工作创新。
因此合理的任职条件设置是实现岗位设置的关键,事业单位在确保岗位设置的科学性时还要看竞聘人员是否与岗位相适应。
另外,对于以专业技术服务为主体的但岗位设置没能体现的单位,要以增加专业技术岗位数量,核减内设机构或减少管理岗位数量的办法,使得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达到国家规定的该类单位标准数。
3.处理好岗位设置综合管理部门与各主管部门的关系
各个部门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开展工作,只有明确职责、分工、权限与责任,才能顺利有序地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行政部门是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政策的研定以及工作的指导监督;各单位主管部门是具体执行部门,要严格按照
相关政策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是工作的主体,要坚持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具体的对策是:
首先,组织、人事行政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先要端正思想并明确认识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要突出该项工作的普遍性、动态性及权威性。
制定出台的政策与制度必须要做到:不能过分地强调特殊性,要能普遍适应于所有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规格、不同规模的事业单位;又能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从全局上把握政策的平衡与落实,切实维护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基础性和严肃性。
其次,各单位主管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根据国家、省、市岗位设置政策精神和要求,在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建立和落实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并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原则实施管理。
要主动服务于所属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的权限,把握全局,适时考虑变更,充分体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特点。
最后,各单位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一定要做到深刻领会上级综合管理部门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切实落实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才能确保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工作的执行力。
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策略
1.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的聘用
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就是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聘用。
此竞聘环节,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和政策,根据政策制定管理制度,还要充分考虑工勤技能人员日后转岗问题。
笔者据多年实际工作经验认为,对于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聘用,必须要严格考察人员的专业技能。
对技师岗位的人员要根据岗位级别对应归级。
当前事业单位技师岗位设置要控制在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10%以内,超过的人数要归入三级岗位。
要将高级岗位人员中退休、待岗人员排除在外,也就是对岗位实际情况归级别。
2.跨专业竞聘
在岗位聘用管理的过程中,专业的任职条件、学历要求对没有相关任职经历的人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跨专业的竞聘对非专业人员岗位之间的交流调整会产生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岗位聘用竞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专业竞聘和跨专业竞聘不同的考核方式。
3.聘用落选人员的安置
在经历了竞聘过程后,不可否认的会出现落选的人员,而落选人员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对事业单位的改革和管理会产生阻力,也就是不适合在此岗位上继续工作。
因此,常理下应当解除
与此部分人的工作关系,将其放入社会,按照正常的社会保障范畴进入人力资源市场。
但是这种方式在我国现行的市场条件中还难以实施,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落聘人员的安置,事业单位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对人员进行内部消化,比如转岗、培训,或者内退,减少工资等方式,让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4.把好政策关,完善聘用管理的制度
需要强调的是,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还应该注重实际,完善制度,力求政策与实际的有机结合。
如要适当增加用人单位自主权,使人才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要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事业单位改革向纵深发展;要切实定编定岗到人,妥善消化无岗人员;要合理运用特设岗位,不拘一格引人才(如从制度上体现公平,做到“老人”、“新人”一视同仁);下放岗位管理权限,实施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合理的岗位管理。
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应该属于单位的内部管理,而不应该由上级部门来操控。
作为实施岗位设置主体的事业单位,应当运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技术,通过工作分析,细化每一个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职责,为岗位管理工作的标准化打下坚实基础,让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各尽其才。
无论何地、何部门,都要不断学习借鉴他人先进经验,对不同行业、系列之间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对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如何掌握,如何促进各行业、系统均衡发展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业务主管部门决策和适时调整各事业单位岗位数提供依据。
通过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把事业单位从原来的“身份管理”调整到”岗位管理”轨道,打破”因人设事”、“人浮于事”的传统框框,逐步实现“因事设岗”、“人尽其用”的管理格局,最终推进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
三、结束语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因为这项工作不仅要做好聘用管理的一些基础性工作,还要对人员结构有着全方位的了解,能看到岗位设置存在的问题,并且找到行之有效的对策,让岗位设置更加科学化、高效化。
通过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把事业单位从原来的“身份管理”调整到“岗位管理”轨道。
打破“因人设事”、“人浮于事”的传统框框,逐步实现“因事设岗”、“人尽其用”的管理格局,最终推进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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