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管理制度01619
离职管理制度(19篇)
离职管理制度(19篇)1.0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0内容3.1离职类别与定义3.1.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版)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员工离职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
第三条员工离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离职程序第四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应当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
员工未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的,应当按照公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员工离职申请应当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等内容,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公司收到员工的离职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同意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员工。
第七条公司同意员工离职的,应当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财务结算、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
第八条公司不同意员工离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员工。
第三章离职补偿第九条员工按照规定提出离职申请,公司同意的,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员工未按照规定提出离职申请,擅自离职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第四章离职后的权益保护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当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当依法为员工提供离职证明。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当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员工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在签订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甲方主导的员工离职管理规范目录:一、总则二、离职程序三、离职补偿四、离职后的权益保护五、中介角度条款六、甲方主导性条款七、乙方违约认定及处罚性条款八、附则甲方主导的员工离职管理规范甲方(以下简称“公司”)与乙方(以下简称“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在员工离职过程中,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seek; pursue; go/search/hanker after; crave; court; woo; go/run after员工离职管理规定一、目标:1、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2、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3、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二、离职形式1、辞职:由于自身原因提出离职终止劳动关系2、辞退:是指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3、开除:是指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4、自动离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二、离职流程1、离职申请1离职申请提出人分别为:员工个人辞职、员工直接上级主管公司辞退.2员工提出离职的,试用期员工需在离职前7个工作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1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3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脱岗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视该员工严重违纪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其直接上级按照辞退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不予任何经济补偿.2、离职申请提出后, 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1经理、主管级员工:由直接上级主管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批.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3离职手续办理离职手续办理具体分工如下:离职人员需办理事项1填写离职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2按离职申请表相关要求,退还公司内公物、报销公司账目,并归还公司欠款;员工离职部门需办理事项:1确定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2协助离职员工处理工作交接事宜;3离职员工交还所有有关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等.三、工作交接1、所在部门:工作、工具、资料等交接,交接清单由经办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2、财务部:对离职员工账务手续及借支状况进行审核,有财务部门经办人签名确认.3、人事行政人员收回离职员工工作证、钥匙等物品,计算员工考勤.4、其它相关部门四、薪资结算1、离职人员统一在实际发薪日结算工资.2、辞退和开除人员在实际发薪日内结算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工资中扣除.3、自动离职员工没办理交接手续的不结算任何薪资.。
离职管理规定制度
离职管理规定制度公司为了规范员工离职行为,保护公司和员工的权益,特制定以下离职管理规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离职管理规定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事宜处理。
第三条离职是指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工作,若因合理原因离职,将给予员工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离职申请与通知第五条员工意向离职前,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向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申请。
第六条离职申请内容应包括员工姓名、工号、部门、职位、离职日期等信息。
第七条公司收到员工的离职申请后,应及时安排面谈,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并尽力挽留。
第八条公司应书面回复员工的离职申请,确认离职日期,并进行后续离职流程的安排。
第三章离职手续办理第九条离职手续办理应包括员工档案移交、工作交接、财务结算等环节。
第十条员工离职前应将个人档案整理齐全,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等。
第十一条员工应将手中的工作任务及资料整理清楚,并做好充分的工作交接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应及时完成对员工的财务结算,并进行最后一次工资的发放。
第四章离职补偿与待遇第十三条员工离职前如有未休假天数,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并完成所有的年休假。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离职补偿的支付。
第十五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公司将提供一定的离职待遇,待遇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绩效评估确定。
第十六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离职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公积金账户注销证明等必要文件。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员工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作出恶意违法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减工资、取消离职补偿、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十九条员工对公司及其员工财产、声誉等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公司有权对本规定进行解释和修改,并及时向全体员工通知和执行。
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1. 离职申请程序1.1 提交离职申请员工在离职之前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离职申请。
离职申请应包含以下信息:- 员工姓名- 离职日期- 离职原因- 离职手续需办理事项1.2 部门主管审批上级主管应及时审批员工的离职申请,确认离职日期及原因的合理性。
1.3 人力资源部确认人力资源部应核实员工离职事宜,并确保员工离职手续的顺利进行。
确认后,人力资源部将通知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2. 离职手续办理2.1 归还公司财物员工离职前应归还公司提供的财务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设备- 办公用品- 公司文件2.2 结算工资及福利离职员工应收到其尚未支付的工资及福利,并办理相应的结算手续。
2.3 交接工作离职员工应与接替其职务的员工进行充分的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2.4 员工离职调查人力资源部会进行离职调查,以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和对公司的评价。
离职员工应如实填写调查问卷。
3. 离职相关事宜3.1 保密协议离职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对于离职过程中掌握的公司机密和业务信息进行保密。
3.2 解约事宜员工离职后,解除与公司的合同关系。
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返还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或其他相关费用。
3.3 证明和档案存档公司将为离职员工提供工作证明和推荐信。
员工的档案将按照公司规定的存档期限进行妥善保管。
4. 其他注意事项离职员工在离职之前应妥善处理个人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清空个人办公区- 将个人文件进行备份- 离开前与同事道别以上为我司的离职管理制度,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人力资源部门。
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公司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离职流程,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公司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离职员工,包括主动离职、被辞退、自然离职等情况。
第三条公司离职管理原则:公正、合法、文明、保密。
第四条公司离职管理目的:规范离职程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保护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离职程序第五条公司人员离职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员工需提前书面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二)领导审核批准: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员工离职申请,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交接工作:员工在离职前需完成交接工作,将工作交接给接替自己工作的人员。
(四)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在离职前需办理离职手续,包括清算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事务。
(五)公司发出离职通知:公司向员工发出离职通知,确认员工离职日期及相关事宜。
第六条离职员工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离职程序,不得擅自离职或隐瞒离职意图。
第七条公司在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员工顺利离职。
第三章离职补偿第八条公司在员工离职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向员工支付离职补偿金。
具体标准由公司制定。
第九条员工在离职后,公司应主动为其提供劳动纠纷调解服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对于主动离职的员工,如有需要,可以提供职业转换指导及求职推荐。
第四章离职保密第十一条离职员工离职前应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泄露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后立即交还公司所有的资料和物品,不得擅自带走。
第十三条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安全退出检查,确保公司信息不被泄露。
第五章离职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公司高层领导应加强对离职管理的监督,确保离职程序合规、顺利执行。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负责制定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并对员工进行离职政策的培训。
第十六条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离职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离职流程顺利进行。
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职管理程序,保障企业和职员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员工流动与企业发展的和谐关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职工因年龄原因、职位调整、个人意愿等各种情况离职的管理,不包括职工开除、辞退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证据、维权的原则。
第四条离职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内容,并经职员签字确认。
第二章离职程序第五条当职员有离职意向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材料部提出离职申请。
第六条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离职申请材料,及时组织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离职申请得到审核通过后,由人事部制作《离职审批表》,经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后,将《离职审批表》送交办公室,办公室下载审批后,送职员核签。
第八条经过办公室审批,职员核签同意后,将《离职审批表》交办给人事部进行最后审批。
第九条人事部门对职员离职手续进行最后审核,并把《离职审批表》交办给办公室存档。
第十条办公室在存档后,将《离职审批表》交由人事部进行《离职手续办理通知书》制作,由人事部以书面形式向职员送达。
第三章离职权益第十一条离职员工享有下列权益:1. 离职前一个月工资;2. 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应离职补偿金;3. 离职前已经发放而尚未抵扣的工资、津贴、奖金;4. 已取得但尚未安排发放的年度奖;5. 尚未使用的带薪年假和不足的公休、休假;6. 离职前已产生、但尚未结清的报账款项;7. 个人工具和物品。
第十二条职员离职后,必须办理以下手续:1. 交付工作交接表并与接班人进行工作交接;2. 退还工作设备、资料、印章,结清工作台账;3. 退还各类卡片、钥匙、证书等;4. 清理个人工作区,并退还所有公司财产。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十三条离职员工如违背本制度规定,不履行离职程序,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 暂扣离职员工的相关离职权益;2. 归还离职员工的全部权益的费用由该离职员工承担;3. 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经济责任;4. 给予相应惩处,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直至辞退。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离职管理。
第三条员工离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离职流程第四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1. 员工需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2. 离职申请需详细说明离职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审核:1.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2. 审核内容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离职手续等;3. 如有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审核时间。
第六条离职手续办理:1.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a. 办理离职手续;b. 结算工资、奖金、补贴等;c. 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d. 退还公司财产、物品等;2. 离职员工需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完成上述手续。
第七条离职交接:1. 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2. 工作交接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部门负责人及接替人员共同参与;3. 离职员工需按照规定,将工作交接清单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八条离职证明:1. 离职员工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出具离职证明;2. 离职证明应包括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离职待遇等。
第三章离职补偿第九条员工离职补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条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不享受离职补偿。
第十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离职,根据离职原因及工作年限,公司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离职补偿:1. 工作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2. 工作满三年不满五年的,支付二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3. 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4. 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支付六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离职。
三、离职管理(一)辞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再从事该项工作或担任某一职位而辞去工作。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提前3天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申请表》,经直接上级及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填写《离职手续表》,并于3天内办理工作移交等相关手续。
2、转正以后的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提交《离职申请表》,经直接上级及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30天内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填写《离职手续表》、《工作交接表》;在保证工作交接正常的前提下,如有特殊情况需缩短申请期,可由部门负责人与副总经理进行协商。
3、合同即将到期,员工不愿续签合同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员工提出,按正常辞职手续办理。
(二)短期异动试用期员工入职3天内离职者视为短期异动,短期异动工资不予发放。
(三)特殊离职员工辞职未提前进行书面申请或未经办好交接手续而擅自离职。
1、特殊离职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并罚款200元/天,非试用期员工旷工超过3天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第4天人事行政部电话通知其来办理离司手续,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或当事人接到通知3天内仍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将《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邮寄挂号信到员工户口所在地(地址参照员工身份证),正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补办完离职手续后方可结算工资,自离职之日起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按旷工处理,须扣除旷工罚款。
2、旷工达7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如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赔偿。
(四)辞退辞退指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或公司需进行人员调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1、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试用期间病假5天或事假5天或旷工1次的;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5、合同期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6、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具体为:合同期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记大过一次或记小过三次的视为严重违纪;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具体为: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9、公司因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离职管理制度规定
离职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司利益,本管理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第三条离职管理是指公司员工因工作变动、退休、辞职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时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应遵守依法、合规、公正、公平、保密原则。
第五条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应根据不同离职原因和情形,分别进行管理处理。
第六条离职员工应当如实向公司进行离职申报,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条公司将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离职时公司会将备案情况提交至所列入相关单位。
第八条离职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完成退库项目取材、器材交接、应索资金、财务确认等工作,规定期限内完成离职手续。
第二章离职处理第九条离职员工应当如实向公司进行离职申报,如不告知离职情况而无故缺勤的员工视为辞职。
第十条公司将对员工如实完成离职申报的员工予以大礼赠送,领取离职报酬金,并将员工入领突出去掉小节奖励未尽畅情劲。
第十一条公司将对员工未能如实完成离职申报的员工进行社保信用记录提交给人民法院,多次违规员工将被列入人员违离法务人员行为,将配合相关部门跟踪追蹤哦人员信等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将对离职员工的资料及样品做出标注处理。
第三章保密制度第十三条离职员工需签署保密协议,并按公司规定保存、处理公司重要资料及资料填错。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须签署保密协议,对所掌握的公司商业机密、技术资料以及客户资料等保守秘密。
公司员工资料审核后传给人力资源 HR考拉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北京社保医疗险险险险险险险险险险险险险险。
第十五条离职员工如违反保密协议将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章离职帮扶第十六条公司将制定员工离职帮扶措施,帮助员工顺利离职。
第十七条离职的员工将获得公司的一定帮扶金,帮扶金额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履行能力而定。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如需求公司资助培训,公司会资助员工参加相关岗位的培训学习,以帮助员工顺利转岗。
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离职手续正式员工需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填写《离职审批表》,说明离司原因,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后,交人事行政管理部存档。
第三章交接手续员工《离职审批表》获批准,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后,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进行工作移交,安排员工在认可的时间里持《离职移交清单》按单上要求逐项办理,各部门承办人员对交接事项签字确认,待完成交接单中的规定的全部事项后,员工方可离职。
第四章解除(终止)合同上述手续结清后,人事行政管理部出具《关于与XXX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由本人亲自签字确认,一式两份,一份由公司存档,一份交员工本人保存。
第五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在规定时间(一般为次月)进行社保停交及住房公积金的封存处理。
第六章档案管理离司员工的资料按要求存档,人事行政管理部可依员工要求如实出具离司证明或任职证明。
第七章其他第一条连续旷工2日及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员工旷工时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发现员工旷工后的1个工作日内上报人事行政管理部,以便进行必要的人事操作,否则部门负责人负失察责任。
自动离职没有进行必要工作移交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离职人员经济或其它责任的权利。
第二条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者,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后,结算其正常工资,若有违法行为,按司法程序处理。
第三条离职员工办理移交时承办人(无交接人时由部门负责人承担)必须认真清点,准确无误后,在《离职移交清单》签名确认。
员工正式离司后如发现移交的工作、财物有问题,承办人及其上级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销售人员离职时,必须将个人经手的账目及客户等交给交接人,并由部门经理监交、签字,不得将任何商务资料带出公司。
如以后出现问题,部门经理和直接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为公司基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
公司的员工离职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的员工离职管理规章制度
一、离职定义
离职是指公司的员工按照规定的流程完成离职登记,在该流程中,所有的工作已经完成,且无需在本公司继续工作。
二、离职流程
1.员工事前准备
(1)员工应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将所有公司资料及工作中的未完成事项移交完毕;
(2)员工应如实说明实际工作业绩及工作时间,并准备离职登记表及其他必须的离职手续文件;
(3)员工应把离职前应先付款的借款、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无误结清;
2.公司审核
(1)公司应按规定的办理手续,如确认离职时间、离职登记表、发放离职资格证书、离职福利及工资表等;
(2)公司应详细检查员工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及相关材料,确认员工工作完满,并可以发放离职补偿或者延期工资等相关离职福利;
(3)经上级审核及批准后,公司做出以下决定:确认员工的离职申请,撤销员工的职务,批准员工离职并发放相关文件;
3.离职验收
(1)离职验收由公司负责人负责,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验收员工的工作,并要求员工提供一份离职文件;
(2)公司应对员工离职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模板)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离职行为,保障员工与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员工离职包括自愿离职、非自愿离职(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内离职、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原因导致的离职)以及合同到期不续签等情况。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离职实行分类管理,确保离职流程的合理性、规范性和效率性。
二、自愿离职第四条员工自愿离职的,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及时间,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第五条直接上级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核实,并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员工岗位情况,审批离职申请。
审批通过的,将《员工离职申请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收到审批通过的离职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开展离职调查。
第七条离职调查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查结果,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公司规定结算工资、奖金等。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在员工离职前,应完成各项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离职证明开具、社保及公积金转移等。
第九条员工在离职过程中,应遵守公司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
三、非自愿离职第十条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员工,并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第十一条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第十二条非自愿离职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应与其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开展离职调查。
第十三条离职调查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查结果,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公司规定结算工资、奖金等。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在员工离职前,应完成各项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离职证明开具、社保及公积金转移等。
第十五条非自愿离职的员工,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四、合同到期不续签第十六条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应在合同到期前30日内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
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离职行为,保障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因个人原因离职和因公司原因离职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处理员工离职事项,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离职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离职申请表》,并说明离职原因。
第五条员工离职申请提交后,直属上级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六条直属上级审批通过后,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章离职手续办理第七条员工在获得离职审批通过后,应按照公司要求办理以下离职手续:1. 上交工作证、办公设备、钥匙等公司财产;2. 完成手头工作,向同事或后继者交代工作内容;3. 与财务部门结清工资、奖金、报销等财务事项;4. 与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社保、公积金等相关手续;5. 签订《离职证明》并领取离职证明文件。
第八条员工应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离开公司。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直属上级同意。
第四章离职待遇第九条员工离职时,根据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离职待遇,包括:1. 按照工作年限,给予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 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年假、病假、产假等;3. 离职后,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
第十条员工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解雇的,不享受经济补偿及福利待遇。
第五章离职后的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后,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2. 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开展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活动;3. 不得恶意诋毁公司,损害公司声誉;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二条员工违反本条规定,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以上的制定和实施,公司可以更好地规范员工离职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
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离职程序,保障离职员工的权益,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离职申请1.离职员工应在提前30天向上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
2.离职申请应注明离职原因及离职日期,离职员工应如实填写,并承诺完成离职手续和交接工作。
三、离职手续1.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离职员工的申请,制定离职手续清单,并及时告知离职员工。
2.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完成以下手续:(1)归还公司财产,包括办公用品、工具、电子设备等;(2)清空个人电脑及邮箱中的公司文件和信息;(3)交接工作,将正在进行中的项目、任务等转交给接替人或相关部门;(4)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离职手续表、社保、公积金等。
四、离职协议1.离职员工和公司将签订离职协议,明确双方在离职后的各项权益及义务。
2.离职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离职原因及离职日期;(2)离职后的薪资结算标准和方式;(3)离职员工的保密义务;(4)离职员工的竞业限制;(5)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五、员工福利1.离职员工应享有合法合规的离职补偿,包括工龄工资、年终奖等。
2.离职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公司应向离职员工提供离职证明和推荐信等必要的文件。
六、保密义务离职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及其他保密信息。
七、附则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以上为《离职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确保离职程序的规范和员工权益的保障。
请各部门认真执行,如有变动或需要修订,应及时进行通知并更新制度内容。
离职管理制度和流程
离职管理制度和流程一、离职管理制度1. 离职申请员工如果有离职的打算,需要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部门经理应及时接收离职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申请上报至人事部门。
2. 离职手续人事部门收到离职申请后,将约谈离职员工,了解离职原因,并告知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员工需要完成离职手续,在离职前办理清算事宜,并交接工作。
3. 资料交接在离职手续办理的过程中,员工需要将工作中的相关资料和文件整理交接给接替人员或相关部门,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员工也需要将公司物品归还,并处理好个人财务往来。
4. 离职会谈离职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人事部门安排离职会谈,由部门经理和人事负责人参加。
会谈内容包括离职原因、工作总结、离职感受等,公司领导也会表示感谢和祝福,同时员工也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离职管理流程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部门经理接收并进行初步审核。
如审批通过,将申请转交人事部门。
2. 人事部门确认离职意向人事部门约谈离职员工,确定离职意向和离职日期,告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和要求。
3. 完成离职手续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交接工作并归还公司物品,人事部门进行相关资料整理和存档。
4. 离职会谈人事部门安排离职会谈,总结工作和离职感受,表示感谢和祝福,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5. 离职员工离开公司员工完成离职手续和离职会谈后,正式离开公司,公司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完成离职流程。
总结:离职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公司人事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能够规范员工离职的整个过程,确保公司和员工的权益。
通过良好的离职制度和流程,可以降低离职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员工和公司双方的顺利过渡和和谐分手。
希望每家公司都能建立健全的离职管理制度和流程,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离职体验,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根据劳动法、公司规定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第三条员工自己提出离职或被公司解雇均属于离职范畴。
第四条离职手续应该按照规定办理,并应将人事档案清理干净。
第五条离职前要对员工进行离职交接,并保证公司产生的财物、资料等工作不受影响。
第六条离职后公司仍要保护员工信息的机密性。
第七条违反规定离职的员工不得享有任何福利及优惠。
第二章离职程序第八条员工应在初次入职时了解本制度内容,签署相关协议并遵守。
第九条如员工存在不当行为或违法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第十条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离职申请,并将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相关信息告知公司。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在3日内对离职申请进行审核,并与员工协商后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如员工逾期不来上班或提前离职,公司应该在工资清算后一个月内清理人事档案。
第十三条离职手续须由人力资源部和员工所在部门联合办理,包括结算工资、办理社保、公积金等手续。
第十四条离职后需将员工档案进行整理,清零痕迹,不得有任何信息泄露。
第三章离职后的处理第十五条员工离职后如有尚未结清的工资、福利等,公司应在1个月内结清相关事宜。
第十六条离职后如果发生法律诉讼,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手段进行维权。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修改、补充均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所涉及附件如下:1. 离职申请表格。
2. 离职交接清单。
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 《公司规定》:指本公司内部制定的规定。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员工离职时涉及的事项很多,要求员工提前一个月至少通知公司离职信息。
解决办法:公司可以提前为员工进行离职培训,让员工充分了解离职手续。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管理,包括自愿离职、非自愿离职(包括但不限于辞退、解雇、试用期不合格等)以及合同到期不续签等情况。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离职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离职申请、离职审批、离职手续办理、离职后事项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应当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公平、公正地处理员工离职事宜,确保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章离职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应当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离职原因。
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时,应当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离职申请提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与员工协商确定离职日期,并在离职日期前告知员工相关离职手续的办理流程。
第八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三章离职手续办理第九条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当向公司提交以下材料:(一)离职申请书;(二)工作交接清单;(三)离职证明;(四)其他公司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员工离职日期前完成离职手续的办理,并将离职证明交给员工。
第十一条员工在离职过程中,如有工作交接事宜,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认真办理。
如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当向代理人员或者其他员工说明情况,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离职后事项处理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款项。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后,公司有权按照约定收回员工的工作证、办公设备、公司财产等,并要求员工归还公司提供的福利设施(如住房、车辆等)。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一、本章适用于规范员工的离职相关事项。
二、离职种类包括:辞退(含开除)、辞职、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
三、员工离职必须办理《员工离职审批表》和《离职或调动交接表》相关手续。
四、公司对违反下列情形的员工,有辞退的权利:1、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者;3、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4、年终考核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5、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又私自受聘其它单位的;6、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7、其它类似原因。
五、公司对严重违反公司以下规定的员工,有开除的权力:同员工奖惩管理第十一条的规定六、公司员工如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为公司服务,有自愿辞职的权利。
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及员工均有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
八、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程序:(一)被公司辞退(开除)的员工,将丧失再次应聘公司的机会。
员工被辞退后须在7日内持《员工离职审批表》和《离职或调动交接表》办理离职审批及工作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公司视为其放弃工资结算,不再予以补办;(二)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提交《员工离职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审批,提出辞职的日期以其部门经理的签字日期为准,离岗日期为员工办理完移交手续的日期,工资发放到其办完手续日期;(三)员工未按规定提前办理辞职申请而擅自离职者,公司将不予其结算工资,并进一步追究其擅自离职而造成的经济责任。
员工提出辞职获准后须在离岗日期前7天内持《离职或调动交接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公司视为其放弃工资结算,不再予以补办;(四)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员工须在合同到期前7天内持《员工离职审批表》和《离职或调动交接表》办理离职审批及工作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公司视为其放弃工资结算,不再予以补办;(五)离职人员原则上应先申请报批《员工离职审批表》,获准离职后再申请报批《离职或调动交接表》。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管理1、辞职1.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1.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辞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1.4审批通过后,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到离职日期当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1.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结算薪资。
1.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岗位的重要性应提前3-7天提出申请。
1.7审批权限:岗位审批人一线岗位(装卸工、生产线员工、厨师、清洁工等)基层管理岗位(文职岗位、仓管、质检、秘书、助理、出纳、统计、班组长等)中层管理岗位(各部门主管、会计)高层管理岗位(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主管√√××副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2、辞退、除名2.1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2)经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过多次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工作的;3)损害单位利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坏影响的;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各社会秩序的;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成刑事处分的;6)受到刑事处罚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员工由其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通知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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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明确离职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及相关权限,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按照本制度办理。
三、离职类别与定义:
1、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有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2、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按照公司制度,员工符合辞退条件的,公司提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予以辞退的行为。
3、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双方均可提出,经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并签署解除协议。
4、自动离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1)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者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经劝诫无效者。
2)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3)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四、离职办理程序
1、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程序
1)公司提出协商解除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面谈,明确告知其部门意向,行政人事部可提供必要的支持。
2)员工提出协商解除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面谈,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其离职的根本原因。
3)最后由行政人事部与员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员工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离职手续。
2、辞职程序
1)辞职申请的提出: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已转正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须提前三日通知行政人事部门。
2)辞职申请的审批权限: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直接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部门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门最终审核。
3)员工辞职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辞职申请由行政人事部保存。
3、辞退程序
符合辞退条件的员工,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行政人事部审核同意,总经理最后确认同意,方可做辞退处理。
相关程序按公司提出协商解除程序办理。
五、离职手续
确定员工离职后,行政人事部与部门负责人协商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由离职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其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单》,并按照顺序依次办理。
1、工作交接
1)、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业务合同(协议)、保管或保存的各类实物或电子版的工作资料、文件、工具、办公用品等交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并要求交接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2)、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将经受的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事项移交至指定的人员。
3)、以上各项交接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交接完成。
2、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1)、相关部门办事人员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2)、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办事人员需认真负责地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
3)、离职员工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4)、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交接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不结算任何薪资。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离职结算
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项目:
1)非工作性质的个人借款在办理离职前一次还清。
2)物品损失赔偿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文件或资料遗失时,视文件或资料的重要性确定应有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工资:离职员工在其完成工作交接和办妥离职手续后,公司将统一于次月工资结算日或奖金结算日支付。
未完成工作交接和办妥离职手续者,公司有权冻结其薪资和奖励,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
3、如员工应退回公司的款项大于公司应支付给员工的款项,则应在全部收回后才给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对外劳动人事手续:1)根据离职员工的需求,行政人事部可出具离职证明。
2)根据离职员工是否立即就业的情况,行政人事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或办理失业手续。
八、本制度从2014年4月开始执行。
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员工离职申请表》《员工离职交接单》
离职申请表
员工离职交接单
填表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