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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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技术和风险管理,以及质量控制的监督和评估。

该委员会(或负责人)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包括:一)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二)制定和更新技术和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三)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技术和风险管理控制;四)制定和更新质量控制程序,包括内部审核和自我评估;五)监督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六)向主任会计师报告有关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有效性、技术和风险管理控制的情况以及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等。

第三章职业道德规范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业道德,保证业务质量。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规范的宣传、培训、监督和制裁机制,确保全体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机制。

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业务质量控制的审核和监控机制。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客户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合理的业务计划,确保业务质量。

第四章人力资源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激励、晋升和离职管理等环节,确保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业务需求。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新员工提供规范的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使员工能够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中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创造力。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核机制,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能力,进行绩效评估和晋升决策。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离职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离职后不泄露会计师事务所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五章业务执行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客户需求和业务特点,制定合理的业务计划。

并按照计划有序地开展业务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摘要:I.概述-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 号II.业务质量管理- 定义和重要性- 准则的目标和适用范围III.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控制制度- 制定政策和监督政策IV.业务质量管理的实施- 业务质量计划- 业务执行与监控- 业务质量评估与改进V.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维护VI.结论- 业务质量管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性- 质量管理体系的必要性正文: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是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财务报表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以及相关服务业务时,设计、实施和运行有关业务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本准则的目标是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各类业务时,能够满足其质量要求,保证业务质量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业务质量管理是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对各项业务活动进行规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实现业务目标的过程。

业务质量管理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关系到会计师事务所在市场上的声誉和竞争力,也直接影响到客户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准则适用于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无论其规模、类型和业务范围。

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本准则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准则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程序,以保证业务质量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在实施业务质量管理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制定政策和监督政策。

质量控制制度是保证业务质量的基础,它应涵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各个层面和业务环节。

业务质量管理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业务质量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明确业务目标和范围,制定业务工作计划,确保业务质量的可控性。

2.业务执行与监控: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业务质量计划的要求,对业务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业务质量的实现。

3.业务质量评估与改进:会计师事务所在完成业务后,应对业务质量进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持续提高业务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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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监管要求,不断完善质量 控制制度,提高审计质量。
01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 主要内容
人员素质控制
招聘:确保招聘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员工,并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培训:定期为员工提供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考核,确保其具备合格的专业能力。 激励:通过奖励机制激励员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其工作积极性。
风险应对: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或消除风险对业务质量的影响。
风险监控与报告: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业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 潜在风险。
01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 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对质量控制制度的影响
提高信息传递 的准确性和及
时性
减少人为错误 和舞弊的可能

提升审计工作 的效率和效果
风险应对: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包括风 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等。
风险监控: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 问题,确保业务质量控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风险应对措施
建立完善的风 险评估机制, 对业务进行全 面风险评估, 及时发现和预 防潜在风险。
业务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相辅相成,共同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客户利益。
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业务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风 险意识。
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风险识别与评估
风险识别: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识别, 包括客户风险、业务风险、人员风险等。
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量化和定性评估,确定风险的等级和影响 程度,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一、质量控制是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合理保证:1.会计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CPA职业道德规范、业务准则;2.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出具恰当的报告。

二、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业务质量的最终责任人――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2.职业道德规范;执行各类业务都必须遵守客观、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等职业道德原则。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应定期(至多5年)轮换一次项目负责人。

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接受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1)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3)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人力资源项目组委派的总原则:保证整体胜任能力(1)项目负责人的委派要求: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

(2)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委派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员工。

5.业务执行(1)指导、监督与复核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对业务执行实施指导(事前)、监督(事中)与复核(事后)。

指导的具体要求使项目组了解工作目标;提供适当的团队工作和培训。

监督的具体要求追踪业务进程;考虑项目组各成员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执行工作,是否理解工作指令,是否按照计划的方案执行工作;解决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考虑其重要程度并适当修改原计划的方案;识别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需要咨询的事项,或需要由经验较丰富的项目组成员考虑韵事项。

复核的具体要求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行;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已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得以适当记录;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业务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一、制度背景和目的二、质量控制政策1.会计师事务所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政策,向全体员工传达并让其理解和遵守。

2.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质量控制的框架和流程,确保按照客户的要求和业务规定提供服务。

3.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一套内部审计体系,定期审核和评估业务流程,确保质量控制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质量控制组织和职责1.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立质量控制委员会,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质量控制策略的实施。

2.质量控制委员会应设立一个专职质量控制经理负责质量控制事务的日常开展,并向质量控制委员会汇报。

四、质量控制程序1.业务接受程序2.分配资源3.项目执行4.独立性5.文件归档五、质量控制监督和改进1.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对质量控制机制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会计师事务所应与相关监管机构合作,接受外部审计,提高质量控制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六、员工培训1.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2.员工应定期参加行业内的培训和研讨会,紧跟行业最新动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七、违规行为处理1.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违规行为处理机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会计师事务所应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良好的内部监控机制。

以上是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素和内容,旨在确保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降低风险和保护员工的利益。

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制度,并根据监管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

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监控责任,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质量与风险管理控制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目标是:(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规定;(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项目负责人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为实现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以及为执行这些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质量控制程序,具体包括以下七方面的内容:(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职业道德规范;(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业务工作底稿;(七)监控。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与控制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到全体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和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反馈其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承担最终责任。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致力于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的培育。

内部文化的形成有赖于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特别是领导层的努力,各级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于内部文化的形成有着重大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全体员工强调质量控制政策的程序的重要性以及质量控制目标的要求,促进优秀质量文化的形成。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业务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业务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

业务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执业标准,统一本所的业务质量复核标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的质量控制复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包括业务执行中的三级复核和质量控制部进行的独立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第二章业务执行过程中的复核第四条在业务执行过程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可以使重大事项在报告日或报告日之前得到迅速、满意的解决。

业务执行过程中的复核至少完成三个层次的复核,即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合伙人。

现场负责人是指负责某项业务现场审计工作的带队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某项业务的整体审计质量并代表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是指负责某项审计业务及其执行并对其总体质量及复核承担最终责任,代表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

项目负责人在审核审计计划时,应对业务执行过程中的复核作出安排。

第五条复核人员的原则及职责(一)现场负责人复核所有非自己编制的工作底稿;(二)受现场负责人的委托,可由现场其他项目经理复核助理人员执行的工作,但并不减轻或替代现场负责人的复核责任;(三)对分、子公司较多的客户,项目负责人可指定现场负责人复核非重要分、子公司底稿;(四)现场负责人的复核意见,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再次复核,最终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复核责任;(五)项目负责人复核现场负责人编制的底稿及重要科目底稿(包括针对疑难或复杂问题的工作底稿);(六)项目合伙人复核重要工作底稿及审计报告、报表及附注;(七)如果在审计过程中更换项目负责人,新任项目负责人应当对截止变更日已完成的工作实施足够的复核程序,以确信此前计划和实施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

第六条在复核项目组成员已执行的工作时,复核人员应当考虑的内容(一)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二)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三)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行;(四)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五)已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得以适当记录;(六)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七)审计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我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监控责任,合理保证我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结合我事务所组织结构、质量与风险管理控制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目标是:一、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规定;二、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我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项目负责人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为实现我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以及为执行这些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质量控制程序,具体包括以下七方面的内容: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职业道德规范;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业务工作底稿;七、监控。

第四条我事务所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与控制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到全体人员。

我事务所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和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及时向我事务所反馈其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第五条我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对我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承担最终责任。

第六条我事务所应致力于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的培育。

内部文化的形成有赖于我事务所各级管理层特别是领导层的努力,各级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第七条我事务所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于内部文化的形成有着重大影响。

我事务所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全体员工强调质量控制政策的程序的重要性以及质量控制目标的要求,促进优秀质量文化的形成。

第八条我事务所指定质量控制负责人。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指为保障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欺诈和非法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业绩和声誉,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

下面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和执行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目的1.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水平:通过制度的规范和流程的管理,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水平,为客户提供专业、规范、准确的服务。

2.保护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利益:通过加强质量控制,防止错误、欺诈和非法行为的发生,保护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利益。

3.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制度内容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要求相一致,确保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

二、制度内容1.业务质量控制流程:包括客户接洽、业务受托、业务开展、结果报告等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2.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等程序,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3.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定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要求对业务过程进行全面、规范和准确的记录,确保可追溯和审查。

4.内部控制和审查:制定内部控制和审查制度,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程序和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防止错误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5.独立性和尽职调查:制定独立性和尽职调查制度,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中应遵守的独立性原则和尽职调查要求,防止利益冲突和违法行为。

6.违规行为处理:制定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者外部人员的错误、欺诈和非法行为,明确相应的惩罚和处理措施。

三、制度执行1.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组织专门的质量控制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负责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和流程,并对其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2.质量控制委员会或相关部门组织培训,向全体人员宣传和解读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全体人员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3.针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并进行记录和总结,不断完善和优化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诸暨天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质量控制责任,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

第三条制定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合理保证、努力达到以下目标:(一)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二)本所和执行业务的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第二章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第四条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素及主要内容包括:(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职业道德规范;(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业务工作底稿;(七)监控。

第五条本所还单独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守则》、《验资业务操作规程》以及《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以全面完善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体系。

第三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第六条本所制定业务质量控制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

这些政策和程序要求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本所要求主任会计师针对下列方面制定政策和程序,以适当履行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的责任:(1)在本所内部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文化;(2)本所各级管理层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通过言传身教发挥示范作用;(3)合理保证本所及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4)在考虑客户诚信、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基础上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5)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6)合理保证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如计划、执行、督导、复核、记录和报告业务;(7)能够及时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档和按照规定期限与要求保管业务工作底稿,并对其内容保密,以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以及使用与检索的合规性和便利性;(8)合理保证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政策和程序相关、适当,并正在有效运行。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是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提供高质量服务、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运作规范和合规的重要管理系统。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执行流程和控制要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旨在帮助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高效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一、目的
1.确保所内业务操作符合相关法规、准则和法规的要求,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业务规范;
2.审核程序和工作纪律的规范化,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提高业务风险管理的效率,降低可能出现的错误和失误;
4.确保团队成员的执行力和工作质量,保证工作的有效完成;
5.建立健全的内部报告和监管机制,及时反馈问题并进行改进。

二、执行流程
1.制订制度和相关政策:
2.设立质量控制团队:
3.制定工作规程和标准:
4.人员培训和评价:
5.定期评估和监管:
三、控制要点
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控制要点:
1.业务规范性:
2.审计程序和工作纪律:
3.质量控制标准:
4.人员培训和管理:
5.内部报告和监管:
总结: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是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提供高质量服务、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运作规范和合规的重要管理系统。

通过明确目的、执行流程和控制要点等方面的规定,可以有效提高业务质量、降低风险、确保团队的稳定运行和科学发展。

因此,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建立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至关重要。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ZK009业务工作底稿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ZK009业务工作底稿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ZK009业务工作底稿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业务工作底稿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业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审查性,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所所有从业人员,在进行业务工作时必须遵守。

二、定义1.业务工作底稿:指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审计、鉴证和其他相关业务工作时所产生的书面记录、计算、分析、调查等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文件、资料和数据。

2.底稿编制人员:指负责编制业务工作底稿的工作人员。

3.底稿监督人员:指负责对底稿进行监督和审查的工作人员。

三、底稿编制要求1.底稿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保持独立、客观、审慎和谨慎的原则。

3.底稿应规范且易于理解和审查,应注明编制时间和编制人员的姓名。

4.底稿应保存完整,不得随意修改和删除,如有必要修改或删除底稿内容,需经底稿监督人员审查并附上修改的原因说明。

四、底稿管理流程1.底稿编制:底稿编制人员根据具体业务工作的要求和编制要求,按照审慎和规范的原则,编制底稿,并注明编制时间和编制人员的姓名。

2.底稿监督:底稿监督人员对编制完成的底稿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底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底稿的逻辑性和合理性;(3)底稿的合规性和符合要求程度。

3.底稿修改和复核:如有必要修改或删除底稿内容,需经底稿监督人员审查并附上修改的原因说明,修改后的底稿需重新进行复核。

4.底稿归档:经过监督和复核后,底稿归档至统一的底稿存档系统中,确保底稿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五、底稿管理要点1.底稿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归档,便于查找和审阅。

2.底稿应定期备份和存储,以防遗失或损坏。

3.底稿存档系统应具备权限设置和审批流程,确保底稿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4.底稿的使用和传递应符合相关管理制度和保密要求,不得随意泄露和外传。

5.底稿的使用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设定,过期的底稿应及时销毁或禁止使用。

六、底稿监督责任1.底稿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经验,能够对底稿进行准确的审查和监督。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是指一个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保证公众利益而采取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质量控制制度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它能够帮助事务所高效运作、减少错误和不当行为,并提供一个可靠的服务标准。

1.领导者的责任:事务所的领导层应明确就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他们应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目标进行定期审查,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

2.质量控制政策:事务所应明确质量控制政策,包括对服务质量的期望和目标。

这些政策应以适应性的方式制定,以确保它们与事务所的特定情况相一致。

3.人员要求:事务所应确保人员具备适当的专业背景、技能和经验,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对于具有关键职责的人员,如审计合伙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设定更高的要求。

4.项目管理:事务所应建立适当的项目管理程序,以确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相关法规和准则的遵守,以及对项目质量的监督和审查。

5.委员会审查:事务所应设立一个独立的委员会,负责对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进行定期审查。

委员会应包含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背景的成员,并负责评估质量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并向领导层提供改进建议。

6.文件和记录管理: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文件和记录管理系统,以便对工作过程、决策和审查过程进行跟踪和记录。

这些文件和记录应保存一定的时期,以备后续审查和验证。

7.过程评估和改进:事务所应定期进行质量控制过程的自我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

这包括对负责质量控制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认证,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8.审查和监督:事务所应委派专门的质量控制负责人,负责监督和审查质量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向领导层报告。

他们还应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和投诉处理,以确保客户对服务的满意度。

9.外部审查:事务所应接受独立外部机构的定期审查,以评估其质量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这些审查可以通过对客户项目的抽样检查、文件复核和员工访谈等方式进行。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业务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业务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业务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业务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执业标准,统一本所的业务质量复核标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执行历史财务息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的质量控制复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包括业务执行中的三级复核和质量控制部进行的独立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第二章业务执行过程中的复核第四条在业务执行过程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可以使重大事项在报告日或报告日之前得到迅速、满意的解决。

业务执行过程中的复核至少完成三个层次的复核,即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合伙人。

现场负责人是指负责某项业务现场审计工作的带队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某项业务的整体审计质量并代表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是指负责某项审计业务及其执行并对其总体质量及复核承担最终责任,代表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

项目负责人在审核审计计划时,应对业务执行过程中的复核作出安排。

第五条复核人员的原则及职责(一)现场负责人复核所有非自己体例的工作底稿;(二)受现场负责人的委托,可由现场其他项目经理复核助理人员执行的工作,但并不减轻或替代现场负责人的复核责任;(三)对分、子公司较多的客户,项目负责人可指定现场负责人复核非重要分、子公司底稿;(四)现场负责人的复核意见,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再次复核,最终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复核责任;对于第十五条所述的三类业务不需要经过质量控制部的独立复核程序,经过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伙人复核后即完成复核程序。

第十七条执行合伙人或经授权的分所负责人在确定除对第十五条所述一类特定高风险业务项目以外的其他业务是否需要总所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的标准主要包括:(一)业务的性质,包括涉及公众利益的程度;(-)在某项业务或某类业务中己识别出的异常情况或风险;(三)法律法规是不是要求实施项目质量掌握复核。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

质量控制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提出合理保证:1. (过程)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的规定;2. (结果)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在出具的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

(定义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21 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第三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并保持质量控制制度。

质量控制制度包括针对下列要素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监控。

业务质量的最终责任人——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措施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这些途径有:1.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的示范。

2.教育和培训。

3.监控。

4.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

(二)满足独立性要求1.总体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包括雇用的专家和其他需要满足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保持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独立性。

2.获取书面确认函。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4.防范关系密切的产生的不利影响。

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应定期(至多 5 年)轮换一次项目合伙人。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接受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惟独在下列情况下,才干接受或者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1.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3.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 ——业务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 ——业务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准则制定质量控制制度,以合理保证:(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以下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本准则将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统称为业务准则)的规定;(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主任会计师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第四条质量控制制度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为实现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目标而制定的政策,以及为执行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必要程序。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时,应当考虑自身规模和业务特征等因素。

第二章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应当包括针对下列要素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职业道德规范;(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业务工作底稿;(七)监控。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到全体人员。

第三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

这些政策和程序应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文化有重大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强调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重要性以及下列要求:(一)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工作;(二)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介绍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要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如《注册会 计师法》、披露要求等。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详解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与要点,包括流程设计、制度建设和内部审批机制。
客户需求满足的实现
讲述如何有效识别客户需求,并通过制定适当的战略与方案,实现客户满意 度的提升。
人力资源管理与质量管控
探讨人力资源管理在业务质量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包括员工培训、绩效评估 和激励机制。源自会计师事务所的接受依赖关系
分析会计师事务所与执业单位、监管机构、客户等的依赖关系,并探讨对业务质量控制带来的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 制
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的重要性,确保质量符合客户的期望与需 求,达到更高的满意度与信任度。
概述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
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体系,包括组织结构、流程与方法,以及相关的质量监控措施。
业务质量控制的意义及目标
探讨业务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如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实践者的专业能力、保 障信息披露合规性,并确立实现客户满意度的目标。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一、概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种专业服务机构,需具备高水平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以提供高质量的审计、咨询、税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为保障客户利益和维护行业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以保证服务质量和合规性。

本文将介绍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

二、制度内容2.1 客户验收在接受客户委托前,会计师事务所应进行严格的客户验收,包括对客户身份、信用记录、业务特点和风险评估的审核。

同时,应与客户达成明确的约定,并签署合同或协议。

在接受委托后,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合同或协议要求执行服务,并对服务结果进行质量管理和审计验收。

2.2 人员培训会计师事务所应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资格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等。

人员考核应定期进行,对于未通过考核的人员应及时制定复训计划和补救措施,并重新进行考核。

2.3 服务执行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客户要求和合同约定,执行服务。

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如客户保密、信息安全、独立性、审计程序等。

同时,应对服务过程进行记录和跟踪,以便于事后审计查验。

2.4 质量监管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立独立的质量监管部门,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管和评估。

监管内容包括审核服务过程中的工作纪录和文档,评估服务的合规性和质量水平。

监管部门还应及时处理服务异常和投诉,并进行调查和分析,以改善服务流程和提高服务质量。

2.5 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受理行业和政府机构的外部审计,以提升服务质量和合规性。

外部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程序、服务记录、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等。

通过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及时发现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实施方法为确保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应采取以下方法:3.1 内部标准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内部标准,对各项业务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

2020注会(CPA) 审计 第七编 质量控制—第二十一章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2020注会(CPA) 审计 第七编 质量控制—第二十一章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考情分析:本章属于非常重要的内容,质量控制是会计师事务所为保证业务质量而制定和实施的控制政策和程序。

本章的命题主要以简答题为主,几乎每年必考。

今年仍应继续关注本章的简答题。

具体要求如下:考生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内容:1.理解质量控制的目标和要素;2.掌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各要素及其主要内容。

【知识点】质量控制制度的目标和要素★★(一)质量控制制度的目标质量控制准则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并保持有关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及相关服务业务的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制定质量控制制度,以合理保证: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2.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报告。

注意:第一,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的所有业务;第二,项目合伙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的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

(二)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应当包括针对下列要素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2.相关职业道德要求;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4.人力资源;5.业务执行;6.监控。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到全体人员。

【知识点】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一)对主任会计师的总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

这些政策和程序应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在制度上保证质量控制制度的地位和执行力,建立强有力的高层基调。

(教材中表21-1)(二)具体要求1.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2.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3.委派质量控制制度运作人员注意:承担质量控制制度运作责任的人员,应当具有足够、适当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必要的权限以履行其责任。

【知识点】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一)总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执行任何类型的业务,都应当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护客户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业务质量控制目标1.确保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提供高质量、独立和公正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3.保护会计师事务所和客户的财产和权益;4.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运作效率和竞争力。

三、业务质量控制管理框架1.质量控制方针: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质量控制方针,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客户需求。

2.组织结构: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专门的业务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措施,确保业务质量。

3.审核程序和工具:会计师事务所明确审核程序和工具,确保审计过程符合标准和规范。

4.培训和持续教育: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培训和持续教育机制,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审计文件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计文件管理制度,确保审计文件准确、完整和保密。

6.业务质量监督和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进行内部质量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7.评估和改进: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评估和改进机制,持续跟踪和改进质量控制管理的效果。

四、质量控制措施1.业务质量标准:会计师事务所明确业务质量标准,包括审计过程、报告准确性等方面的标准。

2.人员素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设定专业素质要求,从招聘、培训、考核等方面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审计程序和工具:会计师事务所明确审计程序和工具,确保审计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审计文件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计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审计文件准确、完整和保密。

5.业务质量监督和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专门人员负责业务质量监督和检查,定期对业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6.外部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请外部第三方机构对业务质量进行评估,确保自身的业务质量达到行业水平。

7.客户满意度调查: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需求,改进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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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天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质量控制责任,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

第三条制定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合理保证、努力达到以下目标:(一)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二)本所和执行业务的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第二章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第四条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素及主要内容包括:(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二)职业道德规范;(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四)人力资源;(五)业务执行;(六)业务工作底稿;(七)监控。

第五条本所还单独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守则》、《验资业务操作规程》以及《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以全面完善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体系。

第三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第六条本所制定业务质量控制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

这些政策和程序要求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本所要求主任会计师针对下列方面制定政策和程序,以适当履行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的责任:(1)在本所内部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文化;(2)本所各级管理层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通过言传身教发挥示范作用;(3)合理保证本所及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4)在考虑客户诚信、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基础上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5)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6)合理保证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如计划、执行、督导、复核、记录和报告业务;(7)能够及时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档和按照规定期限与要求保管业务工作底稿,并对其内容保密,以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以及使用与检索的合规性和便利性;(8)合理保证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政策和程序相关、适当,并正在有效运行。

第七条由于各级管理层特别是领导层对形成和传播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所强调各级管理层的有关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要做到清晰、一致及经常化。

这些行动和信息是为了促进优秀质量文化的形成。

本所通过培训、研讨班、会议、正式或非正式的谈话、职责说明书、新闻通讯或备忘录,传达这些行动和信息,并将它们充分体现在本所的内部文件、培训资料,以及对合伙人和员工的评价程序中,支持和强化本所对质量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切实实现高质量的认识。

第八条本所要求领导层要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

本所通过下列措施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1)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2)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3)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本所要求领导层充分认识到,其经营策略应当满足本所执行所有业务都要保证质量这一前提条件。

本所针对员工设计的有关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包括激励制度)的政策和程序,充分表明本所对业务质量的高度重视。

第九条由于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为保证质量控制制度的具体运作效果,本所主任会计师履行质量控制制度的职责。

主任会计师也可以委派适当的人员并授予其必要的权限,以帮助主任会计师正确履行其职责。

受主任会计师委派承担质量控制制度运作责任的人员,必须是本所股东(合伙人)并应当具有足够、适当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必要的权限以履行其责任。

第四章职业道德规范第十条从业人员执行任何类型的业务,都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本所强调如不能合理保证职业道德规范得到遵守,就无法保证业务质量。

第十一条本所单独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守则》,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规定。

第五章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第一节总体要求第十二条本所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1)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3)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在接受新客户的业务前,或决定是否保持现有业务或考虑接受现有客户的新业务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获取上述信息。

当识别出问题而又决定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或具体业务时,项目负责人应在初步业务工作底稿中记录问题如何得到解决。

第十三条针对有关客户的诚信,本所主要考虑下列主要事项:(1)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关联方及治理层的身份和商业信誉;(2)客户的经营性质;(3)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对内部控制环境和会计准则等的态度;(4)客户是否过分考虑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维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5)工作范围受到不适当限制的迹象;(6)客户可能涉嫌洗钱或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迹象;(7)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第十四条本所在评价客户诚信情况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获取与客户诚信相关的信息:1.与为客户提供专业会计服务的现任或前任人员进行沟通,并与其讨论。

2.向本所其他人员、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和客户的同行等第三方询问。

3.从相关数据库中搜索客户的背景信息。

第二节业务接受与保持第十五条业务接受与保持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为了降低与缺乏诚信的客户打交道所带来的审计风险。

为此本所在接受新、老客户的委托前都应当进行认真评价。

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客户的诚信、专业胜任能力、职业道德的规范。

第十六条对首次接受委托的新客户,要求由一名股东(合伙人)对客户进行评价。

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因素:1.客户诚信存在问题或有欺诈、违法行为的迹象;2.客户持续经营状况;3.客户需要、服务要求和委托动机;4.审计工作范围、时间是否有限制;5.客户会计基础工作及其他可审性问题;6.事务所的独立性;7.事务所的胜任能力。

事务所负责审核、评价新客户的合伙人应根据以上评价结果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十七条对连续接受委托的老客户,一般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客户进行评价。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应交给一名合伙人进行重新评价:1.客户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2.客户的持续经营发生明显问题;3.客户的管理层或财务人员有重大变化;4.客户的委托动机有明确的问题;5.由项目负责人或合伙人提议重新评价。

第十八条对新、老客户的评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获取并分析相关财务资料;2.了解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方法及执行情况;3.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4.获取有关关联方交易的信息;5.其他程序。

第十九条本所对新、老客户进行评价后,决定承接业务。

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与委托人签定业务约定书。

执行其他非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节业务委派第二十条本所业务委派政策制定的目的,就是要保证所有业务项目都是由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及经验的人员完成。

在业务委派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计划需要、执业人员的经验与能力、项目工作进度和深度、项目复核与督导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对小型业务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制定人员安排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对大型业务项目,由部门负责人制定人员安排计划,报主任会计师审核、批准。

审核时可以根据以下标准衡量具体项目人员分派的合理性:1.项目规模及复杂程度;2.项目的人员数量和完成时间的要求;3.委派人员的资历、经验、职位及特长;4.计划的督导范围及程度。

第二十二条经审核、批准后的人员安排计划、项目时间预算及项目小组成员工作分工情况应明确记录在“总体审计策略”中,项目小组应遵照执行。

在审计业务过程中因项目或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上述计划,报主任会计师批准,以保证业务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业务委派的更进一步目标是锻炼执业人员、培养复合型人才,使其获得多方面的知识积累。

项目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在业务委派时应充分考虑该因素。

部门负责人应在每个项目结束后,对项目小组成员的工作时间、效率、成果进行考评。

并将考评结果进行记录,作为奖励、晋升的原始资料。

第六章人力资源第二十四条本所制定人力资源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以使本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第二十五条本所制定的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招聘;(二)业绩评价;(三)人员素质;(四)专业胜任能力;(五)职业发展;(六)晋升;(七)薪酬;第二十六条本所要求按照制定的招聘程序开展招聘工作,以保证选择正直的、通过发展能够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第二十七条本所制定长期(三年)和短期(一年)员工培训计划,主要通过下列途径来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一)职业教育;(二)职业发展,包括内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三)工作经验;(四)由经验更丰富的员工提供辅导。

第二十八条本所单独制定有关员工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奖惩等人事管理制度,设计“年度员工考核表”,由各部门考核、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成效和专业胜任能力。

对优秀员工予以奖励。

第七章业务执行第一节指导、监督第二十九条本所单独制定《验资业务操作规程》、《审计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以合理保证执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使本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第三十条《验资业务操作规程》、《审计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针对业务执行中相关的指导、监督事项包括:(一)项目组了解审计工作目标;(二)保证适用的业务准则得以遵守的程序;(三)业务监督、员工培训和辅导的程序;(四)对已实施的工作、作出的重大判断以及拟出具的报告进行复核的方法;(五)对已实施的工作及其复核的时间和范围作出适当记录;(六)保证所有的政策和程序是合适的。

第三十一条项目组的所有成员应当了解拟执行工作的目标。

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适当的团队工作和培训,使经验较少的项目组成员清楚了解所分派工作的目标。

第三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对业务的监督包括:(一)追踪业务进程;(二)考虑项目组各成员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执行工作,是否理解工作指令,是否按照计划的方案执行工作;(三)解决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考虑其重要程度并适当修改原计划的方案;(四)识别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需要咨询的事项,或需要由经验较丰富的项目组成员考虑的事项。

第二节咨询第三十三条咨询包括与本所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在适当专业层次上进行的讨论,以解决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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