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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应注意的问题有:
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①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
②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科目设置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设置四个三级明细科目,即:
贷: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或: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贷方差额)
(2)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的核心内容是,对某一被投资单位来说,股权投资差额只有一个方向,即最终是"借方差额"或"贷方差额"。因此,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不一致,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小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冲减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二者之差保持原股权投资差额方向;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大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将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全部冲销,其差额形成新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核算思想与差别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核算思想与差别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核算思想与差别摘要:长期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相信都会遇到关于权益法和成本法的核算工作,尤其是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和成本法的核算,这类工作通常都是会计工作人员的恶梦,因为这类核算项目非常容易出错,常常会把会计工作人员搞的无所适从,基本上算是所有资产核算问题中最难以理解的一类问题。

本人将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叙述,主要从会计核算的思想上把握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权益法和成本法的问题进行论述,为读者解释并证明这一类的核算思想是的的确确存在的东西。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成本法;会计核算;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范围对于权益法和成本法的核算首先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其次,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范围,通常,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以及被投资单位的合营企业造成重大影响或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被称为"长期股权投资";【1】.除了上述的内容之外,其他的权益性投资的核算都不算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

以上文中提到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为根本,将企业持有权益性投资的目的作为基础,大致可以把"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分为四类:不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控制,而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公允价值或报价导致不能可靠计量的第一类权益性投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第二类权益性投资,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第三类权益性投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第四类权益性投资( 以下简称第一、二、三、四类) .根据会计的基本准则得知,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进行后续核算的工作中,将第二类和第三类长期股权投资使用权益法进行核算,而对于第一类和第四类,则是使用成本法核算。

在会计核算上权益法和成本法之间的差别很大,很多的学习教材也只是笼统的对此进行介绍,好一点的可能会根据一些实例简单讲述如何利用权益法和成本法去解决问题。

会计中的权益法和成本法有什么区别

会计中的权益法和成本法有什么区别

会计中的权益法和成本法有什么区别?最佳答案成本法下,对于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投资单位不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了,投资单位也跟着变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

比如,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实现100万,那么在成本法下就不做分录,但在权益法下就要,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再比如,被投资单位发放现金股利时,成本法下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权益法下是: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区别是: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成本法的成本是实际支付的相关的费用,税金用其他必要的支出. 权益法的成本是采用实际的成本与可享有的企业的可辩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高低来确定的.如果是成本低,则高于成本的可享有的部分被计入营业外收入.二:宣布的股利应该计入的科目: 相同点:如果是在取得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时,成本法和权益法均应冲减成本. 不同点取得后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成本法应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则应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权益法中股票股利只计入备查薄)三:取得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在利润或净亏损: 成本法不处理权益法下则把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亏损则反之.四: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成本法不处理权益法则是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另一方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五,处理的方式: 成本法是只有成本和投资收益的计入.和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权益法则涉及到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投资收益,另个还需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1、一般占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达20%以上,采用权益法核算。

2、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或控制的,即使投资比例低于20%也采用权益法核算。

(重大影响或控制情况比如:能够任命对方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成员中有一半以上的为本企业安排的等)3比如;你向对方投资150万元。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1、概念不同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的实际成本计价的方法。

该方法要求当企业增加对外长期投资时才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以初始投资成计量投资后,根据持有期内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按照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2、适用范围不同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3、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成本法理解成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什么是权益法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除增加、减少因股权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而引起的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外,被投资企业发生利润或亏损,相应要增加或减少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根据这一方法,投资企业要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拥有的权益比例和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化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

使用这种方法时,投资企业应将被投资企业每年获得的净损益按投资权益比例列为自身的投资损益,并表示为投资的增减。

如果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不包括股票股利,下同),投资企业要冲减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

什么是成本法成本法主要针对的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不发生变化的(除了增资或处置)。

成本法,是指在被评估资产现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摘要:一、引言二、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的定义和特点1.权益法的定义2.权益法的特点三、中国会计准则成本法的定义和特点1.成本法的定义2.成本法的特点四、两者之间的区别1.适用范围的区别2.计量原则的区别3.信息披露的区别五、实例分析六、结论正文:一、引言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中,权益法和成本法是两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尤其是在对企业资产和股东权益的核算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这两种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很多企业和会计人员对它们的区别和适用场景并不十分清楚。

本文将详细解析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两种方法。

二、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的定义和特点1.权益法的定义权益法是指在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以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和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为基础,确认投资企业的权益。

2.权益法的特点权益法的主要特点是反映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以及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时,相应调整投资企业的权益。

此外,权益法还要求在投资企业取得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取得和处置的成本进行核算。

三、中国会计准则成本法的定义和特点1.成本法的定义成本法是指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以投资成本为基础,按照成本法核算原则对投资收益进行确认和计量。

2.成本法的特点成本法的主要特点是强调投资成本的确定和维护,只有在投资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才对投资收益进行调整。

此外,成本法还要求企业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投资成本进行核算,并在持有期间不调整投资成本。

四、两者之间的区别1.适用范围的区别权益法主要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而成本法适用于所有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

2.计量原则的区别权益法要求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和持股比例调整投资企业的权益,而成本法强调投资成本的确定和维护,只在投资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调整投资收益。

3.信息披露的区别权益法要求对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和权益变动进行详细披露,有利于投资者了解投资企业的真实状况;而成本法对信息披露要求较低,投资者难以了解投资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会计处理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会计处理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会计处理成本法(或称为成本模式)和权益法是两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通常用于处理联营企业或关联企业的投资。

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在资产负债表上如何反映投资和相关收入。

成本法:
在成本法中,投资被最初记录为购买成本,然后在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减少的方式处理。

如果收到分红,则将其记录为投资收入。

投资的价值通常不会随着联营企业或关联企业的绩效而变化,除非有明确的迹象表明投资价值下降到低于成本的水平。

在资产负债表上,成本法下的投资项目以原始购买成本列示,并且不会随着联营企业或关联企业价值的变化而调整。

权益法:
在权益法中,投资开始时也是按照购买成本记录,但随后每年会根据联营企业或关联企业的盈利情况调整投资价值。

投资者按照其在联营企业或关联企业中所持有的权益份额,记录其所得的份额利润。

在资产负债表上,权益法下的投资项目会按照投资者在联营企业或关联企业中所持有的权益份额的公允价值列示。

这意味着投资的价值会随着联营企业或关联企业的盈利情况而变化。

总的来说,成本法更加保守,因为它不会随着联营企业或关联企业的价值变化而调整投资的价值,而权益法则更加反映投资者在联营企业或关联企业中的实际经济利益。

选择使用哪种方法通常取决于投资者对投资的控制程度以及其对联营企业或关联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期。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一、适用范围不同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核算不同: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

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相应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

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相应的进行调整。

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所以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以支付的现金、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举例:A 公司购买B 公司股票,每股购买价格为5.1 元,购买了100 万股,又支付了3 万元的税费。

初始投资成本=5.1*1000000+30000=5130000 元借:长期股权投资-B 企业5130000贷:银行存款5130000如果购买价格5.1 元中含有B 企业已经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的0.1 元股利的处理举例:A 企业在07 年 2 月15 日购买B 企业的股票,B 企业已在 1 月15 日宣告分派股利,每股0.1 元,以2 月28 日股东名册为准。

刍议成本法与权益法会计处理差异

刍议成本法与权益法会计处理差异

刍议成本法与权益法会计处理差异作者:赵荻来源:《财会通讯》2010年第07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应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两者的适用范围和核算要求有很大的不同,下面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的差异进行分析。

一、投资成本确认的会计处理差异分析[例1]甲公司20×7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购入乙公司20%的股份。

购人时乙公司除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外,可辨认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全部相同。

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0万元,公允价值400万元,预计剩余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乙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合计5000万元,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合计5200万元。

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其他因素不予考虑。

(1)假定购入后,甲公司对乙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甲公司对该项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下简称“成本法”)该项投资初始投资成本:100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1000贷:银行存款100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七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即在初始投资成本确认的基础上,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不需要调整。

(2)假定购入后,甲公司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下简称“权益法”)该项投资初始投资成本:100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成本)1000贷:银行存款100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九条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区别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区别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区别
在会计实务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投资》有关规定,对于被投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核算,那么实际情况怎么界定,准则给了明确的规范:成本法和权益法主要针对的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成本法的成本是实际支付的相关的费用,税金用其他必要的支出。

权益法的成本是采用实际的成本与可享有的企业的可辩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高低来确定的。

如果是成本低,则高于成本的可享有的部分被计入营业外收入。

2.宣布发放股利应该计入的科目:取得后的现金股利的分配
成本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取得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在利润或净亏损:成本法不处理。

权益法
— 1 —
下则把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 2 —。

权益法与成本法的区别

权益法与成本法的区别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分录 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初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按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借记“应收股利”科目,不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贷:投资收益(按其差额) 注: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实现净利润、发生亏损,投资单位不做账务处理。

(二)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分录 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按其差额) 二、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注:发生净亏损时,以“本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指“长期股权投资—对XX单位投资”科目,该科目由“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三个明细科目组成,账面价值减至零即意味着“对XX单位投资”的这三个明细科目合计为零。

) 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注: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如何从会计核算思想上把握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文档资料

如何从会计核算思想上把握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文档资料
添加项标题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 动而调整,以反映其享有或承担的权益。
添加项标题
成本法下,股权转让时仅需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与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
添加项标题
权益法下,股权转让时需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属于投资方的 份额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
更新频率:成本法需要定期更新,以反映 资产的实际成本变化。
权益法的优缺点
优点: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准确的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缺点:实施难度较大,需要较高的成本,而且可能存在主观判断,导致信息可比性较差。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选择依据
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成本法核算简单,权益法核算复杂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相对稳定,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波动较大
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反映投 资企业享有被投 资单位所有者权 益的份额
投资损益的确认 依据被投资单位 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
投资企业与被投 资单位之间会计 政策及会计期间 不同,需要进行 相应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 减值准备和处置 损益需要按照权 益法进行处理
01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01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优缺点比较
成本法的优缺点
优点:成本法能够反映企业实际投资收 益,因为它是按照资产的实际成本进行 计量的,不受市场价值变动的影响。
缺点:成本法无法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 因为它是按照历史成本进行计量的,无法 反映市场的公允价值。
适用范围:成本法适用于长期投资,如股 票、债券等,因为这些资产的市场价值变 动较小,不易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处理总结:二、权益法后续计量的处理(一)初始投资时点差额的调整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如果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应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定。

(二)顺流交易、逆流交易的调整逆流交易合并中的调整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存货顺流交易合并报表中调整分录: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投资收益(1)逆流交易时分录的理解:在个别报表中做分录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看作一个整体,抵销了内部未实现的损益,所以少确认了长期股权投资,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其子公司看作是一个整体,所以原来抵销的内部未实现损益就不应该抵销了,此时就应该重新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而这部分损益是体现在投资单位购买的存货当中的,此时也应该调减存货的账面价值。

(2)顺流交易分录的理解:在个别报表中做分录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看作一个整体,抵销了内部未实现的损益,少确认了投资收益,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其子公司看作是一个整体,所以原来抵销的内部未实现损益就不应该抵销了,此时就应该重新补确认投资收益,以真实的反映所取得的投资收益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 成本法 权益法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 成本法 权益法的区别

一、企业会计准则的概念和作用企业会计准则是指为了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维护企业财务秩序,保障企业经济利益,规范企业财务报告,并为企业的决策和经营提供准确、可比、可靠的财务信息而制定的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作用包括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维护企业财务秩序,保障企业经济利益,规范企业财务报告,并为企业的决策和经营提供准确、可比、可靠的财务信息。

二、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概念和特点1. 成本法成本法是一种会计记账方法,其核心思想是以购物资产时的成本为基础,对资产进行持续核算和折旧。

成本法将资产列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资产的价值等于其购置时的成本减去累计折旧。

2. 权益法权益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企业对其控股公司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情况。

按照权益法,投资者需要按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计算投资的实际价值,并将分得的利润纳入投资收益中。

三、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1. 会计对象不同成本法主要适用于固定资产的核算,以及对非流动资产的持续核算和折旧,而权益法主要适用于企业对其控股公司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情况。

2. 会计内容不同成本法主要是通过购物资产时的成本来衡量资产的价值,而权益法则是根据投资者所持股权的比例来计算投资的实际价值。

3. 会计核算方法不同成本法以固定资产购置成本为基础,对资产进行持续核算和折旧;权益法根据投资者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计算投资的实际价值。

4.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同成本法将资产列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资产的价值等于其购置时的成本减去累计折旧,权益法则将分得的利润纳入投资收益中。

四、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成本法主要适用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资产折旧的核算,而权益法主要适用于企业对其控股公司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情况。

两种方法的适用范围不同,因此在会计核算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

五、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优缺点1. 成本法的优缺点成本法的优点在于简单、可靠,能够明确资产的价值,并遵循公允交易原则;缺点在于不能真实反映资产当前的市场价值,可能导致资产被低估或高估。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2篇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2篇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成本法与权益法是会计领域中两种常见的会计估计方法,它们在处理投资时的计量和记录方式存在一些差异。

下面我将分别详细介绍这两种方法的特点。

第一篇:成本法成本法是一种会计估计方法,它将投资的成本作为估计值,并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或投资资产在财务报表中进行记录和披露。

成本法的核心思想是以实际支付的现金成本为基础,记录和计量投资。

这意味着在使用成本法时,投资的计量基础是投资实际支付的现金成本,而不是投资在市场上的估计价值或公允价值。

成本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明了,容易操作和理解,适用于无法准确估计投资价值的情况。

它能够提供可靠的历史成本信息,并减少了投资价值上的主观性。

然而,成本法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首先,它无法反映投资的市场价值或公允价值,无法提供关于投资价值变动的信息。

其次,成本法在涉及重估或重新定价的情况下会面临困难。

最后,成本法忽视了投资价值的变动对企业的影响,无法提供关于投资收益的准确估计。

第二篇:权益法权益法是另一种常见的会计估计方法,它将投资的价值基于持有公司股权的权益比例进行计量和记录。

按照权益法,投资者在财务报表中按照所持股权比例确认投资公司的收益。

权益法将投资视为对被投资公司的经济利益的部分所有权,即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享有的经济利益比例。

根据权益法,投资的计量基础是投资所占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比例,而不是投资成本或市场价值。

权益法的优点在于能够提供更准确的投资价值信息,在反映投资公司的业绩和财务状况方面更为全面。

同时,权益法还能够提供关于投资收益的准确估计,并减少了投资计量上的主观性。

然而,权益法也存在一些限制。

首先,权益法要求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的经济利益有足够的掌控权。

其次,权益法对于股权比例变动较大的投资公司可能导致投资价值计量上的困扰。

最后,权益法不能提供关于投资公司价值波动的信息。

综上所述,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常见的会计估计方法,它们在处理投资时的计量和记录方式存在一些差异。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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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通俗易懂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通俗易懂解析在会计学中,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常⽤的⻓期股权投资核算⽅法。

虽然它们的⽬标都是为了准确反映企业的投资状况,但⼆者在适⽤范围、核算⽅法以及具体操作上有着显著的区别。

下⾯,我们就⽤通俗易懂的⽅式来解析这两种⽅法的差异。

⼀、适⽤范围的不同成本法:简⽽⾔之,成本法主要⽤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情况,也就是常说的⼦公司投资,通常占股在50%以上。

此外,对于那些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期股权投资,⽐如购买少量⾮上市公司股份且占股⽐例在20%以下的情况,也采⽤成本法。

这些股份往往是⾮流通的,公开市场没有报价,因此只能以实际⽀付的成本来计价。

权益法:相⽐之下,权益法主要⽤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影响的情况,⽐如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通常占股⽐例在20%到50%之间。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会直接影响到投资企业的权益,因此投资企业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来调整⾃⼰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

⼆、核算⽅法的不同成本法:成本法的核算⽅法相对简单直接。

它以投资时的实际⽀付⾦额或公允价值作为⻓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并在后续期间保持不变(除⾮有新增或收回投资)。

也就是说,⽆论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如何变化,只要没有新增或收回投资,投资企业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就不会发⽣变化。

权益法:权益法的核算⽅法则更为复杂。

它不仅考虑投资时的成本,还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权益变动。

当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或发⽣亏损时,投资企业需要按照持股⽐例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并调整⾃⼰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

这样⼀来,投资企业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就会随着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变动⽽变动。

三、实例说明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两种⽅法的区别,我们可以举⼀个简单的例⼦。

假设A公司投资了B 公司,占股⽐例为40%。

如果A公司采⽤成本法核算,那么⽆论B公司盈利还是亏损,A公司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都不会发⽣变化(除⾮A公司新增或收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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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篇一: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总结:二、权益法后续计量的处理(一)初始投资时点差额的调整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如果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应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定。

(二)顺流交易、逆流交易的调整逆流交易合并报表中的调整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存货顺流交易合并报表中调整分录: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投资收益(1)逆流交易时分录的理解:在个别报表中做分录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看作一个整体,抵销了内部未实现的损益,所以少确认了长期股权投资,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其子公司看作是一个整体,所以原来抵销的内部未实现损益就不应该抵销了,此时就应该重新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而这部分损益是体现在投资单位购买的存货当中的,此时也应该调减存货的账面价值。

(2)顺流交易分录的理解:在个别报表中做分录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看作一个整体,抵销了内部未实现的损益,少确认了投资收益,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其子公司看作是一个整体,所以原来抵销的内部未实现损益就不应该抵销了,此时就应该重新补确认投资收益,以真实的反映所取得的投资收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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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核算思想与差别-
摘要:长期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相信都会遇到关于权益法和成本法的核算工作,尤其是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和成本法的核算,这类工作通常都是会计工作人员的恶梦,因为这类核算项目非常容易出错,常常会把会计工作人员搞的无所适从,基本上算是所有资产核算问题中最难以理解的一类问题。

本人将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叙述,主要从会计核算的思想上把握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权益法和成本法的问题进行论述,为读者解释并证明这一类的核算思想是的的确确存在的东西。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成本法;会计核算;
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范围
对于权益法和成本法的核算首先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其次,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范围,通常,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以及被投资单位的合营企业造成重大影响或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被称为长期股权投资[1].除了上述的内容之外,其他的权益性投资的核算都不算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

以上文中提到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为根本,将企业持有权益性投资的目的作为基础,大致可以把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分为四类:不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控制,而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公允价值或报价导致不能可靠计量的第一类权益性投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第二类权益性投资,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第三类权益性投资,投
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第四类权益性投资( 以下简称第一、二、三、四类) .根据会计的基本准则得知,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进行后续核算的工作中,将第二类和第三类长期股权投资使用权益法进行核算,而对于第一类和第四类,则是使用成本法核算。

在会计核算上权益法和成本法之间的差别很大,很多的学习教材也只是笼统的对此进行介绍,好一点的可能会根据一些实例简单讲述如何利用权益法和成本法去解决问题。

这样很难让学习的人理解,并且这个知识如果只靠记忆,是不能够深刻理解以达到灵活运用的程度的,终归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

举个例子:关于投资企业发放现金股利的问题,权益法是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而成本法的做法则是增加投资收益.不理解中间的原理,只靠记忆,很难做到永久记忆。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作者建议学习者从权益法和成本法的会计核算思想上进行学习研究,深入了解,把握二者的实质,只有这样,才可以分清二者,达到活学活用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的目的[2].
二、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核算思想
对于权益法和成本法的会计核算,还有一种想法,对二者进行这样的总结:首先是权益法,其中权益是重点,只看字面的意思的话,基本可以知道是和权利的享有有所关联。

由此可知,通常情况下投资单位更加注重的是自己作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在被投资单位可以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并且投资者认为,与在被投资单位所需要承担的风险相比,自己可以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东的权益有多大。

换句话说,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体现投资单位自己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有多少,就认为自己必须要享有大的权利和利益。

而关于成本法,关键
是成本的问题,各单位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待问题,丝毫不为别人着想,更在意的是自己的得失,自己没有收益的情况下,只要自己没有付出什么就完全不管,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也不做任何处理[3].
在了解清楚这一点之后,就可以很轻松的解决权益法和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后续的计量,接下来,对不同的情况下权益法和成本法贯彻该核算思想的具体方式以及二者分别是处理经济业务的问题进行简单的论述。

三、成本法与权益法会计核算中的区别
1. 初始投资成本调整方面
在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权益法以及成本法的学习中,大量的教材提到了投资成,而在进行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后续计量之前,基本上所有的会计教材都会按非合并方式和合并方式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不同的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

对于这两种不同的方法,什么时候才需要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是一个大问题?
从会计的基本准则中可知,初始投资成本是不需要成本法对其进行调整的。

也就是说第一类( 上文中提到的分类) 非合并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第四类合并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直接按照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不用再做更改。

但是对于权益法,在进行投资时是必须要对初始投资进行调整工作的。

在非合并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了第一类以( 上文中有提到的分类) 外,都需根据对初始投资的成本基础进行调整工作。

也就是说需要将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和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对比。

2. 持有期间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发生亏损、实
现盈利时的会计处理问题
首先,成本法下对于被投资单位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认为没有付出成本购买权益性证券,也没有收回以往投资,更没有发生投资成本减值,所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不做处理。

而权益法认为由于被投资企业分派现金股利,分配利润,则留下的未分配利润减少,从而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减少,继而带来投资单位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份额减少[4].其次,成本法下对于被投资企业实现盈利或者发生亏损不做账务处理。

而权益法认为作为被投资单位股东应享有其权益,始终体现在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当被投资单位盈利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增多,所以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也跟着增多,于是投资企业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也就是说,永远站在与被投资单位命运息息相关的角度考虑问题,体现自身享有的权益。

四、结论
根据文中的简要分析,相信大家都能够很清楚地认识到:首先是,站在与被投资企业命运息息相关的角度来看,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可以反映出投资企业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与其价值永远保持相等; 其次是从投资企业的角度来看,成本法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反映投资企业付出成本的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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