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安全管理培训通知
关于安全管理培训通知安全管理一直是我们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是的关于安全管理培训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与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协商,我局决定xx年9月13日至15日在县职教中心和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分别举办全县电工及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一)原持有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但已到期或将到有效期,需参加复审或换证的人员。
(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需从事或已从事电工、电焊工作业,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
(三)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一)培训时间: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9月13日至9月15日。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9月15日。
(二)培训地点: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
三、培训费用及其他事项(一)培训工作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由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由市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省安监部门核发全国统一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二)培训费用:按照xx年度衢州市级法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的通知(衢价费[xx]26号)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费用:新取证500元/人,复审150元/人,换证150元/人;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
新培训350元/人,复审150元/人,换证150元/人。
四、有关要求(一)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务必做好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的通知工作,今年内将不再举办该两类培训班;(二)参加电工及电焊工培训培训人员须在9月13日上午8时30分到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现场报名。
医院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医院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医院安全生产培训是为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医院的安全管理水平。
下面是医院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
1. 安全意识培养:介绍医院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员工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详细介绍医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各个科室的安全责任、安全操作流程等。
3. 事故案例分析:通过分析过去发生的医院安全事故案例,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危害和预防措施,提醒员工警惕类似的安全隐患。
4. 火灾防控:介绍医院火灾的成因和预防措施,如合理使用电器设备、禁止乱丢烟蒂、加强火灾演练等。
5. 电气安全:讲解医院电气安全使用规范,如插头的正确接线、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方法等。
6. 医疗废物处置:介绍医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储和处置方法,防止对环境和人员的伤害。
7. 危险品管理:介绍医院常用的危险品及其安全操作规范,如药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等。
8. 防护用品使用:讲解医院各类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高员工对自身安全的保护意识。
9. 急救常识:培训医院工作人员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0. 安全评估和巡查:介绍医院安全方面的评估和巡查方法,确保医院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通过这些培训内容,医院员工将增强安全意识,正确操作,有效预防和应对安全问题,从而提高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8.11.06•【字号】淄卫办字[2008]96号•【施行日期】2008.11.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淄卫办字[2008]96号)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为提高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卫生局定于11月上旬举办一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相关知识。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发证1、培训对象: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区县级医院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2、培训发证: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对学员进行集中面授。
培训结束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由省安监局统一印制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1、培训时间:2008年11月7日上午8:30前报到, 11月7日-8日培训考试。
2、培训地点:淄博市劳动大厦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131号四、其他事项此次培训由山东诚安安全培训中心按规定的培训时间、课程等进行培训。
(见附件)请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按要求参加培训。
淄博市卫生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
淄博市卫生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淄卫字[2011]155号【发布部门】淄博市卫生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1.07.25【实施日期】2011.07.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卫生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淄卫字[2011]155号)各区县卫生局、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局,高新区卫生处、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淄博基地,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落实2011-2012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任务,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卫生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4号)要求,特制订2011-2012年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以下简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8.04.12•【字号】淄卫办字[2008]19号•【施行日期】200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淄卫办字[2008]19号)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为加强全市临床血液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促进医疗机构科学用血、合理用血,保证医疗质量和临床输血安全,市卫生局决定对全市医疗机构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对“淄博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淄博市三星护士”推荐对象进行考核考察。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安排:4月15日-25日。
具体检查时间附后(附件一)。
二、主要检查内容1、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组织建立及活动开展情况;2、输血科(血库)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包括输血科(血库)布局、设备配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3、临床血液使用情况,包括临床输血指征、血液来源、知情告知、收费等;4、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星级护士、护理岗位技能训练(50项)活动开展情况;5、医护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实地观摩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医师、护士交接班、查房等。
三、检查考核方法检查考核由市卫生局负责同志带队,抽调市中心血站、市属医院临床、护理、检验等专家,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观摩、知识问答、技能操作考核、组织座谈等方法进行。
四、检查考核范围1、全市各级各类临床用血医疗机构;2、区县以上医疗单位推荐的全市护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要求1、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及市属医疗单位和市管医院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2、检查考核人员要认真负责,依据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要求做好检查考核记录。
3、市中心血站及各储血点要准确统计辖区内各医疗机构2008年第一季度临床供血情况(见附表二),并于4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4.12.23•【字号】淄卫办字〔2014〕156号•【施行日期】2015.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印发《淄博市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淄卫办字〔2014〕156号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卫计)局,文昌湖区地事局:为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医堂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实施山东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意见》(鲁卫中业务发〔2013〕2号)和《关于实施淄博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淄卫字[2013]63号)精神,我委制定了《淄博市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标准(试行)》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淄博市卫生局代章)2014年12月23日淄博市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标准(试行)一、国医堂科室设置1、至少设有2个以上中医诊室或中医特色康复治疗室等,诊室集中设置。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面积不少于80㎡,乡镇卫生院国医堂面积不少于6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国医堂面积不少于40㎡。
3、各诊室应统一悬挂科室标识牌(棕色底,金字)及医师公示牌(白底红字),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师姓名、照片、职称、特长、出诊时间等。
4、配备与开展中医药服务相适应的基本中医诊疗设备不少于5种。
5、彰显中医药文化。
综合运用平面及多媒体等手段宣传中医药文化和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二、国医堂人员配备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2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执业医师;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高年资的中医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执业医师;村卫生室医生凭证上岗。
2、中医类别医师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总数不低于20%。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表彰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2012)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表彰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6.04•【字号】淄卫字[2012]117号•【施行日期】2012.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表彰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淄卫字[2012]117号)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务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积极开展了“医疗质量管理推进年”、“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和“三好一满意”等创建活动,医疗质量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卫生行业形象明显改善,为全市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我局确定授予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等40个单位“淄博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肖洁等97名同志“淄博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淄博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等24个科室“淄博市医疗质量示范科室”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示范科室,发扬成绩,珍惜荣誉,锐意创新,为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推动医院管理上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医务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全市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附件1:淄博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40个)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张店区中埠镇卫生院淄博康明眼科医院淄川区卫生局淄川区中医院博山区卫生局博山区医院博山区中医院周村区卫生局周村区第二人民医院临淄区卫生局临淄区人民医院临淄区妇幼保健院桓台县卫生局桓台县妇幼保健院高青县卫生局高青县妇幼保健院沂源县卫生局沂源县人民医院沂源县东里中心卫生院高新区卫固中心卫生院文昌湖区萌水镇卫生院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市中医医院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淄博市中心血站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山东铝业公司医院淄博万杰肿瘤医院山东舜天矿业有限公司昆仑医院淄博广电医院淄博昌国医院二、先进个人(97名)肖洁张店区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韩宁张店区中医院医务科副主任宋强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主任董砚奉张店区凯瑞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雷霞张店区湖田卫生院副院长陈集农淄博牵引电机公司医院副院长李莉敏淄川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赵林瑞淄川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张可华淄川区寨里镇卫生院副院长司纪友淄川区张庄镇卫生院院长翟凯淄川区洪山镇卫生院医疗组长韩仁博博山区卫生局医政科孙俊博山区医院副院长扈全德博山区中医院骨科主任郑芳博山区源泉中心卫生院质检科主任徐爱霞周村区卫生局医政科科员王忠漳周村区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许云周村区第二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王新刚临淄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吴业新临淄区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刘克银临淄区中医院理疗科主任闫志岳临淄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主任刘红临淄区朱台中心卫生院内科主任范京国桓台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宋倩桓台县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王新刚桓台县中医院疼痛科主任巩曰明桓台县中医院内二科主任周克水桓台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王志磊高青县人民医院院长杨志国高青县中医医院骨科副主任韩曰萍高青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孙吉冰沂源县中医医院副院长王延进沂源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张振宾沂源县悦庄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张学究沂源县石桥卫生院内科主任李敬津高新区卫生局局长杨玉科文昌湖区商家镇卫生院院长陈佑生淄博市中心医院医务科副主任张秀芳淄博市中心医院北院区医务科科长刘红淄博市中心医院护理部副主任孙能军淄博市中心医院门诊部主任翟乃池淄博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主任王士富淄博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黄其来淄博市第一医院医务科科长牛玉娥淄博市第一医院护理部主任XXX 淄博市第一医院神经外科主任李庆淄博市第一医院检验科主任郭玉桂淄博市第一医院骨科护士长周建华淄博市中医医院感染管理科副科长胡浩淄博市中医医院脑病科主任宋庆江淄博市中医医院质量管理科副主任王涛淄博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科质控员王郁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医教部主任于凤淄博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陈莉萍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司毅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内科主任吴军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医疗机构监督科副科长张正祥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内二科主任翟华绪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肿瘤一科主任于洪洲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肿瘤三科主任董汉振淄博市精神病医院医务科科长于连玉淄博市精神病医院门诊部主任张守信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烧伤整形科主任刘岳文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科科长常桂玲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护理部主任冯乃清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张崇海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内科主任马淑芳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特检科主任王月胜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血液净化科主任原玮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医务科科员伊姝丽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副院长赵淑红淄博市中心血站业务科科长王猛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医务科科长路红领淄矿集团中心医院胸外科主任李兆全淄矿集团中心医院核医学科主任于爱美淄矿集团中心医院泌尿外科护士长王继东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副院长陆敦华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医务科科长孙士东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消化内科主任王刚齐鲁石化医院集团胜利医院院长李其海山东铝业公司医院医教科科长张世杰山东铝业公司医院质控办副主任赵卫东淄博化建医院副院长、医务科主任杨云玲淄博化建医院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周毅德淄博万杰肿瘤医院医务部主任谢荣淄博万杰肿瘤医院肿瘤病案室主任严庆场淄博颜山医院内科主任丛树涛淄博颜山医院妇产科主任王丰章山东舜天矿业有限公司昆仑医院医教科主任边增军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医院内科主任王福良淄博广电医院内科主任张涵淄博昌国医院神经外科主任王继胜淄博昌国医院医务处主任助理王新美淄博市病理质控中心主任谢法东淄博市医院药学质控委员会主任张丰明淄博市超声质控委员会主任邓珍淄博市医院感染质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附件2:淄博市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名单淄博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淄博市中心医院普外科淄博市第一医院内分泌科淄博市妇幼保健院产科淄博市中心医院耳鼻咽喉科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骨科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儿科淄博市中心医院儿科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神经康复科淄博市第一医院心内科淄博市第一医院血液内科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烧伤科淄博万杰肿瘤医院肿瘤放射治疗科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心内科山东铝业公司医院骨外科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心内科桓台县人民医院心内科沂源县人民医院内分泌科高青县人民医院肿瘤科淄川区医院内二科临淄区人民医院心内科桓台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周村区人民医院骨外科张店区人民医院心内科。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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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3 期
竹 政 府部 门 文 件
立 、 健全 安全 生 产责任制 和 安 全生产规章 制 度 , 改 善安 全生 产条件 , 推进安 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 , 提髙 安全生 产 管 理水平 , 确 保 安 全生 产 。
第 五条 各级卫生健康 行政部 门 应 当 依 照有 关 法律 、 法规 和规 章的 规定 , 负 责 辖 区 内 卫 生健 康 系 统安全 生 产管理工作 。
第 六 条 各单位是 安全生产 的责 任 主 体 , 对本 单位 的 安 全 生 产 承 担 主 体 责 任 。 主体责 任主 要包括组织机 构保障责任 、 规 章制 度 保 障 责任 、 物 质 资 金保障责 任 、 教 育 培训 保 障 责任 、 安全 管理保障责 任 、 事 故 报告 和 应急 救援责 任 。
作 领导 小 组下设办公 室 , 分管 安全 生产 工
作 的 副 主 任 兼 任 办 公 室 主 任 , 委 办 公 室 、
机 关服务 中 心 主要 负 责 人兼任 副 主任 。
省 卫生健康委 安 全生产和 信访维稳 工
作 领导 小组备委 党组 的 领导 下 , 负责 全 省
卫 生健 康系 统安全生 产 管理工 作 。 负责 贯
范 卫 办 发 号 和 》 (
〔 2 006 〕 1 6
)
GA 《
6 5 4
一 200 6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消 防 安 全管 理 》 等
行业标 准规范 , 依作 。
第 十条 加强 电气设 备安全管理 。 各
单位要严 格执行 电气设 备安全管理有关标
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
“谁主管 、
谁 责 负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促进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指导、监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监督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辖区内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
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具体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安全培训通知(通用6篇)
安全培训通知(通用6篇)安全培训通知(通用6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
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物安全培训通知(通用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培训通知1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惠城区各主要社会医疗机构,局机关各科室: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市卫生大楼三楼1号会议室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XX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二、培训地点市卫生大楼3楼1号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联络员;(二)惠城区各主要社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联络员;(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爱卫办、健教所全体干部职工(值班人员除外)。
四、培训内容(一)消防基础知识;(二)防火专题知识;(三)灭火专题知识;(四)逃生专题知识。
五、培训要求(一)本次培训实行签到制,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向市卫生局安全办请假并说明原因;(二)各单位、各科室应结合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冬季防火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相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xxx20xx年xx月xx日安全培训通知2公司属各单位:为响应政府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我司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同时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消除安全和火灾隐患,现定于20xx年xx月xx日上午在江北站培训室,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知识培训,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准时参加。
一、培训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上午9:00开始。
二、培训地点:xx公司xxx培训室。
四、培训主讲:五进消防中心、集团生产安全中心。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标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 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文 件 编 号: 版 本 号: 生 效 日 期:页 码 编 号:A 2018年1月1日1/31.目的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 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
3.配备要求3.1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 3.1.1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 求,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1.2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 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
3.1.3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同时也是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3.1.4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设副组长1名,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
3.1.5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组成。
3.2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 3.2.1 本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3.2.2 本公司从业人员人数少于100人时,配备1名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超过100人时按 规定比例(2‰)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2.3 车间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原则是班组长。
4.主要职责4.1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安全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对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重大安全事宜进行审议决策。
2、负责对年度安全管理计划进行研究,明确安全管理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及相关的主题活动。
3、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定期组织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分析阶段安全生产形势,针 对安全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督促下属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本文介绍了山东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了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工作,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促进安全生产。
以下是本标准的具体内容。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的依据、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从事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培训、再培训及相应考核。
2.主要依据本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了以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参照了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定义。
4.培训与考核目的4.1培训目的本标准的培训目的是,使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4.2考核目的本标准的考核目的是,对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考核,以确保其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符合要求。
5.培训与考核要求5.1培训要求本标准的培训要求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机构等方面的要求。
5.2考核要求本标准的考核要求包括:考核对象、考核形式、考核内容、考核时间和考核机构等方面的要求。
6.培训内容与考核要点6.1培训内容本标准的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和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等方面的内容。
6.2考核要点本标准的考核要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和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等方面的要点。
7.再培训内容与考核要求7.1再培训内容本标准的再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和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等方面的内容。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评价工作情况的通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评价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11.18•【字号】淄卫字[2010]269号•【施行日期】201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评价工作情况的通报(淄卫字[2010]269号)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各有关医疗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国、全省“医疗质量万里行”、“大型医院巡查”及全市“医疗安全年”活动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10月18日--29日,市卫生局抽调医政管理、临床内科、外科、妇产科和护理、院感、药事、检验、后勤安全等73名专业人员,依据《2010年淄博市医疗质量安全检查考核暨二级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要求,采取听汇报、跟随交接班、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实地查看、现场考核等办法,对全市25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医疗质量万里行”、“大型医院巡查”与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将全市“医疗安全年”活动与深入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持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和技术水平,医院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医院管理,“医疗安全年”活动扎实开展。
全市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加强医院管理,落实各项病人安全目标。
大多数医疗机构把医疗操作规程、医院规章制度装订成册,人手一册,加强制度学习和职业教育,并进行了《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集中培训学习,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来抓,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显著提高。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召开全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暨举办生物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召开全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暨举办生物安全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8.05.22•【字号】淄卫办字[2008]31号•【施行日期】2008.05.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召开全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暨举办生物安全培训班的通知(淄卫办字[2008]31号)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企业医院:为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全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奥运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生物恐怖防范工作,确保平安奥运目标的实现,定于5月23日在市卫生局召开全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并举办生物安全培训班(项目编号:031207042)。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1、研究部署奥运会期间全市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2、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安全防范知识培训。
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交流。
二、参加人员1、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分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1名;各区县疾控中心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技术骨干1名。
2、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各1名。
3、各大企业卫生处及市管企业医院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技术骨干1名。
三、时间、地点时间:5月23日上午8:30,时间半天。
地点:市卫生局五楼会议室四、有关要求加强奥运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反恐防范是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责任重大。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加此次会议和培训人员的组织落实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负责汇总辖区内参加人员,于5月22日下午4点前报市卫生局科教科,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大企业卫生处、市管企业医院可直接上报。
联系人:卢艳丽联系电话(传真):2777872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8.09.08•【字号】淄卫党字[2008]45号•【施行日期】2008.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淄卫党字[2008]45号)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现将《关于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2、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分工名单二○○八年九月八日附件1:关于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与高层次卫生人才,特别是与高级专家的联系,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切实推进人才强卫战略,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高层次卫生人才在做优做强卫生事业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部分高层次卫生人才。
联系的对象,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勇于创新,在学术技术方面有较深的造诣,为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主要包括: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4、市级以上名医;5、近年来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等贡献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原则上按照分管工作和高层次卫生人才分布情况来确定。
对联系的高层次卫生人才,根据实际情况每两年可适当调整一次。
第四条联系内容主要有:1、了解所联系的单位卫生人才需求,以及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等情况,研究探索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指导帮助所联系单位做好人才工作;2、了解所联系的单位高层次卫生人才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维护好他们的合法利益,为充分发挥其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3、向高层次卫生人才介绍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情况,增进他们对卫生工作的全面了解;4、鼓励高层次卫生人才对当前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言献策,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他们在领导决策中的智囊和参谋作用。
关于安全生产培训的通告
关于安全生产培训的通告
在当今社会,安全生产已经成为企业和单位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我单位决定于近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培训目的
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贯。
常见安全隐患的识别和排查。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次培训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培训地点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请全体员工务必按时参加。
培训要求
全体员工必须参加此次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培训期间,请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并遵守培训纪律。
培训结束后,将进行考核测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培训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请及时如实反映,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每一个员工应尽的职责。
通过此次培训,相信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一定会得到大幅提升,为公司
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医疗卫生系统安全培训试题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淄博医疗卫生系统安全培训试题单项选择题1.2008年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
A提高效益年B隐患治理年C和谐进展年2.为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从4月开始开展()专项行动。
A百日安全督查B安全万里行C安全生产月3.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要负()。
A全面责任B主要责任C领导责任4.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要全数或局部停产停业并通过一按时刻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称为()。
A一般事故隐患B重大事故隐患C特别重大事故隐患5.依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觉事故隐患,都()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A有权B无权C无责任6.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
A3个月B半年C1年7.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疏散门、楼梯、通道应设应急照明设备,且应急照明时刻不得少于()分钟。
A20 B30 C408.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
A员工食堂B员工集体宿舍C员工俱乐部9.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允许设在()。
A地下1层B地下3层至地下1层C任何一层10.公共娱乐场所承包、租赁给他人经营的,消防安全由()负责。
A发包人或出租人B经营者C管理者11.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的,为重大隐患。
A门禁控制系统B视频监控系统C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2.商场、饭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
A应急广播B闭路电视监控设备C电话应急充电器13.公共娱乐场所和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需设置安全通道,出入口很多于2个,门窗应采用()。
A推拉式B向内开启式C向外开启式14.白炽灯、高压汞灯与可燃物、可燃结构之间的距离不该小于()m。
C215.夜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妨碍交通的应在车后()m设置警告标志。
A10 B50 C10016.车辆超车应该遵守下列哪项规定?()A被超的车没必要减速B能够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C先鸣号,后超车17.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机动车最高行驶时速不得超过()km。
各级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2020年版)
各级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2020年版)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各类医疗和疾控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以下统称为“医疗卫生机构”),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属地监管为主,并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各地各单位应逐级确定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各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第六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部门。
其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消防安全工作专职人员,其余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向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规章制度和办法,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研究、批准实施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三)为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制定和实施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五)组织隐患检查,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组织,并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装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和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标题】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日期】 2002-12-18【实施日期】 2002-12-18【有效性】有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促进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依法组织、指导、监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监督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区、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安全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辖区内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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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淄卫办字[2008]96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8.11.06
【实施日期】2008.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8]96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提高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卫生局定于11月上旬举办一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相关知识。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发证
1、培训对象: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区县级医院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2、培训发证: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对学员进行集中面授。
培训结束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由省安监局统一印制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2008年11月7日上午8:30前报到, 11月7日-8日培训考试。
2、培训地点:淄博市劳动大厦
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131号
四、其他事项
此次培训由山东诚安安全培训中心按规定的培训时间、课程等进行培训。
(见附件)请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按要求参加培训。
培训班实行全脱产学习,请参加培训人员安排好学习期间的工作。
并于11月6日下午3:00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局办公
室。
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每人需交2张2寸彩色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卫生局武鲁闽 2777506
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回执单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