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合集下载

南京工业大学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南工研[2002] 8 号第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和《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旨在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为优秀人才的培养奠定厚实的基础,并为省级、国家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做好基础工作。

第三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评选标准为:1.论文选题注重学术理论创新或生产实际应用,对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2.论文注重学科的前沿性和开创性,并在理论或实际应用上有所创新和取得重要成果,在国内或国外同类学科中处于较高水平;3.在校期间已在国际及国内重要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多篇论文,或论文成果创造较大的经济效益;4.论文应反映出作者基础理论较扎实,专业知识较广,基本技能的运用比较熟练。

5.论文立论正确,推理严密,层次分明,学风严谨。

理论部分概念清晰,分析透彻;实验部分的数据真实,论证可靠;数据处理部分要有依据,计算结果正确无误,对处理结果所得出的结论,应作理论上的论述与讨论。

6.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数据可靠,图表准确、文字简练、语句通顺、字迹清楚,标点符号正确。

第五条参加评选的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为评选年度(上年度评选结束期至当年评选期)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第六条评选和推荐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推荐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不超过论文总量的10〜15 %。

第七条评选流程如下:1.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论文进行综合评议,作出是否优秀的评价,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答辩委员会推荐的优秀论文进行评议,并按优秀程度排出推荐顺序,向校研究生部推荐。

3.研究生部将推荐的论文交研究生教育专家组的专家进行评议和审核,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批准后张榜公布。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撰写论文要求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撰写论文要求

关于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经南京工业大学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确定我校对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基本要求如下:一、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2006年及以后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其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形成书面规定上报研究生部备案后执行。

2006年以前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其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仍按原规定(南工研[2003]7号文件)执行。

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必须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二篇文章。

二、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1、(应用)基础研究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以第一作者在SCI索引源正式刊物上发表二篇或在EI索引源正式刊物上发表三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2)至少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四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论文在SCI或二篇论文在EI索引源正式刊物上发表。

2、应用研究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1)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一篇论文在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或者在EI索引源正式刊物上发表。

2)至少获得一项经过省部级以上鉴定的科研成果(个人排列前三名,且学生排名第一),或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授权专利或者二项公开专利,且个人排列前三名、学生排名第一)。

3、相关说明1)对我校正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应为南京工业大学(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的属名单位均须为南京工业大学)。

2)博士研究生撰写并发表的满足学校要求的学术论文需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投稿前应经导师审阅同意。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南工(2014)研字第22号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水平,直接反应了学校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写作水平的培养质量。

为了加强学校对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更加客观、公正地做好学位论文的评阅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位论文盲审是对研究生、导师以及论文评阅人姓名都隐秘的双盲评。

要求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双盲”的原则,在论文评阅期间不得将研究生、导师以及评阅人姓名等信息泄露给任何人,以保证评阅的公正性。

第二条盲审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学位论文中英文封面中不要出现研究生姓名和导师姓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请勿签名;不要附研究生发表论文清单;不要附致谢。

第三条盲审工作由校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盲审对象为所有博士研究生、随机抽取的硕士研究生、新任导师和新增专业(含新增专业学位)的第一批硕士研究生(按比例抽取)。

第四条为了避免因学术观点等原因导致学位论文评阅工作中发生不公正现象,研究生及其导师可以提出其学位论文评阅需要回避的院校或专家,最多可以提出2所院校或3名专家。

第五条学位论文盲审者至少提前40个工作日将符合盲审要求的论文及《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送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由学位与培养办专人负责办理送审。

第六条盲审结果处理办法1、若2名评审专家均表示论文合格,可进行论文答辩。

2、若有1名评审专家表示论文不合格,不可进行论文答辩;研究生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修改之后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经导师审阅同意后交学生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本专业所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一名校内专家进行盲审评阅。

校内复审通过后由研究生院送校外专家进行复审,校外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复审仍未通过的,重新修改完善期限硕士不少于三个月,博士不少于六个月。

3、若2名评审专家均表示论文不合格,研究生应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修改期限硕士不少于三个月,博士不少于六个月。

南京工业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南京工业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南京工业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南工(2014)研字第2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为做好我校博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环节和学位申请环节的各项工作,特对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一、博士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1、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

2、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学术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研究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博士研究生应具有优良的学风与科研道德。

论文应反映自己的研究成果,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4、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按学校相应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1、申请者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等各项要求。

2、进行并通过开题报告。

3、完成学位论文的科学研究工作。

4、按照学校论文书写格式要求完成论文写作。

三、论文评阅前的论文检测工作1、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应交由导师初步审阅,经过反复认真修改合格以后,研究生填写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并将电子论文交所在学院进行统一的论文检测。

2、学院要将检测结果及时通知到导师。

对检测不合格的,须向导师出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肃处理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

四、论文评阅论文评阅工作是研究生培养与考核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实行盲审和同行评议制度,盲审由研究生院密送 2 名校外专家进行评阅,研究生凭导师签署的《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才可以递交盲审论文,具体详见《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同行评议与论文盲审可同步进行,由学院组织3名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并填写《同行专家评议意见书》。

五、论文答辩(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相当于教授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至少包含1名本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且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图 - 南京工业大学化工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图 - 南京工业大学化工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图
申请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课程考试加权平均成绩 70 分以上(无不及格考试科目) ;完成学术活动和实践环 节;通过开题报告;严格按照《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 论文写作指南》完成学位论文撰写
导师审阅论文,申请者认真修改、完善论文
论文重合率பைடு நூலகம்测,申请者填写《学术不端行为 检测申请表》 ,电子论文交所在学院
未抽中盲评 导师安排评阅 通过 填写及审核《学位申请书》中关于 成绩、研讨、成果、实践内容 答辩前后完成《学位申请书》关于 论文自我评价、答辩情况等内容
评阅书 2 位评阅 人同意,可答辩
1 人或 2 人不同意,修改 论文,自评阅书返回日起 一个月后重新送审。
学位论文答辩
通过
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查并报 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未通过
学位分委会出示 《研究生学位论 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 意见表》 评阅书 2 位专家 同意,可答辩
通过
校级或院级盲审,提前 40 日。凭《论文评阅导师审核 意见表》送研究生院或学院 抽中盲评
学位论文评阅
1 名或 2 名评审专家不同 意,按照《南京工业大学硕 士及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条 例》相关规定执行
填写电子学位信息表,交评阅书、学位申请书、表决票、成果 附件、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专业学位) 、一本存档论文、进入研 究生个人信息系统打印《学生发表论文登记审核表》和《科研 成果登记审核表》 (导师签字)一并交学院,1 本存档论文先交 学院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院,电子论文上传图书馆。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发学位证,分委会学位归档

南工院毕业设计工作规程新

南工院毕业设计工作规程新

南工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试行稿)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掌握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综合性训练;是其它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

搞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选题恰当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指导教师在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2、课题的选择在符合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技术开发与服务、现代文化、经济建设的任务进行,以利于增强学生面对实际的意识,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也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3、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4、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定后学生可在导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决定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

可以多个学生共同做一个课题,但必须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独立完成的任务,分工要明确,工作量要适当。

5、学生除了在导师提出的课题中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外,也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择自己实践中感兴趣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

三、审题工作程序及要求1、指导教师提出的课题,要以书面形式陈述课题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教研室讨论审定后,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见附件1)。

学生在工程实践中自行提出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先经校内指导教师和相关教研室审核同意后,按上述第一款的要求实施;若指导教师为校外工程技术人员,还需提供由他们填写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院印制的统一格式)和相关资质证明,如: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经教研室审核后方可进行。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硕士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取得的学术成果达到规定的要求,在提交学位申请预登记前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

学位论文的撰写、排版、印刷应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以下简称《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

学位申请人的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在“研究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

学院按时对学位申请预登记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的申请人不能进行论文送审和答辩。

二、预答辩预答辩由学院组织。

预答辩至少应有3位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以中级职称担任硕导的人员参加。

导师可担任预答辩专家。

预答辩通过后,专家填写《预答辩意见书》,申请人按预答辩会上专家所提的意见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三、论文检测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持以下材料至图书馆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1.《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2.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绪论、正文、结论)的电子版(Word版本),内容须与拟送审的学位论文相同。

图书馆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出具论文检测报告单,每篇学位论文只可检测一次。

论文检测报告单须经导师、学院审核,确认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在《论文送审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具体实施办法见《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管理办法》。

四、论文送审申请人的送审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将以下材料提交学院:1.培养计划规定的各培养环节材料:①开题报告;②阶段考核表;③实践报告书;④学术讲座(报告)表;⑤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院留存复印件);2.预答辩意见书:3.论文送审申请表;4.论文检测报告单;5.学位论文及评阅书(电子版或纸版由学院自行确定);6.论文评审费缴费凭证(仅指评审费未统一拨付学院的申请人)。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撰写论文要求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撰写论文要求

关于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经南京工业大学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确定我校对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基本要求如下:一、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2006年及以后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其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形成书面规定上报研究生部备案后执行。

2006年以前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其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仍按原规定(南工研[2003]7号文件)执行。

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必须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二篇文章。

二、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1、(应用)基础研究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以第一作者在SCI索引源正式刊物上发表二篇或在EI索引源正式刊物上发表三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2)至少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四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论文在SCI或二篇论文在EI索引源正式刊物上发表。

2、应用研究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1)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一篇论文在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或者在EI索引源正式刊物上发表。

2)至少获得一项经过省部级以上鉴定的科研成果(个人排列前三名,且学生排名第一),或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授权专利或者二项公开专利,且个人排列前三名、学生排名第一)。

3、相关说明1)对我校正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应为南京工业大学(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的属名单位均须为南京工业大学)。

2)博士研究生撰写并发表的满足学校要求的学术论文需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投稿前应经导师审阅同意。

南京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南京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南京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南工研[2010]24号第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和《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旨在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为优秀人才的培养奠定厚实的基础,并为省级、国家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做好基础工作。

第三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保证质量、严格筛选”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评选标准为:1.论文选题注重学术理论创新或生产实际应用,对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2.论文注重学科的前沿性和开创性,并在理论或实际应用上有所创新和取得重要成果,在国内或国外同类学科中处于较高水平;3.论文应反映出作者基础理论较扎实,专业知识较广,基本技能的运用比较熟练。

4.论文立论正确,推理严密,层次分明,学风严谨。

理论部分概念清晰,分析透彻;实验部分的数据真实,论证可靠;数据处理部分要有依据,计算结果正确无误,对处理结果所得出的结论,应作理论上的论述与讨论。

5.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数据可靠,图表准确、文字简练、语句通顺、字迹清楚,标点符号正确。

6.论文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如下:工科硕士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发表4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2)发表1篇SCI检索期刊论文和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3)发表2篇EI检索期刊论文,或1篇EI检索期刊论文和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ISTP检索论文(第一作者)。

(4)申请公开1项发明专利(指导老师排名第一,本人可排名第二)和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文科硕士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发表3篇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2)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中文核心期刊和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统计源期刊(第一作者)。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

目录关于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格式研究生申请学位对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要求硕士论文答辩、学位工作流程图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条例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关于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要求学位论文工作的目的是使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或工程设计、工程开发、经营管理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严抓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质量关,对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制度提出下列要求:一、目的意义学位论文综合体现了研究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学术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也体现学校的科学研究水平,是衡量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开题报告制度是把好学位论文选题质量关的有效措施,可以为以后论文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过开题报告会的专家论证,可以确保论文工作的前期工作质量。

二、学位论文选题1、研究生论文选题主要由导师负责。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把握本学科领域前人研究成果、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课题。

2、论文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应该强调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相结合。

03、论文选题应注意在生产实际或工程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实用价值。

在初步确定选题后,应系统地查阅国内外文献和了解国内外有关科技情况,并做出分析和评述;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

三、开题报告内容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进行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2、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和已有的研究工作成绩;3、指出课题难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线路、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第一篇: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南工(2014)研字第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环节和学位申请环节的各项工作,特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一、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1、申请者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对于入学前为大专毕业的研究生或非本专业入学的研究生必须补修现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不少于两门,学分不计入硕士成绩单。

2、学位课程考试加权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考试科目)。

3、必须完成的学术活动和实践环节。

4、进行并通过开题报告。

5、完成学位论文的科学研究工作及论文写作。

二、论文评阅前的论文检测工作1、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应交由导师初步审阅,经过反复认真修改合格以后,由研究生填写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并将电子论文交所在学院进行统一的论文检测。

2、学院要将检测结果及时通知到导师。

对检测不合格的,须向导师出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肃处理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

三、论文评阅论文评阅工作是研究生培养与考核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硕士论文评阅采用学院或学校安排的盲评及导师主导的自主评阅。

(一)学院或学校安排的盲评研究生在对论文进行反复修改后,凭导师签署的《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单》才可以递交盲审论文。

具体见学院的要求及《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二)导师主张安排的评阅人的选取导师在收到学院反馈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结果后,才可以开始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环节,聘请2位与论文相关专业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评阅论文。

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不少于1名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论文评阅人确定后,送寄《论文评阅人聘书》、《评阅书》和研究生论文。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南工(2014)研字第22号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水平,直接反应了学校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写作水平的培养质量。

为了加强学校对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更加客观、公正地做好学位论文的评阅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位论文盲审是对研究生、导师以及论文评阅人姓名都隐秘的双盲评。

要求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双盲”的原则,在论文评阅期间不得将研究生、导师以及评阅人姓名等信息泄露给任何人,以保证评阅的公正性。

第二条盲审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学位论文中英文封面中不要出现研究生姓名和导师姓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请勿签名;不要附研究生发表论文清单;不要附致谢。

第三条盲审工作由校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盲审对象为所有博士研究生、随机抽取的硕士研究生、新任导师和新增专业(含新增专业学位)的第一批硕士研究生(按比例抽取)。

第四条为了避免因学术观点等原因导致学位论文评阅工作中发生不公正现象,研究生及其导师可以提出其学位论文评阅需要回避的院校或专家,最多可以提出2所院校或3名专家。

第五条学位论文盲审者至少提前40个工作日将符合盲审要求的论文及《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送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由学位与培养办专人负责办理送审。

第六条盲审结果处理办法1、若2名评审专家均表示论文合格,可进行论文答辩。

2、若有1名评审专家表示论文不合格,不可进行论文答辩;研究生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修改之后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经导师审阅同意后交学生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本专业所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一名校内专家进行盲审评阅。

校内复审通过后由研究生院送校外专家进行复审,校外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复审仍未通过的,重新修改完善期限硕士不少于三个月,博士不少于六个月。

3、若2名评审专家均表示论文不合格,研究生应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修改期限硕士不少于三个月,博士不少于六个月。

硕士毕业要求

硕士毕业要求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南工大校研(2006)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经南京工业大学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确定我校对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基本要求如下:一、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2006年及以后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其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形成书面规定上报研究生部备案后执行。

2006年以前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其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仍按原规定(南工研[2003]7号文件)执行。

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必须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二篇文章。

二、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1、(应用)基础研究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以第一作者在SCI索引源正式刊物上发表二篇或在EI索引源正式刊物上发表三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2)至少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四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论文在SCI或二篇论文在EI索引源正式刊物上发表。

2、应用研究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1)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一篇论文在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或者在EI索引源正式刊物上发表。

2)至少获得一项经过省部级以上鉴定的科研成果(个人排列前三名,且学生排名第一),或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授权专利或者二项公开专利,且个人排列前三名、学生排名第一)。

3、相关说明1)对我校正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应为南京工业大学(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的属名单位均须为南京工业大学)。

2)博士研究生撰写并发表的满足学校要求的学术论文需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投稿前应经导师审阅同意。

论文评阅、答辩及评分要求

论文评阅、答辩及评分要求

毕业论文评阅、答辩程序及评分标准一、基本程序和组织规定毕业论文评阅、答辩及评分工作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依次经过:指导教师审阅评分→评阅教师评阅评分→答辩小组成员审阅、答辩评分→综合成绩评定→复议→审核认定等。

1.由系领导和专家5-7人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组织系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确定评阅人、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组长和成员;审定毕业论文成绩及评语;完成毕业答辩工作的总结报告。

2.凡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的学生,经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方可获得评阅、答辩资格。

3. 实行回避制度。

即导师不能作为所指导学生论文的评阅人。

4.每个专业可根据情况划分答辩小组,每个小组由3-5名教师组成,负责相应的答辩工作。

答辩小组职责是:审阅学生毕业论文文件,拟订答辩提纲,组织答辩工作,对学生论文和答辩进行评价及评定成绩。

5.对评定等级为优秀或不及格以及答辩评分中有争议的论文应进行复议,确定最终论文综合成绩及等级。

二、论文评阅评阅包括评阅人和指导教师评阅,评价的内容有一定区别。

1.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情况(态度、纪律等)、开题报告、论文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写出评阅意见,评定成绩。

2.评阅人评阅。

专业负责人根据学生选题及研究方向为每名参加答辩的学生指定一名毕业论文评阅教师。

评阅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且对评阅论文内容熟悉或有一定的研究。

评阅教师要独立做出判断,不受指导教师成绩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只对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予以评阅,写出评阅意见,并根据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评阅人有权对论文是否合格提出意见。

评阅人要严格把关,切实履行职责,对于不合格的论文要及时提出修改或延期答辩意见。

三.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是学生必须参加的最后一个论文工作环节。

1.学生答辩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答辩前学生须提交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开题报告书、论文等全套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小组在答辩前进行复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答辩。

答辩评审实施方案

答辩评审实施方案

答辩评审实施方案一、背景。

答辩评审是研究生毕业论文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对学生整个研究生学习阶段的一次全面检验。

答辩评审的实施对于保障学位论文的质量,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术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二、答辩评审组成。

答辩评审委员会由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主要由学科专家和教授组成,其中必须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答辩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体到会,并对学位申请人的学术水平、论文质量和答辩表现进行评审。

三、答辩评审程序。

1. 学位申请人按照学校规定的答辩时间和地点参加答辩。

2. 学位申请人首先进行开题报告,介绍自己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

3. 答辩评审委员会成员依次提问,学位申请人应根据问题进行回答,并进行学术交流。

4. 答辩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并进行投票表决。

5. 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评审委员会的意见进行修改,最终确定论文的成绩。

四、答辩评审准备。

1. 学位申请人需提前准备答辩所需的PPT和口头答辩稿。

2. 学位申请人需对自己的研究内容和方法进行充分的复习和准备,做到能够对任何问题有条不紊地回答。

3. 学位申请人需对自己的论文进行深入的修改和完善,确保论文质量达到要求。

五、答辩评审注意事项。

1. 学位申请人在答辩中应保持冷静、沉着,礼貌待人,对答如流。

2. 学位申请人应认真听取答辩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

3. 学位申请人应对自己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有充分的把握,不虚假夸大,不回避问题。

六、答辩评审总结。

答辩评审是对学位申请人整个研究生学习阶段的一次全面检验,学位申请人应对自己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有充分的把握,对答如流,不虚假夸大,不回避问题。

同时,答辩评审委员会成员也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情况进行公正评价,提出中肯意见,为学术交流和学术进步做出贡献。

七、结语。

答辩评审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学位论文的质量,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术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论文答辩工作的几点说明-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可编辑范本】

论文答辩工作的几点说明-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可编辑范本】
以下名单均为被授予学位的的研究生
底色为黄颜色的表明因为照片原因学位证书还没有制作
2005(下)学历硕士学位
1
化学工程
喻红梅
本科

1977.6。28
2003
江苏
乔 旭
秦金平
同分异构体专用毛细管柱的研制及应用
2005。12.25
2
应用化学
宋 敏
本科

1982.9.19
2003
山东
陈国松
光催化氧化—分光光度法测定水中痕量总氮
江苏
2003
马正飞
姚虎卿
复合萃取分离乙酸乙酯乙醇和水混合物的研究
2005。1。3
3
化学工程
殷 绚
学士
直博

1978。2。19
江苏
2001
吕效平
王延儒
剩余污泥超声减量技术研究
2005.9。10
4
化学工程
崔咪芬
硕士

1963。12.21
浙江
2000
时 钧
乔 旭
苯氯化三相催化精馏过程研究
2005.12.25
2005.11.10
先不发
5
应用化学
柏云杉
学士

1963。6.10
江苏
姚 成
超级电容器电极材料的制备方法研究
2005.12。9
2005(下)博士学位评议
1
化学工程
林 军
硕士

1971。04.21
浙江
2001
王延儒
二乙氧基甲烷的合成提纯与工业制备
2004。11。21
2
化学工程
顾正桂
硕士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南工教[2003]83号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最后一个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此,特制订本条例。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因此,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要求对学生着重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

1.调查研究及检索与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2.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独立开展研究、独立完成课题的工作能力;4.试验方案的制定、仪器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测试、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5.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计算机应用的能力;6.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文字及口头表达的能力;7.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理工类学生至少12周(包含评阅及答辩),人文管理类学生可酌情减少,但一般不得少于7周。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全校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学院、系分级落实完成。

1、教务处的职责(1)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通过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宏观指导。

(2)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场地等方面的保证。

(3)组织校级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答辩等教学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等工作。

(5)负责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组织评选工作。

2、学院的职责(1)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结合各专业特点,制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实施细则。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工科)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工科)

南京⼯业⼤学研究⽣学位论⽂格式的规定(⼯科)⼯业⼤学研究⽣学位论⽂格式的规定为了提⾼研究⽣学位论⽂的质量,实现学位论⽂在容和格式上的规化,特作如下规定:⼀、容要求研究⽣学位论⽂按《⼯业⼤学博(硕)⼠研究⽣培养⽅案》的要求,应做到⽴论正确,推理严谨,层次分明,数据可靠,⽂字简练,说明透彻。

论⽂⼀般应由⼗⼀个部分组成。

依次为:1、封⾯;2、扉页;3、独创声明;4、中⽂摘要;5、英⽂摘要;6、⽬录;7、论⽂正⽂;8、参考⽂献;9、附录(可选);10、成果;11、致(可选)。

(⼀)封⾯采⽤国家教育部(或GB7713-87)下发的统⼀格式,封⾯上填写密级、论⽂题⽬、作者、指导教师、申请学位级别、专业名称等容,印刷论⽂时对部分容未确定可暂不填写(分为博⼠、学术型硕⼠、专业学位硕⼠三种格式详见附表)。

(⼆)扉页为英⽂封⾯,容与论⽂封⾯基本⼀致(格式详见附件)。

(三)独创声明(格式详见附件)(四)中⽂摘要学位论⽂摘要应具有独⽴性和⾃含性,即不阅读论⽂全⽂,就能获得论⽂中必要的信息。

应含学位论⽂的中⼼容,简短明了,摘取原论⽂中的基本信息,体现科研⼯作的核⼼思想。

容应涉及本项科研⼯作的来源、⽬的和意义、研究⽅法、研究容和过程、主要结论。

注意突出学位论⽂中具有创造性成果和创新部分。

(五)英⽂摘要英⽂摘要的容应与中⽂摘要基本相对应。

(六)⽬录⽬录作为论⽂的提纲,列出论⽂各组成部分的⼩标题,应简明扼要,⼀⽬了然。

(七)论⽂正⽂论⽂正⽂的主体,⼀般由标题、正⽂、图、表格和公式等五个部分构成。

写作容可因科研项⽬的性质不同⽽变化,⼀般包括理论分析、计算⽅法等,图表必须⼯整、清晰、规。

(⼋)参考⽂献参考⽂献应按⽂中引⽤出现的顺序列全,可以列于章节后,或附于⽂末。

(九)附录(可选)主要列⼊正⽂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次要数据、计算机程序及说明。

论⽂使⽤的主要符号、意义、单位可列为“符号表”。

(⼗)成果按参考⽂献引⽤格式,注明论⽂作者在论⽂中的排名,须将全部作者注明。

南京工业大学学位授予细则

南京工业大学学位授予细则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南工校教[2015]99号南京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江苏省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订本细则。

第一条标准学制为T年,在校学习年数在T+或-1年内的学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二)具有毕业资格;(三)必修(必选)、自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00;(四)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国家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成绩≥60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雅思成绩≥5.5分;其它专业学生的CET-4成绩≥425分;第二条入学后至申请学位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授予学士学位:(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分,或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二)代替他人考试、找人替考、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组织考试作弊;或有两次及两次以上情节较轻的考试作弊或考试违纪行为的;—1—(三)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四)查实有学术剽窃、学术造假行为的;(五)经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应授予学位的。

第三条必修(必选)、课内自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3.00,或已获得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并符合第一条其它款项条件的学生,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四级或八级成绩须≥55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雅思成绩须≥5.0分,其他专业的CET-4成绩须≥390分。

录取为高水平运动员的学生CET-4成绩须≥295分。

民族语言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学生获得普通话等级考试(PSC)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的,或其他学生毕业1年内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的,可免除其CET-4成绩要求。

第四条必修(必选)、课内自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4.00或在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1%(不足百人的专业排名第1),并符合第一条其它款项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我校荣誉学士学位。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具有南京工业大学双学士学位申请资格:(一)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授予资格;(二)完成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毕业设计(论文)和其它教学环节,获得双学位专业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三)双学位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00。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

南工(2014)研字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环节和学位申请环节的各项工作,特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
1、申请者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对于入学前为大专毕业的研究生或非本专业入学的研究生必须补修现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不少于两门,学分不计入硕士成绩单。

2、学位课程考试加权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考试科目)。

3、必须完成的学术活动和实践环节。

4、进行并通过开题报告。

5、完成学位论文的科学研究工作及论文写作。

二、论文评阅前的论文检测工作
1、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应交由导师初步审阅,经过反复认真修改合格以后,由研究生填写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并将电子论文交所在学院进行统一的论文检测。

2、学院要将检测结果及时通知到导师。

对检测不合格的,须向导师出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肃处理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

三、论文评阅
论文评阅工作是研究生培养与考核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硕士论文评阅采用学院或学校安排的盲评及导师主导的自主评阅。

(一)学院或学校安排的盲评
研究生在对论文进行反复修改后,凭导师签署的《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单》才可以递交盲审论文。

具体见学院的要求及《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
(二)导师主张安排的评阅人的选取
导师在收到学院反馈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结果后,才可以开始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环节,聘请2位与论文相关专业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评阅论文。

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不少于1名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论文评阅人确定后,送寄《论文评阅人聘书》、《评阅书》和研究生论文。

评阅人一般应在半个月内对论文做出评价,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最迟于答辩前五日将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应在评阅书上注明返回日期)。

2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的,可以安排答辩,评阅人中有1人或2人对论文评语为不同意答辩的应暂缓答辩,应对论文做出实质性修改,自所有评阅书返回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后方可重新送审。

四、论文答辩
(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人组成,其成员应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学者,由其中一位委员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专业学位
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会议,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

(二)答辩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审查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2、组织进行答辩工作,据学位条例规定要求,对论文的水平、答辩情况进行认真的讨论、审查;
3、表决并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和是否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的决定;
4、答辩委员会秘书应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并将论文学术评语及答辩委员会决议记入《硕士学位申请书》,不得另外打印黏贴,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签字。

(三)答辩委员会秘书工作职责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必须由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在答辩委员会主席的领导下,协助组织答辩工作具体事宜;
3、在答辩委员会名单确定后,向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发出聘书;
4、协助研究生导师安排研究生答辩日期、时间、地点,并通知答辩委员会各委员(外单位委员应提前通知);
5、答辩前至少2天收齐评阅书,检查研究生是否完成《硕士学位
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填写;
6、做答辩记录,发表决票(应事先填好研究生姓名、答辩日期),并负责监票;
7、完成答辩材料的填报工作。

为了利于长期保存,以上答辩材料必须用打印或钢笔碳素墨水填写,用圆珠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的资料剪贴均无效。

(四)答辩程序(可参照如下程序进行)
1、由秘书宣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3、由秘书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简历和来校后的学习情况;
4、由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约半个小时);
5、答辩委员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约半个小时);
6、答辩会临时休会;
7、答辩委员进行评议,评议议程:
a) 宣读《评阅书》;
b) 评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
c) 讨论并通过决议;
d) 进行表决;
e) 填写《硕士学位申请书》中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并签名。

8、答辩会复会,由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表决结果;
9、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五、报送学位申请材料
1、研究生论文答辩完成后,研究生答辩秘书及时将已通过答辩的研究生答辩材料进行认真核对整理,将评阅书、申请书、表决票、成果附件、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专业学位同学)、学术活动卡、一本论文,交学院审核并存入学位档案。

2、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的研究生个人信息系统打印《学生发表论文登记审核表》和《科研成果登记审核表》,由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审核,作为申请学位的条件。

3、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传学位申请论文的电子版。

六、学位审批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对照学校对科研成果的要求,审查其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及专利等),并认真核对原件,做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总申请硕士学位电子信息表等学位评定分委会材料,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包含分委会会议各项内容的报告。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建议,审定通过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七、本细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八、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一、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doc
附件二: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doc
附件三:三、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doc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