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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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一、编制目的及原则编制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遵循的原则有:依法行政、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二、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图纸等技术资料,并对施工资料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

3.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资料的合规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4.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对施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5. 检测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施工资料管理1. 施工资料应以工程合同文件、审批文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为依据。

2. 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

4.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

内容应真实可靠、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且参建各方应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5. 施工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资料进行全过程管理。

建设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6. 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经过评审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记录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相关信息的文档。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定本规程,以规范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二、管理目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如下:1. 确保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2. 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和参考,以指导施工人员开展工作;3. 保证施工技术资料的及时使用和更新,以适应工程变化;4. 建立良好的资料归档和查阅机制,以便后期利用。

三、资料分类与管理要求1. 技术文件类资料技术文件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密切关注设计文件的变更和修订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计文件与最新版本一致;(2)对施工方案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审核和更新,确保实施的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实际;(3)维护施工图纸室,建立图纸登记和借阅制度,方便施工人员查阅和使用。

2. 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施工操作指导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工艺、工序操作规范、质量检验要求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编制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时,要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准确反映最佳实践;(2)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并执行操作指导资料,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3)制定定期更新机制,根据工程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操作指导资料。

3. 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生产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确保每位参与人员掌握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建立安全档案室,存放安全管理资料,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及时、准确传达给相关人员;(3)根据工程进展和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以确保安全生产。

四、资料存档和查阅1. 资料存档(1)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确保资料整齐有序;(2)建立定期存档和归档的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得到及时的归档和存储。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一、资料管理的原则1.1 完整性原则:所有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地保存,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方式进行管理。

1.2 保密性原则:各类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相关人员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和泄露。

1.3 有效性原则:资料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定时间内进行保存,并能够随时取用,以满足工程管理和验收的需要。

二、资料的分类2.1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规范、勘测报告等。

2.2 合同资料:包括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供货合同、租赁合同等。

2.3 材料资料:包括各类材料的质量证明、检测报告、供货单据等。

2.4 财务资料:包括各类合同款项的支付凭证、发票等。

2.5 安全资料:包括施工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等。

三、资料管理的步骤3.1 录入资料:对各类资料进行编号、命名和整理,并录入电子数据库或者纸质档案中。

3.2 存储资料:将资料按照分类和归档的原则进行存储,确保易于查找和取用。

3.3 查找资料:根据需要,及时查找和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4 更新资料:对于需要更新的资料,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并更新到相应的存储位置。

四、资料管理的责任4.1 项目经理:负责资料的整理、存储和管理,并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4.2 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资料的审查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修订相关文件。

4.3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存储和取用。

4.4 财务经理:负责财务资料的审核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存储相关文件。

4.5 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并及时上报和记录相关事故和隐患。

五、资料管理的控制5.1 认真审核:对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施工的资料,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和审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法性。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下)安装工程DBJ14-023-2004中国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号:J10350-20042004-04-14发布2004-06-01实施山东省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下)安装工程DBJ14-023-2004中国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号:J10350-2004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参编单位:山东省建设科学研究院及十七市建设(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处)等批准部门:山东建设厅实施日期:2004年6月1日2004.济南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7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主编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 -023-2004,现予以发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建设厅二OO四年四月十四日关于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备案的函建标标备便[2004]31号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你站“关于申请山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备案的函”收悉。

经研究,同意所申请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备案号为J10350-2004。

该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OO四年五月十日前言为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表格及归档整理格式化,更好地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使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表格及归档整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由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制订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监理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综合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地记录、更新、存储和传递。

第六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部或建设单位。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业资质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

编制人员应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

第九条技术资料编制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专家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业审核,确保技术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编制审查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和遗漏。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与更新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保存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室或者电子档案库中,确保安全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和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到期后可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过时或者失效的资料应进行淘汰处理。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传递与利用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准确和可靠。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传递接收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时间、传递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技术资料。

第六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审查、备案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设计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便捷性,设计文件的存储位置要方便查阅和取用。

第三章施工图纸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图纸是施工的指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制作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图纸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施工图纸。

第十九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二十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施工图纸,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文档一:一:前言1.1 引言1.2 目的和适用范围1.3 术语和定义二: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2.1 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修订和发放2.2 施工技术资料的组织和归档2.3 施工技术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三: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流程3.1 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流程3.2 施工技术资料归档流程3.3 施工技术资料查阅与调取流程四: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和权限4.1 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权限4.2 文件管理责任和权限4.3 归档责任和权限五:附件5.1 相关文件模板5.2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相关表格范例六:法律名词及注释6.1 相关法律法规名词解释6.2 其他相关名词注释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相关法律法规名词解释- 建设工程: 指建筑物、构筑物、地下设施工程和其他工程- 国家标准: 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制定发布并实施的强制性技术规范- 施工单位: 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其他相关名词注释- 规范性文件: 对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 保密: 保护国家秘密及其他需要保密的重要信息- 归档: 按照一定的规则将文件、资料等保存起来文档二:一:前言1.1 引言1.2 目的和适用范围1.3 术语和定义二: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2.1 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和发布2.2 施工技术资料的组织和归档2.3 施工技术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三: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流程3.1 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流程3.2 施工技术资料归档流程3.3 施工技术资料查阅流程四: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和权限4.1 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权限4.2 文件管理责任和权限4.3 归档责任和权限五:附件5.1 相关文件模板5.2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相关表格范例六:法律名词及注释6.1 相关法律法规名词解释6.2 其他相关名词注释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相关法律法规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 指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类似工程- 国家标准: 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制定发布并实施的强制性技术规范- 施工单位: 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其他相关名词注释- 规范性文件: 对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 保密: 保护国家秘密及其他需要保密的重要信息- 归档: 按照一定的规则将文件、资料等保存起来。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实施和管理密切相关的一切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明确资料编制、审查、审批、传递流程及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程资料给与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归档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资料档案分类、编制、审查、审批、归档、流转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归档,确保设计资料的完整和有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存储和传递第十二条为了方便工程施工和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存储和传递制度。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保证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存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存储和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将涉密资料泄露给无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工程资料的审查和审批第十六条为了确保工程资料的准确和有效,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审批机制。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接收到相关资料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对资料进行审查时,应当保证审查结果的真实和客观,并及时反馈意见。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重要)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重要)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部分总则、术语、管理职责一、编制目的及原则:为了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与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均应执行本规程.四、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1、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并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字齐全施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

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缩微品.4、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等)5、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

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

6、建设单位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移交给总承包单位。

7、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及时移交给工程施工单位整理归档。

8、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也可委托监理或施工单位进行。

竣工图:工程竣工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资料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资料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资料规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资料的规范化是保证施工工艺的科学性、施工质量的可控性、施工过程的透明性和施工管理的高效性的重要环节。

本资料规程旨在统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资料的编制格式,确保施工管理的有序进行。

一、资料名称、编制依据和目的1. 资料名称本规程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资料的名称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资料》。

2. 编制依据本资料的编制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工程管理体系文件等。

3. 目的编制本资料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资料的组织、编制、交流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合理性和施工质量的可控性。

二、资料编制要求1. 资料编制单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人员。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案、主要施工工序和方法、施工组织机构、施工安全措施等内容。

(2)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工程总体时间安排、各施工阶段的时间节点、工序流程图等内容。

(3)质量检验计划质量检验计划应包括各施工阶段的质量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时间安排等内容。

(4)施工安全计划施工安全计划应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各项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等内容。

(5)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

(6)施工材料清单施工材料清单应包括施工所需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和供应商等信息。

1. 资料编制前的准备(1)施工单位应确定资料编制的范围和内容,并组织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编制。

(2)施工单位应收集和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工程管理体系文件。

(3)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了解工程实际情况,为资料编制提供依据。

2. 资料编制(1)根据资料编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施工管理资料。

(2)资料的编制应参照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可读性。

3. 资料审核和审批(1)施工单位应组织对编制完成的资料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资料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资料利用率,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及建筑工程竣工后的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守保密原则,严格控制资料的获取、使用和传播。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在资料管理的各阶段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二章资料分类与管理第六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以下分类方式进行管理:(一)施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及其他专业的图纸。

(二)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三)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

(四)工程说明和施工方案:包括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

(五)技术资料:包括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相关资料。

(六)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图纸、施工记录、竣工报告等。

第七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工程阶段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采取分类存档,建立分类目录。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戳制度进行归档,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销毁制度。

第三章资料获取和使用第九条获取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有合法权利获取的,可以采取购买、借阅等方式获取资料。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应当获得权利人书面同意后获取资料。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规的有关规定获取资料。

第十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不得随意更改图纸和文件内容。

(二)不得随意对已验收的资料进行修改。

(三)不得将资料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版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资料传送和备份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传送应采取以下措施:(一)采用专业文件传送软件或者方式进行传送。

(二)传送前应对文件进行加密,保证传送过程中不被泄露。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使用的一套标准。

施工资料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施工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可靠性,以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本规程的制定目标是为了规范施工资料的处理流程,保障工程施工的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工程质量。

二、施工资料的分类根据施工资料的性质和用途,将施工资料分为以下几类:1. 设计资料: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勘察报告等;2. 合同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合同变更协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3. 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工艺流程、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4. 进度资料:包括施工计划、工期确认、进度报表等;5. 质量验收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工程验收记录等;6. 现场管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记录、施工日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措施等。

三、施工资料的管理原则1. 统一管理原则: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进行资料管理,确保各类资料易于查阅和使用。

2. 准确性原则:施工资料必须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完整性原则:施工资料应当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以满足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4. 保密性原则: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当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5. 存档备查原则:施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存档和备查,方便随时查阅和使用。

四、施工资料的管理流程1. 资料采集:施工资料的采集应当由专人负责,包括设计文件的获取、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工程验收等资料的收集。

2. 资料整理:采集到的施工资料应当按照事项和分类进行整理,确保相关资料的归档和查阅方便。

3. 资料审查:对采集到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4. 资料存档:将审查通过的施工资料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存档,并进行编号和标识,方便备查和追溯。

5. 资料调阅:需要使用施工资料时,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进行调阅或复制。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建设项目中重要的一环,它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质量的控制和后期运维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桥梁工程等。

三、资料分类与命名规则1. 资料分类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分为设计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三类。

设计资料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资料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等;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2. 命名规则资料命名应简洁明确,包括项目名称、文件名称、文件版本、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等信息。

例如,某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可以命名为“项目名称-设计变更通知单-V1.0-编制单位-编制日期”。

四、资料存档与归档1. 资料存储资料应按照文件夹、文件夹内文件的形式进行存储,便于查找和管理。

每个文件夹应在明显的位置标注项目名称、文件夹名称和创建日期。

2. 资料归档工程项目分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不同阶段的资料在完成后应进行归档。

设计阶段的资料应在方案设计确定后进行归档;施工阶段的资料应在竣工验收前进行归档;竣工阶段的资料应在项目竣工后进行归档。

五、资料传递与交接1. 资料传递不同参建单位之间的资料传递应使用正式的文档形式,电子邮件、传真等均可作为有效的传递方式。

传递的资料应包括前期资料、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2. 资料交接工程项目在不同阶段交接时,应进行资料的交接。

如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交接,应明确交接的资料范围,确保施工方能准确了解设计方案。

交接时应制定详细的交接清单,确保交接的资料完整。

六、资料备份与保护1. 资料备份项目的技术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意外损坏造成的信息丢失。

备份的资料应保存在不同的地点,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2. 资料保护项目的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泄密、丢失或被损坏。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概述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建筑工程在从设计阶段到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保管、利用、传递等全过程的管理。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所有技术性文件、图纸、规范、标准、报表、检测结果、设备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等非财务性、非处置性的管理资料。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目的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技术安全和工程质量,为后期的运维和管理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工程技术资料。

二、管理职责1.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落实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保管、利用、传递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2.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保管、利用、传递等各项管理任务。

3.实施单位负责实施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要求。

4.技术人员负责各个阶段产生的技术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测和审查工作,确保资料的质量和真实性。

三、收集与整理建筑工程在不同阶段会产生不同形式的技术资料,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检测结果、验收报告等等。

按照项目时间进度和资料的重要性,应分类收集和整理。

设立资料科目、科目编号和资料维护制度,完整记录每一份资料内容等。

四、分类与存储根据资料不同的形式和存储介质,把技术资料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如按照工程范围、专业分类、时间顺序、工作卷宗等。

针对不同类别应制定存储方式和规范文件。

五、保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除了成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后期运维和管理的基础,因此资料的保管工作尤为重要。

对于机密、重要等资料,可以设立专门的存储设施,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每种形式的技术资料都应制定详细的保管制度,如防潮、防火、防盗、灾害预防等要求。

六、利用与传递建筑工程技术资料主要用于工程监理、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设备维护、工程备案、科研开发及投标、竞争性谈判等过程中的需要。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设计、施工方案、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等。

第三条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执行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负责。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资料管理制度,指导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章资料管理原则第六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保密性”的原则,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七条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施工资料,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用是最新的。

第九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保护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确保资料的保密性,防止泄露。

第十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利用和管理施工资料,提高工程施工效率。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资料管理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相关的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和整理,确保施工开始前的资料准备工作完善。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及时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归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应当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和整理,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档案。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相关要求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档案室,定期进行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以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工作效率、优化资源利用并确保工程质量。

二、资料分类与管理1. 技术标准与规范资料技术标准与规范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最基础的参考依据。

各种标准与规范应按照工程性质、专业和施工阶段进行分类,建立专门的文件库进行管理。

同时,需考虑不同版本的更新情况,确保使用的是最新的标准与规范。

2. 施工方案与图纸施工方案与图纸是指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详细计划和具体要求的重要资料。

应建立施工方案与图纸的编制、审批和传递流程,确保各阶段的施工方案与图纸能够及时传达给相关施工人员,并做好变更管理。

3. 质量验收记录和报告质量验收记录和报告是施工工程质量管理的核心资料。

应建立健全的质量验收制度,并明确各项工作的验收标准和程序。

同时,质量验收记录和报告应进行电子化管理,以便于检索和查询。

4. 施工过程记录施工过程记录是对整个施工过程的详细记录,包括人员、设备、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内容。

建议采用现场巡检、摄影或视频等方式进行记录,并建立统一的格式和编号进行管理。

5. 设备技术资料设备技术资料包括设备的技术参数、安装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记录等。

建议对设备技术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确保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三、资料传递与存储1. 传递方式资料传递应采用书面或电子化方式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于重要的技术资料,建议使用文件传递登记表进行跟踪记录。

2. 存储与备份建议建立专门的资料存储室,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同时,对于电子化资料,应进行定期的备份和存储,并确保可独立存取和检索。

3. 保密措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涉及工程的机密信息,对于重要资料的保密应加以重视。

应建立保密管理制度,明确涉密资料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非常重要的,它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以及进度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以下是一篇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范文,字数超过500字。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程旨在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编制、审核、归档和查询工作,确保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提供有力保障。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技术资料的管理。

二、管理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确保技术资料管理的有序进行。

2. 制度健全、流程清晰。

制定完善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和责任主体,确保技术资料管理的规范运行。

3. 科技创新、持续改进。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不断优化技术资料管理,提升管理效率。

4. 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齐全,及时进行归档,便于查询和使用。

三、管理内容1. 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审核、保管和使用。

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法、质量安全措施等内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措施合理、有效。

4. 施工记录:施工记录应包括施工日志、工序验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安全巡查记录等,真实反映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情况。

5. 施工试验和检测数据:施工试验和检测数据是评价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取样、试验和检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工程变更和洽商:工程变更和洽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合规进行。

四、管理流程1. 编制:技术资料应由相关责任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1. 概述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资料的管理是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本规程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施工过程中各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2. 资料准备2.1 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是工程施工的基础,必须经过审查和批准后使用。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对图纸进行必要的复制和归档,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与原始文件一致。

2.2 施工合同和协议施工单位应妥善保存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和协议文件,包括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劳动合同等。

同时,需与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更新施工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协议。

2.3 其他施工资料施工单位还需妥善管理其他与工程相关的资料,如施工方案、施工日志、工程验收文件等,并按要求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以备查阅和追溯。

3. 资料的存储与保管3.1 资料存储条件施工单位应为施工资料提供良好的存储条件,防止湿气、尘埃、虫蚀等损害。

对于易腐蚀、易燃烧、易变形等特殊资料,应专门进行保护和妥善存放。

3.2 资料保管措施施工单位应建立有效的资料保管制度,包括资料的分类、编号和盘点等。

对于大批量的纸质资料,可以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的方式,并备份到防火、防水的设备中。

同时,需要定期巡查资料存储区域,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资料的传递和交流4.1 内部传递施工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资料传递应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可以通过会议、文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内部沟通和交流。

4.2 外部交流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等外部单位之间的资料交流也需要一定的规范和流程。

重要的资料交流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确保双方的签字确认。

在资料交流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资料的安全性和商业机密。

5. 资料审查和验收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资料进行定期审查和验收,确保施工现场的资料符合要求。

其中,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审查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便捷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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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企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它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主要划分为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和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两大部分。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全省施工文件管理的最低标准,为全省工程技术资料整理提供一个范例,各地在执行时,不得低于此标准。

第一部分总则、术语、管理职责一、编制目的及原则:为了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与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均应执行本规程。

四、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1、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并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字齐全施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

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缩微品。

4、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等)5、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

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

6、建设单位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移交给总承包单位。

7、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及时移交给工程施工单位整理归档。

8、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也可委托监理或施工单位进行。

竣工图:工程竣工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归档整理规范)。

9、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后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10、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

11、监理单位提供合格、完整的监理资料。

12、施工单位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资料。

分包单位应负责其职责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13、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按合同约定数量编制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

14、施工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先自检、后交接检再验收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

15、施工技术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审批均应有时限性要求。

在合同中有约定时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时,施工技术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16、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明确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办法,包括套数、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专业分包亦遵守本规定。

17、施工技术资料代号: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鲁JJ桩基工程鲁ZJ钢结构工程鲁GG幕墙工程鲁MQ给排水与采暖工程鲁SN通风与空调工程鲁TK建筑电气工程鲁DQ电梯工程鲁DT智能建筑工程鲁ZN工程检测报告代号鲁JC因《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出台较晚,节能分部工程的表格省内尚未制定完善。

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

如:鲁JJ-001-001。

18、施工技术资料顺序号的填写原则:专用表格随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从001开始连续标注。

对同一张表格(隐蔽验收记录)等,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从001开始连续标注。

无示范表格的,在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或顺序号。

第二部分施工技术资料内容一、施工技术资料主要由施工管理资料、质量验收资料和施工检测、试验资料组成。

1、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记录、材质证明、施工试验等内容。

2、质量验收资料:主要包括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实体、观感验收等内容。

3、施工检测资料:主要包括各种性能检验报告等。

二、在资料整理过程中,我们要按照以上三个大的方面进行分类,分别组卷,按照:单位工程———各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各检验批———隐蔽验收这种“倒树形”结构分层次进行整理,使资料整有条理性。

并且不会让施工技术资料显得混乱。

下面重点讲解部分施工技术资料的填写及要求。

一、施工管理资料一、工程概况表:按照表格要求,按工程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将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原件附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主要填写内容在表鲁JJ-003后边的填表说明中已有明确的说明,在此不再叙述。

三、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文件主要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

(一)、图纸会审记录:主要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提出图纸问题,并形成记录,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整理汇总,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认后,形成正式的图纸会审记录。

不得擅自在会审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1)图纸会审的具体内容有:①工程结构是否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②图纸是否存在方案性问题,各专业、各分项目之间的配合有无协调的问题③图纸各部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准确④建筑、结构、公用管理线安装之间有无矛盾⑤各种工业管道的走向是否合理,与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交叉有无矛盾⑥有无难以实现的结构,难以提供的材料、设备。

会审时,应特别注重质量通病的防治,如:1、建筑与设备的配合(如厕浴间管道走向、暖气片、门开启到位、开关、插座位置等);2、楼梯段净高,休息平台处净高、门净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结构方面:标高、砼等级、钢筋型号、抗震要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屋面防水、外墙防水、地面做法,厕浴防水做法等是否规范;5、治理建筑工程温度裂缝、顺板裂缝、现浇面裂缝、厕浴间防渗漏、外墙渗漏等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构造做法)。

(2)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小型项目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会审记录由监理记录、整理,与会各方签订确认。

会审参加人员:各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的项目设计负责,业主、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

(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由于工程图纸设计不合理或设计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需要修改设计时,由原设计单位发出的改变原设计的文件。

1、变更设计的原因A、工程内容的变化B、工程技术特征的变化C、设备选型变更D、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与地质报告不符E、其它客观条件变化F、设计的疏忽与错误G、更好的设计建议的出现设计变更可由任意一方提出,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

任何单位未经设计变更不得更改设计文件。

分包单位的设计变更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单位下达,并应由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2、设计变更资料整理要求:(1)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A、不影响结构承载力、不改变设计功能的细部尺寸修改,不降低建筑标准的一般问题,可以经设计单位签证后作为施工依据(如钢筋代换);B、重大技术问题,必须取得设计和建设方的签证方可作为施工依据。

(影响结构的内容)。

(2)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问题如由于设计方面的计算错误,做法改变、尺寸矛盾,结构变更等,必须由设计单位写出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并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准备和工程进展情况,做出能否变更的决定后,方可作为施工依据(乙方的正当权益)。

(3)由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A、建设单位对建筑构造、细部做法、使用功能等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必须经过设计同意,并有设计通知单或变更图方可作为施工依据;B、超标准变更必须有相关批准单位批准,方可办理。

(如建设规模、装修标准、工程投资等);(三)工程洽商记录:可以由任意一方提出,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

并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和施工人员正确、规范、科学地进行施工作业的重要文件,是控制施工质量、安全、投资的指导性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应符合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1、施工组织设计分类A、施工组织总设计B、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C、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①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②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③施进度计划及各种资源需用量计划;④施工平面图;⑤主要施工技术及组织措施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编制:(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2)建筑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

也可分为几个层次编制。

例如,可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或分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

(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

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

五、技术交底记录:技术交底(书)是由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施工操作人员讲解、解释,提出可操作性的要求,保证施工过程安全、规范,最终质量达到标准的一种书面活动。

技术交底是施工企业极为重要的一项技术管理工作,其作用是使参与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与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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