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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法律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法律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在法律案例分析中,我们需要深入了解案件的背景、争议焦点、法律适用和最终判决结果。

下面,我们将以一起具体的法律案例为例,进行分析和解答。

案例背景:
在某市某小区内,因为小区物业公司未尽到维护小区安全的责任,导致业主小明在小区内摔倒受伤,随后小明向物业公司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用。

争议焦点:
1. 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过失,导致小明受伤?
2.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赔偿范围应当如何界定?
法律适用: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安全的管理者,应当尽到维护小区安全的责任。

如果因为管理不善导致他人受伤,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物业公司应当赔偿小明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用,赔偿数额为人民币10万元。

结论:
在这个案例中,物业公司未尽到维护小区安全的责任,导致小明受伤,因此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的结果也符合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

通过这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适用和判决结果的逻辑。

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侵权行为要及时维权,以获得应有的赔偿和保护。

法律是保护每个人权益的有力武器,只有深入了解和运用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2)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2)

[单选题]1.根据现行《水运工程混凝土质(江南博哥)量控制标准》,粉煤灰的试验方法应按现行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执行。

A.《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B.《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C.《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D.《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判定依据:《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单选题]2.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活性混合材料掺加量规定为()。

A.>5%且≤20%B.≤15%C.≤20%D.>5%且≤15%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活性混合材料掺加量规定为>5%且≤20%。

[单选题]3.对C50混凝土联锁块的抗压强度,《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要求其平均值不小于()MPa,单块最小值不小于()MPa。

A.50,42B.50,52C.60,50D.50,60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要求其平均值不小于50MPa,单块最小值不小于42MPa。

[单选题]4.土工合成材料取样后,如果暂不裁剪,应卷起保管而不能折叠保管,如果样品用于做()试验,样品保管时既不能卷起也不能折叠。

A.刺破强力B.梯形撕破强力C.动态穿孔D.静态顶破(CBR法)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土工合成材料如暂不裁取样品,应将样品保管在干燥、干净、避光处,防止受到化学药品浸浊和机械损伤,样品可被卷起,不能折叠,CBR-R样品不能卷起也不能折叠。

[单选题]5.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以比表面积表示细度,要求不小于()m2/kg。

A.200B.300C.400D.500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以比表面积表示细度,要求不小于300m2/kg。

[单选题]6.闪光对焊钢筋接头以同一台班、同一焊工、同一级别的每()个接头为一批。

A.100B.200C.300D.500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闪光对焊钢筋接头以同一台班、同一焊工、同一级别的每300个接头为一批。

法律_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法律_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1. 案件背景本案涉及邻里纠纷,李某与张某系邻居,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

在争执过程中,李某将张某打伤,造成张某重伤二级。

张某的医疗费用为10万元,李某无力赔偿,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 案件分析(1)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李某应当赔偿张某的医疗费用10万元。

(3)李某无力赔偿,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答案1. 案件性质本案为故意伤害案件,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案件结果(1)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张某医疗费用10万元。

(2)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某在执行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

3. 案件启示(1)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避免因琐事产生矛盾。

(2)遇到纠纷时,应依法解决,避免采取暴力手段。

(3)赔偿义务人无力赔偿时,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法院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本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邻里纠纷,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2020年整合内审员培训案例分析练习题(2)名师精品资料

2020年整合内审员培训案例分析练习题(2)名师精品资料

以下給出制造业現場審核情況,請各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況進行判斷、分析,問題描述部門違背了那一個標准條款,並試說明一下原因。

【案例1】某涂料厂生产丙烯酸系列内、外墙涂料,质检科长说他们的产品分别执行国家关于内、外墙涂料的两份通用标准。

但是该厂涂料有十多个品种,其产品说明书声称各种指标参数分别高于国家标准的规定,并且价格也高低相差十余倍。

该厂提供了每年按国家标准规定做的型式试验报告,但没有说明是送哪个品种去做的型式试验,报告仅记录了按国标要求各项参数结论为“合格”,但没有提供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试验证据。

质检科长说:“涂料检测站都是只按上述两份国家标准检测的。

”审核员问:“你们没有针对不同的涂料制定企业标准吗?”质检科长:“没有。

”【案例2】某公司新产品研制均由产品设计工艺负责人负责,从研制到投产所有技术问题均由他一个人负责。

审核员想了解对产品工艺的有关规定,开发部经理说:“这些东西都在产品设计工艺负责人脑子里,为了保密,只在个人的笔记本里有记录,没有整理成文件。

”审核员要求索看笔记本,经理拿来一个项目的笔记本,审核员看到上面密密麻麻写了很多的内容,多是平时做试验的记录,没有一定的格式。

审核员问开发部经理:“你看得明白吗?”经理说:“都是当事人自己记的,我一般不看他们的记录,一切由产品设计工艺负责人自己负责”。

审核员看到该公司多数的研制人员都是原来从研究所出来的,平均年龄大概50岁以上。

审核员问:“这些笔记本以后上交吗?”经理:“没有明确的规定”。

审核员:“如果设计人员不在了怎么办?”经理:“不知道,好多年来都是这么规定的,没考虑以后的事”。

【案例3】某试剂厂生产某种液体试剂,在起草产品标准时,技术监督局某人要求对于成品检验应按国家标准《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2828—1987)进行抽样检验,并说如果不按该标准抽样检验则不给标准备案。

该厂无奈,于是就在标准中规定成品检验按GB/T2828执行,但在实际中又不照办。

法律的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法律的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张三,男,汉族,1980年5月10日出生,住址:某市某区某路某号。

被告李四,男,汉族,1975年3月20日出生,住址:某市某区某路某号。

2019年8月,张三在某市某区某路某段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过程中,与李四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张三受伤。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张三认为李四在此次事故中存在过错,要求李四承担赔偿责任。

李四则认为事故责任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拒绝赔偿。

二、争议焦点1. 事故责任认定2. 赔偿范围及数额三、案例分析(一)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四驾驶摩托车在通过路口时,未遵守交通信号灯,与张三发生碰撞。

根据事故认定书,李四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张三承担次要责任。

(二)赔偿范围及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案中,张三因事故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根据鉴定结论,张三应赔偿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

李四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李四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人民币3.5万元。

四、法院判决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李四赔偿原告张三人民币3.5万元,用于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2. 本案诉讼费用人民币1000元,由被告李四承担。

法律案例题库及答案(3篇)

法律案例题库及答案(3篇)

第1篇一、选择题1. 下列哪项不属于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A. 客体要件B. 主观要件C. 犯罪主体D. 犯罪时间答案:D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种行为构成欺诈?A.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B. 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C. 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D. 以重大误解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答案:B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侵权?A.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B. 侵犯他人人身权益C. 侵犯他人财产权益D. 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答案:D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哪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A.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B.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D.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答案:A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哪个机构有权解释宪法?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 国家主席D. 国务院总理答案:B二、判断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是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答案:正确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答案:正确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避险人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错误,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侵权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答案:正确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答案:正确三、简答题1. 简述合同法中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

答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审计案例分析试题(二)答案

审计案例分析试题(二)答案

审计案例分析试题(二)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证券市价与其原始成本严重背离,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被审计单位按市价与成本孰低调整相关会计记录,因此A和B错误,选项C正确;如果被审计单位按要求进行了调整,就不应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2、答案:B解析:计算过程:样本的比率是:168000/140000=1.2推断的总体金额是:1500000×1.2=1800000元。

3、答案:C解析: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应以资产项目作为报表层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

4、答案:D解析:A,没有涉及应收账款的核实,仅仅是对账龄进行了分析,和对有问题的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是不相关的;B,从题目信息无法得出此结论,虽然相关和可信,但是不充分;C,对于这个目标审计证据不足;D,对于这个目标审计程序能满足其目的。

5、答案:A解析:参见教材第三、六章。

A,和外部人员的探讨,与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中认识的一位同行探讨问题,不是行业协会检查工作,泄露了公司的机密,因而违反了职业道德中关于保密的要求。

B,把计划提交副主任会计师是合理的,不违反职业道德。

C,本选项所述情况与职业道德无关。

D,这个要求是合理的,不违反职业道德。

6、答案:C解析:A、B:ABC公司补提的坏账准备导致当年管理费用增加,利润减少;C:正确的会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72万元、坏账准备18万元,贷:应收账款90万元,即ABC公司因换出应收账款而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已体现在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上,与原已确认的管理费用无关,不影响利润;D:冲减坏账准备余额将导致管理费用减少,影响利润。

7、答案:C解析:程序C属于详细审计,程序A、B、D均属于分析性复核。

8、答案:B解析:A:折算汇率无需外汇管理部门批准;C是中方最希望的方式,无需批准;D需要获取的命题中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而不是被审验单位注册地的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

9、答案:A解析:按相关规定,以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转增后剩余的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法律基础案例题马某答案(3篇)

法律基础案例题马某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马某,男,30岁,某市居民。

一日,马某在小区内遛狗时,狗突然挣脱绳子,追逐小区内的一名小孩。

小孩惊慌失措,为了避免被狗咬伤,慌不择路,不幸从小区的围墙上坠落,造成重伤。

事后,小孩的家属将马某及其狗的所有者告上法庭,要求马某及其狗的所有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争议焦点1. 马某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 马某的狗是否构成危险动物,狗的所有者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9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3条: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四、案例分析1. 马某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马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在遛狗时未能确保狗的安全,导致狗挣脱绳子追逐小孩,造成小孩坠落受伤。

因此,马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马某的狗是否构成危险动物,狗的所有者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9条的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马某在遛狗时未对狗采取安全措施,导致狗挣脱绳子追逐小孩,造成小孩坠落受伤。

因此,狗的所有者,即马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五、判决结果经审理,法院认为马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在遛狗时未能确保狗的安全,导致狗挣脱绳子追逐小孩,造成小孩坠落受伤,马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案例解析题及答案(3篇)

法律案例解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将其位于某市的房产出售给李四,成交价格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张三依约将房屋交付给李四,但李四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房屋存在产权瑕疵,即房屋部分产权属于李四的前妻王五。

李四遂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

张三认为,房屋产权瑕疵并非其故意隐瞒,且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同意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未果,李四遂将张三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张三是否构成违约?2. 张三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3. 李四的损失如何认定?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案例分析1. 张三是否构成违约?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张三有义务保证房屋产权的完整性。

本案中,房屋存在产权瑕疵,即部分产权属于李四的前妻王五。

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李四有权请求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属。

因此,张三未能保证房屋产权的完整性,构成违约。

2. 张三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张三应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张三辩称,房屋产权瑕疵并非其故意隐瞒,且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对此,法院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张三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本案中,张三在签订合同前,未对房屋产权进行彻底调查,存在一定过错。

(2)张三在签订合同后,是否及时告知李四房屋产权瑕疵。

本案中,张三在签订合同后,未及时告知李四房屋产权瑕疵,存在一定过错。

(3)房屋产权瑕疵对李四造成的损失程度。

本案中,房屋产权瑕疵导致李四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损失较大。

实时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实时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男,35岁,某市某区居民。

2018年,张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张某购买开发商开发的某住宅小区一套房产。

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为100万元,首付30万元,余款在房屋交付后一年内付清。

合同签订后,张某支付了首付款30万元。

2019年,开发商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交付房屋。

张某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

2020年,张某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1. 开发商是否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2. 开发商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1. 开发商是否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张某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开发商作为出卖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等条件交付房屋。

然而,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

因此,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2. 开发商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交付房屋。

(2)支付违约金。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开发商未按时交付房屋的,应向张某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房屋总价款的1%。

(3)赔偿张某因未能按时入住而产生的损失。

张某因开发商违约未能按时入住,导致其遭受了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开发商应赔偿张某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

法律案例及分析答案(3篇)

法律案例及分析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19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购买开发商开发的某小区一套住宅,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将房产证交付给李某。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李某无法入住并办理相关手续。

李某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于是,李某于2020年3月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支付违约金。

被告开发商在庭审中辩称,由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化,导致公司资金链紧张,无法按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同时,开发商提出,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因此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二、法院判决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关于开发商提出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化导致资金链紧张的抗辩理由,法院认为,该理由并不能免除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义务。

至于违约金问题,由于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开发商支付李某违约金10万元。

三、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1. 合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开发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60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2. 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由于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开发商支付李某违约金10万元。

此外,本案还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开发商以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化导致资金链紧张为由辩解,但法院认为,该理由并不能免除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义务。

行政法学(2)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行政法学(2)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行政法学(2)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青年朱某在街上行走时,被警察王某截住带至公安派出所,原因系与王某随行的卖淫女田某指认朱某为嫖客。

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致使其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

警察王某及该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

遂将朱某行政拘留。

后在有关部门督促、调查下,证明朱某确系无辜。

问题:(1)警察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行政程序?为什么?(2)哪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其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3)朱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某行政机关干部张某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

从国外带回若干违禁的物品,受到海关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后,又给予其撤职行政处分。

张某不服,认为处罚、处分太重,便分别以海关和所在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和处分。

问题:(1)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张某的起诉?为什么?(2)人民法院若受理起诉应由何级何地法院管辖?为什么?3、某县卫生防疫站认为某饮食店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

饮食店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卫生防疫站为避免败诉,告之原告若能撤诉,可以减少罚款数额。

在原告表示同意后,将罚款数额改为200元。

随后,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问题:(1)属于事业单位的县卫生防疫站能否作为本案的被告?为什么?(2)如果县卫生防疫站具备本案被告资格,人民法院应否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为什么?4、某居民区共有居民480户,1999年共发生入室盗窃案30余起,2000年1月20日县公安局决定向每户居民征收治安费100元,由居委会代收。

因绝大部分居民不服县公安局的决定,遂委托居委会主任于2000年3月5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经复议,市公安局将县公安局的决定改为治安费按每月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

之后仍有350户居民不服复议决定,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他居民认为掏点钱保平安也值得,居委会主任考虑到同公安局的关系,不再出面。

法律案例以及答案分析(3篇)

法律案例以及答案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16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购买李四名下一套位于某市的房屋,总价款为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张三支付了首付款50万元,李四出具了收条。

双方约定剩余款项于房屋过户后支付。

然而,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张三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李四承担修复责任。

李四拒绝,并提出房屋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合同已履行完毕。

张三遂将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50万元,并要求李四赔偿因其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影响合同履行?3.张三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三、法院判决1.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院认为,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合同有效。

2.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法院认为,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对房屋质量进行约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

本案中,李四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已影响张三的居住使用,故房屋质量问题影响合同履行。

3.关于张三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已影响张三的居住使用,故张三有权解除合同。

四、答案分析1.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合同有效。

2.房屋质量问题影响合同履行。

房屋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合同目的的实现。

本案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已影响张三的居住使用,故房屋质量问题影响合同履行。

3.张三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已影响张三的居住使用,故张三有权解除合同。

刑事诉讼法学案例题及答案分析第二部分002 (1)

刑事诉讼法学案例题及答案分析第二部分002 (1)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傍晚,某村荷花池畔的偏僻处,发生一起杀人案。

被害女青年,因流血过多处于休克状态,乡派出所立即将她送到县人民医院抢救。

经抢救,被害人虽脱离生命危险,但仍神智不清。

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侦查。

经调查,查明被害人是该村纺织厂女工范某。

范某所在生产班的女工叶某提供情况说:范某于四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时下了早班后。

急急忙忙洗完澡就准备外出,我当时问她要到哪里去,她说到荷花池。

我又问赴约会吗?她点点头‚嗯了一声,就走了‛。

叶某还说范某原与同村张某要好。

后来吹了, 侦查员根据现场遗留物和以上线索,很快查明杀害范某的嫌疑人是同一纺织厂的张某。

张某作案后回到家中神情异常,被其父母察觉。

经询问,张俱以实告。

其父母当即带张某向村委会领导作了交代,张犯说:‚因范某断绝与我的恋爱关系,我非常不满,意图恢复关系,即于四月二十四日给范某去信,以退还过去范某赠给我的照片和物品为名,约范二十六日到东郊公园。

范某如约前往。

会面后,因她坚持不同意恢复关系,并将我过去送给她的东西抛掷给我,我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用手中水果刀向她面部刺去,刺中范某左面颊,她惊呼:‘杀人哟!’转身欲跑,我即将她按住,捂住她的嘴巴,并在她背部刺了几刀。

‛张某的父母与村委会领导商谈,请求村委会出面处理这一问题,并表示愿意向范某及其亲属贻礼道歉,负担其全部经济损失。

村委会领导于四月二十七日找到范某的父母研究解决办法。

村委会领导提出:‚张某平时表现较好,这次的错误虽很严重,但经过我们教育,已经有了认识。

他的家长已表示除全部负担范某的医疗费用外,还愿意拿出三千元作为范某的营养补助费,把这个事情作一个妥善的解决。

‛范某的父母答复说:‚范某背部被刺两刀,刺穿肺部,引起胸腔内大出血,造成血气胸,差点死亡,好在医院抢救及时,才脱离了危险,但目前仍处于昏迷之中,我们要求使罪犯受到法律的制裁。

‛村委会领导接着说:‚我们认为这是青年男女间因婚姻恋爱关系问题赌气、争吵造成的,不是故意犯罪,应当以教育为主来处理这个问题。

法律案例的分析题及答案(3篇)

法律案例的分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李某某,男,25岁,某市人。

2019年5月,李某某因急需用钱,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经过一番观察,李某某选中了位于市中心的某商场。

2019年6月15日,李某某趁商场夜间无人看管之机,携带作案工具,进入商场,窃取了商场内的价值人民币5万元的现金。

案发后,商场工作人员立即报警,李某某被警方抓获。

二、案件分析1. 案件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李某某盗窃商场现金5万元,属于数额较大,且属于入户盗窃,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本案性质为盗窃罪。

2. 犯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李某某的盗窃行为侵犯了商场的财产所有权,侵犯了商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李某某实施了入户盗窃的行为,非法占有商场的财物。

(3)主体要件李某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符合盗窃罪的主体要件。

(4)主观要件李某某明知自己的盗窃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具有盗窃的故意。

3. 案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法院依法对李某某作出如下判决:(1)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3)被盗现金予以返还。

三、案例分析1. 本案的法律适用本案中,法院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李某某的盗窃行为进行了定罪处罚。

这体现了我国刑法对盗窃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2. 本案的社会意义本案的发生,提醒了社会各界要加强对盗窃行为的防范。

同时,本案也警示了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财物保管,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

卫生学教材食物中毒及职业中毒案例答案 (2)

卫生学教材食物中毒及职业中毒案例答案 (2)

一某年8月13日上午11时,家住某市城南区的李某出现发烧、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而急诊入院。

体检发现:体温39.5℃,腹部有压痛,大便为水样便,带有粘液。

此后,居住其周围的一些居民因同样的症状体征入院就诊。

到16日夜间12时,同辖区内共有59户,117人因相似的症状体征到医院住院或门诊观察治疗。

1. 医院门诊医生接到第一例病人时,首先可能会作何诊断?当同天接到数例相同症状体征的病人时,应如何考虑?如何处理?1.医院门诊医生接到第一例病人时,首先根据临床症状可能会诊断为急性或病毒性胃肠炎待查收住入院。

但当同一天接到数例相同症状体征的病人时,则应考虑食物中毒的可能。

因此,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的同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对病人的急救治疗主要包括:(1)急救:催吐、洗胃、清肠;(2)对症治疗:治疗腹痛、腹泻;纠正酸中毒和电解质紊乱;抢救呼吸衰竭;(3)特殊治疗:一般不须应用抗菌药物。

症状较重考虑为感染性食物中毒或侵袭性腹泻者,应及时选用抗菌药物,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引起的中毒一般不用抗生素,以补液、调节饮食为主。

对肉毒毒素中毒应及早使用多价抗毒素血清。

2. 如果怀疑是食物中毒,应如何处理?(1)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的同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包括:停止食用中毒食品;采取病人标本,以备送检;对病人的急救治疗(2)对中毒食品控制:保护现场,封存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3)对中毒场所采取的消毒处理3. 按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原则,你认为食物中毒的调查必须包括哪些工作?必须开展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对病人、同餐进食者的调查和对可疑食品加工现场的卫生学调查。

(了解中毒发生的时间、经过、中毒人数及严重程度,初步确定中毒的可疑餐次和食品。

了解食品加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环节可能出现的原配料问题、加工场所卫生问题及违规操作问题。

法律常规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法律常规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21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四将其名下一套位于某市的房产出售给张三,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约定,张三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支付定金10万元,余款在房屋过户后支付。

合同还约定,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

2021年6月,张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10万元定金。

然而,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张三发现该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

经鉴定,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宜居住。

张三遂要求李四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但李四拒绝退还定金,并称房屋质量问题是不可抗力因素,不应承担责任。

张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李四退还定金10万元,并赔偿因其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二、案件争议焦点1.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不可抗力?2. 李四是否应退还张三定金并赔偿损失?3. 违约金的数额是否合理?三、案例分析1.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房屋质量问题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是房屋本身存在缺陷,属于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尽到告知义务的范围。

因此,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不可抗力。

2. 李四是否应退还张三定金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李四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即未保证房屋质量,导致张三无法正常居住。

因此,李四应退还张三定金10万元,并赔偿因其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3. 违约金的数额是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本案中,合同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即20万元。

法律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法律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法律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为了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各级法院审理了大量具有典型意义的法律案件。

本文将选取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二、案例简介(一)案件名称: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合同纠纷案(二)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于2017年6月签订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某产品,乙公司支付相应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发货,但乙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三)争议焦点:乙公司是否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三、案例分析(一)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有效合同。

(二)合同履行1. 甲公司履行合同情况: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发货,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2. 乙公司履行合同情况:乙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违反了合同约定。

(三)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该违约金条款有效。

四、答案根据以上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一)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乙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有效,乙公司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启示本案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于2019年5月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到付款,乙公司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将货物送达甲公司。

然而,乙公司未能按期交货,导致甲公司生产进度受阻,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案情分析1. 合同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成立有效。

2. 违约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期交货,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3.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本案中,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同时,乙公司违约导致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甲公司还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合法有效,乙公司未能按期交货,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

同时,乙公司违约导致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具体判决如下:1. 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违约金10万元。

2. 乙公司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

四、案例分析及答案1.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案例分析中的应用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

首先,确认合同效力,判断甲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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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王安电脑公司的用人之道1、根据西方人性假设理论,王安的人性观属于哪一种?答:王安属于社会人性假设的一种。

这种人性观在管理方式上是:第一,王安关心的不仅仅是怎样对下级指导和监控,而更多是关心他们心理上的健康,尤其对下级能否接受的敢抢以及他们的归属感和身份感。

第二,关心的是他们为完成任务而工作的那些人的需要上。

第三,王安要求主管人员的作用要从抓计划、组织与控制转到在下级职工与更上一层次领导之间充当中间人方面来,要倾听并力求理解下级的要求,响应员工的呼声,主管人员不再是任务的下达与授予者,不再是激励与控制者,反倒成了给工人创造条件与提供方便的人,成了工人们富有同情心的支持者。

2、如果用M(积极性的高低)=E(期望值)*V(效价)来表示王安激励员工的过程,那么请你指出这个模型中什么是目标、变量和关系。

根据弗洛姆的期望理论M=VE“M”:表示寂静性的高低,动机的激发力量。

在王安电脑公司充分表现为王安的成功激励,使每个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V”表示期望值,即王安对公司利益和对员工作出贡献的期望,还有员工在公司可以一展所长实现自我价值的期望,这些表现值都很高。

“E”表示效价,即对王安和员工来讲工作所具有的价值。

在这三者中,三个都是变量,M员工的积极性是一个随时变化的量;V目标效价随时变化:E不同时期不同目标,也随时变化。

E代表目标。

即组织目标、组织所期望获得的期望值正确处理三者关系。

调动M提高V 增大E;要注意若一者为0,即所有值都为0。

同时注意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个人努力与绩效的关系、绩效和组织奖励的关系、组织奖励和满足个人需求的关系。

二.研究所里来了个老费1、请用个性理论分析老费、老鲍和季老的个性特征。

老鲍的管理风格属于专制型领导方式,作为课题组组长,他希望靠权利和强制命令让人服从,下级没有参与决策的机会,只要奉命行事,他习惯于预先安排一切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下级就要服从等;从领导的素质理论看,老费是一个充满自信,有开拓有创新精神的人,他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技能,办事果断,工作主动、积极,有干劲,有口才,工作效率高,但他不善于与人合作,有一定程度的专断,不能尊重人,不能帮助别人提高工作能力;季老的管理风格接近于管理方格图理论9.1任务第一型的管理。

2、季老对这样的部下应如何管理?季老对老鲍的管理应是:(1)进一步满足老鲍进行课题研究的需要和兴趣。

在研究中创造条件使他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进一步的发挥。

(2)明确老费在本课题中的角色地位,这个地位应是配合老鲍进行此项课题研究,消除老鲍心里中老费加入课题研究后构成对老鲍威胁的心理压力;(3)针对老鲍搞好课题研究想提拔的期望,要继续对他进行鼓励,对他进行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教育和培养;(4)从起居生活上进行关心,在心理上多多沟通,减少不必要的误会;(5)要求老鲍要依靠老费,发挥他在此课题中的聪明才智。

季老对老费的管理应是:(1)加强价值观、人生观教育,明确其在课题研究中的角色地位,在老鲍代领下,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2)在生活上多多关心,为他发挥作用创造条件;(3)明确经济机制。

3、根据态度平衡理论,季老应怎样帮助老鲍使他达到心理平衡?1958年社会心理学家海德提出“平衡理论”:当个体对单元的认知与对单元内两个对象的感情关系相调和时,其认知系统便呈现平衡;反之,当个体单元的认知对单元内两个对象的感情关系相矛盾时,其认知系统便呈现不平衡状态。

这中不平衡状态会引起个体心理紧张,产生不满情绪。

人们总是试图消除这种不平衡状态,以恢复一个平稳状态。

海德就是从这个观点出发,提出了“平衡理论”。

本案例中的季老,首先应明确老鲍在课题研究中的角色地位,老费是配合老鲍工作的,老鲍是课题的领导,以消除他心理上由于老费加入而产生构成对自己地位构成威胁的心理压力。

其次,积极配合老鲍工作,要人给人,要物给物,积极为老鲍研究工作创造条件,提高老鲍对工作本省的兴趣。

再次,应多多从工作生活中关心老鲍,给予他足够的鼓励和必要的关怀,经常沟通消除不必要的误解。

三.反思失误(古井酒厂)⒈读了本文之后,你对王效金厂长的管理风格有什么看法?2.这个案例对你有哪些方面的启示?答:读了本文之后,首先我认为他的管理风格是民主型的,他善于及时总结,按科学管理的要求,进行深刻而全面的反思,总结出了发展中的“五大失误”;其次相信群众,通过学习讨论,在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中,提高了认识,统一思想,为企业再创辉煌打下坚实基础。

2.这个案例对我们有以下的启发:①搞好企业的领导工作,领导者必须有战略的眼光;②搞好企业的领导工作,领导者必须善于总结、及时反思;③搞好企业的领导工作,领导者必须善于发动全体员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④搞好企业的领导工作,领导者还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全面提高员工素质。

四.魏亮老师为何想不通1 、魏亮为何想不通?他应怎样看待奖金与荣誉?请用公平理论来分析。

答:通过案例可以看出,一方面魏亮老师的对先进教师的认知观念,没有随学校对评先进教师标准的改变而改变,另一方面他也产生了不公平感觉。

从亚当斯的公平理论来看,如果一个人的劳动投入和所得报酬的比值与另一个人的劳动投入和所得报酬的比值相等,那他就会感到公平,显然魏亮认为自己认真仔细地教学,劳动投入大,就应该评上先进教师,结果却未被评上;而孙强只是会写文章,并没有像他那样认真仔细地教学,劳动投入不大,却评上了先进教师,他觉得二人的劳动投入与所得回报之间的比值是不等的,所以他感到不公平。

2 .高山大学的经济系主任怎样才能做好魏亮的思想工作?请用认知不协调理论来分析。

答:高山大学的经济系主任要想做好魏亮的思想工作,协调魏亮的认知,使之达到平衡状态,同时使他感到公平。

根据菲斯廷格的认知不协调理论,系主作需要帮助魏亮重新认识先进教师的评选标准;或是帮助魏亮在继续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也多发表论文;或是下年度评选先进时广泛征求大家意见,提高评选标准,如既要看其教学工作的坏,也要看科研成果的水平与数量。

五.大连三洋制冷公司的企业文化1.大连三洋制冷公司的企业文化是怎样构成的?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什么作用?答:组织文化,主要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通过社会实践所形成的并为全体成员遵循的共同意识、价值观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

在企业中通常称它为企业化。

大连三洋制冷公司的企业文化从物质层、制度层和精神层三个层面上,把企业的价值观念、组织信念、组织目标、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组织情感等要素很好地结合起来,构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合资企业文化,并使其具有导向功能、规范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功能、创新功能和辐射功能。

他们通过企业文化建设,使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运行。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员工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得到了较好的培训,提高了员工的素质,这就实现了企业实施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的人本管理有效循环。

2.大连三洋制冷公司成功的企业文化建设例子告诉我们了什么?答:大连三洋制冷公司成功的企业文化建设例子告诉我们,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做好组织文化的建设工作,是一个组织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

组织文化建设,它既是组织管理的基础,又是组织管理的灵魂。

有了组织文化,员工就可以在组织的整个管理过程中立足于岗位自我管理,立足于岗位的自我改善,有效地实现个人的价值;把个人的价值和个人的发展,有效地融入到公司的发展当中去,同组织的发展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

要搞好企业文化建设必须做到以下几点:①领导者重视、调节和控制。

如公司经理肖永勤,就把企业文化的建设视为企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基础建设来抓。

②领导者对重大事件和企业危机的反应。

③领导者进行详细的角色示范,教育和培训。

如使员工在立足岗位自我改善这项活动和ZD小组无缺陷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④合理制定与实施分配报酬和提升的标准。

⑤科学合理地制定招聘、挑选、提升、退休和解聘职工的标准。

大连三洋制冷公司在刚成立时,就注意到了企业挑选新成员是内化和渗透文化最核心的一个方面,而且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六.北京雪莲羊绒有限公司小苗的成长1请用麦克利兰的成就激励理论来分析小苗的成长过程。

答:麦克利兰认为有成就需要的人对胜任和成功有强烈的要求,是一种现实注义者,北京雪莲羊绒有限公司的实例告诉我们,小苗是一个高成就需要者,从他“人一辈子要能干出点贡献”的观点可以求证。

另外,公司为她创造了高成就机会,小苗他为公司做出成就的同时,公司及时给予他必要的物质激励,就是说要把内激励和外激励有机的结合起来,这也是我国公司在激励问题上的普遍做法。

雪莲公司领导人不仅考虑了成就激励。

还考虑在人们做出成就以后,能够及时地给予物质激励。

当然,在对人的激励过程中对于不同的情况要做出具体的分析,可采用多种方法探讨到底如何调动人的积极性。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像小苗这样的人越多越好。

因为具有高成就需要的人对企业和国家都有重要作用。

企业拥有这样的人越多,发展就越快,越能取得经济效益,北京雪莲羊绒公司在小苗这样的技术人员公关下,终于在1995年研制开发成功了BSLD-95工艺技术,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企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一个国家拥有这样的人越多,国家就越兴旺发达。

七.明娟和阿苏的矛盾1.明娟和阿苏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是什么?答:明娟和阿苏之间由职权之争引发冲突,又因信息沟通障碍产生矛盾。

2.威恩作为公司领导矛盾的方法是否可行?答:威恩解决矛盾的方法是可行的,他采用了转移目标的策略,如给他们设置一个共同的冲突者马德,并促进明娟和阿苏之间沟通信息,协调认知。

3.本案例对如何处理人际关系有何启发?答:改善人际关系一定要体现平等的原则,互利原则和相容的原则。

让明娟和阿苏和平共处,互相谅解,且告知他们未升迁的利益更大,并使他们相信威恩的话。

这一过程启发我们应该依据人际交往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帮助下属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

八.王义堂现象说明了什么?1.王义堂现象说明了什么?答:王义堂现象说明领导者个人的实际管理水平与素质,即真才实学很重要。

同时还说明,王义堂采用的专制管理方式,在技术相对简单和成熟,而管理有比较混乱的情况下,具有很好的效力。

2.在当前研究王义堂现象有何现实意义?答:在当前研究王义堂现象,有以下现实意义:(1)国企改革因从企业领导人入手.(2)国企改革的关键是管理创新,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到实处,并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领导人的管理方式.(3)国企改革要进行制度创新,要在经营机制上把领导人的个人利益同组织利益结合起来,当然为了企业长足发展,还要加强技术创新等措施.九.国定工资与佣金制1.小白为何不同意公司现有的付酬制度?试用亚当斯的公平论来解释,答: :亚当斯公平理论认为:一个人对他所得的报酬是否满意不能只看其绝对值,而要进行社会比较和历史比较,看其相对值,即一个人的贡献与报酬的比率等于另一个人的贡献与报酬比率时,就感到公平,否则就觉得不公平.对现有的固定工资制,小白觉得自己的贡献越来越多,而报酬并为增加,这样在其贡献报酬率的历史资料上出现了不相等,致使小白感到不公平,因此他不同意公司的现有付酬制度.2.小白能否算一位高成就激励者?试用麦克利兰的标准来说明.答:麦克利兰认为一名高成就激励者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能够为解决问题担当起个人责任,第二.善于在工作进程中调整取得成就的目标,使他能在切实可以达到的目标的工作中,不断获取成就需要的满足;第三.对于那些具有高成就需要的人来说,他希望及时了解自己的工作情况和成绩以及上级的评价.据此可以判断小白算一个高成就动机者,因此他能承担起自己的推销工作,而且做得十分出色,并在工作中不断满足其高成就需要.但由于得不到上级更好的评价和了解自己的工作情况,所以他决定不再这家公司干了,而去寻找能满足其高成就需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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