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广东省政府推进政务公开 2009年重点抓六项工作
决
2O09年 4月 8 日,经粤港 澳三地政 府批准 ,港珠 澳 大 桥 主桥 项 目贷 款 牵头 行 选 聘 结 果揭 晓 :中 国银 行 获 聘 为 港珠 澳 大 桥 主 桥 项 目贷 款 唯 一 牵头 行 。 这标 志着 港 珠 澳 大桥 项 目正 式 开 工建 设 前 最 重要 的环 节 之一 一 一 融 资 安排 得 到 圆 满 解 决 ,标 志 着 大桥 项 目 向开 工 建设 迈 出 重 要一步。 港 珠澳 大 桥 工 程 包括 主 体 工程 和 连 接 线 、 口岸 工 程 两部 分, 估算 总投 资 为 726 亿元 人 民币 。 口岸及连 接 线
近 日,广 东省 府办公 厅 印发 《 9年 全省 政务公 开工 作要 点》 20 0 ,要 求 各地各 部 门进一 步健 全政 务公 开制度 体 系,深
化 政 务 公 开 内容 ,拓 展 政 务 公 开 形 式 , 增 强政 务 公 开 实 效 , 切 实保 障人 民群 众 的 知情 权 、参 与权 、表 达 权 和监 督 权 。 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
5 G N D G C O / 0 8 UG O O M 0 2 9 A NENY40
部 分 由粤 港 澳三 地政 府投 资 兴 建, 总投 资 约 350亿 元 ;
主桥部分 总长 2 6公里 ,总投 资约 376亿元 ,其 中中央 9. 政府 和粤港 澳三地 政府共 同 出资 157, 3亿 元,银 行贷款
融 资 约 2 8. 1 7亿 元 。
( 资料 来源 : 南方 日报》 2 0 《 0 9年 4月 9日)
大 组 织协 调 和 工 作 指导 力度 ; 召 开全 省 政 务 公 开工 作 会 议 , 传达 贯 彻 全 国深 化 政 务 公 开经 验 交 流 会议 精 神 , 总 结交 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4•【字号】粤府办[2009]45号•【施行日期】2009.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有效保障政府系统的高效运转;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为我省科学预防、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一些地区和单位对值班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网络不畅通、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值班工作是确保政府管理工作及时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值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东莞、中山市的镇,下同)、各有关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值班室。
值班室要设置专线电话,配备必要的办公和通信设备,由专职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
要选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理能力的干部充实到值班工作岗位,不断提高值班工作水平。
未设立专门值班室的单位,要安排至少1名干部24小时电话值班。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关心值班人员,积极为值班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一)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信息。
带班领导要随时与值班室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信息,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先期处置。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09〕1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国资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九年二月二日广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试行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坚持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适度集中。
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
(二)相对独立,相互衔接。
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与政府公共预算(一般预算)相互衔接。
符合我省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的实际,并与我省原有政策规定相衔接。
(三)收支有度,量力而行。
坚持收支平衡,预算收入根据省级当年预计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以及上年度结余编制,留有余地;预算支出根据预算收入规模编制,做到收支有度、量力而行、不列赤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含监管企业和持股企业)以及其他省属国家出资企业(含省属地方金融企业)。
上述企业统称省属企业。
其他省属国家出资企业中未脱钩、脱钩未移交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条件成熟的逐步纳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
第四条省财政设立省国有资本收益专户,依法依规收取省级国有资本收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粤府办[2010]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粤府办〔2010〕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9年,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08〕92号)和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精神,通过采取拓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的研判,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等综合措施,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考核通报试行办法》(粤府办〔2007〕71号)有关规定,并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对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依据2009年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总分、综合得分、迟报率、漏报率等进行综合考核的情况通报如下:评为优秀的单位12个: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市政府,省公安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厅,省安全监管局,省三防办,省海上搜救中心;评为良好的单位21个:汕头、韶关、河源、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清远、潮州、云浮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外经贸厅,省海洋渔业局、港澳办,省口岸办,省森林防火办。
对以上评为优秀、良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挥榜样的作用,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其他单位要认真向受表扬的单位学习,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全面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水平,共同推动我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上新台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7•【字号】粤府办[2009]116号•【施行日期】2009.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11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广东省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农业厅,加挂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省属电厂水库移民工作的职责划给省水利厅。
(三)将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省农业厅。
(四)将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蚕桑、蚕种生产管理职责划入省农业厅。
(五)增加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的职责。
(六)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以下简称“三农”)工作的综合协调。
(七)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制改革。
(二)拟订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有关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相关涉农政策。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实现五年大变化的.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实现 " 五年大变化 " 的指导意见粤发〔 2009〕 14号2009年 8月 26日印发2006年以来,粤东地区(汕头、汕尾、潮州、揭阳四个市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发〔 2006〕 27号精神, 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 基本实现“三年打基础”的目标。
为落实 2009年粤东四市现场会及粤东地区工作会议的部署, 现就促进粤东地区实现“五年大变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解放思想, 坚持改革开放, 加快发展步伐, 做大经济总量, 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充分发挥地缘人缘优势, 主动融入珠三角,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深化与港澳台及东盟合作。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优化城乡发展格局,促进产业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大提升, 全面实现“五年大变化”,为实现“十年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 先行先试。
积极营造敢闯敢试、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追求卓越的宽松环境, 充分发挥经济特区体制机制创新的引领作用,推动粤东地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
立足于实现“五年大变化”,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着力解决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
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质量,推进改革开放,为“十年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体推进, 错位发展。
科学谋划粤东总体布局,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对接,推进粤东区域经济一体化。
明确各市功能定位,合理规划产业发展,逐步形成优势互补、合作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分类指导,落实责任。
根据各市实际和各部门职责,明确职责、细化目标、强化考核, 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三主要目标。
实力上台阶。
经济增长继续保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速度, 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3600亿元,力争比 2006年翻一番。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3•【字号】粤府办[2009]97号•【施行日期】2009.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9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九月三日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
(三)将出版物质量检测鉴定和网络出版内容信息监测鉴定工作交给相关社会组织或事业单位。
(四)将负责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五)将省文化厅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的管理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
(六)将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
(七)增加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八)加强对著作权的保护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调控目标并指导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文化软实力(精)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 (2009-10-13粤办发[2009]22号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现排头兵的决定》 (粤发 [2008]5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规律, 着力构建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我省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力争用 5到 10年时间,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较强实力与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体系和先进的现代文化传播体系, 构建具有岭南风格、广东气派、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的广东先进文化, 建设文化强省, 使我省成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排头兵、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主力省和中国文化“ 走出去” 的生力军。
二、主要举措(一实施提高公民素质工程。
1. 弘扬广东人文精神。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继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岭南特色文化,大力弘扬“ 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 的新时期广东人精神。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培养公民法制观念,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树立广东人现代文明新形象。
发展人文社会科学,推进理论学习和创新。
2. 建设学习型社会。
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社区。
以“ 广东学习论坛” 为龙头,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学习会、讲坛、论坛等为载体,推动各种学习活动。
继续开展“ 书香岭南” 全民读书活动,塑造“ 南国书香节” 文化品牌。
3. 加快发展教育事业。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推进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对口支援, 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政府工作报告2009年工作任务分解安排表(一)
类别
工作重点
具体工作要求
市政府
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一、着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
1、加快农村制度建设和创新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强化服务机制,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严金静
市农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严金静
温锡浩
市发改委、龙岩电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开工建设6万立方米成品油库。
张斯良
市经贸委
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
《政府工作报告》2009年工作任务分解安排表(七)
类别
工作重点
具体工作要求
市政府
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三、着力扩大投资和消费,增强内需拉动
11、进一步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新培训劳动力5.5万人,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黄福清
市发改委
市党史研究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报告》2009年工作任务分解安排表(六)
类别
工作重点
具体工作要求
市政府
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三、着力扩大投资和消费,增强内需拉动
9、扎实推进项目带动
深入实施“三二一”项目工作流动推进计划,初步安排重点项目111个,总投资973亿元,年度投资164.8亿元。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班子,全力突破28个投资规模大、涉及面广、牵动全局的重中之重项目。创新项目生成机制,试行项目开发市场化运作。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加大经费投入。
2009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9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法规类别】经济统计社会统计【发布部门】广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发布日期】2010.02.21【实施日期】2010.0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2009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广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2010年2月21日)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广东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谋划、迎难而上,化危为机、危中求进,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主轴,大力推进“三促进一保持”,全力以赴保增长,抓住时机扩大内需,着眼未来促转型,扎扎实实惠民生,既有效遏制了经济增长下滑态势,又为下一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宏伟进程中迈出了新的坚实步伐。
一、综合初步核算,2009年全省生产总值39081.59亿元,比上年增长9.5%。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06.02亿元,增长4.9%,对GDP贡献率为2.5%;第二产业增加值19270.48亿元,增长8.7%,对GDP贡献率为48.4%;第三产业增加值17805.09亿元,增长11.0%,对GDP贡献率为49.1%。
在第三产业中,金融保险业增长13.4%,批发和零售业增长15.5%,住宿和餐饮业增长12.7%,房地产业增长19.6%。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7.2%,民营经济增加值16707.89亿元,增长12.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40748元,增长8.4%。
表1 2009年分区域主要指标统计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2009年修订)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200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16•【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11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4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黄华华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价格调节基金,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集,用于平抑、调节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价格调节基金实行分级管理。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公开透明、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第六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价格调节基金的主管机关,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政策制定、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资金管理;地方税务部门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代征、代缴;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征集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通过向社会征收的方式,征集价格调节基金。
第八条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项目和标准是:(一)对批发环节的成品油按0.02元/升征收;(二)对省级电网每年销售电量按0.003元/千瓦时征收;(三)对批发环节的燃气按0.04元/立方米征收;(四)对依法应计征水资源费的取水量按0.03元/立方米征收;(五)对基础电信运营商通信业务收入按0.1%征收;(六)对确无法退还消费者的预付通信费按50%征收;(七)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征集项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7•【字号】粤府办[2009]87号•【施行日期】2009.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8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省建设厅的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省交通运输厅。
(四)将城镇规划研究和编制以及部分国家和地方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的技术性工作,地级以上市报备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初审,建筑工程建设定额、造价定价依据的编制和造价信息的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注册职业资格审核管理的具体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
(五)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评比、评优、市场研究分析等工作交给行业协会。
(六)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完善住房政策,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规范,维护市场秩序。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强化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建设规划协调和管理,促进宜居城乡建设。
(八)加强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九)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3•【字号】粤府办[2009]26号•【施行日期】2009.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2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本质要求,也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印发〈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的通知》(粤府〔2005〕6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义务教育特别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制度和长效机制为保障,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力求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坚持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和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原则,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尤其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争经过3-4年时间全面实现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县域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相对均衡,地区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全省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和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建设,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
1.加大力度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
各县(市、区)要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变动状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对中小学教育资源的整合力度。
在生源偏少的地区,积极探索联村办学模式,集中力量办好乡镇中心小学和规模较大的片完全小学。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13•【字号】粤府[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粤府〔2009〕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群众团体以及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克服困难,开拓创新,有力地推进了全省就业工作,为全省深化改革、保持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全省就业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40个单位“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简单等80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省就业工作再创佳绩。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群众团体、各类企业和全体劳动者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和个人不畏艰难、锐意进取的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广开门路,扎实工作,为开创全省就业工作新局面,构建和谐广东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九年一月十三日附件:广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共40个)(一)机关事业类(共17个)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香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河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大岭山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湛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信宜市东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肇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揭阳市榕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企业类(共23个)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广州丰力橡胶轮胎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区德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电生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华(惠州)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东莞市TR轴承有限公司中山市新荣果仁食品有限公司台山市冠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阳江喜之郎果冻制造有限公司广东五洲药业有限公司茂名华达企业有限公司广东新侨钢结构有限公司英德市帕顺自来水有限公司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来县万成针织制品有限公司云浮市宝利硫酸有限责任公司二、全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共80名)(一)机关事业类(共46名)简单(女)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主任科员廖威锐省民政厅安置处主任科员麦洁萍(女)省扶贫办主任科员尚平省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处副主任科员吴宝笑(女)广州市荔湾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林锦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黄瑞意深圳市福田区劳动局就业科科长梁雨钝深圳市南山区劳动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李桂清珠海市斗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梓良珠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拱北劳动管理所所长余智生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副科长孙映亮汕头市东里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冯彩霞(女)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所劳动保障员郭伟樑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贺年韶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科长陈新英(女)韶关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总支书记、副主任陈丽芬(女)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朱小俭河源市和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谢省文梅州市梅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再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就业培训股股长徐治梅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李少驹惠州市惠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黄伟涛惠州市惠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余翔瑜汕尾市香洲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黄国陆丰市城东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严兴信(女)东莞市莞城北隅社区劳动服务站办事员陈占璋(女)东莞市劳动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副主任林健荣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科长曾顺秋中山市小榄镇副镇长、就业办公室主任陆锦健江门市新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黎鉴锋开平市水口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蔡志悦阳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所所长曾宪法阳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科长梁志强湛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科长郑妍华(女)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街道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陈进尧高州市石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吴小松茂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科长陈杰华肇庆市端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培训中心主任钟伟明肇庆市德庆县德城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房三明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股股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主任郑建荣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许跃鹏揭阳市揭西县棉湖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杨洁明普宁市洪阳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刘俊财潮州市潮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股负责人苏昇潮州市湘桥区城西街道办事处主任何庚培云浮市云安县白沙塘行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何智云浮市新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股股长(二)企业类(共34名)陈顺成广州市越秀区顺成金贵饭店负责人黄芬娜(女)广州市海珠区钰铧美容店总监文丽华(女)深圳市拓威皮具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凌国庆深圳市李朗业兴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阮乐民珠海靓豪汽车美容中心经理姚宁斌珠海市香洲区芳泽源美容院经理林伟国广东中兴塑料纸类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雄深汕头市龙湖区源达毛衫辅料店负责人张巧玲(女)佛山市顺德区德和饮食有限公司董事长古小萍(女)韶关市创业协会、韶关市就业创业援助联盟负责人雷国洋韶关市庆锐经营部经理李文辉河源市世纪豪庭餐饮部负责人罗观韶河源市绿湖酒店经理陈俊平平远县飞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冠玉广东华达集团董事长朱沛容桦达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吕锋海丰县海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郭东林东莞市以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达标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洪照中山市西区精英照相馆总经理张就成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叶炳森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怡丰皮革加工店厂长朱璧姿(女)蓬江区环市英姿清洁部法人苏红福阳春市春湾镇春兴针织厂厂长刘信江阳江市明新制衣洗水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梅兰(女)雷州市祥兴养猪场场长宋亚养湛江鸿智电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耀化州市耀明糖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华明怀集县怀城镇友邦鞋厂厂长张泉道四会市千姿梅美容美发店店长彭培彦连州市协诚毛巾制造有限公司厂长黄再元潮州市三元陶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卢洽荣(女)揭阳市德桥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梁廷桂罗定市水轮机厂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华华省长开幕式工作报告
在2009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开幕式上的工作报告广东省省长黄华华(11月19日上午,9:50—10:00)尊敬的各位顾问、各位嘉宾、各位同事,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2009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今天在这里隆重开幕了。
23位顾问从世界各地云集于此,共议南粤发展大计,这是广东经济生活中的一大盛事。
在此,我谨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对各位的莅临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今年恰逢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创办十周年。
十年来,国际咨询会紧紧围绕提高广东经济发展水平和促进顾问机构与广东的战略合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先后以“世界科技发展趋势与广东产业结构调整”、“广东实现现代化途径的探索”、“经济全球化与广东”、“国际竞争力与广东发展”、“今天与明天——广东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创新型广东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举行了六次顾问全体会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搭建了广东与世界对话交流的平台。
通过举办国际咨询会,让广东更好地融入了世界,让世界更好地认识了广东,展示了广东对外开放的新形象和良好的投资环境。
十年来,国际咨询会坚持高标准的顾问聘请原则,先后已有47家世界500强跨国公司的高层负责人和世界著名的专家学者共88人次作为省长经济顾问亲自出席国际咨询会。
历届咨询会通过安排省领导与顾问会见、组织省领导与顾问共同参加闭门会议、专题论坛,以及举办电视专访、新闻发布会、专场演讲、专题研讨等多形式、全方位的接触和沟通,增进了了解、凝集了共识。
广东借助国际咨询会,主动向顾问介绍我省经济建设的战略规划、发展思路和合作机会,让顾问充分了解广东的投资环境、发展优势和未来前景;顾问机构也利用国际咨询会平台开展推介宣传,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提升企业公共形象。
国际咨询会以全球视野和高层次对话吸引了世界的目光。
据统计,6次国际咨询会共吸引了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美联社、CNN、路透社、BBC、法新社、共同社等世界著名传媒在内的329家次中外媒体、1819人次记者参加采访。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25•【字号】粤府办[2009]124号•【施行日期】2009.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粤府办〔2009〕12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09〕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
我省是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省份之一,省人民政府要求,省有关部门和有普查试点任务的地区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制订详细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普查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为加强对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领导,省成立由省民政厅、海洋渔业局等有关单位组成的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负责日常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省民政厅负责试点地区陆地地名和有乡级以上人民政府驻地的海岛地名的普查工作,省海洋渔业局负责试点地区海域地名和其他海岛地名的普查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试点工作。
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经费由当地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附件: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附件: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颜学亮省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刘洪省民政厅厅长郑伟仪省海洋渔业局局长成员:温卫平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郑泽晖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政委骆招群省民政厅副厅长欧斌省财政厅副厅长李俊祥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英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彭启鹏省统计局副局长李建设省海洋渔业局巡视员张劲松省军区司令部作训处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骆招群同志兼任。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05•【字号】粤办发[2009]21号•【施行日期】2009.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2009年7月5日粤办发〔2009〕21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粤办发〔 2005〕 7号)下发后,各地各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清理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但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所反弹,有的过多过滥,助长了虚报浮夸、形式主义之风。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 2008〕 20号)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我省对现有的 348个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清理,共撤销 304个项目,保留 44个项目。
为巩固成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含人民团体,下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严控制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除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国家机关明确要求举办,以及我省这次公布的保留项目以外,要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国家机关明确要求举办,以及我省这次公布的保留项目,主办单位要在举办活动的一个月前,将有关活动方案报省党廉办、省人事厅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依据、范围、规模、表彰奖励形式、经费来源和数额等。
不得搞层层评比达标表彰。
由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国家机关主办,但没有要求我省相应举办的项目,原则上我省不相应举办,可按上级机关的要求推荐单位或人选。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广东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广东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
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府[2009]11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10.16
【实施日期】2009.1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广东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粤府〔2009〕11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70号)有关规定,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评定并向社会公示,现批准将广州市“萝岗香雪”等123个项目列入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予公布。
附件:广东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广东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
第一部分新入选项目(共75项,合并后为69项)
一、民间文学(5项)
二、传统音乐(5项)
三、传统舞蹈(3项)
四、传统戏剧(1项)
五、曲艺(5项,合并为4项)
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3项)
七、传统美术(3项)
八、传统技艺(26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广东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广东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定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广东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定》已经2009年8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黄华华二○○九年九月一日广东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机制,推动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省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清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政府规章清理,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政府规章进行系统分析,确定其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政府规章管理工作制度。
第三条政府规章的制定机关应当加强对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保障。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较大的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中直驻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制定机关的规章实施部门)对其负责组织实施的政府规章进行初步清理,提出清理意见。
由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实施的,应当由主要实施部门会同其他部门联合进行初步清理,提出清理意见。
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以下统称制定机关的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并分别对其同级的规章实施部门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审查,报制定机关。
其他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
第五条政府规章清理应当坚持合法原则,清理程序、清理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9年2月13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华华各位代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工作回顾2008年是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是我省经受历史罕见的重大挑战和考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
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省政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强大动力,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坚决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成功战胜低温雨雪冰冻、超强台风和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全力以赴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积极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面对急剧变化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我省见事早、行动快,结合实际全面和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的宏观经济政策,及时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16项政策措施,在积极推动结构优化和深化改革的同时,始终保持了抓发展的力度,使国民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
全省完成生产总值35696亿元,比上年增长10.1%。
人均生产总值达37588元,增长8.7%。
财税收入在基数大、减收因素多的情况下仍保持较快增长,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达8470亿元和3310亿元,增长9.3%和18.8%。
金融运行平稳,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56119亿元和3383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6%和12.6%。
对外贸易保持合理增长,进出口贸易总额6833亿美元,增长7.8%,其中出口4041亿美元,增长9.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181亿元,增长16.5%。
大力实施“新十项工程”,省重点项目全年累计完成投资1540亿元,基础设施、支柱产业、农业和社会公共事业投资进一步加强。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772亿元,增长20.3%,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
物价涨幅得到控制,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呈前高后低走势,全年上涨5.6%。
———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制定实施《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坚持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重点推进六大产业和八大载体建设。
以装备制造业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发展提速,核电装备、电气机械等一批项目取得新进展,珠三角汽车产业集群快速壮大,轿车产量首次跃居全国第一,龙穴造船等大型造船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基地14个,新增省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11个。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2.2万亿元,增长15%。
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2811亿元,增长17.6%。
液晶平板显示产业快速发展,我省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液晶电视模组制造基地。
数字家庭产业化步伐加快。
物流、会展、电子商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创意产业蓬勃兴起,旅游创汇和入境旅游人数居全国第一。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建设成效明显,湛江千万吨钢铁项目、台山核电获得国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中海油惠州1200万吨炼油、阳江核电等项目稳步推进。
家电、纺织服装、陶瓷建材等传统产业通过技术改造,产业竞争力得到提升。
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500万吨,提前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期间的任务。
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550万吨、小火电300万千瓦以上。
单位生产总值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下降,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5.58%和5.28%,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新突破,正式启动省部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
———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
全面落实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粮食生产在大灾之年保持稳定,农业增加值增长3.7%,特色农业、畜牧业、渔业加快发展,农业结构与布局进一步优化。
建设现代标准农田125万亩,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
推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现代农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扎实开展。
新增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3家、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30个,191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户216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加到2095家。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庄规划进展顺利,农村沼气建设步伐加快,完成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约1万公里,所有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宽带互联网。
254万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完成北江大堤加固达标工程,乐昌峡水利枢纽等工程加快推进。
成功举办第二届广东农博会。
———自主创新取得重要进展,核心竞争力有新提升。
科技综合实力和区域创新能力得到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技术标准战略、名牌带动战略成果丰硕,发明专利授权量跃居全国第一,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世界名牌产品数量稳居全国首位,创建区域国际品牌试点取得新进展。
省部产学研合作全面推进,产学研创新联盟、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分别增至24个和112个。
全国重点大学与我省地级以上市和企业共建研究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分支机构近200家,开展合作项目6000多项。
启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
推进粤港关键领域联合攻关。
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在节能减排、数控装备、微电子等领域的重大共性技术和核心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
设立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重大科技成果登记数达1278项,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成果30项,获奖项目数为历年最多,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达184.8亿元。
———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加快推进,区域经济布局得到优化。
制定实施《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及配套文件,编制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总体规划,以竞争方式安排资金择优扶持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
实现东西北地区销售电价区域同网同价。
已认定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29个,园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显著加强,成为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载体。
创新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机制,组织实施一户一技能、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全民职业技能提升三大计划,共组织农村劳动力免费技能培训58.5万人。
在城镇就业的本省农村劳动力新增99.1万人,增长14.1%,外省农民工人数有所减少。
东西北地区发展速度加快,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增强。
山区市和粤东地区工业、投资、消费和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四项指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粤西地区临港重化工业发展势头良好。
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升级步伐加快,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突出,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
成功举办第五届山洽会和首届粤东侨博会。
———外经贸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粤港澳合作深入开展。
对外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导作用增强,对东盟、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出口快速增长。
鼓励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创建自主品牌、扩大内销,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增值率提高到67.7%。
利用外资质量提升,全省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92亿美元,其中服务业占37.2%。
境外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和资源能源开发合作有新进展。
广州南沙、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建设顺利推进。
实施对港澳服务业开放先行先试政策取得突破,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港珠澳大桥、对珠澳供水水源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或前期工作积极推进,社会民生合作得到加强。
粤台经贸交流合作继续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取得新成果。
与东盟地区的经贸技术合作交流深入开展。
外事、侨务、口岸等工作扎实推进。
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博会和第四届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
———各项改革继续深化。
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全面完成。
颁布和实施省政府第三轮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目录,下放管理权限102项。
大力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开展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加快实施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取得突破,在东西北部分县(市、区)推行了“镇财县管”改革。
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取得新进展,宝钢集团与韶钢、广钢重组取得重大成果。
积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金融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广州、珠海等城市商业银行改革重组步伐加快,成立全省首家村镇银行。
土地市场进一步规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
价格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配合国家编制《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并获国务院通过。
出台鼓励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率先实现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
———抗灾救灾及支援抗震救灾取得重大胜利。
面对低温雨雪冰冻、超强台风、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全省上下万众一心,奋力抗灾救灾和重建家园。
中央和省共下拨救灾救济资金11.56亿元,海内外各界踊跃捐赠,调集大量人力物力,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生产需要,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全倒户”春节前全部住上新居。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举全省之力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和开展对口援建,累计捐款54.3亿元,拨出款物27.9亿元,救治、转送伤病员3.2万人,完成5.5万套109.4万平方米过渡安置房生产任务。
全省为四川汶川和甘肃受灾严重地区安排对口援建项目444项,援建投资46.8亿元,其中奠基和已开工建设项目101项。
援藏援疆援外、对口帮扶工作扎实有效。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公共财政进一步向民生倾斜,省级财政总支出中用于民生、提供公共服务及均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帮助市县增强发展后劲的资金达852亿元,占支出总额的73.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33元,增长11.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400元,增长13.8%。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98.5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56%,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量约占全国的1/5。
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扩大。
认真实施《劳动合同法》,着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不断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提高6.1和1.4个百分点,高等教育规模、结构和质量协调发展。
积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待遇问题,启动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
公共文化服务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文化网络逐步完善,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文学艺术创作成果丰硕。
广东科学中心建成开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