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社会问题的社会建构论
矫正社会工作(对社区矫治工作的认识和思考)
对社区矫治工作的认识和思考摘要:社区矫治是指将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在教育矫治的期限内,矫治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这五类人员与传统的“罪犯”有着很大不同,他们是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是一个特殊又很重要的社会群体,因此,做好社区矫治工作,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关键字:矫治社会工作监狱制度社区活动正文: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执行中有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但是多年来我们对社区矫治的系统研究却不多。
近年来,随着监管改造工作社会化的深入,社区矫治逐步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研究探索社区矫治,首先要弄清何谓社区矫治。
笔者认为,社区矫治是指把罪犯放在社区,依靠社区力量对罪犯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治的行刑制度,是一种非刑罚替代处置的办法。
为深入地理解社区矫治的涵义,掌握它的特点,可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分析:一是社区矫治的对象是正受到刑罚处罚的人员,决定了社区矫治是一种刑罚执行工作。
依我国《刑法》、《刑诉法》和《监狱法》的规定,在社区矫治的罪犯有经法院判决和裁定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和暂于监外执行的罪犯,还有监狱机关批准的保外就医、试读、探假和监外执行等罪犯。
对这些罪犯的监管矫治,仍然是刑罚执行工作。
这是社区矫治的本质属性,社区矫治并不因为罪犯处在非监禁状态而可忽视它的刑罚本质。
这个本质属性,规定了社区矫治具有刑罚的强制性、处罚性和法律的规定性等特征,应当体现刑罚的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改造罪犯的目的。
社区矫治虽然有社区力量参加对社区矫治对象的监督帮教工作,但是,作为一种行刑权应当由司法机关行使。
这是区别于社区预防犯罪的工作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标志。
社区矫正理论框架
1、“寻解导向法”,是在思考解决问题的途径时,将焦点放在“未来有什么可以努力改善的空间”,因此通常能够营造团队活力、热忱与合作的气氛。
SFBC 基本理念有:(1)事出并非定有因;(2)“问题症状”有时也具有正向功能;(3)合作与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4)不当的解决方法常是问题的所在;(5)案主是自身问题的专家;(6)从正向的意义出发;(7)雪球效应;(8)找到例外,解决就在其中;(10)时间及空间的改变有助于问题解决。
2、社会互动理论,集中研究人们是如何理解和界定影响他们生活的事件。
社会互动论者把社会生产看成是社会成员间不断进行的协商过程,其中发生了无数个人与个人之间短暂而惊险的相互碰撞。
该理论提出的社会互动过程中的“处境一行动者—演绎一事物(他人)一意义一行动—新处境”的理论观点,阐述了行动者与社会环境互动中的相互作用、相互建构的依存关系。
以社会互动理论为视角而构建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框架可以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的基本内容:第一,协助案主探索在与社会环境互动中的“意义界定”;第二,协助案主改善和提升“意义协商层次”。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提升案主的自我认定、澄清角色定位、改善互动方式、优化行动策略等来改善“意义”对于行动的影响机制;第三,实现角色创造;第四,形成重整行动方案。
3、社会支持网络理论,该理论认为应当重视在问题中的个人的社会网络以及获得支持的程度,协助个人发展或维持社会支持网络,以提升其因应生活压力事件的资源。
而资源又可区分为个人资源与社会资源,前者包括个人的自我功能和因应能力等,后者指个人的关系网络广度与网络中的人能够发挥支持功能的程度。
社会网络干预的目的在于强化个人的社会资源,以增强个人的社会整合度,协助个人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从社会工作的三大工作手法的角度看来,社区网络工作是社会支持网络介入的三个层次之一。
指自然发展的援助被连接起来,形成社区网络,强化了社区的社会构成,并促进社区生活的质量。
社区矫正基本概念
社区矫正基本概念社区矫正是一种司法措施,旨在帮助犯罪分子重返社会,并提供监督和支持,以减少他们再次犯罪的风险。
社区矫正的目标是通过改变犯罪分子的行为和思维方式,使他们能够成为社会有益的成员。
本文将探讨社区矫正的基本概念,包括其原则、程序和实施方式。
社区矫正的基本原则涉及重视个体差异、社区参与、程序公正和受害者关怀。
个体差异是指每个犯罪分子都是独特的,需要量身定制的矫正计划。
社区参与意味着社区成员、家庭、组织和志愿者应参与到矫正过程中,提供支持和监督。
程序公正确保了社区矫正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受害者关怀强调对犯罪受害者的尊重和关注,同时促进犯罪分子对其行为的认识和责任感。
社区矫正包括多种形式,如监管拘留、缓刑、社区服务和康复计划。
监管拘留是指将犯罪分子监禁在指定的设施中,但仍然在社区矫正官的监管下。
缓刑将犯罪分子释放到社区,但要遵守一系列条件,并接受社区矫正官的监督。
社区服务是指犯罪分子必须为社区做出贡献,如义工工作或参加教育项目。
康复计划包括提供心理咨询、职业培训和药物滥用治疗等支持服务,以帮助犯罪分子改变行为。
实施社区矫正需要多个参与方,包括法院、社区矫正官、犯罪分子、受害者和社区成员。
法院负责判决犯罪分子的刑期和矫正措施。
社区矫正官负责制定和监督犯罪分子的矫正计划,并提供必要的监管和支持。
犯罪分子必须积极参与矫正过程,并遵守规定的条件,例如定期报到、遵守宵禁等。
受害者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可以提供意见和反馈,并从国家和社区获得支持。
社区成员可以通过参与社区矫正计划、提供就业机会和支持犯罪分子的康复努力来促进社区的安全和犯罪预防。
社区矫正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矫正计划必须根据犯罪分子的个体需求进行量身定制。
其次,矫正措施应与家庭、社区和教育机构等其他机构的支持和协作相结合。
此外,提供康复和职业培训等机会可以帮助犯罪分子培养新的技能和改变行为模式。
最后,改善监管和监督体系可以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降低再犯率。
社区矫正知识点总结
社区矫正知识点总结一、社区矫正的定义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分子在刑满释放后、缓刑期间或在刑事审判中判处有罪但未判处监禁刑的人员所实施的一系列矫正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旨在通过提供监督、社会支持和矫正服务,帮助犯罪分子融入社会并避免再犯。
这种方式相对于监狱监禁,更注重矫正和社区参与,可以更好地符合个体的特殊矫正需求。
二、社区矫正的历史社区矫正历史悠久。
最早的社区矫正活动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
但现代社区矫正制度的基础可以追溯到19世纪晚期的欧洲和美国。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替代刑事监禁的方式逐渐得到重视。
随着社会对刑事矫正制度的关注不断增加,社区矫正制度逐渐成为犯罪惩罚和预防的重要手段。
在20世纪后期以及21世纪初,由于对罪犯的关注和关怀以及经济因素,社区矫正制度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发展。
三、社区矫正的原则社区矫正的原则是指社区矫正制度以何种方式运作和治理。
其核心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个体化原则、社会性原则、法治原则、程序性原则、效果原则。
其中,个体化原则强调矫正服务的差异化,针对每个罪犯的特殊情况进行针对性矫正。
社会性原则强调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利益,帮助罪犯成为社会公民。
法治原则强调社区矫正活动要遵守法律和法规。
程序性原则强调社区矫正决策程序要公平和透明。
效果原则强调社区矫正的目标是预防犯罪和保护社会安全。
四、社区矫正的程序社区矫正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评估、监督、服务。
评估是指对罪犯的矫正需求进行科学的评估,包括对罪犯的犯罪史、家庭背景、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监督是指对罪犯进行有计划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罪犯的行踪、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
服务是指为罪犯提供必要的矫正服务和支持,包括心理咨询、教育培训、职业指导等方面的服务。
五、社区矫正的效果社区矫正有着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果。
首先,社区矫正能够减轻监狱的压力,减少监狱的人满为患现象,节约社会资源。
其次,社区矫正能够降低犯罪率,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社区矫正的名词解释
社区矫正的名词解释社区矫正是一种基于人类社会行为学和犯罪学的矫正手段,旨在通过在社区中实施监督和辅导,帮助罪犯融入社会,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社区矫正的目标是通过特定的纠正措施,改善罪犯的行为和心智状态,并促使其成为社会的有益成员。
社区矫正是现代刑事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传统的禁闭惩罚相比,社区矫正强调对罪犯的个性化辅导和康复。
它认为矫正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为罪犯提供改变和发展的机会,以便他们能够在重新加入社会时更好地适应。
社区矫正以犯罪学为基础,从科学的角度探究犯罪的本质和原因,以便有效地进行矫正干预。
它包括对罪犯进行心理评估,分析其行为模式和社会背景,并制定相应的矫正计划。
这些计划可能包括社会服务、心理咨询、工作技能培训、教育等方面,旨在推动罪犯的改变和成长。
社区矫正的关键在于将罪犯与社区联系起来,以便他们在矫正期间能够得到更多社会支持和监督。
这通常通过安排罪犯参与社区服务项目、社区工作或义工工作来实现。
通过社区矫正,罪犯有机会与社会其他成员接触,建立亲社会关系,并逐渐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的有效性取决于多个因素的综合作用。
首先,矫正措施必须与罪犯的情况和个性特征相匹配。
单一的矫正方法并不适用于所有罪犯,因此个性化的矫正计划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社区矫正需要充分的社会支持和监督机制。
只有在社区共同努力的推动下,矫正计划才能得到全面实施和有效执行。
然而,社区矫正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公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和接受度有限。
由于罪犯经历了犯罪行为,大部分公众对他们存在偏见和不信任,从而造成了社区矫正的一定障碍。
其次,资源的不足也是社区矫正的一个问题。
有效的社区矫正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在一些地区,这方面的资源有限,无法满足需求。
总的来说,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现代刑罚方式,通过个性化的矫正计划和社区参与,旨在帮助罪犯重新适应社会,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它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并需克服相关困难与挑战。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社会工作是一门以促进个人和社区福祉为目标的专业领域,其介入方式和理论基础在不同领域都得到了广泛应用,包括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一种以康复为导向的刑事司法制度,旨在通过社区的支持和指导来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并减少再犯率。
本文将探讨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以及这种介入方式对个人和社区的积极影响。
首先,社会工作的人本主义理论为社区矫正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人本主义强调个体的尊重、尊严和自主性,认为每个人都具有改变和成长的潜力。
在社区矫正中,社工师与被矫正人员建立关系,为他们提供支持和指导,以促进他们的自我认同和积极心态。
社会工作基于人本主义理论的介入方式有助于提高被矫正人员的自我价值感和自尊心,从而增强他们改变行为模式的动力。
其次,社会工作的系统理论为社区矫正提供了整体性的视角。
系统理论认为个人与他们所处的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和影响。
在社区矫正中,被矫正人员的行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受到个人、社区和社会层面的多种因素的影响。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目标是通过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促进被矫正人员与社区的协调和互动。
社工师通过个案管理、家庭支持和社区资源整合等策略,协助被矫正人员面对和解决各种问题,并帮助他们与社区保持积极的互动关系。
同时,社会工作的权利和社会正义理论为社区矫正提供了伦理和价值取向。
权利和社会正义理论强调每个人都有受到公正对待和平等机会的权利。
在社区矫正中,被矫正人员往往面临社会背离和排斥的风险。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角色是为被矫正人员争取平等的社会资源和机会。
社工师通过提供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和社会融入支持等方式,帮助被矫正人员恢复和重建他们的生活,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
此外,社会工作的社区发展理论为社区矫正提供了持续的支持和可持续的发展。
社区发展理论认为社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可以通过促进社区自组织能力和社区参与来实现社会变革和发展。
在社区矫正中,社会工作的介入方式不仅关注个案管理和个体需求,还注重社区建设和社会参与。
析社区矫正的基本理论
虽 然反 对残 酷 的、 蛮 的 的 刑罚 , 也 不 主 张 仁 慈 的 、 野 但 温 和 的刑罚 , 离具 体 国情 和人 们 普 遍 的 价值 观 念 的 脱 刑罚 将 不再具 有 刑罚 的属性 。 监狱 作为 主要 的刑 罚 执行 机关 , 惩罚 犯 罪 人 、 在 教 育改 造犯 罪人 方 面功不 可 没 , 与此 同时 , 期 监 禁刑 但 长 的弊 端 也不 容 忽 视 。世 界 各 国的 司 法 实践 告 诉 我们 , 长期 监禁 刑带 来 的诸 如 交 叉 感 染 、 监狱 人 格 等 问题 与
正工作无论是 立法还是 司法实践都还处于初步 阶段 , 对这一新兴 的刑罚处罚方 式应 当坚持理 论研 究与实践 应用
并 重 , 社 区矫 正 与 监 禁矫 正并 驾 齐 驱 。 使
关键词 : 区矫正 ; 社 刑事政策; 刑罚 中图分类号 :9 4 3 D 2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2— 7 5 2 1 )5— 13— 3 17 4 5 (0 1 0 0 3 0
终在 美 国臻 于完 善 。社 区矫 正 的理 念 可 追 溯 至 l 9世 纪末 近代 学者 的行 刑 社 会 化 思 想 , 法 国学 者 安塞 尔 在 的新 社会 防卫 运 动 的 推 动 下 , 以人 道 主 义 的 刑 事政 策 为 中心 , 出罪 犯有 权复 归社 会 的 思想 , 区矫 正逐 渐 提 社 由理 论渗透 到立 法继 而演变 为各 国的行刑实 践 。 国外学 者关 于 社 区 矫 正 的 定 义有 多 种认 识 , 括 概
年在英国伦敦召开的第一届 国际监狱会议确立 了让罪罚 向矫 正 的转 变 。 促 17 93年英 国在 刑 事 法庭 权 力 法 中创 立 了 “ 区 服务 ” 社
社会组织论文:论社会组织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构建中的定位与作用
社会组织论文:论社会组织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构建中的定位与作用【中文摘要】19世纪产生的实证犯罪学派认为犯罪原因存在复杂性和多重性,他们主张进行刑罚改革,实现行刑方式的现代化,这一学派的理念对近现代国家的刑法和刑罚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他们的倡导下,刑罚文明已经成为整个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表现形式,以社区矫正为主要方式的社会化刑罚执行形态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世界行刑发展趋势,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尝试进行刑罚改革,探索适合自己国家的非监禁刑行刑模式。
2002年8月,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上海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部门引入社会治理的理念指导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重视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作用、并在全市范围内培育成立了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做法,被称为“上海模式”,受到我国社区矫正研究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的广泛关注。
笔者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实务部门的工作者,以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为切入口,全面分析了社会组织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构建中的定位和作用,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些建议和对策。
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为四章。
引言部分主要阐述了问题的由来、相关研究的情况和本文的理论基点和主要论点。
第一章主要概述了我国社区矫正产生和发展现状,着重论述了社区矫正、社会组织的基本含义、社区矫正制度生成中的组织介入和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主要探索样式。
第二章以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为例,详细分析了新航社区服务总站的体制、运作状况、面临问题,探讨了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参与社区矫正制度构建的意义。
第三章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对现阶段社会组织参与我国社区矫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限制性因素进行了总结归纳,并对国外及我国香港地区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现状予以了介绍。
第四章笔者从明确法律地位、探索运作模式、发挥积极作用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制度构建的相关建议。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是指对犯罪分子在刑罚期满后或者刑事诉讼程序中被依法判处缓刑的一种监督教育措施。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不断完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犯罪形式的多样化,社区矫正制度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旨在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进行思考和探讨,希望能够为其进一步完善提供一些参考借鉴。
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需要更加科学的定位和功能。
目前,社区矫正主要是针对未成年犯罪分子和部分成年犯罪分子进行的,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监督、教育和帮助,使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轨道。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社区矫正的功能往往受到了一定的局限,比如监督不到位、教育缺乏针对性、帮助不够及时等问题。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需要重新审视其定位和功能,找准工作重点,确保其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
社区矫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环节的有机衔接和协同配合。
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相对比较碎片化,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够顺畅,导致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在具体操作中容易出现问题。
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和政策保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社区矫正的具体操作程序,确保社区矫正能够在法治的轨道上稳健前行。
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需要更加注重专业化和人性化的发展。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专业化的人员和技术支持,确保对犯罪分子进行科学的评估和准确的指导。
社区矫正也需要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关爱和帮助犯罪分子,助其重返社会。
在此过程中,需要关注犯罪分子的思想转变和心理健康,帮助他们解决现实困难和心理问题,避免再次犯罪。
也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引进一些社区矫正的新模式和方法,促进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需要更加注重社会参与和治理的方式。
社区矫正是一个关乎社会稳定和安全的大事,除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外,社会各界也需要积极参与进来,为社区矫正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论社区矫正的社会基础
论社区矫正的社会基础社区矫正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罪犯的一种惩罚方式,通过对罪犯进行教育、帮助、管理等措施,使其重新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社区矫正的社会基础不仅是制度,更重要的是人心,也就是社会的共识和认可。
首先,社区矫正需要有广泛的社会支持。
只有当社会上的大多数人能够认识到罪犯是人,同样需要得到帮助和关爱,并且愿意为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和机会,社区矫正才能展开。
否则,罪犯可能会因为处处受挫而归于犯罪的老路。
例如,2015年,旅居美国的亚裔男子李文星在犯下性侵犯罪后,被判处社区矫正和监居。
但当当时曝出判决的消息后,社交媒体上纷纷出现了批判和谩骂,指责法庭没有给予足够的惩罚。
然而,李文星并没有逃脱对他所犯的罪行的责任,同时经过社区矫正,他也没有再次犯罪,成功融入了社会。
其次,社区矫正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与政策支持。
法律的制定和政策的实施需要体现社会公正与人性关怀,并应注意到罪犯的反省、改正、矫正和融入社会。
一个好的社区矫正制度和政策不仅可以融合罪犯的主观意志,还可以使得社会和罪犯在相互理解和接纳中达到和谐发展。
以纽约市的"Close to home"计划为例。
该计划于2012年启动,旨在将犯罪行为轻微的未成年人矫正工作转移回家庭和社区。
计划不仅降低了未成年人犯罪率,也缓解了监狱的人员压力。
此外,计划还大力支持年轻罪犯的教育以及家庭的重建,对矫正成效产生了重要影响。
最后,社区矫正需要有专业的人力资源。
矫正工作需要有责任心、同情心、耐心等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矫正人员应尽可能地了解罪犯的心理状态和现实问题,如该罪犯的工作、家庭、社交等情况,同时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矫正手段,使罪犯能够真正回归社会。
例如,美国犯罪学家戴维·法伯午(David Farrington)为佐治亚州提供了一个创新的项目,"Grow Your Own Therapist"项目,这个项目帮助受监管人员的家庭成员成为犯罪心理咨询师,这样一来,受监管的人员得到更好地心理照顾,状况得以改善,他们也不易再次犯罪。
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教育与社会支持体系构建
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教育与社会支持体系构建一、背景社区矫正是指对刑满释放的罪犯进行社会适应性培训和辅导,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预防再次犯罪。
社区矫正对象通常都有家庭,他们的家庭教育与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对其社会适应具有重要意义。
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1.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至关重要,对社区矫正对象更是如此。
2. 健康的家庭教育可以提供积极的行为模范和价值观,预防再次犯罪的发生。
3. 家庭教育可以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正确的人际关系和适应能力,提供心理支持。
三、家庭教育的策略1. 建立和谐的家庭氛围,注重亲子沟通和情感交流。
2. 提供正面的行为引导,培养孩子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3. 制定合理的规则和纪律,培养孩子的自律能力。
4. 提供适当的教育资源,鼓励学习和知识的积累。
四、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1. 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的指导和监督。
2. 发展社区矫正的相关服务,如职业培训、心理辅导等,帮助他们适应社会。
3. 加强社区的安全管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环境稳定和安全。
4. 打造多元化的社会支持网络,包括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提供帮助和支持。
五、社区矫正个案实践分析1. A先生,刑满释放后回到家庭,但家庭环境复杂,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
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家访和心理辅导,帮助A先生重建家庭关系,并提供职业培训,最终成功融入社会。
2. B女士,家庭关系紧张,缺乏父母的陪伴。
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家庭指导和社会支持,帮助B女士建立自信,拓展社交圈子,并提供学习资源,使其成功回归校园。
六、社区矫正与家庭教育间的互动关系1. 家庭教育对社区矫正的预防效果明显,社区矫正也可以促进家庭教育的改善。
2. 社区矫正可以为家庭提供专业的教育指导和帮助,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
3. 家庭教育的改善可以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好的社会支持,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七、社区矫正与社会支持体系的互动关系1. 社会支持体系的完善可以提供更好的社会资源和服务,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适应。
2024年四川省招聘社区工作者题库(含答案)
2024年四川省招聘社区工作者题库(含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针对妇女建立的社区社会支持网络中,围绕服务对象的需求,组织若干志愿者与服务对象建立联系,以便提供及时的帮助。
这种支持网络被称作()。
A.妇女自助互助支持网络B.妇女志愿者支持网络C.社区紧急支援网络D.社区需求支持网络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坚持国家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的方针。
A.生产自救B.劳动自救C.亲朋好友互助D.最好不依靠政府3.社会工作对象的扩大是指()。
A.社会工作服务的人数增加了B.社会工作服务于全体社会成员C.弱势群体的人数扩大了D.贫困群体扩大了4.安置社会工作可以为安置对象提供的服务是()。
A.提供住房B.提供医疗保险C.指定就业D.帮助他(她)们自主自立5.社区矫正是一个注重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讲求操作的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综合了众多专业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其健康发展,需要加强这些理论、知识和方法的研究,指的是()。
A.社会工作研究在社区矫正中的运用B.社会工作行政在社区矫正中的运用C.社区工作方法在社区矫正中的运用D.个案工作方法在社区矫正中的运用6.小组工作有个主要原则就是“小组中说的事留在小组中”,指的是()。
A.尊重自决权B.平衡小组和个人所负的责任C.尊重保密权D.干预小组动力7.矫治服务是指()。
A.针对监狱中的犯人的社会工作B.针对社区中的犯罪人员的社会工作C.针对监狱和社区中犯罪人员的社会工作D.针对犯罪人员家属的社会工作8.“社会工作价值观”是()。
A.社会工作实践的灵魂B.社会工作实践的方法C.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D.个人价值的集中体现9.“不批判”原则是指()。
A.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错误行为不进行公开批判B.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言行听之任之C.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言行进行鼓励和表扬D.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言行和价值观不进行指责,也不强迫他们接受其他价值观10.根据罗夫曼的分类法,为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而完成的具体工作称为()。
社区矫正 发言稿
社区矫正发言稿
各位亲爱的社区居民们: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关于社区矫正的话题。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狱的刑罚执行方式,旨在将罪犯逐步融入社会,改造其犯罪行为,达到预防再犯的目的。
社区矫正强调的是教育、监管和帮助,所以我们社区里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对社区矫正保持关注和支持。
首先,我们要理解社区矫正的重要性。
通过对犯罪分子进行社区矫正,我们能够减少监狱的负担,节约社会资源,并帮助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会。
这不仅对犯罪分子本人有益,也为我们社区的安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作为社区居民,我们可以积极参与各种社区矫正活动,例如组织座谈会、参与义工活动、提供工作机会等。
这样一来,我们能够为矫正对象提供更多的学习和成长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改造自我。
最后,我们要转变对矫正对象的观念。
社区矫正的目的在于改造罪犯,使其重新回归社会,建立正当的生活方式。
因此,我们要给予矫正对象更多的理解、关爱和支持。
当我们真心地对待他们,提供各种资源和帮助,他们也将更有可能摆脱犯罪的阴影,重获新生。
通过社区矫正,我们可以帮助那些犯罪分子意识到错误,学会
改正,并重新融入社会。
这不仅为他们个人提供了改造与重生的机会,也为我们社区的安全和和谐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让我们一起关注社区矫正,积极参与其中,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美好的社区。
谢谢大家!。
《2024年社区矫正理论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篇一一、引言社区矫正是现代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社区资源的有效利用,对犯罪人员进行教育、改造和帮助,使其重新融入社会,减少再犯率。
本文旨在探讨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实施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以期为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1. 社区矫正的概念与特点社区矫正是相对于传统的监狱矫正而言的,它以社区为基础,以犯罪人为对象,通过多种手段和措施,实现犯罪人的再社会化。
社区矫正具有开放性、综合性、人本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强调犯罪人的自我改造和社会的共同参与。
2. 社区矫正的理论依据社区矫正的理论依据主要包括:一是刑罚执行的人道主义精神,即减轻犯罪人的刑罚负担,提高其改造效果;二是社会防卫的需要,即通过社区矫正,降低犯罪人的再犯率,维护社会治安;三是促进犯罪人的再社会化,即帮助犯罪人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再实现。
三、社区矫正的实施现状1. 国内外社区矫正的实践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已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实施。
我国自2003年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已取得显著成效。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社区矫正政策和措施,如心理矫治、职业技能培训、社会适应性帮助等。
国外在社区矫正方面也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如美国的缓刑制度、英国的社区服务制度等。
2. 社区矫正的挑战与问题尽管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许多挑战和问题。
如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队伍建设不足、资源配置不均、矫治效果评估困难等。
此外,如何更好地发挥社区资源的作用,提高矫治效果,也是当前社区矫正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社区矫正的未来发展趋势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明确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工作原则、实施程序等,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2.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队伍建设是提高矫治效果的关键。
应加大对矫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2024年社区矫正理论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篇一一、引言社区矫正是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非监禁化的方式,对犯罪人员进行教育、改造和帮助,以实现其再社会化,减少重新犯罪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社区矫正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日益受到重视。
本文旨在梳理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分析其核心内容,并探讨其未来发展。
二、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1. 犯罪学理论社区矫正是基于犯罪学理论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犯罪学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社会、心理、文化等多重因素的综合产物。
因此,社区矫正注重从犯罪人的生活背景、心理特征、社会关系等多方面入手,进行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制定。
2. 矫正教育理论矫正教育理论认为,犯罪人具有可改造性和再社会化的可能性。
社区矫正通过实施一系列教育、培训、心理辅导等措施,帮助犯罪人认识自己的错误,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从而实现其再社会化。
3. 社会支持网络理论社会支持网络理论认为,个体的行为受其社会关系的影响。
社区矫正是通过建立和完善犯罪人的社会支持网络,包括家庭、社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支持,来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
三、社区矫正的核心内容1. 矫正方案制定根据犯罪人的个人情况、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
矫正方案应包括教育、培训、心理辅导、公益劳动等内容。
2. 实施矫正措施根据矫正方案,实施一系列矫正措施。
包括定期报告、心理辅导、公益劳动、教育培训等。
同时,加强与家庭、社区等各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
3. 评估与调整定期对矫正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矫正方案。
评估内容包括犯罪人的表现、社会关系改善情况、再犯罪风险等。
四、社区矫正的未来发展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实施范围、矫正措施等内容,为社区矫正的实践提供法律保障。
2. 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实现矫正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论文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论文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论文摘要:简述人文关怀的道义和刑罚谦仰性,分析社会工作参与社区矫正的实践诉求,司法社工在协助开展矫正服务过程中,应尊重服刑人员及其亲属。
论述福利多元主义对社会工作和社区矫正的启示,社会工作协同下的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机制。
关键词:社会工作;社区矫正;福利多元主义社会工作注重人性的关怀,纵观人类历史的变迁,人文关怀的道义促进重刑主义渐变并趋于刑罚谦仰性,为此,影响到社区矫正的形成和发展并为其理论提供溯源。
一、人文关怀的道义和刑罚谦仰性人文关怀的道义从古希腊罗马时代到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既彰显人性的光辉价值,又充斥个人自我意识的张扬,人文关怀的道义重视人的价值的存在,以个人的自由、平等、幸福为价值诉求。
人文关怀的道义彰显价值引领的功能。
塑造了公平与正义的价值元素。
促进现代刑罚观念和制度较多的融入恢复性司法的精神。
从社会学看刑罚,刑法是从侵犯社会行为并对其惩罚所保障社会秩序的职能。
基于刑罚虽具有的司法属性与社会属性,进而和社区矫正交集的契合。
社区矫正逐渐摒弃传统重刑主义趋于刑罚的人性发展,彰显刑罚的谦仰性。
社区矫正反映出刑罚谦仰性的趋向。
刑罚谦仰性符合人文关怀的道义。
刑罚谦仰性体现出从传统重刑主义到刑罚轻缓化的过程,也是影响服刑人员矫正修复社会关系,回归社会的过程。
社区矫正反映出刑罚个别化趋势。
理性主义刑罚观指出,“为实现刑罚公正,必须在贯彻罪刑相当原则的同时考虑罪犯个人情况,刑罚适用应当有一个综合评定标准”。
这种刑罚个别化观点在社区矫正表现的较为明显,比如,对服刑人员个案工作方法和个案评估方面。
人文关怀的道义视角下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的契合有着密切的渊源和共性。
考察西方工业革命之初,慈善人士通过济贫扶困贫民,视为现代社会工作之首创之举。
历经岁月发展,塑造“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理念取向。
为此,人文关怀的道义助推社会工作的发展,进而引导社区矫正领域、介入犯罪人群管理与服务。
社区矫正概念(精选多篇)
社区矫正概念(精选多篇)第一篇:社区矫正概念社区矫正概念: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
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
国外较常见的包括缓刑、假释、社区服务、暂时释放、中途之家、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
中国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定义: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目的:1、直接目的: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2、间接目的: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3、根本目的: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对象: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对象来看,实际上包括3类服刑人员,第一类是罪行比较轻微的罪犯,包括被判处管制、缓刑的服刑人员;第二类是罪行虽然比较严重,但是经过改造证明确有悔改,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服刑人员,例如,被假释的服刑人员;第三类是有特殊情况,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
对于前两类服刑人员实行社区矫正,就体现了对犯罪分子的区别对待。
对于第三类服刑人员实行社区矫正,体现了刑罚执行中的人道主义精神。
由于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罪行较轻或者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而不是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并且仍然对社会有危险的犯罪分子。
社区矫正专业认识
社区矫正专业认识社区矫正是一种法律措施,旨在对犯罪分子进行非监禁式的惩罚和改造,帮助他们重返社会,同时维护社会安全和正义。
本文将介绍社区矫正的含义、目标和职责,并探讨社区矫正专业的认识。
社区矫正的含义社区矫正是指在犯罪分子服刑期满或部分执行后,通过社区和犯罪分子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对其进行监督、教育和辅导,以便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避免再次犯罪。
社区矫正旨在通过心理、教育和职业培训等综合手段,改变犯罪分子的行为和思维方式,帮助他们重塑自我形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使其能够在社会中获得一份正当的生计。
社区矫正的目标社区矫正的主要目标包括:1.预防犯罪:通过监督和辅导,帮助犯罪分子摆脱犯罪行为的惯性,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2.培养责任感:通过引导和教育,使犯罪分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后果,并培养责任感和道德观念,以更好地融入社会。
3.改变思维模式:通过心理咨询和心理训练等手段,帮助犯罪分子改变消极和病态的思维方式,培养积极的生活态度。
4.提供支持和帮助:为犯罪分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例如就业培训、职业介绍、住房安置等,以便他们能够在社会中有所作为。
社区矫正专业的认识社区矫正作为一项专业工作,需要具备以下特质和能力:1.法律知识:社区矫正专业人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犯罪与刑罚的基本原理,以便能够正确执行矫正任务。
2.心理辅导技能:社区矫正专业人员应具备较好的心理辅导技能,能够理解犯罪分子的心理和行为动机,并通过适当的方法帮助他们改变不良行为。
3.沟通与交流能力: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与犯罪分子及其家属、社会资源机构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因此,社区矫正专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4.多学科综合知识:社区矫正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如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社区矫正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关学科知识,以便能够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开展矫正工作。
5.团队合作意识:社区矫正专业人员通常作为团队成员进行工作,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能够与他人协作解决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征文
社区矫正工作征文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对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进行社会化治疗和管理,为其重新融入社会提供条件和保障。
该工作虽然在我国刚开始推广,但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本文将结合实践经验,从社区矫正工作的概念、特点、难点和建议几方面进行阐述。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概念和特点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缓刑或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利用社区资源进行矫正教育、社会化治疗和社会融入,达到惩罚、教育、感化和预防的综合目的。
社区矫正具有以下特点:1、矫正内容丰富。
社区矫正内容不仅包括罪犯的法律责任和错行矫正,还包括家庭、心理、职业、健康等方面,全面提高被矫正人的社会适应能力。
2、矫正方式多样。
社区矫正既有监管教育,又有感化教育,同时还兼有个案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方式,灵活多样。
3、矫正范围广泛。
社区矫正适用于各类罪犯,不分性别、年龄、种族,不分犯罪类型和刑事罪判刑期限。
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广泛,在基层切实可行。
4、矫正目的明确。
社区矫正的目的是达到“惩罚与教育并重,预防与挽救相结合”的各项目标,全面提升被矫正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调控能力。
二、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难点社区矫正工作中有许多难点,如下:1、问题面广,矫正难度大。
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犯罪类型不同,必须由专业人员对每个人的矫正难点进行针对性研究,制定相应的矫正计划。
2、机构建设不足,管理困难。
社区矫正机构的建设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实践中,一些社区矫正机构的建设及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管理困难,如何建设好社区矫正机构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难点之一。
3、社会舆论影响大,比较复杂。
因社区矫正对象曾经被判刑入过监狱,且犯罪记录为社会一般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被误解,而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1、完善相关法规,《社区矫正法》还需要与时俱进的改述。
2、加大宣传力度,使公众更加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和价值,并与民众沟通,传播正能量,消除社会对矫正人员的误解和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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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社会问题的社会建构论[摘要] 社会建构论关注的不是作为社会问题的客观现实状况,而是客观现
实状况怎么成为社会问题的。
社区矫正也是一种社会问题,社区矫正的社会建构过程在我国的社会转型初期社会矛盾催生下呈现,在社会转型深化期合法化。
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控制手段,在社会建构中理性、文明、柔性、人道、法治是后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 社区矫正;社会问题;社会建构论
一、社会建构:构建出一个新的世界
社会建构论聚焦于人的价值,认为他们积极地且主动地创造或建构着世界。
作为一种不同于传统的认识论和思维方式,建构主义所指涉的是这样一种思想,即人类不是静态地认识、发现外在的客体世界,而是经由认识、发现过程本身,不断构造着新的现实世界。
首先,知识不是经验归纳的产物。
所有的知识是一种社会建构,是植根于特定历史和文化的人们协商、对话的结果,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发明”的。
建构是社会性的,并不是个体的、内在的。
其次,实在是社会建构的结果。
社会建构论认为并不存在一个独立于话语的“精神实在”。
对世界的认识是以理性范畴作用于世界,用各种范畴对实在进行分类和解释。
我们所得到的所谓”实在”只是各种理性范畴运用的结果。
再次,语言并不是具有确定意义的透明媒介,也不是表达思维内容的中性的工具。
语言是文化的产物,语言的意义是由处于一定社会关系的人们协商、互动和交流过程决定的。
最后,互动让社会建构得以实现。
所有的人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是在都定的社会环境下与他人交往互动的结果。
二、社会问题的社会建构论范式
按照社会建构论的范式研究社会问题,为突破过去沿袭已久并且被视为理所当然的观点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从社会建构论理解社会问题,必须考虑社会问题的建构性和社会建构过程。
而传统上的客观因素只是社会问题构成的前提条件,而主观因素及其行为则是社会问题的必要条件。
社会问题的确立需要经历一个社会成员对问题事实不断的“问题化”的社会建构过程。
社会问题作为社会建构物的优势。
首先使社会问题的研究更加深入。
社会建构论关注社会问题形成过程和形成机制,其很少对作为社会问题的事实进行表面的描述,也就是说,社会问题在社会建构论下被从根源上“全裸”的曝光,彻头彻尾地从纵向上更加深入,深化了对社会问题性质的认识。
其次,社会问题以社会建构论为方法论更加适当。
应当努力研究的恰是社会问题“现象”是怎样呈现出来的,而不是一味地去考察所谓问题的“真相”是什么;在问卷调查中,问卷设计本
身已包含了研究者对事件先入为主的解释架构,据此所调查到的东西都是这个架构下被调查者的“个人烦恼”的有限表达而已。
三、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社会问题的社会建构过程
(一)社会转型初期社会矛盾催生下的产物——问题的呈现
社会转型初期我国社会处于所谓的“有法律却无秩序”状态,社会治理的力度和效果不足。
几种矛盾突显,社区矫正就是在一背景下蠢蠢欲动。
1.监狱矫正危机与犯罪率急剧增长
我国监狱整体上是封闭性的行刑模式,走了一条把罪犯关押起来脱离社会改造的路子。
在面对超负荷罪犯涌入,监狱的承受能力不堪重负,监狱的罪犯矫正质量大打折扣。
加之刑满释放后的出狱人社会化受阻,重新犯罪率再次危害社会的比例提高。
针对监狱矫正危机与犯罪率的急剧增长所引发的监狱行刑社会化与出狱人保护工作的开展应运而生。
而这即是现代意义上的社区矫正在我国萌生的最好契机。
2.“社区刑罚”执行不力与再犯罪率提高
公安机关对缓刑、监外执行、假释等非监禁社区刑罚的行刑工作因为缺乏足够的警力顾及很难落实到位。
而缓刑犯、监外执行犯、假释犯等在相对自由开放的社会环境下,监督和管理缺失,出现了“法院只管判,考察无人管”的状况,缓刑成了免刑,假释成了真释,管制成了不管不制。
改革社区刑罚是必然的选择,现代意义上的社区矫正也在这种逆境中看到了曙光。
3.二元社会结构与社会软弱
在我国社会转型初期,二元社会结构正在形成并没有发育到成熟,国家权力不可能完全退出,社会自治能力远远没有跟上。
这个时期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领域的新生事物势必只能在襁褓中,即便出现也是包含着国家权力浓厚的干预色彩,例如在2003年《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之前首开“社区矫正”先河的上海市以及之后的北京市,社区的配合与公民的参与在国家公权力之下显得微乎其微。
(二)社会转型深化期法治社会发展的趋势——问题的合法化
在社会转型初期的“社会建构”下,现代意义上的社区矫正已经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和转型,法律进行适时地反映和回应,成为“回应型法”。
我国的社区矫正立法也成为“回应型法”,经历了一个由点到面的过程。
1.从《试点通知》到“两个模式”及各种模式
从2003年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试点通知》)一直到2009年《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社区矫正规范回应着实践中各地进行的有本地特色的社区矫正,形成了“回应型法”。
在全国各地的社区矫正工作中,从最开始的“北京模式”和“上海模式”,已经发展成为各种具有本地方特点的各种模式,如“枫桥模式”、“宜兴模式”、“方城模式”、“津市模式”、“常熟模式”、“靖江模式”、“酒泉模式”、“来宾模式”、“福清模式”等,这正是在当地社会发展及需求下而产生的,也就是“社会建构”的应景之果。
2.从入刑事法律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未来的“社区矫正法”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社区矫正合“法”化;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再次确认,2012年3月1日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全面规范了社区矫正从适用前调查评估、交付与接收、矫正实施到解除矫正整个工作流程;最后到当前司法部正进行《社区矫正法》草案起草工作,以及未来可以预见的《社区矫正法》。
(三)后现代社会“社会控制”的产物——问题的再建构中
社会控制是指社会组织利用社会规范对其成员的社会行为实施约束的过程。
社会控制的目的就是规范人类行为,将包括越轨行为在内的所有人类行为控制到社会公共生活所能允许的范围内,进而维系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
社会控制的理念就是实现国家对社会的有效治理,实现政府等社会组织对个人和集团的合法制约,实现人类共同体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社会问题最终在社会的建构下“合法化”,最终走向独立的立法,这一过程恰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显示。
从社会转型初期,为了解决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进行监狱矫正的改革、行刑社会化的转变,社区矫正在夹缝中“初展拳脚”;而后在社会转型深化期,社区矫正入刑事法律进而将要实现的《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在我国的全面推行中,可能也会因社会生活形态的不同而变化,因为每一社会都通过法律显示它用以团结其成员的那种方式的“最深层奥秘”,而这种奥秘也正是社会所建构而成的。
社区矫正在我国已经成为国家对一部分特殊人群的控制手段,且这种手段更加趋于理性、文明、柔性、人道、法治。
“后现代性是一种思想风格,它置疑客p
[3]叶浩生.社会建构论与质化研究[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1(7):76
[4]洪长安.环境问题的社会建构过程研究[D].上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28
[5]冯卫国.行刑社会化研究——开放社会中的刑罚趋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