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人工生殖技术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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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几个法律问题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几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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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 生殖 技 术 是 指 运 用 医 学 技 术 和 方 法 对 配 子、 合 ( +/<, 是 指用 丈 夫 的 +012324256 /789:27512;7 => <?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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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概念和种类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概念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即人工生殖技术它是指不同于人类传统的基于两性性爱的自然生育过程而是根据生物遗传工程理论采用人工方法取出精子或卵子然后用人工方法将精子或受精卵胚胎注入妇女子宫内使其受孕的一种新生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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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学报 F;?0756 ;3 <?757 G?=624 H94?021> I;669J9
道 内, 任 精子 与卵 子 自 然 结 合, 以 达到 妊 娠 目 的 的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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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生殖技术相关的法律与伦理问题

论人工生殖技术相关的法律与伦理问题

论人工生殖技术相关的法律与伦理问题摘要:当代生殖技术的飞速发展对生命法学的研究和社会伦理规范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我们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制体系加以调控,以社会的伦理界限为尺度,使人工生殖技术更多的发挥其积极作用,避免其消极作用,这正是当今生命法学研究的难点与重点问题。

标签:人工生殖;人工授精;法律;伦理生命科学的发展正在深刻地促进着人类的文明和进步,改变着社会的进程和面貌。

同时对未来充满了疑虑与困惑。

当前,人们特别需要在总结生命伦理学取得的进展和存在问题,以及由此向生命伦理学提供的进一步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而作为生命科学的一个方面,人工生殖技术也像其它许多现代科学技术一样是一把“双刃剑”,既给人们带来了新生的希望,也对人类的生活造成了不少冲击。

一、人工生殖技术概述人工生殖的正式名称是“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是相对于男女性结合的自然生殖而言的,凡是通过现代生物科技手段导致精卵结合的非自然生殖就称人工生殖。

它现在已经发展出人工授精、试管婴儿,代孕母亲三种类型以及十六种组合形式。

按不同的划分标准人工授精又可以分为同源人工授精、异源人工授精、体内人工授精、体外人工授精四种;而试管婴儿俗称,它的正式称呼是体处受精和胚胎移植,事实上,胚胎和婴儿并不是在试管中培养出来的,而是将卵子和精子先分别在玻璃器皿中培养两天,然后让卵子受精,待受精卵分裂成有4—8个细胞的早期胚胎后,再植入人的子宫内继续生长发育直至分娩;至于代孕母亲则是把受精卵植入特定妇女体内,待孩子出生以后再把他交给事先约好的父母。

在1785年意大利生物学家斯帕兰扎尼就对动物进行过人工授精,而最早的人工生殖则发生在1866年,美国医生J.Marionsims用一位捐赠者的精子使一位妇女怀了孕,这也是最早的供体人工体内受精。

它一开始就因伦理障碍受到社会责难,因未能广泛地应用于临床。

直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项技术才普遍开展起来,很多国家都建立于精子库。

二、人工生殖引发的法律与伦理问题(一)人工授精引发的法律与伦理问题1.精于以及受精卵的法律地位首先,精子法律地位主要是指在AIH条件下,死去的丈夫遗留下的精子的地位问题。

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与法律问题探讨

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与法律问题探讨

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与法律问题探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类的生殖方式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

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ART)已经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话题。

随之而来的是伦理与法律问题的不断涌现,如何在尊重人权、维护社会公正的基础上,实现技术和伦理的协调与协同,一直是一个重要的探讨方向。

一、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概述辅助生殖技术指的是通过医学手段来帮助不孕症患者或生育障碍者实现繁殖后代的技术。

自从1978年英国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便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主要技术包括体外受精、试管婴儿、冷冻胚胎移植、卵子和精子捐赠、代孕等。

这些技术以其高效、低风险、低成本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临床实践当中,给众多患者带来了生育的希望,推动了社会生育事业的发展。

二、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1. 生命伦理问题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的核心是生命,这些技术对胚胎的处理具有重大的生命伦理意义。

众多倡导保护生命的人士认为,胚胎是人类的生命形式,具有生命的尊严和权利,因此应该得到严格的保护措施。

但同时,也有一些人认为,由于胚胎是在离体环境下产生的,未必具备与自然出生婴儿相同的生命尊严,因此应采取与自然妊娠相同的标准来进行评价。

2. 遗传伦理问题辅助生殖技术还涉及到了遗传伦理问题。

例如采用人工授精的方式,精子来自捐赠者而非性伴侣,导致受精卵中包含了不同的DNA序列,这可能会对宝宝的遗传形象产生很大影响。

这也就涉及到了人类的种族纯洁性、家族纯洁性以及人类遗传基因的层面。

3. 公正伦理问题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辅助生殖技术费用昂贵,而低收入家庭或无法负担这种开销的家庭则受到了限制。

这种情况就涉及到了公正伦理问题。

辅助生殖技术是否应该进一步普及和开放,使得每个家庭都有机会以低廉的价格获得生殖服务,这也是一个需要深入讨论的问题,同时也需注意社会公正、经济发展和个体权利的平衡。

三、辅助生殖技术的法律问题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给社会带来了众多法律问题。

人类生殖的伦理考量与法律规范

人类生殖的伦理考量与法律规范

人类生殖的伦理考量与法律规范第一章:引言人类生殖是人类社会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领域。

作为人类的本能之一,生殖和生育能力一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然而,生殖和生育也涉及到人类的基本伦理和道德准则,因此需要法律进行严格的规范。

本文就探讨人类生殖的伦理考量以及法律规范。

第二章:人类生殖的伦理考虑近年来,人类生殖技术的发展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和伦理争议。

一方面,人类生殖技术让不孕不育的人实现了生育的愿望,另一方面,人类生殖技术也带来了许多伦理和道德方面的问题。

以下分别讨论:2.1. 基因治疗的伦理问题随着基因工程和基因技术的发展,基因治疗成为人类治愈疾病的新希望。

基因治疗可以通过修正患者DNA的缺陷来治愈疾病,但同时也会涉及到基因改造和人类创造新生命体的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要考虑人类的尊严和社会福祉,并确保不会产生不可逆的后果。

2.2. 代孕的伦理问题代孕是指一个女性为别人生育,并在生育后将孩子交给拟为父母的人或者机构。

代孕涉及到女性的人权、生育权,以及幼儿权利。

同时,也引起了类似于儿童拐卖等社会问题。

代孕应当遵循伦理准则,确保代孕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2.3. 人工受精的伦理问题人工受精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受精过程。

人工受精有助于不孕不育的人实现生育的愿望,但也会引发医学伦理和社会问题。

例如,在人工受精的过程中,是否将未使用的胚胎存储或销毁等问题都需考虑到。

第三章:法律规范3.1. 生殖技术的法律规范生殖技术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一些国家禁止代孕和人体克隆,而另一些国家则允许这些行为。

国际上也有一些公约和条约规范着生殖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各国应根据伦理和法律准则来制定生殖技术的相关法律规范,并确保生殖技术的应用透明和公正。

3.2. 知情权的法律规范知情权是在医疗鉴定、诊断、治疗等领域中的一项基本权利。

在人类生殖的伦理和法律规范中,知情权也显得尤为重要。

例如,在人工受精的过程中,患者应该了解医生所使用的技术和方法,同时也应该知晓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医疗后果。

试论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引发的法律问题

试论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引发的法律问题

◆学术前沿2016·10(下)试论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引发的法律问题刘琳璇刘军锋摘要将人工辅助生殖技术运用到临床技术中给不孕不育患者带来了诸多福利,提升其生活质量,但这在客观上对人类绵延已久的繁衍方式带来了冲击,引发了诸多的伦理道德和法律问题,不论是从国内立法或者是国际私法的层面都令人棘手。

促进人工生殖技术更好地规范与管理,全世界都以不同的立法形式制定了相应的规则与制度。

我国目前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立法,全部都是以卫生部规章的形式出现,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影响了对人工生殖技术的调控。

由于利益驱使和刚性需求,精子、卵子、胚胎非法买卖、同精多孕、非法鉴别胎儿性别、非法多胎移植生育、非法代孕等逐渐突出,对伦理道德以及基本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法律规制是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有效管理的最佳模式,其一,要提高立法级别,健全相关法律体系,适时推出《人工辅助生殖法》;其二,刑法要介入滥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增设“滥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罪”。

关键词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代孕作者简介:刘琳璇,南开大学法学院2013级;刘军锋,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10.410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相较于自然生殖,将人类自然生育环节的某一个步骤用自然科学的技术方法予以替代。

辅助生殖作为生命科学的一个方面,同样是一把“双刃剑”,即不孕不育的家庭从中获得期盼已久的希望和幸福,但也同时也改变了人类的自然繁殖过程,从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脱离人体,并对人类的社会伦理和道德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立法的完善还无法跟进辅助生殖技术迅速发展的脚步,也就是说原有的法律法规对这项技术无法给予行之有效的规制。

例如:辅助生殖推翻了传统认定父母子女关系的血缘联系,产生了生物学上之母、遗传学上的父母,以及社会学上的父母之间的冲突。

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的案例(3篇)

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李某某(男,30岁)与张某某(女,28岁)系一对未婚恋人,两人因感情深厚,计划通过人工生殖技术生育一个孩子。

在咨询了多家医疗机构后,两人最终选择了一家具有合法资质的生殖医学中心进行人工生殖手术。

在手术过程中,李某某提供了自己的精子,张某某提供了自己的卵子,经过体外受精后,成功培养出两个胚胎。

根据生殖医学中心的协议,胚胎的抚养权和归属权归张某某所有。

然而,在胚胎移植手术前,李某某突然反悔,表示不愿意继续进行人工生殖手术。

张某某则坚持要求移植胚胎,认为这是她与李某某共同的孩子。

双方就人工生殖纠纷无法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人工生殖胚胎的法律地位;2. 人工生殖胚胎的抚养权和归属权;3. 人工生殖纠纷的处理原则。

三、法院判决1. 人工生殖胚胎的法律地位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生命始于受精卵。

人工生殖胚胎作为生命起源的重要阶段,具有法律地位。

在人工生殖过程中,胚胎的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

2. 人工生殖胚胎的抚养权和归属权法院认为,在人工生殖过程中,胚胎的抚养权和归属权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1)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在人工生殖协议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胚胎的抚养权和归属权,并确保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得到尊重。

(2)有利于保护胚胎权益。

在确定胚胎抚养权和归属权时,应充分考虑胚胎的权益,确保其健康成长。

(3)遵循公平原则。

在确定胚胎抚养权和归属权时,应公平地处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本案中,李某某与张某某在人工生殖协议中并未明确约定胚胎的抚养权和归属权。

因此,法院应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胚胎权益等因素,公平地处理本案。

3. 人工生殖纠纷的处理原则法院认为,在处理人工生殖纠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当事人意愿。

在处理人工生殖纠纷时,应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充分考虑其合法权益。

(2)维护生命权益。

在处理人工生殖纠纷时,应充分维护胚胎的权益,确保其健康成长。

(3)公平公正。

人工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辩论辩题

人工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辩论辩题

人工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辩论辩题正方观点:人工生殖技术是一项伟大的科学成就,它为那些无法自然生育的夫妇提供了生育的机会,满足了他们作为父母的愿望。

人工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并不是技术本身的问题,而是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滥用和伦理道德问题。

首先,人工生殖技术并非一种对自然规律的违背,而是在帮助那些有生育困难的夫妇实现他们的生育愿望。

其次,人工生殖技术的发展为医学研究和技术进步提供了机会,有利于人类的进步和发展。

最后,人工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需要通过法律和伦理规范来约束,而不是禁止其发展和使用。

在伦理问题方面,我们可以引用伦理学家彼得·辛格的观点,他认为人工生殖技术并不违背伦理道德,只要在使用过程中遵守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

此外,我们还可以引用美国伦理学家尼尔·普兰斯的观点,他认为人工生殖技术的发展对社会和人类的福祉有着积极的影响,应当得到支持和鼓励。

反方观点:人工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主要体现在对人类生育过程的干预和滥用上。

首先,人工生殖技术可能导致生育过程的商业化,使得生育变成一种商品交易,违背了生育的本质和伦理道德。

其次,人工生殖技术可能导致遗传资源的破坏,出现基因变异和遗传疾病的传播,对人类基因库造成潜在威胁。

最后,人工生殖技术可能导致社会道德观念的混乱,使得家庭伦理和社会伦理受到挑战和冲击。

在伦理问题方面,我们可以引用哲学家尼采的观点,他认为人工生殖技术可能导致人类的道德观念和伦理价值的混乱,对社会稳定和和谐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我们还可以引用《美丽新世界》这部小说中的案例,作者阿道司·赫胥黎通过小说中对人工生殖技术的描述,揭示了人工生殖技术可能导致的道德和伦理问题,对人类社会产生的潜在危害。

综上所述,人工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思考和讨论。

正方和反方都有其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论据,需要通过深入的讨论和研究,找到一个平衡点,使得人工生殖技术能够在遵守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研究

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研究

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研究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生殖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

人工生殖技术便是其中之一。

人工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 ARTs)包括人工授精、试管婴儿、胚胎移植等多种技术,能够帮助那些自然受孕困难的夫妇实现生育愿望。

但是,也因人工生殖技术的滥用和不当使用而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和法律问题,许多国家采取了限制和监管措施,对人工生殖技术进行了法律规制。

本文将就人工生殖技术的犯罪化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是指将某些不当使用人工生殖技术的行为纳入到刑法范畴,使其违法犯罪并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

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滥用人工生殖技术可能导致婴儿的遗传性疾病或畸形,给婴儿带来身体和心理的痛苦,对个人和家庭都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一些国家对人工生殖技术的滥用者进行了处罚。

例如,英国法律规定,医生或临床研究员私自进行非法或不当的人工生殖技术,将面临牢狱之灾。

其次,不当使用人工生殖技术可能带来道德问题。

例如,人工授精等技术不应该被用于非法的代孕或销售,否则将带来许多对家庭和社会的不和谐的现象。

这种行为在一些国家也被视为犯罪行为。

例如,印度和泰国禁止外国人通过代孕母亲获得孩子的国籍,并将此行为定为非法行为。

最后,人工生殖技术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涉及伦理问题,例如胚胎筛选和基因改造等技术的使用。

这些技术可能导致道德争议,并进而成为了国家伦理审查的对象,并在法律上受到限制。

例如,在美国,生育前基因诊断和基因选择只能用于诊断性目的,而不能用于选择特定性别的胚胎。

但是,在对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进行辩论时,也有一些质疑存在。

例如,一些人认为,对不当使用人工生殖技术进行犯罪制裁可能会剥夺夫妻的生育权利,以及医生的临床自由和创新意志。

另外,由于不同国家法律制度和道德标准的不同,人工生殖技术的犯罪化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并难以得到一致的国际认可。

人工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辩论辩题

人工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辩论辩题

人工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辩论辩题正方观点:人工生殖技术是一项伟大的科学成就,它为那些无法自然生育的夫妇提供了生育的机会。

这项技术对于许多家庭来说是福音,它给予了他们拥有自己孩子的权利。

此外,人工生殖技术也有助于避免一些遗传疾病的传播,因为通过基因筛查和遗传学检测,可以选择健康的胚胎进行植入。

这对于社会的整体健康和福祉来说是非常有益的。

伦理问题并不在于人工生殖技术本身,而在于其滥用。

如果合理地使用人工生殖技术,可以为许多家庭带来幸福和希望。

同时,政府和相关机构应该加强对人工生殖技术的监管,确保其在伦理和法律的范围内使用,以避免滥用和不当行为。

反方观点:人工生殖技术存在着许多伦理问题,首先是对人类生命的尊重。

在人工生殖技术中,可能会产生多余的胚胎,这些胚胎的命运将会面临严重的伦理问题。

另外,人工生殖技术也可能导致社会的不平等现象,因为只有富裕的家庭才能负担得起这项技术,这将加剧社会的阶级分化。

此外,人工生殖技术也可能导致遗传多样性的减少,因为通过基因筛查和遗传学检测,人们更倾向于选择健康的胚胎进行植入,这可能会导致一些特定的基因在人类种群中的减少,从而影响整个人类的基因多样性。

名人名句:“伦理并不是一种理论,而是一种实践。

”——亨利·列文。

“伦理是一种道德选择,我们需要在科技发展的同时,保持对人类生命的尊重。

”——彼得·辛格。

经典案例:世界各地都有许多关于人工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的案例。

例如,一些国家允许单身女性和同性恋夫妇通过人工生殖技术生育子女,这引发了社会对于家庭结构和道德观念的争议。

另外,一些富裕家庭通过人工生殖技术选择胚胎的性别,这也引发了性别歧视和社会不公的问题。

综上所述,人工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议题,需要综合考虑科技发展、社会道德和个体权利等多方面因素。

我们应该在尊重人类生命和保障社会公平的前提下,合理地使用人工生殖技术,避免其滥用和不当行为。

人工生育法律案例分析(3篇)

人工生育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工生育技术逐渐成为解决不孕不育问题的重要手段。

然而,人工生育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涉及伦理、隐私、权益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以一起人工生育法律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案例背景张女士与李先生结婚多年,一直未能生育。

经多方求医,最终在一家生殖医学中心接受了人工生育技术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张女士先后捐赠了2个卵子,李先生捐赠了精子。

经过体外受精,成功培育出两个胚胎。

在胚胎移植后,张女士怀孕,并在孕晚期生下一对双胞胎。

然而,在孩子出生后,张女士发现孩子与自己外貌和体质特征不符,怀疑孩子并非自己的亲生骨肉。

经调查,发现生殖医学中心在胚胎移植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将其他女性的卵子误植入张女士体内。

张女士因此与生殖医学中心及李先生产生纠纷,要求撤销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分析1. 卵子捐赠的法律问题卵子捐赠是人工生育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本案中,张女士捐赠了卵子,但未签订任何卵子捐赠协议。

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规定,卵子捐赠应当遵循自愿、无偿、非商业的原则,并签订书面协议。

本案中,由于未签订协议,导致卵子捐赠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容易引发纠纷。

2. 胚胎移植的法律问题胚胎移植是人工生育技术中的关键环节。

在本案中,由于生殖医学中心在胚胎移植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胚胎移植错误。

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确保胚胎移植的准确性。

本案中,生殖医学中心的失误违反了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抚养权问题的法律分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权利。

在本案中,张女士与李先生的孩子并非亲生,但孩子出生后,张女士已经承担了抚养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法定抚养义务。

本案中,虽然孩子并非张女士的亲生骨肉,但张女士已经承担了抚养责任,因此,撤销抚养权的请求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人工生殖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人工生殖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人工生殖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全面禁止人工生殖人工生殖是指通过人工手段帮助无法自然受孕的夫妇或个体实现生育的过程。

虽然人工生殖技术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一些不育夫妇的问题,但从正方的角度来看,全面禁止人工生殖是必要的。

首先,人工生殖违背了自然法则。

自然界中,生殖是通过两性之间的结合和自然的过程来实现的,而人工生殖则是通过外部干预来达到生育的目的。

这种人为的干预,违背了自然法则,可能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产生不可预测的影响。

其次,人工生殖存在伦理和道德问题。

人工生殖技术通常涉及试管婴儿、代孕等操作,这些操作可能导致一系列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出现。

例如,试管婴儿可能会导致胚胎选择的问题,即选择某些特定的胚胎进行植入,这可能引发对生命平等和尊严的争议。

代孕也可能导致孩子与生育母亲之间的情感和法律纠纷。

此外,人工生殖也存在健康风险。

人工生殖技术通常需要使用药物或手术操作,这可能对个体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的风险。

例如,试管婴儿手术可能导致多胎妊娠、早产、低体重儿等并发症的发生,对孩子和母亲的健康都带来潜在的危险。

综上所述,从自然法则、伦理道德和健康风险的角度来看,全面禁止人工生殖是必要的。

我们应该尊重自然的规律,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平衡,同时也要关注人类的伦理和健康。

只有通过全面禁止人工生殖,才能确保我们在追求科技发展的同时不失去对人类价值的尊重。

反方观点:不应该全面禁止人工生殖尽管人工生殖存在一些问题,但从反方的角度来看,全面禁止人工生殖是不合理的。

首先,人工生殖技术为不育夫妇提供了重要的生育选择。

不育夫妇可能经历长时间的治疗和心理煎熬,而人工生殖技术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实现生育的机会。

通过人工生殖技术,不育夫妇可以实现自己的亲子梦想,获得家庭的完整和幸福。

其次,人工生殖技术对于一些特殊群体来说是必需的。

例如,同性恋夫妇或单身人士可能无法通过自然方式实现生育,而人工生殖技术为他们提供了一种实现生育的途径。

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研究

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研究

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研究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工生殖技术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这些技术包括试管婴儿、人工授精、卵子捐赠等等。

这些技术为不孕不育的夫妇带来了希望,但也引起了社会的争议。

尤其是在某些国家,这些技术甚至被犯罪化。

本文将探讨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的理由及其影响。

首先,人工生殖技术的犯罪化源于道德和伦理的考量。

在某些国家,政策制定者认为这些技术违反了自然规律,以及传统家庭价值观。

例如,某些国家禁止同性恋夫妇使用人工授精技术,因为这不符合传统家庭的定义。

而试管婴儿技术也常常被批评为“人造生命”,违背了自然法则。

因此,这些国家将人工生殖技术定为非法行为,以保护传统家庭观念和价值观。

其次,人工生殖技术的犯罪化还受到对儿童权益的担忧。

试管婴儿等技术可能导致儿童的身份和家族关系不确定,这给孩子带来了心理和情感问题。

特别是当孩子长大后,他们可能会发现自己的生物学父母是不同的,或者他们没有法律认可的亲属关系。

这种事情可能会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在他们的个人发展和身份认同中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一些国家出于保护儿童权益的考虑,禁止人工生殖技术。

最后,人工生殖技术的犯罪化也有可能防止商业化的滋生。

某些国家认为,如果这些技术没有限制,它们就会被商业用于盈利目的,然后无法控制。

这可能会导致一系列严重问题,例如走私卵子、贩卖儿童等等。

在一些国家,政策制定者认为人工生殖技术过于先进,不能完全掌握和监管,因此应该禁止使用。

然而,人工生殖技术的犯罪化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首先,它剥夺了某些夫妇的权利,使他们无法享受人类应有的结婚生育自由。

如果夫妇无法自然生育,他们可能会选择使用人工生殖技术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其次,禁止人工生殖技术也可能会导致悄然无声的偷渡行为。

在一些国家,人工生殖技术可能被迫进行地下操作,这可能会导致安全和卫生问题。

最后,人工生殖技术的犯罪化也可能导致合法机构的缺乏。

如果人工生殖技术行业被非法化,那么就可能没有受过教育和训练的专业机构进行操作。

人工生殖辩论辩题

人工生殖辩论辩题

人工生殖辩论辩题正方观点:人工生殖技术是一项伟大的科学成就,它为那些无法自然生育的夫妇提供了生育的希望和机会。

首先,人工生殖技术可以帮助那些患有生育障碍的夫妇实现他们组建家庭的愿望。

例如,试管婴儿技术可以让患有输卵管堵塞的女性怀孕,使他们有机会成为父母。

其次,人工生殖技术也可以帮助那些患有遗传疾病的夫妇避免将疾病遗传给下一代。

例如,通过基因筛查和胚胎选择,夫妇可以选择健康的胚胎进行植入,从而避免遗传疾病的传承。

最后,人工生殖技术也为单身女性和同性恋夫妇提供了生育的机会,让更多的人有机会体验当父母的喜悦。

名人名句,英国作家乔治·伯纳德·肖曼曾说过,“生育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它不应该被任何人为的障碍所阻挡。

”这句话充分表达了人工生殖技术为那些无法自然生育的人们带来的希望和机会。

反方观点:人工生殖技术可能会带来一些伦理和道德上的问题。

首先,人工生殖技术可能会导致道德和法律上的问题。

例如,试管婴儿技术可能会引发亲权纠纷和遗传权纠纷,使得孩子的生活和成长受到影响。

其次,人工生殖技术可能会加剧社会的不平等现象。

因为人工生殖技术的费用昂贵,只有富裕的家庭才能够承担这样的费用,这会导致社会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最后,人工生殖技术可能会对人类的基因库产生不可预测的影响,可能会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和危险。

经典案例,美国的一对夫妇因为使用了试管婴儿技术而导致了亲权纠纷,最终法院判决他们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

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人工生殖技术可能会引发的法律和道德上的问题。

综上所述,人工生殖技术是一个复杂的议题,它既有利也有弊。

我们应该在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伦理和道德上的问题,努力寻找一个平衡点,让人工生殖技术更好地造福人类。

现代生殖技术的民法学思考

现代生殖技术的民法学思考

三、案例探讨
1、出生证与隐私权
某男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在医院成功受孕。在申请料。该男子认为这些材料涉及隐私,拒绝提供。 医院因此拒绝为其出具出生证。
该案例涉及隐私权与生育权的冲突。在此情况下,民法应当充分保护个人隐私 权,同时规定医院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外,政府应当 制定相关法规,明确出生证的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现代生殖技术概述
现代生殖技术主要包括人工受孕、试管婴儿、胚胎移植等技术。这些技术的出 现,为那些无法自然受孕或因年龄、健康等原因无法通过传统方式生育的家庭 提供了实现生育梦想的可能。
二、民法学思考
1、隐私权
现代生殖技术使个人在生育方面的隐私权面临挑战。例如,精子、卵子捐赠以 及胚胎移植等技术涉及到个人生殖信息的披露和隐私保护问题。民法应当明确 规定,个人在选择现代生殖技术时,有权了解相关信息并保护自己的隐私。
四、思考与建议
针对现代生殖技术所带来的法律问题,提出以下思考和建议:
1、加强法律监管
政府应当加强对现代生殖技术的法律监管,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符 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应注重保护个人隐私权和生育权等基本权 利。
2、提高家庭素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提高家庭素养对于解决现代生殖技术所带来的法律问题具 有重要意义。政府和社会应当提供相关教育支持,帮助家庭成员更好地了解现 代生殖技术的利弊和相关法律法规。
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基 础
1、尊重个体权利: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一种尊重个体生育权和隐私权的技术。 对于无法自然生育的夫妇,他们有权选择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实现生育梦想。这 种权利的尊重不仅体现在个人层面,也体现在国家和社会的层面。
2、家庭价值:辅助生殖技术可以帮助无法自然受孕的夫妇实现生育,从而构 建完整的家庭。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有着重要的作用。

人工生育法律案例分享(3篇)

人工生育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工生育技术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逐渐凸显。

本文将通过一个典型的法律案例,分享人工生育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一、案例背景甲与乙于2018年结婚,婚后两人因身体原因一直未能生育。

2019年,甲乙夫妇决定通过人工生育技术(试管婴儿)来解决问题。

在经过一系列检查后,甲乙夫妇选择了一家具有良好口碑的生殖中心进行治疗。

经过治疗,甲乙夫妇成功怀孕。

然而,在怀孕过程中,甲乙夫妇因夫妻关系紧张而离婚,孩子出生后,抚养权问题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二、法律问题1. 孩子出生后,甲乙夫妇离婚,抚养权归谁?2. 孩子出生时,甲乙夫妇均为成年人,但离婚时孩子未满两周岁。

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是否有效?3. 孩子出生后,甲乙夫妇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如何处理?4. 生殖中心在人工生育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三、案例分析1. 孩子出生后,甲乙夫妇离婚,抚养权归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父母协商确定抚养权。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本案中,甲乙夫妇离婚时,孩子尚未满两周岁,属于哺乳期内的子女。

因此,原则上应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但考虑到甲乙夫妇离婚原因复杂,抚养权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子女意愿等因素。

2. 孩子出生时,甲乙夫妇均为成年人,但离婚时孩子未满两周岁。

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的条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在本案中,甲乙夫妇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是在孩子出生后,甲乙夫妇均为成年人时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

3. 孩子出生后,甲乙夫妇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

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

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导论一、选题动机与研究目的(一)选题动机人工生殖技术就是将性和生殖分离,利用人工的方法达到使人怀孕生育的目的。

它的主要功能是使不孕夫妻在经过该技术的治疗后实现拥有自己孩子的愿望。

人类社会生生不息的关键在于人类自身的不断繁衍,生儿育女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家庭所负担的重要职责所在。

中华民族是一个重视伦理道德、三纲五常的民族,由此形成的香火延续观念早已深深植根于人们的脑海。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的生存压力不断增大,晚婚晚育现象逐渐普遍。

科技的发达带来了环境的恶化,种种因素的合力作用使得不孕夫妻的比例越来越高,不孕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

拥有下一代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我们多数人的向往,人工生殖的出现了却了众多不孕症患者的苦恼,帮助他们实现了生儿育女的美好愿望。

今天,人工生殖的医学科技发展已经较为成熟,社会大众对其也有颇高的接受度。

同其他生命科技一样,它对于人类增进健康、改善生命和生活质量、预防和治疗疾病、减轻痛苦等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不同于其他科学技术的是人工生殖改变了传统的由性而孕的自然生殖方式,成就了由人工方法而使人受孕生子的现实。

这种改变给我们的传统伦理观念、法律制度带来强大冲击,尤其借用第三人力量的人工授精和代孕母直接导致了人工生育问题的复杂化,诸如人工生殖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代孕母应否合法化、代孕契约的效力为何、生殖细胞和胚胎的法律性质及权利归属为何,等等,一系列问题均值得我们作一番深入细致的研究。

迎接人工生殖技术给人类带来的法律挑战已是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不容回避和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

人工生殖技术只有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才能健康地发展,从而趋利避害,真正造福于人类。

伴随着人工生殖技术的逐步发展和应用,西方一些国家率先进行了针对性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在此基础上也颁布了一些法律或议案,以求对因人工生殖而引发的法律问题提供裁决依据。

例如,瑞典有《人工授精法》、《体外授精法》,英国有《代孕协议法》、《人工授精和胚胎法》,美国有《统一亲子法》和《人工生殖子女法律地位统一法》,德国有《胚胎保护法》,2006年2月意大利也通过了《人工辅助生殖法》。

人工生殖技术法律问题研究

人工生殖技术法律问题研究

country‘S
legislation,SO
to the
rights
of the parties to maximize the bene6ts.
Key words:reproductive freedom legislation
inseminati。n
surrogate mother
copy
II
第1章绪论
1.1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选题背景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环境质量的下降,晚婚晚育观念的 深入等一系列原因导致现在不孕不育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世界卫生组织在80年代末期 在25个国家33个中心组织了一次采用标准化诊断的不孕夫妇调查,结果表明发达国家 约有5%一8%的夫妇受到不孕症的影响,而在发展中国家,这个数字更是达到了30%,全 球不孕症患者人数约有8000万一1.1亿。生儿育女是每个人的天性,拥有子女更是生育 权的具体体现,人工生殖技术横空出世为不孕夫妇带来了福音,帮助众多的不孕症患者 实现了为人父母的愿望。然而新生技术的运用总是面临众多的质疑,人工生殖技术为人 类社会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埋下了许多隐患,首当其冲的便是其对传统的生殖观念的冲 击,而现实中越来越多的人工生殖技术涉诉案件的增加,也给法律层面上提出了更多的 要求,由于相关的人工生殖技术立法的缺失,给司法实践中带来了相当多的困难,在社 会上也是争议不断。而另一方面,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法律上的空白地带大肆聚敛横财, 给社会带来了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人工生殖技术所带来的问题的研究具有重大 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人工生殖技术饱受非议的地方便在于其分离了传统的由性到孕的这一过程,而第三 人的介入,运用第三人精子的人工体外授精和借用其他女性的卵子或子宫的代孕母的出 现更是对传统的伦理观念、法律制度带来了强大的冲击,诸如运用人工生殖技术所生子 女法律地位的确定、代孕母是否合法化,人类复制问题等是其从一出现便处于风口浪尖 之上,而这些问题也是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不容回避的问题。笔者认为,当学者们陷入 是否允许人工生殖技术运用的争议时,我们不妨抽身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来审视这一 问题。关于人工生殖技术是否允许运用,唯一的标准即是能否与我国的社会现实需要相 符;其次,我们应注重从问题本身的反思去认识事物的本质,趋利避害,从而使人工生 殖技术能真正的造福人类。

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研究

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研究

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研究1. 引言1.1 背景介绍人工生殖技术是指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手段辅助怀孕的一系列医学技术,包括试管婴儿、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等方法。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人工生殖技术在解决不孕不育等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许多不孕夫妇带来了生育的希望。

人工生殖技术也面临一些争议和挑战。

一些道德、法律、伦理等方面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对人工生殖技术的监管日益加强,涉及人工生殖技术的犯罪行为也愈发引起重视。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人工生殖技术的发展、种类、应用和风险,以及犯罪化的原因和影响进行分析,旨在探讨对于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的反思,从而为未来的发展指明方向。

【背景介绍到此结束】1.2 研究目的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为了更全面地探讨这一议题,本研究旨在通过对人工生殖技术的定义和发展、种类、应用和风险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探讨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的原因以及对社会、家庭和个人所带来的影响。

通过研究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的背景及现状,旨在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促进人们对人工生殖技术的规范和监管。

本研究也致力于探讨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的影响,希望通过深入分析,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讨论,促进相关法律的完善,提高人工生殖技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保护患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的法治和秩序。

1.3 研究意义研究意义是指对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进行深入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社会现象的形成原因和影响。

通过分析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的背景和发展过程,可以揭示其中的法律、伦理、社会等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有助于我们在实践中更好地应对相关问题。

研究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还能帮助我们深入了解人类生殖权利和生殖伦理的现状和挑战,促进相关法律政策和伦理规范的完善和进步。

对人工生殖技术犯罪化的研究可以为公众和决策者提供参考,使他们更具有理性和科学性地认识和处理相关问题,为社会和个人的利益保障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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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人工生殖技术中的法律问题[摘要]人工生殖技术的诞生和应用给人类的传统自然生殖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冲击,其作为高端科技,广为人知,为人类后代之繁衍带来福音。

然而这一生物技术的开发和运用涉及到社会伦理,文章以人工生殖技术中的法律问题为探讨方向,从人工生殖技术的概念解析、人工生殖技术中的法律问题的提出、我国对人工生殖技术的法律与政策以及完善我国人工生殖技术现行法律政策的思考方面进行论述,探索完善我国关于生殖技术的法律政策,使人工生殖技术能更大程度上地服务于社会,更好的保障人工生殖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

[关键词]人工生殖;代孕;法律问题一、人工生殖技术的概念解析(一)人工生殖技术的定义人工生殖技术,又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指运用科技、医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

①从广义上看,人工生殖技术是替代自然升值过程的某一步骤或者全部步骤的技术;从狭义上来讲,人工生殖技术就是指辅助生殖技术。

②人工生殖技术的方法有许多种,包括人工授精、体外受精、代孕等。

(二)人工生殖技术的内容1.人工授精人工授精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1978年首位利用医学技术促成人工生殖技术的成功——试管婴儿路易斯·布朗,这激起社会公众对于人工生殖技术的争论,也使得人工生殖技术广为人知,时至今日人工生殖技术已被广泛使用。

人工授精是指应用人工方式将精液注入妇女体内以取代性交使妇女受孕妊娠的方法,包括同质授精和异质授精两类。

前者是指使用丈夫的精液进行人工授精,而后者则是指使用匿名者的供精进行人工授精。

同质授精不同于男女性交而受孕,它是利用科技将丈夫的精液输入妻子的子宫内,孩子在遗传上完全来自当事的父母双方,这样有助于减轻夫妻双方的心理障碍,丈夫也不会感到在生育过程中无所贡献,孩子的法律地位也不会发生争议。

③异质授精,也称为“借种授精”,是指利用捐赠者的精液对妇女实施授精以治疗其不孕症。

在英国,异质授精的前提条件为:丈夫患有某种遗传性的疾病、丈夫因精子缺损导致生育能力低下或者不孕症,单身妇女选择非性交方式受孕生子。

捐精的来源主要是医学院的学生和妇科病患者的丈夫,选择捐精的标准是:捐赠者必须有良好的健康状况——拥有健康的体魄、较高的智商等;明白捐精的性质;无遗传性疾病。

异质授精的捐赠者的身份保密,捐赠者与接受治疗的夫妇互不相识,成功率达到75%。

④在德国,仅允许在婚姻关系内进行人工授精;如果丈夫不能生育,可以利用另一名男子的精子进行体外授精。

2.代孕代孕,作为弥补不育的方法,是指妇女受人委托代为孕育孩子,并将生产的孩子交给委托人的行为。

代孕出生的孩子,其基因来源有多种可能。

根据这些莱源的不同可将代孕划分为:局部代孕、体外授精和胚胎移植代孕、完全代孕、捐胚代孕。

局部代孕,最常见的方式是代孕母亲在委托人的安排下使用丈夫的精液进行人工授精,进而怀孕产子,出生的孩子与代孕母亲之间有血缘关系;体外授精和胚胎移植代孕,当代孕是借助于胚胎移植或者体外授精的形式完成的,出生的孩子依然与代孕母亲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完全代孕是代孕母亲仅为胚胎的生长提供妊娠功能和环境,而胚胎的基因材料来自于委托人;捐胚代孕是胚胎材料完全源自匿名的捐赠者,代孕母亲与委托者及孩子之间没有血缘关系。

⑤3.体外受精体外受精,又称试管婴儿,是一项从妇女体内取出卵子,在实验室的器皿内进行培养后,加入经技术处理的精子,待卵子受孕后,继续培养到形成早早期胚胎时,再转入到接受治疗的妇女的子宫内着床以助其怀孕直至分娩的技术。

⑥因而,这项技术也称为“胚胎移植”。

体外授精,经由英国科学家爱德华和斯戴托普发展而来,1978年试管婴儿路易斯·布朗的诞生,正是他们成功地运用体外授精的方法帮助莱莉斯·布朗夫人受孕的。

体外授精主要适用于女性受孕困难的情形,⑦由于精子来源复杂,牵涉到的伦理和社会的问题也更加复杂和多样。

二、人工生殖技术中的法律问题利用人工生育技术服务生育子女,因其生育过程的特殊性,会对当事人的婚姻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孩子的血缘不是来自于生育者夫妻时,这种影响可能会更大。

这种对于婚姻的影响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当子女的血缘不是来自于生育的妇女时,家庭感情的维系往往会更加困难和复杂。

婚姻家庭本身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反应了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客观要求。

⑧人工生殖技术所引发的法律问题很广泛,本文从婚姻家庭的角度来分析。

(一)人工生殖子女的法律地位同质授精所生的孩子,其基因来源是夫妻双方,并且从遗传学角度来讲也是夫妻双方的合法婚生子女,这一点毋庸置疑。

异质授精生育的子女,在婚姻合法关系存续期间经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出生的孩子是夫妻双方的合法婚生子女,该子女与提供精子的男性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代孕子女与异质授精所生子女的问题相似,异质授精子女面临两个父亲的问题,然而代孕子女则面临两个母亲的问题。

代孕是夫妻双方与代孕母亲根据平等自由的原则签订的委托合同,契约双方应当遵守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

代孕母亲提供了胚胎妊娠的环境时,孩子为夫妻双方和发婚生子女;在代孕母亲不仅提供胚胎妊娠的环境,还提供了卵子的情况下,孩子带有代孕母亲的遗传基因,孩子同样也为夫妻双方的合法婚生子女。

(二)孩子的知情权英国《人工授精和胚胎法》确认了孩子与不育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保护家庭隐私和个人医疗档案,孩子的知情权由父母全权决定。

只要孩子不怀疑其孕生情况,就不会发生查询孩子基因的来源问题。

依据这一法律,英国成立了人工授精和胚胎医学管理局,专职监督英国境内所有的不育治疗中心的运作情况。

患者的个人医疗档案由这个管理局保管,⑨若对孕生情况产生怀疑时,可以根据《人工授精和胚胎法》中的规定,享有知情权,年满18周岁的申请人可以向该管理局提出申请,要求提供资料等。

在申请人获得恰当的辅导后,管理局向申请人提供资料。

(三)代孕的合法性代孕,作为生育子女的方式之一,世界各国在立法上明确允许代孕的不多,瑞典、荷兰、德国和法国允许代孕,美国由所在州自己决定,我国台湾地区则禁止代孕。

⑩代孕,主要涉及代为孕育婴儿、转交婴儿、护理及补偿等问题,当事人之间会签订口头或者书面的协议。

代孕协议是否合法的问题,英国《1985年代孕协议法》中规定,商业性质的代孕是违法的禁止发布代孕广告,违者将面临监禁或者罚款的惩罚。

代孕孕育孩子的监护,代孕母亲在生产后,如果不愿意放弃孩子,而委托人诉诸法院要求孩子的监护权时,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原则。

收养也是解决争议的办法之一。

三、我国对于人工生殖技术的规定(一)关于人工授精生育的子女我国现行司法解释中仅对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及其亲子关系做了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91)民他字第12号函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我国坚持确认生育妇女及其丈夫作为孩子法律上的父母,排斥捐赠精子或者卵子者与所生孩子建建立法律上的父母与子女关系。

(二)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我国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于2001年8月1日正式施行。

该办法适用于提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禁止未经批准即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

应以医疗为目的,坚持伦理原则,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知情同意原则,签署知情同意书,对于其中涉及伦理问题的部分应当提交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为当事人保密,医疗技术档案和其他资料应当永久保存。

我国应对涉及人工生殖技术的婚姻家庭问题的法律规范,从管理的角度来看是简略的,但是有鲜明的法律立场,鉴于我国人口和文化的因素,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目前无必要向全社会无条件的开放,但是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还是存在明显管理不到位等情形。

因此,完善相关立法势在必行。

(三)关于人工生殖技术的思考完善人工生殖相关立法:国家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数据统一管理机构,加强监督和管理,为人工生殖技术的更好发展提供统一的管理和监督平台。

法律法规当中应当明确规定代孕协议的内容。

代孕须经法院事先批准,法院须审查代孕协议是否公平合理,并且不得用以商业性质的用途。

生物技术的开发涉及到社会伦理问题,因而加强对生物技术应用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监管是有必要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工生殖技术对传统观念和伦理带来了挑战,但是与此同时也有其存在之道理和依据,对于不能生育的夫妻而言,人工生殖技术满足了其为人父母的愿望,在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人工生殖技术应当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存在并发挥作用,建立健全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将人工生殖技术纳入法律规制当中,有利于调整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保障人工生育子女的合法权益。

[注释]①中国《人类辅助管理办法》2001年版,第24条.②张伟:《人工生育子女法律问题初探——兼议未来克隆人引起的法律难题》,载《当代法学》2003年第6期.③廖雅慈:《人工生育及其法律问题研究》,赵淑慧、何家弘译,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9-10页.④杨大文:《婚姻家庭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07.⑤廖雅慈:《人工生育及其法律问题研究》,赵淑慧、何家弘译,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21页.⑥中国《人类辅助管理办法》2001年版,第24条.⑦如:输卵管堵塞或者损坏而导致妇女不能受孕的情形.女子不能排卵但是其妊娠机理仍然正常的情形等.⑧马忆南.《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3.⑨这些资料包括:捐赠者的身份及其个人资料、人工生育治疗及其结果、配子或胚胎的存放和使用、所有孩子的出生资料和身份。

⑩何蓓:《由“借腹生子”引发的关于人工生殖立法的几点思考》,载《咸宁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参考文献][1]中国.人类辅助管理办法,2001.[2]廖雅慈.人工生育及其法律问题研究[M].赵淑慧、何家弘译,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3]杨大文.婚姻家庭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4]马忆南.婚姻家庭继承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5]中国.婚姻家庭法律使用手册[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6]陈苇.外国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M].群众出版社2006.[7]王洪.婚姻家庭法热点问题研究[M].重庆大学出版社2000.[8]夏吟兰.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9]何蓓.由“借腹生子”引发的关于人工生殖立法的几点思考[J].咸宁学院学报,2004,(3).[10]张伟.人工生育子女法律问题初探——兼议未来克隆人引起的法律难题[J].当代法学,2003,(6).[11]张威,杜文俊.人工生殖的基本法律问题研究[J].社会科学,2001,(7).[12]王寨华.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J].学界观察,2001,(2).[13]李拥军,桑本谦.婚姻的起源与婚姻形态的演变——一个突破功能主义的理论解释[J].山东大学学报,2010,(6).[14]吕芳.婚姻家庭制度的法理学基础[J].社会科学家,2010,(8).[15]齐晓安.社会文化变迁对婚姻家庭的影响及趋势[J]..人口学刊,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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