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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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制度一、工程质量申诉投诉的定义和范围工程质量申诉投诉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争议或者申诉情况。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设计质量、工程监理质量、工程材料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二、工程质量申诉投诉的处理程序1.受理申诉投诉: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申诉方可以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诉投诉,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2.立案调查:经初步调查核实后,相关单位或部门应根据申诉投诉的情况决定是否立案调查,并组建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3.调查结论:调查组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调查结论;4.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论,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申诉方和被申诉方;5.执行处理:对于被申诉方接受处理决定的,应按处理决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和改进,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6.归集汇总: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对工程质量申诉投诉的处理情况进行归集汇总,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三、工程质量申诉投诉的处理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应公开透明,申诉方和被申诉方均应享有公平公正的待遇,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处理结果;2. 快捷高效原则: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应快捷高效,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理,并尽快解决问题;3. 全面客观原则: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应全面客观,调查结果应真实客观,处理决定应合理公正;4. 依法依规原则: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应依法依规,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四、工程质量申诉投诉的监督机制1.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2.媒体监督:新闻媒体应加强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报道,引导公众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3.监督部门监督:相关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足,保障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制度一、背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施工质量,对于投诉工程质量的问题,公司制定了本《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程序和流程,确保工程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保障客户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工程质量投诉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三、定义与缩写1.工程质量投诉:指客户或相关方对工程质量存在异议或不满的情况。

2.投诉人:指提出工程质量投诉的个人或单位。

3.投诉对象:指被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个人或单位。

4.投诉部门:指进行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相关部门。

5.处理人:指处理工程质量投诉问题的具体人员。

6.验收机构:指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的机构或单位。

四、投诉的受理1.投诉的受理时间投诉受理时间从投诉人向投诉部门提交投诉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

2.投诉受理的方式投诉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受理:•邮寄投诉信函:投诉人可以书面投递投诉信函至投诉部门。

•电话投诉:投诉人可以拨打投诉部门电话进行投诉。

•邮件投诉:投诉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投诉部门投诉。

3.投诉受理的要求投诉需要满足以下要求才能被受理:•投诉必须明确指出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投诉对象的相关信息。

•投诉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文件等。

五、投诉的处理流程1.投诉登记投诉部门在收到投诉后,按照《工程质量投诉登记表》进行投诉登记,记录投诉人的基本信息、投诉内容、投诉时间等。

2.投诉调查投诉部门会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将与投诉对象进行沟通,了解工程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况,并采集相关证据。

3.投诉核实调查小组将对投诉问题进行核实,与验收机构协调,比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工程设计文件,确认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4.处理结果反馈调查小组将根据调查结果,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如果确认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将对投诉对象提出整改要求,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工程质量投诉问题日益突出,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二、投诉的范围1.涉及工程质量的投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设计质量、工程材料质量等。

2.投诉对象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包括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三、投诉的途径1.受理投诉的部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四、投诉的程序1.投诉受理: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受理,并开具投诉受理凭证。

2.调查核实: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将指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例如现场勘察、取证等工作。

3.召集相关方开展协商: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将协调相关各方开展投诉处理协商会议,形成共同解决问题的意见。

4.处理结果通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将会议结果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各方。

5.处理结果监督: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将定期进行处理结果的监督,确保处理结果的有效执行。

五、投诉处理的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应坚持公正、公平原则,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快速、高效原则: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应尽快完成,避免长时间的拖延。

3.全面、客观原则: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应全面、客观地了解情况,确保判断准确。

4.合法、合规原则: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程序的合法合规。

六、投诉处理的纠纷解决1.协商解决:投诉处理过程中,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将主动引导各方开展协商,尽量达成共识解决投诉纠纷。

2.仲裁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纠纷,各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如仲裁未能解决纠纷,各方可以依法诉讼解决纠纷。

七、投诉处理的监督机制1.内部监督机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投诉处理工作的规范和效果。

2.外部监督机制:社会各界可以通过舆情监测、媒体曝光等方式对投诉处理进行外部监督。

八、奖惩制度1.奖励:对于卓有成效的投诉处理工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可以给予表彰奖励,以鼓励相关人员。

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建设工程投诉举报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我们坚持公正客观、依法行事的原则,确保投诉举报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商等。

三、投诉举报途径1. 电话举报: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接受公众举报。

2. 网络平台:通过官方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提交投诉举报信息。

3. 现场接待:在重要工程项目现场设立投诉举报接待点。

4. 信函邮寄: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接受信函形式的投诉举报。

四、投诉举报内容投诉举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违反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

2. 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或者建筑构配件的情况。

3. 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事故。

4. 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五、处理流程1. 接收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登记并确认相关信息。

2. 根据投诉举报的内容,分派至相应的管理部门或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 调查完成后,应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4. 对于查实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跟踪整改结果。

5. 定期公布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密与责任对于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

同时,对于恶意投诉举报或者虚假举报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制度宣传与培训为了提高投诉举报制度的知晓率和执行力,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制度宣传和员工培训,确保每一位参与者都能熟悉并正确执行制度规定。

八、不断完善本制度应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结:。

工程投诉管理制度

工程投诉管理制度

工程投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投诉管理工作,处理各类工程投诉事件,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电气工程、机电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的工程投诉管理工作,适用于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等工程建设相关各方。

第三条工程投诉管理原则: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客观真实、公开透明。

第四条工程投诉的范围: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检测单位等。

第五条工程投诉的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完成时间、工程报价和票据记录等方面。

第六条工程责任单位是指在执行中涉及工程取得的信誉,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七条将对工程施工管理质量不高质量的业务投诉视为优先处理,并通报业务工程部门。

第八条工程投诉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事实清楚、客观公正、知情权、处理及时。

第二章投诉受理第九条工程投诉可以以书面、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投诉,不再另行受理。

第十条客户投诉应当包括投诉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投诉事项、投诉依据、要求事项、附件等内容。

第十一条投诉受理后,受理部门应当对本投诉事件进行初步核实,并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第十二条对于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事件,应立即录入工程投诉管理系统,便于对后续投诉事件进行处理和跟踪。

第十三条对于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事件,应当对投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投诉事实和相关证据,便于进行后续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事件,应当给予明确答复,并告知投诉人本单位工程投诉处理流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投诉受理部门应当合理分工,提高受理效率,确保投诉受理工作及时、规范。

第十六条对于涉及涉及违法违规的投诉,应当及时移交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一、质量投诉的定义质量投诉是指甲方或相关部门就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投诉的行为。

质量投诉主要包括工程质量问题、服务质量问题和工程进度问题等方面。

质量投诉的主要内容有:施工人员素质不良、施工材料质量不合格、施工质量不符合项目要求、施工单位拖延工期等。

二、投诉的渠道1. 书面投诉: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投诉工程质量问题,包括书面信函、邮件等;2. 口头投诉:甲方可以通过电话、面对面等方式向施工单位投诉工程质量问题;3. 网络投诉:甲方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向施工单位投诉工程质量问题;4. 第三方投诉:甲方可以通过第三方监督机构或部门向施工单位投诉工程质量问题。

三、投诉的受理1. 工程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向投诉方确认相关情况,并填写相关资料;2. 工程部门应对投诉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进行初步评估;3. 工程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投诉方反馈处理结果,并告知后续处理方式。

四、处理和反馈1. 工程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对投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拟定有效的处理方案;2. 工程部门应对处理方案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并及时向投诉方反馈处理结果;3. 工程部门应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评估,保证处理结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五、处罚和奖励1. 对于屡教不改、严重影响施工质量的施工单位,工程部门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2. 对于积极主动解决问题、提升服务质量的施工单位,工程部门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措施,鼓励其做出更大努力。

六、结语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对于提升工程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项目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规定一、总则1.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护投资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个人。

3. 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事项。

二、投诉举报的范围与条件1. 投诉举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工程质量问题;- 施工安全事故隐患;- 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以及具体的投诉内容、事实和理由。

三、投诉举报的程序1. 投诉举报可以通过书面材料、电话、电子邮件或在线平台等方式提交。

2. 收到投诉举报后,受理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3. 对于受理的投诉举报,受理单位应及时组织调查,必要时可成立专项调查组。

4. 调查过程中,应保证程序的透明性,确保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方的合法权益。

5. 调查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四、投诉举报的处理1. 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 如涉及经济赔偿,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妥善解决赔偿问题。

3. 对于虚假投诉举报,应予以澄清,并对恶意投诉举报者依法追究责任。

五、监督与保障1.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投诉举报工作的正常运行。

2. 鼓励社会各界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对提供重要线索和帮助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3. 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行为。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制度为加强对工程质量投诉的受理与处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范围本制度所指的工程质量投诉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不合格、设计缺陷、材料质量问题、工期拖延等问题。

二、受理方式1. 投诉途径工程质量投诉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电话投诉:拨打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2)网上投诉:登录相关网站进行在线投诉。

(3)书面投诉:填写工程质量投诉表,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寄至相关部门。

2. 受理时间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不受理。

三、受理程序1. 投诉受理投诉人应当提供详细的工程质量问题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接到投诉后,相关部门将按照投诉的内容进行初步核实,了解情况后进行备案。

2. 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实地核实,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澄清事实真相。

3. 处理意见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相关部门将提出处理意见,并向投诉人和被投诉方通报。

对涉及法律问题的投诉,相关部门将转交司法机关处理。

4. 结果反馈相关部门将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归档备案,并向投诉人和被投诉方反馈处理结果。

如果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四、保密原则相关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投诉人的个人信息及投诉事项进行保密处理,不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五、受理机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接受投诉事项进行受理与处理工作。

六、投诉结果1. 对被投诉方若有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并要求整改,并适当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2. 对投诉人若有恶意投诉行为,将责令其停止投诉,并可视情况对其做出申诉或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理。

七、制度定期审查为使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制度更加完善,相关部门将对制度进行定期审查,及时修订完善,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保护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是本单位规范和管理工程质量投诉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引导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质量投诉的范围第四条工程质量投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设计问题、工程施工问题、工程材料问题、工程自检问题等。

第五条工程质量投诉由投诉人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工程质量投诉的流程第六条投诉人应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说明投诉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投诉问题,并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向投诉人通报处理结果,并根据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九条投诉人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核要求,并提交相关证据。

第四章工程质量投诉的责任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工程质量投诉的受理、调查核实、处理和跟踪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相关部门在接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处理要求后,应及时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投诉人应如实提供投诉事实和相关证据,并积极配合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

第五章工程质量投诉的保密与公开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接到的工程质量投诉信息进行保密处理,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四条投诉人对投诉事宜的处理过程有权要求保密,但对处理结果的公开有义务积极配合。

第六章工程质量投诉的整改和改进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根据工程质量投诉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针对工程质量投诉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一、引言工程质量的管理是任何建设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物使用寿命、工程安全和施工质量。

然而,即使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偶尔也会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为了及时解决投诉,并保障工程质量的改进与提升,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投诉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投诉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并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提供经验教训。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公司或相关组织参与的建设工程项目。

四、管理原则1.公正公平:对投诉行为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2.及时响应:对于收到的投诉,应及时予以回应,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处理。

3.留存证据:对于投诉相关的材料、记录和证据,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和处理。

五、工程质量投诉的类型1.设计相关:涉及设计图纸、规范标准等问题。

2.施工相关:涉及施工工艺、材料等问题。

3.管理相关:涉及工程管理、监督检查等问题。

4.其他相关:既不属于设计、施工、管理范畴,但与工程质量有直接关系的其他问题。

六、投诉的途径1.书面投诉:投诉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或责任方提出投诉。

2.口头投诉:投诉人可通过电话或面谈等口头方式提出投诉。

七、投诉处理程序1.收到投诉:相关部门应第一时间接收并记录投诉事项,并按照投诉途径向投诉人确认。

2.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应对投诉进行前期调查,核实投诉事项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3.问题定性:对于经过核实存在问题的投诉,应针对性地进行定性,确定问题的具体性质。

4.责任追溯:依据问题定性结果,对涉及问题的责任方进行追溯,明确责任归属。

5.问题解决:依据责任追溯结果,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对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

6.投诉反馈: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并汇总投诉情况,为质量改进提供参考。

八、投诉管理责任1.相关部门:应负责投诉的接收、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投诉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是保证工程安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建筑工程中,质量问题时有发生,给群众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为了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投诉处理,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以下是相关内容:一、投诉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正在进行或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有投诉权。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2.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和标准;3.工程验收不合格等问题;4.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不履行职责,导致质量问题。

二、投诉途径为了方便群众投诉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提供了多种投诉途径:1.书面投诉:群众可以向相关建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投诉材料,包括投诉基本信息、问题描述、证据材料等。

建议投诉人在书面投诉中尽量明确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有助于问题的准确核实和解决。

2.电话投诉:建立公开投诉电话热线,提供投诉受理服务。

群众可以通过电话向相关部门进行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

3.网络投诉:利用互联网平台建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平台。

群众可以通过网上填写投诉表格,上传相关证据材料,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三、投诉受理1.投诉登记:相关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对投诉事项进行登记,并颁发投诉受理凭证。

2.初步核实:相关部门对投诉事项进行初步核实,了解投诉问题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情况。

如情况简单明了,相关部门可以进行即时处理;如情况较为复杂,可以进行进一步调查。

3.调查取证:如投诉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勘察、证据收集等工作,确保问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问题解决:相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建筑工程质量问题。

如需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反馈结果: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投诉人提供处理结果的书面反馈,并说明处理意见和结果。

四、时限要求为了保证和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设定了以下时限要求:1.投诉受理期限:相关部门应在收到投诉后,3日内完成投诉登记和初步核实,并通知投诉人。

工程质量监督举报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举报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举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举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公众对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

三、举报原则举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正处理、保密举报人信息的原则。

四、举报内容举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2. 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3.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强行投入使用;4. 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严重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5.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五、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1. 书面举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书面举报材料;2. 电话举报:拨打工程质量监督热线进行举报;3. 网络举报:通过官方网站或者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进行举报。

六、举报处理1. 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初步核实;2. 对于属实的举报,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3. 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对举报人给予必要的保护。

七、责任追究对于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保护措施对于举报人的身份信息,相关部门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无关人员。

对于因举报而受到不正当对待的举报人,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秩序,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是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方式之一。

第三条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包括规划编制、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四条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举报内容的性质和涉及的主体,分为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和建设工程行为举报。

第五条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是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的主体,负责接受、调查、处理投诉举报。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投诉举报,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涉及建设工程管理的行为,向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申诉、控告的行为。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

第九条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投诉举报进行登记备案,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答复理由。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对建设工程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的申诉、控告。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不达标、设计不合理、工程材料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第十三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质量投诉。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接到质量投诉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对投诉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投诉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向当事人通知处理结果。

第十六条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属实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投诉举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的投诉举报活动。

第三条投诉举报应当坚持真实、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二、投诉举报范围第五条投诉举报范围包括:(一)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如: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擅自修改设计等;(二)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如: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未采取安全生产措施等;(三)建设工程环保问题,如: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噪声、废水等污染等;(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第六条下列情况不属于投诉举报范围:(一)超出保修期限的;(二)投诉人未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解决的;(三)已进入司法程序的;(四)涉及经济纠纷或提出退房、换房要求的;(五)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的;(六)自行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及由装饰装修不当引起的。

三、投诉举报方式第七条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一)信函邮寄至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电话拨打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三)电子邮件发送至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邮箱;(四)走访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以下信息:(一)投诉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二)被投诉举报的建设工程名称、地址、施工单位等;(三)投诉举报的具体事项和证据材料;(四)投诉举报人的具体意见。

四、投诉举报处理第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工程投诉制度

工程投诉制度

工程投诉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本投诉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业主、承包商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通过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一项投诉都能得到及时和妥善的处理。

二、适用范围本投诉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业主、承包商、供应商、监理单位及其员工。

任何涉及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服务不满、合同纠纷等均可按照本制度提出投诉。

三、投诉途径1. 书面投诉:投诉人应提交详细的书面投诉材料,包括投诉事项、相关证据、具体要求等。

2. 电子邮件:投诉人可以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投诉内容。

3. 电话投诉:设立专门的投诉热线,供投诉人电话反映问题。

4. 现场投诉:投诉人可以直接到项目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四、投诉处理流程1. 接收投诉:由专人负责接收并记录投诉信息,确保投诉不被遗漏。

2. 初步调查: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核实,判断是否属于受理范围。

3. 分发处理:根据投诉性质,将投诉案件分发给相应的处理部门或人员。

4. 深入调查:处理部门或人员需对投诉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收集必要证据。

5. 制定解决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6. 反馈结果: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并记录其满意度。

7. 跟踪落实:确保解决方案得到有效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五、责任与义务1. 投诉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信息,不得捏造事实或恶意投诉。

2. 被投诉方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3. 投诉处理人员应保持中立,客观处理每一起投诉案件。

4. 所有参与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

六、监督管理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投诉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执行公正无私。

同时,定期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优化制度和提升服务质量。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相关方。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二、工程质量投诉的范围1.施工单位和项目管理机构的工程质量问题;2.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问题;3.监理单位的监理质量问题;4.材料供应商的材料质量问题;5.工程建设参与者的其他工程质量问题。

三、工程质量投诉的受理机构1.建设部门:负责对从业人员工程质量投诉进行受理和处理;2.质监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投诉进行受理和处理;3.相关协会组织:对材料供应商的工程质量投诉进行受理和处理。

四、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流程1.投诉受理:受理机构收到投诉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签收,并向投诉人发送确认函;2.初步核实:受理机构应在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的核实,包括对投诉事实的真实性、投诉事项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判断;3.投诉立案:经初步核实属实且合法的投诉,受理机构应当立案,并告知投诉人;4.调查取证:立案后,受理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包括现场勘察、调查证人等;5.综合研判:受理机构应对调查取证的资料进行综合研判,形成初步处理意见;6.处理公示:受理机构应将初步处理意见公示于官方网站或公示栏,并向投诉人告知处理结果;7.结果反馈:受理机构应向投诉人发送正式的处理结果通知,并在合理时间内对该投诉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五、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要求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受理机构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处理工程质量投诉,确保各方权益的平等保护;2.高效、快速的办理:受理机构应高效、快速地办理工程质量投诉,尽量减少由于投诉导致的工程进度延误;3.多元化的处理方式:受理机构在处理工程质量投诉时,可以采取调解、协商、仲裁等多种方式进行解决,以满足不同案件的特殊需求;4.严格的责任追究:对投诉案件中涉及到的责任主体,受理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确保质量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以上就是对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该制度对于维护工程质量和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与提高,规范工程质量投诉的管理和处理流程,防止工程质量投诉对项目造成可能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此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进行的所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咨询及监理等有关投诉行为的管理和处理。

三、投诉处理机构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接收到的投诉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结果需得到相关领导人员的签署确认; 2.符合审核要求的投诉,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质量部门、工程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核查,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3.质量监督部门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对整改方案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对未整改、整改不合格以及引起严重事故的质量投诉事项,由质量监督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按照法规支持有关部门的调查,协助处理。

四、投诉处理流程1.客户或社会公众对工程质量存在疑问或投诉时,可以与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及项目经理进行联系,项目经理或质量监督部门应对与投诉者进行有效联系; 2.初次接到投诉的责任部门应亲自前往现场进行了解情况,并进行现场测量、取证,并与投诉者现场确认; 3.责任部门初步了解情况后,确定责任,并制定整改方案; 4.责任部门实施整改后,项目经理安排质量监督部门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质量监督部门审核验收报告,对整改情况满意的,可以关闭此项质量投诉事项。

五、不遵守投诉管理制度的处理1.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或将质量投诉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行为给予的处理;2.因个人原因,不按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六、制度实施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经质量管理部统一分发并定期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将在公司内部公示,以便员工及时了解制度更改内容。

七、附则本制度有关名词和定义:1.投诉:指客户或社会公众对工程质量存在疑问或投诉;2.质量监督部门:公司负责质量监督、检查和认证工作的部门。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减少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建工程和已完工工程。

其中,在建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按照本制度处理;已完工工程如有质量问题被用户投诉的,也按照本制度处理。

三、投诉种类:1.设计投诉:指用户在审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纸时,对设计方案或设计内容提出异议或不满。

2.施工投诉:指用户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异议或不满。

3.材料投诉:指用户对工程使用的材料质量提出异议或不满。

4.维保投诉:指用户对工程完工后维修保养的质量提出异议或不满。

四、投诉的受理1.用户投诉可以通过公司官网、售后服务热线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投诉。

2.接到用户投诉后,由公司的客服人员第一时间与用户取得联系,了解投诉的详细情况,并为用户提供相应的处理意见。

3.如涉及到公司的工程建设,客服人员将会将投诉的具体内容及情况汇报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责任人需在接到投诉后12小时内回复客服人员及用户,说明解决方案。

4.如涉及到其它部门,责任人需在接到投诉后48小时内回复客服人员及用户,说明解决方案。

五、投诉的处理1.设计投诉的处理:(1).设计方案发生异议,需由负责设计的技术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于有异议的内容及时提供解决方案。

(2).当对设计方案的修改影响到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时,应及时通知开发商客户,并向开发商客户提供修图文件。

2.施工投诉的处理:(1).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当地质监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2).如涉及到施工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方进行沟通,明确责任,协商解决方案;如涉及到材料的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了解质量,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3.材料投诉的处理:(1).对于由于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必须认真调查其问题原因,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或者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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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1、受理范围
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以下简称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投诉热线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活动。

2、受理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设投诉受理部门,对照受理范围受理投诉。

投诉人应向投诉处理监督机构告知下列情况,并填写《质量投诉登记、处理表》:
(1)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和投诉时间;
(2)被投诉工程名称、地址、幢号和室号以及建设单位。

(3)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部位、情况简述及举证材料;
(4)投诉人的具体意见。

3、施工质量问题的分类
(1)一般质量问题(含施工不合格):难以避免的轻微不符合规定的质量问题;
(2)较大质量问题:可以避免但已出现的局部或小批量或造成一定损失的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影响整体工程质量、或严重延误工期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质量问题、或批量严重不符合规定,或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伤事故
4、处理程序
(1)项目部在受理投诉后,根据投诉的性质,书面指定责任责任人承办,并将《质量投诉登记、处理表》连同有关材料转交承办人。

(2)一般质量问题,由质量检查员会同相关方到现场核实情况,作好标识,经评定后责成责任人员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等),并于“施工日志”作好记录。

(3)涉及存在严重结构安全缺陷的或质量问题,由项目经理召集技术、质检、施工队人员进行评审(必要时工程技术部参与评审),评审后由质检人员向责任岗位(人员)发出整改通知,由责任岗位(人员)制订处理措施,报质检、技术人员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质检人员对实施结果进行验证。

(4)投诉处理结束后,承办人应将《质量投诉登记、处理表》和投诉处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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