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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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任免管理制度

企业任免管理制度

企业任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任免程序,保障企业人才选拔与使用的公平公正性,根据《劳动法》、《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适用于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具体职务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对管理人员进行职务任免,按照能力、品行、表现进行选拔任用。

第四条企业要推行聘任制原则,对管理人员绩效进行评估,优胜者任用,劣汰者免其职。

第五条企业任免应当公平、公正,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任免程序,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杜绝任免中的违法违规现象。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人员任免考核体系,完善管理人员岗位聘用、配置、管理、考核机制。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干部选拔培训,提高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

第九条企业要推动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第二章任免适用范围第十条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或解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只能在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任免权限范围内进行。

第十二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或解聘,均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置备执行。

第十三条企业对管理人员的聘任和免其职,必须依法、依规、依章程经过审批程序,严肃认真对待,不得包庇违法违规人员。

第十四条企业内部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或解聘,均需完整的书面材料,明确事实和依据,不得简单扩展其权力以及滥用职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企业内部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或解聘,均需慎重考虑管理人员的品德、业绩、理念、能力等方面。

第三章任免程序第十六条企业在需要进行管理人员任免时,应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申报,董事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确认后,可以按照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企业董事会应成立任免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进行初步审查审核,并提出中肯的建议。

高层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高层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高层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和标准,确保选拔和聘任高层管理人员的公平、透亮和高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免和解聘工作,包含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等。

第二章选拔程序和标准第三条提名候选人公司任命董事为高层管理人员的职位时,首先需在董事会召开之前,由人力资源部向董事会供应候选人名单。

同时,要求人力资源部向候选人发出相关的选拔料子要求和程序。

第四条招聘程序(一)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依据岗位需求、企业战略及业务发展情况,订立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二)招聘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发布岗位招聘信息:人力资源部门向内外部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包含岗位说明、职责要求、待遇福利等。

2. 简历筛选和初步面试:人力资源部依据岗位要求筛选简历,并进行初步面试。

3. 综合面试和评估:由公司组织综合面试和评估,确定候选人名单。

4. 考察和背景调查: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背景调查,确认其资格和信誉。

5. 决策和任命:经公司相关部门和高级管理人员讨论,最终由董事会决议任免结果。

第五条选拔标准公司选拔高层管理人员应遵从以下原则和标准:(一)岗位要求:依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

(二)履历和本领:候选人应具备相关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应的职责。

(三)领导本领:候选人应具备良好的领导本领、团队合作本领和组织协调本领。

(四)道德品质:候选人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具备高度的职业操守和诚信度。

第三章任免程序和标准第六条任命程序公司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任免时,应遵从以下程序:(一)提名人选:由董事会成员或人力资源部提名候选人。

(二)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候选人进行审议,并最终决议是否任免。

(三)聘书发放:董事会决议任免的候选人,由董事长向其发放正式的聘书。

集团子公司核心人事任免制度

集团子公司核心人事任免制度

集团子公司核心人事任免制度企业管理人员任职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符合岗位的要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集团公司总部和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以及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和人事人员。

第二章任用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

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任用程序如下:一、董事会1.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二、集团公司总部1.集团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集团公司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三、子公司1.子公司总经理——由集团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2.子公司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集团公司总裁聘任,报董事会备案;3.子公司财务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名,子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公司总裁聘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4.子公司采购人员——由集团公司业务监控中心负责人提名,子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公司总裁聘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5.子公司人事人员——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提名,子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公司总裁聘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6.以上人员的任用最终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决议方式通过。

第三章任期待补充第四章离任待补充第五章附则待补充第三章任期根据本章规定,董事会秘书、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子公司总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财务、采购、人事人员的任期为一年。

任期结束后,可以续聘,但在一个单位最多只能连任两届。

第四章离任本章规定了离任的程序和要求。

离任包括调任他职、辞职、解聘等情况。

离任审计是必须的,如果审计结果正常,就可以准予离任。

如果审计结果异常,就要追究责任。

被调任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交接工作,方可到新任部门就职。

在接任者未到任之前离任的人员,其职务由其直接上级或指定的人员代理,并通报集团公司总裁或子公司总经理。

人员任免管理制度

人员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任免工作,确保人员选拔、任用、考核、晋升等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人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

第三条公司人员任免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能力与岗位相匹配原则;3.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4. 依法依规、程序规范原则。

第二章人员任免范围第四条人员任免范围包括:1. 职务任命、免职;2. 职级晋升、降级;3. 调动、借调;4. 离职、辞退;5. 其他需要任免的事项。

第三章人员任免程序第五条人员任免程序如下:1. 用人部门提出任免申请,填写《人员任免申请表》;2. 人力资源部对任免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组织考察、考核;3. 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 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5. 对任免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六条人员任免的具体程序如下:1. 职务任命、免职:(1)用人部门提出任命或免职申请,说明理由;(2)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考察;(3)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2. 职级晋升、降级:(1)员工提出晋升或降级申请,说明理由;(2)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考核;(3)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3. 调动、借调:(1)用人部门提出调动或借调申请,说明理由;(2)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3)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4. 离职、辞退:(1)员工提出离职或辞退申请,说明理由;(2)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3)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人员任免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一)董事会1.董事会秘书(二)集团公司总部1.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2.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三)子公司1.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2.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高管的人事任免通过外派董事来实现。

集团公司外派董事必须及时将子公司高管的相关信息反馈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集团公司形成意见后由外派董事在子公司董事会代表集团总部表决。

第二章任用第四条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

第五条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第六条任用程序:(一)董事会1.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二)集团公司总部1.集团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集团公司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三)子公司1.子公司总经理——由子公司董事长提名,子公司董事会聘任;2.子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子公司董事会聘任;第七条选拔(一)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评的基本原则。

(二)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1.内部招聘:各级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公司内部现有的人员中选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提交上级进行审议。

根据审议结果,由任免程序中所规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任免;2.外部招聘:如果公司内部人员难以满足公司空缺职位的人员需求,可采用外部招聘方式。

外部招聘的候选人可有以下几种来源:发布招聘信息征集;通过公司员工、朋友、相识人员介绍、推荐;委托猎头公司物色等等;3.招聘流程参见《天能集团招聘管理制度》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1.剥夺公民权利,尚未恢复者;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3.受禁治产(禁止治理自身资产)宣告,尚未撤销者;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5.吸食毒品者;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高管任免与激励管理制度

高管任免与激励管理制度

高管任免与激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和有效管理企业高管人员的任免和激励事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激发高管团队的乐观性和创造力,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高管人员的任免与激励管理,包含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等。

第二章高管任免管理第三条岗位设定1.企业设立相应的高管岗位,依据公司业务需要订立高管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2.高管岗位的设置和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予以公示。

第四条高管招聘和选拔1.公司依据人才需求,编制高管招聘和选拔计划。

2.高管招聘和选拔过程应公平、公正,采用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

3.担负高管岗位的候选人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高管考核和评估1.公司对高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以评估其工作表现和本领水平。

2.高管考核和评估结果将作为职业发展、激励嘉奖、晋升与调整等依据。

3.考核和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告知被考核人员,并与其进行沟通和反馈。

第六条高管任免程序1.高管任免应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有权对高管人员做出任免决策。

3.高管人员的任免应及时公示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高管调整和解聘1.高管人员工作调整或解聘应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高管人员工作调整或解聘由公司董事会作出决策,并通知被调整或解聘人员。

3.高管人员解聘后,应与其签订解聘协议并结清其合法权益。

第三章高管激励管理第八条激励方案订立1.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订立相应的高管激励方案。

2.高管激励方案应考虑高管个人工作表现、团队业绩、市场竞争力等因素。

第九条薪酬和福利激励1.高管薪酬应与其岗位职责和绩效成绩相匹配,具体标准由公司董事会订立并予以公示。

2.公司可依据高管绩效情况,予以相应的奖金、股权激励、福利待遇等激励措施。

第十条职业发展和培训1.公司应为高管人员供应良好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帮忙其提升专业本领和管理水平。

2.高管参加培训和学习期间,公司应予以其相应的休假和费用支持。

人员任免流程管理制度

人员任免流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任免工作,明确任免程序,确保任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人员的任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部门经理、主管、员工等。

第三条人员任免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任免信息应公开透明,接受员工监督;2. 公正原则:任免过程应公平合理,确保选拔任用符合岗位需求;3. 透明原则:任免程序应明确,便于员工了解和参与;4. 效率原则:任免流程应简洁高效,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第二章免任程序第四条免任申请1. 免任申请由所在部门提出,并填写《人员免任申请表》;2. 申请表应详细说明免任原因、适用岗位及候选人情况;3. 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免任审核1. 人力资源部对免任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 如有需要,人力资源部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或召开座谈会;3.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免任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免任审批1. 公司领导对免任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下达免任通知;2. 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免任通知送达被免任人员,并安排相关交接事宜。

第三章任免程序第七条任免申请1. 任免申请由所在部门提出,并填写《人员任免申请表》;2. 申请表应详细说明任免原因、适用岗位及候选人情况;3. 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任免审核1. 人力资源部对任免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 如有需要,人力资源部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或召开座谈会;3.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任免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任免审批1. 公司领导对任免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下达任免通知;2. 人力资源部负责将任免通知送达被任免人员,并安排相关交接事宜。

第四章任职资格第十条任职资格1. 任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知识和技能;2. 任职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3. 任职人员应服从公司管理,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人员任免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管理,规范工作人员任免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的任免管理。

第三条工作人员任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任免条件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任职: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3.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4.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工作人员: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2.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 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4. 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

第三章任免程序第六条工作人员任免分为任命、聘任、晋升、降职和免职等。

第七条任命程序:1. 提出申请:拟任职人员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2. 考察核实:人力资源部门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考察核实;3. 报批:经考察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任命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4. 公示:任命决定后,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5. 起任: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任命。

第八条聘任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等;2. 简历筛选:根据招聘条件,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3. 面试考核:对筛选出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4. 确定人选: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5. 签订合同:与拟聘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晋升程序:1. 申报:拟晋升人员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晋升申请;2. 考核:人力资源部门对拟晋升人员进行考核;3. 报批:经考核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晋升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4. 公示:晋升决定后,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5. 起任: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晋升。

第十条降职程序:1. 考核:人力资源部门对拟降职人员进行考核;2. 报批:经考核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降职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3. 公示:降职决定后,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4. 起任: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降职。

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任免工作,保障公司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提高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等。

第三条管理人员任免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任人唯贤,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任免条件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于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3. 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4.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5.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6.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

第五条特殊岗位管理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行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2. 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3. 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第三章任免程序第六条管理人员任免程序如下:1. 招聘: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岗位需求,通过内部选拔或外部招聘方式,确定候选人;2. 考核: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包括笔试、面试、背景调查等;3. 确定人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最终人选;4. 审批:将人选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5. 公示:对审批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6. 任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任免手续。

第七条任免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业绩表现,确保任人唯贤。

第四章任免期限第八条管理人员任免期限为三年,可续聘。

第九条任免期限届满前,公司应根据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公司发展需要,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续聘。

第五章奖惩第十条对在任职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管理人员,给予晋升、加薪等激励措施。

第十一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表现不佳的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降职、解聘等处罚。

第十二条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管理手册-总经理的任免、职权和义务

集团公司管理手册-总经理的任免、职权和义务

总经理的任免、职权和义务第一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四条公司应和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公司和总经理之间的权利义务、总经理的任期、总经理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准则以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第五条总经理应具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和专业知识。

具体条件在每届招聘总经理时另行确定。

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职者除外。

第六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日产品生产,产品开发、产品外销、信息化系统建设、技术改造、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存档,组织实施非固定资产的采购和外协加工;(三)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方针和年度经营计划;(四)组织实施和协助拟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五)拟定发行股票、债券以及上市之后的增发和配股方案;(六)拟定和组织实施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方案;(七)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八)拟定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九)拟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十)拟定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十一)拟定产权或者股权的变动、转让、划拨方案;(十二)拟定公司的章程修改方案;(十三)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包括部门设置,岗位设置和员工总量;(十四)拟定设置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方案或报告;(十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包括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度,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十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十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主要管理人员;(十八)制订公司薪酬总额方案;(十九)拟定公司经营范围和产品类型,避免公司内部的不当竞争;(二十)拟定资产抵押和担保方案;拟定资产变卖出售方案,盘盈、盘亏以及毁损报告;拟定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资产的方案;(二十一)拟定向外借出资金方案,预算外资金使用方案,非生产经营支出方案;(二十二)拟定关联交易方案;(二十三)拟定××万元以上合同管理、××万元以上非固定资产采购、××万元以上外协加工方案或者报告;(二十四)审议批准××万元以下的合同、××万元以下的非固定资产采购、××万元以下的外协加工;(二十五)负责预算内资金和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二十六)依据董事会授权,对外代表公司处理经营业务;(二十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二十八)出席或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二十九)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规定;(三十)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和管理方式,提高管理人员的选拔水平和管理效能,订立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企业管理层人员的选拔、任免、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任免原则任免管理人员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竞争的原则,确保选拔优秀人才,促进企业的可连续发展。

第二章任免程序第四条选拔方式管理岗位的任免应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含但不限于:内部竞聘、外部招聘、委派、荐任等方式。

第五条选拔程序1.企业确定岗位空缺并订立岗位描述和任职要求。

2.针对岗位空缺,由招聘委员会发布招聘公告,同时通知相关部门。

3.招聘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依照标准化面试流程进行面试。

4.招聘委员会依据面试结果,综合申请人的本领、经验、教育背景和自我介绍等因素,做出终审决议。

5.招聘委员会将决议结果报批给管理层审核,最终由企业领导层作出任免决议。

第六条选拔标准1.任免应以企业的战略目标为导向,确保候选人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候选人需具备较强的领导本领、团队管理本领和问题解决本领。

3.候选人需具备较强的沟通本领、决策本领和创新本领。

第七条选拔程序公正性1.选拔程序应公开透亮,候选人有权了解选拔标准和流程,并有权提出质疑和申诉。

2.选拔程序应遵从公平竞争的原则,任何形式的干涉和掌控都是严重违反本规程的行为。

第三章管理人员考核第八条考核周期1.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绩效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

2.管理人员入职不满一年的,将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考核周期。

第九条考核内容1.考核内容应包含:工作绩效、团队协作、领导本领、创新本领等方面的评估。

2.考核内容应与岗位职责和企业战略目标相结合,具体细则由考核委员会订立。

第十条考核方式1.考核方式重要包含:个人自评、直接上司评价、同事评价、下属评价等多维度评估。

2.考核结果应由考核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并向被考核管理人员反馈。

第四章管理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管理人员权力与义务1.管理人员应履行职责,发挥领导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文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文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免职程序,提高管理人员选拔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保证组织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的选拔任免。

第三条选拔任免的原则:选拔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择优综合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公众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任免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免分为提名、审议、决定三个环节。

第五条提名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制定提名计划,确定候选人。

第六条审议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材料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给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讨论。

第七条决定程序:上级管理部门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并出具决定文件。

第八条相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免还需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和政策。

第九条监督机制:公司设立监察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免程序进行监督,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选拔条件第十条选拔条件: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高级管理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具备高级管理职位要求的工作经验和能力;3. 具备团队合作、沟通协调和决策能力;4.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操守。

第十一条权力平衡: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要尽量实现权力平衡,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和滥用。

第十二条公平竞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要通过公平竞争,避免任命过程中的恩师教徒和拉票门。

第十三条综合评价: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评价要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个人能力、业绩表现、团队贡献和职业操守等。

第三章免职程序第十四条免职原因: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因下列情况之一被免职:1. 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行为失职犯罪;2. 工作失职、失职或严重不称职;3. 涉及经济不正当行为,损害公司利益;4. 涉及严重不良行为,损害公司形象。

第十五条免职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免职程序包括提报、调查、讨论、决定等环节。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四篇)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四篇)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一)董事会秘书(二)集团总裁、副总裁、总监(三)省级/城市公司总经理第二章任用第三条任用程序:(一)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二)副总裁、总监、省级/城市公司总经理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高管人员的选拔坚持“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基本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二)受禁治产(禁止治理自身资产)宣告,尚未撤销者;(三)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四)吸食____者;(五)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六)被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七)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第三章任期第八条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总监、分/子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四章离任第九条本制度所称离任包括适用本制度人员的调任、辞职、解聘。

第十条离任必须经过离任审计。

若审计结果正常,准予离任;若审计结果异常,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第十一条离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任之前离任的,其职务由其直接上级或直接上级指定的人员代理。

第十二条集团总裁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报告。

在董事会未做出决议之前,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集团正常经营。

第十三条集团副总裁、总监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两个月向总裁提交辞职申请报告,在征求集团总裁的意见之后,报董事会审批,在董事会未做出决议之前,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集团正常经营。

第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将对其做出免职和解聘:(一)由于工作能力和其他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者;(二)违反集团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四)其它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出现时。

第十五条免职和解聘需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提前通知。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三篇)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三篇)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是指对企业高级管理层人员进行任免的一种制度安排。

它是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合理、公平、透明地选拔、任用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企业决策层的能力和素质,确保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任职条件: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背景、能力要求,如专业背景、工作经验、领导能力等。

2. 选拔程序:设立选拔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评估和筛选,然后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人选。

3. 任职合同:设立明确的任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薪酬、福利待遇、职责和绩效指标等。

4. 薪酬制度: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和贡献进行薪酬调整,激励他们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5. 考核评估: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整薪酬、升降职位、奖惩等的依据。

6. 解聘程序:设立解聘委员会,明确解聘程序和条件,包括绩效不达标、违反法律法规、道德失范等情况。

7. 风险防控: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风险防控,如了解其个人背景、家族关系、储备人才计划等,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企业风险。

总的来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的设立能够帮助企业选聘到具备专业知识和领导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提高企业决策层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二)以下是一个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确保人事决策的公开、公平和合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任免程序第二条任命高级管理人员需经以下程序:1. 提名:由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提名潜在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将候选人名单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 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候选人名单后,将组织审核候选人资历、经验和能力,并进行背景调查。

3. 评估: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面试、能力测试等评估手段,并将评估结果上报给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文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文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文第一条: 为了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增强企业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充分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能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范围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总监等职位。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符合以下原则:1.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任免程序公开透明,任免过程公正客观,任免结果公平合理。

2. 任免与绩效挂钩原则。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以其绩效表现为基础,绩效优秀者优先考虑。

3. 合理用人原则。

任免应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和岗位要求,选择适合的人员。

4. 民主决策原则。

任免应经过集体讨论和决策,确保多方意见充分听取。

第四条: 任免程序如下:1. 提名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的专门委员会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名单。

2. 考察阶段: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的专门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能力和品德等。

3. 面试评审阶段: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的专门委员会面试候选人,并对其进行综合评审。

4. 报备阶段: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报备董事会,并征求意见。

5. 决策阶段: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决策,通过表决方式确定最终任免结果。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任期为三年,任满可续任或重新竞聘。

任期结束后,公司应对其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任。

第六条: 该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各级人员应严格遵守并执行。

以上为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具体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人员调动与职务任免管理制度

人员调动与职务任免管理制度

人员调动与职务任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合理布置和调动企业内部人员,激发其工作潜力,提升企业的运作效率和绩效,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的人员调动和职务任免管理,包含晋升、降职、岗位调整、轮岗、内部竞聘等。

第二章人员调动及职务任免的原则第三条公平公正原则人员调动及职务任免必需充分敬重员工的权益,确保公平公正,遵从市场原则和企业利益。

第四条本领匹配原则人员调动和职务任免应当以员工个人本领、素养和工作表现为重要依据,确保岗位与本领匹配,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原则上自己乐意原则人员调动和职务任免原则上应当在员工自己乐意的基础上进行,但公司有权基于业务需要进行必需的调动和任免。

第三章人员调动的程序第六条申请程序员工若有调动或职务任免的需求,应当书面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供应相关申请料子,包含个人简历、工作经过等。

第七条部门审批程序1.直接上级应当在接到员工申请后,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共同进行初步评估和审批。

2.人力资源部门依据企业需要和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初步看法。

第八条决策程序1.经过部门审批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就员工调动和职务任免提出具体决策看法。

2.决策看法应当由上级领导审批,并经公司领导小组讨论后予以批准。

第九条通知程序1.经过批准的员工调动和职务任免,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本人。

2.相关部门应当搭配落实员工调动和职务任免,及时完成工作交接和信息更新。

第十条合同更改程序1.员工调动和职务任免涉及到合同更改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及时与员工沟通并签订相应的合同更改协议。

2.合同更改协议应当明确员工的新职务、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事项,并经员工及受托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职务任免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一条职务任免的条件职务任免应当遵从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满足岗位要求;2.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本领;3.在当前岗位上有较好的工作表现和业绩;4.具备适应新岗位工作的本领和意愿。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是一个企业或组织非常重要的制度之一,直接关系到这个企业或组织的管理者能否胜任自己的职责,对于企业或组织的发展大局有着重要的影响。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包括任职程序、任职条件和任期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任职程序是指通过怎样的程序来进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这其中包括招聘、推荐、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任职条件主要考虑的是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工作经验、学历水平及品行等方面,这些要素都是评估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是否适合担任其职位的重要参考;而任期则是指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职位的时间长短,不同职位、不同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任期也不尽相同。

规范的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是企业或组织能够有效地实现管理运作的重要保证。

例如,在推荐和选拔高级管理人员方面,要实现择优录用原则,也就是真正把有竞争力的人选投入到高级管理岗位中来,确保企业干部阵容的素质不断提高;同时,对于重要高层职位的任免,要进行认真审议,确保评估合理,并确保各种程序和程序的透明度,以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除了这些方面的考虑,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还考虑了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确保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层不仅拥有足够的未来分析能力,而且在制定战略和目标时具有充分的参与性。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的规范制定不仅要依靠企业领
导人员的智慧和判断,还要考虑机制的稳定性、公正性和可持续性,以保障全社会对其的认同和支持。

总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对于一个企业或组织来说极其重要,它是贯穿于企业运营整个过程中的红线。

为了建立一个高效、稳定和公正的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企业或组织要不断完善和实践,将其真正融入到企业文化中,使之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本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本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工作的管理,确保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机制科学、公正、有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任免的程序第二条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 提名:由提名单位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2. 审核:由任免机构对候选人进行审核;3. 决策:由任免机构根据候选人的审核结果作出最终决策;4. 任命:由任免机构发布任命通知,对通过审核的候选人正式任命。

第三条提名单位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提名单位应当真实客观地评价候选人的能力、工作经历和品德;2. 提名单位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候选人的评价。

第四条任免机构对候选人的审核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1. 对候选人的能力、经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估;2. 对候选人的个人品德、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3. 对候选人的政治觉悟、忠诚度等进行审查;4. 对候选人所从事的领域的专业知识进行评估;5. 对候选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进行评估。

第五条任免机构对候选人的决策应当充分考虑提名单位的评价和审核机构的评估结果,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决策。

第六条任免机构对候选人的任命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 任命的岗位和职责;2. 任命的期限;3. 任命的待遇和福利;4. 任命的条件和要求。

第三章提名单位的责任第七条提名单位应当按照程序和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评估,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支持。

第八条提名单位应当保障提名程序的公正、公开和科学,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应的选拔流程和面试环节。

第九条提名单位应当对提名的候选人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四章任免机构的责任第十条任免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和标准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决策。

第十一条任免机构应当保障审核程序的公正、公开和科学,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应的评估和审查环节。

第十二条任免机构应当对候选人的审核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章候选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候选人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并配合提名单位和任免机构的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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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控股集团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人事任免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任用 (2)
第三章任期 (4)
第四章离任 (5)
第五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董事会
1.董事会秘书
(二)集团公司总部
1.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
2.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子公司
1.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2.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xxx缝纫机股份公司高管的人事任免通过外派董事来实现。

集团公司外派董事必须及时将股份公司高管的相关信息反馈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集团公司形成意见后由外派董事在子公司董事会出具。

第二章任用
第四条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

第五条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第六条任用程序:
(一)董事会
1.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二)集团公司总部
1.集团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集团公司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三)xxx缝纫机股份公司
1.股份公司总经理——由股份公司董事长提名,股份公司董事会聘任;
2.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股份公司总经理提名,股份公司董事会聘任;
(四)其他子公司
1.子公司总经理——由集团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2.子公司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集团公司总裁聘任,报董事会备案;
3.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名,子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公司总裁聘任,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选拔
(一)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评的基本原则。

(二)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
1.内部招聘:各级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公司内部现有的人员中选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提交上级直属单位进行审议。

根据审议结果,由任免程序中所规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任免;
2.外部招聘:如果公司内部人员难以满足公司空缺职位的人员需求,可采用外部招聘方式。

外部招聘的候选人可有以下几种来源:发布招聘信息征集;通过公司员工、朋友、相识人员介绍、推荐;委托猎头公司物色等等;
3.招聘流程参见《xxx控股集团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民权利,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禁止治理自身资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年,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九条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与集团公司总裁的任期相同。

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十条子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年。

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十一条子公司副总经理和子公司总经理任期相同,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十二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子公司总经理任期相同,任期已满,可以续聘,但是在一个单位至多可以连任届。

第十三条本制度所称离任包括适用本制度人员的调任他职、辞职、解聘。

第十四条离任必须经过离任审计。

若审计结果正常,准予离任;若审计结果异常,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第十五条在任人员若因业务发展等原因需予调任,应征得其所在单位直接上级同意,按照任免的程序办理调任手续。

第十六条被调任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交接工作,方可到新任部门就职。

第十七条被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任之前离任的,其职务由其直接上级或直接上级指定的人员代理,并通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子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被调任人员薪资按其到任新职位之日起采用新职位相应的薪资待遇。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总裁辞职,应在离任之日算起,提前六个月向董事会提出离职申请和有关事项说明。

在董事会未作出决议之前,除非另行通知,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总裁或董事会提交离任和辞职申请报告和有关事项说明,在征求集团公司总裁的意见之后,报董事会审批。

在董事会未作出决议之前,除非另行通知,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

第二十一条股份公司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出离任申请报告和相关事项说明,由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二条 xxx缝纫机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辞职,应提前两个月向股份公司总经理提出离任申请报告和有关事项说明,征求本单位总经理意见后,由股份公司董事会作出审批。

第二十三条其他子公司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集团公司总裁提出离任申请报告和相关事项说明,由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四条其他子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辞职,应提前两个月向集团公司总裁或直接上级财务负责人提出离任申请报告和有关事项说明,征求本单位总经理意见后,由集团公司总裁作出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将对其作出免职和解聘:
(一)由于工作能力和其他原因,不能胜任现职者;
(二)违反公司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三)触犯法律,由司法机关受理者
第二十六条免职和解聘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通知。

离任审批程序与任命程序相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

此前有关集团公司对控(参)股公司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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