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5页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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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1. 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xxxx工程•项目位置:xxxx地区•建设单位:xxxx公司•设计单位:xxxx设计院•监理单位:xxxx监理公司•施工单位:xxxx施工公司•建设规模:xxxx2. 验收内容•建筑结构验收•建筑装饰装修验收•暖通空调验收•给排水与供水验收•电气与照明验收•消防设施验收•基础设施验收3. 验收人员•验收单位:xxxx验收组•验收人员:–主验收员:xxxx–副验收员:xxxx–观察员:xxxx4. 验收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按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范》(GB 50300-XXXX)执行,根据具体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进行验收。

5. 验收过程5.1 准备工作•准备验收文件和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合同协议等;•通知各参与单位备案,安排验收时间;•确定验收人员,并通知相关单位。

5.2 验收准备•验收人员核对验收文件和资料;•检查工程竣工材料与验收材料是否一致;•核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补充材料。

5.3 现场勘察•验收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全面勘察;•检查建筑结构的稳定性、安全性;•检查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和符合性;•检查暖通空调、给排水与供水、电气与照明、消防设施的工作情况。

5.4 抽样检查•验收人员根据抽样方案对工程进行抽样检查;•对抽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要求。

5.5 验收意见•验收人员根据现场勘察和抽样检查,提出相应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包括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以及需要整改的问题。

5.6 验收结论•根据现场勘察和抽样检查,验收人员形成最终的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包括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以及需要整改的问题。

6. 验收结论及问题整改•验收结论:xxxx工程经过验收合格;•问题整改:根据验收意见,施工单位需进行相应的问题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7. 签署人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设计单位(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施工单位(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本表格用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

请按照以下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备案部门进行审核。

一、工程基本信息工程名称:工程位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二、建设用地情况土地证号:土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类型:三、建筑工程概况建筑总面积:建筑层数:主要结构形式:四、竣工验收情况1. 工程交付日期:2. 工程竣工验收单位:3. 竣工验收备案号:4. 是否合格:五、工程质量验收1. 结构安全性:2. 抗震设防状况:3. 消防设施:4. 电气设施:5. 自来水、排水设施:6. 供暖、供热设施:7. 通风、空调设施:8. 其他重要设备、设施:六、工程竣工质量评定在上述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上,对本工程竣工质量进行评定,请根据以下等级选择适用的评定结果:1. 优秀:2. 良好:3. 合格:4. 不合格:七、备案材料清单请列出提交备案的材料清单,以供备案部门核对:1. 竣工图纸:2. 建设用地证书:3. 工程质量验收报告:4. 监理报告:5. 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报告:6. 安全生产许可证:7. 质量许可证:8. 相关建设许可证(如有):9. 其他重要材料(如有):八、申请本备案表格由建设单位填写,填写完毕后,请签字并提交备案部门。

建设单位应保证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

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

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1、工程竣工验收:就是通常所说的四方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验收后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是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进行完之后的最后一项验收。

2、规划验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竣工并完成竣工测量的,需申请规划验收。

经规划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是建筑工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之一。

3、消防验收: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公安部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这个是分部验收报告);(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消防验收完成,即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4、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5、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认可文件或验收意见书;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维修书;7、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8、备案机构要求应当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资料;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一、工程竣工,为验收作准备1、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质量,自评质量等级。

2、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如实行监理的,先提交监理单位核查再报建设单位。

3、施工、监理单位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作《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6、建设单位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7、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质监机构提交验收组人员名单、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

质监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二、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已具备下列条件和文件方可组织竣工验收: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行试验报告;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0)、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许可文件;11)、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分别出具的验收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1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论。

2、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六份);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六份);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5)、施工许可证;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已审图的);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公司);8)、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9)、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10)、规划验收许可文件(规划部门);11)、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3)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4)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基他文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

建设工程竣工与备案流程图第一章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自检预验一、工程竣工自检预验应具备的条件1、工程已按工程合同与设计图纸及相关变更洽商等文件全部完成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二、工程竣工质量预验收程序1、项目部预检: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有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质量预检,自检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以书面形式向企业质监部门提出竣工预检申请。

2、施工企业竣工质量预检浙江万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安部牵头组织公司有关人员进行预检,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由总部部门共同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检记录》。

3、对于商品住宅的,待工程完工后同时应进行商品住宅竣工分户质量自检评定。

4、完工工程经质量自检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由项目经理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送交监理单位。

三、填写相关附表资料1、工程预检符合要求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检记录》;2、对于商品住宅的,填写《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表》自检项;3、施工单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4、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附件一。

四、工程竣工预验收相关说明:1、《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分包工程完成及质量情况;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各项工程内容的完成情况;设备安装调试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情况;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新技术应用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工程质量自评情况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验一、工程竣工初验应具备的条件:1、单位工程完工经施工企业预验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工程基本达到初验条件;2、施工企业已经向监理、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二、单位工程竣工初验程序1、单位工程经施工单位预验自检合格后,填写A11《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工程竣工报告》,连同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送交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总监应签署是否同意提交竣工验收的意见。

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主要内容一、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主要依据:(一)《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第四十九条至五十一条(因暂未正式公布,只提示一下)1、前提条件:(1)工程已完工;(2)工地的临时设施已拆除;(3)规划要求需配套的相应项目或内容已按要求建设完毕;(4)场地内的其它多余物已清理完毕,场地整洁。

2、前置条件:(1)委托具有城市规划测量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竣工测量——测绘院(2)制作工程竣工图(平立面图)——施工单位(3)工程成果图片——城建档案馆3、验收流程:(正常时间10个工作日,未含公示期)受理(窗口)—审查(科室)—核准(主管领导)—审批(局长)—办结(窗口)4、需提交的材料:A、建筑类竣工规划验收(1)《阳江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验收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需核对原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5)批准的建筑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原件);(6)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需核对原件);(7)《阳江市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测量成果图》、《阳江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图》(含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原件;(8)建设工程的竣工图和数码相片。

(9)有关电子文件。

竣工验收和备案阶段办事指南(建筑、市政工程)

竣工验收和备案阶段办事指南(建筑、市政工程)

竣工验收和备案阶段办事指南(建筑、市政工程)••••事项办理所在位置:事项名称竣工验收和备案阶段办事指南(建筑、市政工程)事项类别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监督申报(公共服务)(市质安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行政监督检查)(市规划委)、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市消防支队)、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市人防办)、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市人防办)、建设项目配套的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市市政园林局)、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绿地率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市市政园林局)、新建(改、扩建)项目通信配套建设竣工验收(公共服务)(市通信管理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市气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共服务)(市水利局)、建设项目竣工土地复核验收(行政监督检查)(国土房产局)、建设工程档案认可(行政确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共服务)(市建设局)审批单位市质安站、市规划委、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市政园林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国土房产局、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建设局审批条件(一)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监督申报 1.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2.竣工预验收提出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 3。

符合GB50300-2013、GB50141—2008、GB50268—2008、CJJ1-2008、CJJ2—2008规定的验收条件。

(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1。

规划部门出具验线意见的《厦门市建设工程±0。

00验线报备表》; 2.规划部门出具验线意见的《厦门市建设工程验线检查表》;3.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或《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 (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

消防设施经检测合格;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出具《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保障各方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过程。

三、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1.委托单位向施工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2.施工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验收前准备工作;3.竣工验收开始前,施工方应按要求整理好所有相关资料,并向委托单位提交验收材料清单;4.竣工验收现场应有委托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专家齐参与;5.竣工验收现场应对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包括结构安全、防水隔热、通风采光等;6.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地方,应当及时记录,并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7.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应制作竣工验收备案,将验收报告、相关资料等全部整理成册,备归档。

四、竣工验收备案的内容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委托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2.验收人员名单:列明参与验收的人员及单位;3.验收过程记录:详细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4.验收报告: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评定,包括结构安全、防水隔热、通风采光等;5.相关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日志、施工合同等。

五、竣工验收备案的归档与保存1.竣工验收备案应在验收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理成册,并报公司领导审批;2.公司将竣工验收备案和相关材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20年。

六、责任分工1.委托单位负责提供工程项目资料及验收要求;2.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并协助施工方进行竣工验收;3.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并参与竣工验收过程;4.施工单位负责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并整理相关资料备案;5.公司负责制定、落实并审核实施本制度。

七、制度的遵守与违反1.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2.对于违反本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引起争议的,相关责任人员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新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

最新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

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1、工程竣工验收:就是通常所说的四方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验收后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是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进行完之后的最后一项验收。

2、规划验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竣工并完成竣工测量的,需申请规划验收。

经规划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是建筑工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之一。

3、消防验收: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公安部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这个是分部验收报告);(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消防验收完成,即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4、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5、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认可文件或验收意见书;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维修书;7、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8、备案机构要求应当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资料;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尊敬的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合理建设、科学施工以及全面验收的XXX工程项目现已圆满竣工。

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特向贵部门提交本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供相关部门备案及查验。

一、项目基本信息1. 项目名称:XXX工程2. 建设单位:XXX有限公司/机构3. 施工单位: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构4. 监理单位:XXX监理有限公司/机构5. 设计单位:XXX设计院/公司/机构6. 工程地址:XXX省/市/区/街道,XXX路/街号7. 项目性质:(商业/住宅/办公等)8. 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建筑高度等)9. 建设周期:(起始时间至竣工时间)二、工程概况XXX工程项目经过XX个月/周的建设,涉及XX个/幢建筑物。

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合法合规的标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并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工程质量控制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并采取了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材料选用: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材料,杜绝使用劣质材料。

2. 施工工艺:按照规范和标准执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 质量检测: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并保留相关检测报告。

4. 监理检查: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理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

5. 完工验收:在工程技术标准要求下开展竣工验收,并保留验收相关文件。

四、主要工程技术指标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XXX工程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主要工程技术指标如下:1. 结构设计:按照XXX标准进行设计,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和抗震性。

2. 建筑物外墙:外墙材料选用XXX,达到XXX标准。

3. 电气安装:电气设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通过相关鉴定和检测。

4. 给排水系统: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给排水设备进行安装和布置。

五、安全和环保管理为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以及对环境的保护,我们采取了严格的安全和环保管理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1. 安全生产:在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进行管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设置合适的安全防护设施。

竣工验收与备案手续

竣工验收与备案手续

竣工验收与备案手续在建筑工程领域,竣工验收与备案手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是确保工程完工质量和合法性的重要程序。

本文将介绍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的定义、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指建筑工程完工后,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规划、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要求的过程。

竣工验收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验收: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通常需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2.组织验收: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小组对建筑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各项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3.验收结论:验收小组根据检查结果作出验收结论,包括通过、不通过或者有条件通过。

4.整改和复验:如发现问题,建设单位需对问题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5.竣工验收手续: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需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领取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备案手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将工程相关信息纳入档案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手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备案申请: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和工程相关资料,申请备案手续。

2.备案审查:主管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进行备案。

3.备案登记:完成备案审查后,主管部门将工程相关信息纳入备案系统,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备案资料归档: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可领取备案证明,并将备案资料归档保存至少五年以上。

注意事项在进行竣工验收与备案手续时,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需注意以下事项:•合规性:所有程序和手续需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质量要求:建设单位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文件规范:提交的所有资料和文件需规范、完整,确保验收和备案顺利进行。

•时效性:建设单位需按时提交申请和资料,避免因延误影响验收和备案进程。

综上所述,竣工验收与备案手续是确保建筑工程合法合规、质量可靠的重要环节。

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共同合作,严格执行程序,确保工程顺利完成验收和备案手续。

简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简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简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一、建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目的1、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通过对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进行全面评估,发现并解决工程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

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使用。

3、监督工程项目的环保情况。

通过对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工程项目的环保达标,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4、规范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

通过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明确竣工验收的各项要求和程序,规范竣工验收的流程,保证竣工验收的公正、合理、规范进行。

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内容1、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基本信息。

2、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

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等设计文件。

3、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

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记录、施工检查记录、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

4、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情况。

包括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结论、验收评定等。

5、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包括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安全验收、环保验收等。

6、工程项目的完工情况。

包括工程项目的进度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环保措施情况等。

7、工程项目的使用情况。

包括工程项目的投入使用情况、使用效果、使用人员的满意度等。

8、其他相关内容。

包括工程项目的整改情况、备案文件的存档情况等。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1、备案立项。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提出申请,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备案评审。

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等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进行评审,确保备案文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备案公示。

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备案确认。

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进行最终确认,形成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存档。

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指南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注:以下资料为一式四份)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通知)表;4、施工许可证;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①综合审查②建筑专业③结构专业④给排水⑤暖通⑥电气⑦设计变更的图审意见;6、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7、施工单位自评报告(公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8、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公章、总监、技术负责人);9、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证;10、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11、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12、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五方责任主体(单独)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资料(需加盖公章、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字字体应与竣工备案内签字字体一致);13、法人代表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五方责任主体)、永久责任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1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①地基验收记录及桩基检测认证报告;②基础、主体等关键部位验收记录;③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15、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建筑工程:玻璃门窗、垂直度、全高检测、水电、打压记录、屋面、卫生间淋水实验记录、开关插座通电记录等;市政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出厂证明、进场复验汇总表、水泥检验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钢筋力学及工艺性能检验报告、钢筋出厂合格证、钢筋焊接接头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地基、地基处理、基槽隐蔽验收记录、管道沟槽验收记录、沟槽填土击实实验报告;道路工程:道路基层弯沉检测报告(设计有要求时)、沥青面层弯沉检测报告、沥青面层平整度、厚度检测报告、沥青面层构造深度检测报告、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厚度检测报告、混凝土面层抗滑构造深度检测报告;排水工程:污水管道闭水实验、箱涵(渠)满水实验记录、压力管道强度、严密性实验记录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公章)16、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17、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8、电梯检测合格报告。

竣工验收备案书 (1)

竣工验收备案书 (1)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书编号:工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结构层数
建筑面积
m2
基础类型
工程造价
万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参建单位名称
资质
等级
资质
证号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
技术
职称
上岗
证号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名称:
申请备案理由: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备案文件和资料齐全,符合备案条件。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公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勘察
单位
意见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设计
单位
意见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施工
单位
意见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
单位
意见
(公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建设
单位
意见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1、建设单位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构申请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填报本表。
2、本表必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一式四份.
3、备案文件及资料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4、如不具备备案条件的,备案机构应在备注栏中提出处理意见,并加盖专用章。
1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8、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0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0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

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0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0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0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0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09工程验收合格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

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

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

工程竣工验收(四方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的区别和先后顺序一、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全部完工后,验收人对工程实行的技术、经济、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和测试,以确定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和质量,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其目的在于检查和鉴定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技术创新,维护规划、设计和技术标准的实现,确保工程设计的目的和使用要求的实现,以及工程验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四方验收四方验收指的是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四方代表共同出席工程竣工验收,并签订竣工验收书或竣工检查备忘录,以共同确认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验收标准,防止各方利益受到损害。

四方验收也是一种常见的工程验收方式,因其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可以有效保障工程的质量。

三、消防验收消防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全部完工后,由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设施及用达到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和测试,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核定,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移交使用。

消防验收是确保建筑工程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环节。

在城市建筑审查、容积率、建筑组织等一系列建设规划方面,消防验收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消防验收项目包括灭火器、病害分析、灭火器配备、防火间距等一系列消防安全设备和要求。

四、规划验收规划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的监理部门对建设的项目规划及有关公共设施,在建设过程中组织全面检查、审核、验收,确保投资和质量符合建设规划。

其核心目的是增加建设过程中的透明度和监管力度,规范建设单位的自主性和管理方式,保证建设项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五、工程竣工备案工程竣工备案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依据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由对工程竣工验收有权的部门,通过对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规范标准的评审达到规范效果的核准。

这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最后一环。

此步骤主要目的是记录建设项目完成的情况,为后续管理提供依据。

六、区别和先后顺序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和规划验收都是建筑行业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是保证城市建设的安全规范性和管理透明度,也是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条件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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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主要内容一、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主要依据:(一)《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第四十九条至五十一条(因暂未正式公布,只提示一下)1、前提条件:(1)工程已完工;(2)工地的临时设施已拆除;(3)规划要求需配套的相应项目或内容已按要求建设完毕;(4)场地内的其它多余物已清理完毕,场地整洁。

2、前置条件:(1)委托具有城市规划测量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竣工测量——测绘院(2)制作工程竣工图(平立面图)——施工单位(3)工程成果图片——城建档案馆3、验收流程:(正常时间10个工作日,未含公示期)受理(窗口)—审查(科室)—核准(主管领导)—审批(局长)—办结(窗口)4、需提交的材料:A、建筑类竣工规划验收(1)《阳江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验收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需核对原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5)批准的建筑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原件);(6)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需核对原件);(7)《阳江市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测量成果图》、《阳江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图》(含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原件;(8)建设工程的竣工图和数码相片。

(9)有关电子文件。

(10)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B、市政类竣工规划验收(1)《阳江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验收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需核对原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5)批准的施工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原件);(6)批准的总平面图(复印件,需核对原件);(7)《阳江市建设工程验线记录册》、《阳江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成果图》(含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原件;(8)建设工程竣工图二套;(9)市政工程按施工图内容附隐蔽工程覆土前验线测量记录及完工后工程控制点的坐标、标高复测资料。

(10)有关电子文件;(11)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5、发证验收符合规划要求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今后省住建厅统一格式后可能改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阳江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验收申请表阳江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验收申请表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1、前提条件:已按程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需提供的材料:(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四份);(2)、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原件一份);(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一份);(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一份);(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6)、《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一份);(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一份)(需公安消防审批项目);(8)、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一份);(9)、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质量检查报告》(原件一份);(10)、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一份);(1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一份,不用提交);(12)、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原件一份);(13)、市政工程需提供《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复印件一份);(1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一份);(15)、商品房住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各一份;(16)、商品房住宅分户验收汇总表(一份)(17)、电梯使用证(复印件一份)(七层以上需提供,含七层);(18)、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如人防意见等)3、流程:受理(窗口)—审查(科室)—审批(主管领导)—办结(窗口)4、办结形式:在备案表签署备案意见三、商品住宅小区综合竣工验收依据:市政府《阳江市商品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1、前提条件:A规划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已按要求建设完成(含小区配套项目);B已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C水、电、电话、有线电视、信报箱等项目已安装交接或移交。

2、方式:资料审查——现场核对——组织验收——呈批——签署意见参加的主要单位:住建局、城管局、消防局、人防办等3、需提交的资料:1、商品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申请表(一式两份)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复印件)3、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复印件)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最后一期不用提交)5、供电局正式接管商住小区配套供电设施的协议(复印件)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复印件)8、人防地下工程验收意见书或易地建设费证明文件(复印件)9、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10、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自来水、信报箱安装等情况)四、应注意的几点事项:如下问题可能会出现行政处罚或不予办理情况1、规划验收方面:a注意施工误差的控制,尽量不超过建筑面积的1%;b注意边长长度不要超过7㎝;c建筑物不要超越建筑红线;d小区总的容积率不要超过3%;e报建时应注意是否存在需分期建设,实际施工存在进度不一情况。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方面:a 不要违反强制性条文;b专项验收项目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尽量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报送备案资料;c工程发包和施工报建应注意工程项目是否与规划报建一致。

3、小区综合验收方面:a应配套的设施应在最后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

b认真核对原规划规定的绿地面积和停车位数量。

(不足部分要补交易地建设费)4、其他方面:a未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b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平面布局,造成施工图重新审查无法通过;c随意改变原批准的建筑立面,造成建筑风格和形式变化较大,给城市景观造成影响;d配套工程要与建筑工程一起报建。

五、行政处罚引用的主要依据:1、规划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工程验收备案方面:(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八条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讲得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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