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1
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混凝土搅拌站平安生产管理制度11、平安生产管理机构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平安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 平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平安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平安生产管理工作。
1.3 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与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仔细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平安。
2、平安教育和培训2.1 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平安意识,充分熟悉平安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仔细做好平安教育和培训工作。
2.2 要对员工进行常常性的平安教育和平安学问培训。
2.3 新聘请员工,上岗前必需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平安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把握相关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握本岗位的平安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 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平安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添员工的平安意识,提高平安生产技能,增添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力量。
2.5 各部门、班组的平安教育、培训和平安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平安活动记录。
平安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与者,参与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 平安生产管理职责3.1 站长(副站长)平安生产管理职责:3.1.1 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平安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平安生产全面负责。
3.1.2 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平安操作规程等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 依据搅拌站生产平安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平安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对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 实行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平安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爱护用品的准时供应。
3.1.5 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平安生产学问、技能教育培训打算并催促相关部门实施。
混凝土拌合站管理制度
1。
1、收料人员应严格控制进场原材料的质量,砂、石材料进场时首先进行目测,目测不合格的严禁入场,现场设置筛分斗,抽样级配不合格、石粉超标及风化石超标一律不许使用并隔离存放,退回进货单位进行处理。
1.2、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场时应检验出厂合格证、材质报告是否齐全,没有合格证、材质报告的原材料一律不许进场。
没批次分仓存放进行取样送交试验室试验,如不合格,一律清仓退回进货单位进行处理.1.3、材料进场后应通知试验室按批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不许使用,隔离存放,退回进货单位进行处理。
1.4、试验室每班测定砂石含水率,以便及时调整配合比,确保坍落度稳定性,质量员每班抽查砼坍落度不少于 2 次,当含水显著变化时,增加测定次数。
1.5、质量员根据当日原材料情况进行配合比调整,核对配合比输入是否正确,各种计量称调零校准后方可生产使用。
1。
6、拌和站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微机计算误差,超出标准气温的应及时调整误差,并做好记录。
1。
7、现场人员应及时与调度取得联系,控制发车间隔时间,将到现场砼坍落度情况及时反馈到技术部门或者质量员。
1。
8、砼的取样、试块制作、养护和试验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强度检测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1。
9、现场人员目测每车砼的坍落度并现场做坍落度,与配合比要求相差过大一律退回,不得使用到工作面。
1.10、砼从搅拌机卸出后到浇注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 2 小时。
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颁布的有关质量标准,供应混凝土质量合格率 100%;配套的各类质量文件资料真实可靠、规范标准。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全员素质,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宗旨贯彻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强化质量意识,明确各级职责,确保产品优质。
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加强工序质量控制,制订、落实各环节的作业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各个工序的质量.加强试验检测工作,配齐、配强试验检测人员 ,努力做到试验检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把产品出站质量关。
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混凝土搅拌站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混凝土搅拌站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混凝土搅拌站是指从事混凝土调和和混凝土制品生产的生产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混凝土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组织、安全设施、安全监管、安全培训、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五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第六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健全保卫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安全、应急管理等制度。
第七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第八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九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管理需要,设立安全委员会或者安全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安全督导、安全检测等安全管理机构,定期进行安全管理检查。
第十二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资料和档案,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记录等。
第十三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十四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
第十五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配备灭火器、消防栓、防爆设备等消防安全设施,保证生产区域的消防安全。
第十六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配备安全警示标志、警示标识、安全通道等安全标识设施,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十七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疏散通道,保证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1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以及混凝土标准,参照GB/T 19000—2000族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项目经理是本搅拌站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项目经理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混凝土原材料管理办法第三条项目应根据质量控制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合格供方,不得采购无准用证的原材料。
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档案;采购合同应经审批,以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规定要求;供应部门应严格按照原材料质量标准均衡组织进货。
第四条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
项目必须按批验收质量证明材料,拒收质量证明材料不全的原材料。
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照《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DBJ 08—227)按批取样、检验,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
项目应对进场材料实施分类管理。
第五条项目和原材料生产供应单位必须在材料进场时共同取样封存,封存的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条应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
样品由项目和所供材料生产方的管理代表或生产方书面委托的人员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封存。
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破损或揭换。
封存样存放时间:水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砂石料不少于5天,粉煤灰、矿粉不少于7天,外加剂不少于10天。
第六条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或贮存,并标有醒目的标志,避免混杂。
(一)水泥筒仓必须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水泥生产企业、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等,不同生产企业或不同品种的水泥严禁混仓。
对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
水泥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二)掺合料必须设置专用筒仓,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等级,不同品种的掺合料严禁混仓。
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混凝土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混凝土搅拌站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站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保证本站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站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站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五)定期检查本站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四)定期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七条员工应当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严格遵守国家和本站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四)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应予以配合。
三、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立;(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五)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六)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混凝土搅拌站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混凝土搅拌站规章制度范文1.工作时间和考勤管理1.1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
- 搅拌站员工需按照工作安排和需要,全天候配合工作。
1.2 考勤管理- 搅拌站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并进行考勤打卡。
- 请假必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填写请假单,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
- 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纪律的行为将进行相应处理。
2. 安全生产管理2.1 安全防护-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严禁擅自拆卸或不佩戴。
- 在生产期间,必须戴上安全帽和安全鞋,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搅拌站。
2.2 紧急情况处置- 出现火灾、泄露等紧急情况时,员工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执行逃生和救助措施。
- 紧急情况结束后,员工需参加事故调查和学习相关教育。
3. 设备使用和维护3.1 设备操作- 搅拌站员工必须熟悉搅拌设备的操作方法,遵循操作规程。
- 禁止搅拌设备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
3.2 设备维护- 搅拌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员工需积极配合和配备维护工作。
-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停止使用设备。
在得到维修人员处理后方可继续使用。
4. 生产管理4.1 生产计划- 搅拌站要按照生产计划生产混凝土,严禁超出或擅自变更计划。
- 当生产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需由相关人员经过沟通协商后,经主管批准方可调整。
4.2 材料管理- 搅拌站要建立健全的材料管理制度,保证材料的质量和准时供应。
- 严禁使用过期、劣质或者不合格的材料。
5. 环境保护5.1 废弃物管理- 废弃物要按照规定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切勿随意丢弃或倾倒。
- 环保设施和设备要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停用或擅自改变。
5.2 噪声和污染控制- 搅拌站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噪声和污染,保证周围环境安静和无污染。
- 定期进行相关的噪声和污染监测,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
6. 纪律管理6.1 行为规范- 搅拌站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擅自私自行为。
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制度(一)
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提高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
第三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确保混凝土产品质量。
第四条混凝土搅拌站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第五条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混凝土搅拌站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其数量应能满足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规模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材料科学等相关专业;(二)具有2年以上的混凝土行业工作经验;(三)熟悉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八条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一)负责混凝土搅拌站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混凝土产品质量负责;(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三)对混凝土生产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四)组织质量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五)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预防措施,防止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六)负责混凝土产品质量的检验和检测工作;(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要求第九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第十条混凝土搅拌站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混凝土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控制,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搅拌站管理制度
搅拌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搅拌站管理制度是为加强公司搅拌站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规范生产秩序,促进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而制订的。
第二条搅拌站是公司生产加工产品的重要设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做好原材料的储存和生产过程的监控。
第三条搅拌站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搅拌站的管理工作,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提高责任意识,保证生产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搅拌站的生产管理应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确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保证产品质量。
第五条搅拌站生产人员必须熟悉操作流程,做到熟练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搅拌站的原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采购和储存,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第七条搅拌站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八条搅拌站生产完成后,必须做好生产记录和产品标识,确保产品追溯和质量控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搅拌站的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基础,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十条搅拌站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搅拌站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搅拌站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搅拌站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做到言行一致,作风正派。
第十四条搅拌站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团队合作,做好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搅拌站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政策,做好管理记录和报表,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并向全体员工进行通知。
第十七条搅拌站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有违反者,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搅拌站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员工认真遵守,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
混泥土搅拌场各种规章制度
混泥土搅拌场各种规章制度一、搅拌站设施管理1、搅拌站必须配备完整的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安全警示标志、通风设施等。
2、搅拌站应该定期进行安全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搅拌站应该做好设施的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避免发生故障。
4、搅拌站应该做好设施的清洁工作,保持工作环境整洁,防止因为脏乱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搅拌操作规定1、搅拌站所有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不得擅自操作混凝土搅拌设备。
2、搅拌站操作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工作服装,佩戴好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相关防护用具。
3、搅拌站搅拌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方法或操作程序。
4、搅拌站操作人员要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第一。
三、混凝土质量管理1、搅拌站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混凝土的配合比例和质量要求,确保混凝土质量达标。
2、搅拌站必须定期对混凝土进行抽检,检测结果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
3、搅拌站应定期更换搅拌设备中的易损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若发现混凝土质量出现问题,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材料,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四、安全生产管理1、搅拌站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值班人员,确保工作时安全生产。
2、搅拌站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搅拌站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工地安全生产。
4、搅拌站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演练,提高员工应急避险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环境保护管理1、搅拌站必须遵守国家的环保法规,做好废水、废气等的处理工作,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搅拌站应采取措施减少噪音、粉尘等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保护周围环境。
3、搅拌站应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保证废水达标排放。
4、搅拌站应加强对于废弃物的管理,做好分类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混泥土搅拌场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证工地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至关重要。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规定1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规定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确保混凝土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经营、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混凝土搅拌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资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设备管理、人员培训、施工现场管理等。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资质管理第五条混凝土搅拌站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申请混凝土搅拌站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资金、设备、技术条件;(三)具备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的技术工人;(四)具备完善的质保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七条混凝土搅拌站资质证书的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混凝土搅拌站应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理第九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确保混凝土质量。
第十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对原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加强混凝土配合比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调整。
第十二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加强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混凝土搅拌均匀、强度合格。
第十三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加强混凝土运输、浇筑、养护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进行整改。
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4篇)
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混凝土搅拌站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场地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适用于混凝土搅拌站全体员工,并在实施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
第三条公司要建立健全混凝土搅拌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公司要保证混凝土搅拌站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
第五条公司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公司要明确搅拌站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搅拌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进行逐级落实。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计划,明确目标和措施,并对计划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公司。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第十二条混凝土搅拌站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搅拌站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要划分清晰,并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
第十五条混凝土搅拌站要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六条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并对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应急处理措施的掌握等。
第十八条公司要设立安全教育宣传栏,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九条混凝土搅拌站遇到事故应迅速采取避险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混凝土搅拌站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5篇)
混凝土搅拌站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内容第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办理程序为:(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四)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一)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二)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三)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四)进入有限空间前____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____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____%-____%。
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____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五)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六)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七)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办批准;(九)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
搅拌站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
搅拌站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搅拌站混凝土质量管理,保证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搅拌站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养护等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三条搅拌站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职责,加强质量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确保混凝土质量。
第四条搅拌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混凝土原材料进行检验,严禁使用不合格原材料。
第五条搅拌站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混凝土配合比,保证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等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第六条搅拌站应加强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养护等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七条搅拌站应定期对混凝土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混凝土质量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与职责第八条搅拌站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质量职责,确保混凝土质量管理的有效性。
第九条搅拌站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混凝土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混凝土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二)制定和修订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三)对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生产、运输、浇筑、养护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四)组织混凝土质量检验、试验工作,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五)对混凝土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提出改进措施;(六)负责混凝土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七)开展混凝土质量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
第十条搅拌站应设立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混凝土原材料的检验、试验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对混凝土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二)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试验,确保配合比设计合理;(三)对混凝土试件进行养护、试验,测定混凝土强度等性能指标;(四)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并提出改进措施;(五)负责检验、试验设备的维护、校准工作。
混凝土搅拌站规章制度(三篇)
混凝土搅拌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混凝土搅拌站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混凝土搅拌站的运作,确保生产安全、质量稳定和环境保护,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形象,制定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包括工作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运作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应定期进行修订,经过考核并报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四条搅拌站应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相关的工作资格证书。
第五条搅拌站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并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
第六条员工应按照搅拌站要求进行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七条搅拌站应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三章设备设施管理第八条搅拌站应定时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
第九条设备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条搅拌站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灭火设备齐全有效。
第四章生产运作管理第十一条搅拌站应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生产计划,明确生产任务和生产时间。
第十二条搅拌站应建立质控体系,保证混凝土生产的质量稳定。
第十三条搅拌站应进行定期的设备设施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搅拌站应建立健全原料管理制度,保证原料的供应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搅拌站应建立健全产品检测体系,对生产的混凝土进行质量检验。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搅拌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七条搅拌站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整改制度。
第十八条搅拌站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搅拌站应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章环境保护第二十条搅拌站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搅拌站应进行定期的环境监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不超过相关标准。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安全、高效地运行。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棒、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____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主管副总经理为副主任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成员有各部门经理、主要生产班组长。
____公司安委会下设办公室,由车队队长兼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和公司安全员,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____公司建立以安委会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尽其责,认真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2.1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2.2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安全生产管理职责3.1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____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规章制度
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经营,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混凝土搅拌站负责人提出,经所在地区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混凝土搅拌站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知晓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负责人做好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公司形象和荣誉。
第二章生产组织第六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保证产品供应。
第七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设立生产部门,明确生产任务,并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制定生产流程和工序,做好原料到达、储存、配料、搅拌、运输等环节的协调工作。
第八条混凝土搅拌站生产部门应当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故障发生,提高生产效率。
第九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好产品质量检测和记录,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一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和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GB/T19001-2016质量体系标准,做好各项质量记录和检测报告。
第十五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加强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确保原材料符合相关标准,提高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加强对生产工艺的控制,保证生产过程中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对产品进行全程跟踪和记录。
第五章环保管理第十八条混凝土搅拌站应当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搅拌站安全管理制度(7篇)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搅拌站安全管理制度(7篇)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这里是作者细心的小编为家人们整编的7篇搅拌站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搅拌站管理制度篇一1、搅拌站要把混凝土配比挂牌公布,使搅拌司机知道以便掌握。
2、搅拌司机开车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如有问题,须经维修人员修理后才能使用,工作前要进行空车试运转。
3、工作时搅拌司机要穿戴劳保用品,并严守工作岗位。
4、搅拌机运转时,不准用任何物件伸入搅拌筒内,严禁超负荷使用,运转中发现异常情况停电时,须将混凝土清出后进行检修。
5、设备每次使用后,操作人员要将搅拌筒内清洗干净,切断电源,电源箱上锁。
将底卸时吊桶清扫干净,将搅拌站环境卫生打扫干净。
6、设备使用后,维修人员按保养要求要给各部加油,对钢丝绳、传运齿轮、滑道要涂油,检查各开关是否灵活,水路是否畅通。
检修设备要切断电源,检修料斗要有安全措施。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篇二一条为加强商品混凝土管理,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混凝土(也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或掺合料等成份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所监督的建设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和使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搅拌站库管规章制度
搅拌站库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搅拌站库管工作,确保设备、原料及产品的安全有序管理和有效利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搅拌站库管工作,包括设备、原料和产品的入库、出库、存储、保管、检验、清点、盘点等内容。
第三条所有搅拌站库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保证库内管理安全、有序。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四条搅拌站库管工作人员对搅拌设备进行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确认设备正常运转,无异味或异响。
第五条搅拌设备入库后,必须进行编号,并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品牌、型号、使用年限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搅拌设备出库时,必须填写出库单,有资深工程师进行验收确认后方可出库。
第七条搅拌设备使用过程中,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良好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三章原料管理第八条搅拌站库管工作人员对原料进行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确认原料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搅拌原料入库后,必须进行分类存放,保持原料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搅拌原料出库时,必须填写出库单,有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后方可出库。
第十一条搅拌原料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检查原料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原料,避免生产中断。
第四章产品管理第十二条搅拌站库管工作人员对产品进行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确认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三条搅拌产品入库后,必须进行编号,并建立产品档案,记录产品的生产日期、质量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搅拌产品出库时,必须填写出库单,由生产主管进行审核签字后方可出库。
第十五条搅拌产品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第五章其他管理第十六条搅拌站库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中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搅拌站库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无污染。
第十八条搅拌站库管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搅拌站库管工作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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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以及混凝土标准,参照GB/T 19000—2000族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项目经理是本搅拌站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项目经理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混凝土原材料管理办法第三条项目应根据质量控制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合格供方,不得采购无准用证的原材料。
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档案;采购合同应经审批,以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规定要求;供应部门应严格按照原材料质量标准均衡组织进货。
第四条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
项目必须按批验收质量证明材料,拒收质量证明材料不全的原材料。
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照《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DBJ 08—227)按批取样、检验,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
项目应对进场材料实施分类管理。
第五条项目和原材料生产供应单位必须在材料进场时共同取样封存,封存的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条应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
样品由项目和所供材料生产方的管理代表或生产方书面委托的人员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封存。
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破损或揭换。
封存样存放时间:水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砂石料不少于5天,粉煤灰、矿粉不少于7天,外加剂不少于10天。
第六条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或贮存,并标有醒目的标志,避免混杂。
(一)水泥筒仓必须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水泥生产企业、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等,不同生产企业或不同品种的水泥严禁混仓。
对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
水泥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二)掺合料必须设置专用筒仓,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等级,不同品种的掺合料严禁混仓。
掺合料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三)砂、石必须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有防止混用的措施或设施。
堆场应采用硬地坪,有可靠排水措施。
应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规格。
(四)外加剂必须按不同生产企业、品种分别存放,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外加剂生产企业、品种等。
对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外加剂,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
液体外加剂更换生产企业或品种时,应对储存容器进行清洗。
第七条项目应根据原材料准备的难易程度,在能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保持合理的原材料贮存量。
第三章混凝土级配管理办法第八条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须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和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进行设计:(一)原材料的产地或品种有显著变化时;(二)生产大方量混凝土时;(三)根据统计资料反映的信息,混凝土质量出现异常时;(四)该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
第九条生产用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过试验室试配,并有试配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混凝土配合比及相关资料,其中可包括以下内容。
(一)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C20、C30、C40;(二)不同坍落度(mm):120、150、180;(三)不同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四)不同集料粒径或细度模数,如石(毫米):5~16、5~25、5~31.5、5~40,砂:2.3~2.6、2.6~3.0;(五)不同外加剂品种:如普通外加剂、高效外加剂等。
第十条混凝土配合比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以及原材料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拌制混凝土必须严格执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有关要求。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应包括生产日期、工程名称、混凝土强度、坍落度、混凝土配合比编号、原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配合比和每立方米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实际用量等内容。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变化需要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时,也应有专人负责,并重新签发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或配合比调整记录。
第四章混凝土计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混凝土计量、搅拌、坍落度抽检记录应齐全。
应包括日期、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编号、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每盘混凝土用原材料秤量的标准值、实际数量、偏差、搅拌时间、坍落度。
第十三条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数量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规定,原材料的计量允许误差符合下表规定:注:(1)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
该项指标仅适用于采用微机控制计量的搅拌站。
(2)混凝土各组成材料的计量应按重量计,水和液体外加剂可按体积计。
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计量误差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拌制混凝土所用各种原材料的实际秤量应逐盘记录。
第十五条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第五章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制度第十六条预拌混凝土生产的主要设备必须符合《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GB 9142)和《混凝土搅拌站(楼)技术条件》(GB 10172)的规定。
第十七条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由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检定(或校准),当计量器具经过中修、大修或搬迁后应重新检定。
第十八条计量器具应按下列规定由项目计量部门进行静态计量校验,并做好记录。
(一)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二)停产1个月以上(含1个月),重新生产前;(三)生产大方量混凝土前;(四)发生异常情况时。
静态计量校验的加荷值应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加荷应分级进行,分级数量不少于5级。
当静态校验结果超出法定计量部门检定误差范围时,必须找出原因,并由法定计量部门重新检定。
第十九条项目计量部门应加强对计量器具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每一工作班秤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混凝土的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混凝土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0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 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偏差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预拌混凝土》(GB 14902)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的规定,其检验频率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应进行抗渗试验。
第二十六条检验后的试件(混凝土、水泥)应保留三天后方可处理。
第二十七条不合格混凝土的处理。
(一)当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的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
(二)由不合格批混凝土制作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对不合格的结构或构件必须及时处理。
第七章拌站人员岗位职责第二十八条项目经理在拌站质量管理方面的职责(三)确保实施适宜的过程以满足项目要求。
(四)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实现目标。
(五)确保获得质量及安全要求所必需的资源。
(六)将达到的结果与规定的目标比较,决定改进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质量管理人员职责(一)贯彻实施我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二)确定项目需求和期望。
(三)确定实现我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所必需的过程和职责,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产品质量要求,设计混凝土配合比,制定原材料、生产过程和成品的内控质量指标,强化过程控制,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与预防能力。
(五)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使之处于受控状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及时扭转质量失控状态,并对整个过程进行评审。
(六)负责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及时上报。
第三十条材料管理人员职责(一)质量检验按照项目需求和有关标准及规定,对原材料、成品混凝土进行送检。
(二)原材料进场和出厂产品确认、验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原材料进场和产品出厂进行确认,按相关标准和供需双方合同的规定进行交货验收。
有原材料进场和产品出厂否决权。
第八章环境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现场主要道路和砂、石堆场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第三十二条现场水泥、粉煤灰等,入库或严密覆盖;砼、砂浆搅拌台封闭;水泥、砂、灰等材料运输时封闭或严密覆盖。
第三十三条现场搅拌设备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第三十四条砼搅拌车进出工地及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专人洒水、降尘、清洗轮胎。
第三十五条作业应安排在6:00—22:00间进行,若因工艺等技术原因需连续施工,必须经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合法夜间施工手续。
对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有效降噪措施。
严格控制不必要的人为噪声源。
第三十六条经市政部门批准后,施工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禁止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排放的雨水、施工污水,应在出口处设二级沉淀池,沉淀池由专人清理。
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一、搅拌站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二、⑴组织机构三、⑵组织机构具体职能部门说明四、 1.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工厂整体工作,直接管理生产,技术,物质器材科三大部门。
五、 2. 搅拌站站长:主要负责生产部门,配合技术,后勤总务两个部门工作。
生产部门细分为,生产班组,负责产品生产。
运输部门,负责产品运输原料运输及上料铲车管理。
设备维修班组,负责工厂设备检修保养,工厂日常水电使用保障。
六、 3. 实验室:主要负责技术提供,配合搅拌站站长工作。
七、 4. 物质器材科:主要负责原料供应,产品销售,后勤总务三方面工作。
分为供应部,营销部,行政部三个部门。
供应部,负责原料采购,工厂物品采购。
营销部,负责产品销售,客户关系维系,市场推广工作。
行政部,负责产品安检,工厂安全保卫,后勤总务,行政落实管理工作。
八、⑶搅拌站生产人员分工(交底时由本人签字接收)九、序号姓名职务年龄十、十一、二、搅拌站的主控项目十二、一搅拌设备几个系统十三、⑴主机搅拌系统十四、①输送系统;十五、②贮料系统;十六、③计量系统是搅拌站的灵魂,直接影响混凝土的各项性能和混凝土质量,影响混凝土的计量设备的是动态计量;十七、④微机控制系统;十八、⑤强弱电电气系统。
十九、二设备系统质量控制的关键二十、⑴微机控制操作系统稳定性逻辑性;二十一、⑵计量系统的灵敏性和准确性,计量系统的准确与稳定决定混凝土生产的质量。
静态准确是不能满足要求的,关键在于动态计量落差的准确度。
和电脑对数据的捕捉。
二十二、三材料收发部门对混凝土质量的监控措施二十三、控制混凝土的质量还有一个很关键的对每车混凝土的计量系统,搅拌站将施工配合比数据打印交给物资器材收发管理人员,材料收发人员通过对每车的称量来和搅拌站的出机方量进行效对,当称量数据和实际出方量不符时应及时查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