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超市盘点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盘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门店商品的盘点管理,对比和修正商品实际库存与系统库存的差异,确保商品的账实相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盘点的类型

(一)循环盘点

1.门店商品(生鲜商品除外)的循环盘点每月进行一次,各门店盘点日程由优家营运部统一安排,特殊情况另行通知。集团财务进行的清资盘点为统一盘点,即所有门店、仓库在同一时间内进行盘点,具体时间由集团财务部门统一安排。

2.对于高单价、小体积、易损耗的商品,门店可自行增加盘点次数(如名烟名酒,可每日进行不记账盘点)。

3.每年元旦之前,门店根据财务中心日程安排,与其派出人员共同对全部商品进行年终大盘点。

(二)新店开业盘点

1.新开门店应在开业后30天对全部商品(生鲜商品除外)进行盘点,且必须在2日内完成。盘点日程由优家营运部安排,集团财务中心、总经办派出人员进行会盘。

2.新店开业盘点之后,按门店年度循环盘点计划进行盘点。

(三)专案性盘点

遇部门或门店负责人工作交接或集团特殊安排等情形,须按要求进行专案性盘点。

二、盘点日程的修改

门店因以下情形无法按原定日程盘点的,须上报**营运部并经总经理审批后修改盘点日程:

1.盘点无缘故损耗过大必须进行重新盘点的;

2.重大节庆日与原定盘点日期冲突的;

3.其它事件。

三、盘点时间的安排

盘点按区域分为总部仓库盘点和门店(卖场仓库)盘点。营运仓库盘点自盘点日当天营业开始时间至盘点日17时;门店盘点自盘点日营业结束时间至次日营业开始时间。

四、盘点前期的准备

循环盘点工作由盘点小组、仓库管理员、盘点门店员工(店长、收银员、理货员,下同)参与;大盘点工作由集团财务负责人负责,优家采购、营运及门店全体员工参与。具体任务分工执行《优家商品盘点任务分工表》(附件1)。参与盘点人员名单应存档2年以上。

五、盘点的流程

(一)优家总部仓库盘点流程

总部仓库每月进行一次大盘点,流程如下:

1.整理商品。盘点日前1天,仓库管理员整理仓库,做到一品一位,确保无单支和混装商品,并清空周转区退货和调拨商品。

2.生成盘点单。在盘点日营业时间初盘开始之前,盘点小组生成营运仓库盘点单,保存系统库存。

注意事项、设备安排等,并对参与盘点人员进行分组,指定每组负责区域。

4.盘点。在盘点日营业时间,由盘点小组和仓库管理员共同逐一清点所负责区域内商品,并录入手持终端现场分工盘点模块,清点完毕上传数据。盘点小组在系统中将所有初盘账实不符商品生成复盘单。

5.复盘。盘点小组将复盘单下载至手持终端,进行复盘。确认商品实盘数量后录入手持终端复盘模块。盘点小组同仓库管理员按以下方式进行复盘:

(1)重新清点仓库商品数量;

(2)查验每日商品库存变动情况及盘点当日仓库出货单;

(3)查验是否存在同系列货号混淆商品;

(4)查验收货区收货是否存在差异;

(5)查验是否为原物料货号。

6.出具报告。打印《溢亏处理报告单》(系统格式附件2),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

7.记账。审核通过后,盘点小组将盘点结果在盘点日17时前完成记账。

(二)门店(卖场仓库)盘点

1.整理商品。盘点门店人员整理门店商品,确保排列整齐、前后一致、位置明确、无隐藏商品。

注意事项、设备安排等,并重点安排参与盘点人员所负责区域。

3.盘点。盘点日营业结束后,开始盘点排面、促销区、端架、破损区、冷藏柜、冷冻柜、卖场仓库及退货区等区域,门店和盘点小组共同逐一清点所负责区域内商品,并录入手持终端现场分工盘点模块,清点完毕上传数据。

4.生成盘点单。盘点日结账后,盘点小组生成盘点柜组盘点单,保存系统库存,导入实盘数据,并将所有初盘账实不符商品生成复盘单。

5.复盘。盘点小组将复盘单下载至手持终端进行复盘,重新确认商品实盘数量后录入手持终端复盘模块,清点完毕上传数据。盘点小组同柜组人员按以下方式进行复盘:

(1)重新清点排面和卖场仓库的商品数量;

(2)查验每日商品库存变动情况及盘点日系统库存销售异动记录;(3)查验是否存在更改包装销售商品;

(4)查验是否存在同系列货号混淆商品;

(5)查验收货区收货是否存在差异;

(6)查验是否为原物料货号;

(7)查验残损区、退换货中心是否存在漏盘商品;

(8)查验是否存在批发、团购、集团领用出货未结账商品或手工挂账商品。

6.出具报告。复盘完毕,打印《溢亏处理报告单》,门店店长复

核确认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7.记账。审核通过后,盘点小组将盘点结果在盘点次日11时前完成记账。

六、盘点结论的汇总上报

各门店填写《盘点报告》(附件3),于盘点记账次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公司营运部。

七、盘点工作的其他要求

1.盘点以见货盘货为原则,严禁虚假挂账。盘点前供应商承诺补货而未送达的商品一律不得计入。未作处理的《商品领用审批表》所列商品及残次商品按实物计入。

2.商品实物与手持终端名称必须对应,不得串码盘点。

3.盘点日前3天至盘点记账前,不得进行商品(生鲜商品除外)店间调拨。

4.盘点日的进货应入门店卖场仓库,不得入总部仓库。盘点日不得退货。

5.盘点日原则上不得从营运仓库提货,确需提货的由营运部作好记录,计入营运仓库实盘数量。

6.盘点库存金额按含税进价计算。

8.非生鲜商品盘点盈亏率(盈亏率=盈亏金额/销售成本×100%)不应超过千分之三。

附件:1.《门店商品盘点任务分工表》

2.《溢亏处理报告单》

3.《盘点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