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介 - 华西第四医院 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电子监管系统升级的通知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电子监管系统升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布日期】2007.05.28•【字号】•【施行日期】2007.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电子监管系统升级的通知有关出口电子监管企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优化出口电子监管系统的功能,我局定于2007年6月8日至12日进行系统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升级内容企业端需要升级的软件为出口电子监管系统企业端通用版,软件名称为“出口企业产品质量信息管理系统”。
已使用“九城电子申报系统”的将同时进行自动更新升级。
二、升级操作1. 局端的升级时间为6月8日17:30至6月9日11:00,期间出口电子监管业务暂停使用,企业请不要发送电子监管数据。
不涉及电子监管的普通电子报检业务可正常使用。
2. 企业端系统提供自动更新升级服务。
6月9日上午11:00后,企业用户只要运行上述系统并连接网络,即可完成自动升级。
3. 如果自动升级不成功,可下载“IQS-0030版手动升级包”进行手动升级。
(下载地址:http://→电子监管每周动态→IQS 3.0.1066.0030手工升级包),该升级包将于6月6日发布,可提前下载,但不能提前安装,否则会造成严重后果。
注意区分必须下载“珠海地区版本”。
4. 6月9日11:00,我局网站(→通知公告→通知)将会对本通知内容进行更新,届时请注意查看“当前升级状态”,仅当有“可正常进行升级”的提示时方能进行升级。
三、此次升级最主要的变化是完善了生产批、组批和报检批的关系,全面满足企业各种组批申报的出口要求。
请注意以下事项:1. 6月8日上午前,尽量完成所有组批上报。
升级后,所有遗留的组批必须作废,应使用新系统重新建立组批,进行上报。
2. 系统升级后,组批的操作方法改变较大,请各企业负责电子监管的业务人员尽快熟悉,我局准备了动态演示的《企业端升级辅导课件》和《IQS用户手册-0030版》(下载地址:→相关下载→企业下载),请务必下载学习。
出入境检验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1. 概述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对进出境的人员、动植物及其产品和物品进行检验检疫,确保国际贸易顺利进行,并防止携带或传播有害生物体、疫情或疫源性物质的进出境。
检验检疫工作属于国家的重要行政职能,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2. 主要职责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要职责如下:2.1.人员检疫对进入或离开国境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疫情监测,确保人员健康并预防疫情的传播。
这包括对人员的体温检测、病史调查、检查传染病等,确保不携带传染病进出境。
2.2.动植物检疫对进出口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保护国内农业安全和生态环境。
这包括检查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健康状况、防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防止疫病或害虫传入或传出国境。
2.3.物品检疫对进出境的物品进行检验检疫,防止传播疫情或危害国家安全。
这包括检查物品的合规性、安全性等,防止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出境。
3. 检验检疫流程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常遵循以下流程:3.1.申报与登记申请人需要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进行登记。
3.2.检查与检验在经过申报与登记后,出入境人员、动植物及物品需要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查。
这包括体格检查、证件核验、物品检查等。
3.3.检疫鉴定检验检疫部门会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鉴定,判断是否符合国家的检验检疫要求。
鉴定结果可能包括合格、不合格等。
3.4.处置与审批根据鉴定结果,检验检疫部门会对不合格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处置,可能包括拒绝入境、退运、销毁等。
同时,对符合要求的动植物及产品进行审批,并发放相应的证明文件。
4. 检验检疫的重要性出入境检验检疫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4.1.保护国家安全通过对进入国境的人员、动植物及其产品和物品进行检验检疫,可以防止携带危险物质或传播疫情的进出境,维护国家安全。
4.2.维护国内农业安全对进出口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可以预防有害生物或疫病传入或传出国境,保护国内农业安全和生态环境。
全国检疫局名录
∙天津市检验检疫局
∙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崇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凤岗人事处
∙福建宁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福建省晋江检验检疫局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干部培训中心∙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州进出口检验检疫局
∙广州市入境安全检疫局
∙河北检验检疫局
∙湖北省检验检疫局
∙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苏检验检疫局纺织工业产品检测中心
∙江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会职工技术协会
∙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昆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廊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辽宁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茂名出入境检检验检疫局
∙南充出入境检测检疫局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观赏动物医院
∙清远检验检疫局
∙山东检验检疫局
∙山东省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山东省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汕头疾病控制中心卫生检疫局
∙汕头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
∙深圳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市出入镜检验检疫局
∙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石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骨科医院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天津空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威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
∙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浙江省衢州出入境衢州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罗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珠海市卫生检疫局。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岗位职责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岗位职责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岗位职责: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指负责进出口货物、物品、动植物及其
产品、人员等的检验、检疫和监管工作的专业机构。
岗位职责包括
以下方面:
1. 负责进出口货物、物品、动植物及其产品、人员等的检验、
检疫和监管工作,确保进出口物品符合海关法规和国家检验检疫要求;
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标准,制定和更新技术规范和
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检疫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
3. 组织开展进出口物品的抽样检验和现场检查工作,并进行物
品的分类、鉴别和鉴定,确定检验检疫结论,确保进出口物品符合
国家检验检疫要求;
4. 对违反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出口货物、物品、动植物及其产品、人员等进行处置和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5. 跟踪研究国际、国内进出口动态及配合政府政策调整检疫要求,时刻更新相关知识,保持工作的专业性和前瞻性;
6. 整理和归纳检验检疫信息及数据,填写检验检疫证书和报告,并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物品档案,做好工作记录和信息资料的管理,
确保工作的可追溯性和便于管理;
7. 协助开展出入境疫情监测和科学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分析
和报告出入境物品携带的疫情信息,开展紧急处置工作,确保公共
卫生安全;
8. 参加相关的国际、国内出入境检疫标准的修订和制定工作,
进行出入境检疫技术交流和合作,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检验检
疫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推动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国际化、规范化和高效性。
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介绍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为履行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有35个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陆空口岸和货物集散地设有近300个分支局和200多个办事处,共有检验检疫人员3万余人。
质检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垂直管理。
主要职能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职能基本类似,以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例:第一,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管工作。
第二,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
第三,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第四,实施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工作,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
第五,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及其生产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和对外注册管理,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以及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工作。
第六,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第七,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标志及签证、标识、封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第八,负责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统计工作,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分析、整理、提供有关信息。
第九,依法对所辖区域涉外检验检疫、鉴定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六安中公教育。
29华西第四医院介绍
医院概况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华西职业病医院)位于著名的华西医学中心,座落在成都市中心大道人民南路。
医院建成于1976年,是卫生部部属部管医院中唯一从事职业病临床、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的专科医院。
系政府举办的非赢利性医疗、科研和教学机构。
医院现有职工人数199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32名、卫生部专家5人、省级专家8人。
医院是——四川省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成都市职业中毒和核辐射损伤救治基地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分委会副主任单位国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中毒控制中心网络单位牛津国际姑息医学中心中国分中心卫生部职业病医师培训基地卫生部公共卫生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单位卫生部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华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分会常务委员单位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工程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四川省和成都市的工伤体检单位四川省省本级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四川省和成都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四川省工伤鉴定专家库成员单位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四川省医学会老年医学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四川省医学会骨质疏松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四川省医学会姑息医学学组组长单位服务领域职业卫生中毒核辐射损伤尘肺和呼吸系统疾病骨质疏松与骨痛肿瘤老年疾病外科疾病耳鼻喉疾病与睡眠呼吸疾病眼科疾病妇科疾病皮肤疾病姑息医学高压氧治疗健康体检职业卫生职业病危害评价服务:从1956年起,医院为数以百计的厂矿提供现场职业危害的监测和评价服务,拥有五十年致力于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经验。
从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开始,通过效果评价、持续定期的现场监测检测、防护用品使用建议、体检、健康咨询、建立职业监护档案、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康复和急救等,医院竭诚为各企业单位提供终身一条龙服务,为提高企业单位的市场竞争力,创建和谐的企业文化而共同努力。
现场监测、检测服务:几十年时间里,积累了大量的现场劳动卫生调查和检测监测工作经验,能为各企业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和监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劳动者健康档案。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举行2006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举行2006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
考试的公告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2006.09.15
【实施日期】2006.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举行2006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33号令对报检员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于2006年11月26日举行2006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性质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
本次考试系报检员资格(自理报检)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将获得报检员资格(自理报检),可注册为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
二、报考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一)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
(二)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
(三)以伪造文件、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及相关考试,经查实,已宣布成绩无效未满3年者。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9年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9年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8.24•【字号】•【施行日期】2009.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9年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根据需要,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数量及专业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数为15人。
具体招聘职位、数量、专业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9年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3.身体健康。
各职位的学历、专业及其它相关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考生应于2009年8月26日至28日到我局进行现场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可委托他人办理,逾期不候。
地点: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144号中国检验检疫大楼)一楼大堂商务中心,电话************。
要求:携带考生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请考生使用近10天内新拍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名登记表(贴最新照片)及报名费50元。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类别报考。
每位报考者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免交考试报名费用。
享受免费报考政策的人员,应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布2006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成绩的通告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布2006年度报检员资格
考试成绩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公布日期】2006.05.09
•【字号】
•【施行日期】2006.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布2006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成
绩的通告
根据《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暂行)》的规定,现将公布2006年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总局对报检员资格实施分类的精神,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2006年度报检员资格(自理报检)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获得自理报检报检员资格。
二、考试成绩的公布
(一)5月9日开始,考生可通过手机短信查询成绩。
编写手机短信“BJY准考证号码”,中国移动用户将短信发送到2911,中国联通用户将短信发送到9901,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即可查询到考试成绩信息。
(二)5月20日开始,考生可通过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网站:
查询考试成绩。
(三)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截止到6月30日。
(四)鉴于本考试为标准化试题、并采用阅卷机阅卷,总局和相关部门不受理查分申请及查询。
三、珠海考区合格人员名单
珠海考区的考生可登录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查询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报检员资格证的领取时间将在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另行公布。
二00六年五月九日。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举行2007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举行2007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布日期】2007.10.09•【字号】•【施行日期】2007.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举行2007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公告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33号令),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于2007年12月23日举行2007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性质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
本次考试系报检员资格(自理报检)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将获得报检员资格(自理报检),可注册为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
二、报考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一)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
(二)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
(三)以伪造文件、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及相关考试,经查实,已宣布成绩无效未满3年者。
三、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2005年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自理报检)》(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考试大纲》可在确认报考资格时在报考资格确认地点领取。
根据《考试大纲》修订的配套教材可在报考资格确认期间购买。
四、考试方式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选择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
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产生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07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考试地点为《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上注明的地址。
六、报名方式报检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持相关资料到下述公布的报考资格确认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改革方案-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改革方案正文:----------------------------------------------------------------------------------------------------------------------------------------------------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改革方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00]78号)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我局机关服务中心的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一套适合检验检疫机关后勤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全面理顺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转变职能,创新制度,以社会化、市场化为导向,以有利于促进后勤保障事业发展壮大,有利于发展经济、搞好后勤、服务管理为出发点,在稳定的基础上寻求发展,合法经营、稳步发展,不断提高后勤服务、经营管理水平,为检验检疫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
二、职能与职责:(一)职能机关服务中心职能是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实行机关后勤活动的内部结算;依法对外开展除流通领域以外的投资、经营服务。
(二)主要职责根据上述职能调整,机关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1、为检验检疫机关提供后勤保障,职责范围包括全局基建维修管理、电话系统的管理、制服制发、物资供应以及能源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用具和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管理;2、为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生活提供有偿服务,包括职工膳食管理、洗衣、理发服务和生活用品供应等;3、承办机关委托事项,包括物业及土地的开发经营、承办各类培训、局物业管理等;4、机关服务中心通过依法投资、经营和合作、咨询,开拓对内对外服务业务,弥补行政事业经费不足;5、承办珠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珠海地区使用《代理报检委托书》有关要求的通知-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珠海地区使用《代理报检委托书》有关要求的通知正文:----------------------------------------------------------------------------------------------------------------------------------------------------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珠海地区使用《代理报检委托书》有关要求的通知各代理报检企业、进出境收发货人: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2010年128号)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代理报检委托书》。
现将使用新版委托书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代理报检委托书》格式全国统一,格式为A4幅面大小,式样见附件。
可在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众网站()“相关下载-业务表格”栏目下载。
二、代理报检企业办理报检手续时,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报检委托书。
报检委托书应当列明委托事项,并加盖委托人和代理报检企业的公章。
委托书应正确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可辨认,各项内容完整规范,其中“编号”项目应填写预报检号或报检号,属于进口代理报检业务的“进口货物收货单位及地址”不能为空。
三、代理报检企业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书应为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为报检联,交检验检疫机构留存;第二联为委托人留存;第三联为代理报检企业留存。
委托书属于代理报检企业的业务档案之一,应自进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完毕之日起,保存4年。
四、委托书可由企业按规定格式自行批量印制,应急时可使用计算机打印或复印,但须保证版面工整清晰而且一式三联。
五、即日起企业应使用新版委托书办理报检,为减轻企业负担,已经印制的旧版委托书可在12月31日前过渡使用,2011年1月1日起各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受理与质检总局规定格式不一致的委托书报检。
六、为方便企业,珠海局后勤服务中心现已印制出一批新版《代理报检委托书》,如有需要各企业可前往珠海局局本部一楼商务中心购买(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144号,珠海电台斜对面)。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质检总局向我局派驻巡视组有关情况的通知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质检总局向我局派驻巡视组有关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布日期】2005.09.22•【字号】•【施行日期】2005.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质检总局向我局派驻巡视组有关情况的通知本局各分支局处、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按照《中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关于在质检系统建立巡视工作制度的通知》(国质检党组发[2004]84号)要求和《关于组织开展好第一批单位巡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质检党组发[2005]69号)安排,我局作为第一批第二期巡视单位,巡视组将于10月上旬进驻我局。
根据9月21日局党组研究决定,为统一认识,明确要求,确保全局上下积极配合总局巡视组顺利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巡视工作制度,扎实有效地开展巡视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新内容,是深入反腐倡廉的新举措,是进一步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新形式。
质检总局对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行垂直管理,加强对各直属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势在必行。
建立巡视工作制度,对直属局开展巡视工作,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和质检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对被巡视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1、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2、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班子团结的情况;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4、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5、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6、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落实的情况。
重点是了解各直属局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班子团结和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二)向总局党组报告巡视中了解到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实施CCC免办产品网上申报的通知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实施CCC免办产品网上申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布日期】2009.12.04•【字号】•【施行日期】2009.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实施CCC免办产品网上申报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3C产品免办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促进地方外经贸发展,按照国家认监委的相关要求,我局现决定在珠海辖区全面推行免办网上申报工作。
一、过渡阶段2009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为过渡阶段。
1、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免办产品,仍使用原纸质《免办证明》。
2、其他方式进口的免办产品,原则上不再办理纸质《免办证明》,请申请人登陆测试系统http://进行网上申请,由我局审批通过后,在网上出具电子版《免办证明》。
二、正式实施阶段自2010年1月1日起,为正式实施阶段,包括进料加工在内的所有方式的免办产品,不再接受书面免办申请,一律进行网上办理。
企业需要登陆正式版系统的网址:http://,原测试系统http://不再使用。
《企业用户使用手册》可在登陆页面下载。
原纸质进料加工专用《免办证明》,无论是否在有效期内,全部作废。
企业需交回纸质《免办证明》,我局方可受理其网上申请,并出具电子版《免办证明》。
三、《免办证明》口岸报检使用要求申请人可自行在客户端打印《免办证明》,作为珠海辖区入境报检凭证。
如需从异地办理入境的,需携带《免办证明》到珠海局认证处加盖印章。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3364043 3219240联系人:杨滨邵岩峰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二OO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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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介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1999年8月由原珠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珠海卫生检疫局、拱北动植物检疫局“三检合一”组建而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直属机构,实行由国家质检总局直接领导的垂直管理体制。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珠海口岸出入境旅客、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商品、运输工具等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的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办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授权的动植物检疫审批,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4、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5、负责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负责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工作,负责实施进出口产品、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人员注册等工作,并监督管理。
6、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7、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的管理工作。
8、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约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9、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10、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11、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 (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有关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13、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外事、财务、基建、物资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
14、承办国家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广东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负责提供珠海辖区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情况,由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报告,共同贯彻实施广东省政府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