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案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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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

2024年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

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本文将介绍经济法中的一部分关键内容,即合同法。

第三章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同的定义和种类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合同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书面合同2.口头合同3.电子合同4.合同的形成和效力合同的形成包括要约、承诺和接受。

只有当要约方接受承诺方的承诺,双方之间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约束力2.自愿性3.公平性合同的约束力是指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中各自承担的义务。

合同的自愿性是指双方在自己的意愿下订立合同,合同必须自愿签订,不能被强迫。

合同的公平性是指合同应该符合公正、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则。

合同中的主要条款1.价款条款2.履行期限条款3.商品性质和质量条款4.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以上条款在合同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具体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规定。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合同的解除和变更需要双方或多方之间协商一致。

在协商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合同各方的利益,合法合规地解除或变更合同。

合同中的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争议,此时需要通过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或法律方式进行处理。

合同中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双方协商2.仲裁3.诉讼在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需要充分了解双方的法律地位,仔细分析问题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合同法的社会作用合同法是保障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规定之一,其社会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经济交流,增进互信2.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公正交易3.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Conclusion:综上所述,合同法作为中国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了解和遵守合同法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第三章)

经济法(第三章)

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表现 为一种人与人的利害关系,这 种利害关系在多大范围内存在 是法定的?
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被 保险人具有人身保险利益的情形: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除前两项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 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 近亲属。
除以上人员外,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 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 险利益。如朋友之间、同学之 间等,只要一方同意他方为其 投保义务 告知义务的履行与否关系到 合同是否生效,不履行告知义 务,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保险法》规定,告知采用询 问问答的方式,投保人没有主 动告知的义务。
如果投保人不尽告知义务,要 看投保人在主观上是故意还是 过失。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后果 。
故意或过失不履行告知义务的,
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 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
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 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 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3、与保险合同有关的当事人: 包括:投保人、保险人、被保 险人和受益人等。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 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有保 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
责任利益是被保险人因其对第 三人的民事损害行为依法应承 担的赔偿责任,是基于法律上 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产生的保险 利益。
因此,凡是法律上对所发生的事故 引起的后果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都 具有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如侵权 行为人对侵权行为承担的民事赔偿 责任,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对因 产品的使用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等都具有保险利益。
从严格意义上讲,保险单并非保险 合同本身,仅为合同当事人经口头 或书面协商一致而订立的保险合同 的正式凭证。

经济法课件第三章

经济法课件第三章
探讨合同违约的条件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违约责任和赔偿义务。
3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介绍解决合同纠纷的常见方式,如协商、调解和诉讼等。
特殊类型合同
委托合同
详细阐述委托合同的构成要素 和法律效力,提供实际案例分 析。
保证合同
介绍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保 障对象,强调法律责任和解决 争议的方式。
集装箱租赁合同
探究集装箱租赁合同的特殊性 和关键条款,指出应注意的法 律问题。
国际贸易合同
1 国际贸易合同的类型
概述国际贸易合同的多样性和常见类型,包括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等。
2 技术成交
解释技术成交合同的特殊性和要求,强调合同的保密性和技术转让。
3 付款保障方式
讨论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付款保障方式,如信用证、保函和托收等。
分析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合意、标的、形式和能力等。
2
合同的效力
讨论合同具有的效力,包括法律约束力和保护权益。
3
合同的生效和失效时间
探究合同的生效和失效时间,解释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
1 合同履行的方式
介绍合同履行的不同方式,如实际履行、支付货币和提供保证等。
2 合同违约的条件和后果
小结
合同法与经济法
说明合同法在经济法体系 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 调二者的密切关联。
认识合同法的重要性
强调学习合同法的必要性, 对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和 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充分发挥合同法的作 用
鼓励学生深入研究合同法, 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 际问题。
注意事项的基本原则和构成要素。同时,还要注重 国际合同的学习和实践,这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
经济法课件第三章

经济法教案第三章

经济法教案第三章

河北**学院授课教案
第一节企业的概念和种类
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自主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具有一定法律资格的经济组织。

企业具有下列特征:
(一)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由多人组成,有自己的机构与工作程序。

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组织,表明其主要从事经济活动,并有相应的财产。

因此,企业是一定人员和一定财产的组合。

(二)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所谓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动,包括生产、交易、服务等。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

(三) 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

实行独立核算,即要在银行单独开设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

(四) 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依法设立,即是合法的组织,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二、企业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企业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对企业进行分类的意义在于: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不同种类的企业具有不同的规定,各类企业依照相应的规定设立、变更和终止,从事组织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

(一)依据所属行业的不同,可把企业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金融企业和服务企业等等。

(二)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可把企业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

我国现行企业法是针对所有制形式的不同而制定的,这种分类方法实际上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对于确定企业性质,。

《经济法》教案三

《经济法》教案三

《经济法》教案三一、教学目标1、使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2、帮助学生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产生、变更和消灭。

3、引导学生熟悉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包括企业法和公司法等。

二、教学重难点1、重点(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难点(1)企业法和公司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

(2)如何理解和应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解决实际问题。

三、教学方法1、讲授法:系统地讲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知识。

2、案例分析法: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加深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讨论法:组织学生讨论相关问题,激发学生的思维和参与度。

四、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通过列举一些日常生活中的经济活动,如购物、投资、企业经营等,引导学生思考这些活动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从而引出经济法的概念。

(二)讲授新课1、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具有综合性、经济性、社会性等特点。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包括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调整。

(2)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对市场竞争秩序的规范。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涉及国家对经济的整体规划、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方面的法律调整。

(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主要是关于国家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适度干预原则,强调国家在经济运行中的干预应当适度,既要克服市场失灵,又要防止政府失灵。

(2)社会本位原则,关注社会整体利益,而非仅仅追求个体利益或国家利益。

(3)经济公平原则,包括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结果公平。

(4)经济效益原则,要求在经济活动中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4、经济法律关系(1)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是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如国家机关、企业、个人等;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经济法全套课件完整版电子教案

经济法全套课件完整版电子教案

经济法全套课件完整版电子教案一、教学内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来自于经济法教材的第三章,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其中,重点讲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二、教学目标1. 使学生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理,理解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的过程。

2. 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合同法律问题的能力。

3. 提高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兴趣和认识。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1. 教学难点: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的确定,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2. 教学重点: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的过程。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电脑、投影仪、黑板、粉笔。

2. 学具:教材、笔记本、文具。

五、教学过程1. 实践情景引入:以一起真实的合同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引导学生思考合同法律问题。

2. 教材讲解:讲解合同法的基本原理,通过PPT展示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的过程。

3. 例题讲解:分析合同纠纷案例,讲解合同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法。

4. 随堂练习:针对讲解的内容,设计相关的练习题,让学生即时巩固所学知识。

5. 课堂讨论:组织学生就合同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六、板书设计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七、作业设计1. 作业题目:(1)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2)论述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的过程。

(3)分析一起合同纠纷案例,提出解决方法。

2. 答案:(1)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是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在合同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的过程:合同的订立是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履行是各方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过程,变更和解除是在特定情况下对合同内容的调整或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3)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根据具体案例情况,分析合同双方的权益,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法,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经济法》第三章PPT课件

《经济法》第三章PPT课件
——约定→一致同意
(2)责任: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 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 -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1.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制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
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行为有效
行为有效(不得 对抗善意第三人)
行为无效(可以 对抗善意第三人)
大过失
(P115①) 其余:有限责任
非故意、
重大过失: 无限连带责任 15 -
(P115②)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 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 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 D.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 责任
合伙人对外无 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对内 的债务分担和追 偿按份进行
合伙企业对其 债务,应先以 其全部财产进 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 的,普通合伙 人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清偿数额 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 担比例的,有权向其 他合伙人追偿。
(先企业后个人)
(站在债权人的角 度,爱找谁找谁, 爱要多少要多少。)
2 -
3.合伙事务的决议办法 先约定:合伙协议对决议办法作出约定
✓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后法定 的表决方法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 -
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2)合伙损益分配原则
①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 ”办理;

经济法教案第三章

经济法教案第三章

河北**学院授课教案
第一节企业的概念和种类
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自主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具有一定法律资格的经济组织。

企业具有下列特征:
(一)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由多人组成,有自己的机构与工作程序。

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组织,表明其主要从事经济活动,并有相应的财产。

因此,企业是一定人员和一定财产的组合。

(二)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所谓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动,包括生产、交易、服务等。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

(三) 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

实行独立核算,即要在银行单独开设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

(四) 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企业依法设立,即是合法的组织,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二、企业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企业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对企业进行分类的意义在于: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不同种类的企业具有不同的规定,各类企业依照相应的规定设立、变更和终止,从事组织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

(一)依据所属行业的不同,可把企业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金融企业和服务企业等等。

(二)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可把企业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

我国现行企业法是针对所有制形式的不同而制定的,这种分类方法实际上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对于确定企业性质,。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案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三章 经济法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案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三章 经济法

第三章经济法(本章选修与学生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内容)第四节履行劳动合同,强化社会保障(四课时)教学目标:(1)通过教学使学生识记的知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2)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的知识: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3)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的知识: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

(4)通过教学使学生能够初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以下问题: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举例说明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重要意义;发生劳动争议时解决途径主要有哪些。

教学重点1、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教学难点1、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2、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教学方法:根据不同班级学生现有文化基础选择:读书指导、讨论等方法课时安排四课时板书设计:第四节履行劳动合同,强化社会保障1、劳动法的制定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4、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5、劳动合同(1)概念和特征(2)订立的含义和过程(3)内容:必备条款、可选择条款、禁止约定的条款(4)解除: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自行解除(5)无效的劳动合同2、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2)经济责任(3)刑事责任3、劳动争议的解决(1)概念和主体(2)争议处理程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4、社会保障法(1)概念(2)内容(3)立法概述第1课时(案例导入)工作太累健康透支——上海审理首起“过劳死”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曾开庭审理该市首起“过劳死”引发的案件。

死者唐英才的亲属们称,他是因为单位安排的工作过于繁重而累死的,要求其单位支付赔偿金近20万元。

死者名叫唐英才,56岁,是上海静安区第六粮油食品公司安远店的合同制职工。

进店10年,唐英才工作认认真真,是出了名的“老实头”。

然而两年前的8月14日晚上,唐突然倒在店堂里悄然离世,直到第二天早上店里的其他员工上班,才发现他的死亡。

经济法 课件 第三章_OK

经济法 课件 第三章_OK
• 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 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 5.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 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45
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 判断: •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3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一样 • (1)吗出?资人不同。
• (2)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 (3)适用的法律不同。
• (4)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 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 形式。
• 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并领 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 (一)设立条件 •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 (3)有申报的出资(个人或家族财产); •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 •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
(二)设立程序
无法实现; •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
撤销; 47
清算
• 确定清算人 • 通告和公告 • 财产清偿顺序 • 注销 • 到期无法清偿债务的处理
29
非合伙人--合伙人以外的人
• 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聘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 职责:
• (1) 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 (2)越权行使,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
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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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三章

经济法第三章

经济仲裁—仲裁法
• 广义的仲裁法是指专门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一般包括《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同其他国家缔结的双边 条约中涉及的通过仲裁解决投资争议及相互承认 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有关规定。
• 狭义上的《仲裁法》是指1994年通过的我国第一 部专门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包括总则、仲裁委 员会和仲裁协会、仲裁协议、程序和仲裁裁决的 撤消与执行等。
经济仲裁—基本制度
仲裁的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 ——当事人的协议是启动仲裁的前提。
2、一裁终局制度 ——不得在就同一争议另行提起仲裁或诉讼,一方 不履行,他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3、回避制度 ——保证公正
4、先行调解制度 ——是必经程序
经济仲裁—概述~基本制度
5、财产保全制度 ——为保证裁决得以执行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 一、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概念与意义 • 二、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方法 • 三、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经济法律关系——保护途径
经济行政执法保护
——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通过执法活动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经济仲裁保护 ——是指民间仲裁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以第三者的身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
了解掌握仲裁的特征、仲裁的基本 原则与基本制度、仲裁机构、仲裁 协议、仲裁程序;
了解经济诉讼的管辖、收案范围、 诉讼程序以及证据制度
甲乙双方因国内经济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甲方申 请仲裁。仲裁机关裁决生效后,乙方拒不执行,其理 由是他们两方合同中既无仲裁条款,事后又未达成仲 裁协议。甲又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进行审理并作了 判决。乙方仍不服,要求按仲裁裁决执行,
6、仲裁时效制度 ——权利应当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经济法第三章.讲述

经济法第三章.讲述

三、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一)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方式
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执行合伙事务:
其一,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其二,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一个或者数个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二).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权利的平等性;监督执行权;查阅帐簿权;异议权 ;撤销委托权 义务:汇报义务(执行事务合伙人);竞业禁止;自我交易 禁止;其他损害企业利益行为禁止.
二、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 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的收益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 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共同所有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合伙 企业法》的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1)任何合伙人都不能背离合伙企业和全体合伙人 的共同利益,擅自处分或者使用合伙企业的财产,否则, 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第一顺序
合伙企业 的债务清 偿 以合伙企业的全 部财产进行清偿
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个 人债务的 清偿
合伙人个人财产
该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分取 的收益;也可以依法请求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 业中的财产份额。
七、入伙与退伙
六、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 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即使是越权签订 合同,不得对抗 不知情的第三人 。
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关系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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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据投资者对企业风险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三种。其中,私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公司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种分类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则的,也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企业分类方法。
(四)依据企业规模的不同,可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对产品比较单一的企业,以生产能力作为划分的标准;对产品种类繁多,难以以生产能力划分的,则以固定资产原值作为划分企业规模大小的标准。这种分类是我国目前国有企业所采取的分类方法。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国家给予的政策待遇不完全相同。
除上述分类外,对企业还可依其他标准进行分类,如:依据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同,可分为中央(部属)企业、地方企业以及乡镇企业;依据产品质量能源消耗、经济效益的不同,可分为国家特级企业、国家一级企业、国家二级企业和省级先进企业;依据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可分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据企业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等等。
(二)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可把企业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我国现行企业法是针对所有制形式的不同而制定的,这种分类方法实际上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对于确定企业性质,并明确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特点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这种划分不符合现代企业的发展方向。
(一)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
(二)公司法是一种行为法。
(三)公司法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较多的法。
难点
公司法律制度
作业
第一节企业的概念和种类
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自主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具有一定法律资格的经济组织。
企业具有下列特征:
(一)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由多人组成,有自己的机构与工作程序。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组织,表明其主要从事经济活动,并有相应的财产。因此,企业是一定人员和一定财产的组合。
(四)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企业依法设立,即是合法的组织,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二、企业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企业分为不同的种类。对企业进行分类的意义在于: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不同种类的企业具有不同的规定,各类企业依照相应的规定设立、变更和终止,从事组织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
(一)依据所属行业的不同,可把企业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金融企业和服务企业等等。
河北**学院授课教案
周次
时间
2010年9月日第3、4节
章节名称
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企业的概念和种类,掌握公司法中对公司的有关规定,了解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形式的有关内容。
教学手段
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课堂讨论。
重点
企业的概念和种类,公司法律制度。
(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两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三、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与活动的法。与其他法律一样,公司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公司法是指所有有关公司的设立、组织与活动的法律;狭义的公司法即指单行的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公司法有以下特征:
第二节公司法律制度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组建并登记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总体上来说具有以下特征:
1、公司本质上是一种相对于自然人的团体或织。团体性是公司的最本质的特征。
2、公司必须依法成立。
3、我国的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设立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5、公司的所有权归股东共同所有。公司股东按照所拥有的资本价值或数额比例分配利润。
6、公司最终由股东共同控制。公司的权力机构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法人治理机构的规制下进行。
二、公司的种类
公司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从公司对外活动的信用基础看,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从控股程度看,可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从公司注册地看,可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从股东的责任角度看,可分为有限额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二)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所谓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动,包括生产、交易、服务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
(三)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即要在银行单独开设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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