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合集下载

医疗纠纷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纠纷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纠纷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若有过错导致患者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责任包括支付合理的治疗和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因此,医疗损害责任应由医疗机构承担。

法律分析1、医疗损害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支付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拓展延伸医疗纠纷责任分配原则及实践分析医疗纠纷责任分配原则及实践分析是指在医疗纠纷中确定责任承担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操作的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医疗纠纷责任一般由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共同承担。

具体责任分配原则包括医疗机构负有管理责任、医生负有医疗责任、患者负有自我保护责任等。

在实践中,要综合考虑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是否到位、患者的自我保护能力等因素,进行责任的判定。

此外,还需要考虑医疗纠纷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性等因素。

因此,对医疗纠纷责任的分配需要综合法律、医学、伦理等多方面的因素,确保公正、合理的责任分配。

结语医疗损害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支付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医疗纠纷责任分配原则及实践分析是确保公正、合理的责任分配。

根据法律、医学、伦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医疗行为是否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是否到位、患者自我保护能力等,进行责任的判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答辩状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答辩状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答辩状
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我作为被告,特此提交答辩状,如下:
一、关于原告的主张
原告主张本案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认为本院应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

但我方认为原告的主张不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

二、关于医疗行为
我方认为,本案中医疗行为符合医疗行业的规范和标准,不存在过错行为。

同时,我方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告知了手术风险和可能的后果,原告也已经签署了手术同意书。

三、关于原告的损失
原告主张因手术导致身体受损,需要进行二次手术治疗,并且需要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

但我方认为,原告的损失与我方的医疗行为无关,原告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四、关于证据
我方已经提供了相关的医疗记录和手术同意书等证据,证明我方的医疗行为符合规范和标准。

同时,我方也要求原告提供相关的证据,
证明我方存在过错行为。

五、关于责任承担
我方认为,本案中不存在过错行为,因此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本院认为我方存在过错行为,也应当根据过错程度和责任比例来确定责任承担。

六、关于诉讼请求
我方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应当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七、结论
我方认为原告的主张不成立,请求本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部分)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部分)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部分)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部分)引言概述:侵权责任法是指在民事法律中,对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产生的法律责任进行规范和约束的法律体系。

医疗损害责任是侵权责任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患者可能造成的损害责任。

本文将从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医疗机构的责任、医务人员的责任、医疗损害的赔偿以及医疗纠纷的解决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部分。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1.1 医疗行为:医疗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过程中实施的行为。

这些行为必须具备医疗行为的特征,即具备识别、判断、选择、实施等专业性要求。

1.2 错误行为:医疗行为中发生的错误行为是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重要条件之一。

错误行为包括医疗技术操作不当、诊断错误、药物使用错误等。

1.3 损害结果:医疗行为的错误导致的损害结果是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必要条件。

损害结果可以是身体伤害、精神损害、经济损失等。

二、医疗机构的责任:2.1 监管责任: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应当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医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医疗标准。

2.2 选择责任: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的选拔和聘用,确保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以减少医疗损害的发生。

2.3 安全责任: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安全的医疗环境和设备,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医疗损害的发生。

三、医务人员的责任:3.1 专业责任: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技术能力,并按照医疗标准和规范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等医疗行为。

3.2 信息披露责任: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提供充分、真实、准确的医疗信息,包括诊断、治疗方案、风险等,以便患者作出知情决策。

3.3 保密责任: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

四、医疗损害的赔偿:4.1 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的核心是赔偿责任,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因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在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案例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是一种常见的案件类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通常涉及医疗机构或医生的过失行为,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伤害。

本文将以一起实际案例为例,探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的具体情况和解决途径。

案例背景小王是一名25岁的年轻女性,因为患有严重的胃病,前往当地一家知名医院就诊。

经过一系列检查和诊断,医生建议小王接受胃镜检查,并安排了手术。

然而,在手术过程中,医生操作失误,导致小王的胃部受到了严重的损伤,需要进行紧急手术修复。

尽管手术成功,但小王的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了极大的创伤,需要长期的康复和心理疏导。

法律责任在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中,医生和医院承担了明显的过失责任。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尽到谨慎和专业的责任,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而在这起案件中,医生的操作失误直接导致了患者的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因此医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医院作为医生的雇主,也应当对医生的行为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医院未能有效监督医生的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医疗事故发生,因此医院也应当对患者的损害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解决途径面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患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问题:1. 诉讼途径:患者可以通过起诉医生和医院的方式,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医生和医院的过失行为,并要求相应的赔偿金额。

2. 协商和调解:在诉讼之前,患者也可以选择与医生和医院协商和解,寻求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通过协商和调解,双方可以达成赔偿协议,避免长时间的诉讼过程。

3. 申请医疗损害赔偿:在一些地区,患者还可以通过医疗损害赔偿机构申请医疗损害赔偿。

这种方式可以简化赔偿流程,让患者更快地获得赔偿。

结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是一种复杂的案件类型,涉及多方的利益和责任。

在面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时,患者需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途径,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并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例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例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例(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范文、党团范文、演讲范文、心得体会、合同范本、条据书信、礼仪范文、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work sample essays, party and youth group sample essays, speech sample essays, personal experiences, contract sample essays, normative letters, etiquette sample essay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of sample essays, please stay tuned!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例篇1甲方:______(医疗机构)乙方:______(患方)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一、患者基本情况:姓名:_______年龄:___性别:_______籍贯:______住址: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住院号:______疾病诊断:______治疗结果:______二、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______三、医疗事故原因:______四、赔偿数额1、医疗费:______元;2、误工费:_______元;3、住院伙食补助费:______元;4、陪护费:______元;5、残疾生活补助费:_______元;6、残疾用具费:______元;7、丧葬费:______元;8、被抚养人生活费:______元;9、交通费:______元;10、住宿费:_______元;11、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_元;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______元(不超过2人)合计:_______元五、赔偿款给付时间:______六、违约责任:七、其他1、出院处理: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3、其他事项: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代理人:______代理人:______日期:20XX年XX月XX日_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__日见证人:______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_日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例篇2承包人可以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011年6月8日,甲公司作为承包方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技术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行为产生的纠纷。

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国建立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事故处理制度1. 事故报告和调查医疗机构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有责任及时报告,并展开调查。

对于患者的死亡、重大损害等情况,医疗机构应当报告给上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以保障信息透明和监督追责。

2. 事故鉴定和认定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事故鉴定或认定程序,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事故鉴定由医疗机构专家或相关部门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为规范进行评估。

3. 赔偿和补偿医疗机构对于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来分担赔偿责任。

对于遭受损害的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经济赔偿和精神抚慰。

4. 追究责任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主要包括纪律处理和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和行政赔偿等。

医疗机构通过对医务人员进行内部调查和纪律处分,以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医务人员,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疗纠纷处理制度1. 协商和调解医疗纠纷处理的首选方式是协商和调解。

医疗机构和患者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达成平等互利的解决方案。

当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寻求第三方的介入和调解。

2. 仲裁和诉讼当协商和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时,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来解决。

仲裁是指通过仲裁委员会对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

3. 专业评估和鉴定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对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进行专业评估和鉴定是必要的。

通过相关专家对医疗纠纷进行评估和鉴定,可以确定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和损害的严重程度,为纠纷的解决提供客观依据。

三、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1. 医务人员责任追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行为规范或管理制度,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应当追究其个人责任。

侵权法之医疗损害责任

侵权法之医疗损害责任

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当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以下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以下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当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展符合诊疗规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因为医疗侵权损害赔偿通常属于特殊侵权赔偿,所以很多⼈不明⽩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负责原则,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那下⾯店铺的⼩编为您解决分析这个问题。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抑或侵权责任。

如果患者选择违约之诉,则医疗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患者选择侵权之诉,则适⽤过错原则。

1、医疗机构的侵权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和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的医疗损害赔偿是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由于医疗损害赔偿的特殊性,根据最⾼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第四条,因医疗⾏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

受害⼈在因果关系和过错的要件上不必举证证明,⽽是由法官推定,受害⼈只需证明⾃⼰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

如果医疗机构认为⾃⼰的医疗⾏为与受害⼈的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没有过错,可以举证证明⾃⼰的主张,推翻因果关系推定或过错推定,不承担责任,否则,因果关系推定或过错推定成⽴。

因此,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医疗过错、医疗损害和因果关系。

医疗机构只要证明了⼀个推定不成⽴,即只要有⼀个侵权构成要件不成⽴,侵权责任就不能成⽴,就能够免除其全部赔偿责任。

2、医疗机构的违约责任。

在对医疗机构适⽤违约责任时,应当充分考虑医疗服务合同的特殊性。

因为,尽管合同法调整医⽣与患者之间的关系,但是,当病⼈求助于医⽣治疗疾病,医⽣也同意对病⼈进⾏治疗时,并没有产⽣⼀般意义上的合同。

因为医⽣将做什么并未具体化、特定化,也就是说,对合同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和具体的约定。

实际上是将医⽣的责任建⽴在违反注意义务的默⽰协议的基础上。

对于医患纠纷⽽⾔,当医患双⽅存在医疗合同时,医疗机构由于没有适当地履⾏义务⽽构成违约的,或是因医疗措施不当,损害了患者的⽣命权或者健康权⽽构成侵权的,患者拥有对于救济途径的选择权,从更有⼒的保护⾃⾝合法权益的⾓度出发。

患者方面的原因引起的医疗损害纠纷

患者方面的原因引起的医疗损害纠纷

患者方面的原因引起的医疗损害纠纷一、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例如上面的第(一)项中的规定,就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一个条款,有了这个条款可以减少很多医疗纠纷的出现。

由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原因造成的医疗损害,医疗机构不负责任。

例如医院骨科所医治的一个病人,一个正常的也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单纯性骨折,经过骨牵引后完全可以达到治愈,但是一个星期天病人私自离开医院,家属将病人抬到一个中医伤骨科诊所让一个老中医给予治疗,这个老中医将牵引拆除后用自己祖传接骨草药给予外用治疗,并把骨牵引说的一无是处。

到了星期一医生发现病人不见了,只好认为是患者自动出院处理。

但是三个月后这个病人将医院告上法庭。

说是骨折长期不愈合并出现假关节是由于医院治疗的结果。

后经法院判决:患者不服从治疗,私自离开医院找中医治疗,最后所出现的骨折畸形与首诊医疗无关。

这就是一个相当典型的由患者自己的原因所导致的医疗损害。

还有一个是近期鉴定人鉴定过的一个实际案例,也可以明确反映出因为患者自己的原因所造成的医疗损害结果。

一个车祸中严重损伤的复合伤病人,在一个医院时进行了很正常的骨科清创、内固定、减张、抗感染及临床上一些支持治疗,一切都在正常治疗当中,病人也没有出现异常情况。

但是这个病人是一个独生子,他的母亲是一个律师,认为在一个中等城市治疗自己的独生子有点不放心,在住院第5天病情也基本稳定后,就联系到上海的一家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首诊医院就明讲这是一个普通的骨折,我们医院完全有能力治好,现在患者刚刚内固定没几天,从当地到上海要专车走6~8个小时的路程,在长途运转中有一定的危险等,院方向患者及其亲属告知。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医疗行为引发的矛盾和争议。

在医疗纠纷案例中,往往涉及到医疗事故、医疗误诊、医疗损害赔偿等问题。

下面将介绍一些医疗纠纷的典型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医疗纠纷的性质和处理方式。

案例一,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

某患者因心脏病到医院就诊,医生在手术中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心脏骤停最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事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医院赔偿了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并承担了医疗事故的责任。

案例二,医疗误诊导致患者损害。

一位患者因头痛到医院就诊,医生误诊为普通头痛,未进行进一步检查。

后来患者头痛加剧,再次就诊时被确诊为脑瘤晚期,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

患者家属因医生的误诊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了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并承担了医疗误诊的责任。

案例三,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一位患者在手术中因医生操作不当导致手部神经受损,影响了日常生活和工作。

患者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医院赔偿了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并承担了医疗损害的责任。

以上案例展示了医疗纠纷的典型情况,当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于患者来说,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对于医院来说,要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在处理医疗纠纷时,需要充分尊重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程序公正地解决争议,维护医疗秩序和医患关系的稳定。

同时,也需要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总之,医疗纠纷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要医患双方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加以解决。

希望通过对医疗纠纷典型案例的介绍,能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促进医患双方的和谐共处,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责任适⽤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改变了审判实践中长期采取的过错推定的原则。

那么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下⾯店铺⼩编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问题为您作详细的介绍,感谢您的阅读!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论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式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元化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适⽤司法鉴定/⼈⾝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侵权最责任法》第54条)。

1.患者(“医疗服务接受者”更确切)的损害:要求诊疗⾏为必须造成患者损害;2.医疗机构和医务⼈员的过错;3.诊疗⾏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4.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替代责任)。

三、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机构(详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四、医务⼈员是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从事医疗活动的各类⼈员:1.医⽣/护⼠/药剂⼈员/检验化验⼈员等;2.医院中提供相关服务的其他⼈员及管理者【包括医疗防疫⼈员/药剂⼈员/护理⼈员/其他技术⼈员】。

五、诊疗⾏为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员借助医学知识/专业技术/仪器设备/药物等⼿段,为患者提供的紧急救治/检查/诊断/治疗/护理/保健/医疗美容以及为此服务的后勤和关联等维护患者⽣命健康所必须的活动的总和。

1.针对疾病的诊断/治疗⾏为;2.疾病预防⾏为(包括疫苗接种/健康宣教/体检等);3.以计划⽣育为⽬的的各种医学措施;4.医疗美容等。

【提⽰】⾮医疗⾏为包括/医院设施有瑕疵导致患者摔伤或在医院⾃残、⾃杀/医院管理有瑕疵导致损害/医⽣故意伤害患者/⾮法⾏医致⼈伤害。

【律师提⽰】①医疗关系⼤多是⼀种契约关系(医疗契约关系),性质上属于⽅法债务/⾮结果债务:A.⽅法债务是指债务⼈仅承诺利⽤各种可能的⼿段/⽅法或尽其最⼤可能的注意,以完成特定契约⽬的/实现特定契约结果,但未承诺必定完成该特定⽬的/实现该特定结果时债务⼈所负的契约义务;B.结果债务是指债务⼈承诺必定完成特定契约⽬的/实现特定契约结果时债务⼈所负的契约债务。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状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状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等)被告:(医院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医院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委托代理人:(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诉讼请求:1. 被告赔偿原告医疗损害赔偿金人民币XX元;2. 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人民币XX元;3. 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XX元;4. 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原告于(就诊日期)到被告医院就诊,接受(治疗项目)治疗。

治疗过程中,被告医院未尽到合理的诊疗义务,导致原告遭受医疗损害。

现将事实和理由说明如下:一、原告就诊经过原告在就诊前,因(病情描述)前往被告医院就诊。

被告医院接诊医生对原告进行了初步诊断,并建议原告接受(治疗项目)治疗。

原告在被告医院接受治疗期间,被告医院未向原告说明治疗风险,也未取得原告的书面同意。

二、医疗损害事实在治疗过程中,被告医院未尽到合理的诊疗义务,导致原告遭受医疗损害。

具体表现为:(损害情况描述)。

原告因此遭受了巨大的身体痛苦和精神痛苦。

三、被告过错行为被告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行为:1. 未向原告说明治疗风险,未取得原告的书面同意;2. 未尽到合理的诊疗义务,导致原告遭受医疗损害;3. 未及时采取措施减轻原告的损害。

四、原告损失情况1. 医疗费用:人民币XX元;2. 误工费:人民币XX元;3. 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XX元。

五、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被告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六、诉讼请求1. 被告赔偿原告医疗损害赔偿金人民币XX元;2. 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人民币XX元;3. 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XX元;4. 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敬礼!原告:(签名或盖章)(起诉日期)。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因违反医疗卫生法规、操作规范或者医疗纪律,致使患者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患者要求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的争议。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真实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

某市民小王因患有肺部疾病,前往当地一家医院进行治疗。

经过医生的诊断,小王被安排进行了手术治疗。

然而,在手术后的恢复期间,小王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导致身体状况急剧恶化,最终不治身亡。

小王的家属对医院提起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小王的家属提出了以下诉讼请求,一是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二是要求医院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因为小王的不幸去世给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三是要求医院承担死亡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院应当向小王的家属支付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在庭审中,医院辩称手术过程中医生已经尽到了审慎的医疗义务,手术操作符合规范,术后并发症是因为小王的身体状况本身就比较复杂,与手术操作无关。

但是经过鉴定和证人证言的交叉审问,法院认定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导致了小王的并发症,最终判决医院承担了医疗损害责任,并赔偿了小王的家属相应的损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需要充分调查和鉴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需要证据证明医院或医务人员的过失导致了患者的损害,也需要证明患者的损害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对于患者和家属来说,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等,以便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

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来说,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规和操作规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重视医患沟通,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及时告知患者诊疗情况和风险,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总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对于患者和医疗机构来说都是一次考验,需要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的理性沟通和法律程序的公正裁决,才能够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生或医院的过失或疏忽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患者或其家属因此要求医生或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发生的法律纠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的处理涉及到医疗事故的认定、损害赔偿的确定以及责任主体的界定等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

在实际生活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屡有发生。

下面就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

某市民小王因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症,到当地一家大型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

手术后,小王发现自己的左腿出现了明显的麻木和无力症状,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经过检查和诊断,小王得知这是由于手术过程中医生操作不当导致的神经损伤所致。

小王因此起诉该医院,要求其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首先需要认定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失,导致了小王的神经损伤。

其次,需要确定小王的损害范围和损害程度,以便进行损害赔偿的确定。

最后,需要界定医院和医生在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中的责任主体,以确定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失,导致了小王的神经损伤,这是医院应当承担的医疗损害责任。

同时,医生作为医院的员工,其过失也应当由医院来承担责任。

因此,该医院应当承担小王因手术过程中神经损伤所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在处理这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时,需要充分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认定医疗事故的事实和责任,合理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实现。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和权利的复杂问题,需要依法公正地处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司法机构能够加大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的调查和处理力度,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公正、合理的法律保护和救济。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办理流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办理流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办理流程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唠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办理流程。

这事儿可重要啦,关系到好多人的权益呢!
比如说,你想想,要是你或者你身边的人在医院遭遇到了不好的事情,那心里得多憋屈啊!这时候,知道怎么去处理这类纠纷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首先呢,咱得收集证据。

这就好比打仗要准备好武器一样,没证据怎么能行呢?你得把病历、诊断证明、各种检查报告啥的都搜集好喽。

就像有人丢了东西,得先找到丢的啥呀!
然后呢,得找个懂行的律师呀,律师就像是你的军师!能帮你出谋划策,指明方向。

哎呀,这可不是小事,没有个得力的帮手怎么能行呢?“咱找的律师能靠谱不?”你肯定会这么问自己吧,但只要认真选,肯定能找到合适的。

接着,就是起诉啦。

这可就正式走上战场咯!要把咱的诉求准确无误地告诉法官大人。

可不能马虎,要像准备一场重要考试一样认真对待。

再然后呢,就是漫长的等待和各种程序啦。

这过程就好像爬山,得一步一步地往上爬,不能着急。

中间可能会遇到各种状况,但咱不能退缩啊!
在整个过程中,你得坚定信心,相信自己能得到公正的结果。

别灰心丧气,要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

“这事情肯定能解决的,我要有信心!”要时常这样给自己打气呀!
最后呢,不管结果如何,咱都要坦然接受。

当然啦,如果赢了,那肯定开心得不得了,要是输了,也别气馁,咱还可以想别的办法呀。

总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办理可不简单,但只要咱认真去对待,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就一定能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权益!可别小看了自己的力量哦!。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答辩状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答辩状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答辩状
尊敬的法官:
我方收到了原告提起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针对此事,本公司特地组织了专业的医疗团队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评估,经过慎重的分析和研究,我们认为原告的指控是不成立的,同时也对原告提起的诉讼进行如下答辩:
一、原告的指控不符合事实
首先,本公司对于患者的治疗一直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我们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然而,在这次治疗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意外,但这些意外并非由于我们的过失所导致。

二、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操作
在患者的治疗过程中,我们发现患者自身存在一些疾病和身体状况,在治疗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和要求进行了操作,但是患者自身的疾病和身体状况却对治疗过程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是我们无法预测和控制的。

三、本公司已经尽最大努力减轻患者的伤害
针对患者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意外,我们也已经尽最大的努力对患者进行了救治和护理,及时给予了必要的治疗和护理措施,但由于患者本身疾病和身体状况的影响,使得患者的治疗效果和预期有所偏差,但这并非由我们的过失所导致。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原告提出的诉讼指控是不成立的,我们会继续积极配合法院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同时也会尽最大的努力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为患者的治疗提供更加专业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特此答辩。

侵权责任法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伤害责任引言概述:侵权责任法是指在民事法律中,对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承担的责任。

其中,医疗伤害责任是侵权责任法中的一大重要内容。

本文将环绕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的医疗伤害责任展开阐述。

正文将从以下五个大点进行详细阐述:医疗伤害责任的基本原则、医疗伤害的认定、医疗伤害的赔偿责任、医疗伤害的举证责任以及医疗伤害责任的特殊规定。

正文内容:1. 医疗伤害责任的基本原则1.1 无过错责任原则1.2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1.3 赔偿责任的限制原则2. 医疗伤害的认定2.1 医疗行为与伤害结果的因果关系2.2 医疗行为的违法性认定2.3 伤害结果的认定标准3. 医疗伤害的赔偿责任3.1 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3.2 非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3.3 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4. 医疗伤害的举证责任4.1 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4.2 医务人员的举证责任4.3 患者的举证责任5. 医疗伤害责任的特殊规定5.1 医疗设备的责任5.2 医疗保险的责任5.3 医疗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总结:综上所述,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的医疗伤害责任是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

医疗伤害责任的基本原则包括无过错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以及赔偿责任的限制原则。

在认定医疗伤害时,需要考虑医疗行为与伤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医疗行为的违法性认定以及伤害结果的认定标准。

赔偿责任包括经济损失和非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且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将承担更大责任。

医疗伤害责任的举证责任分别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承担。

此外,医疗伤害责任还存在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医疗设备的责任、医疗保险的责任以及医疗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通过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的医疗伤害责任,可以更好地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指患者因医疗行为而遭受损害后,与医疗
机构或医务人员之间发生的赔偿纠纷。

处理这类纠纷需要考虑多个
方面,包括法律、医疗伦理、医疗实践等多个角度。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涉及到相关
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等。


处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时,需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医
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以及患者的权利,从而进行合理的
赔偿。

其次,从医疗伦理的角度来看,医生和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
务时需要遵守一定的伦理规范,包括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自主权和
隐私权等。

在处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时,需要考虑医疗伦理的原则,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求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
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还需要从医疗实践的角度来看,对医疗损害的认定需要
进行专业的医学评估,包括确定医疗损害的性质、程度以及与医疗
行为的因果关系等。

在处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时,需要依靠医学专
业知识进行客观的评估,确定赔偿的合理范围。

综上所述,处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需要综合考虑法律、医疗伦理和医疗实践等多个方面的因素,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承担应有的责任,从而实现公正合理的赔偿。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状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状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状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申请人XXX,男,申请人XXX,女,申请人XXX,女,申请人XXX,女,原系被告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所诊治之患者。

现向贵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请求判决如下:一、被告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赔偿原告申请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0万元。

二、被告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赔偿原告申请人的实际损失共计90万元。

三、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一、案件基本事实和依据原告申请人XXX于2018年12月20日因高血压和心脏病在被告医疗机构就诊,由被告医护人员进行治疗。

然而,在治疗过程中被告医护人员过于粗心大意,导致原告在治疗过程中遭受了严重的医疗损害。

具体情况如下:1. 误诊:被告医护人员未能正确诊断申请人XXX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的情况,导致申请人XXX的病情错漏,医疗效果不佳。

2. 药物过敏:同时被告医护人员未能正确记录申请人XXX的药物敏感情况,导致在治疗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申请人XXX的药物过敏反应,使申请人XXX的情况更加恶化。

3. 手术失误:在对申请人XXX进行心脏手术过程中,被告医护人员的操作存在过失,导致申请人XXX的身体状况恶化,原告申请人XXX后续治疗的有效时间得到了严重削减。

由此,造成了申请人XXX重度身体伤害、心理伤害等损害;同时,还导致申请人家庭的经济抵偿损失等。

针对被告医疗机构的过错,本案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

二、相关法律条款和证据1. 医疗事故责任法第16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对患者的人身权利和利益应当作出最大努力,尽到职业医疗保健义务。

”2. 医疗穿刺手册、护理记录、病历等个人卡;3. 申请人XXX的诊断证明、住院发票等。

三、被告的辩论被告对原告的所有指控辩护至今未响应,被告既有过错,且应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四、请求判决理由被告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疏忽大意,未能尽到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直接导致原告申请人XXX受到了身体和思想上的严重伤害,造成了经济抵偿损失等。

医疗纠纷诉状范本

医疗纠纷诉状范本

医疗纠纷起诉书
原告:XXX(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
被告:XXX医院
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XX万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原告因患病到被告处住院治疗,被告医生在为原告治疗过程中,未充分告知原告病情及治疗方案,且存在违反医疗规范的行为,导致原告病情恶化,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

原告认为,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证据和理由:
1.原告在被告处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以及原告在被告处接受治疗的事实。

2.医学专家出具的鉴定意见,证明被告在为原告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原告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相关票据、凭证等证据,证明原告因被告的过错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请求贵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
XXXX年XX月XX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7〕20号
(2017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3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2月14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患者以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请求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适用本解释。

患者以在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美容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提起的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

当事人提起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患者因同一伤病在多个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受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就诊的医疗机构的,应予受理。

患者起诉部分就诊的医疗机构后,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就诊的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应予准许。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三条患者因缺陷医疗产品受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医疗机构的,应予受理。

患者仅起诉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医疗机构中部分主体,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主体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应予准许。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
依法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患者因输入不合格的血液受到损害提起侵权诉讼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四条患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五条患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前条第一款规定提交证据。

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说明义务并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但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医疗机构提交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医疗机构尽到说明义务,但患者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

第六条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病历资料包括医疗机构保管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出院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医疗机构提交由其保管的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医疗机构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但是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交的除外。

第七条患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请求赔偿的,应当提交使用医疗产品或者输入血液、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使用医疗产品或者输入血液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对医疗产品不存在缺陷或者血液合格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八条当事人依法申请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

第九条当事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人。

当事人就鉴定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提出确定鉴定人的方法,当事人同意的,按照该方法确定;当事人不同意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鉴定人应当从具备相应鉴定能力、符合鉴定要求的专家中确定。

第十条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

提交的鉴定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更换或者补充相应材料。

在委托鉴定前,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

第十一条委托鉴定书,应当有明确的鉴定事项和鉴定要求。

鉴定人应当按照委托鉴定的事项和要求进行鉴定。

下列专门性问题可以作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事项:
(一)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二)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
(三)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的义务;
(四)医疗产品是否有缺陷、该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的大小;
(五)患者损伤残疾程度;
(六)患者的护理期、休息期、营养期;
(七)其他专门性问题。

鉴定要求包括鉴定人的资质、鉴定人的组成、鉴定程序、鉴定意见、鉴定期限等。

第十二条鉴定意见可以按照导致患者损害的全部原因、主要原因、同等原因、次要原因、轻微原因或者与患者损害无因果关系,表述诊疗行为或者医疗产品等造成患者损害的原因力大小。

第十三条鉴定意见应当经当事人质证。

当事人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应当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

双方当事人同意鉴定人通过书面说明、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的,可以准许。

鉴定人因健康原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出庭的,可以延期开庭;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通过书面说明、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无前款规定理由,鉴定人拒绝出庭作证,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又不认可的,对该鉴定意见不予采信。

第十四条当事人申请通知一至二名具有医学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意见或者案件的其他专门性事实问题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准许的,应当通知具有医学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前款规定的具有医学专门知识的人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经质证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十五条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人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其他当事人认可的,可予采信。

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人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一方当事人不认可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异议内容和理由。

经审查,有证据足以证明异议成立的,对鉴定意见不予采信;异议不成立的,应予采信。

第十六条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进行认定,可以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违反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义务,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患者请求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

第十八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且不能取得患者意见时,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不能取得患者近亲属意见:(一)近亲属不明的;
(二)不能及时联系到近亲属的;
(三)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的;
(四)近亲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情形,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怠于实施相应医疗措施造成损害,患者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两个以上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造成患者同一损害,患者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各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邀请本单位以外的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诊疗,因受邀医务人员的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由邀请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医疗产品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受到损害,患者请求医疗机构,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

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向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的,应予支持。

因医疗机构的过错使医疗产品存在缺陷或者血液不合格,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医疗机构追偿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缺陷医疗产品与医疗机构的过错诊疗行为共同造成患者同一损害,患者请求医疗机构与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支持。

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其他责任主体追偿的,应当根据诊疗行为与缺陷医疗产品造成患者损害的原因力大小确定相应的数额。

输入不合格血液与医疗机构的过错诊疗行为共同造成患者同一损害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二十三条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明知医疗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患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生产者、销售者赔偿损失及二倍以下惩罚性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被侵权人同时起诉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经审理,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医疗机构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他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一个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按照该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赔偿标准执行;
(二)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均承担责任的,可以按照其中赔偿标准较高的医疗机构所在地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患者死亡后,其近亲属请求医疗损害赔偿的,适用本解释;支付患者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请求赔偿该费用的,适用本解释。

本解释所称的“医疗产品”包括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等。

第二十六条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