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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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4篇)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4篇)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第一条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____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____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一、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消费升级的不断提升,大型商场超市已成为城市居民日常购物的主要场所之一,其规模不断扩大,数量迅速增多。

然而,由于其经营性质特殊,人员众多,工作环境复杂,安全风险相对较高,对其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本文主要针对大型商场超市,制定了一份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以保障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管理要求,确定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的全面落实。

(2)加强安全监管,成立由商场超市负责人、安全主管、消防专家等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隐患。

(3)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演练,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危险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

2. 规范消防安全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和相关法规规定进行消防设施设计检查,确保消防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加强火灾隐患排查,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员工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3)针对商场超市消防风险,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处理。

3.落实用电安全管理(1)按照国家电气安全法规进行用电安全管理,采取合理的电路布线、灯具选型以及其他设施配置措施,确保电气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2)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

(3)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自我防范和保护的能力。

4.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1)规定通道、出入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和宽度,确保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安全。

(2)设置安保岗位,加强保安巡逻,做到24小时巡查,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

(3)制定员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供应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结语大型商场超市作为人们生活必需品的主要供应场所,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越来越高。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范本(2篇)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范本(2篇)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范本【引言】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和购物需求的增加,大型商场超市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商场超市内人员众多、设备复杂,管理难度较大,安全生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商场超市的正常运营和消费者的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势在必行。

本文将围绕此展开,旨在提供一个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的范本,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与借鉴。

【1. 综述】1.1 管理范围和目标本管理规定方案适用于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旨在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1.2 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通过制定预防措施,预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

(2)全员参与:强调安全生产是全员的责任,所有人员都应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

(3)综合治理:将安全生产与其他管理活动相结合,形成有效的管理合力。

(4)制度规范: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5)防火防爆:特别关注商场超市环境中的火灾和爆炸隐患,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 组织架构】2.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商场超市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由具备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担任。

2.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商场超市规模和特点确定。

2.3 安全生产小组商场超市应设立安全生产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定期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商场超市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自身安全制度的落实。

(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常态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3)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义务,并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

商场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3篇)

商场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3篇)

商场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商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商业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商场、超市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条商场的所以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均适用本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条商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商场应当具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商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商场应建立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和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制订并明确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商场应依法确定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部门,并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商场应制订并完善火灾、突发事故应急疏散救援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预案演练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第八条商场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商场从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特殊工种要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持证上岗。

第九条商场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商场应与承包、承租单位和个人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商场应对承包、承租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商场内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十条商场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工程须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开业。

[参考实用]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参考实用]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一、前言
为了保障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方案。

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
经理担任副组长,安全总监、财务总监、物流总监、超市总经理等
担任委员。

(二)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开展安全培训和考核,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部门根据职责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并配备安全生产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三、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一)场所安全:大型商场超市要进行周密的场所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准则和标准化作业操作规范,加强对占道、占压行为的查处,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设施设备安全:大型商场超市设施设备安全是关键环节,要实行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有效避免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大型商场超市应配备先进的消防设备和精干
的消防队伍,实行消防组织机构化管理,开展经常性消防演练和预。

2024年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二篇)

2024年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二篇)

2024年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特种设备安全如有特别规定,则适用其专项规定。

本规定所指之商场超市,系指从事商业零售业务的店铺。

第三条明确,安全生产管理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指出,市及区、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监管;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专项监管;商务行政部门则依据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强调,商场超市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及所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并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未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详细规定了商场超市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全面责任,包括建立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督促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

第七条要求商场超市制定涵盖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规定,商场超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得上岗。

培训记录需妥善保存,至少两年。

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第九条指出,商场超市应根据从业人员数量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要求商场超市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需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规定,商场超市应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识别。

对于落地式玻璃门、窗、墙等,也需设置显著位置的警示标志。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方案第一条为了提高商场和超市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以上商场、超市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商店。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政策。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实施全面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商场、超市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完善并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二)组织制定并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三)确保安全生产投资的有效实施;(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商场、超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记录在案,并至少保存两年。

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超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超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超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了确保超市的安全生产和顾客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安全意识教育培训1.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需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了解超市各项安全规定和应急逃生流程。

2.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不定期进行模拟演练。

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1.超市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安全。

2.对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紧急出口、安全通道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畅通有效。

三、食品安全管理1.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保证商品质量卫生安全。

2.对生鲜食品进行合理储存和冷链管理,确保商品质量。

四、应急预案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2.更新应急预案,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

五、安全防范措施1.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包括视频监控、安保巡逻、安全门等,确保超市内部安全。

2.开展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确保超市环境整洁、安全。

六、责任制度1.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七、员工安全意识1.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2.奖惩并举,对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以上规定由超市管理部门全体员工遵守,如有违反,将依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希望每位员工都能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共同保障超市的安全生产。

很抱歉,由于篇幅较长,我无法提供超过1000字的文本。

以下是继续编写的900字:八、风险评估与管理1.定期对超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2.建立健全安全台账,对超市内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和处理。

九、消防安全管理1.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技能。

2.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有效。

十、外部协作与应对1.建立超市与相关政府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的紧密联系,加强外部资源协作和信息共享。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为了确保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保护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1. 安全培训和教育:- 所有员工都需要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意识、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 新员工必须在入职前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相关规定和标准。

-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评估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安全设备和设施:- 确保建筑、设备和设施符合安全规范,经过定期的维护和检修。

- 安装和维护消防设备、报警系统、防盗系统和紧急疏散设施等。

- 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并督促员工正确使用。

3. 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 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 确保货物和设备的摆放整齐有序,避免堆放过高或过重,防止物品倒塌造成伤害。

- 实施合理的安全标识和警示牌,并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标识的意义。

4. 应急预案和演练:-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气泄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疏散逃生能力。

- 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组织员工进行急救知识培训。

5. 安全检查和记录:-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设施、消防设备、电气线路等方面的检查。

- 建立并保持安全记录,包括事故记录、安全巡查记录和安全培训记录等。

6. 安全责任和奖惩:- 制定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

- 对安全事故造成的责任进行追究,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 鼓励员工提出安全改进的建议,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

通过执行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我们将能够提升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水平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一、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消防人员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限,确保责任人尽职尽责。

三、安全生产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加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有效地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四、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对商场超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状态。

六、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防火安全:加强对商场超市的消防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同时开展对员工的消防培训,确保商场超市的防火安全。

八、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九、员工健康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管理,包括体检、职业病防控等,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惩罚。

以上是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基本方案,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优质文档】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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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文档】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第一条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一、总则为加强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大型商场超市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商场超市负责人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2.商场超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组织、执行和监督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立安全生产主管岗位,安全生产主管由具备专业技术和丰富经验的人员担任。

3.商场超市各部门要设立安全员,负责所在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防控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商场超市负责人是全面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他要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商场超市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3.安全生产主管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4.安全员要履行区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安全生产主管做好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四、安全培训与教育1.商场超市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2.商场超市要建立员工安全知识考核制度,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安全生产主管负责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对不及格人员进行补课或调整工作岗位。

五、安全生产措施1.商场超市要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巡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会议制度等。

2.商场超市要加强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防护设备等的布置和检查。

3.商场超市要制定合理的物品摆放和仓库管理规定,避免堆放物品过高或过密,保持通道畅通。

4.商场超市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六、应急管理措施1.商场超市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商场超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商场超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商场超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超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商场超市内全部员工和顾客,包括店长、营业员、保安人员等。

第三条商场超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利。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商场超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规范,进行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五条商场超市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使员工了解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措施,并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第六条商场超市应当编制安全生产预案,明确各种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商场超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三章用电安全第八条商场超市应当加强用电管理,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并确保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第九条商场超市应当对员工进行用电安全培训,使员工了解用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商场超市应当建立用电安全责任制,明确用电管理的相关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第四章防火安全第十一条商场超市应当建立防火安全制度,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防火巡查和检查,定期组织防火演练。

第十二条商场超市应当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培训,使员工了解防火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十三条商场超市应当定期清理和整理易燃品和易爆品,禁止在禁烟区域吸烟,确保店内环境卫生。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商场超市应当建立应急处置制度,设立应急疏散通道和紧急报警设备,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第十五条商场超市应当对员工进行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员工的紧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第十六条商场超市应当建立应急救护队伍,定期开展急救培训,并储备急救药品和器材。

第六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商场超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各项职责和权限,确保制度的执行。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范本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范本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大型商场超市,包括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大型商场超市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大型商场超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流程。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五条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 负责安全设备和消防系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5. 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6.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7. 其他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大型商场超市的员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包括: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维护安全设备和消防系统的运行状态。

3. 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发现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5. 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参与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行动。

6. 不得从事违规操作,不得使用不合格设备和材料。

7. 其他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七条大型商场超市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通道和疏散指示标识。

2. 灭火器、消防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 应急照明和应急通讯设备。

4. 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

5. 商场超市区域内的消防配套设施的灭火器等设施的数量、种类和配置要符合相关的消防规定。

第八条大型商场超市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包括但不限于:1. 火灾逃生演练。

2. 人员疏散演练。

3. 应急救援演练。

4. 消防器材使用演练。

第九条大型商场超市应每年审查一次安全设备和消防系统的运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1. 消防栓、灭火器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检查。

商场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范文(3篇)

商场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范文(3篇)

商场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商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商业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商场、超市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条商场的所以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均适用本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条商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商场应当具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商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商场应建立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和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制订并明确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商场应依法确定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部门,并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商场应制订并完善火灾、突发事故应急疏散救援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预案演练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第八条商场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商场从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特殊工种要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持证上岗。

第九条商场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商场应与承包、承租单位和个人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商场应对承包、承租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商场内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十条商场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工程须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开业。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大型商场商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提升商场商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 增强安全生产督查管理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众生命和财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例,联合本市实质状况,拟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地区内建筑面积在 1000 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许地下建筑面积在 500 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商场的安全生产,合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例、规章抵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还有规定的,合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商场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商铺。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标。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督查管理部门对商场商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综合督查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督查等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例的规定,分别对商场商场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行督查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据本规定负责商场商场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商场商场应该恪守本规定和其余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例、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许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商场商场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执行以下职责:(一)成立、健全并敦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拟订并敦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行;(四)按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五)敦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实时除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拟订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营救方案;(七)实时、照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商场商场应该拟订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赏罚、事故报告、要点部位、设备设备、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商场商场应该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状况应该记录,并起码保留两年。

特种作业人员应该经特意的安全作业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方案计划规定方案计划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方案计划规定方案计划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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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商场超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商场超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场超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商场超市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商场超市的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

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一个,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无购物通道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商场超市与文化娱乐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当配合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第十五条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

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商场超市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

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商场超市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商场超市将营业场所、设备出租的,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第十九条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

变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安全技术资料,并悬挂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证变配电室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条变配电室应配备高、低压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具,应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证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商场超市营业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查。

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商场超市库房设计、使用、库存物品的码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商场超市经营的发胶、丁烷等易燃商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独立库房内,专用独立库房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通风。

第二十五条商场超市容纳的消费者人数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0.8平方米。

当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时,应当采取措施,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

鼓励商场超市安装人员流量统计装置。

第二十六条超市配置购物车的数量,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每100平方米不得超过10辆。

第二十七条商场超市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应当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有控制和疏散措施。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期间,应当配备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八条商场超市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区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二)不得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营业区域内任何一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25米;(四)安全出口不得设置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

第二十九条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主要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应急设备器材等内容。

商场超市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条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具备应急指挥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一条商场超市应当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范围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第三十二条商场超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行政部门。

单位负责人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三十三条商场超市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商务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发现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在本市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商场超市应当执行。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一)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罚;(二)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四)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五)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罚;(六)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处罚;(七)未按规定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八)变配电室未安排值班人员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九)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行政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一)违反容纳人数规定的;(二)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给予以下处罚:(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畅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三)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四)未按要求设置应急广播系统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五)违反地下安全出口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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