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赤峰学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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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国办发[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0.01.14
【实施日期】2000.0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一、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是指在本地区范围内实施职业技术教育的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包括: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本科高等学校以二级学院形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须履行必要的申请报批程序。具体程序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本《通知》第三条的要求,提出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的申请,国务院委托教育部审核批复。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2000〕3号 2000年1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各类高等教育更快发展,发挥地方办学的积极性,促使高等教育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基于CBE模式的MTA实践教学设计——以赤峰学院为例

基于CBE模式的MTA实践教学设计——以赤峰学院为例

1引言高等教育中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一样重要,实践教学也拥有完整且独立的体系,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是助力高等教育实现培养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1]。

实践教学是研究生教育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实现培养目标的核心要素,在教学实施中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的有效衔接是体现其专业特色的有力支撑。

专业学位教育强调实践教学,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目标设置、具体课程和专门实践教学课程中都要求开展高质量的实践教学,以全面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2013年《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专业学位研究培养模式要“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2]。

202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中也强调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核心,不断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符合特定职业领域需要,同时注重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达到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要求,明确把提高实践创新能力为目标作为专业学位教育的核心[3]。

MTA 是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aster of Tourism Administration,专业代码:1254)的英文缩写,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0年批准设置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其目的是培养适合中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职业化明显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4]。

MTA 于2011年开始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面向行业领域进行充分的、高质量的实践教学是MTA 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MTA 的实践教学高度重视接“地气”,重视通过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能够发挥好专业硕士“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作用,同时实践教学做好也能够很好的为地方产业发展做贡献。

2MTA 开展实践教学的内在动力2.1旅游产业的实际需要MTA 设置是对产业需求的有效响应,主要目的是适应中国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针对我国旅游产业人才专业性差、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现实问题,以培养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专业性、应用型、综合性人才为核心,突出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综合型、应用型、专业型为培养特色[5]。

做好新时代高校宗教工作的“一二三四五”——以民族地区高校为研究视角

做好新时代高校宗教工作的“一二三四五”——以民族地区高校为研究视角

高校宗教工作是党的宗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新时代高校宗教工作,事关学校办学方向,事关学校意识形态安全,事关学校育人质量,事关学校和谐稳定。

本文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新思想新论断为指导,按照在宗教工作中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就高校尤其是民族地区高校在宗教工作方面“怎么办”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基本思路和对策可以概括为:坚持一个原则、抓好两个阵地、正确处理三个关系、突出四个重点、完善五个机制。

一、坚持一个原则坚持一个原则,即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

这个原则,既是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一贯方针,也是我国宪法、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基本要求,是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的法律依据,是高校宗教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坚持的大原则。

从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看,《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治基础。

从我国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历史历程看,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问题的一贯方针。

1923年,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提出:“实行义务教育,教育与宗教绝对分离。

”新中国成立伊始,党和政府迅速将教育与宗教彻底剥离,把各级各类教会学校的教育权统一收归国有,从此宗教彻底退出国民教育序列。

1982年中央发布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1983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地区宗教干扰学校教育问题的意见》,1991年中央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02年中央发布的《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2014年中央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2016年中央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都旗帜鲜明反复强调了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大学介绍】赤峰学院简介

【大学介绍】赤峰学院简介

【大学介绍】赤峰学院简介赤峰学院是202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具有40多年办学历史、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的赤峰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赤峰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赤峰分校、赤峰卫生学校、内蒙古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多科性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2021年赤峰艺术旅游学校并入赤峰学院。

学校位于闻名遐迩的“红山文化”发祥地??内蒙古赤峰市。

学校占地面积780亩,规划占地面积1800亩,建筑面积21.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 3.99亿元。

拥有各类专业实验室、专业实训室、计算机中心、数字化校园网、体育馆、多功能厅等现代化教学、科研设施。

学校图书馆馆藏图书86.7万册,电子图书30.9万册,综合性全文数据库7个,是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成员馆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ASHL)成员馆。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完善,内设党务、行政、教辅、后勤等机构26个,设有蒙古文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政法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建筑与机械工程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共24个教学院、部。

专业设置涵盖文学、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开设42个本科专业和60个高职高专专业,拥有“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学位点,部分专业采用蒙汉两种语言授课。

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9511人,成人教育学生6721人。

学校设有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三个附属单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937人,其中教授110人,副教授32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0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4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自治区“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3人,“111”人才工程人选1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人,赤峰市“十百千学术技术带头人” 4人。

国家教委关于批准普通高等学校举办本科函授教育的通知-教成[1993]1号

国家教委关于批准普通高等学校举办本科函授教育的通知-教成[1993]1号

国家教委关于批准普通高等学校举办本科函授教育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批准普通高等学校举办本科函授教育的通知(教成[1993]1号1993年2月2日)按照我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函授、夜大学办学资格审批和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教成〔1992〕1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委第12批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本科函授教育及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学校举办本、专科函授、夜大学的名单印发公布。

附件:一、普通高等学校举办本科函授教育的名单二、国家教委直属院校举办夜大学本科教育名单附件一:普通高等学校举办本科函授教育的名单主管部门学校名称国家教育委员会西安交通大学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中山大学财政部江西财经学院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纺织工业部天津纺织工学院武汉纺织工学院化学工业部沈阳化工学院航空航天工业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机械电子工业部甘肃工业大学哈尔滨科技大学洛阳工学院陕西机械学院沈阳工业大学建设部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交通部长沙交通学院能源部北京动力经济学院长沙水电师范学院上海电力学院农业部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农业工程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西南农业大学商业部北京商学院杭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山西财经学院天津商学院郑州粮食学院司法部西北政法学院铁道部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国家黄金管理局沈阳黄金学院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上海建材工业学院国家税务局长春税务学院中国人民银行陕西财经学院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太原机械学院沈阳工业学院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镇江船舶学院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江汉石油学院西安石油学院西南石油学院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湘潭矿业学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北方工业大学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暨南大学北京市北京农学院北京体育师范学院河北省河北工学院河北轻化工学院河北体育学院河北农业大学唐山工程技术学院吉林省吉林工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安徽省安徽大学安庆师范学院安徽机电学院江西省江西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中医学院福建省福建农学院浙江省杭州师范学院杭州大学浙江工学院浙江农业大学浙江林学院浙江中医学院河南省河南中医学院信阳师范学院湖南省湖南农学院湖南中医学院湘潭师范学院海南省海南师范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大学广西工学院广西农学院桂林医学院(限招药学专业)贵州省贵州财经学院贵州大学贵州工学院四川省成都中医学院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畜牧兽医学院陕西省西北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大学附件二:国家教委直属院校举办夜大学本科教育名单复旦大学(1991年列入夜大学专升本计划)吉林大学青岛海洋大学北京大学——结束——。

2 关于成立赤峰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2 关于成立赤峰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赤峰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成立赤峰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包括领导组、管理工作组和建设工作组,其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领导组:主任:李春林副主任:德力格尔于毅夫贾国富委员:范体贵迟淑贤郭翔鹏宋景云1、管理工作组:组长:德力格尔成员:范体贵迟淑贤郭翔鹏宋景云白洪波孙卫东徐振军刘燕瑞云何荣杰曹万苍郭龙陈凤臻李景霞姜龙生2、建设工作组:组长:贾国富于毅夫成员:迟淑贤郭翔鹏宋景云白智敏一、机构的宗旨与性质:1.赤峰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设立的目的是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更好地发挥实验室在教学、科研、科技开发中的作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是我校实验室相关工作的领导机构。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以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水平为宗旨,对学校实验室的规划、布局、建设和管理模式进行论证,为学校在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实验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决策,对实验教学单位和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2.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体制分学校与院(系)两个层次。

要求有实验教学任务的各院系相应成立实验室建设与领导小组。

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工作组职责:1.管理工作组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

(2)开展实验室工作专题调查和研究,对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3)审议学校的实验室发展规划、实验室体制改革、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设置等方案,并提出意见。

(4)审议、评定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验室技术开发项目及其经费分配方案。

(5)审议、评定校级重点实验室,并确定推荐自治区、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名单。

(6)审定各类实验室奖项的评定标准和办法,评议各类与实验室相关的奖项。

(7)审定实验室效益评估标准和办法。

(8)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进修、培训、考核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内蒙古二本大学排名

内蒙古二本大学排名

2017内蒙古二本大学排名1、内蒙古农业大学(194)——农林内蒙古农业大学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大学,教育部西部重点建设十四所高校之一,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校园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被誉为塞外“花园式高等学府”。

2、内蒙古师范大学(218)——师范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之一,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具有鲜明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是培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中学教师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被誉为"民族教育的摇篮"。

2014年12月5月,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3、内蒙古工业大学(251)——理工内蒙古工业大学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留学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招生单位,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教育、艺术相结合,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普渡大学、日本明治大学、加拿大魁北克大学等10多所国外知名大学建立了长期校际合作关系……4、内蒙古科技大学(292)——综合内蒙古科技大学(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Science&Technology)坐落在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美丽的草原钢城——包头,始建于1956年,最初为包头钢铁工业学校和包头建筑工程学校,1958年两校合并组建包头工学院,1960年更名为包头钢铁学院,隶属原冶金工业部,199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的高等学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等18所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等18所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等18所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6.01.23
•【文号】教高司函[2006]11号
•【施行日期】2006.01.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等18所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6]11号)
北京市教委、江苏省教育厅:
你们关于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等18所独立学院申请设置本科专业的请示收悉。

根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医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国中医药办发〔2003〕4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公布独立学院本科专业清理备案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05〕8号)等文件精神,并鉴于这18所独立学院在2005年经批准设立后已招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公布备案或批准设置的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等18所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名单(见附件)。

望你们充分利用独立学院现有的办学条件,加强本科专业的建设,切实保证教
育质量。

附件:备案或批准设置的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等18所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附件:
备案或批准设置的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教发函[2004]373号

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教发函[2004]373号

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教发函[2004]373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要求重新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等17所独立学院的请示》(浙教计〔2004〕171号)和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8号,以下简称8号文)和《教育部关于对各地批准试办的独立学院进行检查清理和重新报批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4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你省对现有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民办二级学院进行检查清理的实际情况,现对基本符合要求的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温州医学院仁济学院、浙江中医学院滨江学院、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温州师范学院瓯江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予以确认。

二、经此确认后,我部还将按照8号文的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对已确认的独立学院的办学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其办学资格进行年审。

根据抽查或年审的情况,对不符合8号文规定的,将继续采取措施责令其整改或取消其独立学院的办学资格。

三、望你厅继续加强对独立学院的领导,定期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进一步落实8号文的有关精神,加大社会资金的投入力度,尽快充实办学条件,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等学校的人才资源等优势,确保独立学院试办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

赤峰学院专业设置研究

赤峰学院专业设置研究

赤峰学院专业设置研究作者:范体贵来源:《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1年第7期范体贵(赤峰学院教务处,内蒙古赤峰 024000)摘要:文章分析了赤峰学院专业设置现状,给出了近三年来各专业招生数量变化情况、新生报到率分布情况,总结了近年来我院在专业设置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赤峰学院专业设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的思路,明确了我院今后专业设置和发展规划方向。

关键词:赤峰学院;学科;专业;招生;发展规划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2011)07-0215-03专业设置是高等院校教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体现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的一项重要指标,直接影响着高校人才培养的方向、人才培养的质量、科学研究的水平和社会服务的优劣[1]。

专业设置也是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应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需要[2]。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迅速发展,新专业急剧增加,专业设置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问题,制约着普通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与整体协调发展[3]。

1 赤峰学院专业设置现状赤峰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一所多科性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经过几年的发展,专业设置取得了较大的突破,由最初的8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发展到目前的35个本科专业、59个专科专业。

专业设置涵盖文学、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医学和管理学八个学科门类,见表1。

2 赤峰学院专业设置存在的问题我院专业设置在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比如,有的专业设置不够合理,招生困难;个别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符;部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相脱离等等。

以连续招生三年以上的28个本科专业为例,近三年来招生情况如图1所示,近三年来新生报到率如图2所示。

从表1的统计数字可以看出,我校的本科专业大至分为如下几类:一是热门专业,这些专业的招生数量较多,新生报到率较高,学生以及学生家长对这些专业的认可度较高。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安阳工学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安阳工学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安阳工学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5.13•【文号】教发函[2004]96号•【施行日期】2004.05.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安阳工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4]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安阳工学院的函》(豫政函〔2003〕6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安阳大学(专科层次)的基础上建立安阳工学院,同时撤销安阳大学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阳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适当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安阳市)共管,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五、你省承诺的到2010年共投入2.309亿元(其中安阳市政府投入1.439亿元;合作办学单位采取股份制共建实验室投入4000万元;学校自筹4700万元)的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按照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院校,为河南省的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以改革为突破口 推进院校治理现代化——赤峰学院改革发展之路

以改革为突破口 推进院校治理现代化——赤峰学院改革发展之路

以改革为突破口推进院校治理现代化——赤峰学院改革发展之路作者:雷德荣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9期雷德荣(赤峰学院,内蒙古赤峰 024000)收稿日期:2020-07-07作者简介:雷德荣,赤峰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研究员。

摘要:近年来,赤峰学院牢牢抓住国家鼓励和支持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型的良好机遇,聚焦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贡献,以赤峰大学建设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切实找准办学定位,突出转型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出了一条特色发展、创新发展的改革之路。

关键词:地方院校;改革创新;治理体系;赤峰大学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20)09-0001-05作为一所地方本科院校,赤峰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围绕转型发展的改革目标,努力拼搏,奋力进取,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社会声誉持续提升,社会影响日益扩大。

赤峰学院位于闻名遐迩的“红山文化”发祥地——内蒙古赤峰市,至今已有60余年的发展历程,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7年创办的赤峰师范学校。

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五所院校合并组建成为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现占地面积935亩,设有18个党政管理机构,5个教辅机构,2个群团机构,25个二级学院,3个附属单位(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

开设58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和“文物与博物馆”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1900余人,专科生1100余人,研究生185人、留学生147人。

现有教职工1671人,其中专任教师1056人,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172人,副高职称64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0人,博士206人,硕士667人。

教育部:将严格审批“学院”更名“大学”

教育部:将严格审批“学院”更名“大学”

教育部:将严格审批“学院”更名“大学”教育部:将严格审批“学院”更名“大学”导读: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

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文件明确规定,坚决纠正部分高等学校贪大求全,为了更名、升格盲目向综合性、多科性发展的倾向,严格依据标准审批“学院”更名“大学”,切实引导存量高等学校把精力和资源用于特色学科专业建设与内涵发展上来。

同时明确,对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十三五”时期,继续坚持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也不与高等职业学校合并;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不与本科学校合并,也不更名为高等专科学校的基本政策,努力建成一批高水平的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

此前,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明确表示,十三五期间,中国现有的181所师范院校一律不更名、不脱帽,聚焦教师培养主业。

“学院”为什么热衷于改成“大学”?为啥教育部要严审“学院”更名“大学”,首先我们要了解“学院”为啥要改名。

据相关规定,“学院”升格“大学”,必须满足“主要培养本科及本科以上人才;在文科、政法、财经、教育、理科、工科、农林、医药等八个学科门类中;以三个以上不同学科为主要学科;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五千人以上。

”但很多学院其实无法满足这些条件。

学校改名的情况无非以下两种:一是地方院校不再“偏居一隅”,名号从市到省,从省到华东、华中、华南;二是高校层次不断升级,名号从“专科学校”到“学院”再到“大学”,名号也越来越“高端大气上档次”。

我们查看近些年来改过名字的高校就可以知道,很多学校是因为后者。

归结其改名原因,主要有两点:然而“学院”升级“大学”,背后会牵扯更多因素,例如相关领导的行政级别会提升,在有些地方高校更名也是地方政绩……有些高校所更校名极具迷惑性,比如原来一所名不见经传的高校,升格“包装”之后,可能摇身变为“**学院”,考生如不仔细研究学校“家底”,恐怕很难发现。

赤峰学院有专科吗

赤峰学院有专科吗

赤峰学院有专科吗
赤峰学院有专科。

该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多学科、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设有部分高职高专专业,入选了内蒙古自治区级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

赤峰学院基本信息介绍1、学校简介
赤峰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多学科、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入选内蒙古自治区级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

该校是2003年4月16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赤峰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赤峰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赤峰分校三所专科层次的高校合并,同时并入赤峰卫校、内蒙古幼儿师范学校的部分资源组建。

学院诞生在世界闻名的“红山文化”发祥地——赤峰市。

2、学校规模及师资
学校总占地面积935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0.43亿元;拥有日制在校生13243人,其中本科生11927人,专科生1144人,硕士研究生77人。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4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选6人,自治区“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6人,“111”人才工程人选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6人,赤峰市“十百千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5个。

3、学校学科及专业的设置
该校设有23个教学机构,55个本科专业和部分高职高专专业,其中有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两个,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教育、生物科学、蒙古语言文学(本、专科)、物理学、护理等9个专业是自治区级品牌专业,蒙古语修辞学、口腔修复学、电磁学等14门课程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教育部关于同意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转设为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的函-教发函〔2020〕16号

教育部关于同意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转设为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的函-教发函〔2020〕16号

教育部关于同意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转设为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的函正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转设为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的函教发函〔2020〕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转设为内蒙古工商学院的函》(内政函〔2019〕12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商请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转设后学校名称的函》(内教发展函〔2020〕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转设为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15014205;同时撤销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的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你区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为12000人。

五、内蒙古师范大学与内蒙古鸿创科教有限责任公司应逐项落实双方签订的《关于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转设工作及办学善后事宜协议书》条款,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赤峰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赤峰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赤峰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作者:赤峰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于:2016-05-23 10:08:54 文字:【大】【中】【小】学校概况赤峰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五所院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多科性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位于闻名遐迩的“红山文化”发祥地——内蒙古赤峰市。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完善,内设党务、行政、教辅、后勤等机构。

设有24个教学院部,开设48个本科专业和部分高职高专专业,专业设置涵盖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十个学科门类。

拥有“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学位点。

部分专业采用蒙汉两种语言授课。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69人,成人教育学生7385人,留学生195人。

学校设有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三个附属单位。

“十二五”期间,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融入赤峰、服务地方,突出特色、转型发展”的办学理念,秉承“崇德敬业、求实创新、开放包容、勤勉奋进”的大学精神和“经世致用、立己达人”的校训,围绕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坚持开门开放办学,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学生搭建了全面发展与个性化发展的广阔平台,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水平不断提高,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面向未来,学校致力于建设一所具有鲜明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应用型综合大学,成为内蒙古中东部地区重要的人才培养高地和科技文化创新与服务基地,为赤峰市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办学资源学校占地面积780亩,规划占地面积1800亩,建筑面积233757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9938万元。

拥有各类专业实验室、实训室、计算机中心、数字化校园网、体育馆、博物馆、多功能厅等现代化教学、科研设施。

学校图书馆馆藏图书106.2万册,电子图书7793.9GB,综合性全文数据库8个,是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成员馆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ASHL)成员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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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赤峰学院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教发函[2003]105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3.04.16
【实施日期】2003.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赤峰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3]105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批准组建赤峰学院有关事宜的函》(内政字[2001]27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报送组建赤峰学院论证报告和学院章程的函》(内政字[2002]237号)收悉。

根据《普遍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赤峰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赤峰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赤峰分校合并,并入赤峰卫生学校部分资源建立赤峰学院。

同时撤销原赤峰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赤峰教育学院建制,并请你区撤销原赤峰卫生学校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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