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热点问题汇总
财税实务: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有哪些渠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有哪些渠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有哪些渠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企业发生亏损,应由企业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或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自行弥补。
具体地讲,有三条弥补渠道:一是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但弥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二是对于超过了税收规定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而未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可以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三是用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由于以前年度亏损表现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年初借方余额,无论是税前利润补亏还是税后利润补亏都可以通过当年税后利润抵减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所以税前利润补亏和税后利润补亏均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所不同的只是两者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账务处理不同。
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时,其弥补的数额不能作为纳税所得的扣除处理。
例1.某企业1996年发生亏损180000元。
年度
终了,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80000 贷:本年利润180000假定该企业1997年至2001年每年均实现利润总额30000元,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亏损后的五年内可以用税前利润补亏。
该企业在1997年至2001年年度终了,均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本年利润300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000 2001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
企业所得税以前年度弥补的例题详解
企业所得税以前年度弥补的例题详解第一篇:企业所得税以前年度弥补的例题详解企业所得税以前年度弥补的例题详解:某企业2004年发生亏损18万元,2005年盈利10万元,2006年亏损1万元,2007年盈利4万元,2008年亏损5万元,2009年盈利2万元,2010年盈利30万元。
该单位2004-2010年总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多少万元?解: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在发生亏损后的连续五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不能弥补的从第六年开始用税后利润弥补。
各年的应纳所得税额如下:2004年:0元(亏损留低额18万元,至2009年);2005年:0元(2004亏损待留抵额8万元);2006年:0元(2006年亏损待留抵额1万元);2007年:0元(亏损待留低额分别为2004年(8-4)= 4万元、2006年1万元)2008年:0元(亏损待留低额分别为2004年4万元、2006年1万元、2008年5 万元)2009年:0元(亏损待留低额分别为2004年(8-4-2)= 2万元、2006年1万元、2008年5万元,但根据规定2004年的亏损待留低额2万元已经不能在用超过5年期以后年度的所得税进行弥补,即2004年度的亏损不能用2010年度的所得税进行弥补,2010年度的只能弥补2004年度以后的亏损,所以2004——2010年度总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2010年:应纳所得税=(30-1-5)*0.25=6万元。
)第二篇: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申请报告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申请报告长沙市地方税务局芙蓉区局:我公司即湖南省国泰君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201万元。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469号203房。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李怀。
公司主要经营门卫、巡逻、非武装押运、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技术防范、安全检查等。
由于我公司开办期间2011未达到盈利,各项费用及成本超过了收入,其亏损额度为人民币16629.69元。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方法多选题
在商业运营中,公司可能会面临年度亏损的情况。
为了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方法来降低损失并保持盈利。
以下是一些可以帮助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方法多选题:1.增加销售额:提高销售额是提高盈利能力的首要任务。
公司可以通过各种营销策略来增加销售额,如市场推广、促销活动、优惠券、赠品等。
此外,公司还可以加强与供应商和分销商的关系,以实现更大范围的销售。
2.削减成本:降低成本是降低亏损的有效途径。
公司可以审查所有的成本项目,并寻找可以减少的地方。
例如,优化供应链、降低生产成本、优化员工组织结构、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等。
3.重新评估定价策略:公司可以重新评估产品和服务的定价策略,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润率。
考虑市场需求、竞争环境和顾客付费意愿等因素,确定一个能够在保持竞争力的同时提高利润的定价策略。
4.创新产品或服务:开发和推出新产品或服务可以帮助公司打开新的利润增长渠道。
创新产品或服务可以吸引新客户、提高客户忠诚度,并为公司带来额外的收入。
5.寻求资本注入:如果公司自身无法弥补亏损,可以考虑向投资者寻求资本注入。
这可以是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吸引风险投资或与合作伙伴合作等方式来实现。
资本注入可以提供公司所需的流动资金,帮助公司渡过亏损阶段。
6.重新评估业务模式:公司可以重新评估并调整当前的业务模式,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变化。
这可能涉及到转型、合并、收购、解散非关键业务等。
通过重新评估和调整业务模式,公司可以提高效率、减少成本,并寻找新的盈利机会。
7.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对于解决亏损问题至关重要。
公司应该加强财务规划、预算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此外,公司还应该加强对财务报表和经营数据的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8.与债权人协商:如果公司面临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与债权人协商重新安排债务支付计划。
与债权人合作可以减轻财务压力,并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发展空间。
以上是一些可以帮助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方法。
【会计实操经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怎样的弥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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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怎样的弥补法?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方法主要有三种:
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2.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
3.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
以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均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只要将企业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所不同的是以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数额,则不能在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减。
但如果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则需作账务处理,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二、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
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当年账面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上讲的“亏损”。
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企业应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会计实务: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怎样的弥补法?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怎样的弥补法?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方法主要有三种: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2.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
3.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
以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均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只要将企业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所不同的是以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数额,则不能在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减。
但如果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则需作账务处理,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二、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当年账面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上讲的“亏损”。
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企业应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本年利润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
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
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
在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下,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即: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样将本年实现的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
因此,以当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有的则须用税后利润弥补。
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相同,无需专门作会计分录。
企业亏损弥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虽 然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对
亏损 直 至 弥补 完 为止 , 是有 一 定 的 而
时 间 限 制 . 过 规 定 的 时 限 内 未 弥 补 超 完 的 , 企 业 自行 处 理 : 从 以 后 年 由 或 度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弥 补 或 从 计 提 的 盈 余 公 积 中 弥补 。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对 亏 损 的具 体 弥补 年 限最 长 不得 超过 五 年 ,
一
般 来 说 .企 业 账 面 所 反 映 的 亏
6 5号 ) 定 : 际 利 润 额 3 规 实 应 按 会 计 制 度 核 算 的 利 润
损 是 企 业 按 照 会 计 制 度 核 算 的 经 营 结 果 小 于 零 的 经 营 亏 损 数 额 。 为 了减 轻
总 额 减 除 以 前 年 度 待 弥补
企 业 分 月 或 者 分 季 预 缴 企 业 所 得 亏 损 的 所 得 额 = 并 企 业 某 一 纳 税 年 合 度 未 弥补 亏 损 前 的 所 得 额 × 被 合 并 企 f
税 时 , 据 《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填 报 根 国
分 离 资 产 占 全 部 资 产 的 比 例 进 行 分
《 家税 务 总局 关 于 外 国投 资 者 国
关 于 做 好 已 取 消 和 下 放 管 理 的 企 业 所
审 核 确 认 .被 合 并 企 业 合 并 以 前 的 全 部 企 业 所 得 税 纳 税 事 项 由 合 并 企 业 承
担 , 前 年 度 的 亏 损 , 果 以 如 未超 过 法 定 弥 补 期 限 . 可 由合 并 企 业 继 续 按 规 定 用 以后 年 度 实 现 的 与 被 合 并 企 业 资 产 相 关 的 所 得 弥 补 。 具 体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问题税务解答
1. 问题内容:我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去年亏损,本年盈利今年需要做弥补亏损,我第四季度的所得税表利润总额应该怎么填?在申报本季度的所得税表之前还用去税务局审批吗?问题附件:无您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报表第4栏次“利润总额”的累计金额栏次中填写本年盈利额减去以前年度亏损额后的余额,但是余额必须大于等于零。
您企业应当在汇算清缴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亏损年度经济鉴证证明》。
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
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期内,发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行为的,在纳税申报(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前,报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
亏损年度已经税务机关检查的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期内,发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行为的,在纳税申报(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前,可不附报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但应提供《税务稽查结论》或《税务处理决定书》。
2. 问题主题:关于第四季度所得税的问题问题内容:请问,如果企业是前三个季度都是亏损,在第四季度有盈利,但全年还是亏损,在这种情况下,第四季度所得税是按什么数缴纳,是按全年累计数,还是就按第四季度数预缴?烦请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谢谢!根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的规定:纳税人当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的所得税额”的数据。
因此,企业在填写季度所得税A类报表时应按“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的所得税额”的数据交税,如果累计金额本行为负数,则第四季度不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相关问题答疑
1.Q:什么是应纳税所得额?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Q:什么是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3.Q:企业发生的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年限为多久?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第一条规定:“《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所称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是指当年具备资格的企业,其前5个年度无论是否具备资格,所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
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
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
关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财务如何处理
关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财务如何处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简介编辑所谓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公益⾦或者分红。
下⾯店铺⼩编来介绍相关会计处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亏损的界定如果当年按会计准则计算的本年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上讲的“亏损”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免税收⼊和各项扣除后⼩于零的数额。
⼆、亏损弥补的新旧税法处理新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免税收⼊、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新法对投资收益的免税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项第三项免税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在中国境内设⽴机构场所的⾮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第⼋⼗三条规定,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12个⽉取得的投资收益。
旧税法:《》第⼗⼀条规定:纳税⼈发⽣年度亏损的,可以⽤下⼀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纳税年度的所得不⾜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国税总局下发的《》(国税发[2006]56号)⽂件则规定,新申报表在纳税调整时先不将投资收益还原,待纳税调整弥补亏损后,再加上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投资收益÷(1-被投资企业适⽤税率)×被投资企业适⽤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2新旧税法差别编辑1、新税法将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不再遵从国税发[2006]56号⽂的规定;2、原申报表根据税收政策,将免税所得列⼊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亏损后减除,将减免所得税额列⼊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后减除,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弥补亏损后,没有所得额的话将不再计算减除,不能扩⼤当年度亏损额。
企业税前弥补亏损8问答,分分钟搞懂你疑惑的那些事!
企业税前弥补亏损8问答,分分钟搞懂你疑惑的那些事!作者:张铁福近期不少会计朋友询问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的问题,这里就把大家经常遇到的几个问题汇总整理了一番,赶紧对照查看是否有你正好需要的内容。
1、企业可以税前弥补亏损5年的含义是什么?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根据规定可知当纳税年度内,企业取得的收入可以弥补前五年的亏损总额。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前五年是否全部发生亏损,本年度的收入只能弥补此前五年内发生的亏损额。
例如,某企业在2017年应纳税所得200万元,但是2012年亏损60万元,2013年盈利50万元,2014亏损50万元、2015亏损40万元、2016年亏损30万。
则2017年的应纳税所得,可弥补这五年中各年度发生的,且没有被其他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即使2013年是盈利年度,但弥补年限不得顺延。
2、企业可以税前弥补亏损5年的具体方法是什么?举例说明。
答:假定企业2012年一直到2018年。
每一年的经营情况是2012年亏损150万,2013年亏损30万,2014盈利20万,2015盈利70万,2016年盈利40万,2017年亏损10万元,2018年盈利55万。
(1)先看2012年,对2012年来说五年补亏期为2013、2014、2015、2016、2017年。
(2) 2013年利润为-30,本身负的不能补亏;2014年利润为20,可以弥补20,即-150+20=-1302015年利润为70,可以弥补70,即-130+70=-602016年利润为40,可以弥补40,即-60+40=-202017年利润为-10,不能补亏,这样02年的五年补亏期结束,还剩-20税前不得补亏。
(2)再看2013年,补亏期为2014-2018年,补亏金额-30.2014-2016三年利润都已补了2012年了,2017年亏损,只有2018年能弥补,弥补后2018年利润还剩-30+55=25。
用任意盈亏公积560万弥补以前的亏损简答题
用任意盈亏公积560万弥补以前的亏损简答题
摘要:
一、背景介绍
1.公司历史上的亏损
2.利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常规操作
二、560 万盈余公积的使用
1.决定使用560 万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2.实施过程及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状况改善
2.未来的发展策略
正文:
一、背景介绍
在我国,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亏损。
为了保持公司的正常运营,有时需要利用盈余公积来弥补这些亏损。
盈余公积是公司利润留存的一部分,通常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再生产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公司也决定利用盈余公积来弥补历史上的亏损。
二、560 万盈余公积的使用
经过公司高层的研究和讨论,我们决定使用560 万的盈余公积来弥补以前的亏损。
这个数额相当于公司过去三年累计亏损的一大部分,对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具有积极意义。
在实施过程中,公司需要调整相关的财务报表,将
盈余公积减少560 万,并将相应的亏损数额减少。
这一操作不仅使公司的财务报表更加健康,而且有助于提高公司在市场上的信誉。
三、对公司的影响
利用560 万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这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开展业务,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同时,这一举措也为公司未来的发展策略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会计经验: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热点问题汇总
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热点问题汇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弥补亏损的问题,实务中有些细节问题新税法出台后陆续又出台了很多补充规定,本文将近期关于弥补亏损的文件归纳如下,供纳税人参考。
一、查补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可以弥补亏损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文件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以前(含2008年度之前)没有处理的事项,按本规定执行。
这也是本文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一般的情形是新法规并不朔及既往,但此文件规定,以前(含2008年度之前)没有处理的事项,按本规定执行。
这也是对企业非常有利的,但前提是企业尚未对相关业务进行处理。
二、免税收入及减计收入可否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
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
这里体现了一个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要分别核算的原则。
三、企业清算后有盈利能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若干通知〉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因此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该股权变更手续日为工商变更日。
四、非企业法人的独立核算分公司产生的亏损如何弥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由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季度企业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会计会录
季度企业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会计会录说起企业所得税这个话题啊,大家心里都有点小紧张。
毕竟,每年一交税就能让老板们皱眉头,财务人员也能愁得掉头发。
但是,今天咱们聊的这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问题,听着有点复杂,但其实你一了解,也能松一口气。
说白了呢,就是公司当年赚的钱可以用来填补前几年亏的钱,简直是给企业“重生”的机会。
所以,今天就来给大家梳理一下这个会计的“账目魔术”。
想象一下,某企业前年因为市场竞争激烈,亏了不少钱。
老板一看账面,差点心脏病发作。
这亏损不是小数目,压力山大。
但是,风水轮流转,没多久,企业的生意就迎来了大爆发,去年竟然赚了个盆满钵满。
哇,这下好了吧?可问题也来了,这年赚的那些税收可不能白交。
于是,聪明的财务小姑娘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什么?弥补?就好像给老账单上的亏空打一针强心剂,直接消掉,厉害吧!你可能会问,这个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到底怎么搞?其实很简单,按道理,企业亏损了的那段时间,所交的所得税本来是可以减少的。
但不管怎么说,亏损了就是亏损了,少交税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现在公司赚了,真该交税了,按理说这笔赚来的收入,不应该让过去的亏损影响。
可这就有了“弥补”的机会。
我们可以把这几年亏损的金额,“带到”这一年,直接用来抵消今年该交的税金,减少税收压力。
这时候,财务人员就得在账上做个调整,算清楚这些损失多少可以扣除。
可千万别小看这一步,它背后有很多“坑”需要避开。
比如说,你不能随便就把亏损往上一扔,得按照税法上规定的期限来“用”,大部分亏损可以弥补五年,但超过了这个时间,税法就不给你“开绿灯”了。
再有,弥补的金额也不能随便写,这得是经过审计的,账上有真实记录。
可是,搞定这些步骤后,大家的收入税就能省个不少,心情自然就能放松很多。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操作就像给车修理一样,看着简单,做起来可得小心翼翼。
你得按部就班,确保所有的账目都对得上,不能有一点差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亏损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亏损常见问题解决方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亏损”常见问题解决方法由于核心征管中弥补亏损台账录入模块,不进行逻辑上的较验,因此无法判定当前填写是否正确。
而客户端有严格的较验规则,所以导致纳税人近期在申报时出了很多问题。
如:1、核心征管数据做了修改,客户端没有发生变化。
2、在客户端保存弥补亏损明细表时提示:本表第4列第1至5行之和的绝对值减去第9列第1至5行的差应小于等于核定信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绝对值。
以上问题均是在核心征管弥补亏损台账录入模块中没有进行正确的填写导致的。
现将解决方法总结如下,便大家参考。
一、核心征管在核心征管中关于弥补亏损台账录入“后xxx年度弥补金额”解释如下:图1 图1中2009年的后一年度是2010,后二年度是2011,以此类推....后五年度是指2014 2010年的后一年度是2011,以此类推....后四年度是2014 2011年的后一年度是2012,以此类推....后三年度是20142012年的后一年度是2013,以此类推....后二年度是20142013年的后一年度是2014图1中,2014年开始盈利,需要去弥补2012,2013的亏损。
2014年相对于2012是后两年,因此20573.71应该填写在第4行第6列;2014年相对于2013是后一年,因此8440.76应该填写在第5行第5列。
总结:核心征管中弥补亏损“后xxx年度”是相对年度,是指盈利年度相对于当前亏损一行的年度。
如:2014盈利年度相对于2012亏损年是后二年,相对于2013亏损年是后一年。
另外,盈利年只弥补在它之前年度有亏损的且从亏损年度后的第一年盈利年开始进行弥补。
二、汇算清缴客户端汇算清缴客户端“弥补亏损明细表”1-5行的1-9列数据是从核心征管的“弥补亏损台账”中取出来的,对应上面图1在客户端的展示如下:图2图2中“前xx年度”是相对于本年度来计算的。
如本年度(2015)的前一年度是2014,前二年度是2013,前三年度是2012,前四年度是2011。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弥补亏损,注意10个问题
问题五
在报告季度公司所得税时,应填写哪一行来弥补损 失?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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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
该公司在前三个季度亏损,在第四季度盈利,但这是 全年的亏损。它仍然需要预先缴纳所得税吗?
回复:
不需要!
根据企业所得税预付款申报表的备案规则,根据累计 金额的数据计算应纳税额。因此,在全年累计亏损的 情况下,即使第四季度实现盈利,也无需缴纳企业所 得税。
困难行业中的企业包括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指 旅行社和相关服务以及景点管理)。具体的判断标准 应当按照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问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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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业公司在 2020 年遭受的亏损的最长结转期限是 多长时间?
回复:
根据《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暴 发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0 年第 25 号):
问题七
2021 年第一季度提交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弥补往年的 损失吗?
回复:
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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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在今年第一季度宣布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弥补上 一年的损失,则必须先完成 2020 年的汇款。 参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 5 条,企业每个纳税年的总 收入,扣除前几年的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 除额和允许的损失补偿后,为以下金额:应付收入。 因此,“上年可允许亏损”应为一定数额。当企业提 交第一季度的预付款申报表时,如果尚未完成上一纳 税年的最终结算,则无法确定“上一年的可允许亏 损”。
2017
2018
2019
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20
-3
-5.5-0.8源自-618甲公司是普通企业,弥补损失的最长期限是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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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热点问题汇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弥补亏损的问题,实务中有些细节问题新税法出台后陆续又出台了很多补充规定,本文将近期关于弥补亏损的文件归纳如下,供纳税人参考。
一、查补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可以弥补亏损
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文件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以前(含2008年度之前)没有处理的事项,按本规定执行。
这也是本文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一般的情形是新法规并不朔及既往,但此文件规定,以前(含2008年度之前)没有处理的事项,按本规定执行。
这也是对企业非常有利的,但前提是企业尚未对相关业务进行处理。
二、免税收入及减计收入可否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
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
这里体现了一个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要分别核算的原则。
三、企业清算后有盈利能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若干通知〉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因此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该股权变更手续日为工商变更日。
四、非企业法人的独立核算分公司产生的亏损如何弥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由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因此,分支机构的亏损已汇总到总机构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分支机构不再单独弥补亏损。
五、企业集团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7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对汇总在企业集团总部、尚未弥补的累计亏损处理如下:
1.企业集团取消了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截至2008年底,企业集团合并计算的累计亏损,属于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5年结转期限内的,可分配给其合并成员企业(包括企业集团总部)在剩余结转期限内,结转弥补。
2.企业集团应根据各成员企业截至2008年底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中的盈亏情况,凡单独计算是亏损的各成员企业,参与分配第一条所指的可继续弥补的亏损,盈利企业不参与分配。
具体分配公式如下:成员企业分配的亏损额=(某成员企业单独计算盈亏尚未弥补的亏损额÷各成员企业单独计算盈亏尚未弥补的亏损额之和)x集团公司合并计算累计可继续弥补的亏损额。
3.企业集团在按照第二条所规定的方法分配亏损时,应根据集团每年汇总计算中这些亏损发生的实际所属年度,确定各成员企业所分配的亏损额中具体所属年度及剩余结转期限。
4.企业集团按照上述方法分配各成员企业亏损额后,应填写《企业集团公司累计亏损分配表》并下发给各成员企业,同时抄送企业集团主管税务机关。
六、变更主管税务机关后,原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否继续弥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
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该法规定发生的年度亏损予以结转,主要是基于纳税主体的持续经营。
因为厂房搬迁,变更了主管的税务机关,属于法律形式的简单改变,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后,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变更后的纳税人承继,包括之前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在规定的限期内继续弥补。
七、利息和投资收益是否可以弥补今年和去年的亏损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以前年度亏损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用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
企业发生的亏损额,可以按照规定往后转移。
因此,对国债利息和符合条件的免税投资收益,不可弥补今年和去年的亏损额。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