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整理规范
城建档案管理规定
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城建档案管理规定是指对城市建设档案进行管理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因此对城建档案的管理规定非常重要。
一、档案管理机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是指依法负责城建档案的管理、保管和利用工作的单位。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由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承担城建档案的管理、整理和利用等职责。
二、档案管理范围城建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和建设项目等方面的档案。
城市规划档案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档案;土地利用档案包括土地供应和土地使用的档案;建设项目档案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档案。
三、档案保管要求城建档案的保管要求包括档案的分类、整理、编号、存储和保管等方面。
档案应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分类,每个档案都要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档案应进行编号,以便于查询和使用。
档案的存储和保管要符合档案保管要求,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四、档案利用规定城建档案的利用包括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和对外提供等方面。
档案的查询和借阅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档案的安全。
档案的复制要进行备份,以防止档案的丢失或损坏。
对外提供档案要符合相关的审批程序,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五、档案保护措施城建档案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档案数字化、安全防范和灾害防护等方面。
档案的数字化可以提高档案的存储和利用效率,并便于档案的传输和备份。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加强安全防范,采取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和泄露。
在自然灾害和事故中,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六、监督和检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对档案的管理、整理和利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以上是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城建档案的管理规定是为了保证城市建设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为城市建设和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5工程文件立卷
5.1立卷流程、原则和方法
5.1.1立卷应按下列流程进行:
1对属于归档范围的工程文件进行分类,确定归入案卷的文件材料;
2对卷内文件材料进行排列、编目、装订(或装盒);
3排列所有案卷,形成案卷目录。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projectaudio-visualarchives
记录工程建设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用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图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
整理arrangement
按照一定的原则,对工程文件进行挑选、分类、组合、排列、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案卷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4.2.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应完备。
4.2.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4.2.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4.2.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图4.2.8),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0.9建设工程电子文件projectelectronicrecords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projectelectronicarchives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
5.2.3图纸应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应按图号顺序排列。
5.2.4当案卷内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时,文字材料应排在前面,图纸应排在后面。
城建档案整理规范
城建档案整理规范为了确保保税区、空港加工区建设工程档案完整、齐全、准确、系统、规范,使之在生产、建设、运营、服务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并使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档案中有章可循,依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保税区的具体情形,特制定本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工程文件整理规范》二00八年四月二十日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档案整编的职责分工(一)建设单位职责:1、应负责基建文件的治理工作,并设专人对基建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2、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
3、负责收集、整理工程前期预备时期和竣工验收时期形成的文件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存和立卷归档工作。
负责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15日内应提请档案中心对已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在备案前,应提请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并取得相应的工程档案认可书。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将工程档案移交保税区档案中心。
(二)勘察、设计单位职责;1、勘察、设计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三)监理单位职责:1、负责监理资料的治理工作,并设专人对监理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监理文件应单独组卷后归入工程档案中统一排序和编目。
2、应按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时期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形成、积存、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时期应对施工资料的形成、积存、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归档要求。
(四)施工单位职责:1、施工单位负责整编承包范畴内的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和工程竣工图。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编分包范畴内的工程档案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分包单位竣工图加盖本单位竣工图章并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
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料记录完整、准确、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三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应当按照规定分类存放、整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参与单位负有配合的责任。
第六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应当符合信息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七条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履行管理职责,不得违反制度规定。
第八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监督检查的原则,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第二章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分类和管理第九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图册、质量资料、安全资料等。
第十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应当根据不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图,并在文件、图纸等上标明管理编号。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应当按照时间顺序、专业分类进行归档,建立档案目录和索引,方便查阅和利用。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应当制定保密等级制度,对保密等级较高的资料进行专门管理和保护,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整理、清理,清理不需要保存的资料,保持档案资料的整洁、完整。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应当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文档的存储、检索、备份和传输,提高管理效率和便利性。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当建立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图,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第一章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基本职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在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1.在与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XXX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XXX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二章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下列目录要求: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见附录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见附录2;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见附录3;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文件共分为桩基、土建、给排水、电气、幕墙、电梯、钢结构分别见附录4.1-4.7;5.建设工程竣工图见附录5;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文件见附录6;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图见附录7;8.监理文件见附录8.第三章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城建档案馆关于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建议
城建档案馆关于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建议在城市建设的进程中,工程项目档案作为重要的信息资源,对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档案收集不完整、整理不规范、保管不善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档案的利用价值,也给城市建设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现提出以下建议:一、提高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是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
首先,要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全体员工对档案工作的认识,让大家明白档案管理不仅仅是档案部门的事情,而是与每一个参与工程项目的人员都息息相关。
其次,要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和管理体系中,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档案工作与工程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最后,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表现出色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和问责。
二、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的制度是做好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保障。
一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档案收集制度,明确档案收集的范围、时间和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要建立规范的档案整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和装订,保证档案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三是要加强档案保管制度建设,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四是要完善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程序和要求,既要方便档案的利用,又要保护档案的机密性。
三、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
一是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培训内容应包括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要引进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才,充实档案管理队伍。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1 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
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20年编辑)《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1 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
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最新版)(1)
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城建档案的整理工作,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城建档案的整理及接收进馆工作。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组卷归档工作,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收集和组卷归档工作,并对上述单位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汇总和统一编号编目。
第四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整理组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整理组卷后及时向总包单位移交。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六条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当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当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五)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当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六)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当是新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七)所有竣工图均应当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并签署完备。
竣工图章应当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八)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的,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城建档案整理及归档要求
云南新迪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城建档案整理及归档要求一、监理档案整理及归档内容城建档案立卷以建设单位为主,根据工程规模分为大中型工程和小型工程,结合昆明市档案工作指南的标准目录进行组卷。
1、小型建筑工程的监理档案由施工单位整理后交业统一归档,项目监理部提供给施工单位以下资料:(1)工程监理合同;(2)各类报审表;(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其它应归档的文件。
(5)2、大中型建筑工程监理档案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分别整理后交业主统一归档,项目监理部提供给施工单位以下资料:(1)各类报审表;(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其它应归档的文件。
项目监理部应整理以下资料:(1)工程监理合同;(2)监理规划(含细则);(3)监理大纲;(4)索赔报批表;(5)监理通知;(6)会议纪要;(7)监理月报;(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9)竣工移交证明书;(10)工程监理总结;(11)其它应归档的文件。
3、市政工程监理档案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分别整理后交业主统一归档,项目监理部提供给施工单位以下资料:(1)工程监理合同;(2)监理规划(含细则);(3)监理大纲;(4)监理通知;(5)会议纪要;(6)审核签证资料;(7)工程质量评定资料;(8)工程款支付文件;(9)工程验收记录;(10)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报告;(11)工程监理总结;(12)其它应归档的文件。
二、监理档案整理要求1、遵循文件自然形成规律;2、保持档案内部衔接紧密,排列科学系统;3、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4、卷内文件有文字内容的要求面面编号,使用铅笔,每卷单独编号,页码从“1”开始,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合备考表不编号;5、不应有重份文件;6、归档文件应为原件(原件含义详见后“四-3”);7、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工程实际相符合;8、文件字迹清楚、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完备;9、文件图幅规格为A4(297×210)纸,并采用能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10、交昆明市档案馆的资料不要求装订,装在资料袋或档案盒中,案卷封面写明名称、内容和编制单位及编制人等;11、目录每卷一张,不需要总目录,使用档案馆统一提供的“卷内目录”,不必另行打印,将本卷内容直接填写在“卷内目录”中,其它空着便可。
城建档案馆规章制度
城建档案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城建档案馆是承担城市建设档案保管、管理和利用工作的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各类与城市建设相关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城建档案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努力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城市建设提供有效支持。
第四条城建档案馆的宗旨是:服务城市建设事业,弘扬城建文化,促进城市建设档案的保存、推广和利用。
第五条城建档案馆的管理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全面性、及时性、便捷性。
第六条城建档案馆遵循“先审定、后采集;先规范、后整理;先传统、后现代;先存档、后利用”的工作思路,全力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七条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市建设方面的档案收集工作,要求各单位按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将工作中产生的档案资料交由档案馆保管。
第八条各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工作中产生的档案资料全部留存,不得私自销毁或转移。
第九条档案馆对收到的档案资料应及时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档案资料登记入库,做好标识和分类工作。
第十条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资料,应当及时通知发文单位,要求重新整理或补充。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十一条档案馆应组建专业人员组成整理小组,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工作。
第十二条整理小组应按照档案资料的性质、用途和时效性,制定整理方案,确保档案资料的整齐、清晰和便于查找。
第十三条档案整理工作应注重档案资料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篡改或删除档案资料。
第十四条对于密级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十五条档案馆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
第十六条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私自移动或外借,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档案资料应有定期的检查和保护措施,如出现损坏或灭失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进行补救措施。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 )1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建设工程 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2.0.2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称为工程文件。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pre-construction document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4 监理文件 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5 施工文件 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6 竣工图 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2.0.7 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8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s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
2.0.9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project electronic records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城建档案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建档案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建档案馆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城建档案馆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二)科学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三)便民服务,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优质档案服务。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分类准确、系统;(二)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貌,不得随意删改、拼接、剪裁;(三)档案整理应遵循“一档一卷”、“一卷一盒”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有序。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恒温、恒湿、防虫、防霉、防火、防盗等条件;(二)档案柜架应按档案分类编号摆放,确保档案整齐、有序;(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凭有效证件申请查阅档案;(二)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传播档案内容;(三)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服务,确保档案利用者的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范围:(一)已超过保管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二)档案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经批准可以销毁的档案;(三)其他依法应当销毁的档案。
第九条档案销毁程序:(一)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二)销毁档案前,应进行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三)销毁档案时,应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记录;(四)销毁后的档案,应将销毁记录归档备查。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1 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
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建筑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归档工作流程,提高档案整理、保管、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建筑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应科学合理,保护档案安全完整,确保档案的可查询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接受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能力。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应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各环节符合规定,防止档案遗失、损坏或篡改。
第七条档案管理员应加强对档案管理业务人员的考核和监督,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领导应关注档案管理工作,制定相应政策,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确保档案管理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报告档案管理情况,对重要问题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十条建筑工程档案应按照项目阶段进行分类和整理,根据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编制档案目录。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应对建筑工程档案进行鉴定、装订和编码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辨识性。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对建筑工程档案进行归档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易检索性。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员应及时更新档案目录,并对档案的利用、借阅、复制等进行登记和监控。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档案应按照法定时限保存,超时档案应进行鉴定处理。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做好应急备份工作,确保档案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保守档案管理工作中知悉的项目信息,严禁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档案管理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保管设施和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漏洞。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4篇)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城市建设档案包括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土地利用、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等相关档案。
第三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开、便捷的原则,坚持信息化管理和实体档案管理相结合,推行电子档案管理。
第四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制,完善档案管理规范和制度,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
第五条所有涉及城市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档案管理义务,配合城市建设档案的保存、利用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和信息系统,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服务。
第二章城市建设档案的归档和整理第七条城市建设档案应按照内容、用途和形式分类归档,建立清晰的档案目录和档案库房。
第八条城市建设档案的整理应遵循整理原则和程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档案整理计划和进度安排,确保按时完成档案整理任务。
第十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鉴定和鉴定委员会,对重要的城市建设档案进行鉴定和评估。
第十一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检索和查阅制度,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服务。
第三章城市建设档案的保存和利用第十二条城市建设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存和利用。
第十三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档案的复制和备份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创新服务方式,推广档案数字化和在线查询等技术手段,提高档案利用的便捷性。
第四章城市建设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第十六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制度。
长沙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附件1:长沙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一、案卷整理的原则根据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建档案整理工作,提高进馆档案的案卷质量,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GJJ/158-2011)以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制定本标准。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整理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案卷整理的要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档案的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填写移交目录六个工作程序。
㈠文件材料的组卷要求⑴案卷的排列:建筑、市政、管线工程档案的排列按照长沙市城建档案馆网站上公布的《建筑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市政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管线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以及《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进行组织排列,排列时应考虑各项工程管理程序或施工工序之间的联系。
⑵案卷的组卷: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工程综合性文件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基础上集中整理组卷,分片区开发的建筑项目可按归档备案的批次整理组卷;市政项目可按工程阶段或文件类型分批整理组卷;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以监理合同为单位组卷;施工文件和竣工图由施工单位以施工合同为单位(含专业分包合同)为单位整理组卷,其中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工程专业或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来进行整理组卷;文件材料和竣工图分别立卷,竣工图按专业排列,同专业的竣工图按图号顺序排列。
⑶案卷的厚度:案卷厚薄要适中,厚度以2公分为标准。
竣工文件材料每卷120-220页,图纸每卷8-12张,案卷内不能有重份文件。
⑷案卷的修整:文件材料整理时要去掉金属物、回形针、大头针、订书针和塑料夹(膜),对于破损文件材料或小于标准尺寸规格的文件需进行托裱,可将几张文件同时托裱在标准尺寸规格的白纸上,文件右边与白纸右边靠齐,托裱时使用化学浆糊。
城建档案整理工作
城建档案整理工作一、整理原则城建档案的整理必须遵循各个类别城建档案的形成规律,保持城建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按类对城建档案进行系统的整理和编目,使其便于保管、保密和提供利用。
根据国家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辽宁省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对组卷方法及档案整理过程中所需材料(案卷封皮、内封面、目录、备考表),均做出相应规定。
二、整理要求和步骤按照本馆制定的城建档案分类大纲,正确划定档案所属类别,确定整理方法。
第一,根据档案不同载体和不同制成材料,去掉金属物,对破损材料进行修复,并将文件材料托裱在A4白纸上,用线绳三孔一线装订。
第二,按照城建档案馆整理的质量要求,正确排列卷内文件材料,编写卷内目录、页号、备考表,打印案卷封面。
第三,根据不同材料性质,组成一个或若干个保管单位,并保持相关材料的联系,按照本馆规定程序组成卷册的厚度为3公分左右。
并根据档案重要程度,确定秘密等级,划定保管期限。
第四,图纸不装订,按国家规定折叠4号图纸规格(297×210)的幅面,图纸的折叠法采用手风琴式,从左到右,图签正面朝外,标题栏要求露在图的右下角。
第五,组卷要求(以工程档案为例)首先组织保管单位把城市规划建设以及管理工作中形成的一组具有有机联系的,价值大体相同的城建技术文件材料集合在一起,组成卷册,以一个工程项目为基础,将建设单位及上级审批机关和施工单位为建设此项目形成的有关文字及图纸,按照一定的特征和规律组成一组有机联系的保管(卷、册),并根据材料的多少,组成一个或若干个保管单位。
竣工图纸:按照工程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图纸的内在联系,按建筑、结构、水暖、电气等核对图纸目录,依此排列。
城建档案组卷以后,按照《沈阳市城建档案分类大纲》所设类别,进行分类编目,完成总登记帐、分类登记帐、档案著录、编制检索工具等工作,最后档案上架排列入库。
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广州市城建档案馆。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淑珍、姜中桥、苏文、周健民、
周汉羽、蔡艳红
·3·
目录
1 总 则......................................................................................................................................... 5 2 术 语......................................................................................................................................... 6 3 基本规定 .............................................................................................................................. 8 4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 10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 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1822-2000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 求》,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 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工程 文件的立卷,工程文件的归档,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更好地为工程建设和城市管理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整理管理。
二、建设工程档案的定义和范围建设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等。
三、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要求(一)真实性建设工程档案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不得遗漏。
(三)准确性文件内容应准确无误,数据可靠,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四)规范性文件的格式、编号、装订等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四、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要求(一)分类按照工程准备阶段、监理、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分类。
(二)组卷将同一类文件材料按照一定的规律组合成卷,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编号对每一卷档案进行统一编号,确保编号的唯一性和系统性。
(四)装订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翻阅。
五、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一)移交时间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
(二)移交手续移交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填写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六、建设工程档案的保管(一)保管条件城建档案馆应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保管库房,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二)保管期限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度和利用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
(三)销毁对超过保管期限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七、建设工程档案的利用(一)利用手续利用者应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利用申请表。
(二)利用方式可以提供原件查阅、复制等服务。
(三)保密要求利用者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机密内容。
八、监督与处罚(一)监督检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整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关有关部门、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区内各建设施工单位:为了确保保税区、空港加工区建设工程档案完整、齐全、准确、系统、规范,使之在生产、建设、运营、服务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并使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档案中有章可循,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保税区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工程文件整理规范》二00八年四月二十日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档案整编的职责分工(一)建设单位职责:1、应负责基建文件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对基建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2、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
3、负责收集、整理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负责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15日内应提请档案中心对已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在备案前,应提请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并取得相应的工程档案认可书。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将工程档案移交保税区档案中心。
(二)勘察、设计单位职责;1、勘察、设计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三)监理单位职责:1、负责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对监理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监理文件应单独组卷后归入工程档案中统一排序和编目。
2、应按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阶段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应对施工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归档要求。
(四)施工单位职责:1、施工单位负责整编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和工程竣工图。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编分包范围内的工程档案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分包单位竣工图加盖本单位竣工图章并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
建设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
2、总包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资料整理汇总完成,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二、建设工程档案组卷(整理)的要求(一)按单项工程组卷。
通常按文字材料、竣工图纸、工程照片、光盘等不同载体形式分别单独组卷。
(二)文字材料及图纸可分别组成工程立项与管理文件、设计基础材料及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监理文件、施工技术管理文件、质量控制文件及竣工图、设备文件、工程经营文件、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和声像档案等若干卷(文字材料、图纸分别组卷)。
1、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2、外文资料(如:进口设备资料)要有译文,有译文的外文资料译文在前、原文在后。
(三)竣工图按单项工程的不同专业(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电气、燃气等专业)分别组卷。
竣工图纸较少时,几个专业可合并组卷。
(不能超过4公分厚)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四)变更文件组于施工技术管理文件中,设计变更文件、现场洽商记录等变更文件可以单独组卷,并按照不同专业形成时间及变更部位等排列。
(五)案卷的排列标准(见建设工程归档范围与排列标准)一个工程案卷按照工程立项与管理文件、设计基础材料及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监理文件、施工技术管理文件、质量控制文件及竣工图、设备文件、工程经营文件、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声像档案的顺序排列。
三、建设工程档案整编的质量要求:(一)案卷内文字材料必须是原件,排列有序。
文字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图纸按固有编号排列。
规格要求A4幅面(297×210)大小。
不规格的文件材料如:大于或小于A4的分别采用折叠或托裱空白A4复印纸的办法处理,要按照要求的规格进行托裱或剪裁以保持整齐,如反正有字的把A4纸挖空进行托裱。
托裱纸质要优良,不能用带字的纸,最好用A4复印纸。
随设备来的不合格说明、原目、照片等档案材料按特殊档案保管,要求放在资料盒里排列有序并附有说明及目录。
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时,要求提供字迹清晰的复印件并做抄件(注明原件存放处,抄件人签字、抄件日期并加盖公章)。
复印材料一律采用A4规格。
(二)案卷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齐全完整并有完备的签章手续。
格式统一、字迹工整、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文字应采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
不得使用红色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或铅笔、复写纸等易退色的书写材料。
传真纸需复印后归档,并做抄件。
(三)一个保管单位内不准有重份文件。
(四)保管单位内的文件材料用线绳装订,不准使用金属物装订,文件上原有的金属物要全部拆除。
文字材料及图纸案卷采用软卷皮左侧三孔一线装订,孔与孔的距离为八公分,横向书写的文件字头应朝向装订线,装订要结实美观做到不掉页、不压文字、不妨碍查看。
每卷文字材料厚度不超过2公分厚,卷盒用3公分厚的卷盒,图纸厚度不超过4公分,用5公分的卷盒,每一盒内只能装一卷档案。
四、竣工图的编制(一)竣工图应在新蓝图上绘制,不允许使用复印图纸,不同幅面的竣工图统一按4号图幅面(297×210)折叠手风琴式,薄厚要均匀,要求折叠后白面朝外,并在装订线内加厚纸衬,使整个保管单位厚度一致,进行装订。
(二)竣工图编制后,应逐页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一律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加盖在图纸折叠后白面的右下角。
图章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mm(三)竣工图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施工单位利用新施工设计图加盖竣工图图章即可作为竣工图。
(四)一般设计变更可在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作为竣工图,(五)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变更用文字表达的,可以将文字变更抄写在图纸说明或其它空白处;涉及到图形变化的,要将图中废弃部分划去,对原图修改并用引出线标明此部位变更的修改依据。
(六)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七)重新绘制的变更图如果完全可以取代原图的,要将变更图放于原图位置,被替代下的原施工图不组进卷内。
如果竣工图编制单位认为有必要保留被替代的原施工图,可以将原施工图放在最后,不加盖竣工图章,并在目录中按照施工图编号。
(八)向保税区档案中心移交的建设工程档案要使用国家标准的档案装具与表格(见附图)。
文字材料及图纸卷用软卷皮装订后装盒;工程照片装在相册内,并注有说明。
(九)管委会投资建的项目、大中型的项目归档两套,其中一套为原件,一般项目及其它建设单位的项目归档一套为原件。
(十)《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先用一张A4空白纸代替打页号、编制卷内目录,待质监站备案完毕后及时将竣工备案书送交档案中心。
五、建设工程档案案卷的编目要求:工程档案每个卷盒脊背、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等要用微机进行打印,不可手写,备考表中立卷人、审核人要用碳素墨水签写。
(一)案卷封面的填写要求1、工程名称:项目名称2、案卷名称:案卷提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文件材料或图纸的内容,同一案卷标题的文件材料厚度超过20mm,需组成两个以上案卷时,应在文字材料名称后加注(一)(二)―――――依次类推。
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卷,案卷名称为所在道路全称+(起点道路全程—终点道路名称)+管线名称3、建设时间:从开工时间至竣工时间。
4、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文字材料的起始日期。
5、保管期限:填写其划定的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
6、密级:依据保密规定填写。
(二)卷内目录的填写要求:1、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首页之前。
2、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
3、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或竣工图编号;变更文件填写变更号。
4、责任者:填写文件直接形成单位。
5、文件材料题名:填写图纸或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文件或图纸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每份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
8、备注:填写需补充或说明的问题。
(三)卷内备考表的填写要求:1、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如:原件存放处等)(四)案卷内页号的编写要求:1、案卷内文件材料均按有文字内容的页面打页号,每卷单独打页号,页号从“1”开始。
一个案卷内只能编一个流水号(卷与卷之间页号不能连续)。
2、页号打的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标注在右下角,1CM 见方位置。
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标注在右下角,反面标注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页号需用打号机标注(黑色),不允许用其它颜色标注或书写。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六、城建档案分类目录及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册接收要求1、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档案正式移交时,除向保税区档案中心移交纸质档案外,要求移交电子城建档案分类目录,及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册。
2、移交城建档案电子目录所需表格样式,如:“工程概况及档案整编说明”“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目录”、“卷内目录”、“分类目录”等均采用保税区提供的标准化表格,可以通过u盘向保税区档案中心拷贝。
3、保税区档案中心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表格”既可用于城建档案电子目录的移交,同时又可以直接打印出纸质卷内目录,组到相应案卷中。
4、电子目录移交前,应确保u盘已经过病毒检测和杀毒处理。
档案中心拒收含有病毒问题或其它隐患的数据文件。
七、建设工程档案验收重点建设单位在收集各单位工程档案后,首先应该按照档案整编有关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全部档案移交档案中心。
档案中心在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时,重点检查以下方面;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以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整编的要求。
4、竣工图变更修改符合要求。
5、文件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八、工程项目档案验收规定(一)办理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
(二)办理依据:《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三)提交材料:1、建设项目全套工程档案,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整理的该项目工程档案;(注:《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待质检站备案完毕后反馈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