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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模板1:正式文档】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引言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过程中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做到科学、合理、高效地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本标准。

二、安全管理岗位设置及对应人数1. 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主要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及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建议每个建筑施工企业配备1名安全监督员。

2. 安全员安全员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

建议根据施工规模和施工人数,每200名施工人员配备1名安全员。

3.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高空作业、爆破作业、消防设施维护等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议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并确保其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三、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1. 安全监督员的职责和要求- 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整改;- 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日报、周报和月报等;- 参与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安全员的职责和要求- 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和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方案;- 填写施工现场的安全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整改。

3. 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熟悉特种作业操作规程,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 及时检查特种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提供特种作业的相关安全技术指导。

四、其他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建议根据实际需求,还可以配备以下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技术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工作;- 现场总监:负责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安全培训师: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附件1. 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说明书;2. 安全员岗位职责说明书;3. 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说明书;4. 安全技术员岗位职责说明书;5. 现场总监岗位职责说明书;6. 安全培训师岗位职责说明书。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施工企业: 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包括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2. 安全监督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3. 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4.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作业、爆破作业、消防设施维护等特种作业的人员;5. 安全技术员:提供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工作;6. 现场总监: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7. 安全培训师: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概述本标准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以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和管理部门。

二、管理人员配备要求1. 管理人员数量: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应适当配备。

一般而言,小型工程配备1-2名管理人员,中型工程配备3-4名,大型及复杂工程需适当增加。

2. 管理人员资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安全、质量、造价、合同等方面的知识。

同时,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经验,如注册建造师、安全工程师、质检员等。

3. 管理人员职责:管理人员应明确职责分工,相互协作、支持和监督,确保施工管理的全面、协调和高效。

4. 管理人员配置比例:根据工程规模和类型,合理配置管理人员比例,以满足工程施工管理的需要。

三、管理人员素质要求1. 职业道德:管理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 专业知识:管理人员应具备扎实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知识,熟悉建筑工程施工工艺和流程,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 沟通协调能力: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业主、设计、监理、施工队伍等各方进行有效沟通和协作。

4. 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管理人员应具备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施工中的风险和事故,降低损失。

四、人员培训和管理1. 培训要求: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培训内容应包括管理知识、安全质量意识、应急处理等。

2. 考核机制: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管理人员考核机制,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评估,以激励和提高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力。

3. 档案管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管理人员档案,记录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培训情况、工作表现等,以便于管理和考核。

五、附录与参考文献1. 附录:本标准所涉及的图表、公式、流程等辅助材料。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指南》的通知[沪建管(2014)758号]•各区县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管理体系的建设,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指南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一四年九月十一日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指南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进一步提高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非交通类)。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的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等;其中,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等有关规定,以往所称的取样员、试验员的职责由本指南中的材料员承担,以往所称的技术员的职责由本指南中的施工员承担。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以保证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机构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机构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XX)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经理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承接施工业务的设计与施工资质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所承接工程的实际需要,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在施工项目经理部内还应配备满足施工管理需要的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等其它管理人员。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配备驻施工现场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和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

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部或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与建筑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二)由建筑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三)执有符合任职条件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表.pdf

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表.pdf

施工员
0
职务
姓名
总监理工程 师
总监理工程 师代表
安全监理工 程师
专业监理工 程师
监理员
苗雷涛 杨军
邹方庆 昌涛梅 李永刚
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
执业或职业资格
身份证号码
证书名称、等 级
证书编号
320303
国家注册监理 工程师
32024 340827
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苏建工 (锡) 监工第 100918 号
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分包内容 建设单位 (盖
章)
总包单位(盖 章)
专业分包单位 (盖章)
XDG-2012-78 号地块 B 区三期 1# 、3# 及地下室车库桩基工程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观山路与贡湖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项目三期桩基
分包工程造价(万元)
无锡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建工监员(锡) 0B1778
32464 320822
监理员 监理员
苏建工监员(锡) 0B1777
苏建工监员(锡) 0B0909
手机号码
说明 :
1.本表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制定,
相关单位和个人填写本表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不得存在弄虚作假、 隐瞒
欺骗的行为;
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应与原配备人员一致,如有变更应办理相关手续;
3 、建设单位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有单位的任命文件;
4、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见《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
人员配备标准》 ;根据所承接工程的实际需要,在施工项目经理部内还应配备满足施工管理

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

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

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第一节 3.3.1、施工组织机构及说明结合本工程的特点,项目部下设“五部一室一站”,即施工技术部、计核部、财务部、保障部、安全质量部、中心试验站、综合办公室七个职能部门下设相应施工队。

图3-3项目组织机构图第二节 3.3.2、施工人员配置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实施全面管理;项目副经理一名,负责现场工程施工、行政管理及设备管理;设项目安全副经理一名,负责安全质量管理;总工程师一名,负责技术、质量等工作,并设副总工两名,协助总工程师抓好施工技术工作。

监测测量队、试验室、机械维修队、电工班由项目部直管。

分别由项目部相关业务部门负责。

表3-1 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计划第三节 3.3.3、项目管理人员职责划分⑴项目经理职责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委任的,对项目施工全过程负责的项目管理者,其主要职责是:以组织快速安全施工为目标,组织施工任务划分,对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环保和现场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和技术方案。

制订安全生产、保证质量和降低成本措施,并组织实施。

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新工艺管理,努力实现技术进步。

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现场的人、财、物等资源,协调各单位之间关系,做好人员、物资和机械设备的调配与供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组织制订项目经理部各部门、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机关本部、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工作。

⑵项目副经理职责项目副经理对项目经理负责,协调现场生产、生活及物资供应、医疗卫生、环保及日常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项目经理授权,对现场问题进行独立的判断和相应处理。

其主要职责是:落实、实施快速、安全施工措施,协助项目经理建立施工现场的组织系统、工作方针和工作程序。

指导现场供电、供水、施工道路等临时设施的建设工作以及修理厂和仓库的管理工作;对职工的生活供应、医疗保障进行规划并督促落实。

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如何配备

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如何配备

注:1、建筑面积相差10%以内,可按低档执行,其中安全员按规定执行,不得降低配备标准。

2、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3、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一、项目负责人1.任职条件:(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主要职责:(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6)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7)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9)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10)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1.任职条件: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工程项目人员配备表.pdf

工程项目人员配备表.pdf

附件1:项目部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所属部门岗位配置人数特大型(Ⅰ类)工程(建筑面积25万平以上或合同造价4亿以上)大型(Ⅱ类)工程(建筑面积10万~25万平或合同造价2亿~4亿)中型(Ⅲ类)工程(建筑面积5万~10万平或合同造价5000万~2亿)小型(Ⅳ类)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以下或合同造价5000万以下)备注项目领导层项目经理1人1人1人1人项目执行经理(可选)1人1人1人1人项目总工1人1人1人1人项目副经理(生产)1人1人1人1人项目副经理(商务)1人1人1人1人项目副经理(机电)1人1人1人/技术部技术部长1人1人1人1人(可兼任)土建工程师1人1人1人/放线主管1人1人1人1人放线员5人3人2人1人资料员2人1人1人1人(资料员与试验员可为同一人)试验员2人1人1人BIM工程师公建: 2人住宅: 1人公建: 2人住宅: 1人公建:1人/ 备注2质检部质量主任1人1人1人1人质检员5人4人3人2人工程部工程部长1人1人1人(可兼任)1人(可兼任)备注3施工员根据项目规模、结构形式、不同施工阶段确定设备管理员2人1人1人1人计划工程师/1人1人1人计划部计划部长1人///计划工程师1人///安全部安全主任1人1人1人1人备注4专职安全员5人4人3人1人机电部机电部长1人1人1人1人(可兼任)暖通工程师2人1人1人1人备注5给排水工程师2人1人1人1人备注6电气工程师2人1人1人(可兼任) 1人(可兼任)机电资料员1人1人//机电BIM工程2人2人1人1人备注2商务部商务部长1人1人1人(可兼任)1人(可兼任)预算员3人2人2人1人备注8物资部物资部长1人1人1人1人(可兼任)材料员3人2人1人1人行政部行政部长1人1人1人1人(可兼任)文员1人1人1人1人(可兼任)劳务管理员1人1人1人1人(可兼任)司机1人1人1人1人(可选)项目最低配置管理人员58人(不含施工员)46人(不含施工员) 36人(不含施工员及可兼任人员)20人(不含施工员及可兼任人员)备注1、以项目的建筑面积或合同造价相对较高者来判断工程项目的类别。

工程项目人员配备表

工程项目人员配备表

5人
3人
2人
1人
资料员
试验员
BIM 工程师
质检部
质量主任 质检员
2人
2人 公建: 2 人 住宅: 1 人
1人
5人
1人
1人 公建: 2 人 住宅: 1 人
1人
4人
1人 1人 公建:1 人 1人 3人
1 人(资料员与试验 员可为同一人)
/
备注 2
1人
2人
工程部长
1人
1人
1 人(可兼任)
1 人(可兼任) 备注 3
2、根据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和业主要求来确定项目是否应用 BIM 技术。确定应用 BIM 技术的项目,根据此表配备 BIM 工程师。
3、项目施工员的人数,可根据项目规模、结构形式、施工阶段的不同,按建筑面积或楼栋数确定。一般公共建筑、别 墅区、小区地下室、裙楼、塔楼楼层数小于 18 层时,根据建筑面积确定;塔楼楼层数在 18 层及以上时,按楼栋数确定。 中小型项目,工程部长可同时兼任施工员。施工员最低配备人数如下:
工程部
施工员 设备管理员
根据项目规模、结构形式、不同施工阶段确定
2人
1人
1人
1人
计划工程师
/
1人
1人
1人
计划部长
1人
/
计划部
计划工程师
1人
/
/
/
/
/
安全主任
1人
安全部
专职安全员
5人
1人
1人
1人
备注 4
4人
3人
1人
机电部长
1人
1人
1人
1 人(可兼任)
暖通工程师
2人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经理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承接施工业务的设计与施工资质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所承接工程的实际需要,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在施工项目经理部内还应配备满足施工管理需要的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等其它管理人员。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配备驻施工现场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和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

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部或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与建筑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二)由建筑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三)执有符合任职条件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湖南省 建设 工程 管理 人员 配置 109号文

湖南省 建设 工程 管理 人员 配置 109号文

附件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项目部配备人员一览表

项目部配备人员一览表
附件二:
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类别
工程等级
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人)
主要管理岗位配备情况
备注






三级
地基与基础
3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每增加2万平方米,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增加1人。小区或群体建筑面积在12万平方米上的工程,每增加5万平方米,监理工程师增加1人,监理员增加2人
主体
3
装饰装修
2
二级
地基与基础
4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主体
4
装饰装修
3
一级
地基与基础
6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主体
6
装饰装修
5




三级
3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合同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工程,每增加5000万元,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增加1人
二级
4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主体
4装饰装修4中型 Nhomakorabea工程
地基与基础
7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
试验员、安全员
主体
7
装饰装修
6
大型
工程
地基与基础
10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试验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不少于3人
主体
10
装饰装修
8




小型
工程
4
项目负责人、施工员、技术负责人、质量员、
专职安全员、试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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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工程
7
7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持机械员证书兼任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
中型
工程
9
9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
1、工程造价≥2000万元,安全员增加1人。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可适当增加施工员、安全员人数。
大型
工程
11
11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2人、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2人、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
1、工程造价≥5000万元,安全员增加1人。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可适当增加施工员、安全员人数。
附件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设施工程项目部
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
类别
工程
规模
施工阶段管理人员
配备最低标准(人)
备注






小型
工程
7
7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持机械员证书兼任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
中型
工程
9
9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
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高度≥60米;群体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超过以上条件之一,增加安全员1人。
大型
工程
11
11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2人、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2人、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
单体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高度≥120米;群体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超过以上条件之一,增加安全员1人。
注:大、中、小型工程规模划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2007]171号)。
附件2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
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合同编号: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备案时间:
施工单位(盖章):
序号
工作岗位
姓名
职称
专业
注册证、岗位证或培训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从业年限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案机关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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