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得到适当的保护,最大程度地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发放标准2.1 劳动防护用品种类根据工作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适用于不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头盔、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和防护鞋等。
2.2 劳动防护用品质量要求所有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适当的质量和防护性能,以确保员工的安全。
2.3 劳动防护用品尺寸选择劳动防护用品的尺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保证其舒适度和防护效果。
3. 发放管理办法3.1 发放流程(1)员工入职时,应根据其工作岗位需求,发放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
(2)定期检查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完好无损,并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用品。
3.2 发放记录建立发放记录,包括员工的姓名、岗位、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数量和发放日期等信息。
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档使用。
3.3 使用培训为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防护的认识和意识。
3.4 问题处理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以便进行解决和改进。
4. 监督与评估定期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检查,确保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
根据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5. 结论制定和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是保障员工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合理的发放标准和有效的发放管理办法,能有效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第二条企业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第三条企业应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充足供应,同时要保证其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提供给需要使用的员工。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第四条劳动者必须正确佩戴企业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换。
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第五条劳动者和企业都要共同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工作,保证其有效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六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更新、更换,保证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七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第七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劳动者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能力。
第八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记录,包括供应、佩戴、维护、更新、培训和检测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章处罚措施第十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企业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及时整改,并对严重违反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所有企业。
结尾内容:通过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我们企业将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企业将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供应、佩戴、维护、更新、培训、检测和记录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同时,本办法的实施将加强与劳动者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员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和技能,确保正确佩戴并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员工工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劳动者。
第三条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指的是为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而配备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各类安全防护设备、器械和防护用品。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配备、使用、保养和更换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将员工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二)科学合理: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科学合理地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功能和质量符合要求。
(三)防止丧失、损坏和盗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劳动防护用品的丧失、损坏和盗窃。
(四)培训教育:加强员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和方法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并向上级机构和员工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加强与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和销售单位的合作和联系,确保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原材料、设备以及技术人员,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和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最新的科技进展,注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第十条本单位根据员工从事工作的特点和工作环境的风险程度,科学合理地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头部防护:钢盔、安全帽等。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优秀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优秀5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一、安全帽建筑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
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
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
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
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
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
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
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
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
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
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
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
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篇)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一、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原则1.发放范围:(1)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2)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5)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7)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10)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____小时的作业者.(11)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2.发放原则:(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2)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二、发放使用标准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5.____、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8.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9.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1.安全管理部门(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保管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以下是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1. 用品选择: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和工种的特点,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用品使用:员工在进行需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作前,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用品的有效使用。
3. 用品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场所,保持干净、整齐、安全,避免受潮、变形或损坏。
用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4. 用品维护: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状况,对失效、损坏或过期的用品进行淘汰和更换。
5. 用品管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规定用品的采购、领用、归还、清点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程序。
6. 培训与宣传:组织员工参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的重视和意识,并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工作。
7. 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制度,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8. 处罚制度:对违反规定或者故意破坏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以上是关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具体规定可能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有所不同。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2)是针对涉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所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1.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风险程度,配备适宜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 年度劳动防护用品检查:每年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换或修理。
3.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指导:对于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其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提高使用效果。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劳动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加强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购置、使用、检测、维护和更新等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第二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购置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工作特点和职业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科学选择适宜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二)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三)价格合理、经济适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所购置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与从业人员的身体特点、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三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改动或随意丢弃。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淘汰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更新和淘汰。
第十一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因疲劳、损耗、老化、变形或者其他原因已经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不能发挥原有防护效果时,应当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妥善处理不合格或者过期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借用、转让、销毁或者以其他方式流通。
第五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评价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效果评价的制度,对所采购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效果评价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环境的改善情况、职工的意见反馈、职业病和职业伤害发生情况等。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适应公司勘探开发的需要,根据集团公司《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Q/SY178-2009)及相关劳保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护品)是指配发给员工,在工作时必须随身穿(佩)戴,以免遭受或减轻生产过程中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用品,以及按周期定额配发给员工的,有助于改善员工健康状况、提高健康水平的用品。
第三条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标准配发护品,同时也必须按规定正确穿(佩)戴、使用护品。
第四条护品使用中国石油标识应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以下简称《手册》)要求。
第五条公司规范劳动防护服装按照“四统一”的原则进行,即“款式统一、颜色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
“款式统一”是指相同季节相同功能(如一般、防静电、抗油拒水等)的劳动防护服装,实现款式的基本统一。
“颜色统一”是指同类型专业的单位通用劳动防护服装颜色的统一;特种劳动防护服装则不分单位专业类型、地区等,实现每一个特殊工种劳动防护服装颜色的统一。
“标准统一”是指同一款式服装实现制作工艺、面料等技术标准的统一。
“标识统一”是指劳动防护服装统一规范使用中国石油标识(以下简称标识)。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质量安全环保处是护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职责是:(一)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公司护品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二)负责制定护品的配发标准,并根据生产实际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三)确定护品的品种、式样、质料、颜色、标识和数量等;(四)组织工会等部门对护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测;(五)负责审查进入公司的护品供应商的资质;(六)负责收集、汇总员工对本企业护品管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改进措施;(七)按国家规定对本企业发放的各类护品抽样检验,组织对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4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劳动安全,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企业提供的用于保护职工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设备等。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保养等工作的监督。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劳务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责任、发放程序、管理办法和职工在使用劳务保护用品时应遵守的规定等。
第二章劳务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第六条劳务保护用品的发放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具体要求。
第七条劳务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应根据职工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的不同进行分类确定,并应当向职工透明公开。
第八条劳务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防护头盔:用于保护头部免受物体的打击、撞击和坠落的伤害;(二)防护鞋:用于保护足部免受物体的撞击和穿刺的伤害;(三)防护手套:用于保护手部免受化学品、高温、电流等的伤害;(四)防护眼镜:用于保护眼部免受尘土、化学品等的伤害;(五)防护口罩:用于保护呼吸系统免受有害气体、粉尘等的伤害;(六)防护耳塞:用于保护听觉免受噪音等的伤害;(七)其他劳务保护用品。
第九条劳务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应通过科学评估、试用和改进,保证其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第十条本单位应制定劳务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向职工进行宣传,确保职工知晓。
第三章劳务保护用品的发放程序第十一条本单位应成立劳务保护用品发放管理机构,负责劳务保护用品的发放、保管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劳务保护用品的发放程序包括申请、审批、发放和登记等环节。
第十三条职工如需使用劳务保护用品,应当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务保护用品申请表》。
第十四条劳务保护用品的申请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所需用品、用途等内容。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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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 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同时适用于政府管理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作业中免受伤害的各种设施、装备和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科学管理。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与配置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确定, 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确保质量过关。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特点进行配置, 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全面防护。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也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数量应根据企业规模和劳动者人数确定, 确保供应充足。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检查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在劳动者进入工作岗位前配备妥当,并且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归还或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 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并签订使用责任书。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方法正确佩戴,不得私自改变或调整。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或失效的, 应立即更换。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 检测其功能是否完好,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人员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其卫生状况良好。
第十五条对于存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当或故意破坏的劳动者, 应依法给予处罚。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与报废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 确保其功能完好。
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达到使用寿命或存在无法修复的损坏时, 应及时报废。
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1.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用于在劳动过程中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2.这些装备包括头部防护(如安全帽)、眼睛防护(如防护眼镜)、耳部防护(如耳塞)、面部防护(如防护面罩)、呼吸道防护(如防毒面具)、手部防护(如手套)、足部防护(如安全鞋)、体部防护(如工作服)以及其他防护用品(如安全带)等。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其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
三、机构与职责1.安全管理部职责(1)负责核准全厂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及临时需求计划,对需求内不符合项与需求部门进行沟通修订,对存在异议的需求上报主管领导。
(2)负责对厂内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进行审批,并统一提报;(3)负责确定劳动防护用品品牌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三证一签)对所购产品质量的抽样检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避免出现不符合劳动防护需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投入使用;(4)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回收处置的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5)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
(6)负责全厂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安全教育指导工作。
2.采购部职责(1)负责按时按计划完成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工作;(2)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工作;(3)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合规采购及质量保证工作;(4)负责新品种劳动防护用品信息的获取及样品提供工作。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通用21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1一、发放和使用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4、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6、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1、综合科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
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储运科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3、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以规范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从业单位。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防尘口罩等各类劳动防护装备。
企业在根据实际情况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遵循科学、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四条每个从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工种的特殊要求,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第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修、更换和更新,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具有良好的防护效果。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和技巧。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台账管理制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更新、发放等相关情况,并保留相应的凭证和证明文件。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备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工种特点、岗位风险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企业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与生产企业签订正式购销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并约定质量验收标准和购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具体事项。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补充、调配和更新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其充足供应。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相关岗位员工按关键控制点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确保员工在从事危险作业时能够得到有效的防护。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所学到的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其完好无损。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保障公司职工的劳动安全,规范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 公司将根据岗位的不同,确定职工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2. 公司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公司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面,实行配备制度,每位职工都应有符合岗位需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 职工在用完劳动防护用品后,应及时归还,不得私自擅自保留。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 职工在上岗前应按照要求佩戴好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眼镜等。
2.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工作环境的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 如果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故障或损坏,职工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4. 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正确使用,不得进行私自改动或随意拆卸。
五、责任与处罚
1.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2. 如发现职工故意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情况可作为纪律处分的依据。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生效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本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雇佣劳动者和自由职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于防止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的伤害,提高职工劳动安全和保护职工健康的各类设备和物品。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程序,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和风险等级,合理选择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检测合格。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工作场所的特定特性和劳动过程的实际需求;(二)具备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事故的功能;(三)适合职工的身材和工作习惯;(四)易于穿戴和调整,舒适度高。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为职工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职工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库房,并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库存管理和发放工作。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库房应当定期清点和整理,确保库存数量和品质。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职工使用情况和用品发放情况。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切实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一人一份的原则发放,并定期更换磨损或过期的用品。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报废制度,保证用品的及时更新和安全处理。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配备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事业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水平,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和身体健康。
一、原则1、按节约有效的原则发放。
2、不同劳动条件下配发的劳保用品和更换周期不同。
3、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严重污染无法继续使用时,经审批可以“以旧换新”。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职责权限1、综合部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职工岗位制订、审核发放标准和范围,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和到期更换情况,建立员工劳保用品使用台帐。
负责对新员工及岗位变更人员、因破损需提前更换劳保用品申请的审批,并做好审批记录。
2、生产部和总务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3、物管中心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按综合部审核的领料单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4、各部门负责按期更换劳保用品,负责提出新员工、岗位变更人员及未到期损坏更换的领用申请和初审。
四、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发放1、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备不同的劳保用品,见附表《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
2、发放办法(1)新员工入职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按照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由综合部审核后,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劳动用品自综合部审核领用后计算使用期限。
(2)因提前更换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综合部审核批准后,可以发放。
(3)换发领用劳保用品,须缴旧换新。
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4)材料式样的选择。
劳保用品的选购必须到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以保证安全可靠。
(5)工作服需按现有色系(灰白)、材质和样式配备(夏装轻薄透气,秋装厚暖),并绣制企业标志,由总务部按批量比质比价采购。
(6)安全帽采购要达到安全帽国家要求技术标准,选择小沿边安全帽,重量最好不超过400G;强度:经高温、低温、淋水处理后冲击力≤4900N;耐温性能:在-50摄氏度到100摄氏度情况下不变形;材质要求为ABS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的。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规范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配1.根据不同岗位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拟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清单,并在企业内部发布并实施上述清单的使用。
2.对于涉及特殊安全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准,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证。
3.对于非强制性认证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企业自主标准进行选配,且选配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认证要求。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1.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前需对供应商进行审核,以确保供应商资质和施工能力等符合企业要求。
2.采购环节中,企业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清单,制定采购计划,购置数量应符合实际需求数量,防止过度采购或者压货。
3.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合同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期限等主要内容并签署,同时应事先与供应商充分沟通采购的产品质量和使用要求等。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1.劳动者必须戴着防护用品上岗作业;对于不毒性、不放射性、不易燃性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可用实物进行使用验收,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存放在固定的地点,禁止随意放置,损坏或者遗失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3.使用过程中的耗损,应通过正常的修复、更换等方式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劳动防护用品保持完好无损。
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企业应建立及时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时核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及时处理与劳动防护用品相关的问题和事故。
2.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购置、使用、更新等环节的档案,并定期进行清理、整理、更新,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
2024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辅助用品。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防止工伤、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手套、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气焊用防护镜、防护面罩和防护服、耳塞等。
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粉尘作业;4、有可能存在物体打击的作业;二、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式样,应当以符合工种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三、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四、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各部门因生产和工作特需,临时要求增加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部门领导申请,报告安全领导小组____,组长同意,方能办理采购。
五、劳保用品由生产工段负责发放,生产工段应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确保劳保用品分发到每一个岗位工人。
六、市场部应按质、按量、按时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定点经营单位采购。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涉及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对不按规定发放防护用品的给予通报处理,对由此而造成员工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分配上岗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新员工分配证明,按规定到仓库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从事“一工多技”人员必须经安全领导小组认可,按其主要工种发给防护用品,如确实需要,经报生产技术部批准,按规定增发部分防护用品。
3、员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或借外单位工作人员在三个月以上者,其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
九、各岗位人员作业期间应正确船用劳保用品。
2024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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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护品’)的管理,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办法及发放标准。
第二条本办法和标准依据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并参考《福建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及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其它单位相关工种可参照执行。
工程所在地政府对防护用品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应执行当地标准。
第四条具体发放按《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表执行。
防护用品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领导者必须高度重视,要做到制度、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到位。
第五条学生实习、培训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或从事的工种配备相应的护品。
第六条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要求,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免费发给员工相应的护品,并应监督、教育、指导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佩带、使用。
禁止将护品折合为现金发给员工。
第七条标准中未涵盖的工种或新增加工种护品的配备经项目安监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可参照相近工种执行。
第八条不同专业同类工种,原则上执行公司统一规定的标准,特殊情况经项目安监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可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第九条防护用品原则上由项目、队统一采购供应。
但是在边远山区施工等
特殊情况下,项目、队批准可按进行应急护品的采购,但必须确保质量、性能符合规定。
项目、队主管部门应及时监督检查。
第二章适用工种范围
第十条从事隧洞、井下作业的工种。
第十一条从事有高温、低温、强热辐射、烧灼、烫伤危险的工种。
第十二条从事有切割、磨损、机械外伤危险的工种。
第十三条经常接触有毒、有腐蚀、有辐射物质和有皮肤感染危险的工种。
第十四条经常在大量粉尘环境中作业的工种。
第十五条经常在过分潮湿、油污、肮脏环境下作业的工种。
第十六条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
第十七条在现场组织施工生产、检查的管理人员。
第三章采购品种式样
第十八条国家对特种劳动护品实施定点生产经营和特种护品“生产许可证”、一般护品“生产资格证”制度,各单位采购护品时必须确认“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资格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不能出示“三证”的护品不准采购、不准验收入库。
第十九条一般防护服面料选用纯棉或混纺织品均可,对有屏蔽、防射线、防静电、耐腐蚀、阻燃等特殊性能要求的防护服装的面料必须符合本发放标准或国家相关防护服标准。
第二十条服装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企业标识和有关工种操作安全要求。
第二十一条普通防护服上身为茄克衫,下身为西裤。
第二十二条既有线施工人员须配备专用防护服装。
第二十三条选用护品类的品种、功能要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规定的防护条件。
第四章验收保管发放
第二十四条护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定期校验测试计划、报废处理工作由机械物资部门负责,并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部门对护品的采购、验收、发放、定期校验、报废工作进行监督、监察,需要鉴定的护品协助物资部门及时送国家或地方政府授权的护品检验站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报请主管领导做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作业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危害因素配备护品,所发护品确实不能完全有效地保证防护效果时,经安全部门核实、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增发或借用必要的其它护品。
第二十七条护品遭意外损坏需提前换领时,经有关负责人出据证明,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提前换领。
第五章使用配备
第二十八条特种护品(特别是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防毒用品)在使用前要仔细进行外观检查,发现疑点应及时报告,由物资部门负责进行防护安全性能检验、测试,达不到规定防护性能的护品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九条在易燃、易爆、易烧灼和防止静电的作业工种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酸、碱等腐蚀性作业工种应发放毛制护品。
第三十条职工因病、离职学习等原因脱岗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时,应停发护品,已领用的护品使用期限顺延。
第三十一条长期(超过一个冬季)在高寒地区(年均气温在10℃以下、海拔在1000M以上)从事作业的工种,经项目批准可以发放皮质衣、帽、鞋、手套等护
品,皮质防寒服使用期按在高寒地区工作时间累计计算,皮质防寒服比一般防寒服延长一年使用期,原未到期的一般防寒服使用期顺延。
第三十二条施工技术和安检人员应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佩带、使用护品,随时检查作业中佩带、使用情况,发现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处理。
第六章处罚
第三十三条在护品采购、订做、管理中,发现护品性能、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质量伪劣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性质严重造成事故者,要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和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已发放的护品其防护性能符合规定的可按原规定使用到期后按本标准发放,其防护性能不符合本标准的应及时更换。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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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