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规定试行
集中采购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特制定本集中采购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项目的集中采购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集中采购,是指本单位对一定金额以上的物资、工程和服务进行统一采购的行为。
二、采购原则第四条集中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五条集中采购应坚持节约资源、提高效益、注重质量、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集中采购应优先采购国产物资,鼓励采购绿色环保、节能降耗的产品。
三、采购范围第七条集中采购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物资采购:包括办公用品、设备、原材料、生产原材料等。
(二)工程采购:包括建筑、安装、维修、装饰等工程。
(三)服务采购:包括咨询、培训、维修、租赁等。
四、采购流程第八条集中采购流程如下:(一)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采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采购管理部门。
(二)编制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领导审批。
(三)发布采购信息:采购管理部门在单位内部公告栏或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明确采购内容、要求、时间、地点等。
(四)组织投标: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五)开标、评标、定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签订合同: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七)履约验收: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物资、工程或服务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八)结算付款: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五、监督管理第九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总结,分析采购成本、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六、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集中采购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有意愿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物资供应商、施工或服务承包商(火电厂燃料及其运输供应商除外)。
第四条根据采购需求,供应商分为集采供应商和分采供应商。
集采供应商是指可为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分采供应商是指可为集中采购外的分散采购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登记、供应商评价、管理结果应用及不良行为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凡有意愿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应纳入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是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起草供应商管理制度;(二)负责建设、管理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三)负责制定供应商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对不良行为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成立供应商服务中心,设在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三)负责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四)负责审核供应商登记信息;(五)负责供应商培训等服务工作。
第十条分子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基层企业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三)负责提供供应商履约评价信息。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活动秩序,保障招标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监察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组织承办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承办的基建工程、大修技改工程、设备及物资采购、中介服务、废旧物资处理等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监督活动坚持依法合规、分级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活动必须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监督职责与范围第五条集团公司系统各级监察部门是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招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二)对按照国家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应招标项目是否实行招标的情况进行监督;(三)对招标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四)协调解决招标监督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五)受理对招标活动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六)建立招标监督工作档案。
第六条所有招标活动,均应成立招标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和其他有关人员或上级监察部门指定人员组成,监督小组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监督小组人员不参与具体招标业务工作。
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资格预审人员、评标人员的组成情况;(二)参加与招标有关的各类会议,负责对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等主要过程进行监督;(三)对违反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四)出具招标监督报告;(五)其他需要监督的有关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监察局负责:(一)对系统各企业建设工程中属于集团公司重点监督管理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二)对系统各企业单项技改和检修特殊项目投资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三)对集团公司组织的重大招标项目进行监督;(四)对本部基本建设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及物资采购(办公用品)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煤发电企业机构编制标准2016(试行).全解
值长
5
5
5
5
5
副值长
5
5
单元长
5
10
15
20
25
主值班员
10
20
30
40
50
副值班员
20
40
60
80
100
巡检操作员
10
20
30
40
50
小计
50
95
140
190
235
8.3.1.4补充规定:
a)增加一台机组按增加一个控制室计算,定员增加25人。
b)网控室与集控室分开设置的,增加定员5人。
c)主厂房外循环水泵就地监控的,增加定员5人/处。
7
部门设置
运营单位
统一设置11个部门,即总经理工作部(厂长办公室)、计划营销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安全监察部、燃料物资部、党群工作部、监察审计部、设备部、发电部、维护部(检修部)。
总经理工作部(厂长办公室)主要负责政策研究、行政、督察督办、“三会”管理、治安保卫、文秘档案、信息化建设、法律事务、标准化、信访及后勤管理等。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煤发电企业
1
本标准是集团公司核定燃煤发电企业定员和组织生产、人员配置的依据,适用于集团公司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主机及其附属设备、辅助系统实现了集控运行的燃煤发电企业机构设置和劳动定员管理,其他容量和类型的燃煤发电企业机构设置及定员可参照此标准。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有夜航进煤的企业,燃料调运岗位增加定员1人。
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参照《政府采购法》、《中国*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管理以及总公司对各省级分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省级分公司集中采购制度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管理部门按本办法规定,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集
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完整篇.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1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统招标采购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物资类、工程类(包括施工、单项工程承包、工程总承包等)和服务类的国内和国际招标工作。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成立各级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招标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评标结果;(五)处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总部各部门主要职责: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类招标采购管理,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招标采购。
安全生产部负责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负责电力生产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生产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电力生产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电力生产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大唐集团制〔2014〕30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doc
大唐集团制〔2014〕30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的集中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集中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第四条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实行年计划、季调整、月安排。
第二章需求计划和执行计划第五条基层企业根据上报的年度投资、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编制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将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分子公司。
第六条分子公司汇总基层企业及本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核;(二)二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中,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上报集团公司备案;(三)下达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
第七条集团公司汇总分子公司及总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由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进行预审。
其中:规划发展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计划营销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投资管理要求;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科技信息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集团公司信息化规划要求;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责进行预审。
第八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审通过的年度需求计划编制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提交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并平衡利库后,随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一并下达。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年度执行计划需要补充的,按季度以追加计划的形式对年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
追加计划的上报、审核流程与年度需求计划相同,其中:(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一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二)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集团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如何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成为了企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集团集中采购成为了一种有效的采购模式,通过统一采购渠道、集中采购资源,实现采购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升。
二、实施目标集团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降低企业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优化供应链管理,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实施步骤1. 建立集中采购管理体系首先,需要建立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明确采购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建立采购管理流程,包括需求申请、供应商筛选、合同签订等环节,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和透明。
2. 统一供应商管理集中采购需要统一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对供应商的信用、质量、交货期等进行评估,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优化供应商资源。
3. 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建立集中采购平台,整合企业内部的采购需求,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通过电子化采购管理系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4. 供应链协同优化集中采购需要与供应链各环节进行协同优化,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计划、库存管理等,实现供需匹配,减少库存积压,降低资金占用成本。
5. 绩效考核与改进建立集中采购绩效考核机制,对采购成本、交货期、供应商配合度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不断优化采购流程。
四、实施保障1. 领导支持集中采购需要得到企业领导的支持和重视,确保资源投入和组织协调。
2. 人员培训针对集中采购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和意识,确保实施顺利进行。
3. 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采购管理技术和工具,提高采购效率和精准度。
五、实施效果通过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落实,可以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优化供应链管理,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空间,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六、总结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需要全员参与,需要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和支持。
只有通过全面实施,才能实现采购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集团集中采购统一管理细则最新版
集团集中采购统一管理细则最新版1. 背景和目的集团旨在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实现采购成本的节约、风险管理的提升,并推动供应商关系的优化。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统一集团内采购活动的管理细则。
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集团旗下所有子公司、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采购活动。
所有参与采购活动的员工和供应商都需要遵守本文档所规定的内容。
3. 定义和缩写•集团:指集团总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采购:指集团为满足业务需求而购买的商品或服务。
•供应商:指为集团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机构或个人。
•集中采购:指集团统一组织和管理的采购活动。
•采购管理:指对采购活动进行规划、组织、实施和控制的过程。
4. 采购流程4.1 需求评估:•由需求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包括商品或服务的描述、数量、质量要求等。
•采购部门对需求进行评估和审批,确保需求合理和合规。
4.2 供应商评估和选择:•采购部门负责评估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绩效等,建立和更新供应商库。
•根据需求评估结果,采购部门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发出采购邀请。
4.3 报价和谈判:•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报价,并对报价进行交流和谈判,以达成最优的采购协议。
4.4 合同签署和履行:•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签署正式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
4.5 采购审批和付款:•采购部门提交采购合同和付款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财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和采购审批结果进行付款。
4.6 供应商绩效评估:•采购部门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交货准时性等进行评估,建立和维护供应商绩效评价体系。
5. 采购规范5.1 透明度和公平性:•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进行,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公平对待。
•采购部门应制定明确的供应商评估和选择标准,确保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5.2 质量管理:•采购部门应对采购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确保符合集团的质量要求。
•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建立质量管理机制,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5.3 风险管理:•采购部门应识别和评估采购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国企关于集中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
国企关于集中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背景随着国内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国有企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如信息不对称、采购过程不透明等问题。
为了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国企相继出台了关于集中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
目的集中采购管理的目的在于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集中采购管理的范围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集中采购管理范围涵盖了所有与企业运营相关的物资和服务的采购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机械设备采购•办公用品采购•IT设备与软件采购•建筑工程与设备采购•服务外包采购等集中采购管理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在集中采购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竞争性。
采购公告、招标文件、评审结果等都应对外公开,确保供应商均等参与竞争。
最优价原则在集中采购过程中,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选择具有最优价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这不仅要求国有企事业单位对市场进行全面了解,还需要运用采购技巧进行比较分析,确保最终获得最有利的采购价格。
诚信原则供应商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集中采购过程中都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款项。
集中采购管理的步骤采购需求确认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开始集中采购之前,需要对采购需求进行确认。
这一步骤包括明确物资或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等要求,并进行预算估算。
采购方案制定根据采购需求,国有企事业单位需要制定采购方案,包括采购方式、采购标准、采购预算等内容。
采购方案应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采购公告发布国有企事业单位需要在指定的媒体或采购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采购公告应包含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投标截止时间等。
供应商资格审查国有企事业单位需要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类采购管理;(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四)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五)负责集团公司采购专家管理;(六)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监理管理;(七)负责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八)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物资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计划管理,发挥采购计划龙头作用,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直属企业及基层企业的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采购计划按阶段分为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采购需求计划是指由采购需求单位提出的、未经最终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包括年度需求计划和追加计划。
采购执行计划是指最终审核通过的、满足规定条件后可以实施的采购计划。
采购工作安排是对实施采购执行计划的具体工作安排,包括实施范围、日期和地点等内容。
第四条采购计划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实施、滚动调整、批次安排”的原则。
集中管理是指采购计划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审核、统一制定采购策略。
分级实施是指:集团公司组织范围内的采购计划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分子公司组织范围内的采购计划,由分子公司组织实施;基层企业组织范围内的采购计划,由基层企业组织实施。
滚动调整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对采购计划进行补充和完善。
批次安排是指按批次实施采购工作安排。
第二章计划申请第五条基层企业根据上报的年度投资、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编制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上报分子公司。
第六条分子公司汇总基层企业及本部的年度采购需求计划,由分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进行预审,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七条采购执行计划需要补充调整的,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以追加计划的形式进行补充和完善。
追加计划的上报、审核流程与年度需求计划相同。
第八条临时采购计划是指未列入采购执行计划,由于国家利益、政府要求、不可抗力等因素,按照集中采购管理流程无法按期完成而又必须按期完成的采购。
临时采购计划必须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2),按照采购组织范围由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紧急采购是指故障处理、事故抢修、抗灾抢险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为避免损失扩大而采取的应急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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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
划管理规定试行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
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的集中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集中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第四条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实行年计划、季调整、月安排。
第二章需求计划和执行计划
第五条基层企业根据上报的年度投资、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编制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将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分子公司。
第六条分子公司汇总基层企业及本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
(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核;
(二)二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中,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下达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
第七条集团公司汇总分子公司及总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由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进行预审。
其中:
规划发展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计划营销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投资管理要求;
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科技信息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集团公司信息化规划要求;
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责进行预审。
第八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审通过的年度需求计划编制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提交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并平衡利库后,随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一并下达。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年度执行计划需要补充的,按季度以追加计划的形式对年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
追加计划的上报、审核流程与年度需求计划相同,其中:
(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一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
(二)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
第十条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按照采购管理范围,制定集中采购计划的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以下简称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内容包括:
(一)采购需求计划审核通过、列入采购执行计划的条件;
(二)实施采购执行计划前,各类标的应具备的招标采购条件,以及相应的合同生效条件和付款条件。
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单位应按照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上报采购需求计划;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应按照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审核采购需求计划。
第四章年度与月度工作安排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按照采购管理范围,于每年底下达下一年度的集中采购工作年度节点预安排(以下简称节点预安排),内容包括:
(一)全年各月的开标(采购)日期;
(二)规模采购标的的开标(采购)日期;
(三)采购需求计划的上报截止日期;
(四)采购工作安排建议的上报截止日期;
(五)采购文件的上报截止日期。
第十三条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年度执行计划范围内拟实施的采购,按季度提出采购工作安排建议,并按照采购管理范围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对年度执行计划内已完成采购文件审查且满足招标采购条件的标的,结合季度采购工作安排建议,按月下达一、二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一级集中采购节点预安排格式
2.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审查原则及执行条件格式
3.一级集中采购年度需求/追加计划申报表
4.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表
5.一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建议表
6. 一级集中采购月度采购工作安排格式
附件1:一级集中采购节点预安排格式(二级集中采购参照使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一级集中采购工作节点预安排
2、采购文件包括:与招标采购有关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公告(若有);与非招标采购有关的采购文件。
3、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采购文件应提前10天上报。
附件2: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审查原则及执行条件格式(二级集中采购参照使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一、基建项目
二、技改、检修、生产项目
附件3:一级集中采购年度需求/追加计划申报表(二级集中采购参照使用)
表一:一级集中采购年度需求/追加计划申报表(物资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一级集中采购物资类
年度需求/X季度追加计划表
填报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填写说明:1. 项目名称:按核准/批准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2. 项目类别:按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填写。
3. 采购文件预计完成时间:即采购文件预计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时间。
4. 核准/报批情况:已核准/审批的,填写“已通过XX部门/机构核准/审批”;未核准/审批的,填写“预计xx年XX
月核准/报批”。
5. 开工批复下达情况:已下达的,填写“已下达”;未下达的,填写“预计XX年XX月下达”;不需要的,填写“不
需要”。
6. 资金计划下达情况:已下达资金计划的,填写“已下达”;未下达资金计划的,填写“预计XX年XX月下达资金计
划”。
7. B目录内生产项目的消耗性物资与备品配件“概/预算金额”一列中填报年度预估总金额。
8. 各类金额只保留整数位。
表二:一级集中采购年度需求/追加计划申报表(施工、服务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一级集中采购施工、服务类
年度需求/X季度追加计划表
填报单位:××分(子)公司×××基层企业
填报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填写说明:1. 项目名称:按核准/批准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2. 项目类别:按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填写。
3. 采购文件预计完成时间:即采购文件预计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时间。
4. 核准/报批情况:已核准/审批的,填写“已通过XX部门/机构核准/审批”;未核准/审批的,填写“预计xx年XX
月核准/报批”。
5. 开工批复下达情况:已下达的,填写“已下达”;未下达的,填写“预计XX年XX月下达”;不需要的,填写“不
需要”。
6. 资金计划下达情况:已下达资金计划的,填写“已下达”;未下达资金计划的,填写“预计XX年XX月下达资金计
划”。
7. 各类金额只保留整数位。
附件4: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表(二级集中采购参照使用)
表一: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表
中国大唐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一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表
附件5:一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建议表(二级集中采购参照使用)
表一:一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建议表(物资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X季度一级集中采购
物资类工作安排建议表
填报单位:××分(子)公司×××基层企业
填报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填写说明:1. 项目名称:按核准/批准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2. 项目类别:按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填写。
3. 采购文件预计完成时间:即采购文件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时间,不得晚于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
(招投标中心)下发的本年度一级集中采购工作节点预安排时间。
4. 计划开标/采购时间:按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下发的本年度一级集中采购工作节点预安排时间填写。
表二:一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建议表(施工、服务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X季度一级集中采购
施工、服务类工作安排建议表
填报单位:××分(子)公司×××基层企业
填报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填写说明:1. 项目名称:按核准/批准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2. 项目类别:按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填写。
3. 采购文件预计完成时间:即采购文件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时间,不得晚于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
(招投标中心)下发的本年度一级集中采购工作节点预安排时间。
4. 计划开标/采购时间:按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下发的本年度一级集中采购工作节点预安排时间填写。
附件6:一级集中采购月度采购工作安排格式(二级集中采购参照使用)
表一:一级集中采购月度采购工作安排格式(开标表格式)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X月份一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物资类开标)
程”、“煤炭、煤化工程”、“生产技改”等分类。
表二:一级集中采购月度采购工作安排格式(工作组组建表格式)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X月份一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物资类工作组组建)
程”、“生产技改”等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