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暂行办法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集团在全球范围内的业务布局越来越广泛,资金规模也越来越庞大。
为了有效管理和利用这些资金,企业集团往往会通过集中管理的方式来进行资金管理。
资金集中管理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影响企业的财务稳健和业务发展。
本文将针对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问题分析1. 资金安全风险企业集团在资金集中管理时,往往会将大量资金集中到少数几个账户中。
这种做法容易给企业带来资金安全风险。
一旦账户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企业可能会遭受巨大的损失。
资金集中管理还容易使得资金流动过于集中,一旦出现资金断裂或者资金逐利情况,将给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带来重大挑战。
2. 现金流管理困难大量的资金集中到少数账户中,可能会导致企业在资金使用和调配方面出现困难,尤其是在应急情况下,资金的调配和使用可能会受到限制,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
3. 业务调配效率低资金集中管理可能会导致企业集团内部各业务之间的资金调配效率较低,难以快速有效地将资金用于业务的发展和运作,影响集团整体的经营效益。
4. 财务披露和监管难题资金集中管理也会使得企业集团的财务披露和监管工作更加繁琐,需要更加细致的资金流向追踪和监管,而这一工作对于集团内部的财务管理团队来说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任务。
以上问题都是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如何有效应对这些问题,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率,成为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团队亟需解决的难题。
二、建议1. 多账户管理对于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而言,多账户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企业可以通过分散资金到多个账户中来降低资金安全风险。
多账户管理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在资金调配和使用方面的灵活性,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应急情况,确保企业的经营稳定。
现金流管理对于企业集团的各项业务而言至关重要。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优化现金流管理策略,确保能够在需要时快速调动资金,满足各项业务的需求,并且要建立良好的现金流管理制度,保证现金流的稳定和高效。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探析

140大众商务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需要不断提高内部管理能力。
资金管理作为企业经营发展的重中之重,首先要意识到资金管理的重要性,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切实履行,从而促进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一、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重要性资金是企业经营的起点和重点,是企业生产经营、可持续性发展的先决条件。
资金之于企业,就像水之于人体。
资金集中管理有助于保障资金安全,保证充足的资金,防止企业发生支付危机,提高资金应对风险的能力,保持集团内资金流动的均衡调拨,降低资金闲置率,并通过控制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企业经营发展获得更高收益,解决大型集团资金沉淀量,同时伴随集团内存在高财务费用的双重特点。
(一)集团公司内部各成员单位的多样化随着集团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分公司、子公司逐渐增多,必然会形成资金分散的局面。
各成员单位经营模式多样化,经营范围广泛,面临的市场环境不同,能够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同,市场风险不同。
同时,集团对各单位业绩考核的压力,导致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容易重视局部利益忽视整体利益,忽视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除此之外,各个子公司、分公司都是会计主体,更是法人实体,集团企业总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层级相对较多,管理链条普遍比较长,依靠传统查询账务记录的手段获取资金实时数据信息非常滞后,导致集团无法及时掌握各单位的资金变化情况。
(二)保障资金安全至关重要随着集团企业投资规模的扩大和投资方式的多样化,无论外派财务负责人还是外派财务团队,都需要配合各单位的实际经营管理机构完成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而各单位新组建的财务团队,往往需要集团给予有效的政策指引和监督。
因各单位管理条件、管理水平、知识储备的差异,很容易形成资金管控参差不齐的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集团如果未能采取任何有效的资金监控手段,便会增加资金安全管控风险,不利于集团财务的整体管控。
有效的资金管控能够从客观上给予外派财务资金管理政策指引,从主观上能够更详细地了解单位的资金动向,从而进一步保障资金的安全,为企业实施整体管控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方案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方案一、资金集中管理的必要性“现金至尊"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理念,从现代来看,大型集团公司的财务与资金管理日益趋向高度集中是必然。
从华药来看,改变管理分散现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亦是必然选择。
1.是集团内部关联交易资金快速回笼的要求。
xx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复杂,流程从药用原材料到原料药到制剂药再到销售和外贸公司,内部交易金额约15亿.通过财务公司平台进行资金结算,能加快资金周转,减少在途占用。
2.是集团整合资源,降低资金运营成本的要求。
通过内部资金结算,避免了资金在外部银行循环,交易手续费降低,利润回流至各子公司和财务公司;通过设计金融工具,运用资金支持,发挥集中采购功能,以及将来的其他集中服务购买决策,降低了各公司的资金的使用成本,提高了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3.是发挥财务公司功能,内部协调资金的要求。
充分发挥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的功能,提供集团内部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为成员单位制定成本低、渠道稳定的资金管理计划,并配合成员单位及时划转资金往来,利用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等多种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成员单位的资金使用价值。
4.是应对外部金融环境,控制财务风险的要求。
随着外部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应对财务风险,随时调整头寸货币份额,并运用各种衍生金融工具对冲风险、保值现金资产.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统一调剂使用沉淀资金。
二、资金集中管理当中的问题和应对策略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选择实质上是企业集团采取集权还是分权管理战略的体现,与行业特点和企业自身的资金运行规律决定。
从华药自身情况和所处的内外环境来看,资金集中的过程中面对五方面的矛盾,可以概括为“三个衔接、两个提升”,针对预见到的问题,我们可采取不同的对策.三个衔接——1.资金集中同法人治理权限的衔接问题.这几乎是每个企业开始开展这项工作时碰到的第一个问题,制约着集中的执行力度。
对策:两点明确,第一集中不是占用,只是资金存放物理地点的变动;第二集中不是简单的资金控制,同样遵循现行的集团母子公司的管理模式,子公司在其权限内可根据经营业务和预算合理安排收支.2.外部机构要求与资金集中的衔接问题.1)贷款行对于从企业获取的综合收益有限定性的要求。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资金是指经营工商业的本钱,同时也是指国家用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物资或货币。
本站今天心准备了资金集中管理办法,有所帮助!资金集中管理办法一、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含义资金集中管理,也称司库制度,是指借助网络通讯技术、银行电子化管理功能和财务软件,将整个集团的资金集中到总部,由总部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和统一运用。
其在各个集团的具体运用可能会有所差异,但一般都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金集中、内部结算、融资管理、外汇管理、支付管理等。
其中资金集中是基础,其他各方面均建立在此基础之上。
二、集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必要性在欧美国家,特别是在西门子、GE、IBM等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建立资金集中管理中心,对集团内部资金和市场风险实行集中管理和控制,已成为公司管理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资金集中管理在集团公司运作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这是由资金集中管理的特点所决定的:1.通过资金纽带,增强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财务控制,规范资金使用集团公司对资金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首先可获得知情权,即通过对资金流入、流出的总控制,了解下属公司资金存量和流量,随时掌握其生产经营情况,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其次是通过对下属公司收支行为、尤其是支付行为的有效监督,实现对下属公司经营活动的动态控制,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2.从企业集团的高度融通资金,发挥集团的资源配置优势集团公司的管理层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中心统揽全局,从总体上把握资金运作效果、筹资融资能力和投资能力,为集团扩大规模、调整产业结构和合理投资等重大决策提供依据,从整个集团层面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资金集中管理还能使跨国公司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利用转移定价,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全球化战略的实施。
3.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集团内部成员通常会在较大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存在集团内部交易,产生大量的内部资金结算业务。
将集团资金集中管理,通过网络技术和资金管理系统,实现成员企业的内部网上结算。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五种模式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一、资金集中监控企业集团搭建跨区域的资金集中监控平台,进行成员企业的银行账户收支监管、指标查询、信息反馈等,实现对集团整体资金运行的全程监控。
集团不干预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成员企业有较大的自主权,可自主安排资金总量。
缺点:仅是资金信息集中,而非真实流量的资金集中。
适用于:因股权分散,大股东不能占有上市中小股东资金,企业无法进行流量集中的情形。
二、备付余额管理集团及成员企业都在同一银行系统开户,且银行为其设置母子账户关系。
设置备付余额管理,超过余额就上收至集团账户,余额不足或临时需大额付款时,集团在其资金存量范围内下拔。
缺点:集团无偿占用成员企业资金,不利于调动成员企业的积极性。
适用于:集权制管理的集团,成员企业不多且均为全资子公司的情形。
三、结算中心企业集团设置结算中心,主要负责母公司、子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的现金收付和往来业务款项结算,成员企业在结算中心开户。
结算中心管理各成员企业的资金收入,然后统一拔付各成员企业结算业务所需要的货币资金,办理各成员企业之间的往来结算,实行“收支两条线”。
缺点:只是实现了资金的集中和内部结算,还未解决无偿占用资金的问题。
适用于:内部企业间产业链紧密,内部结算较多的情形。
三、内部银行企业成立内部银行,成员企业在内部银行开户,主要进行集团内部日常往来结算和资金调拔、运筹,缩短了集团内部的结算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内部银行与结算中心相比,主要是引入了内部融资功能,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信贷、监督、信息反馈等职能,有利于实现企业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等,也有利于强化内部结算纪律,解决内部资金相互拖欠问题等。
一级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可以根据独立核算要求,再设立自己的结算中心,实现多层级内部资金集中管理。
更有利于集团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经济责任划分和目标成本管理的实现。
缺点:通过内部运作,有可能放大信贷及结算资金,增加了企业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也增加了额外的管理工作和运行成本。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探讨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探讨摘要: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和周转,充裕的资金是公司运作的根本,加强资金的运作及管理是提高企业发展水平的必要保证。
通过资金集中管理,集团公司能够对资金集中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但此过程中集团也会面临各类风险。
本文从集团公司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必要性出发,分析了集团公司实施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诸如资金管理不到位、预算管理不健全、信息化程度不足、风险管理薄弱等,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方法,以期对提升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效率和效益有所帮助。
关键词: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管理效率随着市场环境变化的日益复杂,全球经济呈下行趋势,集团公司在开展投资和经营活动过程中面临资金收缩和短缺的风险,因此,做好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的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不仅仅是简单的资金归集和使用,更涉及资金来源的区分、资金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资金投向的合理分配和营运等多方面。
本文拟对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进行相关阐述,以促进其资金集中管理工作高效开展。
一、集团公司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必要性(一)强化集团资金管控,发挥资金聚合优势集团公司是由母子公司组成的一个经济团体。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子公司的资金由集团母公司进行统筹管理和使用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加强集团公司的资金管控,可以将各子公司的零星闲置资金或沉淀资金聚集起来纳入资金池进行管理,由资金池进行资金的流动监控和自动化统计,通过统一调度和有序安排实现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按需使用。
集团公司通过资金的聚集能够实现集团系统内的资金统收统支职能,可以实时掌握其各下属分子公司的资金动态、资金使用额度及资金流向等信息,实现资金的全面动态管控,便于考量成员单位资金预算及计划的合理性,将集团体系中各公司的资本运行全部纳入集团母公司的控制下。
(二)利用集团整体信用等级,降低融资门槛信用等级是信用评价组织依据公司信用评价结果对公司信用度划分的评级类型。
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付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1.3 资金集中支付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分级负责;(2)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3)合法合规、安全高效;(4)优先保障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2.1 财务部门为公司资金集中支付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子公司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工作。
2.2 各子公司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的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工作。
2.3 财务部门及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资金支付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2)审核资金支付申请,确保支付行为的合规性、合理性;(3)监控资金支付过程,防范财务风险;(4)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1 资金支付分为现金支付、转账支付、支票支付、电子支付等方式。
3.2 现金支付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支出,单笔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现金支付限额。
3.3 转账支付适用于大额支付及跨行支付,优先采用网银支付方式。
3.4 支票支付主要用于对外支付,需按照公司支票管理制度执行。
3.5 电子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适用于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场景。
四、资金支付程序4.1 资金支付申请(1)申请人根据业务需要,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单》,注明支付金额、支付对象、支付事由等信息;(2)申请人将《资金支付申请单》提交至财务部门或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审核;(3)财务部门或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予以退回。
4.2 资金支付审批(1)审批人根据财务部门或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签署审批意见;(2)审批人应对支付申请的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审查,确保支付行为符合公司利益;(3)审批完成后,将《资金支付申请单》交由财务部门或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执行支付。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集团公司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组织形式。
在集团公司中,资金集中管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整个集团的财务稳定和发展。
目前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存在于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中。
本文将就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问题分析1. 资金集中过于集中在一些集团公司中,资金集中的程度过于集中,导致了一些资金被长期闲置,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益。
一旦出现资金短缺,也很难直接从中央池中调拨,影响了各个子公司的正常运作。
2. 风险控制不到位由于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特点,一旦中央池中出现了问题,将会影响整个集团的资金运作,甚至可能引发整个集团的财务危机。
而目前很多集团公司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不足,缺乏可靠的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管理措施。
3. 资金监管不严集团公司中,资金的使用和监管通常由财务部门负责,但在一些公司中,财务部门的监管措施不够严格,资金使用的程序和流程不够规范,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
4. 子公司的自主权受限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往往会削弱子公司的自主权,一些重要的资金决策需要向中央池报备,操作自由度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影响了子公司的灵活性和创新力。
以上问题的存在,都制约了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需要提出相应的建议加以解决。
二、建议1. 分散化资金管理对于过于集中的资金管理模式,建议逐步引入分散化管理,将一部分资金下拨给各个子公司进行独立运作。
在保证中央池稳定的也能够提高整个集团的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空置的风险。
2. 完善风险控制机制中央池的管理者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掌握资金运作的风险情况,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定期组织风险管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3. 强化资金监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程序和流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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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工字〔1997〕346号)和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2006年第41号令)等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集中管理,是指在集团公司内部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 第三条 集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需求。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广义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应收票据。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含分公司、事业部)和集团所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是负责集团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的内设机构,承办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集团资金管理中★精品文档★ 2016 2 / 9
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银行账户管理 负责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 (二)信贷业务 负责集团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办理、分解和使用;负责集团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银行保函、信用证、资信证明和其他信贷文件的办理。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筹、融资计划;负责办理集团公司的资金筹集、内部资金调度、委托贷款及银行贷款的统借、分解、下拨和统还;负责集团和成员单位间资金的上划、下拨和对外付款。 (四)资金计划管理 负责成员单位资金收支计划的审核和汇总,负责编制集团资金计划报表并进行执行控制、监督和执行情况分析。 (五)会计核算 负责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所涉及资金业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编制资金报表和资金分析报告。 (六)综合管理 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体系的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和协助下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精品文档★ 2016 3 / 9
督、控制,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第七条 各成员单位的财务部门(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建立内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资金管理; (三)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分析、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四)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具体事宜。 第八条 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和各成员单位主要通过集团资金管理系统办理业务。各成员单位应配备符合条件的计算机软、硬件,并指定具备相应业务技能的专人负责系统的操作,保证系统的安全和畅通。 第三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九条 根据实际需要,集团目前确定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作为资金集中管理的银企直联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必要时可进行调整。 第十条 成员单位只能在集团指定的范围内选择不超过三家银行办理业务。除此以外的银行账户要逐步清理和撤销,现有业务到期后不得再办理新业务。 第十一条 成员单位在集团指定银行范围内,保留的现有账户和以后新开的账户,均需报集团公司备案,并按要求办理账户托管授权。成员单位在账务系统中(财务NC)作为货币资金核算的银行账户,都应纳入资金集中管理的范围。 ★精品文档★ 2016 4 / 9
第十二条 成员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在集团指定银行范围以外,保留或者新开账户办理业务,需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在各合作银行分别开设一个集团母账户,用于归集和下拨成员单位的银行存款。各成员单位在资金管理中心开设一个内部账户,用于核算成员单位与集团的资金往来业务。 第四章 资金集中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对成员单位以收支两条线的模式实现资金的自动集中。各成员单位的资金收支必须通过经集团批准设立或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办理,日常经营收入通过收入账户进行对外收款,日常经营支出通过支出账户进行对外付款,实现收支分开。 第十五条收入账户是成员单位办理对外收款的银行账户,可以是专用账户,也可以是一般账户。各成员单位可以在集团指定的银行范围内,设立1-3个收入账户。收入账户只收不支,收入账户的资金由系统自动上划到集团总账户,实行零余额管理。收入账户原已开通网上银行的,应取消支付和转账功能,可以保留查询功能。 第十六条 支出账户是企业办理对外付款的银行账户,一般为基本账户,各成员单位原则上只能有一个支出账户。支出账户只支不收,实行定额备用金(或日间免息透支额度)管理。支出账户的资金由集团总账户下拨,额度内的资金由★精品文档★ 2016 5 / 9
系统每天自动补足(透支的额度由系统每天自动补平),超过额度的资金由集团根据企业的付款申请从集团总账户下拨。备用金额度由集团公司核定,必要时可进行调整。支出账户原已经开通网上银行的,可以继续使用。 第十七条 专用账户(如住房、社保、纳税专户、用途受限制的专款专用户等)也要纳入系统监控,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原则上不实行自动归集,但超过专项用途的闲置部分要进行归集。 第十八条 临时账户(如信用证、保函保证金账户、施工项目部的小额备用金账户等)的资金归集模式视账户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不改变各成员单位对自有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二十条 下述行为将被认定为违反集团资金管理制度,一经发现集团将对相关财会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一)未经批准,在集团指定银行范围以外,私自保留或新开设账户办理银行信贷业务; (二)在集团指定银行范围以内保留或新开设的账户,没有及时报集团公司备案或者不及时按要求办理托管授权; (三)新签合同对应的收款账户不是已纳入系统管理的收入账户; (四)以逃避资金集中为目的,不必要地将资金转入专用账★精品文档★ 2016 6 / 9
户或临时账户; (五)其他故意逃避或拒不执行资金集中管理的行为。 第五章 资金计划和用款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对资金收支实行计划控制,成员单位的一切资金收支均应纳入资金计划管理。资金计划管理以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流程为基础,在资金管理系统平台上实现。 第二十二条 成员单位应在年度财务预算中编制年度《现金流量预算表》和《信贷业务规模预算表》,经集团批复后,作为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表的控制依据。 第二十三条 月度资金计划实行滚动编报,各成员单位每月末上报未来三个月的资金收支计划,集团公司汇总后据以进行资金平衡和安排融资计划。月度资金计划表,由成员单位在年度预算框架内自行编制、调整和审批,每月25日前上报,并可随时进行修改和调整。 第二十四条 日常小额零星开支和提现由成员单位从支出账户的备用金额度内自行支配使用,除此以外的其他支付,由成员单位向资金管理中心提报付款申请。付款申请必须符合资金计划,并且不超过内部账户的余额,余额不足的,应首先向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付款申请一般在每天上午9:30以前提报,紧急事项可随时提报。 第二十五条 资金管理中心对成员单位的付款申请不做实★精品文档★ 2016 7 / 9
质上的审核,只要有对应的资金计划并且付款金额不超过内部账户余额,即行付款。付款的方式有两种: (一)拨付,资金管理中心将款项下拨到成员单位的支出账户,再由成员单位自行完成从支出账户的对外支付; (二)转付,资金管理中心将款项下拨到成员单位的账户,同时自动直接以成员单位的名义完成对外的不落地支付,对方单位的银行收款信息显示的付款人是成员单位。 第二十六条 资金计划的编制、执行、分析和考核的全过程控制是资金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提高成员单位各部门、各环节协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集团公司每年将对各成员单位资金计划编制的准确率进行考核评比。 第六章 信贷业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银行授信额度由集团公司统一办理和统筹使用。各成员单位应在每年度的正式预算批复后,最迟不超过2月底,以上行文件正式上报全年的信贷业务需求,资金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平衡后,编制《年度集团融资方案》,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作为控制各成员单位年度信贷规模和办理各项信贷业务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集团从银行取得的整体授信额度中的非贷款额度可部分分解到企业,用于办理各项非贷款业务。 第二十九条 集团实行统一融资,银行贷款由集团公司统借统还。成员单位出现资金缺口时,应首先向集团公司提报★精品文档★ 2016 8 / 9
申请,未经集团公司许可不得自行对外融资。集团公司汇总各成员单位的资金需求后,统一向银行借款再分解、下拨到各成员单位或者通过银行办理委托贷款。 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之间不得自行拆借资金或变相拆借资金。 第三十一条 对未进入资金管理系统的企业,集团公司不再提供信贷担保和资金支持。 第七章 审批控制 第三十二条资金管理系统以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的数字证书、加密传输和USBKEY实现用户的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系统上的电子审批权限控制由各成员单位自行制定,资金管理中心在系统上进行设置和固化。电子审批控制,不改变、不替代成员单位现行的书面审批控制。 第三十三条 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集团年度融资方案》中核定的各成员单位的信贷品种和信贷额度,在年度内可以循环使用。额度内的信贷业务,实际办理时需符合《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通号集团公司担保和借款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通财165号)的相关要求。超过核定额度的借款或担保申请,需专项上报,由集团办公会或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