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模式的构建
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
根 据法 律 、 政法 规和 教育 部 的规章 作 出. 行 同时 不
能与它们 相抵 触. 有立法 法 专家 指 出 , 以下 几种 情
况应 当属 于“ 抵触 ” ( ) 位法 有 明确 的规 定 , :1 上 与 上位法 的规 定相 反 ;2 虽然 不 与上位 法 的规定 相 () 反 , 旨在 抵消 上位 法 的规 定 的 , 但 即搞 “ 有 政 策 上 下有对 策 的” ( ) ;3 上位 法没 有 明确规 定 , 与上位 法 的立 法 目的和立 法精 神相 反 的 ;4 违 反 了立法 法 () 关 于立 法权 限 的规 定 , 越权 立 法 的 ; 5 下 位 法 超 ()
科 技 大学管 理行 为 ( 可 其 学 生 的 身份 ) 认 的信 赖. 然 而 ,9 8年 6月 , 19 临近 田永 毕 业 , 被告 北 京科 技
也 许从 来都 不是 绝对 的 . E 如何 实现 高校 的学 生 ,2 ,3 管 理行 为 的法治 化 , 强 高校 自身 建设 , 护学 生 加 保 基 本权 利 , 当前 高校 自治 的重要 课题 , 是
“ 律优 先” 法 一词 最早 由德 国行 政法学鼻 祖奥
托 ・ 迈耶 提 出 , 认 为 : 以法 律 形式 出现 的 国家 他 “
抵触 .] L 6 1 2 法 律 保 留 .
联邦 宪法 法 院的判 决逐 步成 为限制行 政权 的有效
手段 .g 要求 学校 在作 出具 体行 政行为 时 , 当 [它 应 选择 一种 既为 实现 学校 整体 利益 之必要 又对 学 生
权 利损 害最小 的方 式 , 同时 , 对学 生权利 的损害 不 得 超 出将 欲实 现 的学校 的整 体利 益.
使 用权 力一 直到 遇到 有界 限的地 方才 休止 . E 近 ,1 ,3 年来 , 高校 因侵 害 学 生受 教 育 权 而被 诉 之 法 院的 案 件逐 年增 加 , 突显 高校 在 学 生 管 理 权 行 使 方 面 存 在 问题. 因此 ,传统 的高等 教育 自治现在 不是 , “
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
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摘要]文章指出学生管理要想步入法治化轨道,必须积极探求有效途径:更新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法治化管理程序;完善信息反馈、执法监督系统;建立维权机构,畅通权利救济渠道。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途径[作者简介]李志兵(1972- ),男,江苏盐城人,南京晓庄学院宣传部,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校学生管理。
(江苏南京211171)[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9-0047-02高校是实施高等教育的主要机构,承担着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传承文化的重要任务,其各项工作都应顺应法治化社会的总体要求。
作为各项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首要环节,学生管理工作同样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用法治的思想、原则和方法,按照程序实施法治化管理。
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和问题,只有在法治化理念的指导下,这项工作的开展也才能顺利有效地进行。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新特点1.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权限有所变化。
根据教育部2005年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校学生管理的内容、权限包括:学籍管理权限、校园秩序和课外活动管理权限、奖励和处分权限。
随着大学生就业由计划分配向自主择业转变,大学生的就业创业、人生规划教育也成为学生管理的重要内容。
2.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性质发生改变。
以前,我国高等学校的运行经费基本都来自国家拨款,高等教育者的管理权是行政权力的一部分,高等学校行使的是行政管理职能。
现在,高等学校实行并轨招生,教育逐步市场化,学生自费上学,毕业后自主择业。
学校收取相关费用,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各种服务。
这些都意味着学生与学校的关系在以前单一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同时,增加了一种契约关系,这是种民事法律关系,这表示学校除具有刑事法律职能外,还具有民事法律职能。
3.学生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试论法治理念下高校学生管理模式的构建
湖北第二 师范学 院学 报
Ju a fHu e iest fE u ain or l bi n o Unv ri o d c t y o
Ma . O 9 r2 O Vo . 6 No 3 12 .
第2 6卷第 3 期
试论法治理念下高校 学生管理模 式的构建
校 工作 的重要 环节 , 是推 进整个校园法治建 设 的重要途径 。 也
后勤社会化改革等, 都对原有的学生管理模式造成了冲击; 同时, 处
于市场经济 的环境 中, 大学生的思想 观念 、 价值取 向发生 了巨大 的 变化 ; 维活动的独立性 、 思 选择性 、 差异性 日益增强 , 使得原来单一 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不能满足新 形势下对学生进 行有效管理 的需
个方 面 :
一
二、 构建依 法治理 的学生管理模式是 当前 高校学 生管理 的必
然选择
高等 院校不仅仅是社会 的有机 组成部 分 , 是市场经 济 的有机 体和参与者 , 更承担 着 为社 会经济 发展 培养 、 输送 人 才的 历史 使
命 。因此,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高校要健康稳定发展 , 必须把依法
序中取得主动。而全球化、 信息化给高校学生管理中带来的种种
影 响 , 要通过对 学生 进行 系统 的法 治教 育 、 也需 建立 完 整 的规 范 体 系 , 治的轨道 中去解 决。 在法 三、 法治理念下学生管理模式的构 建 在市场经济 和依法治校 的大背 景下 , 实现高 校学生 管理 的 要 法 治化状态 , 客观上要求 我们构建~ 个权 责明确 、 开透 明 、 公 程序
隐 蔽性 , 使得许 多虚假 的 、 良的信 息趁 虚而入 , 生往往 由于 不 而学 缺乏社会经 验 , 法正 确辨 析 , 得学 生管理 工作 面 临着 新 的压 无 使
法治思维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运用
法治思维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运用【摘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法治思维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从概述法治思维的重要性和意义入手,探讨了法治理念在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应用。
法治思维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起到指导作用,促进了规范化、提升了效率和增强了公正性。
强调了法治思维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不可或缺性,并展望了未来的应用前景。
通过引入法治思维,可以更好地规范和提升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质量,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法治思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重要性、意义、法治理念、指导作用、规范化、效率、公正性、应用前景1. 引言1.1 概述法治思维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法治思维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机遇。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有效运用法治思维,成为了高校管理者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法治思维是指依法行政,强调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学生,依法保障学生权益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
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法治思维可以帮助管理者们做出更加客观、公正、合理的决策,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深入贯彻法治思维,将有助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有效地开展,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建设和谐校园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在当前时代背景下,我们有必要重视并深入理解法治思维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以推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
1.2 探讨法治思维对高校学生管理的意义法治思维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治思维可以帮助高校管理者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使其遵循法律规定开展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法治思维可以提高管理者的法律素养和责任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处理学生管理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和纠纷,避免因法律意识淡化而导致管理失误。
法治思维还能够促进管理者对学生的公平对待,树立公正的管理观念,避免因主观偏见或个人偏好导致不公平对待学生的情况发生。
法治思维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年精选文档
高校学生管理中运用法治思维的对 策建议
05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开展法治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举办法治讲座和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解和交流 利用校园媒体和网络平台,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案例 加强师生之间的法律交流和互动,提高师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规范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活动, 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激发学生 学习法律的兴趣
建立学生法律咨询中心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学生在法律方面的疑问和困惑 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建立法律援助机制:为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 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共同推进高校学生法律咨询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制定管理制度时, 应充分考虑学生的 权益和需求,确保 制度的合理性和公 正性。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避免随意变更或滥 用权力,确保制度 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加强学生管理制度 的宣传和教育,提 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和法治观念,促进 学生自觉遵守管理 制度。
建立健全学生管理 制度的监督和评价 机制,及时发现和 解决问题,确保制 度的持续改进和完 善。
依法妥善处理学生纠纷
建立完善的学 生纠纷处理机 制
加强学生法律 意识和法治观 念的培养
提高学生纠纷 处理的公正性 和透明度
加强学生纠纷 处理的教育和 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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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高校学生管理中运用法治思维的具 体措施
06
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邀请法律 专家进行讲解
开设法治课程,将法治教育纳 入学校教育体系
法律法规宣传教 育的形式和方法 单一,缺乏创新
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治化问题研究
范, 尊敬 师 长 , 养成 良好 的思 想 品德 和行 为 习惯 ; 律 、 法 法 规规 定的其 他义 务 。上述 六项 权利 和六 项 义务 实质 上也 规定 了学 校 的权 利边 界 , 超越 这 个 界 限学 校 管 理
就有 可 能越权 。 二 、 校 实 行 法 治 化 管 理 的 意 义 高
讨。
关 键 词 : 等 学 校 ; 生 管 理 ; 治 化 高 学 法
关于 高校管 理 法 学生 的法 律关 系
一
、
产权等 合法 权益 , 出 申诉 或者 依 法 提 起 诉 讼 ; 律 、 提 法
高校 与大 学生 的 法 律关 系 , 际上 就 是 高校 与大 实 学生 的权 利义 务关 系 。第 一 , 高校 和大 学 生 之 间 的行
政管理 关 系 。高校 作 为教 育 者 , 法 律 授权 的公 益 性 是
事 业单位 , 有按 照章 程 自主 管 理 的权 利 。 根据 教 育 享
法 , 为行政 主体 的 高 校 , 及 的 公权 利 主要 包 括 : 作 涉 对 学 生 的管理权 、 籍 管理权 、 励权 、 学 奖 处分 权 、 予学 位 授 证 书和毕 业证 书 的 权力 。第 二 , 校 和 大学 生 存 在 一 高 种平 等 的 民事 合 同关 系 。这 种关 系 主要表 现在 高校 把 教 育作 为一种 产 品投 向社 会 , 生 选择 学 校 上 学 的行 学 为 可视为 学 生 花 钱 购 买 “ 育 ” 行 为 , 方 面 , 校 教 的 一 高 为学 生提 供教 育 、 饮食 、 住宿 一 系列 的服务 , 一方 面 , 另 学生选 择 本校 , 等于 接受 学校 提供 的合 同条款 , 就 如果 把学校 发 的 录取通 知 书 视 为要 约 , 么 学 生 交 学 费 的 那 行 为 可 以视为 承诺 , 于是 一个 教育 服务 合 同便 成 立 了。 因此可 以说 , 高校 与 学生 之 间是行 政管 理关 系为 主 , 为 附带 民事合 同关 系 。
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体系法治化建设思考
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体系法治化建设思考①马华,徐绍琼,浦永杰,高丽萍*(昆明医科大学,云南昆明650500)[摘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体系法治化建设成为深化高校教育改革,促进依法治校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体系法治化已经完成了基本的制度法律化建设,将进一步推进法治思维、法治环境等内涵建设,积极探索学生管理体系“法制”外延与“法治”内涵协调统一建设的有效路径,为学生管理体系法治化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新模式。
[关键词]依法治国;高校学生管理体系;法治化[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0603(2020)09-0001-0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学校管理制度法治化建设已经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也是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重要举措。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中,常常关注处分权力的应用、管理程序的规范性、学生管理制度的内生动力以及学生被权利侵犯后的救济途径等问题,注重强调高校管理权和学生权益保障的“法制”外延建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高校学生管理群体对管理行为的法律思考,但却忽视了法治化建设并非一夕之功,亦非一套完善的制度即可一蹴而就的,法治化建设从来不能遗弃对法治意蕴的理解和法治“精治、共治”的要求。
一、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意蕴法治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将法治定义为:“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世人称为“良法之治”。
法治是一个体系,是人类社会实现治理的系统工程,包含着从制度建设到制度运行、制度评价的全过程。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通过制度在国家与社会环境中的有效运转形成治理的实效。
法治的构成从总体上说,不外乎两个方面:其一为法治外延,指立法制度、法律体系、司法系统等作为支撑的“法制”体系;其二为法治内涵,指立法的精神和原则、法律的解释方法、人类的法治信仰等让各类法治基础设施得以运转的方式、方法和手段,表现为“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和法定权限内运行”的规则意识、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契约意识和权责意识。
高校学生管理中法治意识的构建
、
( 一 ) 高校 学 生 管 理 中 缺乏 平 等 意 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由于许多高校 尚未树立系统的法治教育理念 ,因而校 园文化 中缺乏 对法治理念的宣传与普及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 高校学 生管理者平等
意识的树立,影 响着高校学生 主体 意识与权 利意识的树立 。一 般来说 , 高校必须做到依法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来平 等的管理每 位学生 ,以维护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但因高校学生管 理者缺乏法治 理念 、缺乏平 等意识 ,这极易发生高校学生管理不 善的事件 。 ( 二) 高校 学生管理 中缺乏 多样性的法治教 育 对高校学生进行法 治教育 ,在 校园文 化 中兼容法 治思 想与法 治意 识 ,这是高校 学生管理 中有效实现法治教育的标准。但 是许 多高校在学 生管理过程中都缺乏多样性的法治教育形式或渠道 , 仅单 纯依靠法律基 础课程对学生进行法治意识的培养,进而造成校园环境缺乏法治 、民主 氛围 ,高校学生 的法治意识较为薄弱 ,影响着高校与学生 的共 同发展。 ( 三 ) 高校 学 生 管 理 中缺 乏 系统 的 法 治机 制 高校学生管理者 因欠缺法治观念 、法治意识 ,所以在 学生管理过程 中没有形成系统 的法治机制 ,进 而导致高校学生 管理者 自身 程序观念 、 责任意识的缺失 ,影响着高校学生管理 的公平与公正 。尤其 是在学生评 优 、学生处分 的管理过程中 ,因缺乏平等 、公正的法 治机制 ,从 而造成 管理上的混乱 ,严重的甚至影响了学生正确人生观 、价值观 的树立 。 二 、高校 学生管理 中法治意识的构建 ( 一)科学制定法治校规 ,确保管理过程 的法治化 校 纪校规是任意一所高校成立与发展的关键部分 ,每一所 高校开展 各项教育 活动都要严格遵循校纪校 规 ,只有这样才 能保证高校 良性 的、 可持续 的发展 。为此 ,高校学生管理 中法治意识 的构建首先 需要从校纪 校规着手 ,高校应依据国家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来科学制定法 治校规 ,结 合本校实际情况来修改与完善校纪校规 , 进 而促进高校学生管理 的规范 化 、法治化。在高校实施法治化管理的过程 中,校纪校规的科学制 定发 挥着重要 的影响力 ,因而高校学生管理者应本着尊重学生权 利,坚持依
论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制化
州暨南大学学生武某考 试作弊被取消学士学位案” 我们可 以看到这 学生违法乱纪 的问题是减少学校 与学生冲突的重要条件之一 , , 也是避 说明广大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同时也反映 出高校在对学生 的管理意识、 管理体制上存在着实质性的问题 。 随着社会法治化进 程 的加快 , 法制无处不在 , 无论是从社会对于人才 的需求、 高校 自身的生 存 发展, 还是大学生成才处世的角度来说, 强高校学生法治化管理 加 都是时代 赋予的必然要求。因此, 教育部出台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四 、 语 结
随着法制观念的普及和法律意识 的日益增强 , 高校学生管理 中的
的限定, 在其校规上有“ 考试舞弊者, 除成绩以零分计外 , 还要给予行 漏洞和问题 目益凸现, 管理过程 中表现出来的价值冲突和利益矛盾 日 政 处分并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的规定, 这些规 定与我 国有关法 渐 明显 。在这里浅议高校与学生之 间的法律关系为 的是能通过谈论 而
政府 行使教育权 , 办学的 目的仍是 公益性 、 以营利为 目的。 如今, 不 现 高校的行政色彩与以往 相比有了很大程 度的削弱 。举一个简单的例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构建学生管理法治化体系的现实保证。各高
校应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 , 完善校规校纪 , 保证学生管理制度具有相
子, 学生可以 自行在市场上购买教材, 甚至可 以以低廉的价格在旧书 对 的连续性 、 稳定性和一致性 , 体现法律的权威性 。用法律的眼光审
律的角度, 来对待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因为离开了法律 , 高校就
对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探讨
厶 , 对 高 校 学 生 管 理 法 口 化 的 探 讨
仝 德
( 迁 学 院 计 算 机 科 学 系 , 苏 宿迁 宿 江 近 年来 。随着 我 国社 会 主 义市 场经 济体 制 的 确立 与不 断 完善 . 高等 教 育 改 革 的 不 断 深 人 , 常严 峻 的 就业 形 势 对 高 校 异 传 统 的 管 理 理念 、 理 模 式 产 生 了 较 大 的 冲 击 。但 是 , 于 传 管 囿 统 思 维 和 习惯 .我 们 较 少 从法 律 角 度认 真思 考学 校 与 学生 的 关 系 . 对 学 生 的 管理 上 , 法 治 原 则 、 治 精 神 重 视 与遵 从 在 对 法 不 足 。 学 生 管 理 的 法 治 化 不 仅 是 一 个 理 论 问 题 , 是 一 个 现 更 实 问题 。本 文从 以下 四个 方 面对 高 校学 生管 理 的 法 治 化加 以 探讨 。 高 校 学 生 管 理 法 治化 的必 要 性 1 高校 学 生 管 理 法 治 化 是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 养 . 培 社 会 主 义 新 人 的 必然 要 求 。 依 法治 国 的基 本 国策 , 现 在 高 校 学 生 培 养 中 , 是 要 培 体 就 养 大 学 生 的 现代 公 民人 格 。高 等 教 育 法 第 三 十 一 条 规 定 : 高 “ 等 学 校 应该 以培 养 人 才 为 中心 , 展 教 学 、 学 研 究 和 社 会 服 开 科 务 。 证 教 育 、 学 质 量 达 到 国 家规 定 的标 准 。 教 师法 第 八 条 保 教 ” 第 四款 明确 指 出 , 师应 当 “ 心 、 护 全体 学 生 , 重 学 生 人 教 关 爱 尊 格 , 进 学 生 在 品德 、 力 、 力 等 方 面 全 面发 展 ” 促 智 体 。 2 高 校 学生 管 理 法 治化 是 提 高 大 学 生 法 制 意识 、 护 大 . 维 学生切 身利 益 的 现 实需要 。 大 学 生 基 本 上 是 年 满 十 八 岁 的成 年 人 . 学 生 的 公 民 主 大 体 意识 和 个 体 的 年 龄 层 次 ,是 我 们 实 施 依 法 治 校 的 法 律 依 据 大 学 生 在 学 校 、 在社 会上 的行 为 必 须 受 到 法 律 制 约 . 犯 触 法 律 必 然 受 到 法 律制 裁 。大 学 生 的 身 份 和 法 律 年 龄 促 使 我 们 有 必 要 和 可 能 加 快 高 校 从 “ 治 ” 向 “ 治 ” 现 学 生 管 理 人 走 法 实 的法制化。 3 高校 学 生 管理 法 治化 是 构 建 和 谐社 会 的 需要 。 . 构 建 和谐 社 会 是 党 中 央 向 全 国人 民 发 出 的 伟 大 号 召 . 和 谐 社 会在 本 质 上 就 是 要求 人 和 人 之 间 、人 和 社 会 之 间 的 和 谐 统 一 。 校 作 为 一 个 特殊 的社 会 组 织 和 群 体 , 培 养 高 层 次 人 高 是 才 和知 识 分 子 聚集 的 地方 ,在 构建 和谐 社 会 的 过 程 中 起 着 重 要 的示 范 作 用 , 该 正 确 处 理 好 学 校 内外 的 各 种 关 系 与 利 益 . 应 建 设 和 谐 校 园 二 、 校 与 学 生 之 间 的法 律 关 系分 析 高 探 讨 高校 学 生 管 理 法 治 化 问题 , 须 全 面 、 确 分 析 与认 必 准 识 高 校 与 学 生之 间 的法 律 关 系 。 目前 高 校 与学 生 之 间 的关 系 在 法 律 意 义 上包 含 着 两 重 内容 。 1具 有行 政 法 律 关 系的 性质 . 高 校作 为事 业 单 位 , 然 不 是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 能 以 自己 虽 但 的 名 义 行使 行 政 权 力 , 因此 高 校 应 属 于 法律 授 权 的组 织 。 据 依 我 国行 政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 类 组 织 的 特 点 是 : 有 行 政 这 具 主 体 资格 ,能 够 以 自 己的 名 义 在 法 律 授 权 范 围 内行 使 行 政 权 力 ; 得行 政 权 力 必 须 以法 律 、 规 的 明 文 授 权 为依 据 ; 力 获 法 权 的 获得 必 须 符 合 法 定 方 式 。 因 此 , 校 作 为 法 律 授 权 的组 织 . 高 仅 能在 法 律 、 规 明文 授 权 范 围 内 , 作 为 学 生 的 行 政 相 对 人 法 对 行 使 行 政 管 理 权 。目前 , 国调 整 高 校 与 在校 生 关 系 的法 律 规 我 范 主要 有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教 育 法 》 《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中 育法》《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学 位 管 理 条 例 》 一 系 列 相 关 的 行 政 等 法律法规。 2属 于或 具有 服 务 合 同性 质 的 民 事 法律 关 系 . 教 育 教 学 管理 与 接 受 教 育无 疑 是 高 校 与 学 生 间 行 为 的 主 要 内容 , 由于 高 校 建 设 、 行 中 的 产 业 化 方 式 和 学 生 在 校 生 但 运 活 方 式 的 日益 多元 化 ,高校 开始 以平 等 主体 的 身份 从 事 一定 行为 , 而这 些 行 为 经 由民 事 法 律 凋 整 , 成 一种 平权 性 法 律 关 形
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建构
管理权 并对 其运 行 予 以有 效 的规 范 , 同时 建立 健 全 高校学 生 管理制 度 , 以 调 整相 关 主 体 间 的权 利 义 用
务关 系 , 用法 治 的理 念处 理 学 生 管 理 工作 中 的各项 事 务 , 具有公 权性 质 的管 理 权 和受 法 律 保 护 的学 使
此, 这种公权力和私权利间的矛盾 和冲突必然要求
构建 与之 相适应 的新 的权 利 秩 序 , 以在 法 治状 态 下
实现 两者 的平衡 与和谐 。
民主和法制建设 的不断深人 、 部分领域道德规范的 “ 失灵 ” 等 , 要求依 法管 理高校 学生 工作 , 等 也 培养 知 法、 懂法、 守法的合格大学生 , 为社会输送有用人才 , 从 而有利 于依 法 治 国方 略 的实 施 , 利 于科 教兴 国 有
[ 关键词] 高校学生管理 工作 ; 法治化 ; 建构 [ 中图分类号] 4 G65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 编号] 62— 7 0 20 )2— 14— 4 1 7 8 5 (0 6 0 0 0 0
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教育模式的影 响,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过去主要是着眼于有效地规范和 维 护正 常 的教 育秩 序 , 对 于 如何 维 护 学 生 的合 法 而 权益 却重 视不够 。随着依 法治 国方 略的推 进和 高等 教育 体制 改革 的深 入 , 社会 法 律 意 识 以及 公 民个人
已经照进高校的殿堂, 高等教育 “ 无讼 ” 的年代已成 为历史 。从这层意义上说 ,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的法 治化建构 , 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走 向现代化的一个
标志 。
一
制度管理 , 尤其要严格按照正当程序、 原则处理学生 管理 工作 中 的各 项事 务 , 确保 实体和 程序 双正 义 ; 最 后 , 化对 高校 管理权 运行 的法 律监督 及 司法 审查 , 强 为被管理者提供法律救济 , 高校对其 在学生管理 使 工作 中的违 法行 为承担 应有 的法 律责 任 。
浅议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
维普资讯
C i sMet etdm iac ̄ uao Ci o, N . 4 A t 0 7 he ne d  ̄l ̄oe Ds ne dctno h a V l t t E i f n S o 0 p, 0 2
嗣 蔫
0
终处 于弱者 的地位 ,因此 ,如 何把握这两种 关系 ,保 护
和执行学校 规章制度 时 ,片面 强调学校 的权力 ,对 学生 定 》行使 相应 的行政 管理权 。学校虽然 不具有行 政机关 的权利 重视不够 。 律水平 低下 ,对学生 的管理停 留在 经验水 平上。
的资格 ,但 法律法 规赋予 了它一定 的行 政管理权 ,这种 是不平 等的。 以前 高校运 作经费来 自于 国家财政拔 款 ,但 现在是 招 生计划 ,招 收学 生。学生交 费上学 ,自主择业 ,学校
3对策
在 新 形势 下 ,如何 将 高 校学 生 管 理规 范 化 、法 制 是 由学生 的主管部 门酝 酿拟定 。在 正式实施 前 ,须予 以 化 ? 由于学校 与学生实 际地 位不对 等 ,根据我 国高校的 公示 ,广泛接受 广大师生 的监督 。某些 制度 的制定 可采
实际状况 ,应该注重 以下几个方面。
维普资讯
浅 高 议
李震华 ,黄华君
( 广州中 医药大学 ,广 东 广 州 5 0 ) 1 06 0
大学生 的管理工作 对学生 的成长至 关重要 ,学校作 的特点 和必然结果 ,因此 我们必须 调整 高校学生工 作的 为教育 事业单位 ,与 国家行政 执法部 门不 同 ,对 学生 的 思 想观念 、管理模 式 。探讨 学生管 理法治化 、规范化 问 管理有其 特殊性 ,高校学生 管理法治化 ,主要 是指高校 题 ,必须 全面 、准 确地分 析和认识 学校与 学生之 间的法
法治视野下构建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几点思考
一
、
构建 管理 制度需要的理念
法治的时代 , 是权利 的时代 。 大学生 的法律 意识 随 着法治社会 的进步 , 也逐 步提升 , 尤其他们对 于法 治权 利都有较 成熟 的认识 , 维权 的意识增强 。 以 , 所 高校学生
管 理 要从 “ 力 本 位 ” 权 观念 转 向“ 利 本位 ” 权 观念 , 立 学 树
21 0 0年 7月 第 2 3卷第 4 期
保 定 学 院 学 报
J OURNAL OF BAODI NG UNI VERS TY I
J 1, 0 0 u.2 1
Vo 2 . L 3 No4
法治视野下构建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几点思考
田 欣
( 保定学 院 美术系 , 河北 保定 0 10 ) 70 0
高校对学生管理 的规则意识仍然欠缺 , 还存在管理靠经
学生权利 由应然性规定转化为实然性实现 , 促使学生遵
守 制度 并 内化 为 一种 自觉 行 为 , 高高 校 学 生 管 理 制度 提 的 执行 效 果 。
3 树 立制 度 的教 育 功 能理 念 .
验、 图实用 、 单纯追求 管理效率的功利思 想 , 经常 出现类 似“ 领导说处分就处分 ” 的随意行 为。 以 , 建高校管 所 构
收 稿 日期 :0 0 0 一 1 2 1— 6 O
《 高等教育法》 5条规定 , 第 高等学校 的首要任务就 是“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的高级专 门人才”第 ,
3 条规 定 “ 1 高等 学 校应 当 以培 养人 才 为 中 心 , 展 教学 、 开 科 研 和 社 会 服 务 ”所 以 , 构 建 学 生 管 理 制 度 时 , 能 。 在 不
以学生权利为本位的高校法治化教育管理模式的构建
要求。因此,构建 以学 生权 利为本位 的法 治化教育 管理模 式, 实现法德相济,便成为高校毋庸置疑的现实选择 。
一
过去 由于儒 家文化传统根深 蒂固的影响,教育管理往往 重 义务,轻权 利,以学生义务、学 校权力为本位 。这种教育管理 主要以道德 标准来评 价学生的行为,用学 生应当或不应 当等限
筑 学 生管 理 规 则 ,高 校 对 学 生 的 管 理 实 际 上 是 以学 生 的义 务为 活 动 中对 自身权 利 的 确认 与维 护。 从学 校 看,大 学生 的合 法权 利
本位,而不是以学生的权利为本位。在 以德管理和依法管理 的 能 否 实 现 或 不 被 侵 害 ,在 相 当程 度 上 取 决 于 教育 管 理 是 否 坚 持 过程中,学校 未能及 时区分道德 与法律 的界 限,以至于高校学 了以人为本,体现 了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是否在制度设计或执
教育 转 向大 众 化 教 育,从 以道 德 和 政 策 管 理 为 主 转 向 依 法 管 理 合我 国学校传统 的道 德文化 ,也保证 了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和 以德 管 理 相 结 合 的必 然趋 势 。特 别 是 我 国高 等 教 育 实 行 缴 费 秩 序 。但 这 种 教育 管 理 理 念 对 法 治原 则与 精 神 重 视和 遵 从 不够 , 上 学 制度 以后 ,相 当一 部 分 学 生 必 须 付 出一定 的, 甚 至 昂贵 的 主 观 随 意性 大 ,特 别 是 在 从 严 管 理 的 思 想 指 导下 ,在制 定 或 执
成本才能 进入大学。大学毕业后,国家不再统一分配 ,就业竞 行 一些规章 制度时,片面 强调 学校 的权 力而忽视 学生的权 利,
高校学生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及创新
高校学生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及创新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改变,高校学生管理体制也日益呈现出新的变化和形态。
如何在新的背景下不断改革和创新高校学生管理体制,已成为各大高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高校学生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一、突破传统管理体制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体制是以行政管理为核心,主要由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进行管理。
但是,传统的管理体制已经无法满足现代高校学生的需求。
因此,高校管理部门需要不断进行创新和改革,打破传统的管理体制,采取更为灵活的管理方式,来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需求。
比如,可以采用更为开放的管理理念,引入民主化、参与式的管理模式,让学生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来,共同打造更为和谐、文明的校园。
二、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高校学生管理体制的新模式,则需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具体来说,学校管理部门需要注重提高学生的精神文化素质,为学生提供更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音乐、戏剧、文学等等。
同时,也需要加强文化交流,通过学生自主组织等方式,增加学生与其他高校、地方和国际文化的交流。
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学生的知识和文化素质的提升,同时也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与社会接触,开阔视野,增强社会意识和责任感。
三、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和服务新时代的高校学生管理体制需要将以前被动、依赖性强的管理方式改变为主动、自我管理和服务的模式。
学校管理部门需要引导和激励学生对自己的生活进行自我管理,培养独立行动、自我约束的能力。
同时,也需要给予学生更多的服务和帮助,满足学生体验需求。
例如,学生心理辅导服务,学生就业服务等,学校可以通过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设立服务中心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更为全面、高效的服务。
四、注重学生全面发展高校学生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还需要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实现个性化发展。
学校管理部门需要在学生的多样化需求下,探索不同的领域和模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发展的平台和机会,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兴趣爱好,培养自己的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
论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
论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摘要】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推进已经成为高校管理中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
本文围绕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内涵及必然性进行了阐述,并从完善相关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提高学生管理者的法律意识等方面探讨了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具体途径。
【关键词】学生管理法治化权利救济近几年,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争议屡见报端。
究其原因,是由于高校学生管理旧的思维及模式的惯性及相关教育法规的不健全而造成的。
而侵犯学生人身权、受教育权、财产权等权益的问题已经不再是个案,而是在全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那么,如何对高校学生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又能化解和防范高校管理中潜在的冲突?笔者认为依法治校、推进学生管理法治化应是高校学生管理的必由之路。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班主任工作是观察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一个窗口,在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过程中,笔者通过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分析学生之间的各类案件,发现我院学生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学生管理过程中制定的某些规章制度及一些管理学生的方式,已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及规定。
(一)某些规章制度的内容与法律相抵触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是依法治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法律方式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的过程。
其中,如何制定出合法的规章制度,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基础,规章制度违法了,依法治校就无从谈起。
学生管理工作者包括班主任在内,应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免制定的规则与法律相抵触。
大学生既是一名受教育者,同时又是一名消费者。
因为,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发生了变化,高等教育不再是一种国家的权利和责任,而是一种消费,一种服务消费。
由是,大学生的角色悄然发生了变化,大学生不再仅仅是一个受教育者,而是这种服务消费关系中的一个消费者,一个特殊的教育消费。
因些在学生实行缴费上学以来,学生与学校间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行政法律关系,而演变为一种教育协约关系,即学生与学校的关系是基于宪法原理以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充分实现的法律关系。
高校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高校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一、完善法律体系高校应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确保各项事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学籍管理规定、科研管理规定、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学校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利,为依法治校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提升师生法律意识高校应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法治讲座、开设法律课程等方式,全面提升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
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强教职工的法治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法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依法治校高校应坚持依法治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民主性。
加强学校各项事务的规范化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权利,确保各项事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法治教育宣传高校应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法治宣传周、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法律援助与咨询服务高校应建立法律援助与咨询服务机构,为师生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加强与当地司法机关的联系与合作,共同解决涉及学校师生的法律纠纷和案件。
同时,为学校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六、合同管理与合规审查高校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程序,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建立合规审查机制,对学校的各项政策、规定、文件等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七、知识产权保护高校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权,防范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加强与科研机构、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依法治校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状态
依法治校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状态摘要: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侵犯学生权益的现象,具体包括: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侵犯学生人格权、侵犯学生财产权、侵犯学生公正评价权、侵犯学生程序性权利、侵犯学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之所以造成高校学生管理的非法治化状态,主要因为高校管理者法治意识淡薄、高校的法律地位及高校与学生的关系理论认识及法律规定的模糊、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以及学校校规的违法性等。
充分保障学生权益,就必须依法治校、依法管理,这是高等学校实现教书育人、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的要求,更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
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状态,首先应该完善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从而促使高校管理者转变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并依法建章,真正把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关键词:依法治校依法管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伴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深入人心,公民个人权利意识不断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近几年来,高校侵犯学生权益现象屡见报端,学生状告母校的诉案也频频发生。
究其原因,与管理理念陈旧,法治观念淡薄,以及整个教育法治化进程落后不无关系。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大学生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依法治校、依法管理。
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国方略的组成部分,就是按照法治的原则和精神对学校进行管理。
具体到学生管理工作,就是用法治的理念和法律思维的理性,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制度和程序,规范学校秩序,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将其纳入法治化、程序化轨道,实现法治状态下的学生管理。
本文通过考察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非法治表现,并分析其成因,从而提出依法治校,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状态的应对措施。
一、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非法治化状态英国学者帕金曾说过:“大学对一切都进行研究,就是不研究它自己。
”对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此言一语中的。
长期以来,由于传统学生管理思维及模式的惯性作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致使高校学生管理中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并没有引起我们教育管理者的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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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模式的构建[摘要]查志刚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模式是指在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下,依靠法律法规的系统规范来实现对学生的宣传引导、制度约束、权利保障和司法救济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我们应该从树立法治观念,遵循法治精神;建立执法机构,严格执法;建立正当程序,保障实体公正;建立健全的法制监督机制与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四方面构建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工作模式。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模式当前,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谐社会已成为时代主题。
社会的法治化必然要求高等教育的法治化,将学生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是现代高校的必然要求。
健全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的建立仅仅是法制的体现,法制是一个静态概念,表示现存法律规范的总和。
构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模式单纯仰仗完备的法制系统是远远不够的,而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法治系统。
法治是一个动态概念,表示在法制基础上法的运行过程。
“法治的主旨在于对权力行使程序的规范,程序合法是法治精义之所在”,而且“法治表现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的运行的统一,某一方面的实现不是法治的实现”。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模式释义1.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释义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指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遵循法治精神和原则,以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为依据,规范学生管理权力行使程序,形成合理的高校学生管理权力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把法作为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最高权威,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法治化的学生工作管理模式与传统的学生工作管理模式相比,前者侧重于从法律角度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的全面指导与管理,从课堂到课外,从教室到宿舍,从校内到校外等各个方面,皆规定了明确的法律标准,提出了相应的行为责任,具有指导性强、操作性强的特点。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一个动态的、渐进的过程,可以从以下四方面理解。
(1)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遵循法治精神和原则的过程,也就是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体现法治精神和原则,将法治精神和原则贯穿学生管理的全过程。
法治精神的要素至少有四种:善法、恶法价值标准的确立;法律至上地位的认同;法的统治观念的养成;权利文化人文基础的建立。
由此可以将法治精神解释为正义、法律至上、法治观念和权利本位,其中法治观念是法治精神的核心。
同时,现代法治包含了一系列基本的原则,主要有:权力法定、公开透明、法制统一、注重程序等,法治化就必须遵守这些原则。
在这方面,高校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对学生的异议权没有给予足够的保障,这些管理法治化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说明了高校管理应强化法治观念、坚持法治原则。
(2)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高校学生法律法规实现的过程。
高校学生管理行为应该限定在法律规范的范围之内,但仅仅通过建立与完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体系,是无法真正实现法治的。
只有在具体的学生管理行为中,真正实现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依制度办事,变静态的制度为动态的管理,才能真正实现法治化。
(3)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规范学生管理权力行使程序的过程。
在具体的管理行为中,实现法治化的重中之重在于程序,甚至可以说实现了程序的法治也就实现了管理行为的法治。
只有公正的程序,才具有产生公正结果的能力。
正当程序是法治化中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依法治教”的重要保障。
没有正当程序,受教育者在学校中的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没有正当程序,教育管理者就难以在管理过程中实现公开、公平和公正。
(4)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形成合理的监督机制的过程。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进程,也就是建立高校学生管理法规执行监督机制的过程。
“执法监督是法治化实现的保障。
”建立高校学生管理法规执法监督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地纠正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中存在的无法可依、执法不严和违法难究的行为和现象,把高校学生管理法规立法宗旨转化为现实的学生管理行为。
2.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模式释义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模式是指在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下,依靠法律法规的系统规范来实现对学生的宣传引导、制度约束、权利保障和司法救济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简而言之,也就是在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过程中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其实质是依法管理的程序和方法,可以构成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系统。
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系统,是以学生管理法律规范建设为基础,以严格执行高校学生管理法律规范为内容,提高学生管理者和学生双方守法意识,建立以人民法院司法监督为核心的高校学生管理法规执行监督机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会阻碍其整体功能——法治的实现。
它是引导、教育学生、管理学生的重要途径,是对大学生依法管理、促进其全面成才、维护和谐校园秩序的必要保障;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不仅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全民的履行和遵守,高校大学生是社会知识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行为对社会有较强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同时也是解决新形势下诸多新问题的需要,在当今社会思想多元化的影响下,部分高校大学生急功近利、行为盲从,法律意识淡泊,极易发生事故,同时也有一些学生家长对学校缺乏理解,将责任完全推给校方,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高校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
如何界定学校法人、学生个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明确个人行为的法律责任,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用法律法规来调整大学生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减少教育管理工作者的重复劳动,也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模式构建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实现法治主要是要规范制约高校各类行政管理人员,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并没有产生明显的变化,因此,构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模式,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走向法治化道路以刻不容缓。
根据上述释义,构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模式应从以下方面进行。
1.树立法治观念,遵循法治精神树立法治观念,遵循法治精神是高校学生管理者依法管理的重要前提,它可以促使管理者在依法行使自己管理职权的过程中,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法定权利,避免对学生的侵权。
要搞好学生管理工作,就必须转变观念。
传统思想的影响下,都以学校和管理者为主体,以学校和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这就势必造成对学生权利的侵害。
改变过去把学生管理工作看成“管理学生”的错误认识,从以“管理”为目的到以“服务”为宗旨的转变,从“权力本位”观念向“权利本位”观念转变,倡导和强化服务职能、树立权利至上的理念,变道德教化为法律规范的教育理念,树立法治观念、摒弃传统人治观念,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
在依法治校的大环境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一种简单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
对此我国《教育法》中也有明文规定。
因此,我们应当将教育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来看待,应当将尊重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教育者的首要义务,在行使教育管理权时,首先考虑的不应当是如何“处置”受教育者,而应当是这样处置是否合法、是否会侵犯受教育者的权利,真正将受教育者作为一个平等的法律主体来对待。
这才是我们需要的一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体现现代法治意识的教育理念。
2.建立健全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首先要建立反映管理规律、符合学生利益、内容和谐一致、形式完整统一、层次排列有序的学生管理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
学生管理法律涉及的内容很多,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应该包括高校学生管理基础法、基本法和实施法三个层次。
在许多国家,学生管理法律已成为各国宪法之下的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法律部门,有效地调整学生管理活动所涉及的各种关系,规范着国家行政机关与高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行为。
这主要表现为:学生管理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内容丰富,覆盖面广,覆盖面已经拓宽到学生管理的各个方面;学生管理法律的纵向结构层次分明、等级有序,实施配套体系完备。
在每项学生管理法律之下,再制定下一层级的规范性文件,对法律执行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各种问题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
各层次之间的关系,原则上是依次递减,内容的可操作性上,则是依次递增。
按照建立完整的教育法律体系的要求,当前或今后要更新立法思想,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层次,健全法律体系,推进学生管理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
健全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必须遵循法治统一原则,即下位法的制定必须有上位法的依据,不得与之矛盾,所有的法律和规章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同时,也必须贯彻平等与公正原则,确保学生应有的法律权利和正当利益。
3.建立执法机构,严格执法制定了完善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如果没有相应的执法机构,那么再完善的法律体系也是一纸空文。
从实体意义上说,执法机构是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必然体现,可以说是法律法规的物质载体。
从程序意义上说,健全的执法机构是实现正当程序的保证。
执法机构可以是直属学校党政部门的处级咨询、审核和决策部门,专门负责为学校政策文件的制定开展调研、咨询或起草工作,使文件的出台先过法律关,积极参与有关学生管理政策的修改和审订工作或提供建议,并进行监督,并开展法律服务,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规避法律风险。
因此,在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过程中,建立科学、合理、严格、规范的执法机构是极其重要的。
首先,从对国家法律的执行和本学校校内规章的制定方面考虑,应尽快建立专门的学校法制或法务部门。
其次,从对国家法律和学校校内规章的咨询方面考虑,应尽快设立法律顾问机构。
法务部门可以对学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并在不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基础上,制定学生管理方面的校规校纪以行使法律授予的学校管理自主权和填补法律空白。
法律顾问机构可以在推进学校依法行政、规范内部管理上有所作为。
4.建立正当程序,保障实体公正只有公正的程序,才具有产生公正结果的能力。
在高校管理的实践中,许多高校重实体轻程序,忽视对运作程序的配套规定,没有规章制度不执行,有了规章制度也不执行,或执行得打折扣,使管理显得过于主观化、随意性。
审视我国高校的制度框架,却很难发现对学生权利保障的程序规定。
没有正当程序,受教育者在学校中的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没有正当程序,教育管理者就难以在管理过程中实现公开、公平和公正。
因此,在程序上,高校学生管理权必须依程序合法合理地行使,遵循源自自然公正原则的正当程序原则,保障学生各项权利。
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正当程序是学生权利保障的基本要求。
在保障救济制度的上,完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是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
目前高校学生权利救济途径比较模糊。
《高等教育法》第53条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但在当前高校管理实践中,特别是高校与学生的管理法律关系中,有关对学生权利进行救济的规则少的可怜,且模糊不清。
《教育法》第42条第4款规定,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