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完善我国分税制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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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比较视角看我国的分税制改革_朱青

从国际比较视角看我国的分税制改革_朱青

从国际比较视角看我国的分税制改革*朱 青 内容提要:本文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对当前我国分税制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本级收入占比重较低并不会影响地方财政支出,关键是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不可能给地方政府税收立法权,但可以让地方在中央立法的框架内有一定的选择权,此外还可以通过发展中央地方共享税的路径完善地方税体系;下一步完善分税制应适当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办法,并进一步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比重。

关键词:分税制 地方财政 地方税 转移支付作者简介:朱 青,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教授,100872。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0)03-0034-051994年我国分税制改革后,财力越来越向中央政府集中,而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越来越大。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地方出现了财政困难的现象。

为了解决这种纵向财政不平衡问题,有学者提出应当对分税制进行改革,增加地方税收在全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有人甚至还呼吁给省级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以强化地方税体系。

那么,当前国家应当如何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问题,下一步对分税制应当如何进行完善,本人对这些问题也有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一、关于扩大地方财权的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出现了政府财力分散化的现象,中央政府集中的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

到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从1984年的40.5%猛降到22%,而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占比则从59.5%上升到78%。

①中央政府财力的弱化严重地影响了其各项职能的发挥,特别是通过“抽肥补瘦”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功能大大地下降。

针对这种情况,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合理确定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正是根据中央的这一精神实施的。

分税制改革彻底扭转了政府财力过于分散的状况,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在1994年当年就提高到55.7%,而且自2002年以来这个比重一直保持在55%左右;相应地,地方财政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的本级收入)所占的比重到1994年也由上年的78%猛降到44.3%,近些年来一直维持在45%左右的水平。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背景介绍当前,中国财政体制已经实行了分税制,即从2004年开始,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税收收入进行分配,并将一部分税种归地方政府管理,形成动态共享的税收制度。

这一体制在实际应用中,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急需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

利弊分析利1.分税制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性,使得地方政府更加积极地开展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工作。

2.固定收入和财力预算保护,为地方政府提供了财政保障,容易控制资金支出和收入。

3.分税制合理地分担了财政责任和税收管理的职责,可以稳定地维护全国的财政秩序,并提高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协作效率。

弊1.分税制在财政收入分配和财政权责上存在巨大的不平等和不协调,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稳定,在资源配置方面存在较大问题。

2.分税制在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方面地方政府的投入有限,甚至有一些地方财政困难无法承担其应尽的责任。

3.分税制在经济建设方面,容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跨省市之间的合作不够密切。

改进方向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协调机制1.根据地方政府实际情况和开发要求,制定合理的财政收入分配制度,解决分税制在财政收入和政权责上的不平等和排斥问题。

2.强化财政负担,对于富裕地区财政部分对于贫困地区进行补贴支持,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性,促进全国经济的均衡发展。

3.强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交流合作,鼓励地方财政困难地区之间展开紧密合作,加强跨省市合作机制。

拓宽财政收入渠道1.改变过重依靠土地财政和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的现状,逐步实行以生产企业、创意经济等为主的产业和文化创意经济发展,进一步拓宽财政收入渠道。

2.发挥城市和人口优势,逐步在城市基础设施、环保和教育等领域中涉足投资。

3.合理制定必要的税收政策,为优先发展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结论分税制是一种有利于地方财政自主性和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改进和完善分税制体制,既是本着为全国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的态度,也是我们国家未来发展的长远目标。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精心整理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务院自1988年提出“以法治税”到1998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以来,我国依法治税工作走过了一段艰辛曲折的历程,通官意志”办事,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习惯于居高临下,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从而严重地侵蚀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严重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

(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益或因财政包干税收收入量入为出与本位主义观念作崇等原因,便出现诸如个别税务干部法制意识弱,执法水平低而不顾税收政策规定为纳税人擅自乱开减、免税口子,有的因税为私、以权谋利执法犯法现象;也有因税务执法不严、税务审核把关不牢被投机纳税人钻了空子。

如假外资、假下岗再就业优惠等;有的因税收执法不严而被纳税人假停歇业、假销户现象,给纳税人钻了疏于管理的漏洞。

同时,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源有缺口而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财税任务时,又不得不变着法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买税卖税、垫税,收过头税或有税缓收或不收,有的为了地方财力税款入库时擅自改变入库预算级次;有的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有的甚至出台与上级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未严格履行执法程角度看都有很大的欠缺,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刚性发挥。

同时,考虑地税部门双重领导的特殊情形,地税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在法制意识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等“权大于法”现象。

从而造成税务机关不能完全独立行使职权而使执法力度弱化的后果严重。

我国现行分税制的运行 问题及对策建议(1)

我国现行分税制的运行 问题及对策建议(1)

我国现行分税制的运行问题及对策建议引言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是基于分税制的运行模式,该制度自1980年代开始实行,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然而,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发现分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税收分配不均、地方财政压力加重等。

本文将分析我国现行分税制的运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问题一:税收分配不均现状描述当前,我国税收分配主要以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为主,中央政府负责统筹全国税收收入,并将一部分税收收入转给地方政府,以满足地方财政需求。

然而,由于地方发展不平衡及财政能力差异,导致税收分配不均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税收收入较高,而一些欠发达地区却面临财政困难。

对策建议1.加强地方财政能力建设。

通过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能力,缓解地方财政困难。

具体措施包括改善地方税收征管水平,加大地方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地方税收收入。

2.调整税收分配比例。

对于财政困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中央向地方的税收分配比例,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3.实行差别化税收政策。

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需求,对不同地区实行差别化的税收政策,既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又能平衡税收分配。

问题二:地方财政压力加重现状描述现行税制下,地方政府在承担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务的同时,还需要依靠税收收入来满足财政需求。

然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地方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加,财政收入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开支。

对策建议1.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通过增加地方政府非税收入,如土地出让收入和国有企业红利,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2.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划分机制。

在现行分税制框架下,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划分财政责任,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3.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通过建立统一的财政制度,加强地方政府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预算执行效率,从根本上解决地方财政压力问题。

问题三:地方政府过度依赖税收收入现状描述由于我国现行税制下,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税收收入,导致地方政府过度依赖税收,缺乏多元化的财政收入来源。

完善我国地方税制体系的若干思考

完善我国地方税制体系的若干思考

税务工作研究地方财经Loca l Publi c F i nance and Econo m ics完善我国地方税制体系的若干思考广西财政厅法规税政处课题组一、我国地方税制体系概况(一)新中国成立以后至改革开放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针对国民党政府税收制度的极度混乱和原各解放区税收制度的不统一状况,我国进行了建立中国新税制的改革。

1950年1月就制定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税收立法权、税收管理权和税种的统一,其中也对中央和地方税的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收管理权限等问题上作了原则上的规定。

1951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又发布了关于1951年度财政收支系统的划分的决定,将印花税、屠宰税、房地产税、特种行为消费税、使用牌照税和契税列为大行政区或省的收入,由地方根据中央颁布的统一税法制定本地的具体征收办法。

这一决定标志着新中国地方税的产生。

此后直至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尽管地方税的税种及征收范围等随着税制改革和中央与地方集权分权关系的调整而相应进行了几次调整,但地方税税种少、收入规模小的基本格局未有根本的改观。

(二)改革开放后至1994年财税改革前。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开始对税收制度进行了几次改革。

1980年实行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预算体制,除了将传统的地方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牲畜交易税和集市交易税)收入地方外,还将盐税、农牧业税、工商所得税收入划入了地方。

1985年开始试行的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体制,将12种税的收入划归地方。

1988年开始实行地方财政包干办法。

在把税种收入划归地方的同时,特别是在新制定的税收条例中,也分别不同情况给予地方可以在规定幅度范围内确定税率、税额和减税免税的权力。

(三)年财税改革至今。

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进一步发展和经济体制进一步改革的需要,我国对财税制度和管理体制进行了一次范围较大、程度较深的改革,即实行分税制的财税体制。

关于我国分税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关于我国分税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关于我国分税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引言我国的分税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税收收入的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我国分税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将分析我国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中央财政收入过高,地方财力不足我国分税制存在的首要问题是中央财政收入过高,地方财力不足。

按照目前的税收分配比例,中央政府可以获得大量的税收收入,而地方政府的财力相对较弱。

这种不平衡的财力分配导致了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财力来承担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

对策一:调整税收分配比例为了解决中央财政收入过高、地方财力不足的问题,可以适度调整税收分配比例,增加地方政府的财力。

可以考虑将部分税收收入从中央转移到地方,以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和发展能力。

对策二:加强地方税收征管能力除了调整税收分配比例,还可以通过加强地方税收征管能力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

地方政府应该加大对地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力度,提高税收征收效率,确保税收收入的合理获取。

问题二:财政分权不明确、协调性不强我国分税制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财政权力分散、分权不明确、协调性不强。

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税收征管、财政支出等方面存在着各自独立运作的现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财政分权不明确、财政运作效率不高。

对策一:建立财政协调机制为了加强财政分权的协调性,可以建立一个有效的财政协调机制。

该机制应该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代表,定期会商税收分配、财政支出等事项,协调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促进财政的合理分权和协调运作。

对策二:加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除了建立财政协调机制,还应加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改革财政编制制度、完善财政预算制度等措施,加强对财政运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资源的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

问题三:税收逃避和避税现象严重我国分税制存在的第三个问题是税收逃避和避税现象严重。

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政策建议

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政策建议
方的责 、 、 权 利的基础上, 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
个重大问题。我国现阶段在税权划分方 面存
在的主要问题是 :
1税收立法层次不高 , . 税法缺乏权威性和严 肃性 , 为地方政府“ 越权” 创造了条件。 目 , 前 从法律 角度看 , 我国的税收立法工作 滞后于经济发展 , 中, 其 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缺少
维普资讯
Hale Waihona Puke 囊囊 . 蠹 . 够
年 第

一 一 . 一 一
收立法权而且收不抵支 的情况下 , 往采取 “ 往 越 权” 的办法来解决现实矛盾 突出地表现在两个 方面: 一是地方政府用收费权替代税权 , 且收费 规模 日益庞大; 二是地方政府在地方利益的驱动 下, 超越税法的现象屡屡 发生, 如擅 自变通国家

我 国地方税收体系 的现状分析
l9 94年我国对税制进行 了结构性的全面改 革, 明确划分 了中央税 、 地方税 和中央地方共享 税 , 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 务管理机构, 分设 使税 收管理由原来的统一领导 、 集中管理转变为统一 领导 、 分级管理。按照分税制的要求 , 划归地方
① 陈炯 , 余可, 张孝鸿:税权划分 问题研 究》 载于《 《 , 税收研究资料)o o年第 2 , 1 2o 期 第 0页。
家权 力机关之间的分配 , 遵循“ 统一领导 , 分级管 理” 的原则。税权划分的 目的在于确立集权和分 权的最 佳结合点 地 方税 收税权划分 是一 国税 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 也是进 一步完善地方税 收体 系、 推进国家税收制度创新需要着力解决的

有一个确定统一的规则, 它不是由宪法明确规定, 也不是通过最高立法机关, 即全 国人 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通过立法解决 , 而 是由中央政府即国务院或授权财政部 、 税务总局 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 随意性较大。 3税收立法权过分集中在 中央, . 地方缺乏必 要的税 收立法权 , 地方税权与事权严重脱节。 实行分税制的 目的是在 明确划分中央和地

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

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

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本文将探讨中国改革开放时期的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对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的影响。

分税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制度安排。

在过去的十年里,分税制逐步实施,成为了中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分税制背景及意义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逐步推行市场经济体制,财政收入和支出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中国开始推行分税制改革。

这项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财政收入,规范财政管理,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分税制内容分税制十年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财政收入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三部分。

其中,中央固定收入主要包括税收、国有企业利润等,地方固定收入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共享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所得税等。

此外,分税制还规定了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范围,以确保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

三、分税制影响分析分税制十年制度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首先,分税制改革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其能够更好地调控宏观经济。

其次,分税制加强了地方政府的财力,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此外,分税制还增强了企业和个人的纳税意识,规范了税收征管秩序,减少了税收流失。

但是,分税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加等。

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在后续的改革中加以解决。

以共享收入为例,虽然共享收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级政府的财政压力,但同时也增加了财政管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因此,政府需要寻求更加稳健、可持续的财政政策,以应对这些挑战。

四、总结分税制十年制度在改革开放时期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事权与财权的合理划分,以及财政收支范围的明确规定,分税制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企业和个人的纳税意识。

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

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

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
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是指国家税收的划分和分配以及中央和地
方各级财政权责的明确和协调。

这种财政体制的实施能够充分发挥
中央和地方各自的优势,提高财政权责的有效性和透明度,促进经
济和社会的发展。

下面,本文将对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进行详细的
阐述。

一、分税制的基本概念及原则
分税制是指国家税收的划分和分配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权
责的明确和协调。

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是:
1.中央地方分权,各级财政独立:中央和地方应当根据各自的
权责范围,在税收、财政和经济等方面实行分权管理,提高财政管
理效率,推动经济发展。

2.权责相符,分配合理:中央和地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财政责任,财政收入和支出要保持平衡,重要投资项目要有中央财政支持,符
合分税制原则的地方税收返还制度要全面实施。

3.公开透明,监督制约:对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和财政管理进行
公开透明的监督制约,加强财务监管,防范腐败和浪费,保障国家
和人民的利益。

二、分税制的税种和主要税收收入
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税种划分和收入分配如下:。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1.税制不够简化:我国税制涉及到多个税种,税收政策也比较复杂,企业和个人缴税的程序繁琐,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2. 税收结构问题:我国税收结构偏重于间接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而直接税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占比较低,这导致了税负分配不均和经济效率低下。

3. 税收征管问题: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着不规范、不公正、不透明等问题,导致了一些纳税人的不满和逃税现象的存在。

改革建议:
1. 税制简化:应当通过整合税种、取消不必要的税种和税收优惠,简化税制,降低纳税人的负担。

2. 税收结构调整:应当适度提高直接税在税收结构中的比重,优化税收结构,增加税负分配的公平性和经济效率。

3. 税收征管规范:应当加强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提高税收征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减少逃税现象的发生。

4. 加强税务部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税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纳税人的服务意识和能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提高纳税意识和自觉性。

- 1 -。

如何完善我国国地税合并后的问题

如何完善我国国地税合并后的问题

如何完善我国国地税合并后的问题作者:田洋洋来源:《现代营销·经营版》2018年第06期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和税收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各方面改革的推进。

国地税分设也凸显出很多弊端,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增加,税收征管的效率也没有达到很好的效果,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了阻碍了我国税务机构的发展。

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为此国务院提出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方案,但由于国地税合并方案还未完善,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本文根据国地税合并后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国地税合并;征管体系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使得财政税收收入稳步提升,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但却带来了很多不便,对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来说,一来是疲于应付国地税间的事情,再者又很难全面掌握税收业务,而国地税合并将可以对人员进行更好的配置,强化最需要加强的部门,减少内部门的工作量,增加从事对外事务的人员,提高税收征收的整体效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也方便了纳税人申报及应对税务机关检查,减少企业办税成本,降低地方数据造假的可能性,有利于我国的财税改革走向深化。

一.国地税合并的主要内容为降低企业与纳税人征纳成本,清楚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国税地税机构合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二.国地税合并后的问题(一)在职人员分流问题在数据搜集及分析中发现,2000年我国的税务机构共有40万多名工作人员,其中,30岁以下的正式员工就有20万人以上,35岁的正式员工人数超过18万人,45岁的职工占职工总人数的85%,职工人员分布普遍较为年轻化,并且在2011年,全国的国税各级系统人员达到46万人,地税的各级系统人数为39万人,截止到2016年统计发现我国国,地税在职人员总数接近80万人,占整个公务员队伍超过10%,人员的过多则无法避免的造成素质的良莠不齐及分布不均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导致我国收入的发展,因为如此庞大的人员队伍,在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合并后,将会涉及众多的人员分流及人员富余的问题。

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06104014分税制存在的问题一、我国分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当前我国分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世界各国分税制的实践来看,真正意义上的分税制,其基本内容可概括为:”税种分开,税权分立,机构分设,转移支付”.与此相比,我国的分税制有一定差距,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1。

中央税制与地方税制体系不健全我国现行分税制虽然划分了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但在税种划分时,考虑税源大小较多,考虑税种性质及调控需要不足。

主要表现在:(1)中央税税种单一,不成体系,影响了中央税收宏观调控功能的发挥.(2)共享税规模过大、税种偏多。

从税收规模上看,仅增值税收入就占整个国家税收收入的40%以上。

影响中央与地方在税收管理权责上的清晰规范划分,其分享效果接近财政分成体制,与分税制目标相悖。

( 3)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收入不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要求。

(4)地方税税制结构不完善。

其一,缺乏有效的主体税种。

在现行地方税体系中,虽规定有14个税种,但结构松散,缺乏税源充沛、税额较大的当家税种.其二,地方税税种改革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1994年税制改革对地方税税种的改革触动不大。

还有一些应该开征的地方税种尚未开征,如社会保障税、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

2. 税权过于集中我国现行的分税制不仅中央税、共享税,而且绝大部分地方税的立法权限全部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只能制定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征税办法、补充规定和说明。

这种高度集中的税权划分模式,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分税制的要求。

3.对保证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强税收征管,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保证分税制的顺利实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一是机构重复设置,导致人员、经费猛增,加大了征税成本。

二是同一税源两家管理,不利于理清征纳关系,也给企业带来不便。

三是国税、地税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有差别,影响工作积极性。

试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及其完善

试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及其完善

试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及其完善内容提要:分税制作为划分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一种分级预算体制,已在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得以普遍应用。

本文比较分析了我国分税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认为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善分税制改革,不仅需要从我国实际出发,而且有必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把国外分税制的普遍经验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

分税制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公共财政的理论确立的一种分税分级财政管理制度。

它是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一种财政分配体制,是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一种较为规范的方式。

(一)我国分税制的现状1994年起实施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是,以原包干制为基础,按照“存量不动,增量调整,逐步提高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建立合理的财政分配机制”的原则设计,采取了“三分一返一转移”的形式,即划分收入、划分支出、分设税务机构、实行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

我国分税制的主要特点是:(1)按国外通行的分税制办法,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对共享税是按不同税率分享的,而我国的共享收入是按隶属关系或比例分享的。

例如资源税,从陆地资源征收的归地方,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而增值税则是按比例分享的,75%归中央财政,25%归地方财政。

(2)充分考虑地方既得利益。

分税制改革以1993年为基期年,根据地方财政实际收入数和分税后收入变化情况,核定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基数,不影响地方的既得利益;在支出划分上,仍按原定事权范围,未作调整,保证了各地区原有支出规模。

另外,由于中央财力限制,我国分税制未采用国外通行的“支出因素法”。

(3)实行分税制没有影响地方财力,加快了地方经济发展的速度。

我国的分税制是“温和式”的,既考虑到中央要适当集中一部分财力,解决中央财政困难,又不影响地方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

实行分税制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75%划归中央,但在基期年中央将这部分收入全部返还给地方,而且以后每年再按一定比例递增,因此,中央实际上集中的只是消费税和增值税每年增量中的一部分,只占地方全部收入的3%~5%,比重很小。

中国式分税制、中央税收征管权集中与税收竞争

中国式分税制、中央税收征管权集中与税收竞争

中国式分税制、中央税收征管权集中与税收竞争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中国式分税制、中央税收征管权集中与税收竞争之间的关系及其影响。

我们将对中国式分税制进行概述,理解其特点、发展历程以及在中国财政体系中的作用。

接着,我们将分析中央税收征管权集中的现象,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实施方式以及对地方税收征管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探讨税收竞争在中国财政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与分税制和中央税收征管权集中之间的关系。

通过深入研究这些主题,我们将揭示中国式分税制和中央税收征管权集中对税收竞争的影响,以及这些影响如何塑造中国的财政格局和经济发展。

我们还将探讨如何优化税收制度,以更好地平衡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促进税收竞争的健康发展,从而为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支持。

二、中国式分税制概述中国式分税制,作为一种独特的税收制度,是在中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

它既是中央集权体制下的产物,也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收制度。

中国式分税制的核心是税收的分级管理,即根据税收的种类和特性,将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这种划分不仅体现了中央政府对税收的集中管理,也兼顾了地方政府的税收利益。

在中国式分税制下,中央税收征管权相对集中。

中央政府负责征收和管理大部分重要的税收,如所得税、消费税等,这些税收对于保障国家财政稳定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政府则负责征收和管理一些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税收,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这种税收征管权的划分,既有利于中央政府统一调度和分配财政资源,也有利于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税收手段促进经济发展。

然而,中国式分税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竞争日益激烈,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和促进经济发展,可能会采取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央税收征管权的集中性。

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对税收的依赖程度较高,可能会导致地方政府在税收征管中出现过度竞争和不当竞争的现象,这不仅会损害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也会对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与完善

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与完善

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与完善2006-11-7 9:35丁淑芬【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税制结构是指各个税类、税种的组合以及它们在组合中的相对地位。

税制结构总是在一定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充分体现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的有力保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合理地设置各类税种,优化和完善我国的税制结构,从而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十分迫切的。

一、税制结构以直接税为主还是以间接税为主在西方国家税收理论研究中,围绕直接税、间接税何者最优,一个国家税制结构到底以直接税为主还是以间接税为主的争论已经持续了200多年,直接税、间接税的分类理论,现在在我国也已经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并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目前,在我国直接税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农业税等。

间接税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对于一国的税制结构到底是以直接税为主还是以间接税为主,目前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认为应当以直接税为主,另一种则认为应当以间接税为主。

主张以直接税为主的理由是,作为直接税中重要税种的所得税是一种先进的税种,具有其他税种不具备的公平、合理的特点。

第一,所得税对社会所有成员征收,具有普遍性,能够树立公民自觉纳税的意识。

第二,所得税按照负担能力征收,负担较为合理。

高收入者适用高税率,低收入者适用低税率,体现了公正和公平原则。

第三,纳税多少与商品价格没有直接联系,不会给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障碍,能够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四,所得税的累进制,具有“内在稳定器”的自动调节功能,它不仅有利于调节个人之间分配不公的问题,而且有利于发挥税收的宏观调节作用。

第五,由于直接税中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其中大部分)直接由纳税人个人负担,涉及到公众个人的利益,所以公众关注的程度较高,财政支出受到公众监督的力度更大,可以保证财政支出更加合理、有效。

我国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我国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我国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我国已经先后实施了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

然而,目前我国的分税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问题1.税收收入分配不均我国的分税制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征收税收并分别负责收入的分税制。

然而,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相对较弱,因此税收收入分配不均,导致一些地区财政收入长期处于紧张状态。

2.税制管理过于复杂我国的分税制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同时负责税收征收、税制管理以及税收收入的分配。

这种管理结构过于复杂,使税收征管过程中出现许多漏洞和不透明现象,容易形成腐败和不公。

3.税收征管体制存在问题我国的税收征管体制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税务机关控制力度较小,缺乏有效监管措施,容易出现贪污和不法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的利益绑定也是税收征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完善措施1.加强税收收入调节机制为了解决地方财政收入不足的问题,可以加强税收收入调节机制,即调节地方和中央对税收收入的分配比例,保障地方财政基础和可持续发展。

2.简化税收征管机制为了减轻税收征管过程中的管理成本和资源投入,可以简化税收征管机制,同时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引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效果。

3.拓宽税收征管渠道为了解决税收征管体制存在问题,可以拓宽税收征管渠道,通过分权化改革,鼓励民间机构进入税收征管领域,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4.加强税收征管人员素质培训为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出现的贪污和不法行为问题,可以通过加强税收征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素质培训,提高税收征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诚信度,保障税收征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总之,完善我国的分税制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税收收入调节机制、简化税收征管机制、拓宽税收征管渠道、加强税收征管人员素质培训等措施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分税制的效率和公正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意见建议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意见建议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意见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经验。

我觉得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首先得从税收结构这块入手。

以前我参与一个项目的时候,就发现咱们的税收种类那叫一个复杂繁多。

就好比你面前有一堆乱麻,根本不知道从哪下手整理。

我感觉在税收结构方面,得把一些不必要的税种进行简化或者合并。

比如说有些小税种,征税成本贼高,企业这边呢,为了应付这些,得花费好多人力物力,效果还不好。

就像在生活里,你整理衣柜,要是很多小零碎的东西太多,找件衣服都难,还不如把一些不常用的小物件整理到一起或者干脆扔掉。

哦对了还有,预算管理这一块太重要了。

在实际工作里,我常常看到预算编制和实际执行之间差了十万八千里。

这预算就像我们规划的旅游路线,你本来计划得好好的,结果上路以后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我觉得要让预决算更加透明公开化。

为啥呢?像有的地方预算不透明,钱花到哪去了都不清楚,老百姓不放心啊!我们可以参考国外一些先进的预算管理模式,像他们对于预算每一笔收支详细的公示制度啥的。

不过我也得承认我这些建议是有局限性的,毕竟每个国家的国情不一样。

另外,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我觉得应该做得更加规范精准。

我之前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的地方其实不太需要资金支持了,却还拿到很多转移支付资金,一些真正贫穷急需资金的地方却拿不到多的。

这就像救助物资发错了地方,本来是要救那些受寒的人,结果给到了有暖炉的人。

我们要建立更完善的评估体系,确定不同地区到底真正需要多少资金多少资源,让财政转移支付更有效率。

在分税制这方面,我感觉也需要调整。

现在地方税收和中央税收有些方面划分得不是那么合理。

有些地方财政老是紧巴巴的,我感觉就像在一个大家庭里,做哥哥的钱很多,做弟弟的穷得响叮当。

中央和地方在税收分配上得再平衡平衡,当然,这个平衡很难把握,需要大量的数据研究调研。

我也在不断摸索学习这一块,但是可以先从一些大家都能看到的矛盾点下手,比如有一些税种的归属问题。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个很庞大复杂的事儿,咱只能一点一点从工作中的这些问题和经历里盘算盘算,找到改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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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完善我国分税制的若干建议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深入推进,税收法制建设和税收制度改
革日益成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内容。

其中,分税制作为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实施了多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完善我国分税制提出若干建议,以期为该领域的深入研究和解决问题提供一些参考。

建议一:优化财政收入分配机制
由于分税制下财政收入的分配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因此分配机制需要得到
优化,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建议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完善其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有序化,使得地方政府有能力为民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会公平和公正。

建议二:加强税收协调和监管
分税制模式下,中央和地方在税收征收和管理方面各自负责,难以形成协调合力,导致一些企业侵占税收、逃避税款。

建议加强财税协调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税种协调,避免重复征税和多头管理,加强税务管理和监管,加大税收追缴力度,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惩罚,促进税收的公平合理。

建议三:完善税收政策和税种分类
税收政策是分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税种分类的确立也是分税制有效运行的基础。

在税收政策制定上,应注重宏观调控和微观激励相结合,既要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也要支持企业创新、促进社会公正。

在税种分级上,应根据企业规模、行业属性、地区因素等因素,科学制定分类标准,使不同地区和行业的企业在税负上享有一定的差别性,从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建议四:建立完善的税收征收机制
分税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税收征收权由中央和地方各自行使,面临征收难度和
征收效率相对较低的问题。

建议在这方面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税收征管系统,加强税收征收强度,减少税收逃避和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稽查力度和应对措施,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打击和严惩。

建议五:加强分税制的宣传与推广
分税制的完善和落实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需要加强宣传发动全民参与。

各级政府应积极制定宣传策略和举措,将分税制的政策、机制和效果充分宣传和推广,加强公众和企业对税收政策的认知和理解,促进分税制的顺利推进和实现。

结语
完善我国分税制是当前和未来的重要课题,需要在政策、法制、管理等多方面加强研究和推进,同时也需要广大政府机构、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贡献。

希望本文提出的若干建议能够为完善我国分税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思路,也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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