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员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质量管理体系评审是组织对其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和评估的过程。
为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评审目的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的目的是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和改进性,促进组织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客户满意度。
评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体系的符合性:评审人员应核实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内部对质量管理的规定。
2. 体系的有效性:评审人员应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包括制度的完善程度、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对持续改进的支持程度。
3. 体系的改进性:评审人员应对现有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发现和定位,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以促进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不断改进。
三、评审程序1. 确定评审组成员: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包括质量管理部门的代表、相关部门的代表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成员。
2. 制定评审计划:评审小组按照评审日程安排评审工作,并明确评审的重点、范围和方法。
3. 进行评审准备:评审小组依据评审计划,收集评审所需的资料和文件,并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初步了解。
4. 进行评审:评审小组按照计划进行评审活动,包括文件审查、现场检查、访谈等方式,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5. 形成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撰写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发现的问题、改进建议和措施,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组织高层。
6. 跟踪改进措施:评审小组应对评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改进建议进行跟踪,并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改进措施。
四、评审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评审人员应保持中立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据事实和标准进行评审。
2. 机动性原则:评审工作应具有一定的机动性,根据评审情况和需要,可随时调整评审计划和方法。
3. 及时性原则:评审应及时进行,不拖延,确保评审结果的有效性。
评审员管理办法
评审员管理办法评审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评审员的管理,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评审员的权限和职责第一条评审员的权限1.评审员有权对相关工作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2.评审员有权访问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第二条评审员的职责1.评审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审,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2.评审员应对评审流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评审中的问题。
3.评审员应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帮助评审单位做出合理决策。
4.评审员应保守评审工作中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评审过程和结果。
第三章评审员的选拔和任用第一条选拔渠道评审员的选拔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二条任用要求1.评审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通过评审员资格认定。
2.评审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条任期和考核1.评审员的任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可重新评选。
2.评审员应接受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任用。
第四章评审工作的程序和流程第一条评审委员会的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主管部门或评审单位负责成立,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二条评审方案的编制1.评审员应参与编制评审方案,明确评审目标和方法。
2.评审方案应纳入评审委员会审议并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评审会议的召开1.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方案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员应按时参加会议。
2.评审会议应主持人主持,评审员应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评审报告的撰写和提交1.评审员应按时完成评审工作,撰写评审报告。
2.评审报告应反映真实情况,附上评审意见和建议。
3.评审报告应提交评审委员会和相关领导,确认后进行归档。
第五章评审员的权益保护和处罚第一条评审员的权益保护评审员享有依法参与评审的权益,并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条评审员的处罚评审员违反法律法规、失职渎职或泄露评审机密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
附件:1.评审方案模板2.评审报告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评审员资格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对评审员进行资格认定和注册的行为。
评审管理制度
评审管理制度一、概述评审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在项目评审中制定的规范流程和相关制度。
评审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或组织明确评审的目的和流程,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评审管理制度的制定不仅有助于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项目管理质量,还可以帮助企业或组织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把握市场机会。
二、评审的种类常见的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商务评审、设计评审等。
不同类型的评审需要有不同的评审标准和流程,以保证评审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在实际的评审过程中,为了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有些企业或组织也会建立专门的问题评审、风险评审、后评估等评审种类,来保证项目各个阶段都得到全面的考虑和管理。
三、评审的流程评审流程是评审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它不仅可以帮助企业或组织保证评审的质量和有效性,还可以提高评审的效率,减少评审的风险。
常见的评审流程包括:1.评审申请: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人员向评审小组提交评审申请,说明评审的原因、目的、内容、流程等相关细节。
2.评审准备: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申请,准备相关的评审材料、评审标准和评审表,以及确定评审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3.评审执行:评审小组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评审,按照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评审。
4.评审整理:评审小组对评审结果进行整理、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包括评审过程、评审结论、评审建议等内容。
5.评审反馈:评审小组向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人员反馈评审结果,提供评审建议和参考意见。
6.评审跟踪:项目经理或相关领导对评审意见进行跟踪和落实,及时纠正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评审管理制度的要点根据不同的企业或组织,评审管理制度的要点会有所不同。
但是,一般要涵盖以下要点:1.评审组织和分工:明确评审人员的职责、权利和分工,以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2.评审标准和流程:制定评审标准和流程,以提高评审的质量和效率。
3.评审材料和记录:准确收集、整理、记录评审材料和评审过程,并形成评审报告,以便后续查阅和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评审方案管理制度
评审方案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评审工作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评审方案的管理是评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保障评审工作公正、高效进行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了规范评审方案的管理工作,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和实施评审方案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明确评审方案管理的程序、要求和标准,规范评审方案的管理,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进行。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评审方案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科研评审、项目评审、学术论文评审等各类评审工作。
四、管理要求1、评审方案的起草、审批、执行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修改或变动;2、评审方案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清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能涉及歧视、偏见等违法违规行为;3、评审方案的管理应当做到严格保密,不得泄露评审方案中的相关信息;4、评审方案的执行过程应当严格按照评审方案中的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变动或修改;5、评审方案的结果必须符合评审方案中的规定,不得超越评审方案的范围进行;6、对于评审方案中出现的问题或矛盾,应当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7、对于违反评审方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管理流程1、评审方案的起草:评审方案的起草由专门的评审工作人员进行,必须符合评审方案的目的和要求,内容真实、清晰;2、评审方案的审批:评审方案起草完成后,提交相关领导进行审批,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确认后方可执行;3、评审方案的执行:评审方案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按照评审方案的要求进行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变动;4、评审方案的结果处理:对于评审方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或矛盾,必须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5、评审方案的总结和分析:评审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对评审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做到不断提高。
质检部奖惩管理制度
质检部奖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质检部员工的行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团队精神和凝聚力,提高部门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二、奖励管理1. 评选优秀员工:每月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公开表彰,并给予奖金或奖品奖励。
2. 优秀团队奖:每季度评选出表现突出的质检小组,进行公开表彰,并给予团队奖金或奖品奖励。
3. 优秀贡献奖:对在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员工进行个人表彰,并给予额外的奖金或奖品奖励。
4. 公司奖励:对获得公司级别奖项的员工进行公开表彰,并给予公司额外的奖金或奖品奖励。
5. 自荐奖励:员工可以自荐自己或他人进行奖励,经认可后给予奖金或奖品奖励。
6. 特殊贡献奖:对在特殊事件中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额外的奖金或特别奖品奖励。
7. 工作质量奖:对工作质量高、责任心强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或奖品奖励。
三、惩罚管理1. 打卡迟到:员工如有迟到现象,每次扣除工资10元。
2. 旷工:员工如有旷工现象,每次扣罚工资当天工资的20%。
3. 工作失误:员工如在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将通过警告、降级等方式进行惩罚。
4. 逃避责任:员工如逃避工作责任,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包括警告、降级、辞退等。
5. 不服从管理:员工如不服从管理,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包括警告、降级、辞退等。
6. 公司规定违反:员工如违反公司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7. 公共道德问题:员工如在公共场合出现道德问题,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四、奖惩管理程序1. 提名:员工或部门领导可对表现出色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进行提名,提名需提供相应事实证据。
2.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经过公平公正的评选程序,评选出优秀员工及团队。
3. 颁奖:对被评选的员工和团队进行公开表彰,颁发奖金或奖品奖励。
4. 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进行处罚。
五、奖惩管理效果监督1. 监督单位:公司高层领导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奖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市长质量奖审核所需材料
市长质量奖审核需提供的材料明细(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原件)一、“领导”项:1、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如产品质量法、计量法等)的纸质版材料;2、“三法一条例”的纸质版材料;3、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证书;4、质量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记录等的证实材料;5、参加重大质量活动的证明材料(照片、方案等);6、企业发展的质量理念材料;7、制定企业文化理念的纸质版材料;8、企业长短期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分析及改进等的材料;9、上级领导对本公司领导的评价及改进措施的纸质版材料;10、领导与顾客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改进(包括制度文件、沟通的证明材料及改进证明材料等);11、领导与员工的沟通及改进(制度文件、沟通证明材料及改进证明材料等);12、企业内部管控体系系统的相关证实材料(包括制度文件,管理规定、部门职责、各岗位职责及实施细则等);13、企业内、外审制度文件及报告;14、环境保护报告(第三方);15、能源消耗报告(第三方);16、公共卫生、职业卫生评估报告(第三方);17、公共安全报告(第三方);18、职业健康评估报告(第三方);19、产品对公共安全的评估报告(第三方);20、企业制定的诚信道德规范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的检查记录(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21、企业对公益事业的支持、捐助(需提供发票);二、“战略”项:22、公司3—5年战略规划;23、公司3—5年经营规划;24、公司3-5年质量规划;25、标杆企业(竞争对手)的信息收集、分析、改进措施等的原件(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三、“顾客与市场”项:26、长、短期市场拓展计划(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27、目标客户群;28、市场细分;29、销售网络;30、售后服务体系(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31、对顾客意见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整改(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32、顾客满意度调查及改进措施(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33、对客户关系的维护(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34、市场占有率、业务增长率、新增市场等的分析与改进措施;四、“资源”项:35、建立有利于采纳员工意见和建议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及执行情况(制度文件、执行情况);36、员工绩效激励政策(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37、人力资源规划(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38、员工的引进计划(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39、员工的教育、培训计划(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40、承上启下的员工工作环境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41、不断改善员工工作环境的证明材料;42、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的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43、对关键场所所有测量指标进行定期测量的制度文件及实施记录;44、全员性质量活动(包括QC小组、合理化建议、6S管理等)的方案及实施情况证实材料;45、根据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调查、收集建议和意见的记录及相应的改进措施;46、对员工技能的调查、分析及改进措施的记录;47、符合战略规划的财务管理制度;48、符合战略的资金预算计划;49、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50、资金预算与实际使用的对比、改进的制度、对比情况记录及改进措施;51、基础设备设施的纸质版档案;52、基础设备设施的控制、维护保养制度及记录;53、基础设备设施的更细改造计划及实施记录;54、基础设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预案及处理记录;55、建立和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包括OA系统、ERP系统、CRM系统、PDM系统等)证实材料和使用记录;56、开发或引进先进技术和标准的相关证实材料;57、参与制(修)定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证实材料;58、技术专利证书;59、新产品的研发及实施情况记录;60、近、远期技术改造目标和计划及实施记录;61、公司对技术状况的评审,并与国内外竞争对手的比较和分析的记录;62、供应商合作协议及供应商评价材料;五、“过程管理”项:63、市场调研(需有调研记录和报告)、产品(商品)服务的需求的证实材料;64、对质量、生产率、成本、周期时间、准时率、应变能力的分析材料;65、对公司的制造能力、过程能力、测量能力、供应能力、维护能力、应变能力及绩效、环境、安全等的评估分析材料;66、符合市场调研、产品(商品)服务的需求、质量、生产率、成本、周期时间、准时率、应变能力、公司的制造能力、过程能力、测量能力、供应能力、维护能力、应变能力及绩效、环境、安全等的过程设计;67、对标书、合同及订单的评审制度文件及记录;68、对产品设计及设计更改的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69、对新产品投产前生产技术准备和过程控制策划的相关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记录;70、采购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71、对供应商质保能力的评价及选择的证实材料;72、生产过程控制计划及执行情况记录;73、优化现场管理的文件制度及执行情况;74、对生产过程的改进计划及执行情况;75、检验和实验管理规定;76、不合格品的管理规定和执行情况;77、针对检测设备的控制、校准和维护的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78、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相关的制度文件及执行情况;79、产品和过程的评审制度文件及评审记录、报告及采取的整改措施;80、为用户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系统的制度文件及记录、分析、整改措施;81、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基础设施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服务管理、服务管理等七想管理制度文件及管理记录;六、“测量分析与改进"项:82、对长、短期目标,战略规划的进展情况,过程管理的关键绩效进行每年二次的测量和分析评审记录;83、战略目标、战略规划、经营结果、行业中竞争对手和标杆的对比、发展趋势、市场预测进行趋势分析、对比分析及因果分析的记录材料;84、通过统计报表、供应商会议、产品订货会、信息发布会等有效途径获取信息的证实材料;85、建立包括手机和传递图纸、文件(标准、法规)、专利成果、技术创新成果、供应方及竞争对手、标杆的技术水平和市场情况等六方面信息和知识管理共享平台;86、全公司各部门的激励政策制度文件、工作改进计划87、全公司各部门的激励政策制度文件、工作改进计划的执行情况88、全公司各部门的激励政策制度文件、工作改进计划的跟踪管理与有效性的评价;七、“经营结果”项:89、近三年所有客户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及结果的测量与分析;90、根据近三年所有客户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及结果的测量与分析,针对当前水平及趋势进行分析;91、三年顾客满意度在柜内行业中的水平分析;92、将竞争对手和标杆对比的结果作为依据,制定改进措施及实施情况;93、三年顾客感知价值和顾客忠诚度的测量分析及结果;94、近三年与国际同类产品的销售对比分析、改进措施及执行情况;95、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指标(审计报告)及相应的水平与趋势分析;96、近三年与标杆对比的财务绩效及分析、改进措施及执行情况;97、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培养、引进职数和岗位数量、简化管理层级和岗位数量、组建跨职能小组数量、岗位轮换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利税率、员工流失率和晋升率及管理人员比例变化、员工薪酬福利增长率、对员工的奖励表彰数量等10想内容的指标测量及当前水平和趋势的对比分析、改进措施;98、员工学习和发展主要测量指标及当前水平和趋势的对比分析、改进措施;99、员工权益和满意度测量指标与当前水平和趋势的对比分析、改进措施;100、近三年厂方面积、关键设备数量、基础建设投资、设备技术改造投资等基础设施资源的测量指标及当前水平及趋势的分析、改进措施;101、近三年产品质量、生产成本、全员劳动生产率、产品开发周期、生产周期、快速响应时间、供方交货准时率、供方和合作组织的经营绩效等过程有效性的主要测量指标及当前水平和趋势的分析、改进措施;102、近三年质量、成本、财务预算准确率、设备利用率、设备经济周期等支持过程有效性的主要测量指标及当前水平和趋势的分析、改进措施;103、近三年战略目标实现率、战略规划完成率的证实材料;104、近三年高层领导的经营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管理责任结果;105、近三年资产保值增值、投资收益率、纳税等方面的财务责任结果。
市长质量奖实施方案
市长质量奖实施方案一、背景。
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为了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推动全市产品质量水平提升而设立的荣誉称号。
市长质量奖的设立旨在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企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实施目标。
市长质量奖的实施目标是通过评选表彰,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树立品牌形象,促进企业持续改进,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全市产品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三、奖项设置。
市长质量奖分为优秀奖、提名奖和特别贡献奖三个奖项。
优秀奖主要评选本市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提名奖主要评选在本市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特别贡献奖主要评选在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四、评选标准。
市长质量奖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品牌形象、市场影响力等方面。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架构、质量管理制度、内审体系等;产品质量包括产品技术性能、质量稳定性、产品符合性等;品牌形象包括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品牌忠诚度等;市场影响力包括市场份额、市场占有率、市场反馈等。
五、评选程序。
1. 提名推荐,企业可通过自荐或由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推荐参评,提交相关申报材料;2. 初审资格,由市质量监督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资格;3. 现场考察,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4. 终审评选,由市长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对现场考察合格的企业进行终审评选,确定获奖名单;5. 颁奖表彰,对获奖企业进行颁奖表彰,并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六、奖励措施。
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将获得市政府颁发的奖牌、证书,并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同时,获奖企业将被列入市长质量奖获奖名单并在相关场合进行宣传推介,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七、宣传推广。
市长质量奖的评选结果将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包括报纸、电视、网络等,以提升市长质量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励更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质量评审管理制度
质量评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质量评审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质量评审是指为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通过专门的评审会议,对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制造、采购、销售和服务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评审检查,以识别潜在的质量风险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在质量管理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评审工作,适用于所有参与质量评审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质量评审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改进、科学管理、客户满意”的原则,把质量评审作为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确保评审工作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确保评审结果准确、客观、可靠。
第五条. 质量评审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评审、制造评审、销售评审、服务评审等方面,针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特点和质量管理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质量评审的内容和要求。
第二章质量评审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 本单位应当设立质量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质量评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质量评审的工作规程和程序;2. 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评估质量评审工作;3. 审批质量评审报告和结果;4. 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5. 提出改进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七条. 评审委员会由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组成,成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总监、产品经理、工程师、销售人员等,根据业务需求确定具体成员。
第八条. 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业务需求设立不同的评审小组,分别负责不同方面的质量评审工作。
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质量评审计划和方案;2. 安排和组织质量评审会议;3. 分析评审结果,提出改进意见;4. 确保质量评审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完成。
第三章质量评审的程序和要求第十条. 质量评审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确定质量评审的对象和范围;2. 制定质量评审计划和方案;3. 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讨论和分析;4. 形成评审报告和结果;5. 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6. 审批和实施改进措施。
2024年首届市长质量奖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首届市长质量奖工作实施方案标题:____年首届市长质量奖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市在国家的发展战略指导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经济社会各项指标稳步提升,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了进一步推动市政府工作的品质和效果,提高市政府领导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增强市政府服务意识和能力,特设市长质量奖,以表彰在市政府工作中取得杰出成绩的相关领导。
本次首届市长质量奖旨在倡导全市领导干部勤勉尽责、甘于奉献、创新务实,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和执行力,促进市政府各项工作的高效推进,提高城市治理质量和市民满意度。
二、奖项设立市长质量奖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两个类别。
个人奖:根据个人在市政府工作中取得的突出贡献和业绩评选,先进个人将获得市长质量奖个人奖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
团队奖:根据市长质量奖评选的结果,综合考虑市政府各个部门和单位的综合表现,评选出在市政府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业绩杰出的团队,给予市长质量奖团队奖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
三、评选标准和程序1.评选标准:(1)突出贡献:在市政府工作中,具有创新意识,推动了一项或多项重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市政府工作中,具有卓越的管理能力,完成了重大决策任务,带领团队取得显著成绩。
(2)整体素质:在市政府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协调各方利益,提高部门协同工作效率;在市政府工作中,具有市民导向意识,注重维护市民权益,提供高质量服务。
(3)廉洁自律:在市政府工作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政府形象,不违法乱纪、不搞权色交易。
2.评选程序:(1)推荐阶段:各市政府部门和单位通过自荐、推荐等方式向市长质量奖评选委员会推荐候选人或团队。
(2)评审阶段:市长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对推荐的候选人和团队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入围者和候选人名单,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围者进行调研和审核。
(3)评选阶段:根据评审结果,形成最终的获奖名单。
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
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组织)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编制市市长质量奖(组织)评审细则(试行)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2 市市长质量奖(组织)(以下简称“质量奖(组织)”)具体评价标准为《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
1.3 本细则适用于质量奖(组织)的通用评审。
实际评价时,可依据本细则总体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拟定更加具体的评价标准,经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1.4 质量奖(组织)授予质量管理绩效显著、自主创新能力强、质量水平领先、对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
1.5 质量奖(组织)评审围包括工业、商贸、金融、建设、服务等各行业各类所有制企业或组织。
凡符合《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均可申报。
1.6 质量奖(组织)每3年评选一次。
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评选。
1.7 评审基本原则1.7.1 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1.7.2 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1.7.3 不收取申报者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或组织负担。
2 奖项设置质量奖(组织)每届不多于5个,可以少额或空缺(有效期满重新申报并获奖的不计算在)。
3 申报条件3.1 申报质量奖(组织)的企业或组织必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3.1.1 在市行政区域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具备法律规定的生产经营资质;3.1.2 能够科学有效地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不断实现质量改进,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工作成绩显著;3.1.3 产品实物质量、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节能减排等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全省同行业一流水平,并向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提供上一年度自评报告;产品、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产品消费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3.1.4 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全市同行业前三位;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3.1.5 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近3年未发生质量、环保、安全、卫生等重大事故,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在市级以上监督检验无不合格记录,服务无重大投诉;3.1.6 获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质量荣誉的,优先评选。
评审员管理办法
评审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评审员的管理,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科学、规范,提高评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各类评审活动的评审员。
第三条评审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评审能力,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第二章评审员的资格条件第四条评审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记录;(二)熟悉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技术标准;(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关工作经验;(四)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第五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成为评审员:(一)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知名度;(二)参与过相关领域的标准制定、课题研究等工作;(三)获得过相关领域的荣誉称号或奖励。
第三章评审员的选拔与聘用第六条评审员的选拔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申请人或推荐单位应当填写《评审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第八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颁发评审员证书,并纳入评审员库。
第十条评审员的聘用期限一般为具体期限,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评审员的表现,可以续聘。
第四章评审员的职责与权利第十一条评审员的职责包括:(一)认真阅读评审材料,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二)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三)对评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四)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第十二条评审员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取评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二)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三)对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报酬。
企业市长质量奖培育计划
企业市长质量奖培育计划为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激励企业不断提升质量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持续改进和创新,我市决定设立企业市长质量奖,并制定了企业市长质量奖培育计划,以推动全市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培育目标通过企业市长质量奖培育计划,引导和激励企业形成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中心的质量管理理念和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培育一批全面具备质量管理保障能力、质量管理运作规范的示范企业,带动整个市场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培育内容1.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引进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技术,培养并吸引一批质量管理专业人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2.培育示范企业针对市场主导行业和重点产业的龙头企业,通过政府引导和财政支持,指导和帮助其建立质量管理示范企业,推广其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技术,带动其他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3.推动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培训和指导,引导企业树立以质量为中心的企业文化,提倡质量第一的理念,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活动,推动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机制的完善。
4.评选企业市长质量奖每年举办企业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质量管理优秀的企业,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宣传和推广其质量管理经验和成果,激励其他企业学习和借鉴,形成质量管理的良好竞争氛围。
三、培育机制1.建立奖励机制设立企业市长质量奖的奖金和奖励政策,设立专门的奖励资金,对评选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持续改进和创新。
2.建立评审机制建立企业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机制,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企业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并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公开和权威。
3.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媒体宣传和推广,对企业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宣传企业市长质量奖的意义和价值,宣传获奖企业的模范作用和质量管理成果,营造全社会对企业质量管理的关注和支持。
四、培育效果通过企业市长质量奖培育计划的实施,逐步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质量管理优秀企业,有效推动了全市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提升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加大了市场竞争力,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为我市经济发展和行业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9.29•【字号】市政〔2023〕14号•【施行日期】2023.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灵川县、阳朔县、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现将《桂林市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2023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9月29日桂林市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2023年修订)为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范围,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考评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现对《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市政〔2020〕14号)进行修订。
一、考评机构市城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工作,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城市管理考评日常工作。
二、考评对象(一)县(区)单位(8个):灵川县、阳朔县、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以下简称“两县六区”)。
(二)市直单位(17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动办、市城管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投资集团、市城建集团、市旅投集团。
(三)中(区)直单位(8个):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中国邮政桂林分公司、中国电信桂林分公司、中国联通桂林分公司、中国移动桂林分公司、广西广电网络桂林分公司、中国铁塔桂林分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考评范围(一)灵川县灵川镇桂黄高架桥以南、定江镇、八里街片区的城镇建成区范围。
评审员管理办法
评审员管理办法一、引言评审员是在许多领域中起到非常重要作用的群体,他们通过评审的方式确保了各种决策和结果的公正与准确。
为了保证评审员的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地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审员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评审员管理办法的制定原则、评审员的选拔与培训、绩效评估、激励措施以及纪律约束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制定原则评审员管理办法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1. 公正公平:评审员管理应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保持中立立场。
2. 透明公开:评审员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应当透明公开,让相关人员能够了解和参与其中。
3. 稳定持续:评审员管理办法应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避免频繁变动,保证评审工作的连贯性和可靠性。
三、评审员的选拔与培训为了确保评审员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评审员的选拔和培训至关重要。
1. 选拔条件:评审员应具备深入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具备良好的判断力和沟通能力。
2. 选拔程序:评审员的选拔应通过面试、综合素质测试等多个环节,确保选拔出最合适的人选。
3. 培训内容:评审员应接受相关领域的深入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还应接受沟通技巧、纪律约束等培训。
四、绩效评估绩效评估是对评审员工作成果的衡量和激励的重要手段,可以提高评审员的工作动力和质量。
1. 评估指标:绩效评估应根据评审员的工作目标、质量、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评估体系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 评估方法:绩效评估可以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如定期考核、工作案例分析等,为评审员提供全方位的评估反馈。
3. 激励措施:对于绩效优秀的评审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以激励其继续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
五、激励措施与纪律约束适当的激励措施和纪律约束对于评审员的管理至关重要。
1. 激励措施:通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薪酬福利、晋升空间等,激励评审员积极投入工作,推动工作质量的提高。
2. 纪律约束:评审员应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如保持决策独立性、保密工作信息等,违反纪律者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评审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评审人员的管理,提高评审质量,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参与评审工作的评审人员。
第三条评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评审工作;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备一定的评审经验和能力。
第二章评审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评审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
第五条评审人员选拔程序:1. 招聘公告:公司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薪资待遇等;2. 报名:应聘者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3. 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4. 面试:组织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5. 评审:成立评审小组,对面试合格者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第六条评审人员培训:1. 新员工培训:对新入职的评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评审流程、评审标准等;2. 在岗培训:定期组织评审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评审技能培训等,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评审能力;3. 外部培训:根据需要,选派评审人员参加行业内的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质。
第三章评审人员职责与权限第七条评审人员职责:1. 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2. 积极参与评审项目,按时完成评审任务;3. 保守评审秘密,不得泄露评审信息;4. 参与评审项目的后续跟踪,确保评审结果的落实。
第八条评审人员权限:1. 对评审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2. 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有权提出纠正意见;3. 参与评审项目的争议解决。
第四章评审人员考核与奖惩第九条评审人员考核:1. 年度考核:每年对评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专业知识、评审质量等方面;2. 专项考核:根据评审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评审人员进行专项考核。
评审员管理制度
评审员管理制度一、引言评审员管理制度是对评审员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评审员的公正、客观、公平地履行评审职责,维护评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评审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提升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审员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
评审员要以公平和公正的态度进行评审工作,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2. 信息保密原则。
评审员应当严格保护被评审人的隐私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的信息。
3. 专业水平原则。
评审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水平,熟悉评审规定和标准,能够客观、准确地评价被评审人的科研工作。
4. 实事求是原则。
评审员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对待被评审人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
5. 主动责任原则。
评审员应当积极履行评审工作的职责,按时提交评审意见,不得拖延和怠工。
6. 严格管理原则。
评审员应当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严格遵守评审规定和制度,不得擅自处理和决定评审事宜。
三、评审员管理制度的内容1. 评审员的选拔和管理(1)选拔评审员应当依据评审工作的需要和评审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选拔,确保评审员的素质和水平达到要求。
(2)评审员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评审员名录和档案,记录评审员的个人信息、专业背景、评审经历等,对评审员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
2. 评审员的培训和考核(1)评审员应当定期接受评审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培训,提高评审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提升评审员的能力和素质。
(2)评审员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评审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评审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针对评审员的不足之处进行纠正和提升。
3. 评审员的责任和义务(1)评审员应当严格遵守评审规定和制度,不得违规操作和处理评审事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公平。
(2)评审员应当按时提交评审意见,不得拖延和怠工,对于特殊情况应当提前向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协调。
4. 评审员的激励和约束(1)评审员参与评审工作应当得到相应的报酬和激励措施,鼓励评审员积极参与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评审员管理办法
评审员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评审员是某个机构或组织中负责对各种项目、申请或者考试等进行评审的专业人员。
评审员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以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客观和准确性。
为了有效管理评审员的工作,并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评审员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二、评审员管理办法的目的评审员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评审员的选拔、聘任、培训、考核以及绩效奖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和专业性。
三、评审员的选拔与聘任1. 选拔标准(1)专业知识和技能:评审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评审技能。
(2)行业经验:评审员应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熟悉业务流程和相关标准。
(3)职业操守:评审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保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选拔程序(1)申请:有意向成为评审员的人员需要向评审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初步筛选:评审机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具备基本资质的候选人。
(3)面试或考试:通过面试或考试,对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和素质进行全面评估。
(4)聘任:根据评估结果,评审机构确定最终的评审员,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评审员的培训与交流1. 培训计划评审机构应制定评审员的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的更新、评审技巧的培养、沟通与合作能力的提升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2. 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以及与其他评审员的交流学习等。
内部培训可以由评审机构的专业人员进行讲解,外部培训可以邀请行业专家或学者进行培训。
五、评审员的考核与激励1. 考核内容评审员的考核应包括个人业绩、评审质量和效率、客观性和公正性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 考核方式评审机构可以采用定期考核、案例模拟评审、评审结果抽查等方式对评审员进行考核。
3. 绩效奖惩评审机构应根据评审员的绩效情况,在薪酬、职称晋升、荣誉奖励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激励措施;对于绩效不佳的评审员,评审机构可以采取培训、督促改进或者解聘等相应的惩罚措施。
评审员管理办法
评审员管理办法一、概述评审员是在组织、机构或者机构委托的评审活动中从事评审工作的专业人员。
为了规范评审员的管理,保障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制定评审员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评审员的资格条件、选拔程序、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评审员的资格条件评审员是评审工作的主体,其素质和能力对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的质量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因此,评审员的资格条件应经过严格把关,确保其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 业务能力:评审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评审工作。
2. 道德品质:评审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任何非法利益的干扰。
3. 保密意识:评审员应具备一定的保密意识,能够严守评审活动的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
4. 沟通能力:评审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三、评审员的选拔程序为了确保评审员的素质和能力,选拔程序应经过严密的筛选和评估。
一般而言,评审员的选拔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报名申请:有意担任评审员的人员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2. 资格初审:评审组织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步评估。
3. 能力评估:评审组织根据评审员的简历、工作经验、业绩等进行能力评估,采取面试、论文或模拟评审等方式进行。
4. 培训考核:评审组织可以要求评审员参加培训课程,并进行相关的考核以确保其了解评审工作的规范和要求。
5. 终审与录用:评审组织对通过所有评估和考核的评审员进行终审,最终确定录用名单,并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评审员的管理要求评审员管理的目的在于规范评审工作,提升评审质量。
为此,需要对评审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具体要求如下:1. 培训与发展:评审组织应定期组织评审员参加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同时为评审员提供发展机会,鼓励其进一步深造和研究。
2. 考核和激励:评审组织应定期对评审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情况,合理激励优秀评审员,同时对于不合格或不适任的评审员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理措施。
评审员管理办法
评审员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规范评审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审员的选拔(一)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公正、客观地履行评审职责。
2、熟悉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业务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工作满X年;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选拔程序1、发布选拔通知,明确选拔条件、报名方式和时间等。
2、个人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组织面试和笔试,对候选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5、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的评审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6、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颁发评审员证书,正式录用为评审员。
三、评审员的培训(一)培训内容1、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2、评审程序、方法和技巧的培训。
3、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培训。
(二)培训方式1、集中授课。
2、案例分析。
3、模拟评审。
(三)培训时间评审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X小时。
四、评审员的考核(一)考核内容1、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遵守评审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情况。
3、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二)考核方式1、定期对评审员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
2、组织评审员进行自我评价和互评。
3、收集被评审对象的反馈意见。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评审员续聘、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2、对考核优秀的评审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3、对考核不合格的评审员进行诫勉谈话、暂停评审资格或取消评审员资格。
五、评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有权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2、有权独立、公正地进行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3、有权参加评审工作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4、有权获得相应的评审报酬。
质量进步奖评选与管理办法制定
质量进步奖评选与管理办法制定质量进步奖的评选与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推动质量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本文将介绍质量进步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的制定过程。
一、引言质量进步奖是肯定和表彰我国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突出进步的奖项,旨在激励企业不断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行业的质量进步。
二、奖项设立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规模的不同,设立综合奖、行业奖和优秀个人质量管理奖等多个奖项,以便更好地覆盖各个领域的优秀企业和个人。
三、奖项评选标准1. 经营绩效:考核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的成绩,包括产品质量指标、客户满意度、市场占有率等;2. 创新能力:评估企业在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的创新能力;3. 质量管理体系:考察企业建立和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ISO9001等质量管理认证;4. 组织能力:评估企业各级组织和团队的协作和管理能力,包括人员培训、团队建设等;5. 社会责任:关注企业对环境保护、员工福利、社会公益等方面的贡献。
四、评选程序1. 报名申请:各企业认真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初步筛选:评审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企业名单;3. 现场考察:评审专家组对入围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4. 评选评议:评审专家组进行评议,综合各个方面的评价指标,给出评选结果;5. 公示公告: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6. 颁奖典礼:举行颁奖典礼,对评选获奖企业进行公开表彰。
五、奖项管理1. 奖项授予:评选获奖企业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牌和荣誉称号;2. 宣传推广: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广泛宣传评选结果,提升企业形象和知名度;3. 跟踪考核:对获奖企业进行后续跟踪考核,及时总结和分享其经验和做法;4. 经验交流:组织获奖企业之间的经验交流活动,促进企业间的相互学习和合作。
六、管理办法制定与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和评选经验,定期对质量进步奖的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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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桂林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库的组织建设,打造权威、公正、专业和高效的评审工作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长质量奖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推荐的审查、任用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桂林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量强市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同)负责评审员的审查、培训、任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市质量强市办公室按照“多渠道招募、健全机制、完善人员结构,分类动态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的原则开展工作,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贡献突出的评审员队伍。
第五条评审员合理享有应有的荣誉,高标准履行道德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自觉维护和促进市长质量奖工作的良性发展。
第二章评审员的产生和职责
第六条市质量强市办公室面向社会招募评审员。
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自愿递交相关证明资料,参与市质量强市办公室组织的评审员遴选:
(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达到所从事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
(三)接受过有关管理、质量等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掌握现代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四)具有五年以上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简称组织)经营管理工作经历,有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
(五)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创造性工作能力;
(六)公正严明,有敬业奉献精神。
第七条评审员登记材料(含评审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履历、学术研究成果或资质证明材料等)经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审查遴选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评审员专家库。
第八条评审员按照工作分工,全面、细致、准确地完成交办的市长质量奖资料评审或现场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
确定为组长的评审员对评审质量全权负责:
(一)负责监督管理本组评审员的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及保密情况;
(二)负责编制评审计划,及时提交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审核;
(三)负责评审员的任务分工,组织安排评审工作;
(四)负责评审过程的组织、协调和控制,形成评审结论;
(五)负责组织整理、编制、及时报送评审报告及相关资料;
(六)负责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评审员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
第九条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建立评审员专家库,并根据评审员专家库成员的资历技能、参评表现、后续教育经历、社会贡献等,实施分类分级动态管理。
第十条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对评审专家库成员按照首先从业领域(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其次所属行业(制造、建筑、农业、服务业等),再次职业类别(领导与公司治理、战略策划、人力资本与资源、市场营销与客户关系管理、投资与财务管理、经济与金融、研发及工程技术、信息与知识管理等)进行分类,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将评审员专家库成员按照专业能力和评审经验,分为组长评审员和评审员,实施两级管理。
第十二条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建立评审员专家库成员业绩记录,依据参评、培训及相关工作情况合理进行评价,据此进行绩效管理,相应调整级别。
第四章评审员的任用
第十三条每届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启动后,市质量强市办公室从评审员专家库成员中抽取评审员,授权参与当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评审员的抽取原则上依据被评审组织的行业,兼顾卓越绩效模式的各个模块所需人才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回避:
(一)在参评单位任职、兼职或持有股份以及与参评单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的;
(二)因有效投诉或违法违纪有待处理的;
(三)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的。
第十五条对于连续两届被市质量强市办公室抽取,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审工作的,取消其评审员资格。
第十六条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并不定期举办座谈、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持续考察并提高评审员评审能力和水平。
第五章评审员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遵守高标准的公共服务及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廉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
第十八条遵循评奖的宗旨、目标和质量要求,避免任何有损于市长质量奖的利益冲突或纠纷。
第十九条维护所有申报组织,包括当前或以往评审过的组织的权益。
第二十条评审员履行职责过程中,不接受或谋取任何利益,排除任何个人或组织对自身评审专业性、公正性的影响和干预。
第二十一条不传播影响评奖公正性的任何信息,对评审信息严格保密。
第二十二条不得参加与自己利益相关的申报组织的评审工作,包括受雇组织、隶属或业务单位及其竞争对手。
第二十三条廉洁自律,不接受被评审组织的任何宴请、礼物、佣金或有价值的报酬。
第二十四条将被评审组织的所有信息和经营行为都视为商业机密并采取以下的保密措施:
(一)不与任何人讨论被评审组织的信息,除指定的评审小组成员、市质量强市办公室或评审管理人员和评审委员会。
这些信息包括申请材料所含信息以及现场查看时所有附加信息。
(二)不备份被评审组织信息,不保存被评审组织材料,包括相关笔记、手记或电子版本记录。
(三)除了正式评审相关会议外,不得通过网络、电讯、信件等其他方式进行关于被评审组织的讨论。
(四)被评审组织的任何信息都不得私自更改和使用,被评审组织公开发布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评审期间对评审组内部工作情况应予保密,不得私自泄露被评审组织的分值或总体表现情况等。
第二十六条进行现场审查时,要尊重被评审组织的风土人情、文化及价值观。
第二十七条评审组各成员在实施评审期间,应与其他组员团结协作,共同完成评审任务。
第二十八条评审员遵照市质量强市办公室有关评审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自觉接受评审委员会、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及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评审员应学习掌握市长质量奖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评审技能,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第三十条评审员应主动宣传推广市长质量奖,大力推动我市组织改进质量,提升卓越绩效管理水平。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市质量强市办公室负责评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接受组织或个人与市长质量奖评审相关的举报和投诉。
第三十二条评审员在从事评审工作时有违纪行为、不遵守行为规范、工作评价不合格的,由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取消其评审员资格。
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市质量强市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2018年3月26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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