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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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江西赣粤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江西赣粤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江西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存贷款的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特制订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二条公司成立存贷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以下简称“领导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领导工作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财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财务部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财务部、审计内控部、董事会办公室。

领导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存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对存贷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条公司领导工作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集团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对存贷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存贷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工作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存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

督促集团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集团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并从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及各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置。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贷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贷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信息报告与披露第五条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

领导工作组定期和临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一)在将资金存放于集团财务公司前,应取得并审阅其最近一期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表,领导工作组通过评估集团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出具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二)在发生存贷款业务期间,应定期取得并审阅集团财务公司的月报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领导工作组通过定期评估集团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出具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

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和正常运营,维护高速公路投资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高速公路的管理,应当坚持集中、统一、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是管理高速公路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行使高速公路的行政管理职责。

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高速公路及其用地和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并对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高速公路及其用地、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有权检举。

第六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高速公路养护标准及时组织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和维修,确保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逐步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的通信、监控、收费等现代化管理系统和设施,提高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第七条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毁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时,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及时组织修复。

必要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力量协助修复。

第八条在高速公路上进行道路养护、设施维修等作业时,现场应当设置施工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当穿反光标志服;作业车辆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第九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高速公路及其用地和附属设施的,应当经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并签订不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协议;可能影响到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同意。

占用、挖掘高速公路及其用地和附属设施的,应当缴纳补偿费用;损坏高速公路及其用地和附属设施的,还应当按原标准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条新建、改建跨越高速公路的桥梁、渡槽、管线、牌楼或者穿越高速公路的涵洞等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立项前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立项建设。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养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努力提高现有公路的技术状况。

根据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结合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管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收费还贷路段的经常性养护及道路维修工程。

第三条高速公路的养护按其工程性质、规模大小、技术繁简程度划分为日常维修保养、专项养护和大修工程三类。

日常维修保养是指为保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进行的经常性保养和修补轻微损坏部分的养护作业。

日常维修保养分路面维护保养、日常小修保养及日常养护三类,其中路面维修保养指维持路面正常通行而进行的修补坑槽类的养护作业,日常小修保养指修补各类轻微损坏的养护作业,日常养护指收费所承担的清扫路面、除草、清淤及修复隔离栅的养护作业。

专项工程是指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一般性磨损和公司部损坏,一般性水毁、交通事故等造成的损坏,进行的修理、加固、更新和完善作业,以及为进一步提高公路运行环境而实施的改善工程。

.大修工程是指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已不能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必须进行应急性、预防性、周期性的综合修理或整段改造,使之全面恢复技术指标;由于水毁、地震、交通事故、风暴、冰雪等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重大损坏进行修复,保证其正常使用的作业。

第四条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要求:1.养护工作要规范、及时。

2.维修工作要特别注意安全。

3.要尽可能最大限度地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及新工艺。

4.要努力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第五条养护工作的质量要求:保持路面的平整干净,路拱适度,行车顺适,路况整洁,边坡稳定,排水设施通畅,桥、涵通道等构造物维护完好;草坪、树木修剪得体,平整顺畅;标志齐全、鲜明;交通安全设施完整齐全。

第六条养护管理工作应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周期性养护和维修改造增强高速公路抗灾能力。

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

为了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确保交通运输的顺利进行,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

首先,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中明确了高速公路的使用规定。

按照该细则规定,高速公路仅允许机动车辆进入,并且机动车辆需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

对于非机动车辆和行人,高速公路是禁止进入的,确保了高速公路的畅通和行车的安全。

其次,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中明确了高速公路的限速规定。

根据该细则规定,各个路段的限速标志必须明确标示,驾驶员需根据限速标志合理控制车速。

同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员不得超速、逆行、占用应急车道,且不得超过驾驶证所核定的准驾车型,以确保交通的安全。

第三,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中明确了车辆超载的处理办法。

根据该细则规定,驾驶员不得超过车辆的载重限制,否则将被追究相应的处罚。

超载会对道路桥梁和路面产生损坏,并且会影响交通的流畅,因此对于超载车辆的处理有着严格的要求。

第四,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中明确了应急情况下的处置措施。

根据该细则规定,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状况,驾驶员应立即打开警示灯,并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上,以便给其他车辆让行。

同时,细则也规定了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必须具备的应急设备,如灭火器、千斤顶等,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保障。

第五,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中明确了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根据该细则规定,对于违反高速公路使用规定的驾驶员,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罚款、记分等。

此外,对于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将会依法追究责任,并可能吊销驾驶证,以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

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的出台,对于保证交通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明确规定高速公路的使用规定、限速规定、车辆超载的处理办法、应急情况下的处置措施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有效地促进了高速公路的管理和规范。

赣粤高速:以董事会为核心完善治理

赣粤高速:以董事会为核心完善治理

赣粤高速:以董事会为核心完善治理
赣粤高速作为江西省唯一一家公路类上市公司,始终秉承“义利共赢,和谐创新”的核心价值理念,坚守“路畅人和,提升价值”的企业使命,以促进江西交通和区域经济发展为己任,不断强化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理念创新、融资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推动公司持续增长。

上市以来,公司采取收购和建设并举措施,通过首发、配股、分离债等融资方式投资、收购昌樟高速、昌傅高速、昌泰高速、九景高速和温厚高速,直接投资、自主修建彭湖高速、昌奉高速和奉铜高速,公司经营范围拓展到高新技术、机电施工、监理咨询、油品经营、服务区管理、房地产开发等相关行业,参股金融、新能源、广告传媒等领域。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与执行、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委员会,董事会现有董事9人,其中女性董事2人,独立董事3人。

公司已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体系,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薪酬方案的审定。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指标进行考核,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

公司将按照市场化取向,逐步完善現有的绩效评价制度和薪酬制度,形成更有效的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以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

赣粤高速在公司治理方面遇到的重要挑战有:股权结构有待优化、市值管理规划、治理制度继续完善。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区建设管理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区建设管理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区建设管理工作简报第1期服务区建设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3月3日要目○公司第70次总经理办公会关于服务区工作概要○建设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概要○办公室成员的分工及职责和近期工作安排○公司所辖路段服务区明查暗访情况的通报【公司第70次总经理办公会关于服务区工作概要】2008年2月22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了第70次总经理办公会,董事长、总经理黄铮主持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各管理处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养护工作领导参加了会议,收费部、工程部、研发部、后勤中心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明确服务区建设管理工作是今年公司的重点工作之一,认为服务区新建和改建工作刻不容缓。

会议就服务区建设管理工作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组长:黄铮,常务副组长:陶四元、孙斌,副组长:漆志平、葛勇、江期绪,成员:任国槐、胡文华、陶毅、周功润、阙泳、龙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后勤中心,办公室主任:任国槐(兼)。

会议要求科学确定庐山、鄱阳、新祺周、石钟山四对服务区的新扩建及后续经营管理工作模式,服务区建设及日常经营管理要符合交通厅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会议明确后勤中心负责对公司所辖服务区的归口管理,各路段具体负责所辖路段服务区的日常管理,该项工作将作为对路段管理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会议要求项目领导小组要加紧办理服务区征地手续,及时跟进征用土地申报工作。

【建设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概要】2008年2月26日,为贯彻落实省交通厅2007年11月15日樟树服务区会议精神和2008年2月22日的总经理办公会议要求,公司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副总经理(项目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孙斌、总经理助理(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漆志平、葛勇,九景管理处副处长胡文华以及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办公室人员任国槐、张立、张福生、王建霞、江建清、周海华、章发平、罗时彪、况小根、李秀宏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总经理助理漆志平主持,副总经理、常务副组长孙斌就服务区建设项目完成工作目标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作了讲话,会议就昌九、九景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管理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对具体工作安排作了相应的布置。

高速公路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高速公路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维护高速公路的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收费站管理1. 收费站硬件设施管理(1)收费广场、收费亭、安全岛等设施保持整洁,无杂物。

(2)收费亭内外部设施完好,门窗明亮,物品摆放整齐。

(3)厕所、垃圾桶、茶水供应处等公共设施保持干净、卫生。

2. 收费站软件管理(1)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规范有序。

三、高速公路施工管理1. 施工许可管理(1)施工单位进行养护、维修、施工等活动,需依法办理施工许可。

(2)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单位应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2)养护、维修、施工等活动需设置安全警示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3)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四、交通安全管理1. 交通安全设施管理(1)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2)及时修复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确保行车安全。

2. 交通秩序管理(1)加强交通执法,严厉打击超速、超载、酒驾等违法行为。

(2)加强交通事故处理,提高事故处理效率。

五、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1.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2. 事故处理(1)及时报告交通事故,妥善处理事故现场。

(2)加强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处理事故责任人。

六、监督检查1. 加强对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旨在规范高速公路管理,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赣粤高速管理制度

赣粤高速管理制度

赣粤高速管理制度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汇编编号:GY/ZD—A发文号:受控状态:批准:审核:编制:体系推进工作组发布日期:2004年5月18日实施日期:2004年6月01日地址:江西南昌市洪城路508号方兴大厦六楼邮政编码: 330025电话:(0791)6520520 传真: (0791)6507178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编号:GY/ZD-0000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江西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赣府发[2000]42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公司所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各单位的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各单位的办公室应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四条公文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单位办公室(文秘部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并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行文要少而精,注重效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五条各级单位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公文种类主要包括:(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活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适用于对下级单位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和要求。

(二)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适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赣粤高速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赣粤高速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业务指引》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业务指引》等规定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交所申请,由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上交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实行事后监管。

第二章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及条件第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等。

例如,公司参与公开招标、竞拍类的信息,能否中标、竞拍成功存在不确定性,且如果在开标、竞拍前披露,将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若及时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第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按《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境内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豁免披露。

第六条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下列交易,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一)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其他衍生品种;(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其他衍生品种;(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报酬;(四)因一方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进行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活动所导致的关联交易;(五)一方与另一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为国家规定的;(六)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达到《上市规则》第10.2.5条规定的关联交易的标准,所有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并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七)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八)关联人向公司提供担保,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九)同一自然人同时担任公司和其他法人或组织的独立董事且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人情形的,该法人或组织与公司进行的交易。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区建设管理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区建设管理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区建设管理工作简报第1期服务区建设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3月3日要目○公司第70次总经理办公会关于服务区工作概要○建设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概要○办公室成员的分工及职责和近期工作安排○公司所辖路段服务区明查暗访情况的通报【公司第70次总经理办公会关于服务区工作概要】2008年2月22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了第70次总经理办公会,董事长、总经理黄铮主持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各管理处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养护工作领导参加了会议,收费部、工程部、研发部、后勤中心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明确服务区建设管理工作是今年公司的重点工作之一,认为服务区新建和改建工作刻不容缓。

会议就服务区建设管理工作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组长:黄铮,常务副组长:陶四元、孙斌,副组长:漆志平、葛勇、江期绪,成员:任国槐、胡文华、陶毅、周功润、阙泳、龙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后勤中心,办公室主任:任国槐(兼)。

会议要求科学确定庐山、鄱阳、新祺周、石钟山四对服务区的新扩建及后续经营管理工作模式,服务区建设及日常经营管理要符合交通厅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会议明确后勤中心负责对公司所辖服务区的归口管理,各路段具体负责所辖路段服务区的日常管理,该项工作将作为对路段管理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会议要求项目领导小组要加紧办理服务区征地手续,及时跟进征用土地申报工作。

【建设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概要】2008年2月26日,为贯彻落实省交通厅2007年11月15日樟树服务区会议精神和2008年2月22日的总经理办公会议要求,公司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副总经理(项目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孙斌、总经理助理(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漆志平、葛勇,九景管理处副处长胡文华以及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办公室人员任国槐、张立、张福生、王建霞、江建清、周海华、章发平、罗时彪、况小根、李秀宏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总经理助理漆志平主持,副总经理、常务副组长孙斌就服务区建设项目完成工作目标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作了讲话,会议就昌九、九景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管理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对具体工作安排作了相应的布置。

管理制度-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制度-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赣粤高速”)及所属独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的各种投资行为,明确部门职能、规范投资程序及责任制度,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加强风险控制,提高投资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以货币、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进行设立、并购企业、股权投资、资产收购、委托管理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行为,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参股、并购、重组、出让、委托管理、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资产收购等。

第三条 本投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所属独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投资管理主要是指公司本部以及所属独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包括项目的储备、论证、决策、实施、运营管理及监控。

参股子公司的投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流程为由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员就投资项目向公司报告,公司按照相应程序进行论证后,由派出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确定的决策意图执行。

第五条 项目投资运作的程序是: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期内的投资策略和计划----项目选择----项目调查与分析----明确投资意向----第三方咨询和中介机构调查----项目洽商----项目决策及审批----签约运作----项目运营及绩效评价。

在项目不同阶段,应视情况不同而及时聘请专业顾问及中介机构、召开各类型讨论会,广泛听取有关方面及人员的意见,确保各阶段工作的稳步进行。

第二章 投资决策体系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投资管理的组织及决策体系分为五个层次,即投资策略确定、投资项目选择、项目前期论证、投资项目决策、投资项目签约运作:项目调查与储备投资策略确定项目实施资产管理可行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与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投资战略的规划和制定,对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公司战略进行审查。

高速公路股份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制度格式

高速公路股份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制度格式

高速公路股份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制度格式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赣粤高速管理手册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编号:GY/SC—B发文号:受控状态:批准:审核:编制:综合部发布尔日期:2005年7月20日实施日期:2005年7月28日地址:江西南昌市洪城路508号方兴大厦邮编:330025电话: (0791)6527848 传真:(0791)6507178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手册编号:GY/SC-B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手册编号:GY/SC-B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手册编号:GY/SC-B为了提高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更好地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满足顾客及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谋求质量、效益、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行为的同步发展,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GB/T19001—2000 idt 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2004 idt IS0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与GB/Tl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原理方法建立整合型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本手册是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在公路经营和服务提供中必须遵循的准则,是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环境管理工作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是指导公司建立实施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纲领,同时可为内、外部评价公司满足顾客、相关方、法律法规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提供依据。

本版手册于2005年7月20日发布,2005年7月2 8日实施。

总经理:2005年7月20日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手册编号:GY/SC-B为了贯彻执行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要求,加强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的领导,现对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者代表任命如下:任命谭生光为GB/T19001-2000、GB/T14001、GB/Tl8001管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除了原有的职责之外,还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1.确保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2.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3.确保在全公司范围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与法律法规要求的意识;4.监控本公司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与落实;5.控制和协调各单位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管理任务;6.就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各方的联络。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第三章 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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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 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2006 年 1 月 17 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起人股东江西省交通物 资供销总公司和江西高等级公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江西方兴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将 其所持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发起人股东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
目前,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167669211 股。公司发起人股东所持普通股总 数为 610747479 股,其中: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606928161 股,占 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51.98%;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持有 3689980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 总数的 0.31%;江西运输开发公司持有 129338 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0.01%。
公司章程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 200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 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 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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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粤高速管理制度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汇编编号:GY/ZD—A发文号:受控状态:批准:审核:编制:体系推进工作组发布日期:2004年5月18日实施日期:2004年6月01日地址:江西南昌市洪城路508号方兴大厦六楼邮政编码:330025电话:(0791)6520520 传真:(0791)6507178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编号:GY/ZD-0000编号:编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江西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赣府发[2000]42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公司所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各单位的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各单位的办公室应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四条公文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单位办公室(文秘部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并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行文要少而精,注重效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五条各级单位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公文种类主要包括:(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活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适用于对下级单位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和要求。

(二)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适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九)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编号:GY/ZD-0001第七条公文一般由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抄报)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印发份数等部分组成。

(一)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公文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排列位置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格式》执行。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在首页左上角标明份数序号。

(三)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标注位置与密级标注位置相同,密级公文,则标注在“密级”下面。

电报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标注位置按电报设定的位置标注。

(四)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发号公文由发文机关加“文件”组成特定格式公文,如命令(令)由发文机关全称加“命令”(令)组成,会议纪要由会议名称加“会议纪要”组成,其他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

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发文机关标识除明电外,用红色标识。

(五)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发文字号中,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联合行文,使用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位置,上行文的发文字号位于发文机关标识与横线之间左侧排列,其他公文的发文字号位于发文机关标识于公文文头与横线之间居中排列。

(六)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标在公文首页文头与横线之间右侧。

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七)公文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发号公文应标明发文机关,其他公文不标明发文机关。

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八)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

除“公告”、“通告”外,公文应标明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一般置于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左端顶格排列。

有些不便于在首页列出主送机关的公文,主送机关可置于公文主题词之下,抄送(抄报)机关之上。

主送机关应当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九)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下、成文时间之上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

附件和公文应当装订在一起,如不能装订在一起的,应在附件的首页左上角注明主件的发文字号和附件的顺序号。

(十)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加盖印章。

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十一)成文日期以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二)公文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用附注,如“此件登《××××》”等,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行。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编号:GY/ZD-0001下。

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四)抄送(抄报)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五)公文印发机关置于抄送(抄报)机关之下(无抄送、抄报机关的置于主题词之下),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日期为准,置于印发机关右侧,印发份数置于印发日期之下。

翻印公文,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置于印发标识之下相应位置,翻印发送范围置于翻印份数的左侧。

(十六)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十七)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用小于10号小标宋体,具体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及主题词3字用3号黑体,批语、签发人(会签人)姓名用3号楷体,主题词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签发人(会签人)3字、发文字号及主送机关、正文成文时间、附件说明、附注、抄送(抄报)机关以及印发(翻印)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等均用3号仿宋体。

第八条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

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行文规则第九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凡是能通过当面协商或者利用现代通信手段等方式解决的事项,不要行文。

第十条行文关系根据各自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报告时,应当同时抄报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第十一条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不得报送其上级机关。

第十二条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者撤销。

第十三条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应同时抄报直接上级机关。

第十四条“请示”应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报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和“意见”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五条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报告”、“请示”和“意见”。

第十六条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报机关。

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别一上级机关。

第五章收文办理第十七条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十八条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或者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第十九条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编号:GY/ZD-0001明确办理时限。

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

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

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交办的文秘部门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收到上级机关下发或者交办的公文,由文秘部门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后办理。

第二十二条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凡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时,可以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者裁定。

第二十三条公文会签时,有关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之内将明确意见返回主办部门。

第二十四条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二十五条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第六章发文办理第二十六条发文办理指制发公文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七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拟制秘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事项,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六)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七)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八)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九)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者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十)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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