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办法.-
计量器具校准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校准管理制度目的:规范公司计量器具的校准管理,确保校准的合理性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灵敏度、稳定性和可靠性,为产品质量提供保障。
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包装、仓储和检验过程中的衡器、量具、仪器等计量器具的校准。
职责:工程部:制定本规程,并保证其执行;确定校准周期,编制年度和月度校准计划,负责计量器具的外部校准工作。
质量部:监督检查计量器具的校准状态,确保在校准有效期内;组织校准偏差事件的调查。
使用部门:制定部门计量器具校准计划;建立部门计量器具台账;负责计量器具校准状态的检查,保证在有效期内;质量控制室负责玻璃量具的校准。
内容:1.定义1.1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确定测量、记录、控制仪器或系统的示值(尤其称量)或实物量具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参照标准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系列活动。
2. 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管理参见《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3. 校准周期的确定:校准周期的确定参照以下原则:3.1 根据计量器具的分类,确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
强制检定类器具的检定周期,由当地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制定。
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3.2 一般情况下,和生产相关的关键计量器具的校准周期不大于6个月,或通过风险评估及有效的,足够的历史数据证明,可缩短或延长校准周期。
根据生产工艺中的工艺精度要求和使用频次,相同的计量器具可采用不同的校准周期。
3.3 对于实验室关键精密的测量仪器,如ph计,分析天平、水分仪、电导率仪等,必须每天检查校准或每天第一次使用前进行校准,校准结果应进行相应的记录。
3.4 在确定计量器具的校准周期时,一般需考虑以下因素:3.4.1 国家计量法规。
3.4.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现行版) 。
3.4.3 制造厂商的要求和建议。
3.4.4 仪表的关键性、使用场合和使用频次。
3.4.5 仪表维护和使用记录。
3.4.6 以往校准记录所得的趋向性和漂移量的数据。
计量设备管理办法
一、计量设备管理方法第1条目的1.1 为加强公司计量管理工作,使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形成一个闭环管理系统,符合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的要求,提高计量设备运行的稳定性、精确性,确保生产经营物料消耗及发运计量精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2条要求2.1 全部公文、技术标准、图纸、统计报表、产品说明书、技术文件、技术报告、安排、账簿、票证、产品铭牌等全部运用法定计量单位。
第3条定义3.1计量设备是指生产经营中运用的各种喂料秤、配料秤、计量秤和各类衡器等。
第4条计量工作目标4.1 以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吩咐、条例、方法等文件内容为指针,切实抓好计量工作,使企业的计量工作形成一个闭环管理系统,达到统一管理的目的,真正发挥计量技术基础作用,为企业生产、经营供应最优质服务,确保计量设备配备满意生产、经营的须要。
第5条工作职责公司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保全部是计量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建立计量设备管理体系、计量管理细则和计量管理网络;各生产单位均配备兼职计量管理人员。
5.1 公司分管领导工作职责仔细学习、贯彻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吩咐、条例、方法和上级计量部门下发的有关计量文件,并组织实施。
熟识公司计量工作状况,并能刚好处理有关计量工作问题;对计量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规划、有措施。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计量工作会议,刚好探讨、解决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主管计量工作负责人、专职计量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组织制定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有关计量方面的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各单位执行状况。
负责审批公司有关计量文件的制定和珍贵计量仪器的购置安排;负责审批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仪器、设备报废的申办事宜;负责重大仪器、设备的平安运用及对相关责任事故的处理。
5.2 主管计量工作负责人职责在公司主管领导的干脆领导下,负责公司计量学问及法规的宣扬教化,使计量工作渗透到企业各个环节。
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
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第一部分: 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设备的测量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检测过程的精确度和可信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设备(以下简称“被测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周期,制定相应的计量检定、校准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
第四条本单位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检定、校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本单位的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二部分: 计量检定管理第一章定检周期和方法第六条本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性和用途,以及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定设备的计量检定周期和方法。
第七条对于标准计量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或下级计量检定机构的规定,进行定期检定,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对于非标准计量设备,应根据设备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量检定方法,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设备计量检定档案,记录设备的计量检定信息,包括检定日期、检定结果以及检定机构等,并进行定期复查和更新。
第二章检定机构选择与评估第十条本单位应当选择具备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工作,并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定期评估所选择的检定机构的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其能够满足本单位设备的计量检定需求。
第十二条本单位可以委托检定机构对设备进行初次检定或关键参数的复检,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测量不确定性的设备,本单位应当与检定机构共同研究,制定相应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确保测量结果的可靠性。
第三章计量检定记录和报告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设备计量检定记录和报告的标准格式,包括检定日期、检定结果、检定周期等,并加以保管和管理。
第十五条设备计量检定记录和报告应当包括检定人员的签字和检定机构的盖章,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计量检定(校准)管理规程
计量检定(校准)管理规程1.目的:确保关键计量设备达到规定的准确度、灵敏度及稳定度并符合预期要求。
2.范围:计量器具流转的全过程。
3.责任人:计量管理人员、计量检定人员、计量设备使用人员。
4.内容:4.1计量设备的分类管理:4.1.1企业应根据计量检测管理的要求和实际使用情况,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办法。
计量设备由计量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编写计量设备管理目录,对计量设备进行统一编号,按编号将计量设备登记,编制“计量设备管理台帐”。
4.1.2计量设备均须按A、B、C三类管理方法进行分类管理。
4.1.2.1A类计量设备:企业用于量值传递的最高标准(标准器及标准物质),<<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的,并列入强制检定计量设备管理目录的计量设备列入A类管理。
4.1.2.2B类计量设备:用于产品质量检测、工艺控制检测中有准确度要求的计量设备,企业内部核算的能源、经营管理等方面所使用的计量设备,以及其它对数据有准确度要求的计量检测设备、器具等列入B类管理。
4.1.2.3C类计量设备:固定安装与设备配套难以拆装的计量设备,对计量数据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计量设备,性能稳定不易变化的、低值易耗损的计量设备,国家明令允许一次性使用的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设备列入C类管理。
4.2.计量设备性能的确认:4.2.1企业可以根据计量设备管理目录及具体使用情况,对不同管理类别的计量检测设备,分别采用检定、校准、验证的方法进行管理,以确定计量检测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预期使用要求。
4.2.2对有强制检定要求的计量检测设备,必须由上级计量部门定时、定点检定;其它计量检测设备可根据计量设备管理目录、技术指标或是否处于满足预期要求的状态进行确认和评定。
4.3.检定、校准与验证的分类:4.3.1入库验收检定:应检查计量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及标志是否正确,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等是否齐全,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计量设备的外观(无撞击,无破损)等,必要时还需对检测误差等项目进行检定或全项目检定。
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制度
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量设备的校准工作,保证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保证生产过程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计量设备的校准工作,包括计量设备的选择、校准、维护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其他相关人员配合执行。
第四条计量设备包括检测、测试、测量、计算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用于保证产品质量的各种计量器具。
第五条计量设备校准是指通过与已知标准比较,确定计量设备的误差,并进行调整,使其满足计量要求的过程。
第六条计量设备校准的目的是确保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计量设备校准应遵循准确、可靠、标准化、程序化和跟踪的原则。
第八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计量设备的选择、校准、维护、备案、定期检查等内容。
第九条本制度内容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相关计量设备,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要求。
第十条本制度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解释,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执行。
第二章计量设备的选择第十一条计量设备的选择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工艺要求,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仪器和设备。
第十二条计量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十三条计量设备的选择应考虑设备的精度、灵敏度、可靠性等因素,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计量设备的选择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购置计量设备的经费应符合财务预算,经过合规程序完成购置流程。
第十六条购置计量设备的单位及个人应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输和安装,并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购置计量设备的单位及个人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标准规范使用设备,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第十八条购置计量设备的单位及个人应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记录设备的购置、安装、校准、维护等情况。
第三章计量设备的校准第十九条计量设备的校准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校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条计量设备的校准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计量校验管理制度
计量校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量校验工作,提高计量校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行计量校验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计量校验机构、生产企业、检验检疫机构、计量仪器供应商等。
第三条计量校验是指对计量仪器、设备以及其它有关计量单位的校验活动,其目的是验证其性能和准确性,保证其符合法定计量准确度要求。
第四条计量校验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按照统一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第五条计量校验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应当定期进行。
第六条计量校验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虚假校验。
第七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建立计量校验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程序和要求。
第二章计量校验管理机构第八条计量校验管理机构是指承担计量校验监督和管理的单位或部门,其职责是对计量校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计量校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计量校验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二)指导和监督计量校验机构的工作;(三)对计量校验机构进行评估和认证;(四)处理计量校验的投诉和纠纷。
第十条计量校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计量校验机构第十一条计量校验机构是指开展计量校验工作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对计量仪器和设备进行校验和检测。
第十二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资质和资质认定证书;(二)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三)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文件管理、数据管理等。
第十四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计量校验方案和方法,对计量仪器和设备进行校验和检测。
第十五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对校验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保留相关资料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接受计量校验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章计量校验工作流程第十七条计量校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计量校验工作流程,包括校验前、校验中和校验后的各项工作。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河北销售石油产品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管理制度Q/XBX-LZZJ-W-29-19-2008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1.目的制定本制度目的是对质监中心计量检测设备的校准、检定进行管理,确保所有计量检测设备正常、稳定的工作,确保所有检测数据准确、有效。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的管理。
3.职责3.1设备管理员负责计量设备的统计、编号、标志管理。
3.2设备管理员负责质监中心所有计量检测设备的送检工作和有关计量设备档案的管理。
4.工作要求4.1计量检测设备的统计设备管理员及技术负责人编制检定及校准《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台帐》,该台帐包括仪器名称、出厂编号、位号、规格型号、国别厂家、精度等级、测量范围、检定周期、检定部门、检定日期、级别、备注,设备管理员编制质监中心《设备台帐》,该表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出厂日期、设备位号、技术指标、制造厂、购置日期、保管人、备注,设备管理员每年一次对上表进行跟踪和修改。
4.2检测设备的编号所有出具分析数据的设备都有唯一的标识编号,计量检测设备编号为仪器编号,分析检测设备编号为“YXX”,其中“Y”表示此编号为班组编号,“XX”表示设备的流水号;4.3设备标识每一台设备都应有明显的标志表明其状态,设备标志有四种:合格、准用、停用、设备完好标识。
4.3.1“合格”——经检定/校准确认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正常使用期间,使用绿色的合格标识。
4.3.2“准用”——一经检定/校准部分计量技术指标合格,降级或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计量检测设备,使用黄色的准用标志。
4.3.3“停用”——经检定/校准确认不合格、未经计量检定、封存、暂时不用或超出确认间隔的计量检测设备、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及设备损坏者使用红色的停用标志。
4.3.4“设备完好标识”——仅起到特定功能(如加热、制冷、旋转、搅拌)的设备,没有明确的计量特性,正常使用期间,使用黄色设备完好标识。
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周期校准管理规定
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周期校准管理规定1. 规定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3. 校准周期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精度、稳定性和使用频率确定。
一般情况下,校准周期为一年。
对于需要更高精度和稳定性的仪器设备,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
4. 校准标准校准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进行。
对于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仪器设备,应参考国际标准或其他可靠的技术文件进行校准。
5. 校准方法和程序校准应使用准确可靠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确保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校准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 准备工作:保证校准环境符合要求,检查校准仪器的状态和准确性。
- 校准操作: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校准操作,记录校准数据和结果。
- 校准结果评定:根据校准数据和标准进行结果评定,确定校准是否合格。
- 校准记录:记录校准数据和结果,包括校准日期、人员、校准方法和程序等信息。
6. 校准管理责任校准管理责任由检测实验室或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
负责人应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保证校准工作的执行和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7. 校准结果验证校准结果应进行验证,确保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验证方法可以包括与其他准确性较高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校准或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验证。
8. 校准结果使用校准结果应及时记录并连续使用。
如果校准结果超过有效期或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进行重新校准或修复,并记录相关信息。
9. 违规处理对于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校准或记录校准信息不完整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10.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和组织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校准管理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本规定的有效执行。
11. 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平时应加强对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自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计量器具管理内部校准规程
计量器具内部校准规程1.目的对公司计量器具进行管理,确保本公司计量器具能满足产品检验的需要,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检验使用的计量器具。
(不包括送检的样尺)3.校准用基准设备外校合格的游标卡尺、外经千分尺、基准量具。
4.环境条件室温。
5.校准步骤5.1 游标卡尺5.1.1检查游标卡尺的刻度是否清晰、有无机械损伤、操作旋钮是否轻便灵活、定位是否准确,否则更换。
5.1.2校准游标卡尺外尺寸时,采用外尺脚贴紧基准量具端面外尺寸,待校准的游标卡尺量值与基准量具数值进行比对。
5.1.3校准游标卡尺内尺寸时,采用内尺脚贴紧外经千分尺测量其内尺寸,待校准的游标卡尺量值与外经千分尺数值进行比对。
5.1.4依据待校尺的量程分别核对被校游标卡尺和基准量具数值,核对点分别为0 —100mm、0—500mm、0—700mm、0—1200mm任意点,游标卡尺第一次完成后,再进行第二次、第三次,三次读数取平均值。
当核对点为0—100mm时,允许误差±0.02mm;当核对点为0—500mm、0—700mm时,允许误差±0.02mm;当核对点为0—1200mm时,允许误差±0.05mm。
5.2 深度尺5.2.1检查外观有无破损,刻度清晰,可以辨认。
5.2.2 建立基准水平面,测同一基准量具的高度将基准量具的读数与待校深度尺的读数进行比对。
5.2.3 依据深度尺的测量范围分别校对0—150mm、0—350mm任意点,连续校对三次取三次平均值。
5.2.4当校对点为0—150mm、0—350mm时允许误差值为±0.02mm。
5.3钢板尺、钢卷尺5.3.1检查外观有无破损,刻度清晰,可以辨认。
5.3.2建立基准平面,钢板尺放平、钢卷尺拉平使用A1游标卡尺测量其读数与待校钢板尺、钢卷尺的读数进行比对。
5.3.3 依据钢板尺、钢卷尺的测量范围分别校对0—150mm、0—350mm任意点,连续校对三次取三次平均值。
计量校准管理规程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计量校准管理规程。
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应用的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计量校准的管理。
3.职责: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仪器操作人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4.控制要求:4.1计量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和有关的法规、法令。
4.2生产管理部制定专人负责衡器、仪表、量具等设备的计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部专人配合生产管理部做好实验仪器的计量工作。
4.3公司所有计量器具和实验分析用计量仪器均应建帐、立卡,专人管理。
确保生产和检验使用的关键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均经过校准,所得出的数据准确可靠。
4.4生产管理部组织负责各环节的计量检测,提供计量保证。
对申购计量器具的计划进行审批,从专业技术上把关,使购置的计量器具从准确度、量程、功能上满足测量参数的要求,无制造许可证标的计量仪器、设备不得购入。
4.5对计量器具进行入库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对质量不合格及运输过程所致的精度差或损坏应及时处理。
验收合格的计量器具要办理入库手续。
4.6计量器具用前要进行检定,计量仪器、仪表、量具应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定期校正。
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准使用。
领用时需用人要填写领料单,才能出库。
4.6.1计量器具应按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特别注意校准的量程范围涵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
4.6.2计量器具在使用中要巡回检查,精心维护,如有问题及时解决,记录在案。
4.6.3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或超出校准合格标准的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不得使用,应挂上待检修状态标志,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仍应符合要求。
经检修后精度仍不能达到原标准,性能不稳定,主要部件损坏或性能老化的,可作报废处理。
报废的器具要经生产管理部批准。
4.6.4经校验过的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均应有明显的计量合格标识,计量合格标示上应标明其校准有效期,并贴在每件计量器具的醒目处,并不得影响正确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保证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调整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检定、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是指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及节能监测、资源管理、司法鉴定、行政执法、公正评价等方面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
第三条(监管部门)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计量检定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确定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的具体检定方式。
县级以上地方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检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政府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施计量检定工作需要,授权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计量技术机构或者其他单位的计量技术机构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计量检定工作,所需的计量检定设施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配备。
第二章计量检定的形式和周期第五条(计量检定的种类与形式)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分为- 1 -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
根据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计量性能及使用状况,计量检定形式分为以下三种:(一)使用前首次检定,随后施行后续检定;(二)出厂前首次检定,失准报废;(三)使用前首次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对计量器具影响计量性能的部位进行修理的,须按照首次检定执行。
计量检定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计量检定周期及调整)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周期,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执行。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为最长周期。
需要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周期进行调整时,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使用者主动申请缩短计量器具计量检定周期的,计量技术机构须向当地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办法.-
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办法1.目的:加强对计量设备的校准管理,确保计量检测设备的准确度,以及作为内部校准的管理依据。
2.适用范围:本作业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计量检测设备之计量校准作业。
3.职责:质管部:负责制定与更新计量设备台帐,作好年度计量校准计划,定期依据校准计划申请外部校准或安排内部校准,并对校准结果进行确认。
行政部:负责与外部计量校准机构进行相关校准联系。
使用部门:负责部门内计量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以及做好送检前的准备工作。
4.作业内容:4.1计量设备台帐的作成与更新由设备申请部门或使用部门将计量设备报到质管部统一对设备进行台帐登档管理,质管部根据国家计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测量与监控装置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编号,购入时间,固定资产编号,测量范围,精度,有效使用日期,校准周期,校准机构,使用单位等相关事项。
4.2计量设备校准计划的作成由质管部根据计量设备的购买时间和校准周期制定年度校准计划,并依据国家计量体系标准要求拟定校准方式。
4.3计量校准作业实施4.3.1质管部根据校准周期提前通知相关使用部门对计量设备进行校准前准备,质管部依据校准计划要求对计量设备选择校准方式。
4.3.2校准人员收到质管部提出的内校申请后实施内校(本公司主要为游标卡尺的内部校准),校准时对于标准量块,校验环境,校验标准件均应符合国家计量标准规定要求.4.3.3内部校准:如游标卡尺校验环境:温度:25°±5 ℃,湿度:50%±5%校验标准件:使用精度为±1微米的标准量块,标准量块需有“MC”标志,且需有校定合格证。
校验规格:其校验点为:1.01mm、1.0mm、1.5mm、10mm、20mm、50mm、100mm (刻度卡尺/ 带表卡尺测量精确度为0.02mm,电子数显卡尺测量精确度为0.01mm)校验前之要求:A:卡尺擦拭干净并作基本保养,检查卡尺是否圆滑顺畅。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校验管理制度模版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校验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试验和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试验和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试验和计量设备的校验管理。
二、定义1. 试验设备:指用于进行试验、测量、检验或实验的设备、仪器和工具。
2. 计量设备:指用于测量和检测物理量的设备、仪器和工具。
三、责任与义务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试验和计量设备校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校验人员负责进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校验工作,并编制校验报告。
3. 使用人员负责按照校验结果正确使用试验和计量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 维修人员负责对试验和计量设备进行维修和维护,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校验周期1. 试验设备的校验周期为一年,可以根据使用情况进行调整。
2. 计量设备的校验周期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
五、校验过程1. 校验前准备:a. 确定校验项目和方法。
b. 准备校验仪器和工具。
c. 制定校验计划,并通知使用人员。
2. 校验实施:a. 根据校验项目和方法,进行校验工作。
b. 记录校验结果,并及时处理校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 校验报告:a. 编制校验报告,包括校验日期、校验人员、校验结果等内容。
b. 报告上带有校验人员的签字和日期。
六、校验记录与保存1. 校验记录:a. 对于试验设备,应记录校验日期、校验人员、校验结果等信息。
b. 对于计量设备,应记录校验日期、校验人员、校验结果等信息,并附上校验证书。
2. 校验报告的保存:a. 校验报告应进行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
b. 校验记录也应进行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
七、设备维护与保养1. 定期维护:a. 对试验和计量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b. 维护人员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维护,记录维护结果。
2. 设备保养:a. 使用人员应按照保养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
b. 保养记录应进行归档保存。
八、设备报废与更新1. 设备报废:a. 出现以下情况时,设备可申请报废:设备无法修复或维修费用过高、设备技术性能不满足要求、设备已到达使用寿命等。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规范计量、测量器具的操作、维护和保养管理,确保各计量和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性,以满足使用要求。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辖范围内贸易结算和各装置间核算的计量器具三、责任单位质检科结算大厅生产技术科各使用生产车间四、工作程序1、各单位的职责1。
1 质检科对本公司计量器具实施联络回来后相关部门检定统一管理,是计量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1。
2 生产技术科是全厂现场计量器具维护保养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现场计量器具维护保养的监督、考核和奖惩等各项管理工作。
1。
3 各使用车间、岗位负责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或送检。
1。
4 电仪车间是负责计量器具的检查、维修.2、管理内容与要求2。
1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计量器具的重要性,准确性的要求,对计量器具实行A、B、C 分类管理。
2.2 本企业凡列入计量器具台帐并构成在用或备用计量器具实行统一编号管理。
2。
3 建立计量器具台帐。
各使用单位应建立《现场计量器具台帐》《备品备件计量器具台帐》《周检计量器具台帐》三种台帐。
2。
4 使用部门或使用者应在计量确认间隔内使用,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校准,如发现超差或故障,应立即报告或送检。
2。
5 对大型、精密、关键的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精心使用和维护保养.2.6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或控制计量器具故障或事故的发生,保证计量器具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2。
7 计量器具必须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8 对某些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经专业人员检查修理后,仍不能达到该器具的技术要求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可以降级使用或申请报废。
2。
9 对计量器具使用人员按要求制定标准,并进行培训与考核,量值溯源、检定、校准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的检定员证书,持证上岗。
2.10 计量标准器周检率、周检合格率、计量器具周检率和周检合格率为计量考核指标。
3、相关文件《计量器具台帐管理规定》、《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确认间隔管理规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维护保养管理标准》4、相关计量记录《计量器具检定计划》、《现场计量器具台帐》、《备品备件计量器具台帐》《周检计量器具台帐》、《检定记录》。
计量校准管理办法
附件1计量校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规范计量校准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计量校准是量值溯源的一种方式,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的名义量值与对应的测量标准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计量校准机构,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提供计量校准服务的法人或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计量校准机构开展计量校准相关活动、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开展相关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部门在其系统以内开展的计量校准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职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全国计量校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校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计量校准效力)计量校准机构提供计量校准服务不受行政区划限制。
第六条(基本原则)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自行校准或者委托校准的方式,实现量值溯源的需求。
计量校准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科学规范、准确可靠的原则。
第七条(鼓励条款)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协(学)会在计量校准活动中发挥行业自律、专业技术指导、职业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作用。
(第二章计量校准机构第八条(能力和条件要求)计量校准机构应当具备与其开展计量校准服务相适应的计量标准、场所、设施、人员、环境条件和测量方法,并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和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自我声明公开)计量校准机构应当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计量校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声明其计量校准能力。
计量校准机构应当公开其配备的计量标准器具名称及其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开展的计量校准项目名称及其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实验室地址及联系信息。
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标定、校准、维修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量值传递的可靠和量值的统一,保证检测设备使用的准确无误,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制定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公司一切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检测设备(包括参考标准)的校准管理。
3 职责3.1 设备管理员负责校准计划制定和监督实施,并对鉴定证书原件及扫描电子档进行归档保管,并纳入设备日常管理,以便查阅。
对于计量合格的设备进行标志化管理,及时贴附相应的计量设备标签;3.2 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校准工作的核实工作,并参与校准证书的验收工作,及检测设备的标志化管理。
保存好由设备管理员处领取的计量证书复印件,如有丢失,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重新审查发放工作;3.3 所有工作实行责任制,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约束的内容配合工作。
4 流程4.1 设备的计量标定4.1.1 对于试验仪器设备的首次计量,由实验室提出申请,检测部指定有一定能力和信誉的计量检测机构对部分试验室检测设备进行统一计量;对于日常计量设备由设备管理人员通知涉及计量的设备所在实验室负责人集中整理,放置到待计量区域,并填写《设备交接单》(见附件1)。
4.1.2 计量完毕,设备管理员将所有证书收集后归档,扫描成电子档保存,并将证书复印件交由相应实验室负责人。
证书中,除提供依据的检定规程、校(检)验方法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测量不确定度或符合某种确定的计量规范的声明,表明(如果适用)测量数据溯源到国家测量基准的情况。
校准(检定/测试)证书中出具的数据单位采用国际单位制单位。
4.1.3 各实验室负责人在接到证书复印件后,应对结果是否符合或满足检测标准的要求进行核对、确认,并填写《实验室计量证书信息表》(见附件2)。
确认方式为在证书复印件封面的下方处注明:如结果符合或满足标准要求。
确认人签字,日期。
对于结果属限制范围使用的设备器具,确认需注明限制范围。
确认后,设备管理员保留《实验室计量证书信息表》,存档保存。
《计量校准管理办法2020》
计量校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规范计量校准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计量校准是量值溯源的一种方式,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的示值与对应的计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之间关系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计量校准机构,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提供计量校准服务的法人或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计量校准服务,实施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对内提供的计量校准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职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计量校准服务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校准服务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计量校准效力)计量校准机构提供计量校准服务不受行政区划限制。
第六条(基本原则)计量校准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科学规范、准确可靠的原则。
第七条(鼓励条款)鼓励计量校准机构加强计量校准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持续提升计量校准服务能力。
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组织在计量校准服务中通过行业规范、行业自律、专业技术指导、职业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发挥作用。
第二章计量校准机构第八条(能力和条件要求)计量校准机构应当具备与其开展计量校准服务相适应的计量标准、场所、设施、人员、环境条件和测量方法,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且能持续有效运行。
鼓励计量校准机构参与行业组织实施的确认计量标准能力的活动。
第九条(自我声明公开)计量校准机构在开展相应计量校准服务前,应当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计量校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声明其计量校准能力。
计量校准机构应当公开其注册地址、实验室地址、法定代表人及通信地址,以及配备的计量标准名称及其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开展的计量校准项目名称及其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溯源途径等信息。
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校准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校准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生产和实验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产品质量和实验结果的可信度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实验结果的准确度,确保和满足质量要求,以及合理使用资源,制定本校准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的校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仪器、生产设备等。
3. 责任与义务校准工作的责任与义务如下:3.1 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负责校准管理制度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确保校准工作符合规定。
3.2 校准员校准员负责校准工作的执行,包括能力要求、报告编制和记录保存等。
校准员应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确保校准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使用者使用者有义务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对其进行校准检验,确保使用的仪器设备准确可靠。
同时,使用者应根据需要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检验,并将校准结果及时记录。
4. 校准管理流程校准管理流程如下:4.1 校准计划制定校准计划,明确校准对象、校准频率以及校准方法,并将计划进行备案。
4.2 校准执行根据校准计划,进行校准操作,确保校准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校准员应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校准操作,并记录校准结果。
4.3 校准评定对校准结果进行评定,确定仪器设备的准确度和可靠性,并根据评定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对不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应进行修理、调整或更换等措施。
4.4 校准记录和报告校准员应记录校准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并编制校准报告进行保存。
校准报告应包括校准日期、校准结果、校准方法等信息。
5. 校准文件和记录管理校准文件和记录应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完整、准确、可靠。
文件和记录应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归档,以方便日后的查阅和审查。
6. 培训和培训考核校准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技术水平和知识储备。
同时,应进行培训考核,以确认校准员的能力和素质。
7. 校准监督与审查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校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对校准结果进行验证,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和改进。
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管理制度1. 总则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试验仪器设备的测试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试验结果具有可比性和可重复性,提高试验质量和数据可靠性。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工作。
2. 责任与权限2.1 公司的检测部门负责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工作,并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2.2 检测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管理制度,并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备。
3. 设备分类与管理级别3.1 将试验仪器设备按照其使用频率和重要性分为三个级别:重要设备、中等设备和一般设备。
3.2 重要设备为对试验结果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具有较高的使用频率或使用范围,应予以重点关注。
3.3 中等设备为对试验结果具有中等影响的设备,具有一定的使用频率或使用范围。
3.4 一般设备为对试验结果影响较小的设备,使用频率较低或使用范围较窄。
4. 计量检定4.1 定期检定:根据设备的级别和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定期检定周期。
重要设备的定期检定周期不得超过一年,中等设备的定期检定周期不得超过两年,一般设备的定期检定周期不得超过三年。
4.2 过程检定:对于重要设备,应制定相应的过程检定规范,指定相应的人员进行过程检定,检定周期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确定。
5. 校准管理5.1 定期校准:根据设备的级别和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定期校准周期。
重要设备的定期校准周期不得超过一年,中等设备的定期校准周期不得超过两年,一般设备的定期校准周期不得超过三年。
5.2 过程校准:对于重要设备,应制定相应的过程校准规范,指定相应的人员进行过程校准,校准周期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确定。
6. 记录与登记6.1 对于每一台试验仪器设备,应建立完整的计量检定、校准记录档案,详细记录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日期、结果、有效期等信息。
6.2 每次检定、校准完成后,应立即进行记录和登记,并在试验仪器设备上标注相应的检定、校准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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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对计量设备的校准管理,确保计量检测设备的准确度,以及作为内部校准的管理依据。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计量检测设备之计量校准作业。
3.职责:
质管部:负责制定与更新计量设备台帐,作好年度计量校准计划,定期依据校准计划申请外部校准或安排内部校准,并对校准结果进行确认。
行政部:负责与外部计量校准机构进行相关校准联系。
使用部门:负责部门内计量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以及做好送检前的准备工作。
4.作业内容:
4.1计量设备台帐的作成与更新
由设备申请部门或使用部门将计量设备报到质管部统一对设备进行台帐登档管理,质管部根据国家计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测量与监控装置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编号,购入时间,固定资产编号,测量范围,精度,有效使用日期,校准周期,校准机构,使用单位等相关事项。
4.2计量设备校准计划的作成
由质管部根据计量设备的购买时间和校准周期制定年度校准计划,并依据国家计量体系标准要求拟定校准方式。
4.3计量校准作业实施
4.3.1质管部根据校准周期提前通知相关使用部门对计量设备进行校准前准备,质管部依据校准计
划要求对计量设备选择校准方式。
4.3.2校准人员收到质管部提出的内校申请后实施内校(本公司主要为游标卡尺的内部校准),校
准时对于标准量块,校验环境,校验标准件均应符合国家计量标准规定要求.
4.3.3内部校准:如游标卡尺
校验环境:温度:25°±5 ℃,湿度:50%±5%
校验标准件:使用精度为±1微米的标准量块,标准量块需有“MC”标志,且需有校定合格
证。
校验规格:其校验点为:1.01mm、1.0mm、1.5mm、10mm、20mm、50mm、100mm (刻度卡尺/ 带表卡尺测量精确度为0.02mm,电子数显卡尺测量精确度为0.01mm)
校验前之要求:
A:卡尺擦拭干净并作基本保养,检查卡尺是否圆滑顺畅。
B:检查刻度是否标示清楚。
C:轻推卡尺使它密合后,对准光源看卡尺是否密合。
D:将卡尺归零,检查卡尺是否归零。
E:若上述任一项有不良情形发生时,则不得从事校验,直至状况排除后再给予校验。
校准注意事项:
A:校验人员于校验时,必须戴棉质手套,以确保量块之清洁。
B:于校验过程中,若有测试要求不符合时,则应核对测试步骤并采取矫正措施。
校验实施:
A:将卡尺轻轻推至零点,数位式或有副表式之卡尺于校验前须作归零之操作。
B:取块规1.01mm,并打开卡尺轻轻按住块规,不可重压。
C:读取卡尺上之数值并记录于《计量检测设备检定记录表》内之实测值。
D:依校验点取1.01mm、1.0mm、1.5mm、10mm、20mm、50mm、100mm量块,按4.6.1
和4.6.3所示之校验方法及规则重复测量。
E:校验完毕后将量规上油擦试保养后放回盒内保存。
校验结果判定:校验结果合格判定为正常后,应于被校验卡尺上贴示“校准合格证”标识,并填写计量检测设备清单。
校验不合格时,则依《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实施处理。
4.3.4委外校准:
4.3.4.1质管部按照校准计划对需要委外校准的设备向行政部提出校准申请,由行政部联系计量局或外
部校准机构进行外校。
使用部门按质管部通知要求准备好需要校准的设备,由质管部对计量设
备执行委外送检。
4.3.4.2行政部收到外部机构校准完成通知后通知质管部一起将计量设备取回,并确认好校准结果.
4.3.4.3计量设备取回后由质管部核对校准证书和校准合格标签,并将证书原件归档文控中心,复印件
保留在质管部,并作好相关校准记录。
4.3.4.4质管部对相关计量设备作好记录管理后通知相关使用部门将校准后的计量设备取回,必要时将
相关校准结果通知到使用部门。
4.3.4.5对外校机构检定不合格的计量设备依《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实施处理。
5.引用表单
5.1.《年度计量校准计划》
5.2 《测量与监控装置台帐》
版次/修改码A/1 页码2/4 标题计量设备校准管理办法编号YH-QⅢ-36
5.3 《计量检测设备检定记录表》
核准审核编制
发文日期执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