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标签必须标示的基本内容
饲料标签(培训资料)
饲料名称:
1、符合GB/T10647《饲料工业通用术语》标准 的定义, 2、指明使用对象和使用阶段,如“产蛋鸭配合 饲料”、“种鸭配合饲料”。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 :
“应与所执行的标准一致” 如:标准粗蛋白质保证值≥18.5%,
标签粗蛋白质保证值≥18.5% 。
预混合饲料保证值同时符合农业部1224 号公告规定
“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
药物的法定名称——符合农业部发布的《允许作 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
用规定》及农业部批准允许使用的药物名 称。 药物含量——有效成分在饲料中的含量。
在饲料中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必须 按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 规范》严格执行有效成分、含量规格、适用 动物、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 等。
乳及乳制品之外的动物性饲料产品:
标注“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字样 是为了严格执行《关于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
加和使用动物性饲料的通知》(农牧发[2001]7号) 中的要求,彻底切断疯牛病的传播途径,防止疯 牛病在我国境内发生。
四、基本要求
标签应与包装物同行 一个产品一个标签
五、饲料产品标签检查记录表
合同定制饲料、自用饲料、可饲用原粮及其加工产品和药 物饲料添加剂除外。
一、饲料标签样示
浓缩饲料
配合饲料(正面)
配合饲料(反面)
添加剂(正面)
添加剂(反面)
复合预混料
二、基本原则
内容符合法律和标准规定 内容与产品质量一致 内容表达易懂、科学、准确
三、必须标示的基本内容
1、标有“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字样(国家强制性标 准 GB 13078)
产品标准编号:
由标准的代号、发布顺序号和年代号3部分组成,如 GB/T22549-2008,NY/T1563-2007 Q/GXFS003-2008、。
饲料标签标识管理制度
饲料标签标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饲料标签标识管理,保障畜禽养殖业的安全和质量,提高产品质量,根据《畜禽饲料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饲料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具体包括饲料生产企业、饲料销售单位、饲料使用单位等。
三、标签标识内容1. 饲料标签应明确标注以下内容:a. 产品名称:饲料产品的名称和规格;b. 成分含量:饲料成分的含量及占比;c. 生产日期:饲料生产的日期;d. 保质期:饲料的保质期限;e. 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饲料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f. 使用方法:饲料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g. 生产许可证编号: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2. 饲料标签标识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不得添加国家不允许使用的物质等。
四、标签标识管理责任1. 饲料生产企业责任:a. 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饲料标签标识的要求,制定标签标识内容,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设置;b. 生产企业应建立和健全饲料标签标识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标签标识的审核和设置工作;c. 生产企业应定期对已设置的标签标识进行检查,确保标签标识的真实有效性。
2. 饲料销售单位责任:a. 销售单位应对销售的饲料产品标签标识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标签标识的真实有效性;b. 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标签标识不完整或者含有虚假信息的饲料产品;c. 销售单位应及时向生产企业反馈市场运行情况,对市场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3. 饲料使用单位责任:a. 使用单位应认真阅读饲料标签标识,按照标签标识的要求进行正确使用;b. 使用单位应及时向销售单位或生产企业反馈产品使用情况,特别是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标签标识管理检查1. 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饲料生产企业、销售单位和使用单位的饲料标签标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标签标识内容的真实有效性、格式和标识的完整性等。
饲料产品标签管理制度范本
饲料产品标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饲料产品标签管理,保障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根据《饲料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标签的管理。
第三条饲料产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地反映饲料产品的性质、用途、质量等基本情况,便于用户和消费者了解、选择和使用。
第四条国家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饲料产品标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饲料产品标签的基本要求第五条饲料产品标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厂名、厂址;(二)产品规格、净含量;(三)生产日期、保质期;(四)产品成分、性质、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五)贮存条件、有效期;(六)产品标准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七)其他应当标注的内容。
第六条饲料产品标签上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应当清晰、牢固,不得脱落、褪色。
第七条饲料产品标签上的语言应当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第八条饲料产品标签上的字体大小、颜色、图案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签标注的规定。
第三章饲料产品标签的编制和审查第九条饲料产品生产者应当根据饲料产品的性质、用途、质量等情况编制饲料产品标签,并经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第十条饲料产品标签应当根据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编制。
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饲料产品生产者应当将饲料产品标签编制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以上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第四章饲料产品标签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国家质检总局对饲料产品标签实行国家监督检验。
县级以上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对饲料产品标签实行地方监督检验。
第十三条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饲料产品标签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检验、查封、扣押等措施。
第十四条饲料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饲料标签标准
饲料标签标准
饲料标签标准是指饲料包装上的标签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标注,以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准确的饲料信息。
以下是一般的饲料标签标准:
1. 饲料名称:标明饲料的通用名称或专有名称。
2. 成分列表:详细列出饲料中的成分,按照重量或体积的大小排列,使用通用的化学名或物理性质。
3. 营养成分:标明饲料中主要的营养成分含量,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
4. 使用方法:提供适用的动物种类、年龄、体重和用量等使用信息。
5. 贮存要求:标明饲料的贮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6.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明饲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7. 厂商信息:提供生产饲料的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8. 辅助信息:饲料标签上还可以包含其他辅助信息,如安全使用提示、营养建议、防止误食、防潮措施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饲料标签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饲料标签
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消费者在购买饲料时应仔细阅读标签,了解饲料的成分和使用指导。
饲料标签必须标示的基本内容
饲料标签必须标示的基本内容饲料标签必须标示的基本内容1、饲料标签上应标有“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字样,以明示产品符合GB13078的规定。
2、饲料名称饲料产品应按GB/T10647中的有关定义,采用表明饲料真实属性的名称进行命名。
需要指明饲喂对象和饲喂阶段的,必须在饲料名称中予以表明。
在使用商标名称或牌号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GB/T10647规定的名称。
3、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标签上应按规定项目列出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
保证值必须符合产品生产所执行标准的要求。
4、原料组成标明用来加工饲料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料名称以及添加剂、载体和稀释剂名称。
5、产品标准编号标签上应标明生产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编号。
6、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对于添加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其标签上必须标注:“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字体醒目,标注在产品名称下方。
标明所添加药物的法定名称。
标明饲料中药物的准确含量、配伍禁忌、停药期及其他注意事项。
7、使用说明预混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应给出相应配套的推荐配方或使用方法及其他注意事项。
8、净重(或净含量)应在标签的显著位置标明饲料在每个包装物中的净重;散装运输的饲料,标明每个运输单位的净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克(g)、千克(kg)或吨(t)表示。
若内装物不以质量计量时,应标注“净含量”。
9、生产日期生产日期采用国际通用表示方法,如2010-08-01,表示2010年8月1日。
10、保质期用“保质期——月(或若干天)”表示。
注明贮存条件及贮存方法。
11、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必须标明与其营业执照一致的生产者、分装者的名称和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进口产品必须用中文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及与营业执照一致的经销者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12、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管理的产品,应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准文号。
饲料包装标签
饲料包装标签
饲料包装标签是指在饲料包装上标明饲料的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商等相关信息的标签。
这些标签对于消费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们提供了关于饲料的重要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以下是一些饲料包装标签上通常包含的信息:
1.饲料名称:标签上应明确标明饲料的名称,如“鸡饲料”、“猪饲料”等,以便消费者了解饲料的种类和用途。
2.成分列表:标签上应列出饲料的主要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纤维、矿物质、维生素等,以便消费者了解饲料的营养成分和含量。
3.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上应标明饲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便消费者了解饲料的新鲜程度和存储时间。
4.生产商信息:标签上应标明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消费者在购买饲料时了解生产商的背景和信誉。
5.使用说明:标签上应提供饲料的使用说明,如饲料的喂养量、喂养频率、喂养对象等,以便消费者正确使用饲料。
需要注意的是,饲料包装标签上的信息应该真实、准确、清晰,易于理解。
同时,标签上的文字、图形和符号应该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饲料标签标识管理制度范文
饲料标签标识管理制度范文饲料标签标识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饲料标签标识的准确、全面和规范,促进饲料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实施。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饲料的单位。
二、饲料标签标识的要求2.1 标签标识内容2.1.1 饲料标签标识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1)产品名称;(2)生产厂家和厂址;(3)产品规格和型号;(4)饲料成分和营养成分;(5)贮存条件和有效期限;(6)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7)执行的标准和法规;(8)质量检验合格证明;(9)其他必要的信息。
2.1.2 饲料标签标识内容应以中文为主,如有英文标示,应与中文标示一致。
2.2 标签标识格式2.2.1 饲料标签标识应采用易懂、易识别的格式和字体。
2.2.2 饲料标签标识的字体应清晰、印刷鲜明,字号应适中。
三、饲料标签标识流程管理3.1 饲料标签标识设计3.1.1 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法规,制定饲料标签标识的设计要求。
3.1.2 饲料标签标识的设计应符合产品的特点和保质期限要求。
3.1.3 饲料标签标识的设计应美观、简洁、易懂。
3.2 饲料标签标识打印3.2.1 饲料生产企业应确保饲料标签标识的打印设备和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2.2 饲料标签标识的打印应采用合格的设备和材料,以确保打印的清晰度和质量。
3.3 饲料标签标识审核3.3.1 饲料生产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标签标识审核岗位,对饲料标签标识进行审核、监督和管理。
3.3.2 饲料标签标识审核应按照标签标识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进行,并及时记录和报告审核结果。
3.4 饲料标签标识使用3.4.1 生产企业应确保饲料标签标识的正确使用和保密。
3.4.2 销售单位应按照饲料标签标识的要求进行陈列和销售,不得进行私自调换标签、标识的行为。
3.5 饲料标签标识更改3.5.1 生产企业如需更改饲料标签标识内容,应按照相关流程和程序进行申请、审核和备案。
《饲料标签》标准解读
《饲料标签》标准解读
二、饲料成分的标示
1.饲料成分的标示应当按照重量从高到低的顺序列出。
常见的饲料成分包括粗蛋白质、粗脂肪、粗纤维、灰分等。
3.如果饲料中包含转基因成分,必须特别标明并提供转基因成分的名称和百分比。
三、营养成分的标示
2.标示的营养成分应当以单位质量或单位能量进行比较。
常用的单位有百分比、克/千克、千焦/千克等。
3.饲料产品中添加的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等营养物质应当标明品种、含量和添加方法。
四、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标示
2.标示应当明确提醒用户遵守使用饲料的法律法规和使用饲料的安全措施。
五、饲料质量标志
六、其他信息的标示。
饲料标签解析
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钙、 总磷、氯化钠、水分、氨基酸
微量元素、维生素和(或)氨基 酸及其它有效成分、水分
5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 微量元素、水分
6 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维生素、水分
7 饲料原料
《饲料原料目录》规定的强制性 标识项目
序号1、2、3、4、5、6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项目中氨基酸、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的具 体种类应与产品所执行的质量标准一致。
5. 农业部1224号公告未得到全面准确地执行。维生素、微量元素 用量超标或须限量的仍标为“≥”。
6. 标签上的成分保证值与标准不一致或不齐全。 7. 有2种以上药添,未注明是使用其中哪一种,还是几种同时用。 8. 加入的药添标示不完整,甚至未标注。 9. 仔猪料使用的锌为氧化锌的,但未标注清楚。 10. 同类型几个产品采用一个标签。 11. 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邮编、联系方式标示不 完整。
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不需标示水分。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添)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项目
1
矿物质微量元素 饲料添加剂
有效成分、水分、粒(细)度
2 酶制剂饲料添加剂 有效成分、水分
备
注
若无粒(细)度要求时,可以 不标
3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 有效成分、水分
4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有效成分、水分
5 其它饲料添加剂
生产者、经 2. 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生产基地,除标明上述信息外,还应标明集团公司的名称
12 营者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
3. 进口产品应标明生产厂家名称及销售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
方式等。
饲料标签的基本内容
序号 基本内容
具 体要求
饲料标签
2、规范饲料标签的设计要求与标示内容《饲料标签》是国家规定强制性执行的标准。
饲料企业必须按照《饲料标签》的规定要求设计内容、制作与使用标签。
2.1标签内容要完整标签中必须标示的内容包括:“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字样;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编号、生产者和经销者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实行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饲料产品)、药物添加剂等。
这些内容都是标签不可缺少的,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属于不符合要求的标签。
2.1.1所有饲料标签上都应标有“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字样,以明示该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2.1.2饲料名称。
产品名称应当采用能表明饲料、饲料添加剂本身固有性质和特征的名称命名,应符合GB/T10647《饲料工业通用术语》中的有关定义。
如“配合饲料”不得称“全价配合饲料”,“浓缩饲料”不得称“超级浓缩饲料”、“料精”或“活性×××”等。
有商品名的可同时标示商品名。
需要指明饲喂对象和饲喂阶段的必须在饲料名称中予以表明。
如“产蛋鸡配合饲料”、“种鸡配合饲料”、“肉鸡配合饲料”不能笼统称作“配合饲料”。
已有产品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其名称应与产品标准一致,不得使用独创名称或广告性名称,不得在名称中随意加修饰语。
2.1.3原料组成。
是表明加工饲料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料名称以及添加剂、载体、稀释剂名称。
如玉米、植物油饼粕、麸皮、鱼粉、磷酸氢钙、赖氨酸、蛋氨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等。
另外,在饲料中起重要作用的添加剂原料(如硒原料),用来替代某种营养成分的特殊替代品(如尿素)或用于诱发畜禽特殊生理功能的物品(如调味剂)均应作为添加剂,在原料组成中予以标明。
各种原料的名称,一般应以具体名称标出,如玉米、豆粕,若配方中某些原料常有替代情况发生时,也可以原料种类标出,如谷物、植物油料饼粕等,但如果采用的原料含有毒有害物质时,则必须标示具体品名,如棉子饼粕、皮革蛋白粉等。
饲料标签标准2018
饲料标签标准2018饲料标签是饲料生产企业向消费者提供产品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饲料标签的内容和格式,保障饲料质量安全,国家对饲料标签进行了一系列的标准化规定。
2018年颁布的《饲料标签标准》对饲料标签的内容、格式、标识、规格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下面将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饲料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成分表、营养成分表、质量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基本信息。
其中,产品名称应当准确明了,不得误导消费者;成分表应当列明饲料的各种成分及其含量;营养成分表应当列明饲料的各种营养成分含量;质量标准应当列明饲料的质量指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当明确标注,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应当真实可靠,方便消费者进行投诉和维权。
其次,饲料标签的格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字体清晰可辨,排版整齐美观。
标签上的文字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化字体和字号,以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地阅读标签上的信息;标签的排版应当合理,信息布局清晰,不得存在混乱、重叠等情况;标签的颜色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得使用误导性的颜色或图案。
另外,饲料标签上的标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存在虚假或误导性的标识。
标签上的标识应当真实可靠,不得使用虚假的认证标志或宣传口号;标签上的标识应当与产品的实际情况相符,不得误导消费者;标签上的标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标识。
最后,饲料标签的规格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存在规格不清晰或不准确的情况。
标签上的规格应当准确明了,不得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标签上的规格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存在超出或缩小规格的情况;标签上的规格应当与产品的实际情况相符,不得误导消费者。
总之,饲料标签标准2018的颁布,对饲料标签的内容、格式、标识、规格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规范饲料标签,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饲料行业的健康发展。
饲料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饲料标签的内容、格式、标识、规格等符合国家标准,以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饲料标签》标准解读
《饲料标签》标准解读
《饲料标签》是中国动物食品行业的一项重要标准,它规定了生产、流通和使用饲料时应遵守的质量要求,以及标签中所需包含的内容。
首先,对饲料标签的质量规定:包装袋标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清晰、美观完整,除去质量认证标志外,不允许有其他小图标或字样;桶装饲料标签应精美大方,清晰完整,明显可见。
其次,对饲料标签的内容规定:字体应清晰,未经折叠的标签应保持充足的空间,以使所有内容显著清楚;标有质量认证标志外,标签上应当印有以下内容:品名、厂名、厂址、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应用动物类别及体重等;桶装饲料标签应当还标有营养成分表和饲料安全及用途说明;对于特殊饲料,应在标签上标明添加的防腐剂和稳定剂。
总之,《饲料标签》为饲料生产和使用提供了规范,要求饲料标签必须做到质量规范,内容完善清晰。
只有按照该标准来生产、流通和使用饲料,才能为动物提供健康营养的食品,保证动物的健康和安全。
饲料产品标签管理制度范文
饲料产品标签管理制度范文饲料产品标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饲料产品标签管理,提高饲料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销售、进口、使用和监督饲料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饲料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进口企业、养殖场、养殖户等。
第三条饲料产品标签应真实、准确、完整,便于消费者识别、购买和使用。
第四条饲料产品标签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得虚假宣传或欺骗消费者。
第五条饲料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饲料产品标签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饲料产品标签内容要求第六条饲料产品标签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应真实、准确地描述产品的名称,不得误导或混淆消费者。
(二)成分表:应列出产品的成分,包括主要原料和添加剂,不得隐瞒或歪曲成分。
(三)产品规格:应标明产品的规格和包装规格。
(四)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五)生产企业名称和许可证号:应标明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和饲料生产许可证号。
(六)贮存条件和使用方法:应标明产品的贮存条件和使用方法。
(七)营养成分及功能声明:应标明产品的营养成分和功能,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八)损害警示:应标明产品可能存在的损害及其预防措施。
第七条饲料产品标签应注明“禁止添加”、“谨慎使用”或其他必要的警示语,对产品的危险性和特殊用途应进行明确提示,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
第八条饲料产品标签应使用简明、易懂、不涉及虚假广告和误导性宣传的文字和图形,不得使用虚假或夸大的表述。
第三章饲料产品标签设计要求第九条饲料产品标签的字号和版式应清晰可辨,在产品包装上应占据足够的空间,不得拥挤或模糊。
第十条饲料产品标签的颜色和布局应符合消费者的视觉习惯和传播规范。
第十一条饲料产品标签的文字和图形应与产品的实际情况相符,不得有任何假冒或混淆的情况。
第十二条饲料产品标签应使用持久、耐用、不易褪色或剥落的材料制作,以确保产品的标签持久可靠。
《饲料标签》标准解读
《饲料标签》标准解读作者:赵明来源:《湖南饲料》 2017年第6期产品标签是指用来告知产品的质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及其他说明性表示的载体(纸片、布片或其他材料)。
饲料标签就是告知饲料、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原料质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内容的一切附签或其他说明物。
饲料标签是生产厂家对其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书面承诺,是企业标准的浓缩和企业产品的形象。
因此,饲料产品标签非常重要。
国家为了加强对饲料标签的管理,制定了《饲料标签》标准(GB 10648-2013),该标准是国家强制标准,2013年10月10日发布,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基本原则标示内容做到以下四个方面: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真实、科学、准确。
3.表述应通俗易懂,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或容易引起误解的表述,不得以欺骗性表述误导消费者。
4.不得标示具有预防或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宣传内容。
一、基本内容1.卫生要求:①饲料、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原料应符合相应卫生要求。
②饲料和饲料原料应标明“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
2.产品名称:应采用通用名称,商品名称应放在通用名称之后,字号不得大于通用名称。
各类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名称标识(举例):饲料添加剂硫酸铜、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粪肠杆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微生物+酶制剂、肉仔鸡配合饲料、20%仔猪浓缩饲料、奶牛精料补充料、4%生长肥育猪复合预混合饲料、猪用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猪用维生素预混合饲料、饲料原料米糠等。
注意:(1)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应标明饲喂阶段(如仔猪配合饲料饲喂阶段≤30kg),浓缩饲料、复合预混合饲料应标明添加比例(2)司在产品通用名称前后标示膨化、颗粒、粉状、块状、液体、浮性等物理状态或加工方法3.t-品成分分析保证值(1)饲料和饲料原料产品成份分析保证值标示要求如下图:饲料添加剂成份分析保证值标示要求如下图4.原料组成:原料组成应标明主要原料名称及饲料添加剂、载体和稀释剂名称袁应标注的原料名称要与《饲料原料目录》中名称一致袁饲料添加剂名称要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名称一致。
饲料标签标准
饲料标签标准饲料标签是饲料产品的重要信息载体,对于生产企业、销售商和养殖户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饲料标签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全面,能够为用户提供必要的信息,保障饲料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饲料标签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饲料标签应当包含饲料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对于用户来说是最基本、最直观的了解途径,也是用户选择饲料产品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时,这些信息也是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其次,饲料标签应当准确标明产品的成分和营养成分。
饲料成分的准确标示是保障饲料产品质量的重要前提,消费者有权知道饲料产品的成分和含量。
此外,饲料产品的营养成分也应当清晰明了地标注,以便用户了解产品的营养价值,从而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饲料产品。
另外,饲料标签还应当包含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饲料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对于用户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信息,这些信息直接关系到产品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因此,饲料标签中应当清晰地标明产品的使用方法、用量、使用频率以及注意事项,以便用户正确、安全地使用饲料产品。
最后,饲料标签应当标明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相关认证信息。
饲料产品的质量标准和认证信息是消费者选择产品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管部门进行质量监督的重要参考。
因此,饲料标签中应当清晰标示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相关认证信息,如ISO认证、QS认证等,以便用户了解产品的质量保障情况。
总之,严格执行饲料标签标准对于保障饲料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制定和执行严格的饲料标签标准,不仅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也有利于饲料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饲料标签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饲料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饲料标签标识管理制度范本
饲料标签标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饲料标签标识管理,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饲料标签标识管理,是指对饲料产品的包装、标签、标识等进行管理,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饲料标签标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饲料标签标识要求第四条饲料产品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包装规定,包装上应当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使用方法等信息。
第五条饲料标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使用方法等信息;(二)产品成分、含量、有效成分等信息;(三)产品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四)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五)其他应当标注的信息。
第六条饲料标签标识应当真实、准确、清晰,不得有虚假、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第七条饲料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饲料标签标识标准。
第三章饲料标签标识管理第八条饲料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产品的标签标识进行审核,确保标签标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饲料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在饲料产品包装、标签、标识上标注真实、准确、清晰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第十条饲料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饲料标签标识管理制度,对饲料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国家质检总局对饲料标签标识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饲料产品,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饲料生产者、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饲料产品的;(二)饲料产品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三)未建立健全饲料标签标识管理制度的;(四)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饲料标签管理制度
饲料标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饲料生产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饲料市场秩序,根据《饲料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饲料生产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
三、标签管理要求1、标签内容饲料产品标签应当标明下列内容:(1)产品名称:明确标明产品名称,描述产品特性。
(2)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清晰显示生产厂家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3)规格型号:指明饲料产品的规格和型号。
(4)生产日期和批号:显示生产日期和批号,方便追溯产品。
(5)成分:详细列示饲料产品的成分和营养成分,不得虚假标注。
(6)质量标准:标明产品符合的国家质量标准和规定。
(7)使用方法:明确指出适用的动物种类和饲用方法。
(8)保质期:标注产品的保质期限。
(9)贮藏条件:详细说明产品的贮藏条件。
(10)执行标准:标明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
(11)其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标注的,应当明确定位。
2、标签设计饲料产品标签应当设计合理,内容清晰,易于辨认,不得使用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标签应当采用明确的字体和色彩,以便消费者快速获取产品信息。
同时,饲料产品标签不得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广告用语。
四、标签监督管理1、生产企业负责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确保饲料产品标签的真实、准确、清晰与标准符合。
对于标签内容的真实性、标注的营养成分和相关指标的准确性,生产企业应当进行严格的把关,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2、市场监管部门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饲料产品标签的监管,对市场上销售的饲料产品进行抽查。
发现虚假、误导性标签的产品,应当及时进行通报并要求企业整改。
对于拒不整改的企业,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3、消费者维权消费者有权要求饲料产品标签的真实、准确和清晰,一旦发现虚假或误导性标签,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并要求退货或索赔。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处罚措施对于违反饲料标签管理制度的企业,将根据《饲料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
饲料标签管理制度模板
饲料标签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规范饲料产品的标签管理,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信息,保障动物健康和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饲料标签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进口饲料产品的企业及个人。
三、管理部门1. 国家或地方饲料行业管理部门负责饲料标签的监督管理工作。
2. 企业内部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饲料标签的审核、制作和使用。
四、标签内容要求1. 产品名称:应清晰、准确地反映饲料产品的特性。
2. 成分分析:列出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 净含量:明确标注产品的净重量或体积。
4. 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包括生产商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清晰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限。
6. 使用说明:提供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7. 储存条件:指导消费者如何正确储存产品。
8. 适用动物种类:明确指出产品适用的动物种类。
9. 产品标准编号:标注产品遵循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编号。
10. 进口产品还应包括原产国信息、进口商信息等。
五、标签设计要求1. 标签应使用不易脱落的材质,保证信息的持久性。
2. 文字应清晰、醒目,使用规范的语言和字体。
3. 标签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六、标签审核与批准1. 企业在产品上市前,应将标签设计送至质量管理部门审核。
2. 审核通过后,标签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3. 对于进口产品,还需获得国家或地方饲料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准。
七、标签使用与变更1. 饲料产品在出厂时必须附有合格标签。
2. 任何标签信息的变更都应重新进行审核和批准。
3. 变更后的标签应在规定时间内替换旧标签。
八、监督检查1. 饲料行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饲料标签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规行为,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饲料行业管理部门所有。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饲料标签计量单位的标注
说明1:饲料标签计量单位的标注一、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1. 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粗灰分、总磷、钙、食盐、水分、各种氨基酸的含量,以质量分数(%)表示。
2. 微量元素的含量,以每千克饲料中含有某元素的质量表示(如:mg或μg)。
3. 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以每千克饲料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质量或个数表示(如:mg、μg或细菌个数)。
4. 药物和维生素含量,以每千克饲料中含药物或维生素的质量,或以表示药物生物效价的国际单位表示(如:mg、μg或国际单位IU)。
二、净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克(g)、千克(kg)或吨(t)表示。
— 8 —说明2: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项目序号产品类别保证值项目备注1 蛋白质饲料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水分(动物蛋白质饲料增加钙、总磷、食盐)、氨基酸2 配合饲料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钙、总磷、食盐、水分、氨基酸3 浓缩饲料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钙、总磷、食盐、水分、氨基酸、主要微量元素和维生素4 精料补充料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钙、总磷、食盐、水分、氨基酸、主要微量元素和维生素5 复合预混料微量元素及维生素和其他有效成分含量;载体和稀释剂名称;水分6 微量元素预混料微量元素有效成分含量;载体和稀释剂名称;水分7 维生素预混料维生素有效成分含量;载体和稀释剂名称;水分8 矿物质饲料主成分含量、主要有毒有害物质最高含量、水分、粒度若无粒度、水分要求时,此二项可以不列9 营养性添加剂有效成分含量10 非营养性添加剂有效成分含量不包括药物饲料添加剂11 其他标明能说明产品内在质量的项目注:1、2、3、4项保证值项目中氨基酸的种类和保证值的标注由企业根据产品特性自定。
— 9 —— 10 —。
饲料包装标签
饲料包装标签
饲料包装标签是饲料包装上所贴的标签,它是饲料生产商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和使用指南的重要途径。
一个好的饲料包装标签能够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饲料,保证动物的健康和生长。
饲料包装标签上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重要内容:产品名称、品牌信息、主要成分、营养价值、使用方法和储存要求等。
其中,产品名称是饲料的重要标识,应该简明扼要地描述产品的特点和用途。
品牌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饲料生产商的重要依据,生产商的信誉和口碑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有很大影响。
主要成分是消费者选择饲料的重要参考因素,饲料包装标签上应明确列出饲料的主要成分,以便消费者了解饲料的质量和适用范围。
营养价值是饲料包装标签上另一个重要的信息,它告诉消费者饲料中所含的各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帮助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饲料。
使用方法和储存要求是消费者使用饲料的重要指南,它告诉消费者如何正确使用饲料,以及如何储存饲料以保持其品质和营养价值。
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储存要求不仅能够保证饲料的有效使用,还能够避免饲料变质和污染,保证动物的健康和生长。
饲料包装标签的设计应简洁明了,字体清晰易读,排版合理。
标签
上的信息应该准确无误,不得含有任何歧义或误导的信息。
此外,饲料包装标签还可以包含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生产地等信息,以满足消费者对产品溯源和质量追溯的需求。
一个好的饲料包装标签不仅能够提供产品信息,还能够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饲料,保证动物的健康和生长。
饲料生产商应该重视饲料包装标签的设计和制作,确保标签上的信息准确无误,让消费者信任和选择自己的产品。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饲料包装标签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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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标签必须标示的基本内容
1、饲料标签上应标有“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字样,以明示产品符合GB13078的规定。
2、饲料名称
饲料产品应按GB/T10647中的有关定义,采用表明饲料真实属性的名称进行命名。
需要指明饲喂对象和饲喂阶段的,必须在饲料名称中予以表明。
在使用商标名称或牌号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GB/T10647规定的名称。
3、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
标签上应按规定项目列出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
保证值必须符合产品生产所执行标准的要求。
4、原料组成
标明用来加工饲料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料名称以及添加剂、载体和稀释剂名称。
5、产品标准编号
标签上应标明生产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编号。
6、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
对于添加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其标签上必须标注:“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字体醒目,标注在产品名称下方。
标明所添加药物的法定名称。
标明饲料中药物的准确含量、配伍禁忌、停药期及其他注意事项。
7、使用说明
预混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应给出相应配套的推荐配方或使用方法及其他注意事项。
8、净重(或净含量)
应在标签的显著位置标明饲料在每个包装物中的净重;散装运输的饲料,标明每个运输单位的净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克(g)、千克(kg)或吨(t)表示。
若内装物不以质量计量时,应标注“净含量”。
9、生产日期
生产日期采用国际通用表示方法,如2010-08-01,表示2010年8月1日。
10、保质期
用“保质期——月(或若干天)”表示。
注明贮存条件及贮存方法。
11、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必须标明与其营业执照一致的生产者、分装者的名称和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进口产品必须用中文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及与营业执照一致的经销者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12、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
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管理的产品,应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准文号。
13、其他
可以标注必要的其他内容,如有效期内的质量认证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