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附件3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为规范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包括胃镜技术、结肠镜技术、十二指肠镜技术、小肠镜技术、超声内镜技术、腹腔镜技术、子母镜技术、胆道内镜技术等诊疗技术。
涉及腹腔镜和胆道镜等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参照《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术前准备室、诊疗室、麻醉恢复室、内镜清洗消毒室等相关场所和设备。
1.消化内科。
床位不少于30张,有独立的病区、护理单元和门诊。
每年完成消化系统疾病诊疗病例不少于1000例。
2.普通外科。
参见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
3.术前准备室(区域)。
术前准备室(区域)的人员配置应能满足患者术前准备需要。
4.诊疗室。
(1)操作间数量设置应当满足服务需求,保障诊疗质量和操作安全。
(2)每个操作间的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m2,保证内镜操作者及助手有充分的操作空间。
(3)消化内镜设备安放要采取集成的移动推车或吊塔,能集成内镜主机、显示器、高频电发生器、医疗气体管道、电器信号线及网线、各种引流瓶及气体接口,可灵活地移动到医师操作所需的任意位置。
(4)操作间内的物品与设施均须参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包括通风、水、电、吸引、氧气、电脑接口、急救设备、空气净化灭菌设备、清洗消毒、药品、贮存柜等。
操作间应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5)诊疗室应配备监护仪、除颤仪及抢救车,保证相关设备组件运转正常,储备充足。
(6)开展无痛内镜诊疗时,必须配备麻醉机等相关设备。
(7)诊疗室须符合消防安全、电力保障等相关要求。
5.麻醉恢复室。
(1)麻醉恢复室的规模应与内镜诊疗室的规模相适应。
脊柱内镜诊疗规范
脊柱内镜诊疗规范经皮内镜下经椎间孔入路髓核摘除术操作规范一、【适应症】:1.腰椎间盘突出症状严重,腿痛重于腰痛,经严格的保守治疗6~8周无效或已造成急性神经功能障碍者,包括旁中央型、外侧型的突出、破裂、游离的椎间盘,最佳适应证为单节段的外侧型突出。
2.尽管保守治疗有效,但症状很快复发,且反复发作两次以上,发作时症状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病史超过半年以上者;或者虽然症状体征都不十分严重,但病史较长,诊断明确,患者有手术治疗要求者。
3.无论病史长短,一旦出现神经根麻痹损害者,如拇趾伸肌肌力Ⅳ级以下。
4.中央型椎间盘突出合并马尾神经损害,如大小便功能障碍,CT 显示椎间盘或后纵韧带无明显钙化者。
5.合并侧隐窝狭窄的椎间盘突出。
6.突出物有钙化的椎间盘突出。
7.有神经根受压的阳性体征,如直腿抬高试验(+)、拇指伸屈试验(+)、膝或跟腱反射减弱等。
8.影像学检查与临床症状、体征相一致。
9.愿意接受椎间孔镜手术并承担穿刺失败需转行开放手术风险者。
二、【禁忌症】:1.有脊柱畸形、肿瘤或曾行化学溶盘术以及腰椎滑脱等节段性不稳定表现者。
2.合并有严重内脏功能异常或其他身体状况异常不能承受手术者。
3.有严重肌力下降、足下垂或马尾综合征者。
4.出凝血功能障碍出血性疾病或正使用抗凝药物者。
5.妊娠妇女以及女性月经期间者。
6.术前感染者(1)手术部位的感染:手术切口及附近(15cm内)有感染;(2)非手术部位的感染:如泌尿系统感染、呼吸系统感染等,常通过血运发生椎间盘炎及硬膜外感染;(3)潜在感染: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不佳;(4)免疫力低下: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
7.有严重心理障碍、手术恐惧等心身性疾病者。
8.症状、体征表现与影像学检查不一致者。
9.期望值过高术前经过充分的交流沟通,患者及家属期望值仍过高者。
三、【操作方法】:第一步:病人体位如果采取侧卧位,则患侧朝上,背部朝向术者,在腰部放一个枕头或支架,髋关节和膝关节保持屈曲。
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促进内镜诊疗适宜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内镜诊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人体正常腔道或人工建立的通道,使用内镜器械在直视下或辅助设备支持下,对局部病灶进行观察、组织取材、止血、切除、引流、修补或重建通道等,以明确诊断、治愈疾病、缓解症状、改善功能等为目的的诊断、治疗措施。
第三条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我院所开展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我院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第六条医务处负责我院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级管理第七条将内镜诊疗技术纳入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目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分级管理。
第八条各科室应对内镜操作人员进行手术分级授权管理,科室考核合格后向医务处提出申请,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进行相应等级操作。
第三章临床应用管理第九条医务处应当定期对各涉及内镜操作的科室进行检查,以保证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相关专业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二)具有与开展相关专业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辅助科室、设备和设施;(三)具有相关专业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四)具有经过相关专业内镜诊疗技术系统培训的与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五)具有内镜消毒灭菌设备、设施和医院感染管理系统,并严格执行内镜清洗消毒技术相关操作规范和标准;(六)符合相关专业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其他要求;(七)具有与医疗机构级别相适应的制度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八)符合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各科室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再满足相关专业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所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暂停或停止相应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
脊柱内镜技术的临床应用
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治疗
总结词
脊柱内镜技术是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有效手段,具有创伤小、恢复快的优点。
详细描述
通过脊柱内镜技术,医生能够清晰地观察到突出的腰椎间盘,并精确地对其进 行摘除或复位。该技术创伤小,术后恢复较快,患者疼痛减轻明显,且术后并 发症较少。
颈椎病的治疗
总结词
脊柱内镜技术可用于治疗颈椎病,特别是神经根型颈椎病,具有较好的临床效果 。
06
总结与展望
总结
脊柱内镜技术是一种微创手术方法,具有创伤小、恢复快、并发症少等优点,在临 床应用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脊柱内镜技术适用于多种脊柱疾病的治疗,如腰椎间盘突出、腰椎管狭窄、颈椎病 等,能够有效地缓解患者疼痛、改善神经功能。
脊柱内镜技术的发展迅速,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为患者提供了更好的治疗选择。
详细描述
对于神经根型颈椎病,脊柱内镜技术能够精确地去除压迫神经的突出物,缓解患 者的疼痛和麻木等症状。该技术创伤小,恢复快,术后并发症少,是治疗神经根 型颈椎病的有效方法。
脊柱肿瘤的诊断与治疗
总结词
脊柱内镜技术可用于脊柱肿瘤的诊断和初步治疗,为患者提供更精准、微创的治疗方案。
详细描述
通过脊柱内镜技术,医生可以观察脊柱肿瘤的位置、大小和形态,并对其进行组织活检。在确诊后,医生还可以 通过内镜技术对肿瘤进行初步的治疗,如激光消融或冷冻治疗等。这些治疗方法创伤小,恢复快,能够提高患者 的生活质量。
脊柱内镜技术的临床应用
• 引言 • 脊柱内镜技术概述 • 脊柱内镜技术在临床的应用 • 脊柱内镜技术的优势与局限性 • 案例分享 • 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介绍
脊柱内镜技术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一种微创手术技术,其通 过内镜观察和操作,对脊柱疾病进行诊断和治疗。随着医疗 技术的不断进步,脊柱内镜技术逐渐成为临床治疗的重要手 段之一。
关节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 年版)
关节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 年版)为规范关节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关节镜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关节镜诊疗技术包括关节内、关节外的内镜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关节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关节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开展关节镜诊疗技术的术前准备室(区域)、手术室、麻醉恢复室、关节镜清洗消毒室等相关场所和设备。
1.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设有骨科、运动医学科或运动医学专科病房。
开展关节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 10 年或有 10 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的本机构执业医师。
2.术前准备室(区域)。
术前准备室(区域)的人员配置应能满足患者术前准备2需要。
3.手术室。
(1)手术室数量设置应当满足服务需求,保障诊疗质量和操作安全。
至少 1 间手术室达到 I 级洁净手术室标准。
(2)每个手术室的面积原则上不小于 20m2(房间内安放基本设备后,要保证检查床有360°自由旋转的空间),保证内镜操作者及助手有充分的操作空间。
(3)关节镜设备安放要采取集成的移动推车或吊塔。
(4)手术室内的物品与设施均须参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包括通风、水、电、吸引、氧气、电脑接口、急救设备、清洗消毒、药品、贮存柜等。
手术室应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5)手术室应配备监护仪、除颤仪及抢救车,保证相关设备组件运转正常,储备充足。
(6)手术室须符合消防安全、电力保障等相关要求。
4.麻醉恢复室。
(1)麻醉恢复室的规模应与手术室的规模相适应。
(2)麻醉恢复室应配置必要的监护设备、给氧系统、吸引系统、急救呼叫系统、急救设备及相应的医护人员,保障患者安全。
5.关节镜清洗消毒室。
(1)关节镜的清洗消毒室须设置在专用区域,配置相匹配的清洗消毒设备,包括全自动和(或)人工内镜洗消机3器、附件清洗用的超声清洗机器、测漏装置、干燥装置等。
脊柱内镜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
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一、技术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脊柱关节外科疾病诊疗规范、脊柱内镜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2.本院脊柱内镜诊疗技术开展由具有脊柱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医师决定,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医师决定,术者必须符合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要求的医师担任。
术前要确定手术方案和预防并发症的措施,术后制订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3.实施脊柱内镜手术前,要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加强脊柱内镜诊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脊柱内镜诊疗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二、质量保障措施1.对于行内镜手术医师,严格控制准入制度,对拟开展脊柱内镜手术的医师,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开展脊柱内镜技术相适应的临床专业.(2)具有5年以上骨科疾病诊疗工作经验,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脊柱内镜技术的适应证选择符合要求.近3年内未发生过二级以上与开展脊柱内镜手术相关的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2.对内镜手术,要严格遵从脊柱内镜治疗操作规范和治疗指南,严格控制适应证的禁忌症,术前相应告及示识需明确详细。
(1)严格遵守脊柱关节疾病诊疗规范、脊柱内镜诊疗技术操作和诊疗指南,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和禁忌,对有疑难病例可全科讨论或清专家会诊后再统一制定手术方案。
(2)完善相应必备检查,术前需有血常规,生化全套,凝血功能,胸片及心电图及相应专科检查,如缺少,则需补足;在发现有检查异常时,需进一步检查,必要时可请专科医师会诊,减少术中及术后并发症发生可能.(3)实施脊柱内镜手术前,要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为加强脊柱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范脊柱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脊柱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1.临床科室。
二级及以上医院,其中三级医院设有骨科或神经外科,二级医院外科设有骨科或神经外科专科病房。
每年收治脊柱疾病患者不少于200例,完成脊柱疾病手术不少于100例。
2.手术室条件要求。
(1)包括术前准备室、手术室、术后观察室;有不少于1间手术室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手术区400级层流、周边区1000级)。
配备符合放射防护条件的C臂X线机。
(2)有满足开展脊柱内镜诊疗工作需要的内镜设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3.设有麻醉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胸外科等专业科室或专业医师,有满足脊柱内镜麻醉必须的设备、设施,具备脊柱内镜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以及并发症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
(三)有不少于2名经过脊柱内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脊柱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内镜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脊柱内镜诊疗技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开展脊柱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近5年累计完成脊柱内镜手术不少于500例;其中,累计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脊柱内镜手术不少于50例。
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2.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
2019年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doc
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为加强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范普通外科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包括腹腔镜技术、十二指肠镜技术、胆道镜技术、甲状腺腔镜技术、乳腺腔镜技术、经肛内镜微创技术(TEM)等诊疗技术。
普通外科涉及十二指肠镜、胃镜、结肠镜等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参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1.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外科设有普通外科病区或专业组,每年收治普通外科患者不少于500例,完成普通外科手术不少于200例。
2.手术室条件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有满足普通外科内镜诊疗工作需要的内镜设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3.设有麻醉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等专业科室或专业医师,有满足普通外科内镜麻醉必须的设备、设施,具备普通外科内镜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以及并发症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
(三)有经过普通外科内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内镜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普通外科内镜手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展普通外科诊疗工作不少于5年,普通外科病房开放床位数不少于60张,近5年累计完成普通外科内镜手术不少于1000例,其中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普通外科内镜手术不少于150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版共14个)
及栓塞操作能力的专业人员。 3.具备满足实施相关技术临床应用所需的临床和辅助
科室、设备和技术能力。 4.应有具备开展相关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 5.开展耳鼻咽喉系统肿瘤相关鼻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医
疗机构,还应当具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肿瘤科与 放射治疗专业的诊疗科目。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医师。 1.开展鼻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执业范围为与开展鼻科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临 床专业。 (2)有 5 年以上耳鼻咽喉科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 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从事鼻科诊疗工 作,累计参与完成鼻科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 100 例。 (3)经过鼻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具有开展鼻科内镜诊疗技术的能力。 2.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鼻科内镜诊疗技术的 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开展鼻科诊疗工作不少于 10 年,具有副主任医师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年以上。累计独立完成鼻科内镜诊 疗操作不少于 1000 例;其中独立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鼻
科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 300 例。 (2)经过符合要求的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具有开展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 (二)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鼻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具有开展鼻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相关能力。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医院感染和放射防护管理
的规定,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同时注重加强医务人员 个人防护。
(六)加强鼻科内镜诊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术后随访 制度,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并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 求报告相关病例信息。
脊柱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脊柱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为规范脊柱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脊柱内镜诊疗技术包括显微内镜技术、经皮内镜技术、腔镜辅助技术、椎管内镜技术等诊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脊柱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开展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的术前准备室(区域、手术室、麻醉恢复室、脊柱内镜清洗消毒室等相关场所和设备。
1. 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具有脊柱疾病诊疗能力的相关科室或专科病房。
2. 术前准备室(区域。
术前准备室(区域)的人员配置应能满足患者术前准备需要。
3. 手术室。
(1)手术室数量设置应当满足服务需求,保障诊疗质量和操作安全。
至少 1 间手术室达到I(2)每个手术室的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m2(房间内安360°自由旋转的空间(3)手术室需具备移动推车或吊塔,有内镜相关设备、电器信号线及网线、各种引流瓶及气体接口。
可灵活地移动到医师操作所需的任意位置。
(4)手术室内的物品与设施均须参照相关的标准和规(5)手术室应配备监护仪、除颤仪及抢救车,保证相关设备组件运转正常,储备充足。
(6)手术室须符合消防安全、电力保障等相关要求。
4.麻醉恢复室。
(1)麻醉恢复室的规模应与手术室的规模相适应。
(2)麻醉恢复室应配置必要的监护设备、给氧系统、吸引系统、急救呼叫系统、急救设备及相应的医护人员,保障患者安全。
5.脊柱内镜清洗消毒室。
(1)脊柱内镜的清洗消毒室根据医院感染控制要求配置相匹配的清洗消毒设备,包括全自动和(或)人工内镜洗消机器、附件清洗用的超声清洗机器、测漏装置、干燥装置等。
(2)洗消区应接近手术室,便于内镜转运。
(3)清洗消毒室各个分区明确,必须设置独立的污物处理间。
(4)内镜器械储存区温度、相对湿度等符合行业标准。
关节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关节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为规范关节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关节镜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关节镜诊疗技术包括关节内、关节外的内镜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关节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关节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开展关节镜诊疗技术的术前准备室(区域)、手术室、麻醉恢复室、关节镜清洗消毒室等相关场所和设备。
1.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设有骨科、运动医学科或运动医学专科病房。
开展关节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或有10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的本机构执业医师。
2.术前准备室(区域)。
术前准备室(区域)的人员配置应能满足患者术前准备3.手术室。
(1)手术室数量设置应当满足服务需求,保障诊疗质量和操作安全。
至少1间手术室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
(2)每个手术室的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m2(房间内安放基本设备后,要保证检查床有360°自由旋转的空间),保证内镜操作者及助手有充分的操作空间。
(3)关节镜设备安放要采取集成的移动推车或吊塔。
(4)手术室内的物品与设施均须参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包括通风、水、电、吸引、氧气、电脑接口、急救设备、清洗消毒、药品、贮存柜等。
手术室应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5)手术室应配备监护仪、除颤仪及抢救车,保证相关设备组件运转正常,储备充足。
(6)手术室须符合消防安全、电力保障等相关要求。
4.麻醉恢复室。
(1)麻醉恢复室的规模应与手术室的规模相适应。
(2)麻醉恢复室应配置必要的监护设备、给氧系统、吸引系统、急救呼叫系统、急救设备及相应的医护人员,保障患者安全。
5.关节镜清洗消毒室。
(1)关节镜的清洗消毒室须设置在专用区域,配置相匹配的清洗消毒设备,包括全自动和(或)人工内镜洗消机器、附件清洗用的超声清洗机器、测漏装置、干燥装置等。
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
附件3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为规范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包括胃镜技术、结肠镜技术、十二指肠镜技术、小肠镜技术、超声内镜技术、腹腔镜技术、子母镜技术、胆道内镜技术等诊疗技术。
涉及腹腔镜和胆道镜等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参照《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术前准备室、诊疗室、麻醉恢复室、内镜清洗消毒室等相关场所和设备。
1.消化内科。
床位不少于30张,有独立的病区、护理单元和门诊。
每年完成消化系统疾病诊疗病例不少于1000例。
2.普通外科。
参见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
3.术前准备室(区域)。
术前准备室(区域)的人员配置应能满足患者术前准备需要。
4.诊疗室。
(1)操作间数量设置应当满足服务需求,保障诊疗质量和操作安全。
(2)每个操作间的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m2,保证内镜操作者及助手有充分的操作空间。
(3)消化内镜设备安放要采取集成的移动推车或吊塔,能集成内镜主机、显示器、高频电发生器、医疗气体管道、电器信号线及网线、各种引流瓶及气体接口,可灵活地移动到医师操作所需的任意位置。
(4)操作间内的物品与设施均须参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包括通风、水、电、吸引、氧气、电脑接口、急救设备、空气净化灭菌设备、清洗消毒、药品、贮存柜等。
操作间应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5)诊疗室应配备监护仪、除颤仪及抢救车,保证相关设备组件运转正常,储备充足。
(6)开展无痛内镜诊疗时,必须配备麻醉机等相关设备。
(7)诊疗室须符合消防安全、电力保障等相关要求。
5.麻醉恢复室。
(1)麻醉恢复室的规模应与内镜诊疗室的规模相适应。
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为加强脊柱内镜诊疗技术临床使用和管理,规范脊柱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脊柱内镜诊疗技术应当和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和开展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和开展脊柱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1.临床科室。
二级及以上医院,其中三级医院设有骨科或神经外科,二级医院外科设有骨科或神经外科专科病房。
每年收治脊柱疾病患者不少于200例,完成脊柱疾病手术不少于100例。
2.手术室条件要求。
(1)包括术前准备室、手术室、术后观察室;有不少于1间手术室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手术区400级层流、周边区1000级)。
配备符合放射防护条件的C臂X线机。
(2)有满足开展脊柱内镜诊疗工作需要的内镜设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3.设有麻醉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胸外科等专业科室或专业医师,有满足脊柱内镜麻醉必须的设备、设施,具备脊柱内镜麻醉技术临床使用能力以及并发症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
(三)有不少于2名经过脊柱内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脊柱内镜诊疗技术临床使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内镜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脊柱内镜诊疗技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开展脊柱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近5年累计完成脊柱内镜手术不少于500例;其中,累计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脊柱内镜手术不少于50例。
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2.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
脊柱内镜操作规范 诊疗指南最新版
脊柱内镜操作规范诊疗指南最新版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脊柱内镜操作规范诊疗指南最新版该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脊柱内镜操作规范诊疗指南最新版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脊柱内镜手术是一种微创手术技术,广泛应用于脊柱手术领域。
脊柱内镜技术的临床应用
1948 Valls J后外侧入路椎体占位病理活检 1964 Lyman Smith腰椎后外侧入路化学溶酶注
射
1973-1975 Kambin和Hijikata设计出经后外侧入 路手动切吸工具
1985 Onik椎间盘自动切吸工具 1990 Kambin提出并描述了椎间孔安全三角---椎
(3 )椎间孔狭窄(小关节突增生、内聚、外 侧黄韧带肥厚下陷).
(4 )椎体后缘骨刺或剥离软骨板压迫刺激神 经。
(5 )脊柱间盘炎的局部治疗:减压,冲洗,用 药,引流...
无症状的腰椎间盘突出或椎管狭窄、 与临床症状不符的腰椎间盘突出或椎 管狭窄
明确有腰椎滑脱或脊柱不稳所致的腰 部、腿部症状患者
在内窥镜直视下可以清楚的看到突出的 髓核、神经根、硬膜囊和增生、钙化的 骨组织。然后使用各类抓钳摘除突出组 织、镜下应用环锯、动力系统去除骨质 、射频电极修复破损纤维环。
手术创伤小:皮肤切口仅7mm,如同 钥匙孔大小,出血不到20ml,术后仅缝 1针。 是同类手术中对病人创伤最小、 效果较好的治疗颈、腰椎间盘突出症及 椎管狭窄症的微创疗法。
(3)给予患者心理护理,解释可能出现的不适症状
功能锻炼
第一阶段:(第1-5天) ①直腿抬高训练:防止神经根粘连,初次由30°开 始,保持时间由15秒开始逐渐增加,10次/组,2-3 组/天。 ②踝关节背伸背屈运动:每个动作保持 10 秒,重复20次/组,3-4组/天。
第二阶段:(主要做腰背肌锻炼,通过锻炼提高 腰背肌的力量,有利于术后脊柱的稳定性)
穿刺路径存在感染病灶
凝血功能异常者
存在精神及心理障碍的撕裂椎管内的出血 、疤痕粘连、器械断裂
椎间盘突出复发 椎间隙感染 术后椎间盘假性囊肿 突出椎间盘摘除不完全(髓核残留) 梨状肌综合征 胸腹腔器官及血管损伤 术中颈痛及惊厥发作手术入路相关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