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轨道维护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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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维护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地铁维护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地铁维护日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铁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地铁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铁线路、车辆、信号、通信、供电、机电等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地铁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修养并重、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设备质量优良,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地铁公司应设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铁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地铁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和维护计划;(二)组织实施设备维护工作,监督、检查和评估维护质量;(三)负责设备维护人员的培训、考核和队伍建设;(四)组织设备故障分析、处理和维修工作;(五)建立健全设备维护档案,负责设备维护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六条设备使用部门职责:(一)严格执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和维护计划;(二)负责本部门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和保养工作;(三)及时报告设备故障,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处理;(四)参加设备维护培训,提高设备维护技能;(五)建立健全设备使用档案,定期向设备管理部门反馈设备运行状况。

第三章设备维护第七条设备维护工作应按照“预防为主、修养并重”的原则,实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

第八条设备维护内容主要包括:(一)日常巡检: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定期保养: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等保养工作;(三)故障维修:对设备故障进行诊断、分析和处理,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第九条设备维护周期和标准应依据设备类型、使用频率和运行状况确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四章设备安全管理第十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设备使用部门应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设备故障处理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维护考核制度,对设备使用部门进行定期考核。

第六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管理

第六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管理
2、按用途分为:生产设备、实验试验设备、检验 设备、特种设备等。
3、按适用性分为: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6.1.1设备管理概念
设备管理是以设备为研究对象,追求设备综合效 率,应用一系列理论、方法,通过一系列技术、 经济、组织措施,对设备的物质运动和价值运动 全过程的科学型管理,设备的全过程是指从规划、 设计、选型、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保养、 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整个过程。
4、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设备投资效益是指全部的产出与其投入之比。提 高设备投资效益的根本途径在于推行设备的综合 管理。首先要在正确的投资决策,采用优化的设 备购置方案。其次在寿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加强 技术经济管理,既保证设备在使用阶段充分发挥 效能,创造最佳的产出,又能实现最经济的寿命 周期费用。
6.1.4设备管理意义 1、设备管理是企业生产的保证 2、设备管理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点 3、设备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保证 4、设备管理是企业提高效益的基础
3、设备定额管理:企业定额是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 的一种数量标准,是指一定时期内和一定的生产技 术组织条件下,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或任务所规定 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量。
6.1.4设备管理意义
1、设备动中,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 是为企业提供优良而又经济的技术装备,使企业 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在最佳的物质技术基础上, 保证生产经营顺利进行,以确保企业提高产品质 量,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品品种,降低生产成 本,进行安全文明生产,从而使企业获得最高经 济效益。
6.1.5设备管理内容 1、设备凭证管理 2、设备数据管理 3、设备定额管理 4、设备档案管理 5、设备资料管理 6、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1、设备凭证管理:在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 中,用于记录设备管理和技术活动,以及经济核 算,并明确管理各方责任的书面证明,就是设备 管理凭证。

城轨法规之八: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城轨法规之八: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以下简称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更好地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轻轨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单轨、磁浮、有轨电车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投入运营的土建设施及附属软硬件监测设备,包括桥梁、隧道、轨道、路基、车站、控制中心和车辆基地等。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是指投入运营的各类机械、电气、自动化设备及软件系统,包括车辆、通风空调与供暖、给水与排水、供电、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乘客信息系统、门禁、站台门、车辆基地检修设备和相关检测监测设备等。

第三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应当贯穿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全生命周期,遵循安全第一、动态监测、规范管理、标准作业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由线路所在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按职责协商组织开展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负责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制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组织开展设施设备运行监测、维护及更新改造等工作。

第二章设施设备运行监测第五条运营单位应组织编制各类设备的操作手册,操作手册的发布、修订及废止应经充分技术论证后方可实施。

操作手册应至少包括启用前的状态检查、启停程序、操作流程、异常情况处置程序、安全作业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六条运营单位应根据运营实际,合理制定设备运行计划。

每日运营前,应对轨行区行车环境,车辆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乘客信息系统、站台门等直接影响行车安全和客运服务的设备,以及其他重新开机启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营。

轨道交通设备维修手册

轨道交通设备维修手册

轨道交通设备维修手册第一章维修概述轨道交通设备维修是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工作。

本手册旨在向维修人员提供正确的操作指南和维修流程,以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安全准则1. 维修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准则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和设备运行的稳定性。

2. 在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确保设备处于停机状态。

3. 维修过程中,应佩戴相关安全防护设备,包括护目镜、手套和防护服等。

4. 若在维修过程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维修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三章维修工具和设备1. 维修人员需要准备常用的维修工具,包括螺丝刀、扳手、电压表、电线钳等。

2. 确保维修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定期维护和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

3. 维修人员必须熟悉维修工具和设备的使用方法,并注意正确操作,避免人身和设备损伤。

第四章常见故障排除1. 电气故障:维修人员需要对设备的电路进行仔细检查,查找可能的电路短路、接线松动或电气元件损坏等问题,并及时修复。

2. 机械故障:维修人员需要检查设备的各个机械部件,包括传动系统、轴承和链条等,确保其正常工作和润滑状态。

3. 通信故障:如发现设备的通信系统出现故障,维修人员应检查连接线路、设备间的通信接口,并进行相应的测试和修复。

第五章维护保养1. 定期清洁设备的外表面和内部部件,保持设备的整洁和正常工作状态。

2. 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记录,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包括更换易损件、润滑系统和紧固螺栓等。

3. 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要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以供日后参考和分析。

第六章维修记录和报告1. 维修人员需要及时记录每次的维修工作内容、时间和结果,并归档存档。

2. 如遇到无法解决或需要更高级别维修的问题,维修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寻求支持。

3. 维修记录和报告应准确、清晰地描述维修过程和维修结果,以便于后续工作的参考和改进。

结语本手册包括轨道交通设备的维修概述、安全准则、维修工具和设备、常见故障排除、维护保养、以及维修记录和报告等内容。

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轨道线路检查、维护和修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1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企业轨道线路的检查和维护和修理工作,确保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1.2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企业管理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轨道线路的检查和维护和修理工作。

2.2 相关职责与流程在其他制度中有认真规定的,依照其他制度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轨道线路管理部门3.1 企业设立轨道线路管理部门,负责轨道线路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维护和修理工作。

3.2 轨道线路管理部门应设立充分的职员,并配备必需的工具、设备和仪器。

第四条轨道线路检查员4.1 轨道线路管理部门应派选专职或兼职检查员,负责轨道线路的定期检查和日常巡察。

4.2 轨道线路检查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

4.3 轨道线路检查员应依照规定的频次进行巡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记录线路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轨道线路维护和修理人员5.1 轨道线路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维护和修理人员,负责轨道线路的维护和修理和紧急处理。

5.2 轨道线路维护和修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操作本领,并经过培训合格。

5.3 轨道线路维护和修理人员应依照维护和修理计划进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及时排出线路故障,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检查与维护和修理流程第六条定期检查6.1 轨道线路检查员应依照规定的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

6.2 定期检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轨道道床、轨道固定、绝缘件、轨道设备、接触网及地线等的检查和测试。

6.3 定期检查应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

第七条日常巡察7.1 轨道线路检查员应每日进行轨道线路巡察,了解线路情形。

7.2 日常巡察应重点检查轨道表面、轨底和轨距等关键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第八条故障处理8.1 轨道线路维护和修理人员应在发现线路故障时,及时排出故障,以避开对列车运行造成不必需的影响。

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首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都市轨道交通的管理行为,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有序运行,提升市民出行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制定《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成都市轨道交通指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交通工具。

第四条市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整体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监督;市公安机关负责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和维护秩序;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市轨道交通的运输组织管理。

第五条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维护等职责,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乘客在市轨道交通工具上应当遵守车站、车厢的秩序要求,文明乘车,不得危及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七条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第八条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应当充分考虑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因素,推动绿色出行,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

第二章建设与运营第九条市轨道交通建设应当依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线路布局。

第十条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地质勘察,确保轨道交通线路的安全稳定。

第十一条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合理优化站点设置,满足乘客出行需求,确保站点布局合理、分布均衡。

第十二条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应当充分考虑交通连接问题,与公交、出租车、非机动车等交通方式的衔接协调。

第十三条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落实运营计划,合理组织车辆和乘客的运输,确保运输效率和运营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设施、设备、人员的管理和维护。

第十五条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乘客的安全教育,引导乘客遵守乘车规定,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理水平。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交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轨道交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是指由市政府组织建设、拥有和经营的铁路运输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和城市快速铁路。

城市轨道交通为城市开展公共交通服务、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善城市环境起着重要作用。

第三条市政府负责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便捷和高效。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四条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应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划要求,与城市整体规划相协调。

市政府负责编制和审批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第五条市政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其他基础设施的协调推进,共同提升城市交通的整体效能。

第六条市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符合标准,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乘客和员工的安全。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八条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营资质,依法进行运营活动。

市政府应当建立运营机构的培训、考核和监督机制,确保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市政府应当制定相关的票价政策,合理确定城市轨道交通的票价,并依法进行调整。

第十条市政府应当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制度,确保运营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市政府应当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确保运营安全。

第四章监管与执法第十二条市政府应当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管机构,负责对运营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第十四条市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诉举报制度,做好公众对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和参与,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事项。

2021新版轨道车管理规则

2021新版轨道车管理规则

2021新版轨道车管理规则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2021新版轨道车管理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由铁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铁运[2007]22号)于2007年2月1日颁发,自2007年4月1日起实行,原发《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1999〕146号)同时废止。

目录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管理3第三章运用4第四章安全5第五章检修6第六章轻型轨道车7第七章:路外轨道车管理8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重型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发电轨道车)和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平车)统称为轨道车,是用于铁路建设、设备修理、抢险和检查等工作的主要运输设备。

为加强轨道车管理工作,保证轨道车技术性能稳定和运用安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轨道车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实施逐级负责,坚持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运用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倡导集中管理,积极推行轨道车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

第3条轨道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健全和规范技术、运用、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轨道车进行专业管理;根据线路技术等级和运行条件择优选购、合理配置、正确操作、精心养护、科学检修、安全运用、适时更新,使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司机素质;确保运行和作业安全,发挥运输资源的最大效能。

第4条实行对轨道车专业化检修,逐步推行修、用分开的专业化运用模式。

城市轨道概论第6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城市轨道概论第6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而变化的。
二、车辆基地(停车场)行车组织工作
停车场的作业由运转值班员总体负责,包括车辆运用作业以及为完成 车辆调移而进行的调车作业。 行车组织工作由以下几个作业组成: 1.出库作业 2.入库作业 3.整备作业 4.调车作业
三、城市轨道交通乘务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乘务员一般是指电动列车驾驶员,电动列车驾驶员 的主要工作是城市轨道交通电动列车的驾驶、应急故障处理。
(二)列车运行调度工作的主要设备 1.人工调度指挥系统设备 调度电话总机、分机,传输线,无线调度电话 2.电子调度集中设备 集中总机、分机、运行显示屏、运行图绘制仪、传输线、 无线调度电话 3.计算机控制的自动调度设备 显示屏、行车调度工作站、监控工作站、调度电话、广播装置 主要功能:列控、传输信息、运行情况、异常报警、记录数据、 决策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组织特点: 1.安全、舒适、高速、污染小、大运量 2.仅客运,无货运 3.双线运行 4.高峰时段 5.运行间隔短,发车密度高 6.运营外检修 7.运行指挥集中,设备先进,牵涉部门多
二、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图
列车运行图是列车运行的时间和空间关系的图解。 运行图规定各次列车占用区间的次序,各次列车在区间的运 行时分,在车站的到达、出发或通过的时刻,在车站的停车 时间和在折返站的折返作业时间,以及列车交路和列车出入 车辆段时刻等,能直观显示出各次列车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 相互位置和对应关系。
目录
1 运营组织基础知识 2 列车运行调度工作 3 行车组织工作 4 客运组织工作
01
城市道交通 运营组织基础
知识
一、概述
1.在运输组织上:集中调度、 统一指挥、按图行车
{ 城市轨道交通 2.功能上:实现车辆、车务、
运营管理系统 机电、通信信号、供电

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长沙市轨道交通的管理,维护城市秩序和交通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市民出行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长沙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第三条:长沙市轨道交通是指由电力、机械或其他方式驱动,以导轨为依托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地铁、轻轨等。

第四条:长沙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障乘客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轨道交通的建设和维护第五条:长沙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发展需要,确保安全、高效、环保。

第六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相关行政许可和批准,按照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标准进行建设。

第七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周边环境和市民利益。

第八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制定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发生灾害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置。

第三章: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服务第十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运营,保证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列车运行图,确保运营计划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乘客的安全教育,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乘客满意度调查,改进服务质量,解决乘客反映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设备的安全性能,及时修复故障。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七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五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八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地铁维修管理制度

地铁维修管理制度

地铁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铁维修工作,保障乘客安全,维修质量,提高地铁运营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铁站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地铁维修工作包括设备维修、线路维修、车辆维修、通信信号维修等。

第四条地铁维修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民生至上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化程序进行。

第五条地铁维修管理应根据不同的维修项目制定并实施维修计划,确保维修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第六条地铁维修管理应保障维修人员的生命安全,提供必要的劳保设备和培训。

第七条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范,确保维修质量。

第八条地铁维修管理应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

第二章设备维修第九条设备维修包括车站设备、电梯扶梯、通风设备等。

第十条设备维修管理部门应对各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第十一条设备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维修档案,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和保养情况。

第十二条设备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应急预案,确保设备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维修和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设备维修管理部门应对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线路维修第十四条线路维修包括轨道、供电、通信等。

第十五条线路维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线路的安全和畅通。

第十六条线路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线路维修档案,记录线路的维修情况和保养情况。

第十七条线路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应急预案,确保线路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维修和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线路维修管理部门应对线路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车辆维修第十九条车辆维修包括列车、车厢等。

第二十条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舒适性。

第二十一条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维修档案,记录车辆的维修情况和保养情况。

第二十二条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应急预案,确保车辆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维修和恢复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应对车辆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轨道保养制度内容

轨道保养制度内容

轨道保养制度一、引言铁路交通作为现代化高速交通工具,对于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而轨道作为铁路交通的基础设施之一,承载着列车运行和乘客出行的重要任务。

为了保障铁路交通的安全和高效运行,轨道保养制度成为一项重要的措施。

本文将从轨道保养制度的目的、内容和实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轨道保养制度的目的轨道保养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铁路交通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具体目标如下:1. 提高轨道的平整度:通过定期的轨道调整和修复,使轨道处于平直、水平状态,减少列车起伏和震动,提高行车的平稳性和乘客的舒适度。

2. 保证轨道的几何参数:包括轨距、轨道高低差和轨道垂直曲率等参数的控制,确保列车能够顺利通过,并减小列车与轨道之间的磨损和冲击。

3. 延长轨道使用寿命:通过及时的轨道维修和更换工作,延缓轨道磨损的速度,降低轨道的破损程度,延长轨道的使用寿命,减少维修和更新的频率和成本。

4. 保证轨道的安全性:及时发现轨道的各类隐患,如裂缝、断裂、松动等,及时进行修复和处理,确保轨道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

5. 提高列车的运行速度:通过轨道保养工作,保证轨道的平整度和几何参数,提高列车的运行速度,缩短列车运行时间,提高交通效率。

三、轨道保养制度的内容轨道保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轨道巡查和检测:轨道保养人员定期巡查和检测轨道的各类隐患,如裂缝、断裂、松动等,并记录在册,及时进行修复和处理。

2. 轨道平整调整:根据轨道巡查和检测的结果,对轨道进行平整度调整,消除轨道的高低差,提高轨道的平整度和行车的平稳性。

3. 轨道几何参数控制:定期对轨距、轨道高低差和轨道垂直曲率等参数进行测量和调整,确保列车能够顺利通过,减小轨道和车辆之间的磨损和冲击。

4. 轨道维修和更换:对于轨道上的破损和老化部位,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延缓轨道磨损的速度,提高轨道的使用寿命。

5. 轨道清洗和防锈:定期对轨道进行清洗和除锈,减少轨道表面的污秽和腐蚀,保护轨道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3.29•【字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6年12月29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一节规划管理第二节建设管理第三节综合开发第三章运营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客运服务第三节应急管理第四章安全保障第一节保护区管理第二节其他规定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保障安全,维护建设运营单位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外省、市相连的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公共客运系统。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综合开发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工作,将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等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设施设备保护和应急事件处置等有关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独立建设或者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管理。

市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轨道工程

轨道工程

北京交通大学函授学历班铁道工程(轨道部分)自学指导书彭华编使用教材:铁道工程使用年级:2003级使用专业:土木工程(铁道工程方向)层次:专升本、本科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04年3月绪论明确本门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铁道工程是土木工程(铁道工程方向)专业的专业课之一,是一门综合性、总体性和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涵盖轨道和选线等内容,需要掌握铁路轨道的基本理论和计算方法,掌握铁路勘测与设计的基本原理、概念和方法,能够进行基本的铁路平、纵断面设计。

一般了解世界铁路的由来和发展;一般了解我国铁路的建设概况;熟悉铁路运输的性质和特点。

重点掌握铁路的基本建设程序。

第一章轨道结构第一节概述轨道是铁路的主要技术装备之一,是行车的基础。

轨道是由钢轨、轨枕、道床、道岔、联结零件及防爬设备组成。

轨道是由不同力学性能部件组成的工程结构物。

熟练理解轨道的各个组成部分,并理解其功能与作用。

第二节钢轨钢轨是铁路轨道的主要组成部件,它的功用在于引导机车车辆的车轮前进,承受车轮传来的巨大压力,并传递到轨枕上。

其工作条件十分复杂。

理解掌握钢轨的功能要求。

钢轨的类型是以每米大致质量kg数来表示。

掌握我国铁路钢轨的主要类型。

理解钢轨断面设计原则,掌握钢轨断面的四个主要参数。

熟记60轨的钢轨高度为176mm,底部宽度为150mm。

一般了解钢轨的材质和机械性能。

其取决于钢轨的化学成份、物理力学性能、金属组织及热处理工艺。

重点掌握钢轨的接头和轨缝。

我国钢轨的标准长度为12.5m和25m,对75kg/m钢轨只有25m长一种。

钢轨和钢轨之间用夹板和螺栓连结,称为钢轨接头,我国接头形式采用相对悬空式。

由于热胀冷缩的需要,在钢轨接头处需要预留轨缝,掌握轨缝设置的要求和计算方法。

了解钢轨伤损产生的原因,产生的部位和伤损的分类。

理解钢轨的合理使用的目的和意义。

第三节轨枕轨枕承受来自钢轨的各向压力,并弹性地传布于道床,同时,有效地保持轨道的几何形位,特别是轨距和方向。

轨道维修管理制度

轨道维修管理制度

轨道维修管理制度1. 引言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轨道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乘客的出行安全和交通效率。

因此,确保轨道的维护和修复工作得到良好的管理十分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轨道维修管理制度,以确保轨道维护工作有序进行。

2. 轨道维修管理职责分工为了保持轨道的良好运行状态,需要明确不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2.1. 轨道维修经理•负责制定轨道维护计划,包括周期性检修和常规维护工作;•协调维修人员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确保维修人员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监督轨道维修工作的进展和质量。

2.2. 轨道维修人员•负责日常巡检,发现和报告轨道损坏情况;•进行轨道的维修、更换和调整工作;•配合维修经理的安排,参与轨道的计划性检修;•保持良好的工作记录和维护设备的状态。

2.3. 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监督轨道维修工作中的安全措施;•消除并预防事故风险;•对轨道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3. 轨道维修流程3.1. 日常巡检和报告•轨道维修人员每日对轨道进行巡检,发现任何损坏或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给维修经理;•报告内容应包括损坏的轨道位置、类型和程度。

3.2. 维修任务分配•维修经理根据巡检报告确定需要维修的轨道,并安排维修任务;•维修任务分配应合理,确保及时修复轨道问题,减少对正常运营的影响。

3.3. 轨道维修工作•轨道维修人员根据维修任务进行轨道的维修、更换和调整;•维修过程中需遵守相关安全规程,并做好相关记录。

3.4. 计划性检修•根据轨道使用情况和维护需求,制定定期计划性检修计划;•计划性检修应包括详细的维修方案和时间安排,确保轨道的维修工作得到充分安排。

4. 安全管理4.1. 安全培训•维修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

4.2. 安全规程和措施•制定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轨道维修工作流程;•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并配戴必要的安全装备。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轨道交通轨行区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确保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轨道交通轨行区管理。

第三条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车辆行驶的专用通道,包括轨道、轨道道床、架空线缆、信号设备等。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责任第四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是轨行区管理的责任主体。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轨行区管理制度,保证轨行区的正常运营。

第五条轨行区的设计、建设和维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建设和维修,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督验收。

第六条轨行区的管理包括轨道的维护保养、信号设备的运行维护、隧道的安全检查等。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三章轨行区管理措施第七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定期对轨行区的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其良好状态和可靠运行。

第八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定期对轨行区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故障。

第九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隧道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隧道进行检查,确保隧道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运行。

第十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确保信号设备的正常运行。

信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其准确和可靠。

第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轨行区管理监督第十二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行区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通知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公众可以通过热线方式、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轨行区管理问题。

第十四条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公众反映的问题,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举报人的隐私进行保护。

轨道标准

轨道标准

第六章轨道运输安全设施安装使用管理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矿井采掘轨道运输及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管理。

二、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1、轨道的辅设标准1.1井下运输大巷辅设轨道必须使用轨型为30kg/m及以上的轨道,斜巷及采区等区域辅设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轨型不得低于22kg/m。

1.2轨道扣件必须齐全、紧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或鱼尾板,并用4条螺栓固定,井下辅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适的异形道夹板,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

1.3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斜巷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一般运输线路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1.4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

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在特殊条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较严重区段用30m弦量不超过5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以下不超过3mm。

1.5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半径,采用圆弧过渡。

主要运输线路轨面前后高低允许偏差用10m弦量不超过10mm(在特殊条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较严重区段用30m弦量不超过50mm)。

1.6接头采用悬接时,30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40mm,偏差不超过30mm,22kg/m型号轨道轨枕距接头距离为220mm,偏差不超过30mm;接头采用承接时,接头处共3根轨枕,中间一根在两轨道的接头处,另两根分别距中间轨枕240mm(30kg/m轨道)、220mm(22kg/m轨道);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mm;曲线段应错接,相对错距不小于2m。

1.7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为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要求,不大于设计值的20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大于50mm。

轨道维护工管理制度

轨道维护工管理制度

轨道维护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轨道维护工作,提高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范围轨道维护工主要包括道岔检查、轨道检查、螺栓紧固、轨缝调整、道碴清扫、线路除草等工作。

三、工作流程1.轨道维护工每日开始工作前,应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查看工具设备是否完好。

2.按照作业计划,有序展开轨道维护工作,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3.轨道维护工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安全,注意周围环境,禁止在运行道路上操作。

4.完成工作后,及时向主管报告工作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

四、工作规范1.轨道维护工需严格按照运营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作业,确保作业质量和安全。

2.轨道维护工必须使用规定的工具设备,禁止使用损坏或过期的工具设备。

3.禁止个人私自操作机车、动车组等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

4.禁止随意调整轨道结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调整。

五、管理措施1.轨道维护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评估,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3.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轨道维护工以及不符合作业要求的轨道维护工进行警告、处罚等措施。

4.加强轨道维护工队伍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六、奖惩制度1.对表现优秀的轨道维护工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2.对违规行为的轨道维护工给予惩罚,包括扣工资、停职等。

七、监督检查1.相关主管部门定期对轨道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2.轨道维护工在工作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由轨道维护工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为轨道维护工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能够严格遵守,确保轨道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感谢大家的配合和支持。

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四篇)

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四篇)

钢轨使用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钢轨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保障铁路交通运输的安全和疾速运行,根据《铁路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钢轨的铁路运输单位和维修单位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钢轨是铁路交通运输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其使用和维修管理至关重要。

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保障钢轨的安全和运行。

第四条:钢轨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损坏或者篡改。

第五条:钢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和规范,才能确保铁路交通的安全和疾速运行。

第二章:钢轨使用管理第六条:钢轨必须按照设计标准和要求进行安装和使用,包括安装位置、固定方式、连接方式等。

不得安装与钢轨规格不符的固定件,不得使用固定件与钢轨磨擦。

第七条:钢轨安装后必须进行测量和调整,确保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任何偏差。

钢轨的高度和水平度必须符合标准。

第八条:钢轨使用期满或者出现严重损坏的情况,必须及时更换。

对于使用时间较长的钢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性。

第九条:钢轨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钢轨使用台账,对于每一条钢轨的使用情况、检查情况和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汇报相关部门。

第十条:钢轨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过规定的负荷、速度和频次。

对于长时间使用和频繁使用的钢轨,必须加强检查和维修,确保使用安全。

第三章:钢轨维修管理第十一条:钢轨维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不得擅自进行改变或者损坏。

第十二条:钢轨维修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不得由无经验或者无资质的人员进行。

第十三条:钢轨维修工作包括巡视、保养、修复和更换等。

巡视工作必须每日进行,对于出现异常的钢轨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钢轨的保养工作包括清洁、润滑、防腐等,保证钢轨的表面光洁、无污损。

第十五条:钢轨出现损坏时,必须及时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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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
L2 l02 2R 24R
第二段缓和曲线 YH ~ HZ
第二段夹直线 HZ ~ Klast
l KiKYH
Es
L2 l02 l3 2R 24R 6R0l
XKiKQZ Es X•
6.5. 2 偏角法计算Ej E ji liα i β i 1 E j i1
– 1、曲线转角不变 – 2、起终点拨量为零
6.5 缩短轨及曲线整正计算
6.5. 3 偏角法计算Es
– 1、计算曲线偏角α、Ej
– 2、设定曲线半径、缓 和曲线长
– 3、确定QZ点位置
– 4、确定ZH、HY、YH、 HZ位置
– 5、计算Es
R ΔL
2 sinΔ
Es•last Klast KQZ •
又Es•last Ej
KQZ
Klast
Ej
6.5 缩短轨及曲线整正计算
6.5. 4 偏角法计算Es
计算区段
第一段缓和曲线 ZH~HY 圆曲线 HY~YH
l 取值
l KiKZH
计算值Es
Es
l3 6 Rl 0
LKiKZY
第六章轨道维护及管理
6.2 线路维修及管理
6.2.1 主要任务:保证几何形位、保证道床弹性和排水、更换伤损
部件
6.2.2 基本作业
– 起道、捣固、垫板 – 拨道 – 改道
6.2.3 不平顺管理标准: 6.2.4 维修计划管理:按时间和通过量、按质量指标 6.2.5 工务设备的技术管理:技术图表 6.2.6 维护管理信息与决策
6.5.1.1 判断缩短轨 类型
– 1、厂制缩短轨 [Δ]=40、80、160 – 2、计算单根缩短量
Δ1
l
R
l R
S
lS R S
– 3、判断采用缩短轨类型
[Δ]≥ Δ1并且尽可能小
6.5 缩短轨及曲线整正计算
6.5.1.2 计算内股伸长量
计算区段
l 取值
计算值Δl
第一段缓和曲线 ZH~HY
6.3 线路大修
6.3.1 大修的主要内容 6.3.2 大修技术设计 6.3.3 大修施工组织管理 6.3.4 大修周期
6.5 缩短轨及曲线整正计算
6.5.1 缩短轨计 算
– 1、判断应采用 的缩短轨类型
– 2、计算内股伸 长量
– 3、判断并使用及曲线整正计算
圆曲线 HY~YH
第二段缓和曲线 YH ~ HZ
l KiKZH
Δl S l 2 2 Rl 1
l KiKHY
Sl Δl R Δl1
l KHZKi ΔlΔ1lΔclΔ2l2SR2l2l
6.5 缩短轨及曲线整正计算
6.5. 1 曲线整正计算方法
绳正法
偏角法 坐标法
Ej lβ
6.5 缩短轨及曲线整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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