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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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门供应的药品(含既往在本院住院所用药品)。

2、医院原则上不使用自备药品,仅在病情确需、在医院或医生允许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3、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4、抗精神病类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统一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如有此类药品由护士督促患者或家属带回。

5、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
(1)医生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2)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藏条件贮藏,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院方保管,则护士做好登记。

(3)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给药,并做好记录。

6、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7、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院住院的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

三、自备药品的定义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自行携带并使用的药品。

四、自备药品使用的基本原则1、安全性原则患者自备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且在有效期内。

2、必要性原则只有在医院无法提供患者所需药品,且患者病情需要使用该自备药品时,方可使用。

3、知情同意原则在使用患者自备药品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说明使用自备药品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知情同意。

五、自备药品的审核1、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应询问患者是否有自备药品,并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医生应对患者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评估其是否适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自备药品,医生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原因,并建议其妥善处理。

3、药学部门应定期对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审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核工作的规范和准确。

六、自备药品的使用流程1、医生在医嘱中明确写明患者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2、责任护士核对医嘱和患者自备药品的信息,确保一致无误。

3、护士按照医嘱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并密切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

4、在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如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异常情况,护士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

七、自备药品的储存和保管1、患者自备药品应由患者或家属自行保管,医院不承担保管责任。

2、如患者或家属要求医院代为保管自备药品,应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委托保管申请表》,并将药品交至医院指定的保管地点。

3、医院保管的自备药品应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存放,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八、自备药品的记录和监测1、医护人员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使用时间、用药反应等。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管理原则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住院病人可以自备药品,但需要经医生审核同意,并在医院制定的规定范围内自行管理。

2.住院病人自备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且药品成分真实、有效,不得携带禁药或违禁药品进入医院。

3.医院对住院病人自备药品进行登记备案,并由专人进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管理程序1.患者自备药品需提前向医生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医生处方信息。

2.医生审核患者所携带的自备药品是否真实、合规,并批准患者携带进入医院。

3.医院药房或药剂科专人负责登记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并收取相应的登记费用。

4.患者在药房或药剂科登记后,将自备药品交付给专人保管,由专人按照医生的嘱咐负责发放给患者使用。

三、注意事项1.住院病人携带的自备药品必须与住院诊断及治疗相关,应遵循医生的治疗方案,不得随意更换或停药。

2.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存放和使用应遵循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剂量、时间等要求进行用药。

3.住院期间,如或出现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或过敏反应等情况,患者应及时告知医生,并停止使用自备药品。

4.医院药剂科应定期对住院病人自备药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5.住院病人出院时,自备药品需全部领回,并由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指导患者继续使用或适当调整。

四、管理责任1.医生应负责审核患者所携带的自备药品是否合规,并在治疗过程中监督和指导患者的用药。

2.医院药房或药剂科应负责对住院病人自备药品进行登记、管理和监控。

3.患者在携带自备药品时应如实申报,并按照医生的嘱咐合理使用并定期汇报药物的使用情况。

4.医院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保障病人的用药安全和合理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规范和监督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药物风险和不良反应,提高住院治疗的效果和品质。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自行购买并携带的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自备药品的管理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自备药品的管理要求第六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要求:(一)自备药品应当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自备药品应当属于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范围,并且合理使用。

(三)自备药品应当与患者的病情相符,无损治疗效果的风险。

(四)自备药品应当储存、使用正确,防止交叉感染和滥用。

(五)患者购买自备药品应当保留购药凭证,并向医疗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六)在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病情加重等情况,应及时向医生报告。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指导和监督。

(一)医生应当在接诊患者时了解患者是否使用自备药品,并根据患者病情进行指导。

(二)药师应当对患者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提供使用建议,确保合理使用。

(三)护士应当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记录。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

(一)患者在就诊前应当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详细记录使用的自备药品名称、用量、规格、来源等信息。

(二)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填写的自备药品登记表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自备药品的存储管理,确保安全、干净、整齐。

第三章处理自备药品的相关流程第九条患者在就诊前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后,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指导,在规定的窗口购药。

第十条药师应当对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并提供合理使用建议。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医疗工作中患者院外自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我院患者院外自带药品管理的全过程适用于该制度。

人员职责:临床医师:负责向病人交待我院自带药品使用的有关规定,并对病人使用自带药品的必要性和临床意义做出评估和判断;正确开具病人自带药品规定,并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药品的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

护士:在有医师书面医嘱,患者签署《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的前提下,执行患者自带药品医嘱;不得执行没有书面医嘱的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不得执行不符合本规定的自带药品医嘱。

三、制度正文:(一)本制度所指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因临床治疗需要使用的,由医生开具医嘱,但未经我院药学部调剂、发放的药品。

不包括以下两种情况:①未经我院医师处方或医嘱,患者自行购买使用的药品;①患者在我院门急诊治疗时开具的,住院后继续使用的药品,医师开具此类药品医嘱时应使用“用药医嘱”开具,同时备注“门诊继用”。

(二)为保证医疗安全,原则上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应由我院药学部门供应,一般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确需使用时,按相关要求使用。

抗菌药物不得由患者外购自带入院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医务部主任签字同意。

(三)患者院外自带药品管理流程:1.住院患者使用院外自带药品前,主治医师应对使用自带药品的必要性进行评估,只有同时符合下述情况时方可使用:(1)临床治疗必须,延误患者治疗可能造成不良后果;(2)非我院药品目录品种;(3)无法通过正常临时购药渠道购进或短期内无法采购;(4)我院无可替代品种。

2.主治医师应熟悉患者使用的自带药的疗效、使用方法、毒副作用、配伍禁忌、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3.患者在《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上签名同意。

4.护士在有医师书面医嘱、患者签署有《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的情况下,执行患者自带药品医嘱。

医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住院患者及门诊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

三、管理制度1. 患者自备药品定义患者自备药品是指在住院或门诊治疗期间,患者本人或家属带入我院内,非我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2. 使用条件(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方可使用:a. 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药品的;b. 一般病情,但医院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2)门诊患者自备药品:在以下情况下,临床医师方可使用:a. 医院内无相关替代药品可供使用;b. 特殊患者因治疗需要,在我院使用自备注射类药品。

3. 使用程序(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a. 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并签名;b. 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注明“自备药品”;c. 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并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进行核对。

(2)门诊患者自备药品:a. 患者提供相应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如门诊病历、诊疗证明等)、购药发票和药品(符合规范的受赠药品相关证明);b. 接诊医生审核后,开具相应的治疗医嘱;c. 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并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进行核对。

4. 使用要求(1)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2)用药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3)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责任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不得使用自备药品。

四、监督管理1. 药剂科负责对自备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进行监督管理;2. 临床科室负责对自备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用药安全;3. 医务部负责对自备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旨在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2023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2023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本院诊疗期间,使用本人带入医院内,而非本院供应的药品。

二、使用条件(一)仅限医院无备药可供、病情急需的特殊情况下,经患者知情同意,方可使用;(二)原则上不得自备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相类似作用的能正常供应的品种、抗菌药物、血液制品(如白蛋白等)以及神经营养类和中药注射剂等重点监控药品;(三)只能推荐药品通用名称,不能推荐具体厂家,不得指定具体药店。

三、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流程(一)使用自备药品,应由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签署《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见附件),同意书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效期等,医生尤其要充分告知药物的不良反应等风险。

严格遵循先审批再购药的原则(未经同意但已购药的申请院方不受理)。

主管医生在钉钉提交申请(钉钉-工作台-医务管理-自备药品申请表);经科主任同意、药学部审核确认、医务部批准、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使用。

审批通过后应提醒患者:自备药品必须从正规药品经销企业购买,需索要和留存有效购销凭证;患者购药后,医生在钉钉申请中补充上传购药发票拍照图片,并留存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最后,通过信息系统开立医嘱,医嘱上注有“XX(自备),注意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谁开具谁保管。

如已审批通过,系统仍不能开立医嘱的,主管医生需将药品信息拍照上传至(钉钉-工作台-医务管理-科室自备药品目录),药学部新增自备药品目录后,即可通过信息系统开立医嘱;(二)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护士严格按操作规程查对后使用:应核对《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自备药品医嘱和购药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方可执行医嘱。

如果是冷链药品,还需审核是否按规定条件保存。

由护士统一保管自备药品,并填写《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登记本》;(三)抗肿瘤药物应由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统一配置。

需静配中心配置的自备药品,由护士凭配置申请单,携带配置药物至静配中心,当面交接无误后,方可进入配置;四、门诊患者自备药品使用流程(一)开具自备药品处方前,医师应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该药品的使用范围、用途及注意事项等;(二)医师开具自备药品应在门诊病历中记录,包括自备药品处方的药品通用名称、剂量、剂型、用法;(三)所有医务人员不得和药品销售人员有任何违规行为及经济往来;(四)门诊特药执行“双通道”政策,患者可选择在定点药店购买。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确保用药安全,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由药剂科供应,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

二、仅在特殊情况下,满足以下使用条件时,方可申请使用:
(一)病情危急,医院无适宜药品可供使用,患者经正常渠道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二)病情需要,但医院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供应的药品。

(三)患者或其家属提供的自备药品必须是合格药品,并提供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如存在无药品说明书、药品过期、进口药品无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等情况,科室一律不得使用自备药品。

三、使用程序
(一)临床确需使用自备药品时,由患者或其家属填写谈话记录或知情同意书。

主管医师应告知患者或其家属使用自备药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自负的责任,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必要时临床科室可提出由药剂科审核患者或家属提供自备药品的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检查药品外观质量。

(二)主治医师方可按照说明书或者诊疗规范使用自备药品,并在医嘱中注明“自备药品”。

(三)自备药品应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若需要病区保管的应由护士注明患者姓名、床号。

(四)自备药物使用前由护士按规定进行查对,并由患者或患者家属给予确认。

医院住院自备药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自备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住院患者的用药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院住院的患者及其家属。

三、管理制度1. 自备药品的界定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入院前自行购买,且在住院期间使用的药品。

2. 自备药品的申报患者入院时,应主动向责任护士申报自备药品,并提供药品说明书、购买凭证等相关资料。

3. 自备药品的审查责任护士收到患者申报的自备药品后,应认真审查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合法、合规、安全。

4. 自备药品的存放自备药品应存放在指定的药品存放柜中,并由责任护士负责管理。

存放柜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5. 自备药品的使用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应遵医嘱,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标签上的用法用量进行。

6. 自备药品的更换与补充患者自备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更换或补充:(1)药品过期或变质;(2)药品用量不足,影响治疗;(3)患者病情变化,需要调整用药。

7. 自备药品的退回患者出院时,未使用的自备药品应退回,并由责任护士核对药品数量及完好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退回。

四、违规处理1. 患者未按规定申报自备药品,或申报的药品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发现,将暂停使用自备药品,并要求患者补办相关手续。

2. 患者擅自使用自备药品,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患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责任护士未按规定审查、管理自备药品,导致患者用药不安全,将追究责任护士的责任。

五、监督与检查1. 医院设立药品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药品管理小组定期对自备药品的申报、审查、存放、使用、更换与补充、退回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3. 患者有权对自备药品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医院将认真听取并改进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住院患者在医院期间用药的安全、合规,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一、患者自备药品的范围住院患者可以自备常用的急慢性疾病常规用药,如降压药、降糖药、抗生素等。

但是,对于特殊性或复杂性的疾病用药,需要经过医院药师或医生的审核和同意。

二、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流程1.患者在入院前应将自备药品清单报告给临床医生,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入院。

2.入院后,医护人员会将患者的自备药品交给药房,由药师审核和登记。

3.药师会核对患者所携带的药品和处方的一致性,如果发现问题或药品不规范,将会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

4.患者需要在每次用药前与医生沟通,医生会确认是否需要使用自备药品,由护士或药师开具医嘱,并记录在医嘱单上。

5.患者在用药时,应按照医嘱的要求使用药品,并将剂量和时间记录在病历中。

6.在患者出院时,未使用完的自备药品将由药师退还给患者或家属,并在出院医嘱中予以说明。

如有剩余药品需要继续使用,患者应在出院后及时购买。

三、患者自备药品的合理使用原则2.患者应按照医嘱的要求使用药品,不可超量、超频或随意改变用药方式。

3.患者应自行保管好自备药品,避免与其他患者的药品混淆或被他人使用。

4.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如出现不良反应或病情恶化,应及时向医生或护士报告,以便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5.患者不可将自备药品借给他人使用,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风险。

四、医院的责任和义务1.医院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建议,帮助患者选择适合的自备药品。

2.医院应有专门的药学专家进行审核,确保所携带的药品与患者的病情相符合。

3.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4.医院应加强对患者的用药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总之,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是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的需要。

在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过程中,需要患者、医生、药师和医院共同配合,遵守管理规定,以保证患者的权益和医疗安全。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服务发展的需要,为了便于患者自行购买和使用个人医疗保健用品,保障其个人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这一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住院、急诊等各临床科室的医疗服务工作。

第三条患者在院内购买的自备药品,由院内药房负责管理。

第四条患者自购的药品需通过医生核实和审批方可使用。

第五条患者购买药品后请咨询医护人员关于用药方法、注意事项等相关问题。

第二章管理流程第六条患者自备药品的购买需患者出示医生处方或院内健康档案证明。

第七条患者须通过医院内指定药店购买自备药品,不接受在院外购买并带入药品的做法。

第八条院内指定药店仅供患者购买自备药品,不得购买其他非医疗保健用品。

第九条药房测设药房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时间等。

第十条患者购买药品时需填写购药登记表,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药品购买后,医生进行审批。

第三章药品使用第十一条患者购买的药品仅用于个人医疗保健使用,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十二条患者使用药品前,需请医生核实并指导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患者使用药品时需按照医生的指导,正确使用药品,遵守用药的时间、剂量、频率等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适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意见。

第十五条患者使用药品后,需将药品包装、说明书等材料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交给他人使用。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如患者自行购买的药品不符合医疗保健用品的相关要求,将被责令停止使用,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如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超过正常使用范围,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如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使用不当造成患者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医院将定期对患者自购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患者,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药房负责具体实施,如有其他需要,可进行适度修改。

住院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住院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药物不良反应和用药错误;2. 合法原则: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3. 透明原则:对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过程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自备药品的定义及分类第四条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由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非本医疗机构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第五条自备药品分为以下两类:1. 必需药品:患者病情所需,医院内无此药或同类药物,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2. 非必需药品:患者病情所需,医院内有此药或同类药物,患者自愿使用。

第三章自备药品的管理第六条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守以下规定:1. 患者或家属应向主管医师说明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效期等信息;2. 主管医师应核实自备药品的合法性、安全性,确认其符合患者病情需要;3. 经核实无误后,主管医师应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注明患者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4.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核对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效期等信息,确保用药安全;5. 自备药品应在病房内指定位置存放,并由护士负责管理。

第七条自备药品的管理要求:1. 主管医师应将患者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信息记录在病历中;2. 护士应定期检查自备药品的存放情况,确保药品安全、有效;3. 不得擅自更改自备药品的剂量、用法等;4. 对过期、变质、破损的自备药品,应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八条医院应设立药品管理小组,负责对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进行监督。

第九条药品管理小组应定期检查自备药品的管理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导致患者用药安全问题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部负责解释。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为了确保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制定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如下:一、自备药品管理1.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自备药品,但需向医护人员报告并经医院药剂科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2.患者自备药品应为非处方药品,且不包含国家禁止患者自带的药品。

3.患者应详细填写自备药品清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并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

二、自理药品管理1.患者可自行携带适量的自理药品,但应报告医护人员,并经医院药剂科审核同意后才可使用。

2.自理药品应为非处方药品,且患者需能正确自行使用。

三、使用原则1.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应遵循医院的管理规定,且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

2.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应紧密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计划和医嘱,不得擅自增减药物的用量和频次。

3.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药物失效,应立即报告医护人员,并按照医嘱调整药物使用方式或停止使用。

四、药品保管1.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由患者自行保管,医院不负责保管。

2.患者应妥善保存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避免受潮、变形或超过有效期等情况。

3.患者在入院和出院时,医院工作人员应核对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清单,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规定。

五、不得自带药品住院患者不得自带禁用药品、管制药品、毒性药品等法律法规禁止患者带入的药品。

如发现患者携带禁用药品等情况,医护人员有权没收,并依法处理。

六、责任追究如患者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药物或者药物失效导致不良反应,将由患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自行负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对于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患者,医院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终止医疗合作关系等。

七、组织实施1.医院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的管理程序和责任。

2.医护人员应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进行细致的指导和监督,并定期进行药物使用情况的评估和记录。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自带药品: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应的药品;二、医院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一般病情,医院内无备药可供,医师应将药品名称、疗程、数量报该科主任同意,提交申请到药学部后,由药品采购科安排采购,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经药学部门积极组织仍然无法供应,患者又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经过审批,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执行,患者使用;;三、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临床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审批同意后并由医务科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四、若需要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品名、生产厂家、规格、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五、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和医嘱进行查对品名、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效期及配伍禁忌等、六、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保管和给患者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过期、变质的“自备药品”;七、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品责任的任何“自备药品”;八、未与患者签订“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自备药品知情同意书”填写不完整,出现使用自备药品纠纷,影响举证导致赔偿的,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处罚当事科室及个人;九、住院患者的“自带药品同意书”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的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护士统一集中保管;附表一:医院自带药品申请表附件二:自带药品知情同意书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诊断:使用理由:一、根据我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应的药品;因为医生难以辨认药品真假,且对患者自带药品的毒副作用难以全面认识,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故本院原则上不接受患者自带药品,尤其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成药注射剂、抗癌药物、抗菌药物、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除非为我院无此种类药品且确为患者病情所需;入院前在我院门诊治疗中用药,且由我院药房发出的药品,入院后继续使用者,不属于自带药品;二、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凡是药品均具有副作用,在病情确需、遵照医嘱使用自带药品的情况下,仍有可能发生以下难以避免的用药意外及并发症,尤其对特殊体质的病人则更为明显,其不良反应可引起各种后果:1、输液反应:如寒战、高热、抽搐、胸闷、呼吸困难等;2、过敏反应:如皮疹、搔痒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3、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便血等;4、神经精神症状:如头晕、头痛、听力下降等;5、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损害; 6、损害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循环系统;7.其他一些毒副作用,严重者可导致病人死亡;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抢救;医生签名:科主任签字:年月日上述情况医生均已讲明;本人已充分理解上述谈话内容,经慎重考虑,本人对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表示充分理解,相信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治疗,并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按规定缴纳一切费用;因使用自带药品引发的上述情况,责任自负;本人主动要求并授权医院为我使用上述药品,签字为证;患者或授权委托人意见:签名:与患者关系年月日。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1. 背景与目的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旨在规范患者在住院期间携带和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住院患者,对于某些特殊病种或特殊情况需要特殊管理的患者,应由医疗管理部门或经治医师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执行。

3. 基本原则3.1 患者可以自备非处方药及个人必需品。

3.2 自备药品必需符合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合法药品范围,禁止携带、使用质量不合格、管制药品和维生素等药物。

3.3 患者自备药品应当供应明确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厂家、有效期等信息。

3.4 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前,必需征得医师的同意,并有医生进行进一步的引导。

3.5 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医务人员应予以监督和引导,确保患者合理使用。

4. 管理流程4.1 患者自备药品登记4.1.1 患者家属在患者入院时,需向医务人员供应自备药品的清单,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4.1.2 医务人员在接收自备药品后,核对清单并登记在案,同时告知患者和家属必需的使用注意事项。

4.1.3 高值药品或特殊药品的自备药品需进行额外的审批程序,并将相关信息记录登记。

4.2 药品验收和存储4.2.1 医务人员对自备药品进行验收,核对药品清单与实物是否相符,检查有效期、包装完好等情况。

4.2.2 自备药品将由医务人员统一负责存储,存放在药品柜或指定的仓库中,防止交叉感染或混淆使用。

4.2.3 医务人员应依照要求及时遵守药品保质期和保质条件,定期检查过期药品并予以处理。

4.3 用药管理4.3.1 医务人员在依据患者病情订立用药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避开重复用药或不必需的药物冲突。

4.3.2 医务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共同订立用药方案,并认真记录在医疗记录中,包含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频次等。

4.3.3 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前,必需征得医师同意,并接受专业引导,医务人员应记录医嘱并与患者共同签署。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在医院住院期间,病人携带个人自备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和有效治疗,医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以规范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使用。

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一、携带药品审查在住院前,病人携带自备药品需要经过医院的专业审查。

医院将组织药师和医生进行药品审查,确保病人携带的药品符合治疗需求和医院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用药或不适当的药品使用。

二、登记和标识医院将对病人携带的每一种药品进行登记,并在药品上贴上标识,包括病人姓名、药品名称、剂量和使用频次等信息。

这样可以提高药品的管理和追溯能力,减少用药错误和混淆。

三、存放和保管医院将为住院病人提供专门的存放药品的柜子或抽屉。

药品柜子应设在药房或护士站附近,方便病人随时取用。

病人需要将自备药品妥善保管,防止出现遗失或混淆的情况。

四、用药指导和监测医院将指派专门的药师或护士负责为病人提供用药指导,并监测其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

药师或护士将告知病人正确用药的方法和注意事项,避免发生药品的不当使用。

五、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监测在住院期间,医院将积极监测病人使用的自备药品与医院提供的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潜在的不良反应。

医护人员将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调整,确保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六、禁止携带特定药品为了避免患者自身安全和医疗秩序的维护,医院规定一些特定的药品禁止病人自备携带。

这些药品可能具有潜在的危险性或与现有医院药品的治疗方案存在冲突,因此需要禁止携带,以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患者的安全。

七、处理过期药品和空药瓶医院将指定专人负责处理病人自备药品中的过期药品和空药瓶。

过期药品将送往专门的药品销毁机构予以销毁,空药瓶则进行分类回收,遵守环保要求。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住院病人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

通过明确的管理规定,医院能够有效监控和管理病人携带的自备药品,减少用药错误和潜在的药物不良反应。

然而,尽管医院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仍然需要病人本身的自律和遵守。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5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5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

特制定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主管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后,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护士严格按医嘱执行。

一、使用条件:1、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或替代药品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一般病情,主管医师按院《个案购药相关规定》申请采购,但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3、自备药品使用前,患者或家属需提供相应能证明药品合格的材料,否则医院有权拒绝执行。

二、使用程序:1、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患者履行“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尤其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品”。

2、调剂部门、门诊治疗室不得保管患者自备药品,病区因特殊情况需由护士代为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规格、产地、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

3、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

三、使用要求:1、不得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3、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办公室统一保管一年。

4、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擅自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承担。

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2)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或医生的指导下,自行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品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和规定:1. 医生指导:医生或药师应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评估,了解患者是否需要自备药品以及选择何种药品。

医生应向患者提供关于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等方面的指导。

2. 自购程度: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可以自行购买一些常用且无处方限制的药品,包括非处方药和保健品等。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患者自备药品应用治理轨制【1 】为增强患者自备药品的应用治理,包管用药安然,防止医疗胶葛,特制订患者自备药品应用治理轨制.一.自带药品: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时代,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给的药品.二.病院原则上不许可应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一般病情,病院内无备药可供,医师应将药品名称.疗程.数目报该科主任赞成,提交申请到药学部后,由药品倾销科安插倾销,医师仅在某些特别情形下病情急需.病院内无备药可供,经药学部分积极组织仍然无法供给,患者又自购或自备“及格”的药品经由审批,才可按照药品解释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履行,患者应用..三.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订《病院患者自带药品应用知情赞成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应用.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细心浏览药品解释书,懂得是否有禁忌.药品互相感化.临床疗效等相干内容,并且填写《病院自带药品应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审批赞成后并由医务科赞成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四.若须要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自备药品应用审批表”中记载清楚“自备药品”.品名.临盆厂家.规格.剂型.数目.批号.效期等.五.药物配制和应用前,由护士按通例要乞降医嘱进行查对品名.临盆厂家.规格.批号.效期及配伍禁忌等.六.病院任何员工都不得保管和给患者应用药品标记不清楚.过时.演变的“自备药品”.七.病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应用无医嘱的.未与患者签订应用自备药品义务的任何“自备药品”.八.未与患者签订“自备药品应用审批表”.“自备药品知情赞成书”填写不完全,消失应用自备药品胶葛,影响举证导致补偿的,按照病院相干轨制处罚当事科室及小我.九.住院患者的“自带药品赞成书”纳入病历归档永远保管,门诊患者的自备药品应用审批表由门诊护士同一分散保管.附表一:附件二:自带药品知情赞成书姓名:性别:年纪:籍贯:住址:接洽德律风:诊断:应用来由:一.依据我院住院患者应用自带药品治理轨制相干划定: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时代,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给的药品.因为大夫难以辨认药品真假,且对患者自带药品的毒副感化难以周全熟悉,对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响无法预感或不克不及防备,故本院原则上不接收患者自带药品,尤其血液成品.生物成品.中成药打针剂.抗癌药物.抗菌药物.有特别储存前提请求的药品.除非为我院无此种(类)药品且确为患者病情所需;入院前在我院门诊治疗顶用药,且由我院药房发出的药品,入院后持续应用者,不属于自带药品.二.药品属于特别商品,凡是药品均具有副感化,在病情确需.遵守医嘱应用自带药品的情形下,仍有可能产生以下难以防止的用药不测及并发症,尤其对特别体质的病人则更为显著,其不良反响可引起各类效果:1.输液反响:如寒噤.高热.抽搐.胸闷.呼吸艰苦等;2.过敏反响:如皮疹.搔痒等,轻微者可消失过敏性休克;3.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吐逆.腹泻.便血等;4.神经精力症状:如头晕.头痛.听力降低等;5.心.肺.肝.肾等主要脏器伤害; 6.伤害血液体系,神经体系.轮回体系;7.其他一些毒副感化,轻微者可导致病人逝世亡.假如产生上述情形,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挽救.大夫签名:科主任签字:年代日上述情形大夫均已疏解.本身已充分懂得上述谈话内容,经郑重斟酌,本身对应用自带药品可能消失的风险暗示充分懂得,信任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治疗,并积极合营大夫治疗,按划定缴纳一切费用.因应用自带药品激发的上述情形,义务自信.本身自动请求并授权病院为我应用上述药品,签字为证.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看法:签名:与患者关系年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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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自带药品: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一般病情,医院内无备药可供,医师应将药品名称、疗程、数量报该科主任同意,提交申请到药学部后,由药品采购科安排采购,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经药学部门积极组织仍然无法供应,患者又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经过审批,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执行,患者使用。

三、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临床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审批同意后并由医务科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四、若需要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品名、生产厂家、规格、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

五、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和医嘱进行查对品名、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效期及配伍禁忌等、
六、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保管和给患者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过期、变质的“自备药品”。

七、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品责任的任何“自备药品”。

八、未与患者签订“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自备药品知情同意书”填写不完整,出现使用自备药品纠纷,影响举证导致赔偿的,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处罚当事科室及个人。

九、住院患者的“自带药品同意书”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的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护士统一集中保管。

附表一:
医院自带药品申请表
附件二:自带药品知情同意书
姓名:性别:年龄:籍贯:
住址:联系电话:
诊断:
使用理由:
一、根据我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因为医生难以辨认药品真假,且对患者自带药品的毒副作用难以全面认识,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故本院原则上不接受患者自带药品,尤其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成药注射剂、抗癌药物、抗菌药物、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除非为我院无此种(类)药品且确为患者病情所需;入院前在我院门诊治疗中用药,且由我院药房发出的药品,入院后继续使用者,不属于自带药品。

二、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凡是药品均具有副作用,在病情确需、遵照医嘱使用自带药品的情况下,
仍有可能发生以下难以避免的用药意外及并发症,尤其对特殊体质的病人则更为明显,其不良反应可引起各种后果:1、输液反应:如寒战、高热、抽搐、胸闷、呼吸困难等;2、过敏反应:如皮疹、搔痒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3、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便血等;4、神经精神症状:如头晕、头痛、听力下降等;5、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损害; 6、损害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循环系统;7.其他一些毒副作用,严重者可导致病人死亡。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抢救。

医生签名:科主任签字:年月日
上述情况医生均已讲明。

本人已充分理解上述谈话内容,经慎重考虑,本人对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表示充分理解,相信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治疗,并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按规定缴纳一切费用。

因使用自带药品引发的上述情况,责任自负。

本人主动要求并授权医院为我使用上述药品,签字为证。

患者或授权委托人意见:签名:与患者关系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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