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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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技术管理的原则2
二、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容及岗位设置3
2.1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容表3
2.2、技术科岗位设置4
三、技术科人员配置4
四、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4
4.1专职资料员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4 4.2专职测量员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4 4.3专职实验员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4 4.4专业技术员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4 4.5技术科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4
4.6总工程师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4
五、技术管理工作流程4
5.1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编写与审批4 5.2配合业主进行设计交底8
5.3现场施工图纸管理9
5.4施工图会审9
5.5施工标准规及技术资料管理13 5.6组织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13
5.7组织施工应急预案编制与审批18 5.8报批施工临时设施审批18
5.9组织施工技术培训19
5.10确定单位工程划分19
5.11确定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点19
5.12编制施工机具计划29
5.13编制周转材料使用计划33
5.14编制施工委托34
5.15确定交工文件表格式样35
5.16编制开工前资质报验文件35
5.17填写开工报告及审批表35
5.18办理各工序施工前技术交底36
5.19施工告知及监检手续38
5.20现场施工测量控制38
5.21现场技术问题处理41
5.22填写施工日志42
5.23组织专业之间的交接42
5.24同步收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42
5.25同步收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43
5.26同步收集工程质量验收资料45
5.27进行现场三查、四定工作46
5.28组织现场单机试车工作46
5.29组织装置中间交接及交验46
5.30技术资料整理及归档46
5.30.1档案资料的定义46
5.31单项及单位工程施工技术总结48
六、技术管理清单及填写格式48
附表一:施工组织设计封面48
附表二:施工组织设计外部审批附页49
专职资料员文件清单52
附表一:施工资质报验文件封面-96-
专职实验员表格清单-99-
一、技术管理的原则
1.1项目部的技术管理与支持工作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由项目部技术管理科科长具体负责。
1.2项目技术科,负责项目工程技术日常管理工作,并对作业层的施工全过程技术工作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具体包括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单管理、标准规管理、交工技术文件管理、施工
支持性技术文件的编制、发放、施工过程的技术监督、指导等。
1.3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公司技术处监督、检查、指导,并由分公司对口专项负责人培训、协调、完善。
1.4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施工过程始终,从施工准备阶段,到施工过程控制,直至扫尾竣工结束,项目专职资料员、测量员、实验员、工号专业技术员及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负责到底。
1.5对于工程量小于3000万元的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划归工程管理科统管。
二、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容及岗位设置
2.1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容表
2.2、技术科岗位设置
技术科岗位按照如下设置:
专职资料员、专职测量员、专职试验员、专业技术员、技术科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三、技术科人员配置
技术科人员配置如下:
专职资料员:一人
专职测量员:两人(一人由现场技术员兼任)
专职实验员:一人(可由搅拌站负责人兼任)
专业技术员:依项目情况确定人数
技术科长:一人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一人
四、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4.1专职资料员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4.2专职测量员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4.3专职实验员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4.4专业技术员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4.5技术科长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4.6总工程师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
五、技术管理工作流程
5.1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编写与审批
5.1.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
5.1.1.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的全面性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要对工程进行总体施工技术管理规划,使工程施工规化、标准化,满足施工要求,满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5.1.1.2施工组织设计要体现工程的总体状况,为项目施工提供总体布局和重点部位的安排。
5.1.1.3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均应执行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规定》(CCESCC/WI-19)。
5.1.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及修改规定
5.1.2.1 国家重点及特殊工程由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审定,总经理批准。
5.1.2.2一般工程,由项目部技术科组织编制,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审定,项目部经理批准。
5.1.2.3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技术科依据合同规定统一报送,•并在项目部审批页前增设外部审批页。项目技术科应将相关单位的批复意见原件归档备查,并依据其批复意见修改,并重新按原审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5.1.2.4施工组织设计在审定、批准、打印后应加盖单位公章,交项目部资料室(资料员)保管、登记、编号,统一管理发放。
5.1.2.5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实施后,由各项目部资料员报送工程技术管理部技术科备案。5.1.2.6施工组织设计原稿由主编制人保存,打印件(复印件)应盖红章,并作为交工资料归档。
5.1.2.7 施工组织设计修改
经批准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在实施过程中因施工条件、客观因素变化需变更时,应由实施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按原审定程序核准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附件,方可按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5.1.2.8根据工程情况,项目部工程管理科(小项目部)、技术科(大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控制。
5.1.3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容及要求
5.1.3.1 编制说明
a)应说明工程性质,如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国外引进项目及建设的目的意义。
b)应说明主要编制依据(包括质量、安全、环境三个体系文件),并列出依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