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1.3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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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程序3.1目的

3.2采样工作要求

3.2.1采样原则

3.2.2样品来源

3.2.3采样步骤

3.3现场监督检测工作要求

3.3.1检测点的选择

3.3.2检测项目的确定

3.3.3检测频率

3.3.4检测方法

3.3.5检测步骤

3.4检验结果的公布与处理

3.5用语解释

3.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程序

3.1目的

通过对产品、环境的采样、检测,检查管理相对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掌握产品、环境、作业场所的卫生质量状况,为实施卫生行政行为、查明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原因以及制订对策措施、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依据。

3.2采样工作要求

3.2.1采样原则

3.2.1.1卫生监督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集样品;

3.2.1.2采集的样品应具有科学性、代表性、客观性;

3.2.1.3采样和送检程序应符合有关规定。

3.2.2样品来源

●经常性卫生监督过程中采集的样品;

●卫生许可审核中采集的样品;

●开展与卫生监督相关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研制以及其他科研工作中采集

的样品;

●可疑不合格的样品;

●可疑受到污染的样品;

●追索突发事故原因的样品;

3.2.3采样步骤

3.2.3.1采样前的准备

●采样人员应了解采样目的,并做好采样文书、工具、容器、仪器设备、材料

和试剂的准备工作;

●工具与容器应保持清洁干燥,需要作微生物检验的,应预先经灭菌消毒处理;

●熟悉仪器设备性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仪器应经过计量检定、点检、校正;

3.2.3.2采样时

●现场采样必须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执行。采样前应出示监督员证,并说明

来意及采样依据,告知被采样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在被采样者的陪同下进行样品的采集;

●应避免样品受到污染,并遵守被采样人的卫生、安全规定;

●对于3.2.2中前三项样品应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注意其代表性; 对于3.2.2

中后三项的样品应选择典型样品,提高阳性检出率;

●采样数量见各有关章节,采集的样品应进行统一登记编号。

●在抽取检测样品的同时应当抽取同批次的另一份样品备查。

●必须制作《采样记录单》(内容详见2.4.3.3)。

3.2.3.3样品保存和送检

●要保持样品原来的状态,易变质的样品要冷藏或冷冻;

●特殊样品要在现场作相应处理后送检;

●盛装样品的容器或包装要牢固,防止破碎;

●备查样品应按样品规定的条件进行保存。保存期限为自检验报告送达生产企

业之日起30天。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样品,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延长保存期限;

●样品应在规定时限内送达检验机构,并填写样品送检单;

3.3现场监督检测工作要求

3.3.1检测点的选择

在检测前,应根据被检测对象的性质、规模大小、相应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检测点数量、位置;

3.3.2检测项目的确定

●根据检测目的,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地方卫生标准的规定确定检验项目;

●没有国家或地方卫生标准的,可参照同类卫生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

确定检验项目;

●特殊情况下根据卫生监督需要和受检对象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确定。

3.3.3检测频率

●定期检测频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卫生标准的规定予以确定;

●不定期检测频率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卫生监督要求执行。

3.3.4检测方法

各项检测,均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测规程进行操作。

3.3.5检测步骤

3.3.5.1检测前:

●现场检测人员应熟悉检测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

●详细阅读仪器的使用说明,熟悉仪器性能及适用范围,能正确使用检测仪器;

●每件仪器应按计量规定定期进行检定,修理后的仪器应重新进行计量检定,

每次检测前应对仪器进行常规检查;

●采样器的流量于每次采样之前进行流量校正,校正流量时必须使用现场采样

的吸收管。

3.3.5.2检测时:

●应由不少于两名卫生监督员共同执行,并主动出示证件;

●现场监督检测人员应参加检验全过程,不得擅离职守;

●必须如实记录现场监督检测数据,并得到管理相对人的书面确认;

●现场监督检测结论应以正式检测报告为准;

●应制作《采样记录单》(具体内容见2.4.3.3)。

3.3.5.3检测后:

(1)数据整理

●测定的数据与监测仪器灵敏度和分辨度有关。测定结果低于检出限的数值,

应记录为低于该检出限,并同时记录方法的检出限;

●在仪器分辨度以下数据的判断和计算数据的判断只能保留一位,且不宜作过

细的判断;

●在测试分析中一旦发现明显的过失误差,应随时剔除由此产生的数据,以便

测定结果更符合客观实际。但在未确定其是否为技术性失误所致之前,不可随意取舍。

(2)检测报告

●及时将数据归类、分组整理,提出平均值、检出最高值和最低值范围,并与

卫生标准比较并以合格率的方式描述。

●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制作正式检测报告。

3.4检验结果的公布与处理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将不合格样品的名称、检验项目、检测结果书面通知

该样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

复检申请,并说明理由。由卫生监督机构作出是否同意复检的决定。

●微生物检验结果不复检,检出致病菌时,保留菌种1个月;

●检测的结果应及时进行统计上报,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公布前卫

生监督机构应当将样品经当事人书面确认真实性。

3.5用语解释

●采样:就是从大量被检测物质中采集能反映这些被测物质质量的一小部分样

品或从整体产品中取出的可代表其质量的一部分或一个单位的该产品。

●现场监督检测:系指在现场监督过程中,运用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原理,采

用快速检测的手段,对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以及人们生产劳动、工作、生活、娱乐和学习环境中与健康有关的因素进行检测,对其安全卫生状况进行评价,为卫生行政行为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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