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考试范围

合集下载

国际法期末考试范围

国际法期末考试范围

一、名词解释。

1.国际法: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组成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

1954年由中国首次提出,之后成为了国与国之间进行交往的准则,是中国对于现代国际法的重大贡献。

3.国际法委员会:(1)谁设立的:联合国按照194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章程》成立的(2)哪一年成立:1947年(3)干什么:国际法委员会职能:促进国际法的逐渐发展与编纂。

第一、国际法的逐渐发展。

第二、国际法的编纂。

(4)干成了什么:在国际法委员会拟定的公约草案基础上通过了:1958年日内瓦海洋法公约1961年和1963年维也纳外交和领事关系公约,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1997年《国际水道非航行适用法公约》等重要国际条约。

(5)评价:国际法委员会曾经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目前,国际法委员会从事包括跨界损害、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引起的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的审议。

另一方面包括:国家的单方面行动、外交保护、对条约的保留、国际组织的责任、国家间共有自然资源以及国际法的分裂,主要关注在国际法和繁荣发展的情况下碰到的新问题。

4. 域外庇护:指国家的驻外使领馆庇护外国人,又称外交庇护。

拉美有些国家一般承认外国使馆有权予以庇护,如拉美国家签订的1928年《庇护公约》、1933年《政治庇护公约》和1954年《外交庇护公约》都规定了使馆对政治避难者的庇护。

但是在整个拉美地区及其之外的区域,外交庇护没有被各国普遍接受,因而不是普遍适用的国际法规则。

5.《国际人权宪章》: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1966年通过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标志着国际人权法已初步形成。

这三个法律文件连同《世界人权宣言》和1989年《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被誉为“国际人权宪章”。

国际法司考真题

国际法司考真题

2012-2015国际法司考真题1、甲乙丙3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

甲国汤姆长期旅居乙国,结识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2人在乙国与丙国汉斯发生争执并互殴,汉斯被打成重伤后,杰克将汤姆秘匿于使馆休息室。

关于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杰克行为已超出职务范围,乙国可对其进行逮捕B.该使馆休息室并非使馆工作专用部分,乙国警察有权进入逮捕汤姆C.如该案件在乙国涉与刑事诉讼,杰克无作证义务D.因该案发生在乙国,丙国法院无权对此进行管辖单选题【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对接受国的刑事管辖,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豁免,即接受国的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刑事审判与处罚。

据此可知,杰克作为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刑事豁免,乙国不得对其进行逮捕。

选项B错误。

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与供使馆馆长寓所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各部分,与其所附属的土地,不论其所有权属谁。

使馆馆舍不可侵犯表现在:(1)接受国人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

(2)接受国对使馆馆舍负有特殊的保护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尊严与安宁的事情。

(3)使馆馆舍与设备,以与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

据此可知,乙国警察未经许可无权进入使馆休息室逮捕汤姆。

选项C正确。

外交人员免除作证义务,不仅没有被迫在法律程序中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而且没有提供证词的义务。

据此,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无作证义务。

选项D错误。

保护性管辖又称保护原则、安全原则,是指国家对于严重侵害本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行为与行为人进行的管辖,不论行为人的国籍,也不论行为发生在何地。

据此可知,丙国法院享有管辖权。

2、甲、乙是联合国会员国。

甲作出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

甲、乙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现对相邻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议。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国际法主体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国际法主体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国际法主体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国际法主体国际公法主体,是指依照国际公法(指国际公约、条约、和约等各种国际法律文件之总称)得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之法律主体。

接下来店铺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国际法主体,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密切留意我们店铺!一、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一) 主权国家(二) 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作为国际法的主体是派生性的,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由成员国通过作为国际组织的章程的国际协定赋予和限定。

(三) 其他某些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或民族解放运动作为国际法主体是有条件的、不完全的。

通常情况下,个人尚不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二、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一) 国家的要素1、定居的居民2、确定的领土3、政府4、主权(二) 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1、单一国由若干个行政区域组成的统一的主权国家,如中国2、复合国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组成的国家或国家联合体,目前有以下两种形式:(1) 联邦(2) 邦联三、国家的基本权利1、独立权2、平等权3、自保权4、管辖权四、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一) 国家的管辖权1、属地管辖权又称属地优越权,指国家对于其领土及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除非国际法另有规定。

在涉及与管辖权有关的行为或事实的发生地时,行使属地管辖权的依据主要有两种:(1) 行为发生地主观属地管辖权(2) 结果发生地客观属地管辖权2、属人管辖权或称国籍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具有其国籍的人(在不同程度上还包括具有该国国籍的法人、船舶和航空、航天器等),具有管辖的权利,无论他们是否处于其领土范围内3、保护性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范围以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这种管辖权的行使基于两个条件:(1) 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所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以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2) 该行为根据行为地法的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4、普遍性管辖权是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危害国际安全与和平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国际犯罪行为,不论行为人国籍及行为发生地,各国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除相关国家间有特别协议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外,国家的普遍管辖权只能在本国管辖范围内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区域行使。

国际公法网考题库二(多项选择题)

国际公法网考题库二(多项选择题)

国际公法网考题库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原则宣言中的七项原则( ABCD ) 。

A.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B. 不使用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C.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D. 各民族权利平等与自决2. 根据《南极条约》的规定,各国可以在南极进行( BD ) 。

A. 军事演习B. 自由考察C. 占领D. 建立科学研究站3. 关于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的主体地位,下列哪种说法正确的( AB )。

A. 它不是国家但类似国家B. 其享有的民族自决权是其取得国际法主体地位的主要依据C. 它的国际交往能力与国家相同D.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对它完全适用4. 国际习惯形成所具备的要素包括:(ABCD )。

A. 国际法主体接受为法律B. 国家接受为法律C. 有一般实践和通例存在D. 经过系统编纂5. 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上有几种学说?(ACD )。

A. 国际法和国内法平行说B. 国际法和国内法对立说C. 国际法优先说D. 国内法优先说6.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领土变更方式是现代国际法所承认的?( ACD )。

A. 美国从法国购买路易斯安娜州B. 中国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给日本C. 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D. 德国萨尔区居民投票决定该地区主权归属7. 对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新自然法学派提出了( BD)。

A. 二元论说B. 社会连带学说C. 平行论说D. 规范法学说8. 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 ABCD )。

A. 国际法主体的增加B. 国际法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扩大C. 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的新变化D. 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纂9.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ABC)。

A. 各国必须遵守B. 各国不得以条约改变之C. 适用国际法的一切领域中D. 具有任意法的性质10. 承担国家责任的行为国负有( ABC )的义务。

A. 停止不当行为B. 承诺并保证不重犯C. 补偿损害后果D. 接受经济制裁11.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持实在法学派观点的的学者包括( BCD)。

国际法 简答题

国际法 简答题

国际法简答题:停止不法行为既是国家责任的首要形式,又是国家责任的目的。

际不法行为。

尤其是严重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

保证不重犯既是国家责任的形式,又是国家承担责任的必然结果。

:这种责任形式一般适用于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给他国造成物质损害的情形,具体措施按照损害的情况有所不同,通常包括归还被掠夺或非法没收的财产、历史文物和艺术珍品,修复被非法损坏的使馆、领馆馆舍以及恢复被移动或损毁的边界标志等。

由于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况很多,因此金钱补偿就成了最常用的损害责任形式。

4实物的责任形式。

补偿是国际实践中广泛采用的一种责任形式,一般适用于不法行为造成物质损害而无法恢复原状且经济上能够计算损失的情况。

至于补偿的范围,应包括利息和在正常情况下的预期利益的损失。

、抵偿:对于精神损害的后果,很难恢复原状,给予金钱补偿也难以抚平创伤。

这时,行为国一般应采取措施给予受害国精神上的满足,以对受害国主权、尊严、名誉所造成的损害给予抵偿。

具体可有向受害国赔礼道歉、对受害国遭受的损害表示遗憾、承认本国的国际不法行为、处分或惩罚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等形式。

受害国的权利义务:作为国际不法行为的受害国,有权要求行为国停止其不法行为,承诺或保证不再重犯,并采取恢复原状、补偿、抵偿等形式消除国际不法行为的损害后果。

国家责任的免除:一、同意(consent)二、自卫(self-defense)三、反措施(countermeasures)四、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五、危难与危急情况(distress and state of necessity)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1、国际不法行为:一国的行为违背该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2、引起国家责任的“国家行为”:国家机关行为、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个人行为、一国交由另一国家支配的机关所做的行为、逾越权限行事的机关的行为、叛乱或起义活动的行为3、为一国牵连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外交特权和豁免的根据A.治外法权说:它以使馆和外交代表处于接受国领域之外这种拟制来说明外交特权和豁免。

自考国际法试题及答案

自考国际法试题及答案

自考国际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主权平等原则B. 不干涉内政原则C. 互不侵犯原则D. 单边主义原则答案:D2. 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其领土范围内的资源拥有什么权利?A. 有限使用权B. 完全主权C. 共享权D. 部分控制权答案:B3. 国际法中,关于国家承认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 承认是一个国家对新国家的法律地位的接受B. 承认是强制性的,必须对所有新国家给予C. 承认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默示的D. 承认是国家之间建立外交关系的前提答案:B4. 在国际法中,以下哪一项不是国家的基本权利?A. 自卫权B. 独立权C. 管辖权D. 歧视权答案:D5. 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原则”主要是指什么?A.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内政B.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经济发展C.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文化选择D. 国家不得干涉他国宗教信仰答案:A6. 根据国际法,国家在其领土上的行为是否受到国际法的限制?A. 不受限制,完全自主B. 受到限制,必须遵守国际法C. 部分受限制,取决于国际关系D.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受限制答案:B7. 国际法中,关于“自卫权”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 国家在受到武装攻击时可以行使自卫权B. 自卫权的行使必须立即向联合国安理会报告C. 自卫权的行使是无条件的D. 自卫权的行使必须是必要的和比例的答案:C8. 国际法上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以下哪一项?A. 互不侵犯B. 互不干涉内政C. 平等互利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9. 国际法中,关于“国家责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 国家应对其官员的行为负责B. 国家应对其军队在国际法上的非法行为负责C. 国家可以完全免除其非法行为的责任D. 国家应对其在国际法上的违约行为负责答案:C10. 在国际法中,以下哪一项不是国家承担国际责任的条件?A. 国际不法行为B. 国家同意C. 因果关系D. 国家控制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根据国际法,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对和平的威胁?A. 武装侵略B. 支持恐怖主义C. 经济制裁D. 种族清洗答案:A, B, D12. 国际法中,以下哪些属于国际法的主体?A. 国家B. 国际组织C. 个人D. 跨国公司答案:A, B, C13. 根据国际法,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国际犯罪?A. 侵略战争B. 种族灭绝C. 非法使用武力D. 贩卖毒品答案:A, B, C14. 国际法中,以下哪些属于国家的基本义务?A. 尊重他国主权B. 遵守国际条约C. 保护环境D.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答案:A, B, D15. 根据国际法,以下哪些行为可能引发国家的国际责任?A. 违反国际义务B. 未履行国际承诺C. 干涉他国内政D. 拒绝支付国际债务答案:A, B, 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6. 国际法的效力高于国内法。

司法考试国际法精选考点

司法考试国际法精选考点

司法考试国际法精选考点国际货物运输第一部分国际贸易法——买卖、运输、保险、支付【考点】国际货物运输(一)★★★★★海洋运输——提单、保函等。

1.班轮运输(提单运输)【解释】提单:承运人签发的,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性质:运输合同证明、货物收据、物权凭证。

3.提单的主要分类:(1)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出示身份证明,方可取货,记名提单不可转让,安全但机械。

不记名提单,灵活但有风险。

指示提单,在提单上背书后,方可转让。

兼顾了安全性和便利性特点。

(2)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有关于货物表明的不良记载,如包装破损明显,有霉变现象等,视为不清洁提单。

4.正本提单主要的流转过程船公司签发正本提单——(货运代理或)发货人——(买方贸易公司)——最终收货人(到目的地收货)。

5.提单的批注与承运人的责任承运人的义务:表面检查、如实记载,若不如实记载,构成欺诈。

【思考】承运人交付的货物与提单不一致而提单中未做说明的,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若承运人签发的是清洁提单,而实际交付的货物与提单不一致的,承运人要承担责任。

【例题】假设此题是一道案例题,如果对于承运人交付的货物与提单不一致的,而题干中未说明是否承运人有免责情形的,则此时仍推定,承运人要负赔偿责任。

6.提单与保函恶意保函绝对无效,不能对抗第三人(收货人)。

倒签提单:已装船。

预借提单:未装船。

不管是善意保函还是恶意保函,都不能对抗第三人。

目的港保函(承运人和提货人之间)——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也分善意和恶意而效力不同)。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1)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2)承运人不适用海商法第56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须全额赔偿)(3)提货人凭伪造的提单向承运人提取了货物,可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放货的责任。

国际法试题国际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试题国际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试题:国际法考试试题及答案1、19世纪,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将国际法传到中国。

2、国际法习惯由(重复类似行为)和(法律确信)两个因素组成。

3、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分为(一元论)和(二元论)两大学派。

4、关于承认有两种学说,分别是(宣告说)和(构成说)。

5、国家的自保权包括(自卫权)和(国防权)。

6、从形式上,国家分为(单一国)和(复合国)两种。

7、(《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组成国际宪章。

8、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为从基线量起不超过(20__)海里。

9、按条约性质将条约分为(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条约,按条约的主体数目将条约分为(双边条约)、(有限制的多边条约)和(一般性的多边条约)。

二、判断题 1、既存国家对新国家是否作出承认由该国自行决定(T) 2、主权管辖的范围和领土的范围重合。

(F) 3、公海水域下覆海底是国际海底区域。

(F) 4、由于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都位于国家领土上空,因而都受国家主权专属管辖。

(F) 5、违反国际法的条约相对无效。

(F)三、单选题 1、近代国际法产生于(B)世纪.A.16B.17C.18D.19 2.国际关系史上第一个正式使用国际法名称的学者是 (B)。

A.沃尔夫 B.边沁 C.奥本海 D.宾刻舒克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 C ) 关系的原则。

A.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 B.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 C.一切国家之间 D.社会主义国家之间 4.决定一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的标准,是这个人的( C ) 。

A.血统 B.种族 C.国籍 D.宗教信仰 5.陆源污染是沿海国主权管辖下的事情,应由 ( A )制定法律和规章作出规定。

A.沿海国 B.联合国 C.国际会议 D.国际组织 6.条约草签的法律意义是( A ) 。

A.表示全权代表对条约的认证 B.表示承受条约的法律拘束 C.表示谈判结束 D.表示要批准条约 7.联合国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主要机构是( D ) 。

国际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国际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国际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一、与国内法相比看国际法的特征(一)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除国家外,政府间国际组织、民族解放组织和交战团体等非国家政治实体也是国际法主体;国内法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法人。

(二)国家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关系:国家间的关系是国际关系的主要部分,也是国际规范的主要内容。

国际法的效力及于整个国际社会。

国际法的形成以国际关系为基础,又反过来规范国家关系的正常发展。

而国内法调整的主要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关系。

(三)国际法实施主要依靠国际法主体自身来保证:当今社会没有一个超国家的强制机关来保障国际法的强制实施,国际法院和国际仲裁机构不具有强制管辖权,因此国际法主要依靠主体自身或者集体的力量来实施。

国内法依靠警察、法院、监狱、军队等暴力机构来实施。

(四)国际法的效力的根据市国家间的协议:由于国家上各国平等,而且没有一个超国家的机构制定国际法,所以只能在国家间协调意志的基础上来制定国家法法则;国内法是立法机关指定的。

(五)国际法与国内法渊源不同: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国内法渊源主要是宪法、法律和各种法规。

二、国家的基本权利(一)独立权是指国家了已按照自己的意见处理本国失误而不受其他国家或者任何外来势力控制和干涉的权力。

包括:1,自主性:国家有权独立自主的处理其主权范围内的事务;2,排他性:国家独立自主处理事务不受外来干涉。

享有独立权的同时也承担着不侵犯他国独立权的义务。

(二)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国际法上具有平等地位的权利。

即国家无论强弱,不论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如何,都是平等的国际法主体,地位完全平等,没有差别。

1,国家平等是以国家主权为依据的;2,主权国家之间的平等是国家法的基础。

(三)自卫权是指国家在遭到外来武装攻击时可以采取相应的武力措施进行反击的权利。

包括:1,国家有权使用自己的一切力量,进行国防建设,防备可能来自外国的侵略;2,当国家遭到外国武力攻击时,有权单独或者集体自卫。

2022年国家年司法考试大纲:国际私法

2022年国家年司法考试大纲:国际私法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国际私法【大纲】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根本要求:了解:国际私法的名称、定义和调整对象。

理解:国际私法的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国家司法考试国际私法学优网纲国家司法考试国际私法学优网纲。

熟悉并能够运用:国际私法标准、国际私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界定。

考试内容:第一节国际私法的概念国际私法的名称(法那么区别说私国际法国际私法冲突法)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国际私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国际私法的定义第二节国际私法的范围在国际私法范围上的不同主张国际私法的标准(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标准冲突标准国际统一实体私法标准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标准)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渊源国内法渊源(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司法解释)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根本要求:了解: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理解:自然人的国籍、住所、居所、经常居所以及法人的国籍、住所、经常居所、营业所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的产生与开展。

熟悉并能够运用: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及其解决,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及其解决,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住所、经常居所、营业所确实定,外国法人的认可规那么,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制度以及关于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制度。

考试内容:第一节自然人自然人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自然人的国籍(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的解决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的解决)自然人的住所(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的解决自然人住所的消极冲突的解决)自然人的居住所第二节法人法人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法人的国籍(法人的国籍确实定中国在实践中确定法人国籍的做法)法人的住所法人的经常居所与营业所外国法人的认可(外国法人认可的概念外国法人认可的方式外国法人在中国的认可)第三节国家和国际组织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概念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的产生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理论国家及其财产豁免与国家的民商事法律责任中国的实践)第四节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关于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制度(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外国人在中国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第三章法律冲突、冲突标准和准据法根本要求:了解:法律冲突的概念和类型,冲突标准的概念、结构和类型,准据法的概念。

国际法考试论述题

国际法考试论述题

1.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试述国家继承对国家财产的法律效果。

3.试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法论述题答: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固有的、不可缺少的、根本性的权利,国家主权的直接体 现。

国家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独立权。

即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 支配和干涉的权利。

(2) 平等权。

是指国家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以平等身份和资格进行国际交往并承受国际的权利。

(3) 自卫权。

即有以武力防卫外国对本国的武力攻击和协助他国防卫武力攻击的权利 。

包括单独自卫和集体自卫。

(4) 管辖权。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 和处置的权利。

他包括属地管辖,即有权对位于本国领土范围之内的一切不享有管辖豁免 的人、物、和行为进行管辖;属人管辖,即有权对无论位于何处的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 进行管辖;此外还可以对本国领土以外犯有危害本国安全、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其他重 大政治、经济利益的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还可以根据国际习惯规则或国际条约的规定, 对在本国领域之外对本国人犯有某些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或对不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在 本国领域以外所犯的某些国际罪行进行管辖。

国家的基本义务是指每一国家必须承担的根本性的义务;对这些义务的违反构成严重 的国际不当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

答:国家财产是指在国家继承日期依被继承国国内法的规定为该国所拥有的财产、权 利和利益。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财产继承问题上,因国家继承的情况和有关财 产的性质及其所处的位置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原则:(1) 在国家部分领土转移的情况下,国家财产的继承应由双方协议解决如无协议则按 "不动产随领土转移原则"处理;与被继承国有关的动产适用"领土实际生存原则";(2) 在附属领土独立的情况下,除适用( 1)中所涉及的原则外,还应适用公平原则, 即要按照附属国对被继承国财产所作的实际贡献的比例转属继承国;(3) 在国家合并情况下被继承国的国家财产全部转属继承国;(4) 在国家分离或解体情况下,除另有协议外,应按照(3)中的原则处理;(5) 在国家解体时,位于被继承国领土以外的被继承国的国家不动产应转属其中一个继承国,但该继承国须对其他继承国做出公平补偿。

2024年国际法考试历年真题常考点试题4带答案

2024年国际法考试历年真题常考点试题4带答案

2024年国际法考试历年真题常考点试题带答案卷I一.综合检测题(共100题)1.对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若已有条约建立其通过制度,则适用()。

A.过境通行制度B.无害通过制度C.特殊公约制度D.一般公约制度2.下列人员属于外交宫的有()。

A.馆长B.译员C.外交秘书D.参赞E.信使3.属于国家继承范围的是()。

A.国债和地方债务B.国债和地方化债务C.地方债务和地方化债务D.国债和恶债4.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可以免纳捐税的是()。

A.与外交人员同户口的外交人员的父母B.行政技术人员所有进口的自用物品C.非接受国国民且不在该国永久居住的服务人员受雇所得酬金D.使馆人员在当地居民中雇用的私人仆役受雇所得酬金5.海岸线较长、地形较复杂的国家大多采用的领海基线测算法是()。

A.交圆法B.直线基线C.混合基线D.共同正切线法6.外交团()。

A.仅在外交礼仪方面发挥作用,不具有法律职能B.由使馆馆长、参赞、译员组成C.由外交官、行政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组成D.由各派遣国使馆馆长轮流担任团长7.一国对其国际不法行为常采用的抵偿方式是()。

A.表示遗憾B.承认不法行为C.对非金钱损害作出象征性的损害赔偿D.正式道歉8.最突出地表现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收紧”之基本倾向的是()A.设定了“克减权”条款B.加强了措辞的精确性C.扩大了《世界人权宣言》所宣告的权利D.规定了《世界人权宣言》所宣告的各项权利之外的新的权利9.属于联合国范围内人权保护程序的有()。

A.报告审查制度B.来文及和解程序C.国际法院的司法程序D.个人来文制度E.国际仲裁制度10.条约的解释权在()。

A.条约当事国B.缔约国的最高立法机关C.联合国大会D.国际法委员会11.在传统的西方人权观念中,人权()。

住在富人区的她B.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C.本质上只能由国内政府来保障D.应以国家主权为基础,人权原则应从属于主权原则12.国家之间互派使馆馆长的等级由()。

国际法考试重点

国际法考试重点

名词解释1.国际习惯:是指各国在其实践中通过重复类似的行为而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成文的法律规则。

2.时效:是指一国长期、不间断和公开地占有、统治他国部分领土而取得该部分领土的主权。

3.联邦:是由两个以上的成员邦组成的国家,即联邦国家。

4.邦联:是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维持它们对内对外独立的目的,根据条约组成的国家联合体。

5.对政府的承认:是确认一个集团的人在一个国家内已组成了一个能够在国内实行有效统治、在国际关系中代表该国家的政府,同时表示愿意视其为该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而与之交往。

6.毗连区:在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4海里的一带水域。

7.草签:是表明全权代表对条约约文已认证的签字。

草签时,全权代表将其姓名的第一个字母(中国人只将其姓)签在约文的下面,表示认证条约约文,其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8.国际法主体:是指能够独立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并具有独立进行国际求偿能力的实体。

9.庇护:一般指国家对由于政治或科学研究原因遭受迫害或追诉而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准予其入镜、居留并给予法律保护,而拒绝将其引渡给任何国家的行为。

10.领海: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形下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

11.全权证书:是一国主管当局所颁发,指派一人或数人代表该国谈判、议定或认证条约约文,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有关条约之任何其他行为的文件。

12.国家豁免:指国家及其财产不受外国法院管辖的特权。

简答题1、国际法的基本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2)国际法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3)国际法是由两个以上国家或更多的国家通过协议或认可共同制定的;(4)国际法是由各国单独或集体地采取强制措施来保证其实施的;(5)缺乏强制执行力。

2、永久中立国:一、永久中立国是指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义务的国家;二、永久中立义务主要包括:(1)不得对他国进行战争或参与战争,但有权对外国的武力攻击进行自卫;(2)不缔结与中立义务相抵触的条约;(3)不采取任何卷入战争的行动或承担这方面的义务。

国际法试题库

国际法试题库

《国际法》试卷1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1、国际法与国际道德的区别在于。

2、被誉为“国际法之父”的荷兰国际法学家于1625年发表了国际法巨著《战争与和平法》。

3、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

4、现代国家的要素包括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权组织和。

5、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领海的宽度为。

6、《大陆架公约》对相邻或相向国家大陆架界限,提出了原则。

7、忠实履行国际义务的原则,是由“”这一古老的国际习惯演变、发展起来的。

8、被誉为是“外层空间宪章”。

9、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

10、联合国的执行机关是。

二、判断改错(每题2分,共14分)1、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唯一的司法机关。

2、国家没有给予引渡的义务,除非受条约约束。

3、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实行过境通行制。

4、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变更方式如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和征服都已被现代国际法所抛弃。

5、条约在任何时候对第三国都没有效力。

6、联合国大会的表决机制是2/3多数通过。

7、个人人权包括生存权、平等权和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与自由。

三、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8分)无害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发展权任择强制管辖国际地役条约的保留四、简答题(共28分)1、简述现代国际法发展的新特点。

(5分)2、简述安理会的表决机制(8分)3、简述军舰在公海上的权利。

(7分)4、简述条约与第三国的关系(8分)五、论述题(18分)结合我国实际谈谈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六、案例分析(12分)加拿大政府于2000年7月发表声明正式承认朝鲜。

问:1、在国际法上,这是一种什么行为?这种行为有何特点?(6分)2、这种行为的方式及其效果如何?(6分)标准答案一、填空题(每空1分)1、是否具有法律拘束力2、格老秀斯3、国家之间的协议4、主权5、从领海基线算起不超过12海里6、等距离中间线原则7、条约必须遵守8、《外空宣言》9、咨询管辖权10、安理会二、判断改错(每题2分)1、错,是主要的司法机关。

国际法考试复习资料

国际法考试复习资料

国际法期末考试复习一、国际法的渊源1)概念:国际法作为有效的规范,即国际法的原则、规则、规章和制度所以形式的方式和程序。

(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2)国际习惯:有一般的实践或通例存在且一般的实践或通例被各国所接受的法律。

从形式和适用范围上分为一般的和特殊的两类;一般国际习惯:通过世界范围内的国家广泛存在与形成,通常适用于整个国际社会,拘束所有国家或者绝大多数国家,其所规定的原则、规则可称为一般国际法规则。

特殊国际习惯:一个由历史、文化、政治等限定的较小国家集团内形成,只拘束集团国家内的国家,而不具有一般国际习惯的地位。

二、国际法的主体1)概念:国际法的主体也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习惯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2)国际法主体的三个条件: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2、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力和义务3、有国际求偿能力。

3)国际法主体的类型: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的或者主要的主体1、国家具有国际法上完全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2、国家间的关系是国际法主要的调整对象;3、国家是国际法的创造者。

三、国际法的基本原则1)概念:国际法中代表这有关规则的最高共同标准的那些原则2)衡量标准:1、原则必须是特别为着国际法的;2、原则必须超过其他原则之外,包括相当广泛的国际法原则,而这些原则自然的属于该原则之内;3、原则必须或者是国际法的典型原则从而成为任何知己的国际法体系的一个主要部分,或者是现有国际法所特有的3)突出特征:1、各国公认,具有最高权威和普遍约束力;2、具有普遍意义,适用国际法的一切有效范围,属于国际法中全局性的原则;3、是构成国际法的其他原则、规则和制度有效的基础;4、具有强行大的性质,可以理解为被国际社会的成员全体公认的必须遵守而不得损抑的,也不得任意改变的国际法规范。

4)简述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拘束力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基础和核心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法律原则。

国际法大纲

国际法大纲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应考者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国家考试,命题是确保考试质量的核心工作。

为做好法律专业(基础科段)“国际法”课程(课程代码:0247)全国统一命题工作,特制定本大纲。

一、课程性质和考试目标(一)课程性质“国际法”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基础科段)开设的一门专业课,是高等教育法学教育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其主要特点是实践应用性和理论系统性。

它概述了国际法的基本理论问题,阐述了海洋法、国际组织法、条约法、外交与领事关系法等内容。

(二)考试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试,要求考生:1.初步掌握国际法的历史发展、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编纂、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等基本理论问题。

2.全面了解国际法变化发展趋势,初步掌握国际法各分支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法律制度,培养运用国际法原理分析国际关系中各种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各章节重点内容)本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以课程考试大纲为标准。

其重点内容为:第一章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编篡、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第三章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范围、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家、国际法上的承认、国际法上的继承;第六章概说、海域的划分、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第十章概说、条约的缔结、条约的生效、条约的失效、无效与修改、条约的解释;第十三章国际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发展、国际不当行为的责任、国际损害行为的责任、国际法律责任的免除、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第十四章概说、国际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区域性国际组织;第十五章概说、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通过国际组织解决国际争端。

其次重点内容为:第二章概说、联合国宪章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第四章国籍、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引渡和庇护;第五章领土和领土主权、领土的取得与变更、国家边界和边境制度、南极和北极地区;第七章空气空间与航空法、国际民用航空制度、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第八章外层空间与外层空间法、外层空间法的原则和制度、外层空间活动的几个法律问题;第十一章概说、外交关系法、领事关系法;第十二章概说、国际人权法的概念和国际人权公约、国际人权的基本内容、人权的国际保护、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1.缔约能力和缔约权的概念和区别(缔约权能:缔约能力和缔约权)
缔约能力,指国际法主体作为国际人格者依照国际法所享有的缔结条约的权利能力或法律资格。

根据一般国际法,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国家、国际组织以及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具有缔约能力。

这种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国际法来确定。

缔约权,指国际法主体的特定机关或其授权的人代表该主体缔结条约的权限。

这种权限的有无应根据缔约方的国内法或内部法来确定。

区别:缔约能力与缔约权是相互联系的。

缔约能力是缔约权的前提,无缔约能力的实体就不存在由谁或如何行使缔约权的问题; 缔约权是实现缔约能力的条件,缔约能力必须通过具体的职能部门行使缔约权来实现。

12.领馆和使馆的特权与豁免
①馆舍不可侵犯②馆内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③通信自由与行动自由④与派遣国国民通信及联络⑤免纳捐税、关税⑥使用国旗、国徽
13.政府间组织的特征:(国际组织都是指政府间组织)
①主要参加者是国家或其政府②根据国家间协议而建立的③具有特定的目的或宗旨,其权力也具有职能性的特征④具有连续性工作机制的常设机构⑤具有自己的国际法律人格
14.危难和危急情况
危难,指行为人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为拯救其生命或受其监护者的生命,仅能做违背义务的行为,别无他法。

在国家责任领域,危难多发生在船舶或飞机因天气恶劣或发生机械故障或导航失误进人他国的情况下,当然并不仅限于此。

一般来说,危难不应延伸到人道主义干涉等其他领域。

一般情况下,危急情况不应作为免责事由,除非有关行为是“保护该国基本利益,对抗某项严重迫切危险的唯一办法”。

因此,援引危急情况作为免责事由必须是有极其严重的危险存在。

另外,援引危急情况作为免责事由不得违反国际强制性规范。

15.国际争端的种类:
①法律争端,法律性较强而关涉利益较小,适合于利用仲裁或国际法庭依现行国际法规则加以裁判解决。

②政治争端,涉及重大利益而其法律性较弱或者有关的法律规则不甚明确,适合于政治解决而不适合于司法裁判。

16.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
①争端发生后,当事国协商同意下提交的一切案件;②争端发生前,当事国在现行各种条约、协定中事先约定,遇有条约解释或适用方面的争端时,应提交国际法院解决③国家事先声明接受国际法院管辖的一切争端
17.公海自由的内容:①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②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规定的条件下,各国均有行使公海自由的权利③违背公海自由原则被认为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18条约保留的规则:条约保留是指一国或一国际组织在签署、批准、正式确认、接受、核准或加入条约,或一国发出继承条约的通知时所作的单方面声明。

以下三种情况不得提出保留①条约禁止保留②条约仅准许特定的保留,而有关保留不在其内③该项保留不符合条约的目的与宗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