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张小学领导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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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3篇)

小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3篇)

小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第一条依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____》精神,为保障教育督导工作有效开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学副校长担任督导工作联络员,配合开展督导相关工作。

第三条学校积极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接受督导评估前,学校以自评为基础,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条接受督导评估时,校(园)长主动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信息,共同查摆问题。

第六条学校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在督导评估结束后对督学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促进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小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2),是指对小学进行责任督学的工作进行挂牌督导,以确保责任督学制度的有效实施。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挂牌督导机制:小学可以在校内设立专门的责任督学小组或责任督导岗位,负责挂牌督导工作。

这些责任督学可以由学校教师、教育公务员或社会人士组成,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

2. 督导计划制定:挂牌督导工作需要制定详细的督导计划,明确督导的时间、内容和方式。

计划可以针对学校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定制,确保能针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和指导。

3. 督导内容:挂牌督导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小学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与组织、教育公平与阳光校园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

督导人员可以通过观察课堂教学、查阅学生档案、听取教职工意见等方式来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

4. 督导报告与反馈:挂牌督导完成后,督导人员需要撰写督导报告,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学校需要对报告中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

此外,学校和教育部门也可以根据督导报告,对学校进行评价和奖惩。

通过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可以促进小学教育质量的提升,规范学校的教育行为,落实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

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

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

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敬业爱岗、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校长队伍,根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内公办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校长是指由区教育局管理的公办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校(园)长,含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

学校副校长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施行。

普通高级中学校长由教育局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育局对校长管理实行选拔聘任制、岗位责任制、任期考核制。

第二章选拔聘任第六条校长(幼儿园园长,下同)选拔和聘任坚持下列原则:(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七条校长除具备一般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强政治敏锐性,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二)遵循教育规律,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三)善于沟通,能有效调动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四)勤政廉政,公道正派,作风民主,激情向上。

第八条新任校长必须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一)应在学校中层正职岗位任职两年以上;(二)小学须有大专学历或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中学须有本科学历或中学一级教师职称;(三)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第九条学校内部产生校长的程序是: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组织聘任、任职谈话。

交流任职和交流提拔的校长由教育局直接聘任。

(一)民主推荐。

由教育局组织,所在学校至少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与,填写校长民主推荐表,统计结果作为衡量校长群众基础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考察。

在民主推荐基础上,考察组深入了解被考察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三)讨论决定。

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向教育局党组汇报,教育局党组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任免事项。

《中心小学校长管理办法》

《中心小学校长管理办法》

《中心小学校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校长队伍,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校长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校长工作执行力和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综合管理水平,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镇所有小学校长。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校长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承担管理学校的责任。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校长必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六条校长要依靠学校校委会开展工作。

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学校校委会的意见,支持配合学校校委会工作。

第七条校长要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校长实行聘任制,一般聘任期限为3年,聘期满后可解聘或续聘,在聘期内若出现重大失误或违法违规行为者随时予以解聘。

第二章校长职责第九条:学校行政管理职责1、根据教育发展形势和本校实际,凝聚全校师生共识,制定学校短期、中期、长期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依据有关教育法规,精心组织制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坚决贯彻执行。

3、各项主要工作的开展均要执行“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的管理程序。

4、规范用权,合理授权,不独断专行,学校中层领导的任命原则上由校长负责任命,并由校长负责管理考核。

5、积极支持、配合学校教务、少队等部门开展工作,形成整体,完善体系。

6、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玩忽职守。

7、严格落实月工作小结汇报制度,定期向中心校汇报工作,要有书面报告和相关资料、图片等作为汇报依据。

第十条学生管理职责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增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制定本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领导人员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区、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德育处主任、学科组长等各级领导岗位人员。

第三条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坚持从教育教学出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德育工作,重视学科建设,强化综合管理,落实教育教学质量工程。

第四条乡镇及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的管理和指导,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并对其工作成绩进行评价。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全面领导学校各项工作。

第六条副校长是校长的协助者,分管学校的各项工作,全面协助校长进行学校事务的管理和领导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主任是学校教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教学计划组织和实施,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和评估等工作。

第八条德育处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学校德育教育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师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

第九条学科组长是各学科工作的组织者和协调者,负责学科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教材使用,师资培训等。

第三章任职条件与选拔程序第十条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应当具备本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验等资格条件,同时应当具有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并且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领导才能。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的选拔应当通过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程序进行,应当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选拔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区直属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应当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任命,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三条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应当热爱教育事业,敬业奉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应当注重团队建设,发挥协同作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学校三长制管理制度

学校三长制管理制度

学校三长制管理制度近年来,学校管理制度的改革不断深化,其中学校三长制管理制度备受关注。

学校三长制管理制度指的是学校设立校长、班主任、学生会长三个角色,分别负责教学、班级管理和学生自治。

本文将从教学质量、学生素质培养以及班级管理等多个角度来讨论学校三长制管理制度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一、提升教学质量学校三长制管理制度对提升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校长作为学校的领导者,能够有效地制定教育目标和发展规划,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和课程设置。

班主任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及时发现并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学生会长则能够组织各类学术活动,培养学生们的创新思维和综合素质。

三长的合作与协同配合,使教学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教学质量逐渐提升。

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学校三长制管理制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作为学校的领导者,校长可以积极引导学生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开展各类科技竞赛,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班主任则可以指导学生掌握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学生会长作为学生代表,可以促进学生们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通过三长的有机结合,学生们的创新能力得以充分发展,为国家的科技进步作出贡献。

三、加强班级管理学校三长制管理制度对于加强班级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班主任作为班级的管理者,能够加强学生的纪律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建立和谐的班集体。

校长则可以对班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班级的正常运行。

学生会长可以推动班级内各类社团活动的开展,增强班级内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长共同努力,形成了一种既有力量又有文化内涵的班级管理模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然而,学校三长制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资源不平衡。

在一些农村地区或边远山区的学校,校长和班主任的资源相对匮乏,限制了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

学生会长也面临资源不足的问题,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二是角色定位问题。

学校三长制管理制度中,校长、班主任和学生会长的职责界定存在模糊和重叠的情况。

领导挂钩学校制度

领导挂钩学校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与上级领导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领导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加强学校与上级领导的联系,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发挥领导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3. 促进学校领导深入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现状,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制度内容1. 挂钩领导职责(1)定期深入挂钩学校,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掌握学校发展动态。

(2)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

(3)关心教师队伍建设,了解教师工作生活情况,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4)参与学校重大决策,为学校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

2. 挂钩学校职责(1)积极配合挂钩领导开展工作,及时向挂钩领导汇报学校工作情况。

(2)根据挂钩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健全挂钩领导接待日制度,确保挂钩领导与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之间的有效沟通。

3. 挂钩方式(1)挂钩领导由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或相关领导担任。

(2)挂钩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挂钩领导。

(3)挂钩领导与挂钩学校签订挂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制度执行1. 学校成立挂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挂钩工作的组织实施。

2. 挂钩领导定期到挂钩学校调研,每学期至少到挂钩学校调研2次。

3. 挂钩学校定期向挂钩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教育教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对挂钩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挂钩工作取得实效。

五、制度监督1. 学校将挂钩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挂钩领导和挂钩学校进行考核。

2. 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对挂钩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学校将挂钩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制度调整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由学校挂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专业化水平高的中小学校长队伍,提高中小学管理水平,推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人事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2006]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校长是根据中小学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的学校领导岗位。

第三条农村中小学校长的选拔、聘任、培训、考核、交流由教文局归口管理。

第二章中小学校长的条件和职责第四条中小学校长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第五条初任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小学、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及以上的教师职务;高级中学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四)身心健康。

第六条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

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组织教育、教学等研究活动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推荐副校长建议人选,由教育行政部门考察聘用。

(四)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聘任考核、奖惩教职工,聘任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

(五)依照有关规定行使经费使用、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学校三长管理制度

学校三长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三、组织架构1.学校三长包括: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2.学校三长职责如下:(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管理工作,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学校各项工作。

(2)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学校教育教学、德育、后勤等工作。

(3)教导主任: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四、工作制度1.学校三长会议制度(1)学校三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校长主持,副校长、教导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2)会议议题由校长提出,经会议讨论决定。

(3)会议纪要由教导主任负责整理,并及时向全体教职工传达。

2.教育教学工作制度(1)学校三长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工作,定期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教导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定期检查教学进度,确保教学任务完成。

(3)各教研组要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3.德育工作制度(1)学校三长要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将德育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2)副校长负责组织实施德育工作,定期开展德育活动,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3)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关心学生成长。

4.后勤保障制度(1)学校三长要高度重视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副校长负责组织实施后勤保障工作,定期检查学校设施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3)后勤部门要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五、考核与奖惩1.学校三长要按照本制度履行职责,定期接受学校考核。

2.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三长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工作不力、违反本制度的学校三长,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由学校三长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政府关于中小学领导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

山东省政府关于中小学领导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

山东省政府关于中小学领导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正文:---------------------------------------------------------------------------------------------------------------------------------------------------- 山东省政府关于中小学领导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1985年11月11日)为了充分发挥各级办学的积极性,加速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以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省政府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实行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体制。

现将各级主要职责范围作以下暂行规定。

一、省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指示、规划计划;制定本省关于中小学教育的工作方针、地方法规、政策办法、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

2.编制下达全省中小学、师范院校、教师进修院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调配计划;分配预算外国家和省财政的教育投资;组织推动全省改善办学条件。

3.组织、指导全省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确定中小学学制、教学计划;举办并主管示范性的实验学校。

4.制定中小学教师、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培养中学教师,培训高中教师和县教育局长、高中校长以上的教育行政干部;审定中学高级教师的职务。

5.研究教育理论和教材教法;组织教学改革实验;编写补充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6.对中小学和各级教育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共同性的问题。

二、市、地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指示、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市地中小学教育的工作方针、政策办法、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

2.制定本市地中小学和教师进修院校的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高中(市可以包括市区初中)、职业技术中学和中等师范学校的招生工作;派遣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分配预算外省和本市地财政的教育投资;组织推动全市地改善办学条件。

小学学期行政中层蹲点负责制度(三篇)

小学学期行政中层蹲点负责制度(三篇)

小学学期行政中层蹲点负责制度是指学校行政中层干部每学期固定蹲点到相应的教学班级,负责该班级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行政中层干部对教学班级的了解和管理能力,同时也增进了学校行政部门和教学班级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具体操作上,行政中层干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蹲点负责:1. 定期参加教学班级的班会,了解班级的教育教学状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2. 参与和指导班级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考勤、纪律和卫生等方面,帮助班级建立和落实规章制度。

3. 针对班级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供指导和支持,并与班级教师进行交流,共同解决问题。

4. 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定期与班主任、任课教师进行沟通,共同制定学生的学习计划和教育目标。

通过这种制度,可以提高学校行政中层干部对教学班级的管理能力和责任心,促进教学班级的规范化管理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同时,也可以增进行政部门和教学班级之间的互相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学校管理氛围。

小学学期行政中层蹲点负责制度(二)是指小学中的行政中层人员实行蹲点制度,即定期到基层学校蹲点,与教师、学生、家长等直接接触和交流,了解并解决基层学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蹲点制度的目的是强化行政中层对基层学校的支持,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并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提供及时的帮助和指导。

通过蹲点,行政中层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和解决方案。

同时,蹲点还可以增强行政中层对基层学校的了解和信任,促进学校和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蹲点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行政中层的工作效果,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对于基层学校而言,蹲点制度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帮助解决问题,提升学校的发展水平。

小学学期行政中层蹲点负责制度是促进学校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可以加强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服务。

同时,蹲点也可以促进行政中层人员与基层学校的互动和交流,推动教育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小学中层领导任免制度范本

小学中层领导任免制度范本

小学中层领导任免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小学中层领导队伍建设,完善任用和退出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制定本制度。

二、任用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中层领导岗位的任用应充分体现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2. 考核评价原则。

对中层领导的任用应注重实绩、注重能力、注重品行,全面评估其工作表现和综合素质。

3. 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原则。

在任用中层领导时,既要重视其现有能力的发挥,又要注重其职业发展和能力提升。

三、任用程序1. 公布岗位。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中层领导岗位空缺情况。

2. 报名应聘。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报名应聘,提交相关材料。

3. 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员。

4. 竞聘演讲。

竞聘人员就本人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工作设想等方面进行演讲。

5. 综合评价。

学校组织评委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任人选。

6. 公示。

将拟任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7. 任职。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任命中层领导。

四、任期管理1. 任期制度。

中层领导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四年,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聘或解聘。

2. 考核评价。

学校定期对中层领导进行考核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满意度等。

3. 激励与约束。

对表现优秀的中层领导,学校可给予表彰、奖励、晋升等激励措施;对工作不力的中层领导,学校应给予警示、调整岗位、解聘等约束措施。

五、免职情形1. 到达退休年龄的。

2. 身体状况不宜继续担任中层领导的。

3. 因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的。

4. 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不适宜继续担任中层领导的。

5. 其他应当免职的情形。

六、退出机制1. 自愿辞职。

中层领导可自愿辞职,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终止任期。

2. 解聘。

学校根据中层领导的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有权解聘不适宜继续担任中层领导的人员。

3. 调整岗位。

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中层领导到其他岗位。

小学校长办公会和行政例会制度

小学校长办公会和行政例会制度

选煤街小学校长办公会和行政例会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的议事决策制度,结合我校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议事决策会议为“校长办公会”。

校长办公会参会人员为:校级领导,学校中层及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指定的临时相关人员。

二、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校务委员会管理全校教育。

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初召开一次,来不及召开校长办公会的,校长可临时处置,事后向相关人员通报。

三、学校行政工作会由校长召集或由校长委托其他人员负责召集。

学校行政工作会每一月召开一次。

遇有紧急或重大事件也可随时召开。

学校行政会由学校全体行政人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其他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四、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校务委员会参会人员:学校全体行政人员,党、团,工会主席,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五、校长办公会负责决议以下事项:1、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组织的指示、规定、决定的贯彻执行。

2、在教育局领导和指导下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对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涉及教育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讨论制定重要决策措施。

4、听取和审查学校各部门的工作意见,对学校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

5、对学校部门提请决定的问题做出决议。

6、酝酿需要提交教育局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如学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奖励、处分,重大的改革举措,重要的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等。

7、按管理权限作出干部考核、任命、管理和教师调配作出决定。

8、教育人事改革方案的制定,对教职工考核、聘任等作出决定。

9、学校经费预算、筹措、管理、支出作出决定。

原则上在1000元以上的设备购置和校舍维修,奖金发放方案。

10、局教学目标,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和年度目标。

联系目标建立奖惩制度。

11、其他必须由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问题。

六、校长办公会的议题由校长提出,也可以由学校行政其他人员提出。

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7.01.13•【文号】•【施行日期】2017.01.13•【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完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领导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法律法规对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注意体现中小学教育的基础性、办学的公益性、育人的长效性、岗位的专业性等特点,不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模式,公道公平公正地对待、评价和使用领导人员,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四条主管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五条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学校五级五长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五级五长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五级五长人员,是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班主任、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五级五长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考核评价标准,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1. 领导学校全面工作,制定学校发展规划;2. 负责学校重大决策,协调各部门关系;3. 监督学校各项工作执行情况,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中层干部职责:1. 负责所辖部门的具体工作;2. 协助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工作;3. 落实学校各项工作部署,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第六条班主任职责:1. 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工作;2. 组织班级教育教学活动;3. 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4. 落实学校各项工作要求。

第七条教研组长职责:1. 负责教研组教育教学工作;2. 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3. 协调组内教师工作,确保教研组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年级组长职责:1. 负责年级管理工作;2. 协调各班主任工作,确保年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3. 监督年级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九条五级五长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学校重大决策;2. 获得学校提供的工作条件和保障;3.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条五级五长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工作部署,提高工作效率;3. 保守学校秘密,维护学校声誉;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一条学校对五级五长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第十二条考核评价标准:1. 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 能: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3. 勤:勤奋工作,尽职尽责;4. 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5. 廉:廉洁自律,遵守廉洁从教规定。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7.30•【字号】鲁教督字〔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通知鲁教督字〔2022〕1号各市教育(教体)局、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督学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督导责任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督导责任区(以下简称督导责任区)建设,完善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督导责任区建设,建立健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是完善教育督导职能,推动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途径,对督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规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将加强督导责任区建设和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作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上下联动、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的督导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督导工作实效,推动和保障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督导责任区建设(一)科学设置督导责任区。

督导责任区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务求实效”的原则,在省、市、县三级分别设立。

省以设区市为单位,设置16个省级督导责任区,每个督导责任区配备5名省督学或省教育督导员。

各市结合所辖县(市、区,含功能区,以下统称县)数量和教育规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教育督导部门具体安排,合理设定市级督导责任区,市级督导责任区一般以县和直属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置,每个督导责任区配备省、市督学或教育督导员不少于3人。

小学校督导制度

小学校督导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学质量。

3. 增强学校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4. 促进家校沟通,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

三、制度内容1. 督导机构(1)成立学校督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教研组长等担任成员。

(2)督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督导工作。

2. 督导职责(1)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2)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德育、校园安全、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

(3)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对学校教师、学生、家长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学校整体情况。

3. 督导内容(1)教育教学工作:课堂教学、课程设置、教学质量、教师备课、作业批改、教学研究等。

(2)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

(3)学生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

(4)校园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欺凌等。

(5)财务管理:经费预算、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

4. 督导方式(1)定期检查:每学期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随机抽查:对学校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德育、校园安全、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抽查。

(3)问卷调查: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满意度调查。

(4)访谈:与教师、学生、家长、社区代表等进行访谈,了解学校整体情况。

5. 督导结果处理(1)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2)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小学领导及中层干部工作职责

小学领导及中层干部工作职责

小学领导及中层干部工作职责小学领导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和执行学校的发展规划和教育管理政策。

小学领导要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教育政策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学校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学校教育工作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2. 组织管理学校的各项工作。

小学领导要组织和协调学校的各项工作,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财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安全管理等,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小学领导要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和推广创新的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小学领导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制定相应的教师发展计划,提供教学资源支持和教学指导,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5. 督促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小学领导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问题,制定和执行学生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学生素质教育,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创新能力,保障学生的全面发展。

中层干部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负责具体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中层干部负责指导、管理和评估教师的教学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推动教师的教学改进,提高教学质量。

2. 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中层干部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的考勤管理、纪律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维护学校的秩序和稳定。

3. 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中层干部负责组织学校的各项活动,如开展课外活动、参加各类竞赛、组织文体演出等,丰富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4. 协助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中层干部要积极配合学校领导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合作,提供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5. 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中层干部要做好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提供教学指导和支持,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

小学学期行政中层蹲点负责制度

小学学期行政中层蹲点负责制度

小学学期行政中层蹲点负责制度
是指中层行政管理人员在学期内定期蹲点到小学,担任特定岗位的负责人,负责该岗位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这种制度可以提高学校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具体来说,小学学期行政中层蹲点负责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中层行政管理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在每个学期内轮流蹲点到小学,担任特定的负责人。

2. 蹲点期间,中层蹲点负责人将全面负责所在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

3. 蹲点负责人需负责与其他岗位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蹲点负责人需与教师密切合作,共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5. 蹲点负责人需及时了解和解决学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改进和优化的建议。

通过小学学期行政中层蹲点负责制度,可以促进行政管理人员与教师、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有效沟通,加强各项工作的协作合力。

同时,也可以提高中层行政管理人员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了解和把握能力,从而更好地推动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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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层机构和干部管理办法

规范中层机构和干部管理办法

小学规范中层机构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管理,进一步优化选人用人机制,打造高效精干的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依据蜀教体《关于规范区属学校中层机构和干部管理的意见》〖2013〗6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精简、高效、统一、规范"的原则,现就我校规范学校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机构设置与职数配备根据学校现有规模、类别及自身的实际,我校对中层机构和中层干部职数进行科学合理设定。

1、学校内设机构统一规范设置为: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处、总务处、德育处,工会、团支部、少先队按照有关章程设置。

2、我校现有规模在24个班以上,可配备中层干部8人,学校又是合肥市素质教育示范校,还可增配1—2人中层职数。

以上中层岗位名称和职数设置,需由学校提出意见,报教体局备案,另学校可配中层职数原则不得突破区教体局规定标准,如确因工作需要增配中层职数的,得报经区教体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增配。

3、学校工会、团支部、少先队等群团组织的职数含在学校中层机构职数内,按学校中层干部管理。

学校工会主席原则由副校级领导兼任,可配备一名副主席或中层干部兼任副主席。

团支部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在校德育处指导下开展工作,可由中层干部兼任,如不是中层干部兼任的,可作中层后备干部对象培养,在中层干部竞聘或组织推荐时优先考虑。

二、学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成绩.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能根据学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3、学校新任中层干部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原任中层干部学历未达本科的要求积极进修,提升学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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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张小学教育督导分工与职责
一、校长:张小明,负责学校全面工作,负责日常考勤中的教师请假、准假、销假记录与统计工作。

二、副校长:于守江,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分管教学工作和信息宣传工作。

三、工会主席:冯瑞美,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学生管理及德育工作、工会及体卫艺工作。

四、后勤主任:巩建峰,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学校后勤、财务工作,领带学校安全工作。

五、教务主任:李娟,主持教务处工作,分管教学和学籍录入等工作。

六、德育处主任:张迪迪,主持德育处工作,分管学生管理及学生德育工作。

七、德育处副主任:袁梦宇,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管少先队工作。

八、教务处副主任:杨福玉,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管教科研和教师教育工作。

九、教务处副主任:王涛,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管电教工作。

十、安全办副主任:王青,协助后勤主任开展工作,分管学校党建和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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