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干部聘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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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和规范我校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新情势下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努力进步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使学校中层机构的设置和干部管理任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二、学校中层干部实行公然聘任上岗。具体操纵参照市教委《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线路相结合的原则和公然、同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学校中层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职数 1、中层机构设置学校中层机构设置为教导处、总务处。教导处原则上设主任一位、副主任一位,总务处设主任一位(2003学年教导处主任业务校长兼任,副主任二名)。四、聘任制的主要内容(一)中层岗位任期制及公然聘任原则 1、学校中层岗位实行任期制。中层岗位实行任期制,每任任期为三年。同一岗位可连任,但一般不得超过两任。个别特别优秀的中层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须超期留任的,经校长提议、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教育局人事科批准后(镇、街道所属学校报教办审批),可适当延长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期限。 2、学校中层岗位要依照规定程序通过公然聘任上岗。 3、在原任中层岗位上表现优秀的中层干部,原岗位任期满两任后,学校党组织可优先推荐为其它中层岗位的聘任候选人。 4、因各种缘由空缺的学校中层岗位,均须按规定进行公然聘任。(二)聘任条件和聘任对象范围 1、聘任条件①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直,事业心和责任感强。②具有应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③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正确地贯彻上级唆使精神,创造性地展开工作。④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善于展开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⑤身体健康。⑥中层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⑦参加应聘职员一般年龄不超过40周岁,现任中层参加其它中层岗位聘任年龄可放宽至男55周岁、女50周岁。 2、聘任对象范围。本单位公办教职工中聘任。(三)、学校中层岗位聘任程序和方法 1、制定方案。根据本办法的有关精神,成立学校中层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聘任岗位、提拔范围、任职条件、实施步骤、组织领导等事项。将实施方案、中层机构设置和岗位职数审核表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