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服务管理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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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保修措施与承诺

竣工保修措施与承诺

竣工保修措施与承诺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竣工保修措施和承诺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就竣工保修措施与承诺进行详细探讨,以便更好地了解其

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保修措施

在建筑工程竣工后,为了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稳定性,施工单位应

当提供一定的保修措施。具体保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一年内免费维修:在建筑工程竣工后的一年内,如发现建筑物存

在设计、施工或材料上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2. 提供保修手册:施工单位应当提供建筑物的保修手册,详细记录

建筑物各部位的维修方法和周期,以便业主正确维护建筑物。

3. 定期巡检: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建筑工程进行巡检,确保建筑物

的安全和稳定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应急维修措施:如发生紧急情况,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提供应急维

修措施,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

二、承诺

除了提供保修措施外,竣工保修还包括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的

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 保质保量:施工单位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性。

2. 保证期限:施工单位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对建筑工程进行维修,及时处理建筑物存在的质量问题。

3. 保修责任:施工单位承诺对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及材料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保证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4. 约定维修费用:若建筑工程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双方可事先约定维修费用,以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竣工保修措施与承诺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保障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施工单位应当认真履行保修措施和承诺,为建筑工程的质量提供保障,确保建筑物长期稳定、安全地使用。

工程竣工后的保修措施

工程竣工后的保修措施

工程竣工后的保修措施

工程质量保修和回访属于项目竣工后的管理工作。这时项目经理部已经解体,一般是由承包企业建立施工项目交工后的回访与保修制度,并责成企业的工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为提高工程质量,听取用户意见,改进服务方式,承包人应建立与发包人及用户的服务联系网络,及时取得信息,跟据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施工合同的约定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承诺,并按计划、实施、验证、报告的程序,搞好回访与保修工作。

一、工程质量保修

工程质量保修是指施工单位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等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期内,履行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关于保修期限、保修范围和保修责任等义务。

1、质量保修责任

(1)发送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一般是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或之后的3~7天内,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发送《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的主要内容有:工程简况、房屋使用管理要求;保修范围和保修内容、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和记录等。还附有保修(施工)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若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3万元的罚款。

(2)实施保修

在保修期内,发生了非使用原因的质量问题,使用人应填写《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通告承包人并注明质量问题及部位、联系维修

方式等;施工单位接到建设单位对保修责任范围内的项目进行修理的要求或通知后,应按《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承诺,7日内派人检查,并会同建设单位共同鉴定,提出修理方案,将保修业务列入施工生产计划,并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承担保修责任。

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措施方案

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措施方案

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措施方案

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措施

第一节竣工验收监理工作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进行分户验收,然后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最后进行全部验收。全部验收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标准,且已通过承包方的预验和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初验,由业主方工程负责人组织的正式竣工验收。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根据规定和强制性标准条文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完工工程的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的结果进行复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的建议,协助建设方组织全部竣工验收。

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检验。分户检验适用于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的主体为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物业

公司。分户检验应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分户检验合格是住宅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分户检验是涉及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的验收。分户检验对逐户、逐段全数检查,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应全数检查验收,质安监站按要求抽查5%。住宅

工程施工质量分户验收,是相关法规的要求,也是客户的期望。

分户检验应包括下列必须检验项目:楼地面、墙面、天棚面层质量;门窗安装质量;栏杆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空间尺寸质量;给排水安装工程质量;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根据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TJ103-2010)要求,遵循“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01等国家规定,确定住宅工程分户检验

工程质量与保修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与保修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与保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使用寿命,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质量管理

1.1 质量目标

本公司将质量管理作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质量方针,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1.2 质量责任

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制,各部门要落实好各自的质量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质量目标,保证工程质量。

1.3 质量计划

公司根据项目特点制定质量计划,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不断调整和修订,确保计划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1.4 质量评估

公司实行定期的质量评估,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保证工程质量。

1.5 质量管理文件

公司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程文件等,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三、工程保修管理

2.1 保修责任

公司在工程竣工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保修,确保工程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营。

2.2 保修期限

公司对工程设施的保修期限根据项目性质和设备特点确定,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设备故障或质量问题,公司将免费维修或更换设备。

2.3 保修标准

公司对工程设施的保修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4 保修管理文件

公司建立工程保修管理文件,包括保修手册、维修程序、维修记录等,保证维修工作的规

范性和可追溯性。

四、质量监督与保证

2020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0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0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20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障

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大型修缮工程竣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循“安全、经济、合理、规范”的

原则,依法开展,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合规。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筑工程和市政

公用工程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其他工程应当依照行业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验收。

第二章竣工验收相关程序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验收标准和有关

规定组织,经竣工验收委员会分别进行设计文件、施工图和工程实

物的验收,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中提出验收结论。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申请、组织、审查、现场检查、会审、确认、备案等环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履行申报和

验收手续。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应当组织属地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

依法开展竣工验收活动,实现统筹管理、综合评估、专业鉴定和技

术审查的一体化。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实物进行

现场检查,重点查验工程实物的合规性、安全性和质量,对发现的

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

按照审查程序对工程完工验收文件、质量鉴定报告和验收报告进行

审查。

第十条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实物的质量情况、验收结论及建议意见,说明工程中发现的技术问题和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本节掌握程度:熟悉并理解应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搞好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厦门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进行验收和备案,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系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其中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二章竣工验收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施工单位在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技术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二)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并提供按《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规定编制的内业资料;经批准自行管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评定,并提供内业资料;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应经技术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三)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及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签署的重大修改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质量检查,提出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工程质量保修措施

工程质量保修措施

工程质量保修措施

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项质量管理职责和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标准得以满足。

2.建立质量档案:施工过程中及交付后,需在工程项目中建立完整的

质量档案,记录施工过程、设计图纸、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为日后

维护和保修提供依据。

3.加强监督检查: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

保施工过程中各个关键节点的质量得到合理控制,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

问题。

4.健全质量异常处理机制:对于质量异常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处理,确保工程质量稳定。

5.保养维护措施:及时进行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定期进行设

备巡检,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6.建立健全的维修体系:对于设备运行出现故障的情况,应及时进行

维修,对设备进行维修记录,并建立起设备维修档案。

7.保修期限规定:工程项目交付后,对于质量问题的维修应有明确的

保修期限规定,保证用户在保修期内享受到售后服务。

8.形成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对于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

回应和解决,确保用户满意度。

9.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对于用户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应提供相

关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用户能正确使用和操作相关设备。

10.定期巡检和维护:对于已交付的工程项目,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能长期稳定运行。

总之,工程质量保修措施是确保工程质量长期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和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工程质量,并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售后服务。

竣工保修措施

竣工保修措施

竣工保修措施

一、保修期限:

根据工程合同的约定,竣工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一年。

二、保修范围:

1. 建筑主体结构:保证建筑主体结构的抗震性能和承载能力,确保建筑整体安全稳固。

2. 设备设施:确保各类设备设施按照标准安装并正常运行,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将免费维修或更换。

3. 室内装饰:对室内装饰进行保修,确保装饰质量,包括油漆、瓷砖、地板等。

4. 其他工程:对其他工程项目进行保修,包括道路、园林绿化等。

三、保修责任:

1. 在保修期内,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确保工程项目符合法定要求和合同约定。

2. 如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承包商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

3. 若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承包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保修流程:

1. 委托方在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商,并提供

相关证据。

2. 承包商接到通知后,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制定整

改方案。

3. 承包商按照承诺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并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4. 若委托方对整改结果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

意见,可由有关部门进行鉴定。

五、保修结束:

保修期满后,委托方如对工程项目有进一步保修需求,可与承包商

商议延长保修期或签订维修合同。如无进一步保修需求,则保修责任

自动终止。

六、保修承诺:

承包商对竣工保修措施的实施承诺如实记录于《竣工保修协议书》,并共同签字确认。各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工程项目的质量和

安全。

在保修期内,双方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一章、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第十一章、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第十一章、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

理措施和承诺

第十一章: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是工程后期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实施完善的成品保护和提供快速优质的保修服务,既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和降低工程成本,也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履约形象和社会信誉。

一、成品保护的原则

1.合理安排工序,确定保护方案。在准备工作阶段,由项

目总工程师领导,配合土建、安装、装饰等专业施工员对施工进行统一协调,合理安排工序,加强工种间的配合,正确划分施工段,避免因工序不当或工种配合不当造成成品损坏。同时,研究确定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方式以及具体的保护方案,并对重要构件保护下发作业指导书。

2.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责任到人。派专人负责各专业所属劳务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3.定期巡回检查。各专业施工员会同各分区的成品保护责任人进行定期的巡回检查,将成品的监护作为项目重要工作进行。

4.加强职工的质量和成品保护教育。树立工人的配合及保护意识,建立各种成品保护临时交接制,做到层层工序有人负责。

5.警示标志。除在施工现场设标语外,在成品或设备上贴挂成品保护醒目的警示标志,唤起来往人员的注意。

6.处罚制度。对成品保护不力的分包单位和个人以及因粗心、漠视或故意破坏工地成品的,视不同情况和损失,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二、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1.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以现场生产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部各专业施工员负责实施。各专业承包商主要领导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上的成品保护。

2.确定成品保护的责任。由生产经理组织划分成品保护责任区,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工程交付和竣工后服务及保修措施

工程交付和竣工后服务及保修措施

工程交付和竣工后服务及保修措施

工程交付

1. 为保证工程及时投入使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完成工程资料备案,工程资料的报送、移交工作。

2. 相关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向业主提供《用户使用手册》。提供所有设备厂家的保修服务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竣工后的服务及保修

1. 我公司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保修合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确保为业主的跟踪服务达到业主满意的目的。

2. 本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计算,在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我公司在接到修理通知后24 小时内派人修理,如24 小时内未派人修理,业主可以另行请人修理,费用从工程保修金内扣除,保修费用超出预留金的部分,由我公司据实支付。

3. 在保修年限内,我公司将每月进行一次电话回访,每季度由用户服务部组织回访小组进行实地回访一次,雨季后或采暖期后每两周实地回访一次;保修年限外,每半年进行实地回访一次。用户服务部每年年初制定出回访计划。小组成员由公司主管经理和用户服务部成员组成。《回访函》必须经业主签字认可,《回访函》将按照公司标准作为用户服务部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4. 本工程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请业主或使用单位通知我公司的用户服务部,用户服务部接到通知后马上派人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听取业主意见,提出处理意见或方案,一经业主确认后保修人员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按要求完成,若未按要求完成,业主可以自行组织返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我公司承担。

保修措施及保修记录

1. 工程交付后,签定工程保修合同,建立保修服务档案。

11第十一章 园林工程竣工验收与养护期管理

11第十一章  园林工程竣工验收与养护期管理

4、进行工程与设备的试运转和试验的准备工 作 (二)监理工程师的准备工作 1、监理竣工验收的工作计划 (1)整理、汇集各种经济与技术资料 (2)拟定竣工验收条件,验收依据和验收必 备技术资料
A 竣工验收条件 合同所规定的承包范围的各项工程内容均 已完成。 各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均已由承接施工 单位进行了自检自验,且都符合规范、标 准及合同条款等。 设备、设施已试运行,并有相应的记录。 竣工图完成,验收资料备齐,竣工技术档 案按要求进行整理。
B 竣工验收的依据 C 竣工验收必备的技术资料 竣工图;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验评定的技术资 料 。 D 竣工验收的组织 多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及 上级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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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竣工验收程序
(一)竣工项目的预验收 在施工单位完成自检自验并认为符合正式 验收条件,在申报工程验收之后和正式验收之前 的这段时间内进行的。委托监理的园林工程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其所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来完 成。竣工预验收要吸收建设单位、设计、质量监 督人员参加,而施工单位也必须派人配合竣工验 收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预验收方案,明确预验收 的目、要求、重点、主要方法和主要检测工具; 预验收的组织分工;并向参加预验收的人员进行 必要的培训。
(5)永久性准点位置坐标记录、建筑物、构 筑物沉降观察记录;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试 验、验收和鉴定记录; (7)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情况和处理记录; (8)建筑物、构筑物、设备使用注意事项文 件; (9)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养护与保修证 书等。

竣工验收和施工工程交接及保修

竣工验收和施工工程交接及保修

竣工验收和施工工程交接及保修

1. 竣工验收计划措施及承诺

1.1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2 竣工验收准备

建立竣工收尾工作小组,做到因事设岗,以岗定责,实现收尾目标。组长:项目经理,组员有:技术负责人、质量人员、计划人员、安全人员。

编制竣工收尾计划,根据工程情况分区域、分层进行,并检查考核各施工项目。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项目的收尾计划,有计划地实施、检查工程收尾工作。各种记录作到齐全、真实、准确。

项目经理部完成收尾计划后,向公司进行报告,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质量验收,对照标准检查。

经公司验收确认竣工后,向业主发出竣工验收函件,报告竣工准备情况,约定交付竣工验收的方式及有关事宜。

1.3 竣工验收的步骤

1.3.1 竣工预验

与正式验收一样,对照国家、地方规定的竣工标准和竣工规定;对照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对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进行验收。

参加预验人员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技术、工程、质量、预算管理人员组成。

分层、分区段、分房间由上述人员按自己主管的内容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需要修补的部位,制定措施和标准,并定专人负责,定期修补完毕。

在预验合格后,上报公司职能处室进行复验,并为正式验收作好准备。

1.3.2 正式验收

预验合格后,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报告,可以开始正式验收工作。

工程保修方案和措施

工程保修方案和措施

工程保修方案和措施

从工程交付之日起,我公司的工程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们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以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优质、迅速的服务,维护业主的利益.

第一节 保修服务承诺

我公司十分重视工程交工后的保修服务工作,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我公司承诺以下服务措施:

在工程竣工后的一段时间内,留置保修小组,为工程尽快地投入使用服务。在整个免费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至少一人全日不少于8小时驻工地工作。

工程过保修期后,我公司仍有回访保修人员定期进行回访,严格遵守业主与我公司签定的维修合同,继续为雇主提供维修服务.

第二节 工程保修管理

工程竣工后,将按照珠海市的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工程进行保修。 本着“施工前为用户着想,施工中对用户负责,竣工后让用户满意,积极搞好‘三保’(保试运、保投产、保使用)和回访保修"这一原则,我公司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后,将认真进行工程的回访和保修,继续积极配合建设单

位工作,确保工程竣工后的使用正常运转。同时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业主,充分体现总包单位对业主负责的精神,制定了详细的质量回访及保修制度,并编制《服务程序》,使质量信息的反馈、分析程序化、制度化,明确执行质量回访单位及其职责,并配备足够的资源。

1。保修范围

在保修期间,凡总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因总包责任造成其使用功能不能正常发挥或者产生质量问题,均应该进行保修,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组建维修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尽快予以解决。

对于由于业主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建筑功能不良或损坏者以及非我公司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维修,若维修不便或维修较为困难时,我公司亦会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将问题维修处理完善,帮助业主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在技术上、物质上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施工完成后,对工程项目进行各方面检查、试验和鉴定,确认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可以交付使用的过程。

下面是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些基本内容:

1. 验收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工程结构、建筑设备、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等各个方面的检查和鉴定。

2. 验收程序:验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设备试运行、试验检测等环节。

3.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是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包括国家或行业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

4. 验收责任:施工单位负责组织验收,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并由业主单位最终决定是否合格。

5. 验收资料:验收完成后,需要形成详细的验收资料,包括验收合格证书、竣工图纸、施工记录、试验报告等。

6. 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如领取竣工结算款、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等。

7. 验收管理:工程竣工验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依法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以上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规模和相关法规进行具体规定和调整。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相关责任人员应全程参与,履行相应职责。

工程保修承诺与措施

工程保修承诺与措施

工程保修承诺与措施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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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工程保修承诺与措施的全部内容。

十一、工程保修承诺与措施

11。1、保修期及保修承诺

按国家相关规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完成竣工备案之日起30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我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对工程的保修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我公司将由工程管理部跟踪工程使用过程的质量情况和负责保修期间的维修工作.工程管理部将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地对本工程进行回访,虚心听取业主对本工程质量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并征求业主对我司工作的建议,以促进我司把有关工作做得更好,为业主提供更好的保修服务;

2、在质量保修期内,我司将按照公司和有关规定,承担本工程双方约定的保修责任。凡属于我司工程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我司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12小时内派人修理。若发生须紧急抢修的项目,我方接到业主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抢修。一般维修项目,若我司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派人处理,业主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其发生的维修费用经我司认可后在工程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我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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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服务管理与措

第一节、工程竣工验收实施方案

一、竣工验收准备

(1)在进行专业系统调试的同时,制定工程质量自检、自评工作计划。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施工员、技师、班组及公司质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全面检查工程实物质量,评定等级,并做好产品防护工作,为竣工工程验收做好前期准备。

(3)自评工作完成后编制《工程竣工报告》、《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自评表》、《质量保证资料自检表》,经项目经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监理公司检查。

(4)在计划竣工日期20日前,将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及安全、文明、环保等施工管理资料及施工总结报告提交监理公司审核。

(5)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等,通过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审核合格后,将密切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涉及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政府部门专项工程验收工作。

(6)填写《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在工程交工验收时,提交建设单位盖章。

(7)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初步方案,在建设单位收集各方建议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按制定的验收方案,进行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资料审核验收。

(2)验收组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实地检验工程质量。

(3)验收组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4)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管理措施

(1)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各负其责、同步进行的管理模式,建立档案管理网络。

(2)成立由总工程师分管的资料档案组,负责工程档案工作的统一组织和管理。配备2名专职资料人员,负责图纸、文字资料的接受和发放;负责前期文件的收集;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竣工资料的形成和组卷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同时在各部门配备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部门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序。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如《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工作追究制度》、《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

(4)档案库房安装防盗门,另配备灭火器、监视器、防火窗帘等,具备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虫、防盗等功能。

第二节、工程维护保养、保修服务实施方案

工程交付后,公司技术质量部对项目的保修进行领导与监督,项目总师办、质量控制部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落实工作,为了更好地服务发包方,项目部特为此专门组建维保小组,确保在接到维修报告后立即能安排人员组织抢修。

一、保修组织机构

组长:生产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

组员如下表

二、编制工程维护保养手册

由我方现场技术人员在系统测试和试运转前15天编制好临时的施工图册,一式四份操作与维修说明交设计单位、业主评审,正式的手册在工程完全竣工时交付。操作维修手册包括《空调通风系统操作维修手册》、《电气系统操作维修手册》、《给排水系统操作维修手册》、《消防水系统操作维修手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维修手册》等。内容包括:(1)系统的详细说明(包括各设备的编号、安装位置等)

(2)元器件、设备详细说明

(3)测试报告

(4)试运记录

(5)设备性能和自动控制系统的详细描述

(6)系统设备的操作说明

(7)维修保养的技术说明

(8)工具和备用件名细表

(9)系统安全操作要求

(10)系统详细流程图

(11)竣工图

(12)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一览表(包括维修期限,供应商联系方式)

(13)设备操作说明,技术参数,合格检验证明,到货配件一览表。

三、保修期维修保养服务

我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2000年6月30日颁布的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履行保修义务。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业主和我司约定。

(6)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在竣工验收后,按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保修期内免费定期维修及检查:

1)每月的维修检查

a、各设备进行例行检查,以保证系统运行正常;

b、清理所有主要设备;

c、调试检验所有设备,特别是备用电源系统;

d、替换所有不正常的电气设备(属产品质量问题免费更换)。

2)每季度的维修检查

a、清理及润滑有关的设备配件(如轴承、减振器及需要润滑的机件);

b、清理所有过滤器;

c、清理所有设备外壳及电动机;

d、检查所有系统的配电情况;

e、包括每月的维修检查项目。

3)半年维修检查

a、检查有关设备的连轴和隔震器;

b、更换润滑油过滤器及添加润滑油;

c、检查电机轴承及水泵叶轮的固定安装情况和防漏密封件的防漏密性;

d、检查所有设备安装的固定、移位情况;

e、包括每季的维修检查项目。

4)一年、两年维修检查

a、检查及调校所有系统和设备,保证系统能按照出厂标准运行;

b、检查及调校有关的时间控制器及阀门等;

c、检查及调校各类平衡阀;

d、核对传感元件的工作情况、数据误差;

e、重复维修检查上述项目。

(8)建立《竣工工程记录档案》由主任工程师在保修期后,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回访,征求业主的意见,收集工程质量信息。回访后填写《工程质量回访记录表》。

(9)本工程在保修期内提供驻现场的维修保养小组。

1)本工程在保修期内配备各工种熟练技工2名驻留工地,同时根据工程的维修需要随时增配人员;

2)并提供24小时的紧急维修服务。

3)对由于项目施工原因造成的,属我方负责的维修,会同业主商量处理方法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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