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税前扣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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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2015-01-16 08:50:15 点击:14359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各项捐赠,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但是国家为了鼓励纳税人对一些特殊事业、特殊地区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行为,在《条例》颁布后,又有针对性地调整了部分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

在本文笔者就国家特殊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及计算方法进行了整理。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分类如下:一、允许1.5%比例扣除由于金融、保险企业的特殊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7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可以据实扣除。

二、允许10%比例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上述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其范围为:1.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

2.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

3.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

4.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及填报指南

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及填报指南

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及填报指南一、概念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捐赠。

二、扣除额(一)限额扣除(一般规定)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内扣除。

注意,有结转部分时,应先扣以前年度结转,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二)全额扣除(特殊规定)全额扣除一般存在时间限制,而且是针对特定的事项:1、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扶贫捐赠可全额扣除。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2、对赞助、捐赠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全额扣除。

财税[2017]60号3、对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全额扣除。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三)不得扣除捐赠需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为了防止纳税人通过公益捐赠进行避税或转移利润,尤其是关联企业之间通过捐赠转移利润避税,税法规定直接捐赠不予扣除。

三、捐赠额(一)货币性资产企业以货币性资产捐赠的,以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捐赠额。

(二)非货币性资产1、视同销售: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的,自产的按照企业同类商品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外购的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税总公告2016年第80号)。

2、股权捐赠: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首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规定了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项目。

这些项目包括企业的成本费用、捐赠支出、研发费用、技术改造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环境保护投入、农民工工资等。

通过将这些项目作为税前扣除的范围,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轻企业的税负。

其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还规定了税前扣除的计算方法。

具体来说,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可以按照企业成本核算的规定进行计算,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合理合法地进行扣除。

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可以按照企业捐赠的实际金额进行计算,但是需要符合捐赠的相关规定和条件。

其他具体的税前扣除项目也有各自的计算方法和要求,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准确计算并申报。

第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还对税前扣除的限制进行了规定。

这些限制包括扣除比例、限额、时间期限等方面。

比如,对于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细则规定了不同行业的不同扣除比例和限额,以防止企业通过虚构成本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细则规定了捐赠金额的限额和扣除比例,以避免滥用捐赠来减少所得税负担。

企业需要严格遵守这些限制,避免违规行为。

最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还对税前扣除的申报和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

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相关申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财务报表。

税务机关将对企业的申报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企业的税前扣除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企业需要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和财务报表,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和核对。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细则是对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进行具体规定和限制的文件。

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相应规定,准确计算税前扣除项目,并按时申报,以确保企业的税前扣除合法合理并获得对应的税收优惠。

同时,企业也应注意避免滥用税前扣除,违反相关规定和限制。

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捐赠是一种社会公益行为,对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捐赠,国家对捐赠支出给予了一定的税前扣除政策。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前扣除的捐赠支出的金额标准。

那么,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对于个人捐赠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个人捐赠给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前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为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0%。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应当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扣除。

其次,对于企业捐赠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捐赠给慈善事业单位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前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为企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扣除。

此外,对于捐赠支出的具体范围和方式也有一定的规定。

个人和企业所捐赠的对象必须是经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或者慈善事业单位,捐赠的款物必须用于公益事业目的,且应当有相关的捐赠证明和捐赠协议等证明文件。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捐赠支出才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

在实际操作中,个人和企业在进行捐赠支出时,应当注意保存好相关的捐赠证明和捐赠协议等证明文件,以便在申报纳税时进行相应的税前扣除。

同时,也要注意捐赠支出的具体数额,不要超出规定的扣除标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总的来说,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是一项鼓励公益捐赠的税收政策,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具有一定的优惠性质。

在实际操作中,个人和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合理合法地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同时也要注意捐赠支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希望通过这项政策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共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2.11•【文号】财税〔2018〕15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本通知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年2月11日。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时,通常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这对于鼓励企业参与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那么,企业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利润总额中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

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是指企业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捐赠的支出。

这些捐赠支出必须是用于公益事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且捐赠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利润总额百分之十。

其次,对于企业捐赠支出的具体扣除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为捐赠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利润总额百分之十。

这意味着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时,可以将捐赠金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的税负。

另外,对于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时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公益捐赠支出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公益捐赠的受助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捐赠款项的支付凭证等。

这些证明文件是企业享受税前扣除政策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当合法合规地保存和提交相关资料。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保公益捐赠支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同时,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捐赠流程,确保捐赠资金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防止出现滥用税前扣除政策的情况。

综上所述,企业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利润总额百分之十,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保捐赠支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捐赠流程,确保捐赠资金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这样不仅可以使企业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减少税负,还可以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实现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价值。

现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汇总解析

现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汇总解析

现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汇总解析为了鼓励纳税人进行公益、救济性捐赠,更好地为社会和国家减轻负担,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为使广大纳税人进一步了解我国公益慈善捐赠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历年来我国出台的有关公益救济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

一、公益性捐赠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1.一般性税收规定:按12%比例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谓公益性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规定,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公益性社会团体,应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捐赠行为应税范围分为三个层次:一是非公益性的捐赠,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二是纳税人未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直接向受捐人进行的捐赠,不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三是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比例的公益性捐赠,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特殊税收规定:允许100%全额扣除除了按照12%的扣除比例税前列支公益性捐赠外,针对特定事项的捐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如企业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向玉树地震灾区的捐赠、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等特定事项的捐赠。

解析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支出标准

解析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支出标准

解析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支出标准解析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支出标准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各项捐赠,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但是国家为了鼓励纳税人对一些特殊事业、特殊地区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行为,在《条例》颁布后,又有针对性地调整了部分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

在本文笔者就国家特殊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及计算方法进行了整理。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分类如下:一、允许1.5%比例扣除由于金融、保险企业的特殊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7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可以据实扣除。

二、允许10%比例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上述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其范围为:1.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

2.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

3.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

4.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扣除标准第一,符合资格的捐赠受赠人范围。

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扣除标准对受赠人范围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及其所属机关、地方政府及其所属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宗教组织等。

企业捐赠给上述受赠人的支出,可以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二,符合条件的捐赠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扣除标准对捐赠项目的规定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质。

具体来说,符合条件的捐赠项目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灾难救助、扶贫济困等公益性项目。

企业捐赠给上述合格的项目所产生的支出,可以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三,捐赠额度的限制。

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扣除标准对企业捐赠额度有明确的限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向符合条件的受赠人捐赠的金额在当年度不超过企业利润总额百分之五十的部分,可以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第四,捐赠额度的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扣除标准还规定了捐赠额度的计算方法。

企业的捐赠额度应当按照捐赠与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总额乘积的租金与财政部规定的最低销售价格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也就是说,企业的捐赠额度由企业捐赠金额与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总额的租金进行计算。

第五,捐赠证明的要求。

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扣除标准规定,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扣除时,必须取得相应的捐赠证明文件。

企业捐赠证明文件包括捐赠受赠人出具的感谢函或收据、发票等,并对捐赠的金额、时间、方式等进行明确记录。

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在审核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时候,将会要求企业提供捐赠证明文件。

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取得相应的捐赠证明文件,否则将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扣除。

总体而言,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扣除标准对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企业合法享受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扣除,并且通过规定捐赠受赠人范围、捐赠项目、捐赠额度以及捐赠证明文件的要求等措施,保证捐赠支出的公正、合法性,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发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标准和如何扣除的进一步细化规定。

三、条文释义:根据原税法的规定和实践操作,原内资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对教育事业、老年服务机构、青少年活动场所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红十字等基金会允许全额在税前扣除,其他按照应纳税所得额3%在税前扣除;外资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允许全额在税前扣除。

考虑到这几个因素:一是,参照了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目前,其他国家对公益性捐赠都规定一个扣除比例,多数规定在10%左右。

因此,借鉴世界各国税制改革惯例,有利于体现税法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

二是,解决内资企业的公益性捐赠税负过重的问题。

目前,内资企业总体上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比例较低,适当提高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比例,解决内资企业公益性捐赠税负过重问题,有利于调动内资企业从事公益性捐赠的积极性。

三是,有利于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水平,有效地组织财政收入。

目前,对外资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允许全额在税前扣除。

由于公益性捐赠支出是企业的自愿行为,公益性捐赠支出税收负担应在国家和企业之间合理分配,如果允许公益性支出全额在税前扣除,其税收负担完全由国家承担,将加大财政承受能力,不尽合理。

适当提高外资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合理规范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有利于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水平。

为此,企业所得税法统一规定了,内外资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进一步细化了企业所得税法的这一规定,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可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一、只有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才允许税前扣除。

所谓的当期,是指在企业的一个纳税年度内;所谓的当期已经实际发生,是指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已将捐赠资产交到接受捐赠的中间对象的控制范围,即代表所捐赠资产所有权转移的凭证等已经为接受捐赠的中间对象法律意义上的掌控。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2023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2023版)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
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号)第八十六条
1.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投资方利息收
发行永续债利息支出
入免税,发行方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2.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发行方利
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 表”第42行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
的利息支出不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
向关联企业借款
2.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 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
表”第18行次
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3.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
扶贫捐赠
门和直属机构对“目标脱贫地区”进行捐赠可据实扣除 2.“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 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填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 整明细表”第7行至第11行、附列 资料相关栏次
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 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 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 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第 九条
非金融企业 向金融企业借款
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 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 构

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操作指引

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操作指引

依据当前所得税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企业、个人的公益性捐赠的所得税处理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指引,供纳税人在进行所得税申报时参考,如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所得税政策做出修改、调整,我局将及时按照新的政策规定给出新的操作指引,敬请广大纳税人注意。

一、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操作指引(一)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二) 计算公益性捐赠扣除的方法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12%比例范围内的,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利润12%比例的部分,要做纳税调增,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按月预缴,下面以例子说明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对公益性捐赠的所得税处理方法。

例1:甲公司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2008年5月通过政府民政部门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人民币100万元。

甲公司二季度累计实现会计利润500万元。

一季度已缴企业所得税40万元。

甲公司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

甲公司二季度应预缴所得税=二季度按累计利润计算的企业所得税额-一季度已缴企业所得税款=500×25%-40=85(万元)说明: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是按照会计利润计算预缴税款,由于二季度发生的捐赠支出已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做为一项支出已减除,因此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例2:[接例1]2008年终了,甲公司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10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4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1000×12%=120(万元)甲公司2008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为100万元,小于可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120万元,因此公益性捐赠100万元可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企业捐赠支出在税前扣除方面一直是企业所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予以扣除。

那么,企业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捐赠支出是指企业为公益目的向慈善组织、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捐赠的支出。

这些支出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且必须有明确的捐赠证明和捐赠用途。

其次,企业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是有一定限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利润的10%。

也就是说,企业捐赠支出的扣除金额上限是企业当年利润的10%。

超过这个比例的部分,企业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此外,对于企业捐赠支出的具体扣除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将捐赠支出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这就意味着,企业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税负。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捐赠支出时必须要合法合规,确保捐赠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要保留好捐赠证明和相关资料。

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企业才能享受到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优惠。

总的来说,企业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政策中的一项重要优惠政策,对于鼓励企业参与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在进行捐赠支出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捐赠行为合法合规,从而享受到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希望企业能够充分利用这一政策,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捐赠扣除规定(财税(2009)123号)

捐赠扣除规定(财税(2009)12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企业和个人通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需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个人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所称的公益事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四、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所称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群众团体:(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二)县级以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三)对接受捐赠的收入以及用捐赠收入进行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且申请前连续3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不低于70%。

五、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可按程序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一)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二)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三)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分别每年联合公布名单。

新所得税法下企业公益性捐赠的财税处理

新所得税法下企业公益性捐赠的财税处理
异, 这种差异一经形成就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数额税前扣除, 超
内的部分,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并将原来内资 。 企业( 金融保险业除外) 不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 3 外 %,
过税法规定扣除部分, 直接调增捐赠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I 5
蕾 1 8 懿每 l 年 期 2
F 企业则需要缴纳增值税 1.万元[ 0—0x7 1 1 9 ( 0 3 )1% ; 1
同时这批帐篷应按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l.万元 7 5 [103 )2% 。 (0-0x5 ]
元、 0 一 万元、10 5 10 万元。 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则四家公
司在20 年终决算时应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多少万元? 08 A公司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为 10 0 万元,小于可税前扣除
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 , 还必须经相应的财政税 务部门确认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后, 对纳税人通过其用于公 益事业的捐赠 , 方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 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用印章。 税务机关据此对捐赠单位和个人进行税前扣除。否 则, 即使有支付的事实, 也不能所得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新所得税法的规定 , 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在所
得税前扣除, 但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
1 . 企业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税前扣除

般而言, 企业可直接向公益事业捐赠而无需通过中间
规定进行核算得出的利润总额, 根据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
整后 , 才能作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众 志
成 诚
资企业没有限制 , 统一为内外资企业均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的 1%Leabharlann 2 实行内外资企业一致的政策。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捐赠是指企业为公益事业或者其他慈善事业捐赠资金、物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那么,企业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1. 捐赠对象为非营利性组织或者慈善事业的,企业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2. 捐赠对象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企业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3. 捐赠对象为其他公益事业的,企业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一定比例扣除,具体比例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在进行捐赠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企业在进行捐赠时需要选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对象,确保捐赠支出符合税前扣除标准。

其次,企业需要保留好捐赠凭证和相关资料,以便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能够提供给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最后,企业在进行捐赠时需要注意及时履行申报义务,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进行申报,确保捐赠支出能够按照规定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总之,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进行的。

企业在进行捐赠时需要选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对象,并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提供相关资料,以确保捐赠支出能够按照规定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希望企业在进行捐赠时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财税[2018]15号-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结转扣除新政策(含政策实务理解)

财税[2018]15号-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结转扣除新政策(含政策实务理解)

财税[2018]15号: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结转扣除新政策(含政策实务理解)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小陈税务理解】1.上述规定中“年度利润总额”:不是“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具体是《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利润总额。

),则:当表A100000第13行“利润总额”≧0,当年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表A100000第13行×12%,当表A100000第13行“利润总额”<0,当年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为0元。

2.企业捐赠支出分三种情况(详见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1)非公益性捐赠:全部不能税前扣除,全额纳税调整。

(2)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不计入“12%扣除标准”的计算。

(3)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仅该部分是按照“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方法税前扣除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2022年企业所得税新规

2022年企业所得税新规

2022年企业所得税新规我们知道企业的经营离不开交税,国家为了⿎励⼩型企业的发展,对于所得税⽅⾯有相应的优惠政策,那么对于今年来说企业所得税的新规定是怎样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2020年企业所得税新规1、企业发⽣的公益性捐赠⽀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3年扣除。

2、企业发⽣的职⼯教育经费⽀出,不超过⼯资薪⾦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次性计⼊当期成本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4、⾼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10年。

5、将⼩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科技型中⼩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的研发费⽤,未形成⽆形资产计⼊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形资产的,按照⽆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7、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8、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未取得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情形,规定了补救措施等⼀系列内容。

⼆、新税法的意义1、使内、外资企业站在公平的竞争起跑线上。

新税法从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五⽅⾯统⼀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各类企业的所得税待遇⼀致,保证了内外资企业在公平的税收制度环境下的平等竞争。

2、有利于提⾼企业的投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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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税前扣除规定
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各项捐赠,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内的部分,
准予扣除”,但是国家为了鼓励纳税人对一些特殊事业、特殊地区的公益、救济
性的捐赠行为,在《条例》颁布后,又有针对性地调整了部分公益、救济性捐赠
支出标准。

在本文笔者就国家特殊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及计算方法进行了整理。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分类如下:
一、允许比例扣除
由于金融、保险企业的特殊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
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标准以内可以据实扣除。

二、允许比例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
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
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上述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其范围为:
.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
体的捐赠。

.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

.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

.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
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三、允许全额扣除
、向红十字事业捐赠。

《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从年月日起,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向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从年月日起,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
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这里所称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
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
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从年月日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
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
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这里所称农村义务教育的范围,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不含县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镇)、村的小学和初中以及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
校。

纳税人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也享受本通知规定的所
得税前扣除政策。

、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
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从年月日起,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
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这里所称公益
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是指专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爱国主义教
育、体育活动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的公益性场所。

、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家单位的捐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
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自年月日起,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中华健康快车
基金会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
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向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捐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农
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对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寄宿制学
校建设工程”进行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向宋庆龄基金会等家单位的捐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
金会等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自年月日起,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
额扣除。

、向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家单位的捐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
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自年月日起,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老龄事业
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
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
会和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
得税前全额扣除。

、向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捐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
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自年月日起,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医药卫生事业
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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