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基坑监测报警值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 ())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4 1 )
• 4 •
1
总则
1. 0.1
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信息化
Frequency of monitoring …………………………………( 23 ) Alarming on monitoring …………………………………( 25 ) Data processing and information feedback
……………( 28)
8
9
Appendix A
Daily report on horizontal displacement and vertical displacement
………………………………………………(11)
Surroundings around building excavation …………………(1 3)
……(1 6)
6
Monitoring methods and preC1S lO n requirements 6. 1 6. 2 6.3 6. 4 6. 5
本规范共有 9 章和 7 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频率、监测报 警、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山东省建设厅负责日常管理,济南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XXXX城市广场基坑工程监测方案XXXX检测中心2011年4月目录目录 (1)1 监测依据 (2)2 监测项目和监测点布置 (2)3 监测的具体措施 (7)4 监测周期和频率 (9)5 监测仪器设备、技术要求与精度要求 (11)6 监测报警 (11)8 资料成果提交 (13)1 监测依据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6、《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8、设计单位的要求2 监测项目和监测点布置监测的目的:受工程地质条件、临近建筑物的结构性能、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基坑在开挖及维护期间,必须采用信息施工法进行施工。
根据相关规范和支护设计要求,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如下:1.基坑坑顶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测点布置:沿基坑坑顶设置测点,根据实际情况布点。
水平、竖向位移监测基准点埋设在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以外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区域,具体监测布置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建议使用基康BGK-2800-GSDM全球星位移测量系统。
我们只需确定要监测的点,并且在测点上建立固定装置,该固定装置尽量不受干扰,将接收器放置在不同测点记录观测前后的数值,对比算出水平及垂直位移量。
测点数目不限。
建议测点建立标准观测墩,现浇混凝土桩或者钢管,安装基面>300mm直径的方台或者平台,量程不限。
2.周边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测点布置:沿基坑坑顶外侧设置测点,根据实际情况布点。
建议在基坑的外围各周边均布置2~10个监测点,间距20-50m,在基坑开挖一周前埋设测斜管,并通过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基坑的水平位移。
埋设时应注意测斜管要保持竖直,并与所测方向一致。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应测
宜测
形
水平位移
宜测
可测
可测
裂缝
应测
应测
应测
周围地下管线变形
应测
应测
应测
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执行。
4.2.2 当基坑周围有地铁、隧道或其它对位移(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及设施时,
具体监测项目应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 视 检 查
7. 监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分析及信息反馈; 8. 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 9. 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4 监测项目
4.1 一 般 规 定
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 1 支护结构; 2 相关的自然环境; 3 施工工况; 4 地下水状况; 5 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 6 周围建(构)筑物; 7 周围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 8 周围重要的道路; 9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抓住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 的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尚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况相配套。
5.2 基 坑 及 支 护 结 构
5.2.1 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 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 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 3 个。监测点宜设置 在基坑边坡坡顶上。 5.2.2 围护墙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围护墙的周边布置,围护墙周边中部、 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 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 3 个。监测点宜 设置在冠梁上。 5.2.3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孔宜布置在基坑边坡、围护墙周边的中心处及代表性的部位,数量 和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 1 个监测孔。 当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设置在围护墙内的测斜管深度不宜小于围护墙的入土深 度;设置在土体内的测斜管应保证有足够的入土深度,保证管端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 5.2.4 围护墙内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横向间 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 1 处监测点。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较大处,监 测点间距宜为 3~5m。 5.2.5 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上; 2 每道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 3 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 3 钢支撑的监测截面根据测试仪器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 1/3 部位或支撑的端头。钢筋混凝土 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 1/3 部位; 4 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求。 5.2.6 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施工栈桥下、地质条件 复杂处的立柱上,监测点不宜少于立柱总根数的 10%,逆作法施工的基坑不宜少于 20%, 且不应少于 5 根。 5.2.7 锚杆的拉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跨中部位和地质条 件复杂的区域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拉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 1~3%,并不 应少于 3 根。每层监测点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锚头附 近位置。
基坑监测报警值
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6标大渡河路站基坑监测
报警值确认单
根据设计单位要求,本工程大渡河路站基坑开挖的保护等级分为一级和二级。
其中7轴~16轴区段为一级基坑,其余区段为二级基坑。
我单位负责本次监测工作,根据设计单位要求,以及《上海地铁基坑工程施工规程》(SZ-08-2000)、《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01-2006)等有关规范规程要求,本次监测报警值如下,请监理单位确认。
监测单位:
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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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基坑监测项目中监控报警值的确定
谈基坑监测项目中监控报警值的确定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建筑工程的建设与维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建筑工程中,基坑工程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为了保障基坑工程的施工和使用安全,引入了各种监测手段进行基坑施工中的监测,以及开挖后,对基坑周边的影响监测。
其中,监控报警值的确定是基坑监测项目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本文将讨论在基坑监测中,如何确定监控报警值,以保障工程施工及人员安全。
监测报警值的重要性基坑监测项目中,监测报警值是指当监测数据超过或达到此值时,需要及时进行处理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监测报警值的确定是基坑监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任何一个工程项目中都需要进行监测报警值的设置。
因为,设置合理的监测报警值不仅可以对施工安全进行保障,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进行保障,也可以减少适当的监测成本。
监测报警值的确定方法在基坑监测报警值的确定时,应考虑一个或多个监测参数。
一个参数的值很难准确地判断基坑是否安全,因此工程监测应该涉及到多个维度,重点是监测参数的组合。
同时,在选择监测参数时需要考虑其对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灵敏度。
一些监测人员会根据过往经验或以往工程的经验来确定监测报警值。
这种方法不能完全依靠,但是在缺乏最新的工程数据时,可以作为临时方法使用。
经验方法适用于工程数据较为稳定和相对简单的监测项目。
但是,在复杂的基坑监测项目中,经验方法不一定适用。
安全指标和标准在确定监测报警值时,可以参考相关的安全指标或标准。
安全指标和标准通常是由政府、行业组织或标准机构定义并公布的。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标准:•基坑土体安全系数•基坑变形控制标准•基坑水平位移控制标准•基坑变形速率标准灵敏度分析法灵敏度分析法是将监测参数进行标准化处理,结合不同的监测参数对单个监测部位进行灵敏度比较的方法,即监测参数对监测数据之间关系的影响程度。
该方法适用于复杂工程项目,其优点在于可以精确地确定监测报警值。
统计方法是以历史监测数据为基础,利用统计学中的相关方法来确定监测报警值。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续表4.2.1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4.3.1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4 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3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浅谈基坑工程中监测报警值确定及现存问题
侧,基坑 的地下连续墙变形和地 表变 形均远大 于基坑未有堆
载 的一 侧 的变 形 量 。 具体分析可 以看出,有重型机 械堆 载的基坑 一侧 的地表沉
根 据 以上 推 断可 知 ,要 控 制 好 软 土 地 区基 坑 开 挖 引 起 的变 形, 要做好以下几点: 需
() 1 减少基坑边重型机械的堆载和碾压, 尤其在基坑周边环 境较为复杂和敏感的情 况下 ,为 了达到更好 的保护周边建构筑 物和管线 , 更应该严格控制和管理基坑周边 的堆载 。 () 2 增加地下连续墙的深度 , 以减少 由于泥土绕过地下连续 墙翻 涌进 基 坑 所 造 成 的 地层 损 失 。
地质・ 勘察 ・ 测绘
建材发展导向 2 1 年 0 01 7月
浅谈基坑工程 中监测报警值确定及现存 问题
任 大巍
摘 要: 随着现代地下工程 的规模 日益扩 大加深 , 施工工艺 日益复杂, 工程安全风险也相应增大。 施工过程中的监测工作无疑是控制 安全风 险、 预防安全施工的有效手段之一 。 用以表征安全与否 的数字指标“ 报警值 ” 无疑成为监测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 然而, 按照现行 的规 范、 标准和设计文件, 确定的报 警值 与现场施工情况不符的情况 时有发生 , 由此造成的工程事故和社会经济损失也屡见不鲜 。 本文 结合工 程实例 , 对监测报警值的确立和 实际生产工程中容易遇到的若干 问题进行探讨, 就解决方案提 出见解 , 以供业内人 士参考 。 关键词 : 基坑工程; 监测 ; 报警值
响。 基坑有堆载一侧的地表沉 降量远大于墙体深层水平位移量, 而无堆载 的基坑- N的地表沉 降量基本与墙体深层水平位移量 -
警戒值5
宁波地铁建设安全监控指标体系初值方案
注:地铁工程一级基坑的条件为:基坑周边以外0.7H范围内有地铁、共同沟、煤气管、大型压力总水管等重要建筑或设施,必须确保安全;
二级基坑的条件为:离基坑周边H~2H范围内有重要管线或者大型的在使用的建(构)筑物;
三级基坑的条件为:离基坑周围2H范围内没有重要或较为重要的管线、建(构)筑物。
1
2
注:1.h为基坑设计开挖深度;f为设计极限值。
2.累计值取绝对值和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两者的小值。
3. 当监测项目的变化速率连续3天超过警戒值的50%,应报警。
附表2建筑基坑工程周边环境监测警戒值(国家《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
注:1.H为建(构)筑物承重结构高度。
2.第3项累计值取最大沉降和差异沉降两者的小值。
附表3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警戒值(上海地方标准: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
基坑水平位移监测
深基坑水平位移监测测量深基坑水平位移可采用视准线法、小角度法、投点法、前方交会法、自由设站法、极坐标法等。
本节简要叙述常用的小角度法、极坐标法及前方交汇法。
监测控制值:项目预警值报警控制值水平位移>3mm/d 或24mm30mm监测频率:项目变化量>3mm/d 开挖前开挖后报警后及突发状况监测频率(1-2)次/d 1 次/3d1次/d加大监测频率基准点及测点布置要求:监测基准点应在基坑开挖影响范围之外设立强制对中观测墩,且尽量通视各测点,观测墩使用混凝土浇筑地下地面,顶面长宽20CM*20CM,顶部嵌入焊接中心螺旋的钢板,螺旋与钢板垂直且均做防腐处理。
监测基准点观测按三级平面控制要求施测,且每个月与高等级控制网联测一次。
为防止观测墩被破坏,顶部应加钢保护盖。
埋设示意图如下:图HO. 1 水平位移观测墩匚单位,mm)岩层点观测墩》Cb) 土坛点观测嫩当采用精密的光学对中装置时,对中误差不宜大于,且尽量通视测点。
在混凝土支撑、连续墙顶等混凝土结构上安装水平位移桩,可直接在结构上用冲击钻主筋主筋31 2地面成孔插入水平位移桩,垂直放置,缝隙使用锚固剂填充,容易受施工破坏的地方应加保护装置。
在土体等松软结构埋设水平位移测点应采用混凝土桩顶插入水平位移桩的形式,混凝土桩采用直径10CM地下50C M地面10CM,中心用钢筋加固。
如有需要应加保护装置,并设置醒目标志。
实物图如下:仪器架设:到达测量现场后打开仪器箱一段时间,使仪器温度与周围环境温度相适应,消除由环境温度带来的误差。
检查设备是否完整,配件是否齐全,电源电力是否充足等。
仪器架设时应注意仪器安全,在光滑的地面上架设全站仪时须在脚架上套绳索,防止脚架滑落损坏仪器。
全站仪脚架高度与观测者肩高齐平,拧紧脚架螺旋,将脚架均匀架设在基准点上。
取出仪器一手提全站仪手提柄,一手拧紧中心螺旋,将全站仪平稳架设在脚架上。
对中整平:在有强制对中装置的观测墩上架设全站仪时,应一手提全站仪手提柄,另一只手旋转基座使仪器牢固地固定在观测墩上。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Monitoring of Building ExcavationEngineering2009—04—29发布 2009—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Monitoring of BuildingExcavation EngineeringGB 50497—2009主编部门:山东省建设厅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9年09月0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北京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由济南大学会同9个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共有9章及7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频率、监测报警、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等。
本规范是我国首次编制的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调查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建筑基坑工程监测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科技成果,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并形成了专题研究报告,通过各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意见。
本规范的初稿、征求意见稿经多次编制工作会议的讨论、反复修改后,形成送审稿并通过了审查。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本规范的质量,敬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济南大学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管理组(济南市济微路106号,邮编25002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 50497-20091 总 则1.0.1 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信息化施工和优化设计提供依据,做到成果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建筑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土及软土建筑基坑工程监测,不适用于岩石建筑基坑工程以及冻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等特殊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建筑基坑工程监测。
1.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订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1.0.4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2.0.1 建筑基坑 building excavation为进行建(构)筑物基础、地下建(构)筑物施工所开挖形成的地面以下空间。
2.0.2 基坑周边环境 surroundings around building excavation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阶段,基坑周围可能受基坑影响的或可能影响基坑的既有建(构)筑物、设施、管线、道路、岩土体及水系等的统称。
2.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monitoring of building excavation engineering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阶段,对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检查、量测和监视工作。
2.0.4 支护结构 bracing and retaining structure为保证基坑开挖和地下结构的施工安全以及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进行临时支挡、加固的一种结构体系。
包括围护墙和支撑(或拉锚)体系。
2.0.5 围护墙 retaining structure基坑周边承受坑侧土、水压力及一定范围内地面荷载的壁状结构。
2.0.6 支撑 bracing在基坑内用以承受围护墙传来荷载的构件或结构体系。
2.0.7 锚杆 anchor rod一端与围护墙联结,另一端锚固在土层或岩层中的承受围护墙传来荷载的受拉杆件。
顶管施工监测监控措施
顶管施工监测监控措施为保证施工安全,并做到及时报警需进行基坑、地表变形观察。
通过监测资料与设计参数的对比,可以分析设计的正确性与合理性,科学合理地安排下一步工序。
必要时,通过及时修改设计,使之更加合理,施工也更加安全。
工程的现场监测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1监测仪器水准仪、全站仪、棱镜2工作井沉降监测2.1测点布置2.2监测与巡视根据《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对基坑进行监测,监测报警值及监测频率如下: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本工程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根据规范要求,顶管工作井监测周期如下:(1)顶管工作井开挖深度≤5m时,为1次/2天;(2)顶管工作井开挖深度>5m至槽底时,为1次/1天;(3)顶管施工时间≤7d,1次/1天;(4)顶管施工时间7~14d,1次/2天;(5)顶管施工时间14~28d,1次/5天;(6)顶管施工时间>28d,1次/10天。
(7)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开挖后每天派人到现场巡视,巡视工作内容如下:1)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2)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3)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4)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5)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
6)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7)基准点、测点完好状况;8)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9)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巡视检查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
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
3地表沉降监测地面最终沉降控制值按照隆起不大于10mm,沉降不大于30mm控制,沉降速率不大于3mm/天。
3.1监测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均为规划拆迁范围,并结合以往类似工程的一些经验,确定本次监测范围为顶管中心轴线处地面。
基坑监测要求
基坑监测要求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支护结构;地下水状况;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周边建筑;周边管线及设施;周边重要的道路;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抓住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它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4.3.1 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4 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3 巡视检查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4.3.4 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巡视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
基坑监测报警值及报警制度
基坑监测报警值及报警制度
一、报警值、控制值一览表
根据相关规范和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各监测项目的报警值及控制值如下:
二、安全监测报警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最大值的累计值。
2)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突然明显增大或场地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支护结构的支撑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的迹象。
4)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5)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
6)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1)
4监测项目一般规定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1支护结构。
2地下水状况。
3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周边建筑。
5周边管线及设备。
6周边重要的道路。
7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仪器监测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进行选择。
表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续表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执行。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巡视检查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1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4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巡视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
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II级预警控制值、I级红色报警控制值参考表
75~80mm,且小于0.75%h;或变化速率6mm/d
85~95mm,且小于1.0%h;或变化速率10mm/d
钢板桩
30~55mm,0.6%h;或变化速率3mm/d
65~80mm,0.75%h;或变化速率5mm/d
90~100mm,0.95%h;或变化速率8mm/d
25~30mm,且小于0.4%h;
或变化速率10mm/d
55~60mm,且小于0.8%h;
或变化速率15mm/d
75~80mm,且小于0.4%h;
或变化速率20mm/d
型钢水泥土墙
15~30mm,且小于0.45%h;或变化速率2mm/d
50~70mm,且小于0.65%h;或变化速率4mm/d
70~90mm,且小于0.95%h;或变化速率8mm/d
45~55mm,0.55%h;或变化速率4mm/d
75~80mm,0.75%h;或变化速率6mm/d
80~95mm,1.0%h;或变化速率10mm/d
4、支撑立柱竖向位移
20~35mm;变化速率2mm/d
30~45mm;变化速率5mm/d
50~65mm;变化速率7mm/d
35~45mm;变化速率5mm/d
附录A
表Q II级预警控制值、I级红色报警控制值参考表
监测项目
支护结构类型
控制值类别
基坑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1、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
放坡、土钉墙、喷锚支护、无水钢板桩、悬臂灌注桩
II级橙色预警值:
30~45mm且小于0.4%h;
或变化速率4mm/d
50~65mm且小于0.8%h;
基坑监测方法
基坑监测方法(1)测斜仪观测深层土体水平位移在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中,采用数字式测斜仪(包括自动记录数据采集仪,数字式传感器)。
测量系统由数据采集仪、电缆、传感器(探头)和埋设在支护桩(墙)中或在边坡土体中的测斜管组成。
测斜管内壁上有两对方向相互垂直的导槽,在水平面上人为地规定为A0-A180和B0-B180两个方向,一般设定A0-A180方向为垂直于基坑边线或边坡走向。
测量时探头自下而上逐段测量与垂直线之间的倾角变化,即可得出不同深度部位的水平位移,与基准数据进行比较,可求出任一深度处的累计水平位移量。
测量时假定管底端为不动点,而当不能保证底端不动而要得出绝对水平位移时,必须以管顶端点为基准,用经纬仪测出其绝对水平位移,由此推算各深度的绝对水平位移。
(2)坡顶水平位移监测水平观测采用高精度全站仪,可自动记录数据,自动分析,是目前测量水平位移最先进仪器。
(3)坡顶沉降、周边建筑沉降监测沉降观测采用仪器为高精度水准仪,标尺采用铟钢水准尺。
按逆时针方向环形闭合路线观测,最后闭合于基准点上。
每个测站仪器摆设的位置距前后标尺尽可能相等。
在打桩施工及基坑开挖的影响范围外设置三个基准点,在每次观测前对基准点进行复核,当基准点的变差Δ符合Δ≤2μ0√2Q,可判断基准点处于稳定状态。
环形闭合差按二级水准精度要求,fn≤1.0√n,n为测站数。
(4)监测频率1)观测频率:开挖深度≤5m时,每2天观测1次;开挖深度大于5m小于等于10m时,每1天观测1次。
2)当监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2~3天监测一次),但雨天或出现变形速率加大时应加大监测密度,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实时跟踪监测: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超深、超长开挖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
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值。
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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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mm
重点区域
(地铁侧)
2mm/d连续2d以上
21mm
30mm
3
支撑轴力
设计值的70%
-
设计值的70%
4
钢立柱竖向位移
2mm/d续2d以上
28mm或者差异沉降14mm
40mm或者差异沉降20mm
5
坑外地下水位
500mm/d
-
1000mm
6
地表沉降
2mm/d续2d以上
14mm
20mm
7
坑底回弹
3mm/d连续2d以上
21mm
30mm
1)围护墙墙顶水平、竖向位移监测:
①一般区域(非地铁侧):水平30mm、3mm/d;竖向20mm、3mm/d;
②重点区域(地铁侧):水平20mm、2mm/d;竖向10mm、2mm/d;
2)支护结构、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①一般区域(非地铁侧):40mm、3mm/d;
序号
项目
报警值
预警值
报警值
1
围护墙墙顶位移
一般区域(非地铁侧)
水平
3mm/d连续2d以上
21mm
30mm
竖向
3mm/d连续2d以上
14mm
20mm
重点区域(地铁侧)
水平
2mm/d连续2d以上
14mm
20mm
竖向
2mm/d连续2d以上
7mm
10mm
2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支护结构、土体深层水平位移
一般区域
(非地铁侧)
3mm/d连续2d以上
②重点区域(地铁侧):30mm、2mm/d;
3)支撑轴力:该道支撑设计值的70%;
4)钢立柱竖向位移:立柱竖向位移报警值为累计40mm或者差异沉降20mm、2mm/d;
5)坑外地下水位监测:1000mm、500mm/d;
6)地表沉降监测:20mm、2mm/d;
7)坑底回弹:30mm、3m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