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03.02.10【实施日期】2003.04.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失效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2016)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业经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代) 韩寓群二00三年二月十日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纳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效能、节约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与分类管理。
第五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统一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市、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机构编制部门)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并接受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第六条设立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有明确的职责任务;(二)有明确的举办主体;(三)有合法、稳定的资金来源;(四)有必要的工作场所;(五)有资质要求的,应先取得相应资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设立事业单位,由其举办主体按照管理权限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立项申请。
立项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法律法规依据、必要性及发展规划;(二)机构名称、类型、职责任务、基本规模、经费来源、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和编制数额、领导职位设置及职数。
鄄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鄄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以下单位2012年度年检合格,现予公告:事证号名称地址137292900292 鄄城县董口镇防保站鄄城县董口卫生院137292900163 鄄城县临卜中心卫生院鄄城县临卜镇南街南环路中段路北137292900154 鄄城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鄄城县鄄城镇人民街165号137292900279 鄄城县旧城镇防保站鄄城县旧城镇卫生院137292900301 鄄城县李进士堂镇防保站鄄城县李进士堂镇李进士堂村137292900278 鄄城县水务局物资服务站鄄城县鄄城镇古泉南路87号137292900211 鄄城县吉山中心卫生院鄄城县吉山镇南街137292900209 鄄城县什集镇卫生院鄄城县什集镇北街105号137292900248 鄄城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鄄城县鄄城镇人民街165号137292900261 鄄城县地租征收办公室鄄城县鄄城镇人民街165号137292900274 鄄城县土地勘察测绘队鄄城县鄄城镇人民街165号137292900212 鄄城县国土资源局档案室鄄城县鄄城镇人民街165号137292900221 鄄城县统一征地办公室鄄城县鄄城镇人民街165号137292900275 鄄城县土地变更调查所鄄城县鄄城镇人民街165号137292900277 鄄城县土地登记事务所鄄城县人民街165号137292900276 鄄城县土地评估事务所鄄城县鄄城镇人民街165号137292900296 鄄城县董口镇董口中学鄄城县董口镇137292900284 鄄城县红船镇防保站红船卫生院137292900293 鄄城县临卜镇防保站鄄城县临卜镇卫生院137292900280 鄄城县郑营乡卫生院郑营乡郑营街10号137292900102 鄄城县左营中心卫生院鄄城县左营乡左北东街137292900302 鄄城县会计核算中心鄄城县人民路106号137292900305 鄄城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鄄城县黄河路西路121号137292900306 鄄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鄄城县黄河路西段121号137292900307 中共鄄城县委鄄城县人民政府考核办公室古泉北路92号县委办公楼137292900002 鄄城县第一中学鄄城县鄄城镇环城南路49号137292900198 鄄城县第三中学(鄄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鄄城县经济林二场137292900003 山东省鲁西黄牛原种场鄄城县青年路15号137292900004 山东省鄄城县公证处鄄城县鄄城镇教育胡同2号137292900005 山东亘古律师事务所鄄城县鄄五路中段137292900007 鄄城县凤凰乡中学鄄城县凤凰乡大户刘村137292900008 鄄城县凤凰乡中心学校鄄城县凤凰乡凤凰村南137292900009 鄄城县大埝乡中学鄄城县大埝乡政府西200米137292900010 鄄城县大埝乡中心校鄄城县大埝乡大埝村137292900011 鄄城县教研室鄄城县青年路西段89号137292900014 鄄城县第十二中学鄄城县青年路东段6号137292900029 山东省鄄城县实验中学鄄城县青年路西段226号137292900030 山东省鄄城县第二中学(鄄城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鄄城县吉山镇学校)137292900032 鄄城县畜牧局鄄城县人民路136号137292900075 鄄城县闫什镇中学闫什镇西街137292900201 鄄城县烈士陵园鄄城县青年路4号137292900202 鄄城县第二人民医院鄄二路140号137292900213 山东省鄄城县干休所鄄城镇西大街228号137292900214 鄄城县党史委鄄城县委院内137292900215 鄄城县物资局鄄二路南段269号137292900216 国家统计局鄄城调查队鄄城县政府办公楼137292900217 鄄城县多种经营办公室鄄城县政府办公楼237292900151 鄄城县林业场圃站鄄城镇西街237292900152 鄄城县林业局林业工作站鄄城镇西街137292900224 鄄城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鄄城县人民路东段137292900225 鄄城县档案局鄄二路80号137292900227 鄄城县妇幼保健院鄄城县鄄城镇东大街98号137292900228 红船镇中学鄄城县红船镇137292900229 鄄城县红船镇中心校鄄城县红船镇137292900230 鄄城县旅游局(鄄城县孙膑旅游城建设管理处)鄄城县人民路36号137292900231 鄄城县左营乡左营完小左营南街137292900232 山东省鄄城县农业机械管理局鄄二路南段137号137292900233 鄄城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鄄四路南段路东137292900234 鄄城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鄄五路中段路东137292900235 鄄城县企业保险事业处鄄四路南段路东137292900236 鄄城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鄄四路南段路东137292900237 鄄城县失业保险事业处鄄五路中段10号137292900239 鄄城县地震局鄄城县人民路36号137292900240 鄄城县残疾人联合会鄄城县黄河西路121号137292900241 鄄城县商务执法大队鄄城县人民路西段113号137292900243 鄄城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鄄城县人民路36号137292900244 鄄城县基层财政管理局鄄城县人民路东段137292900245 鄄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鄄城县人民路东段137292900247 鄄城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鄄城县人民路东段137292900249 鄄城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鄄城县人民路东段137292900250 鄄城县科学技术开发中心鄄城县人民路36号137292900251 中共鄄城县委鄄城县政府考核办公室鄄城县委办公楼137292900252 鄄城县李进士堂镇初级中学鄄城县李进堂镇李进士堂村137292900253 鄄城县临卜镇中心学校鄄城县临卜南街137292900254 鄄城县富春乡初级中学鄄城县富春乡富春行政村137292900255 鄄城县富春乡中心学校鄄城县富春乡富春行政村137292900256 鄄城县李进士堂镇中心学校鄄城县李进士堂镇银杏街南首137292900257 鄄城镇第三完全小学鄄城县建设路东段137292900258 鄄城镇南城完小鄄城县青年路9号137292900259 孙膑书画院鄄六路东150米路北137292900260 鄄城县审计局审计执法大队鄄城县人民路东段路南137292900262 鄄城县文联鄄城县委办公楼137292900263 鄄城县广播电视局鄄城县古泉路富民巷6号137292900264 山东省鄄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鄄城县鄄二路27号137292900265 鄄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鄄城县人民路36号137292900267 鄄城县经济运行办公室鄄城县人民路36号137292900268 鄄城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鄄城县建设路东段137292900269 鄄城县水库管理处鄄五路南段004号137292900270 鄄城县体育运动场鄄城县建设路6号137292900271 山东省中国斗鸡原种场鄄城县青年路东段137292900272 山东省鄄城县人民剧院鄄二路31号137292900273 鄄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鄄城县青年路105号237292900012 鄄城县环境监察大队鄄城县建设路54号237292900013 鄄城县环境监测站鄄城县建设路西段54号237292900033 鄄城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鄄城县人民路西段136号137292900038 鄄城县蔬菜办公室鄄城县人民路136号137292900039 鄄城县植物保护站鄄城县人路西段落146号137292900040 鄄城县种子公司鄄城县鄄二路268号137292900041 鄄城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鄄城县人路136号137292900042 鄄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鄄城县农业局137292900049 鄄城县农村自来水服务中心鄄二路南段005号137292900050 鄄城县水务局旧城引黄灌区管理处鄄城县北关这安泰胡同10号137292900074 鄄城县实验小学鄄二路教育胡同3号137292900051 鄄城县水务局苏泗庄引黄灌区管理处鄄城镇青年路西段214号137292900061 山东省鄄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鄄城县人民路东段137292900072 山东省鄄城县图书馆鄄城县人民路西段113号137292900073 山东省鄄城县文化馆鄄城县人民路98号137292900076 鄄城县闫什镇中心学校闫什镇闫什村137292900077 鄄城县吉山镇中学鄄城县吉山镇西街137292900078 鄄城县吉山镇中心学校鄄城县吉山镇南街137292900079 鄄城县什集镇中学鄄城县什集镇南1华里137292900080 鄄城县什集镇中心校鄄城县什集镇什集村137292900104 鄄城县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处鄄二路南段137292900118 鄄城县实验幼儿园鄄城县建设路137292900119 鄄城县人民医院鄄城镇肖宁街5号137292900120 鄄城县闫什中心卫生院鄄城县闫什镇137292900121 鄄城县凤凰乡卫生院鄄城县凤凰乡137292900122 鄄城县大埝乡卫生院鄄城县大埝乡137292900123 鄄城县鄄城镇卫生院鄄五路南段路东137292900124 鄄城县富春乡卫生院鄄城县富春乡137292900125 鄄城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鄄城县人民路西段137292900130 鄄城县中医院鄄城县建设路52号137292900131 鄄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鄄城县建设路东段路南137292900139 鄄城县水产局鄄城县人民路西段237292900107 鄄城县交通局稽查大队鄄二路南段237292900108 鄄城县交通局郑营交通管理所鄄城县郑营乡237292900109 鄄城县交通局吉山交通管理所鄄城县吉山镇237292900110 鄄城县交通局董口镇交通管理所鄄城县董口镇237292900111 鄄城县交通局红船镇交通管理所鄄城县红船镇237292900112 鄄城县交通局左营交通管理所鄄城县左营乡137292900140 鄄城县红船镇卫生院鄄城县红船镇137292900141 鄄城县国有谷林苗圃鄄城县富春乡北1公里137292900142 鄄城县国有金堤苗圃鄄城县富春乡金堤口137292900143 鄄城县国有辘湾苗圃鄄城县梁屯东1公里137292900144 鄄城县国有经济林一场鄄城县临卜乡东1公里137292900145 鄄城县国有经济林二场鄄城县城西三华里137292900155 鄄城县临卜镇中学鄄城县临卜镇137292900156 鄄城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鄄五路北段137292900157 鄄城县房地产管理局鄄五路北段137292900179 鄄城县自来水公司鄄一路南段路东137292900180 鄄城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鄄五路南段路西137292900181 中共鄄城县委党校鄄城县技工学校鄄城县黄河西路221号137292900182 鄄城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鄄二路北段137292900183 山东省鄄城县文物管理所(中国鲁锦博物馆)人民路西段113号137292900184 鄄城县聋哑学校鄄城县青年路东段30号137292900185 鄄城县彭楼镇中学鄄城县彭楼镇137292900186 鄄城县彭楼镇中心学校(无)鄄城县彭楼镇137292900187 鄄城县郑营乡郑营中学郑营乡郑营西街137292900188 鄄城县郑营乡郑营完小郑营乡郑营西街137292900189 鄄城县左营乡左营中学鄄城县左营南街137292900190 鄄城镇中学鄄二路北段137292900199 鄄城县教师进修学校鄄城县青年路87号137292900218 鄄城县老龄委员会办公室鄄城县人民路36号137292900219 鄄城县职业教育中心鄄城县政府办公楼137292900220 鄄城县商业局鄄城县建设路38号137292900222 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鄄城分校鄄城县人民路136号137292900223 鄄城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鄄二路南段005号137292900308 鄄城县土壤肥料工作站.鄄城县人民街246号137292900304 鄄城县鄄城镇防保站鄄城县鄄5路南段137292900291 鄄城县彭楼镇防保站鄄城县彭楼镇卫生院137292900281 鄄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鄄城县人民路36号137292900282 鄄城县引马乡防保站鄄城县引马乡卫生院137292900286 鄄城县什集镇防保站鄄城县什集镇卫生院137292900283 鄄城县左营乡防保站鄄城县左营乡卫生院137292900290 鄄城县大埝乡防保站鄄城县大埝乡防保站137292900288 鄄城县郑营乡防保站鄄城县郑营乡卫生院137292900289 鄄城县凤凰乡防保站鄄城县凤凰乡卫生院137292900285 鄄城县吉山镇防保站吉山镇卫生院137292900287 鄄城县闫什镇防保站闫什镇卫生院137292900298 鄄城县引马乡卫生院鄄城县引马乡转盘北50米137292900192 鄄城县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中心鄄城县鄄城镇人民街165号137292900204 鄄城县彭楼镇卫生院鄄城县彭楼镇彭楼村西街137292900101 鄄城县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站鄄城县古泉路136号137292900266 鄄城县彭楼镇麻寨中学鄄城县彭楼镇麻寨村南1公里137292900303 鄄城县引马乡中心学校鄄城县引马乡东街137292900153 鄄城县土地储备中心鄄城县鄄城镇人民街165号137292900300 山东省鄄城县引马中学鄄城县引马东街137292900299 鄄城县闫什镇张志门中学鄄城县闫什镇张志门行政村137292900103 鄄城县旧城中心卫生院鄄城县旧城镇137292900205 鄄城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鄄城县政府办公楼137292900210 鄄城县董口镇卫生院鄄城县董口镇董口街4号137292900297 鄄城县董口镇双庙中学鄄城县董口镇后田铺村137292900295 鄄城县董口镇中心学校鄄城县董口镇137292900294 鄄城县左营乡陈良中学鄄城县左营乡左营村。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二届市政府兼职督学的通知-菏政字〔2017〕2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二届市政府兼职督学的通知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二届市政府兼职督学的通知菏政字〔201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建立高素质、专业化市级督学队伍,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菏泽市督学管理办法》(菏政发〔2016〕35号)相关规定,经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决定聘任单钢建等78名同志为第二届市政府兼职督学,聘期3年。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单钢建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科长孟庆瑞菏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机构编制科科长郭志合菏泽市人民政府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刘志飞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科科长潘杰功菏泽市财政局副局长周靖菏泽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马洪彬菏泽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主任科员汪如春菏泽市审计局副调研员张广周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沙元革菏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李志鹏菏泽市国家税务局教育科科长吴波菏泽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审理科科长姚红奇菏泽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一科科员王保华菏泽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段方运菏泽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秦清春菏泽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陈安友菏泽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崔中儒菏泽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科长郭俊峰菏泽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刘嶒菏泽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希成菏泽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科员孙康菏泽市教育局师范师训科科员王志军菏泽市电化教育馆馆长郜敬民菏泽市实验教学研究室主任王本启菏泽市职业教育研究室主任朱启勇菏泽市教学研究室副主任张君战菏泽市教学研究室副主任韩建华菏泽市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孔祥英菏泽市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刘月升牡丹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陈凤臣牡丹区教育局托幼办主任万华奇牡丹区第二小学副校长刘建牡丹区长城学校副书记史洪宪定陶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樊庆丽定陶区教育局督导办公室主任田永强定陶区第二中学校长李贵青定陶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校长田浩运曹县教育局副局长张艳平曹县第一初级中学校长周沫曹县磐石办事处中心学校校长曹慧芳曹县第一实验小学校长赵忠新成武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江云成武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王忠信成武县孙寺镇中心学校校长朱连华成武县永昌中心校校长王关文单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丰冬梅单县教育局师训科科长孙钦留单县一中校长葛运芳单县实验中学校长渠勇巨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王友山巨野县教研室副主任李法岗巨野县凤凰中学副校长刘雪品巨野县实验幼儿园园长石德立郓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马国政郓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韩应乾郓城县黄泥冈镇中心校校长曹务成郓城县第一初级中学校长苏兆建鄄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高贤立鄄城县教学研究室主任胡继东鄄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崔景华鄄城县古泉中心校校长扈桂才鄄城县南城小学校长刘卫军东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刘西高东明县教研室副主任杨进波东明县职业教研室主任许金明东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徐爱丽市经济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教研员毛学平市经济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教研员高岩市经济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教研员张红伟菏泽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王喜梅菏泽高新区万福办中心幼儿园园长李国宝菏泽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教研员孙保福菏泽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杨智慧菏泽职业学院学生处副主任陈洪昌菏泽第一中学教科处主任李印祥菏泽信息工程学校教学工作部部长毛丕显菏泽市特教中心校长曾广国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校长菏泽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17日——结束——。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30•【字号】菏政办发〔2014〕72号•【施行日期】2014.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菏政办发〔2014〕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30日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鲁发〔2014〕11号)、市编委《关于菏泽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菏编〔2014〕41号),设立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正县级派出机构。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如下:一、主要职责(一)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全市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三)审核市政府各部门进入或退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进驻部门开展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并根据有关要求和本地实际调整服务事项。
(四)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登记、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程序、时限,拟订并监督落实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等制度。
(五)对政务服务中心各办事岗位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建议通报派驻部门。
(六)受理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七)承担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
(八)组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审批业务、规范化服务和电子政务技能等培训工作。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的通知-鲁编办发[2014]3号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的通知(鲁编办发〔2014〕3号)各市、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有关部门(单位),省属经济组织,有关国有企业:现将《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1月3日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事业单位章程建设工作,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等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章程的制定(修订)、审核、监督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章程是事业单位为确保实现社会公益目标,依法制定的关于本单位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基本规范。
第四条章程制定应当遵循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章程用语应当准确、简洁、规范,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章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
第二章内容第六条事业单位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名称、住所、类型、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和举办单位;(二)宗旨和业务范围;(三)组织机构;(四)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五)信息公开;(六)修改程序;(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建议;(八)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章程载明的单位名称、住所、类型、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和举办单位等应当与机构编制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或预核准的法人登记管理事项一致。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党政机构设置的意见-中编[1993]4号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党政机构设置的意见正文:----------------------------------------------------------------------------------------------------------------------------------------------------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党政机构设置的意见(中编〔1993〕4号)按照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的要求,依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面积等情况,现对地方各级党政机构设置限额和必设机构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执行。
一、省、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机构一般设55个左右。
经济发达、人口众多的省、可略多于55个;经济比较发达、人口较多的省、自治区,应少于55个;经济不太发达、人口较少的省、自治区应更少一些。
直辖市党委、政府的工作机构设75个左右。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必设机构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政府必设机构为:办公厅、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局)、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贸易厅、文化厅、卫生厅、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厅、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人事厅、劳动厅可分设也可合设。
二、自治州的党政工作机构设置35个左右。
地区党委和行署的办事机构设30个左右。
自治州党委必设机构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政府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划与经济局、教育局(或教育与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区党政必设机构参照自治州的机构设置。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知-菏政办发〔2019〕4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知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5号)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现将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公布之日起,各制定主体可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就行政管理事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三统一”工作制度。
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对制定主体进行核实增减,并向社会公布。
未经确定并公布的部门、单位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将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核范围,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确保应审必审。
一要落实合法性审核责任。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确定具体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机构(以下统称审核机构)。
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由起草部门审核机构先行审核后,报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市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本部门审核机构进行审核。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26•【字号】菏政办发〔2014〕66号•【施行日期】2014.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菏政办发〔2014〕6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26日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菏泽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及《菏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菏泽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菏编〔2014〕41号),设立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和取消的职责1.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取消开办商品展销会的登记管理职责。
3.取消机动车辆交易验证的管理职责。
4.取消世界博览会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核准的管理职责。
5.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实收资本、验资报告的管理职责。
(二)增加和承接的职责1.增加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责。
2.增加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的职责。
3.增加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信用约束机制职责。
4.增加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职责。
5.承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监管,着力规范市场秩序。
2.加强注册登记监管服务职责,深化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
3.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职责,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沟通共享、信用信息披露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提高协同监管执法能力,构建市场监管新格局。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30•【字号】菏政办发[2011]44号•【施行日期】201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菏政办发〔2011〕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和《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09〕25号),组建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对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三)负责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美术品销售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非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等行为。
(四)组织协调文化市场跨县区的综合执法和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全市性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五)负责对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协调监督;负责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六)负责全市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日常督查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执法错案追究办法等规定;对下级处罚不当、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进行纠正或处理。
《山东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
《山东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山东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完整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服务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
第四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应当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重点加强教育、卫生等领域的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第五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应当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工作,推动实现机构编制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七条事业单位机构管理包括下列事项:(一)事业单位的设立、合并或者撤销;(二)事业单位举办主体、经费来源的确定或者调整;(三)事业单位机构名称、类型、机构规格、职责任务以及内设机构的确定或者调整。
第八条事业单位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以公益为目的,有明确的职责任务;(二)有明确的举办主体;(三)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四)有必要的工作场所;(五)有资质要求的,应当先取得相应资质;(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事业单位,举办主体应当按照上述条件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方案。
第九条事业单位分为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公益三类。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菏泽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菏泽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17•【字号】菏政办发[2012]41号•【施行日期】2012.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菏泽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12〕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菏泽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暂行办法(菏泽市财政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促进部门预算编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参照山东省《关于编制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实行部门预算的市直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部门预算编制原则(一)制度预算原则。
财政收支预算的编制,应以现行财政政策、收支范围和标准为依据,不断建立健全财政收支制度体系,规范预算编制和安排。
(二)零基预算原则。
收入根据经济发展预期和市级部门、单位收入职能科学编制,结合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确定市级当年财力。
支出以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为依据,打破以往年度基数加增长编制办法,在“零”基数基础上全面核定和分配各项财政开支。
(三)绩效预算原则。
探索构建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促进公共财政建设为核心,以实现绩效预算为目标的支出绩效考评体系,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依据,初步建立支出预算绩效激励机制。
(四)收支平衡原则。
支出预算编制与部门履行的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方针,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确保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017年鄄城编办部门预算
2017年鄄城县编办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一部分:概况一、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拟定全县行政编制分配、调整方案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方案;建立健全全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使用、调整、调配和管理,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
(四)研究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各镇区办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审批全县各级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职数核定及机构编制调整等事项;协调县直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各镇区办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推进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拟定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各类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以及机构编制调整等事项;负责报批各类事业单位设立、调整立项计划,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七)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跟踪考核评估制度;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八)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各类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并拟定考核细则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拟定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用人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聘、招考以及各类人员调整的编制使用意见,负责开具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通知单》或《编制函件》和增人计划卡,以及《鄄城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调卡通知单》并监督检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30•【字号】菏政办发[2011]43号•【施行日期】201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菏政办发〔2011〕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菏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7号)和《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09〕25号),设立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原市广播电视局行政执法以外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整合原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原市广播电视局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职能划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四)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五)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应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本领域的体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四)组织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鄄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鄄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鄄编办[2012]1 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通知县直各部门、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2005‟15号)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事业单位法人2011年度检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时间自2012年2月8日起至3月31日止,逾期不再办理年检手续。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法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给予书面警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要做出书面检查,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否则将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布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并严格按照菏编办…2007‟9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后,需要重新领用的事业单位,一律要写出书面申请,并对资产状况进行专门审计后,方可按重新设立登记程序办理。
二、年检地点及联系方式地点:鄄城县政府一楼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联系人:周阳娜联系电话:2421490,E-mail:jcsydj@。
三、年检对象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并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为2012年3月31日之前的事业单位法人;四、年检内容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全面检验事业单位一年来贯彻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从事内部管理的情况。
具体包括审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和听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年度工作情况介绍等。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须如实填写时下列内容:(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二)资产损益情况;(三)对条例和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四)绩效和受奖惩情况;(五)涉及诉讼情况;(六)社会投诉情况;(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八)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各项内容具体的填写说明见附件1五、年检需提交的材料(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表格可登录下载);(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三)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提交本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和收支情况表(表样见附件2),非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将所要求提交财务报表的内容在审计报告中反映(表样见附件3);(四)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事业单位有效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五)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印模式样(红章)及本单位公章;(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七)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八)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山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科学配置行政机构职责,规范机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机构,是指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工作机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等。
本办法所称行政编制,是指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核定的行政机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
第三条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应当适应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行政机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以及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严控机构编制,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优化人员数额与职数的结构比例。
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提高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制度。
第六条机构编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凡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报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其办公室按程序专项办理,不得以调研报告、工作汇报、领导批示代替专项请示。
除专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外,各部门拟订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领导讲话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规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不得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不得要求下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增加编制。
第二章职责配置第八条行政机构职责配置,以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为依据,坚持职责法定、完整统一、权责一致的原则。
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责,应当交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确需多个行政机构共同承担的,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协办关系,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第九条行政机构职责主要通过部门三定规定确定,也可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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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鄄编办[2012]1 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通知县直各部门、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2005‟15号)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事业单位法人2011年度检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时间自2012年2月8日起至3月31日止,逾期不再办理年检手续。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法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给予书面警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要做出书面检查,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否则将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布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并严格按照菏编办…2007‟9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后,需要重新领用的事业单位,一律要写出书面申请,并对资产状况进行专门审计后,方可按重新设立登记程序办理。
二、年检地点及联系方式地点:鄄城县政府一楼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联系人:周阳娜联系电话:2421490,E-mail:jcsydj@。
三、年检对象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并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为2012年3月31日之前的事业单位法人;四、年检内容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全面检验事业单位一年来贯彻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从事内部管理的情况。
具体包括审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和听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年度工作情况介绍等。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须如实填写时下列内容:(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二)资产损益情况;(三)对条例和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四)绩效和受奖惩情况;(五)涉及诉讼情况;(六)社会投诉情况;(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八)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各项内容具体的填写说明见附件1五、年检需提交的材料(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表格可登录下载);(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三)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提交本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和收支情况表(表样见附件2),非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将所要求提交财务报表的内容在审计报告中反映(表样见附件3);(四)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事业单位有效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五)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印模式样(红章)及本单位公章;(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七)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八)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事业单位法人提交的有关文件、材料、应当齐全、有效;复印件用A4纸,不得断页复印,并在首页加盖事业单位的行政公章,以示对该文件材料的合法、有效负责。
凡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举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开办资金比原核准登记的数额减少20%或增加60%以上的,经批准宗旨和业务范围发生较大变化的事业单位法人,须办理变更手续。
之前未办理的,在年检时一并办理,年检材料应按照变更后的事实填写。
六、年检步骤(一)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作出合格标记,其证书有效期延续至下一年度年检的截止日期。
(二)年检不合格的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责令举办单位负责进行限期整改。
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按规定注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
经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1、擅自变更单位名称、业务范围或经费无保障的;2、核准登记后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3、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的;4、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变更登记的;5、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行为的;6、违反规定接受或者违反规定使用捐赠、资助的;7、登记管理信息未按规定公开或者备案的;8、未按规定进行依法纳税或者有违约现象的;9、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且尚未结案的。
(三)对年检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对违反规定限期未予整改的,县编办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宜;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规定注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情节严重的,机构编制部门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核销编制。
七、有关要求事业法人年检工作是条例和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重要检验事项,是依法加强事业法人监管的重要形式。
认真做好事业法人年检工作,对于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县直各主管部门要依法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所属事业法人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认真组织事业法人开展年度运行情况检查,严格审核所属事业法人年检材料。
各事业单位法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依照条例、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要求,在依法认真搞好自查的基础上,如实填报年检材料,做到事实清楚、表述准确、符合规范,并按照规定程序、时限要求和统一安排参加2011年度检验,确保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附件2: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提交的财务报表附件3: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审计报告中应包含的财务报表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1、事证第号:填写本单位法人证书号码。
2、()年度:本次年度报告填写“2011”年度。
3、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由现任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签名。
5、填报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报告的日期。
6、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本单位在2011年度内:(1)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那些具体的业务活动;(2)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4)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7、经费收支情况:以年未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8、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受奖惩情况”:填写是否受到有关部门对单位的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评估情况”填写是否接受过评估以及评估的结果。
如没有此项情况,填写“无”。
9、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如没有此项情况,填写“无”。
10、人员编制:填写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
11、从业人数:填写在编人数。
12、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填写基本账户的银行及帐号。
13、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的分管领导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和其他相关文件、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签署“情况属实,同意年检”的意见,分管领导亲笔签名,标明日期,加盖举办单位的行政公章。
14、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具体经办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2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提交的财务报表(一)事业单位年检财务报表(封面)举办单位(章):事业单位(章):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时间:(二)资产负债表事业单位:单位:元行次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末行次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末一、资产合计 1 四、负债合计28流动资产 2 借入款项29 其中:现金 3 其中:银行贷款30 银行存款 4 应付票据31应收票据 5 应付账款32应收账款 6 预收账款33预付账款7 其他应付款34其他应收款8 应缴预算款35材料9 应缴财政专户款36产成品10 应交税金37对外投资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38固定资产原值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39减:累计折旧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40 固定资产净值14 41无形资产15 五、净资产合计42财政应返还额度16 事业基金43其他17 其中:一般基金4418 固定基金4519 专用基金4620 经营结余4721 其他净资产4822 49二、预拨下年补助23 六、预收下年补助5024 51三、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合计25七、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合计52 26 其中:基建借款53资产部类合计27 负债部类合计54 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三)收入支出决算表(表3)事业单位:单位:元收入支出项目行次决算数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决算数项目(按经济分类) 行次决算数栏次 1 栏次 2 栏次 3 一、财政拨款 1 一、一般公共服务32 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50其中:政府性基金 2 二、外交33 工资福利支出51二、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 3 三、国防34 商品和服务支出52三、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四、事业收入 5 五、教育36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4其中: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 6 六、科学技术37 赠与55五、经营收入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38 债务利息支出56六、附属单位缴款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39 基本建设支出57七、其他收入9 九、医疗卫生40 其他资本性支出58其中:从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10 十、环境保护41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59 非本级财政拨款11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42 其他支出6012 十二、农林水事务43 二、上缴上级支出6113 十三、交通运输44 三、经营支出6214 十四、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45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6315 十五、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46 6416 十六、金融监管支出47 6517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48 6618 十八、其他支出49 67本年收入合计19 本年支出合计6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0 结余分配69 上年结余21 交纳所得税70 基本支出结余22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71其中:财政拨款结余23 转入事业基金72项目支出结余24 其他73其中:财政拨款结余25 年末结余74经营结余26 基本支出结余7527 其中:财政拨款结余7628 项目支出结余7729 其中:财政拨款结余7830 经营结余79合计31 合计809附件3 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审计报告中应包含的财务报表(一)资产负债表事业单位:单位:元行次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末行次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末一、资产合计 1 二、负债合计25流动资产 2 流动负债26 货币资金 3 短期借款27 短期投资 4 应付票据28 应收票据 5 应付账款29 应收账款 6 应付工资30 应收补贴款7 应付福利费31 存货8 应交税金32其他流动资产9其他流动负债33长期投资10 长期负债34 固定资产原值11 递延税款贷项35 减:累计折旧12 其他36 固定资产净值13 37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 38固定资产净额15 三、少数股东权益39 工程物资16 40 在建工程17 四、所有者权益合计41固定资产清理18实收资本(股本)42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19其中:国家资本43无形资产20 资本公积44递延税款借项21 盈余公积45其他22 未分配利润4623 47资产部类合计24 负债部类合计48 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二)利润表事业单位:单位:元项目本年累计一、主营业务收入减:折扣与折让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减: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二、主营业务利润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存货跌价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营业利润加: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指出四、利润总额减:所得税五、净利润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