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611法学综合1(含法理学、宪法学)》考研专业课真题试卷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某自治州是某省所辖的藏族自治州,下列职务中,只能由藏族公民担任的是( )(2012年一综一第28题)A.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B.自治州州长C.自治州人民法院院长D.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组织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以及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中,也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员。
可见,藏族自治州只能由藏族公民担任的是自治州州长。
知识模块:中国宪法学2. 下列选项中,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的法律文件是( )(2011一法综一第13题)A.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单行条例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9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可见,B 项符合题意。
知识模块:中国宪法学3. 下列关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2011年一综一第30题)A.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B.民族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民族自治地方固有的权力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D.与一般地方国家机关比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不同的组织原则正确答案:A解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的地方性事务的制度。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答案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40题,每小题一分,共40分。
1.【答案】 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法的机能。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一般来说,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是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
其方式是对犯罪规定刑罚,向国民显示该行为为法律所不容许;或者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类似行为,从而避免犯罪;(2)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本题选A。
2.【答案】B【解析】刑法对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效力。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这种规定,体现了保护原则。
3.【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纯正不作为犯,又称“真正的不作为犯”。
法律规定一定的作为义务,单纯地违反法律规定此项作为义务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人。
纯正不作为犯的特点是:(1)违反的作为义务一般由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其内容是多方面的。
(2)一般不要求有危害结果的发生。
A选项中,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锁在家中并外出数天,已经构成作为形式的故意杀人。
遗弃罪的主观方面是将自己应当承担的赡养义务不承担或转移给别人承担,而不能包含杀人的故意,如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背到车站、民政部门前等地方丢弃,构成遗弃罪。
B 选项,对于逃税罪,有人认为是作为犯罪,有人认为是不作为犯罪,也有人认为是作为不作为相结合的犯罪,但从纯正不作为犯的第一特点来看,通说认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不管是采取何种手段,其最终行为都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
所以属于不作为犯罪。
4.【答案】D【解析】AB选项都没有因果关系,C选项是介入因素导致因果关系中断。
2017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7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1、债权属于( )A.公权利B.对人权C.对世权D.绝对权2、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 )A.事件B.物质财富C.精神财富D.法律权利3、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表现为( )A.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目的B.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力量源泉C.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原则D.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4、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有权制定( )A.法律法规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以下诸项中,关于法学产生和特征的正确描述是( )A.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有法就有了法学B.法学是超阶级的、超政治的C.职业法学家的出现是法学产生的标志D.法学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6、关于公、私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公、私法的划分是普通法法系划分部门法的方法B.罗马法学家帕比尼安首先提出划分公法和私法的学说C.公法一般是指宪法、行政法、民法和程序法D.私法包括商法7、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是( )A.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载体B.一个法律规范就等于一个法律条文C.一个法律规范不能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D.一个法律条文可以包括几个法律规范8、以下法典中,突出地反映法律社会化精神的是( )A.法国民法典B.德国民法典C.英国宪法D.美国宪法9、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是靠( )A.社会舆论B.领导的威信C.自觉遵守D.国家强制力的保证10、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分为 ( )A.国内法和国际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 一般法和特别法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11、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适用法律时( )A.就不应以党的政策为指导B.有时也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C 仍然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D.法律应无条件地服从党的政策12、美国的法属于( )A.法典法系B.罗马一一日耳曼法系C.大陆法系D.英美法系13、法的本质是()决定的A.社会生产力水平B.社会经济基础C 全体社会的共同意志D.执政党的意志14、甲是法学院教授.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
2017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7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1~4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4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开展“猎狐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 )。
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答案】C规制机能强调的是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约束,即事前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预防犯罪。
保障机能主要强调保障人权,即类似于罪刑法定原则。
保护机能是指保护法益的功能。
题干中追捕潜逃海外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审判,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的法益。
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于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
A.属地管辖原则B.保护管辖原则C.属人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答案】C题干中唯一与中国联系的信息是犯罪人刘某为中国人,因此只可能适用属人原则。
致人重伤不属于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不可能适用普遍管辖。
3.下列选项中,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是( )。
A.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锁在家中,外出数天致母亲饿死B.乙(纳税人)做假账,少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缴纳税额的20%C.丙(司机)驾驶时,离开公交车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造成交通事故D.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乘客心脏病突发未予施救,该乘客不治身亡【答案】A甲构成遗弃罪,是典型的纯正不作为犯罪;乙构成逃税罪,但是逃税罪可以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第201条)也可以以作为形式实施(第204 条),所以是不纯正不作为犯;丙构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题意不是很清楚)但这两种犯罪都是可以以作为方式实施,也可以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不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罪;丁没有作为的义务,不构成犯罪。
4.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是( )。
A.甲劝乙乘坐长途汽车去山区旅行,乙旅行时因汽车坠崖死亡B.甲在家中“作法”,诅咒与其有矛盾的乙,后乙突发疾病死亡C.甲殴打乙致其轻伤,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死亡D.甲持木棍对乙穷追不舍,乙迫不得已跳入冰冷的河中因痉挛溺水死亡【答案】DAB 选项中甲的行为没有侵害法益的危险,不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自然也谈不上因果关系;C 选项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介入因素过于异常,而且介入因素对结果具有较大原因力情况下,应认定为先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D 选项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先行为对结果原因力较大,介入因素本身不异常,所以应认定先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答案及解析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 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B. 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C. 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D. 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A. 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B. 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C. 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D. 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4.甲影楼为乙拍摄婚纱照,后擅自将乙的婚纱照卖给丙杂志社做封面,乙得知后,与甲和丙交涉未果,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和丙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B. 法院甲、丙的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C. 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D. 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5.“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 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B. 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C. 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D. 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定,自由便荡然无存6.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B. 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院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C. 提升司法公信力升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D. 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7.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一、单选题25.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宪法平等权要求的情形是A.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B.某大学将具有博士学位作为招聘教师条件C.某民营饭店在门口贴出通告:本店谢绝公款消费D.某中央国家机关将具有北京户口作为招录公务员条件答案:D解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受到国家歧视。
26.2017年两会召开前夕,公安机关以涉嫌参与一年前的非法集资为由,逮捕了全国人大代表甲。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
A.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B.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C.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报告D.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答案:B解析:宪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如果因为全国人大代表是现行犯而被拘留的,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召开前夕,说明是闭会期间,一年前,说明不是现行犯。
27.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此项规定体现的宪法权利是A.劳动权B.财产权C.社会保障权D.休息权答案:C解析: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28.下列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职权或相互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负责B.中央军委主席须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C.国务院制定行政法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答案:A解析: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考研真题及详解-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解析(代码397)
2017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考点】刑法的机能【解析】刑法的机能实际上是指刑法的作用,具体是指刑法在客观上可能发挥的作用和主观上人民希望和追求刑法发挥的作用。
我国刑法作为社会统治的有效手段,具有三大机能;规制机能强调的是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约束,即维护社会秩序。
保障机能即人权保障机能,是指保护公民不受到国家刑罚权的随意侵害和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保护机能是通过对犯罪进行惩罚,从而保护国家、社会、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题干中追捕潜逃海外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审判,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的法益。
补偿机能不是刑法的机能,D选项错误。
2.【答案】B【考点】保护管辖原则【解析】我国刑法采用以属地原则为主,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选择为补充。
保护原则是针对外国人在国外犯罪如何适用中国刑法。
行使保护管辖原则应当满足三个条件:(1)侵犯中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2)罪行严重,最低刑为3年以上;(3)双重犯罪原则。
根据题干可知,甲国国民在国外殴打我国公民,造成重伤结果,符合以上条件,故B选项正确。
3.【答案】D【考点】因果关系的认定【解析】因果关系是指行为和结果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因果关系的判断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1)前行为与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介入因素。
如果前行为与后结果之间没有介入中间因素,前行为与后结果之间通常存在因果关系。
(2)如果存在介入因素,中间因素是否能够独立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的。
如果可以,则认为前行为与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由此可知,A选项中乙的死亡是由于汽车坠崖而引起的,而非甲的行为,故A选项不当选;B 选项中乙的死亡是因为其心脏病突发,而非甲的行为,故B选项不当选;C选项中乙的死亡是由于花瓶坠落而引起的,而非甲的行为,故C选项不当选;D选项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先行为对结果原因力较大,介入因素本身不异常,所以应认定先行为与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解析(非法学)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解析(非法学)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单2017.1}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单2017.2}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B.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C.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D.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单2017.3}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A.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B.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C.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D.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单2017.4}4.甲影楼为乙拍摄婚纱照,后擅自将乙的婚纱照卖给丙杂志社做封面,乙得知后,与甲和丙交涉未果,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和丙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B.法院甲、丙的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C.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D.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单2017.5}5.“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B.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C.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D.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定,自由便荡然无存{单2017.6}6.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B.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院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C.提升司法公信力升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D.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单2017.7}7.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根据西哀耶士的观点,制宪权归属于()。
(2010年真题)A.国民B.立法机关C.执政党D.制宪机关正确答案:A解析: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政治活动家西哀耶士认为,只有国民才可以成为制宪权的主体。
可见,选A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2.根据是否具有统一法典形式,可以把宪法分为()。
(2012年真题)A.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D.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可以将宪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根据宪法效力和修改程序是否与普通法律相同和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标准,可以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以宪法制定机关为标准,可以将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马克思主义宪法以国家的类型和宪法的阶级本质为标准,把宪法分为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综上分析,选A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3.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备案的表述,不止确的是()。
(2012年真题)A.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B.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较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D.部门规章报国务院备案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立法法》第89条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1)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3)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围务院备案;(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围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解析
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A项错误。
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的是黑格尔,不是历史法学派,B项错误。
社会法学派强调研究“现实的法学”,研究法律现实的各个方面,C项正确。
分析法学派主张恶法亦法,试图将价值考虑排除在法理学科学研究的范围之外,D项错误。
2.【答案】A[解析】中华法系是礼法结合的法律,礼教是法律的重要原则,A项正确。
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在《法国民法典》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是《德国民法典》,B项错误。
英美法系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不是以美国法为基础,C项错误。
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法律所作的分类,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总称。
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的历史传统,而不是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D项错误。
3.【答案】B[解析]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总称,法律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法律继承是法系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A项错误。
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在: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律的继承性。
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也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B项正确。
法律移植是同时代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不同时代的继受和影响不是法律移植,C项错误。
法律继承继承的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不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也体现其他国家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继承。
D项错误。
4.【答案】A[解析]诉讼法律关系是依据诉讼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存在于诉讼程序之中的法律关系。
本题中,乙是原告,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A项正确。
法院与甲丙的关系也是诉讼法律关系,是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相对法律关系,B项错误。
甲和乙在诉讼中没有隶属关系,不是纵向法律关系,C项错误。
浙江工商大学842法学综合2(含民法学总论、刑法学总论)2012--2019年考研专业课真题
超市辩称自己已将购物须知明显张贴于超市入口,须知上明确说明储物柜不得存放贵重物品
,否则丢失概不负责。因此,乙超市没有赔偿义务。后经公安机关查明,该储物柜挂锁早已锈
坏,很容易被撬开,不具备保险功能。
请用民法原理和相关法律分析:(1)购物须知是否属于合同的一部分?(2)购物须知中的
免责条款是否有效?(3)本案应如何处理?
8.疏忽大意的过失 9.犯罪中止 10.首要分子 11.集合犯 12.追诉时效
二、简答题(共10小题,每小题6分,共60分)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2.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区别。
3.动产和不动产区分的法律意义。
4.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的种类。 5.代理关系中的几种连带责任。
6.危害行为的特征。
浙江工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A)卷
招生专业:法学理论、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 经济法学
考试科目:842 法学综合2 (含民法学、刑法学) 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一、名词解释(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 1.法人机关 2.浮动抵押权 3.债的保全 4.不真正义务 5.特殊侵权行为 6.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7.刑法的溯及力 8.犯罪对象 9.想象竞合犯 10.追诉时效的中断 二、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8分,共48分) 1.简述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3.简述债的履行的分类。 4.简述人身权的特征。 5.简述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6.简述普通累犯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7.“不作为”的义务来源。 8.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 9.犯罪未遂的特征。
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卷上无效
第1页 共2页
10.假释的条件。 三、论述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 论述民法中未成年人行为的法律后果。 2. 论述我国刑法对老年人犯罪的特殊处遇原则。 四、案例分析(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1.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 资2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 ,不需要缴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 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表示同意。3天后,丁 在运输中撞伤他人,须支付赔偿费6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9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9(总分:7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2017年真题)“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分数:2.00)A.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B.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C.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D.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束,自由便荡然无存√解析:解析:自由在法律价值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法律以自由为前提和目的,自由必须通过法律实现。
自由作为一种价值理想,是法律的灵魂。
法律应当奠定在自由的基础之上,必须确认、体现和保障更多人的更多自由,同时,法律也要限制自由,甚至在特定的情况下取消自由。
法律的自由价值是通过确认和保障自由体现出来的,法学上的自由是指主体的行为与法律的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一。
因此,法律与自由紧密相关。
人生而自由,但自由并不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束,自由便荡然无存。
但法律的价值和目标是多方面的,保障个人自由并不是法律的唯一价值和目标。
A、B、C 选项表述错误,而D选项表述正确。
3.(2012年真题)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该条文所体现的法律对人效力的原则是( )。
(分数:2.00)A.属地主义√B.属人主义C.保护主义D.折中主义解析:解析:属地主义是指法律对自然人的效力以地域为准,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凡居住在本国领域一律适用本国法律。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宪法进行了修改。
下列选项中,属于此次修改内容的是( )(2017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8题,2017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9题)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B.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C.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正确答案:A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章第33条增加一款作为第3款“国家尊重的保障人权”,A项正确。
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修改为5年,而不是修改县、市、市辖区的任期,C项错误。
1993年宪法修正案中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会议将长期存在与发展”,而不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D项错误。
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项错误。
知识模块:宪法学2.按照法国思想家西哀耶士的观点,制宪权的主体是( )(2009年综合课单选第18题)A.国民B.立法机关C.制宪会议D.宪法起草机关正确答案:A解析:按照西耶斯的观点,只有国民才是制宪权主体。
本题答案选A。
知识模块:宪法学3.下列关于宪法修改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6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20题)A.宪法的修改机关和宪法的制定机关相同B.由公民提议修宪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通例C.宪法修正案一般需要由议会过半数通过D.我国宪法修改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正确答案:D解析:宪法的修改不同于宪法的制定,宪法制定时国家通常根据需要成立制宪机关,如制宪会议、国民大会、立宪会议等,但是修改宪法一般是议会或者国会。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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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屡F猎户彳辰儿追捕潜殆卸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謝贮11港是为了实现刑迭的A.规制机就B窃障机能匚酚机能0补偿机能z-甲国公民赴己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科,般打中国藉乘音刘幕致耳重伤,曰国公民适用我II刑法的依掘杲A.尉管瑤圍HlB.保护辭原则CJBA^S原则D.普遍商原则3.T列邈顶中,构成奘1E不作为征罪的是乩甲埒三话不能巨理的母亲裁在霞礼外出数天致母亲M死B.乙C纳锐人)少樂纳F磐燉翱巨大目占回內税额的20唸c.丙(司凯・驾蠻寸,宫开公交车尊嫌位与乗害斗殿,造咸交通事故D. 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案容心脏病锲缭予庙救,该集客不治身亡収甲基幵人故參施的R忻为#与乙觎亡之I頤有刑;去上因果关系锂扎甲劝乙乘坐仪症汽车去山区旅存』乙旅行眄因汽车坠克死亡B.甲作狂驚咒与耳可矛盾的乙:后乙突发疾病死匸C.甲殴打乙致其區忻,乙在去医阮途中硕鬲搂丄坠落柯花誌砸丰死亡D.甲持卞棍对乙穽追不會,Z迫不得已毬八冰冷的河中因痉擊而瀝水兀匸5.用浬用水果刀住書钱三,却矢手将张二旁的至囚撞伤。
歯申懂册在我国刊決中屢于A. 因果关系错惧时:击错淇匚行为性灰错误6耳纹乙去倚笔记本电羸乙不載云筍但答应员责找销跟甲得手后將盗得知0台电脑交给乙Ztt 到经営电子产品的丙,丙觉得电協的来路不明,就以丄网臥的价略收购了价值458叭的电热对此,下列说:去正确的是扎孔乙的行为构成盗窃址筑同犯罷出甲、乙丙鸽砂松成鈿谍的共同狠罪UZM诙欄資宙屈CW仏aWEnfiffl罪D.Z,丙的行为袍感掩师、隐購犯許M律罷鍛同犯罪儿下歹咲于罚金E懐述、苻討涸刊出规5:的是扎疋未成年判处朋釦不得由耳监护人垫勺乩是否判址気全,不虑考虑犯罷人的竖癖* 匚圃驅犯毘情节,康运判胡金繼嘟D对黑犯应当并处罚金8•甲皿期回赢J目瞌一畀将一女運行拉进小巷,女于却H:散幵我!坪決为男子欲厅神,逐冲上去,用砖快将畀亍打成轻处事石查明,i繰女系夭妻关筋事发G標于阻止女于回姐執甲的^为成豈扎事前防卫B泪想防卫匚正当防卫D•防卫过当£形燧^已不層于世当饰腮博政「椒和的是人危害盘共安全甸已罪势子艮視妣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匚■危害国尿安全的犯Ji分子暦内旋醱球D禍越凤刑的犯罪分子. . DEDECMS'fflLl1()•甲为涉嫌JM J说公安机•艾这抽后。
2017年法硕考研真题
2017年法硕考研真题(首发)法律基础刚刚考完,凯程法硕的同学们就纷纷发来了2017法硕考研真题,从电话和微信里,听到同学们喜悦的声音,同学们表示自己考得感觉特别好,对凯程老师的特别感谢,更有多个大题,都是凯程直接命中,是凯程法硕集训营扎扎实实训练,集训营严格管理,同学们认真努力复习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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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 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B. 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C. 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D. 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A. 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B. 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C. 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D. 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凯程2018法硕考研辅导班正式开始报名,欢迎同学们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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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简2017.51}51.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51.(1)假释的撤销及处理:①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②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③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2)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刑法》第85条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3)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
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简2017.52}52.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特征52.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共同特征:(1)侵犯客体: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
少数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年满16周岁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罪主体一般是自然人,但少数犯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
个别犯罪的主体则只能是单位,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